(火花)荼靡花事 第二章
一个星期二的晚上,由于工作的需要,我在超市进行一月一次的盘点,整夜没有休息,清晨的时候,累极了的我和于琳一起同到宿舍,她倒不急着休息,不知从哪弄来了一瓶酒,在那里自己喝着,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喝酒,一个女人喝酒多少有些不雅,但我想她是真的到了伤心处了吧,被伤了心,于是只能酒入愁肠,企图化解心中的不悦。
我当然知道这其中的原因,千陌帮李洁一起盘点,为了帮她,整晚做着重劳力的工作,搬上搬下的,而于琳,打了一整夜的数据,请他帮忙倒杯水,他却也不知道是没听到,还是当着没听到,直接走了,就连发夜宵的时候,居然也忘了于琳。
“我就这么差么,他为什么却不喜欢我?他又不是瞎子吗,居然发东西的时候忘了我,他一定是故意的。”于琳披散着头发,穿着一件缕空的白色睡衣,样子极其狼狈,像极了丈夫有外遇的不得意的老婆,
“他为什么要爱你,你看看你自己,一副弃妇的模样。”顾不得安慰她,我已经被她的样子气坏,一个不尊重自己的女人,更比堕落的男人更加可憎,出口便骂,骂出来后,却又觉得后悔,朋友失恋,而我这个朋友,不安慰她,还要责怪她。
“他不是故意的呀,你想想看,一个超市二百多号员工,他发东西已经很累,他不是也忘了我吗?并不只是你一个人而已。”
“而且他就算他故意又算什么,一个男人而已,如果真的是故意的,这样的一个小心眼的男人也实在也不值得你如此的爱他。”
于琳对待感觉的态度倒不如我,我一向也只喜欢温柔的体贴的男人,像子轩,想到这,我又暗自红了脸,想哪去了,子轩是晴云的男友,我这样想着好友的男友,是对好友最大的侮辱吧,朋友之妻不可欺,朋友之夫也不可夺的。
“何磊呢,今天打电话给你了吗?这几天他的电话倒不太勤了。”我问于琳,想借另一个男孩对她的追求冲淡她今日浓浓的失恋的感觉。
“何磊,幼稚的小男孩,他懂得什么叫爱情吗?”于琳喝了一口酒,漫不经心的问我。
“于琳,你不公平,我记得何磊还要比你大两岁,为什么他就不懂爱情呢,然道全天下爱情就只能是你那个千陌懂吗。”
“是,千陌成熟,稳重,至少我觉得他好,比何磊好。”于琳幽幽向往。
“当然,他已经三十多岁了,比我们多活了这么多年,多吃了这么多年的饭,如果他再不懂得,那么他就是一个傻瓜。”
“不准你这么说他。”于琳摇晃着想站起来,可惜力不从心,又坐回到地上去。
我看了她一眼,实在不想再去劝她,失恋且执迷的女人在这种时候,就像是喝了一样,以虐待自己为乐,如果这个男人爱她倒也罢了,偏偏只是她暗恋而已。
我是一个正常人,有自己的生活,犯不着绞进她的一滩混水里,进了自己的房间,不再理她。
每个人都有一段初恋,我自觉得只有傻瓜才会把暗恋当做初恋,于我,只会在喜欢我的男人中选一个,这样既保全了自尊,又可以平静的得到爱情,多好,何必要去找那些不爱自己的男人,徒然费了功夫,被感动了自然好,可是一旦被拒绝,那灰灰的样子,我是一定不能接受的。
何磊依然每天都打来电话,于琳在电话里对他的口气很不好,这个女孩很任性,尽管她的工作能力很强,可是处理起自己的爱情来,却没有我们这些旁观者看的更清楚了。
我没有尝试过去恋爱,比于琳仅仅大一岁的我也不想恋爱,看多了人世间的纷纷扰扰,看多了小说里的缠绵爱恋,没有一种爱可以不伤人,且热烈持久的,不恋爱我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,比如工作,比如看书,比如写字,我一心想要做个作家,虽然有没有这样的才气不得而知,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放弃,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坚持吧。
而且我父母的离异对于我的打击也实在是大,对于爱情,我是敢想而不敢为的。
打开《宋词集》,最近我在看李煜的词,他真的是一个败国的皇帝,逃亡之际想到的依然是美人,梦回千百度的依然是他出游时的车如流水马如龙,可是他如凡人一般生活的时候,一定也有着皇室的贵气吧,我不由的又想到于琳,想到了我的父母,所有的人都一样,一定要失去或者得不到时才会珍惜,当事者却永远都不会明白,除了叹息,我依然叹息。
和千陌日日相见,虽然并没有刻意的去做什么,但也渐渐的熟悉起来,偶尔他不在时,我也会到他的办公桌上拿他新买的茶叶,而他在着急时也会随手拿走我桌上的报纸,这样的似有似无的关系对于做同事来说却是最好不过的了。
不是很深厚,同事之间并不需要深厚的关系,也不太偏远,太冷漠的关系,会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流
但于琳却和他的关系越发的紧张了起来,于琳虽然是我的朋友,但是她的种种行为,连我这个朋友都会替她难堪,一个女人主动的去追求一个男人,如果没有技巧,那简直就像是送货上门的妓女。
这样说,多少对于朋友有些不够尊重,可是我并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,一个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,首先要做的就是尊重自己,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,别人又怎么能够尊重他呢。
于琳依然每天都会在千陌的面前装黛玉的样子,可是千陌却总是装做并没有看到,她偶尔的撒娇也总得不到回应,做为朋友,我都替他着急。
于琳依然可以面不改色的和他说笑,依然可以不敲门的进入他的办公室,更会不着声色的在他的纸上写下种种肉麻的歌词,对于这些小女孩子才会有的动作,千陌无动于衷。
有天早上,我们来时,千陌办公室的门是关着的,但玻璃门上却透着光亮,显而易见里面是有人在的,我倒了杯茶,拿了一张新买的报纸看了起来。
我的工作作佑铭是“事不关已高高挂起。”所以在这种时候,我也是只装着没有看见而已,并不想生事。
于琳在打了一份文件后,却焦炙不安起来,“他会不会有什么事情?”
“不会,这么大个男人了,会有什么事情。”我头也不抬的随口应了句。
“可是——”于琳在轻声敲了几声门没有动静后,突然在推开了里面的门。
“你有没有礼貌,知不知道进门前要敲门的。”千陌的声音嘶哑而又难听,显然是熬了夜的。
“我有敲了门,你没有答应呀,我以为出了什么事情了。”
“走开,我不用你管。”千陌的声音低沉下去,门里透出一层层的烟雾,这个可怜的男人不知道为谁伤心,为谁愁,竟然吸了一夜的烟,在蒙蒙的烟雾中看过去,他的双眼明亮透着血丝,身上仍然是昨天穿的灰色的衬衣,有些皱了,很没有了平时的风度,显然他昨晚并没有回去过。
于琳含着泪依然站在门口,我替他关好了门,拉过于琳,走进了我的财务室,除了工作时进财务室外,这个财务室简直形同虚设,小小的空间异发显得靠墙的两个保险柜的巨大。
“别生气,他一定心情不好。”
“他心情不好就该和我发脾气吗?这么大的人了,竟然好坏不分。”
“熬夜的人,心情是不太好,你又不是第一天见过他,不要这么计较了。”好言好语的劝着她。
“是我自己犯贱,好好的为什么要关心他呀。”于琳用纸巾擦了擦她的泪,抬起头来,红红的眼眶亦发显得楚楚动人。如果我是一个男人我一定会爱她,这样的痴心的女人娶了回家,一定会是一个贤妻良母,有的时候真的看不懂男人,为什么喜欢那些纯纯的小女孩,那样的女孩不但不会照顾你,还需要男人时时刻刻的关心,难得他们还要工作,也不觉得累。
于琳的电话响了起来,她接过来,声音透着不耐烦,我猜想一定是何磊,这个可怜的男人在替另一个男人受过,一个人是别一个人的债,我越发的相信这句话,如果是于琳上辈子欠千陌的,那么何磊一定是欠于琳的,可是谁欠我的呢,受于琳这般多情的影响,连一向冷静的我,竟然也开始考虑起这类无聊的事情起来。
“今天晚上我有事,没空去。”想也不用想都知道何磊在约于琳。
“她没事。”一下子童心所动,我在于琳边上大声的叫。
“发神精。”于琳白了我一眼,挂掉电话。
“为什么不去呢,找个人付帐也是好的。”我闲闲的用手随笔在纸上涂着。
“没人付也不要他付,懒得理你。”于琳走了出去,顺手替我关上了门。
一直不喜欢一个人的房间,许是小时候妈妈总是威吓着关上门吓我,所以至今为止,我总是想法设法的找人来同居,先是晴云,后是于琳。
在这当儿我想到晴云,晴云的性格没有于琳这样开朗,她是极有女人味的那种女人,长发烫得极美,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淡淡的幽香。
我当然知道这其中的原因,千陌帮李洁一起盘点,为了帮她,整晚做着重劳力的工作,搬上搬下的,而于琳,打了一整夜的数据,请他帮忙倒杯水,他却也不知道是没听到,还是当着没听到,直接走了,就连发夜宵的时候,居然也忘了于琳。
“我就这么差么,他为什么却不喜欢我?他又不是瞎子吗,居然发东西的时候忘了我,他一定是故意的。”于琳披散着头发,穿着一件缕空的白色睡衣,样子极其狼狈,像极了丈夫有外遇的不得意的老婆,
“他为什么要爱你,你看看你自己,一副弃妇的模样。”顾不得安慰她,我已经被她的样子气坏,一个不尊重自己的女人,更比堕落的男人更加可憎,出口便骂,骂出来后,却又觉得后悔,朋友失恋,而我这个朋友,不安慰她,还要责怪她。
“他不是故意的呀,你想想看,一个超市二百多号员工,他发东西已经很累,他不是也忘了我吗?并不只是你一个人而已。”
“而且他就算他故意又算什么,一个男人而已,如果真的是故意的,这样的一个小心眼的男人也实在也不值得你如此的爱他。”
于琳对待感觉的态度倒不如我,我一向也只喜欢温柔的体贴的男人,像子轩,想到这,我又暗自红了脸,想哪去了,子轩是晴云的男友,我这样想着好友的男友,是对好友最大的侮辱吧,朋友之妻不可欺,朋友之夫也不可夺的。
“何磊呢,今天打电话给你了吗?这几天他的电话倒不太勤了。”我问于琳,想借另一个男孩对她的追求冲淡她今日浓浓的失恋的感觉。
“何磊,幼稚的小男孩,他懂得什么叫爱情吗?”于琳喝了一口酒,漫不经心的问我。
“于琳,你不公平,我记得何磊还要比你大两岁,为什么他就不懂爱情呢,然道全天下爱情就只能是你那个千陌懂吗。”
“是,千陌成熟,稳重,至少我觉得他好,比何磊好。”于琳幽幽向往。
“当然,他已经三十多岁了,比我们多活了这么多年,多吃了这么多年的饭,如果他再不懂得,那么他就是一个傻瓜。”
“不准你这么说他。”于琳摇晃着想站起来,可惜力不从心,又坐回到地上去。
我看了她一眼,实在不想再去劝她,失恋且执迷的女人在这种时候,就像是喝了一样,以虐待自己为乐,如果这个男人爱她倒也罢了,偏偏只是她暗恋而已。
我是一个正常人,有自己的生活,犯不着绞进她的一滩混水里,进了自己的房间,不再理她。
每个人都有一段初恋,我自觉得只有傻瓜才会把暗恋当做初恋,于我,只会在喜欢我的男人中选一个,这样既保全了自尊,又可以平静的得到爱情,多好,何必要去找那些不爱自己的男人,徒然费了功夫,被感动了自然好,可是一旦被拒绝,那灰灰的样子,我是一定不能接受的。
何磊依然每天都打来电话,于琳在电话里对他的口气很不好,这个女孩很任性,尽管她的工作能力很强,可是处理起自己的爱情来,却没有我们这些旁观者看的更清楚了。
我没有尝试过去恋爱,比于琳仅仅大一岁的我也不想恋爱,看多了人世间的纷纷扰扰,看多了小说里的缠绵爱恋,没有一种爱可以不伤人,且热烈持久的,不恋爱我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,比如工作,比如看书,比如写字,我一心想要做个作家,虽然有没有这样的才气不得而知,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放弃,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坚持吧。
而且我父母的离异对于我的打击也实在是大,对于爱情,我是敢想而不敢为的。
打开《宋词集》,最近我在看李煜的词,他真的是一个败国的皇帝,逃亡之际想到的依然是美人,梦回千百度的依然是他出游时的车如流水马如龙,可是他如凡人一般生活的时候,一定也有着皇室的贵气吧,我不由的又想到于琳,想到了我的父母,所有的人都一样,一定要失去或者得不到时才会珍惜,当事者却永远都不会明白,除了叹息,我依然叹息。
和千陌日日相见,虽然并没有刻意的去做什么,但也渐渐的熟悉起来,偶尔他不在时,我也会到他的办公桌上拿他新买的茶叶,而他在着急时也会随手拿走我桌上的报纸,这样的似有似无的关系对于做同事来说却是最好不过的了。
不是很深厚,同事之间并不需要深厚的关系,也不太偏远,太冷漠的关系,会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流
但于琳却和他的关系越发的紧张了起来,于琳虽然是我的朋友,但是她的种种行为,连我这个朋友都会替她难堪,一个女人主动的去追求一个男人,如果没有技巧,那简直就像是送货上门的妓女。
这样说,多少对于朋友有些不够尊重,可是我并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,一个人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,首先要做的就是尊重自己,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,别人又怎么能够尊重他呢。
于琳依然每天都会在千陌的面前装黛玉的样子,可是千陌却总是装做并没有看到,她偶尔的撒娇也总得不到回应,做为朋友,我都替他着急。
于琳依然可以面不改色的和他说笑,依然可以不敲门的进入他的办公室,更会不着声色的在他的纸上写下种种肉麻的歌词,对于这些小女孩子才会有的动作,千陌无动于衷。
有天早上,我们来时,千陌办公室的门是关着的,但玻璃门上却透着光亮,显而易见里面是有人在的,我倒了杯茶,拿了一张新买的报纸看了起来。
我的工作作佑铭是“事不关已高高挂起。”所以在这种时候,我也是只装着没有看见而已,并不想生事。
于琳在打了一份文件后,却焦炙不安起来,“他会不会有什么事情?”
“不会,这么大个男人了,会有什么事情。”我头也不抬的随口应了句。
“可是——”于琳在轻声敲了几声门没有动静后,突然在推开了里面的门。
“你有没有礼貌,知不知道进门前要敲门的。”千陌的声音嘶哑而又难听,显然是熬了夜的。
“我有敲了门,你没有答应呀,我以为出了什么事情了。”
“走开,我不用你管。”千陌的声音低沉下去,门里透出一层层的烟雾,这个可怜的男人不知道为谁伤心,为谁愁,竟然吸了一夜的烟,在蒙蒙的烟雾中看过去,他的双眼明亮透着血丝,身上仍然是昨天穿的灰色的衬衣,有些皱了,很没有了平时的风度,显然他昨晚并没有回去过。
于琳含着泪依然站在门口,我替他关好了门,拉过于琳,走进了我的财务室,除了工作时进财务室外,这个财务室简直形同虚设,小小的空间异发显得靠墙的两个保险柜的巨大。
“别生气,他一定心情不好。”
“他心情不好就该和我发脾气吗?这么大的人了,竟然好坏不分。”
“熬夜的人,心情是不太好,你又不是第一天见过他,不要这么计较了。”好言好语的劝着她。
“是我自己犯贱,好好的为什么要关心他呀。”于琳用纸巾擦了擦她的泪,抬起头来,红红的眼眶亦发显得楚楚动人。如果我是一个男人我一定会爱她,这样的痴心的女人娶了回家,一定会是一个贤妻良母,有的时候真的看不懂男人,为什么喜欢那些纯纯的小女孩,那样的女孩不但不会照顾你,还需要男人时时刻刻的关心,难得他们还要工作,也不觉得累。
于琳的电话响了起来,她接过来,声音透着不耐烦,我猜想一定是何磊,这个可怜的男人在替另一个男人受过,一个人是别一个人的债,我越发的相信这句话,如果是于琳上辈子欠千陌的,那么何磊一定是欠于琳的,可是谁欠我的呢,受于琳这般多情的影响,连一向冷静的我,竟然也开始考虑起这类无聊的事情起来。
“今天晚上我有事,没空去。”想也不用想都知道何磊在约于琳。
“她没事。”一下子童心所动,我在于琳边上大声的叫。
“发神精。”于琳白了我一眼,挂掉电话。
“为什么不去呢,找个人付帐也是好的。”我闲闲的用手随笔在纸上涂着。
“没人付也不要他付,懒得理你。”于琳走了出去,顺手替我关上了门。
一直不喜欢一个人的房间,许是小时候妈妈总是威吓着关上门吓我,所以至今为止,我总是想法设法的找人来同居,先是晴云,后是于琳。
在这当儿我想到晴云,晴云的性格没有于琳这样开朗,她是极有女人味的那种女人,长发烫得极美,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淡淡的幽香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