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姿物语(正式版) 前传 银河篇(上)
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
楔子
无限广远的次元,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,其中,有个叫做“鲲仑”的有趣世界。
鲲仑,由炎、风、水、地四块大陆组成,彼此间以海洋相隔,互通往来。
风之大陆,一如其余的三块,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。
自神话时代结束后,大陆上的诸多种族,以人类为首,发展所谓的文明,虽曾受到魔族入侵,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,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,终能驱除外敌,再造盛世。
目前,大陆上的势力,以艾尔铁诺、武炼、雷因斯。蒂伦为主,三国鼎立,夹杂着诸多小国,三国彼此间的关系,看似融洽,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。
而这,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,一个小小的故事。
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
荒山寂寂,别无人烟,只有啾鸣的鸟语,间关地传送,山林里的微风,轻拂着树干,是一幅极优美的“山野闲景图”。
蓦地,一声巨响,响彻云霄,鸟兽纷纷惊走,山腹中的某处,发生了大爆炸,浓浓的黑烟,不断地冒上天际。
“臭小子,有种就不要跑。”
“死老头,咱们后会无期,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!哈哈哈哈……”
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和另一个青年,彼此对骂。
跟着,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,自山林深处奔出,站定,喘气。
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,他笑了出来,拍拍手掌,他合掌祝祷,“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,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!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,重新开始新人生的。”
大笑声中,青年飞奔而去,离开荒山旷野,跑往山下的城镇。
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,至今已是十五年,在这段时间里,过着与世隔绝,地狱般的生活,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,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,才有机会逃出来。
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,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,自由的气味,实在太好了,脚下加劲,踢起滚滚尘沙,往山下奔去,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。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
秋风送爽,杨柳轻摇,阵阵的荷叶清香,混合在风中,四处汤漾。
杭州西湖,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,来往的商旅,都会在此地办货、浏览,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。
只是,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,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。
西湖盛景,名传天下,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,在此吟咏作对,相争风雅,“山外青山楼外楼,西湖歌舞几时休”,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。
时近正午,城西角的红墙下,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,议论纷纷。
所谓红墙,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,一般来说,凡是寻人、寻物,捉拿要犯……等等,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,而有着酬劳的不同,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,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,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。
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,所以这条路子,可说是奖金猎人、甫入江湖,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,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,事实上,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,是靠红墙出身。
“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!”
“没有啊,最近是淡季,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。”
“去,都是守备队不好,把关把的那么严,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。”
“哈,别抱怨了,和平就是福啊。”
人们七嘴八舌地,在阳光下闲谈。
一个布衣青年,负手踱步,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。
“缉拿类悬赏,头号,雷因斯大盗柳一刀,悬红金币一百。唔,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,还是换一个吧。”
摇摇头,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,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。
那是一篇寻人通告,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,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,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。
“悬红金币一千,啧啧,可真不少。雷因斯可真是凯,不过,连图像也没个一张,这要怎么找人?那些高官贵族,不但办事糊涂,连脑子也不中用了。”
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,转身离去,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。
神色好奇,到处张望,仿佛对眼前的一切,都有着初见的新奇。
洁白的儒士服,穿在他魁梧的身上,显的过于僵硬,很不协调。
来往的行人,对于这号人物,指指点点,议论不休。
“看什么看,有什么好看的。”
一声暴喝,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,青年肚里破口大骂。
“那只该死的笨猪,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,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。”
十五年的山居生活,从未换过衣服,布料早已腐朽,现在穿的这件,是适才下山时,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。
抢来的衣服,不但不合身,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,腰带扣错,衣衽反穿,左手袖子破裂,荒谬百出,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,活像个东瀛浪人,引来许多侧目。
好在杭州城内,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,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,形式诡异,颇有晋人遗风,人们见怪不怪,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。
正自暗暗恼火,没有注意周遭,猛被人撞了满怀。
“混帐东西……”
“啊!对不起。”
撞人的,是个小男孩,风吹会倒般的身体,瘦弱异常,身上的衣衫,七缝八补,连当抹布都嫌破,浓浓的酸臭味,刺鼻的令人皱眉,头脸之上,满是乌麻麻的尘灰,看不清面目,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,看上去,是个典型的流浪者。
匆匆道了歉,男孩正要离开,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,抓住了他的肩膀,回过头来,适才的受害者,满脸怒容,本是洁白的绸衫上,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。
“臭小鬼,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?”
“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。”
“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,那就不需要衙门了。”
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,怒声道:“赔我的衣服来。”
“我……我没有钱……”
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,男孩吓得退了两步。
“没有钱,你骗谁啊!快拿出来。”
“我真的……真的没有钱啊!”
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,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。
“弄脏了别人的衣服,半点悔悟也没有吗?快赔来。”
“你……你是强盗啊!这样逼人要钱。”
“哼!你不赔我,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!”
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哇!快住手啊!”
一把将男孩揪起,上下使劲晃动,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,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。
把人放下,这个可怜的小家伙,被摇得头昏脑胀,站不住脚。
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,感到满意。
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咦!”
他的眼光,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,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,颇为陈旧,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,显然原本的持有人,对之非常慎重。
而重点是,半刻钟前,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。
再看到周围散落的,另外几个钱包,他终于明白,发生什么事了。
回头一看,男孩蹑手蹑脚,正要逃跑。
“臭小鬼。”
怒喝一声,犹如平地惊雷,一个箭步抢上,捉小鸡似的,把人牢牢按住。
“本大爷的东西,你也敢偷。”
“哇!对不起。”
“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,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。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,什么叫做坏人。”
左臂将人提起,右臂高举,便要挥下。
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,纷纷视若不见,在大城市之中,这种事情,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,管也管不完,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,无心理会,只要自己没事,管他死的是谁。
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,在眼前晃动,男孩“哇!”的一声,被吓得放声大哭。
看到对方一把鼻涕,一把眼泪的哭起来,他反倒是一愣。
在深山的日子里,每次练功,被师父打得青一块、紫一块,却从来没有示弱,总是“死老头、臭老头”的拼命回骂。
想不到,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。
一念至此,兴味索然,再看看对方,也是衣衫褴褛,满身尘污,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,顿时,起了同病相怜之心。
“算了,放你一马,以后眼睛睁亮点,别再犯了。”
随手把人放下,把地上的铜币,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,便要离去。
也不知是惊吓过度,还是怎样的,男孩一个站立不稳,倒在他的怀里,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,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,所发出的哀鸣。
“肚子好饿啊……”
他呆了一呆,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,本想一走了之,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,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,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,扯了几下,竟是扯不掉。
“他妈的……他妈的……真他妈的……本大爷怎么会这么倒楣……”
嘟囔了几声,将男孩背起,朝街角的饭馆走去。
“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,一点重量都没有……”
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,他不由得有点奇怪。
走没几步路,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,背的人醒来了。
“小鬼,你醒啦。”
“啊……本大爷先生。”
“什么本大爷先生,胡说些什么?”
突然的怒喝,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,不敢作声,好半晌,才怯生生地,低声道:“您不是姓本,名大爷吗?”
“我哩……本大爷的名字,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,优雅气派,雄壮威武,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,叫做兰斯洛,不过,像你这样的娘娘腔,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。”
自吹自擂间,好像也没想到,“优雅气派”与“雄壮威武”那完全是两码子事,“闭月羞花”、“沉鱼落雁”,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。
兰斯洛这个名字,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,武勇过人,志向高洁,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,只是……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这名男子,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。
把人放下,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,也不看什么菜单,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,随便点了几道菜。
负责招待的伙计,瞧见男孩满身肮脏,当下皱起眉头,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,倒也不敢怠慢。
再打量兰斯洛两眼,见他身上的绸衫,虽然样式古怪,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,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,便放心地去张罗了。
当然,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。
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,兰斯洛劈头就道:“小鬼,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,算是你运气不错啦!”
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先生。”
“什么先生,要叫大爷。”
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大爷。”
“嗯……还不错,挺顺耳的。”
兰斯洛点点头,道:“既然是男孩子,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,动不动哭哭啼啼的,像什么样子。”
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,想不到居然有人,会把她当成男孩子,低头看看自己。
破烂的衣衫,发出阵阵酸臭,在那之下,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,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。
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,现在,就跟条干柴没两样,细致的肌肤,被尘土所掩盖,看起来乌漆嘛黑,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。
“喂!娘娘腔的小鬼,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!”
“我叫莉……不,我的名字叫小草。”
仿佛在作某种宣誓般,她抬头说出名字。
“小草,好没新意的名字啊!”
兰斯洛大笑道:“光听名字就知道,是成不了大事的料。”
大事,大事……
小草的心底,无声轻叹,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,都只想要做大事,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?
“兰斯洛先生。”
“什么先生,一点礼数也不懂,要叫大爷。”
说这种话的人,似乎一点也没有想到,逼别人叫自己大爷的人,根本就没什么资格,与人大谈礼数。
“兰……兰斯洛大爷,听您的口音,似乎不是本地人。”
“嘿!这你就猜错了,本大爷从四岁起,就一直住在城东三里的地方。”
看着兰斯洛自傲非凡的样子,小草反倒是一愣,城东,全是遮天的密林古洞,与苍郁的深山,荒无人烟,怎会有人在那居住,再想想兰斯洛的古怪言行,恍若初到人间,不由得心中一骇,暗想:不会是遇上山精鬼怪了吧!
“喂!你那是什么眼光。”兰斯洛先是一呆,继而恼然道:“小子,可别想错了,本大爷在山里,是为了修练绝世武功。”
“为什么修炼绝世武功,就非得住在山里不可呢?”
“问这样的话,就代表你没见过世面。”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,兰斯洛傲然道:“自古以来,凡是成大功、立大业的英雄,都是在山里练成绝世武功的。”
在动乱的时代中,无论平民贵族,想要出人头地,就要有一技之长,而在兵荒马乱之际,军国主义盛行,飞黄腾达最快的途径,便是习武从军。
诸多公国都有规定,无军功不得享富贵,故而大陆上尚武风气极重,而艾尔铁诺帝国,国势正当鼎盛,朝中高手无数,民间亦受到影响,纷纷寻求名师,拜投道场,蔚为风气。
如兰斯洛这般的青年,不知凡几,他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。
小草侧着头,暗自打量,在十几年的生长过程中,她也看过不少堪称高手的人物,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“高手”,会当着别人的面,夸说自己练有绝世武功,一点高手风范也没有,更无礼若斯。
眼前这个人,真是奇怪呵。
刚想再问,点的饭菜已经送到了,虽然是兰斯洛乱点一通的结果,但因为饭馆水准高,却也是菜色精美,教人食指大动。
一道香炊鸭盒,是以新鲜鸭肉,混和七种香料,烧制而成;一道佛掌羹,是用山产的多种野菜,以黑松木作柴,小火细熬,闻起来清香四溢,使人食指大动;一道天香一品糕,是用多种水果捣碎,混和蜂蜜、花汁、香料,作出的甜品。
剩余的烧卖、蒸饺、水晶丸子,争奇斗胜,各有其妙,也看得出来,是厨房师父费过心思的杰作。
兰斯洛一双眼睛快要突出来,他在山里十几年,几时曾见过这样的精美佳肴。
平时吃的、喝的,全得要靠自己张罗,偶尔打到山猪、野兔,就可以高兴个老半天,要是连续几天,看不到动物的踪影,就只能以野果、山菜果腹,有时候,吃到毒物,要不是师父急救得当,早就一命呜呼。
小草的动作和缓的多,虽然连续挨饿了几顿,肚子咕噜咕噜直叫,但一举一动,还是斯文秀气的很。
两双筷子,飞快的舞动,把桌上的食物,用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,送进胃袋里。
仔细观察,虽然同是狼吞虎咽,但两人的吃法,却大大的不同,小草总是吃一口菜肴,喝一口茶,再以餐巾抹抹嘴,似乎受过极良好的教养,而兰斯洛却是双手并用,口沫齐飞,姿势极端不雅,桌前的餐巾,远比同桌的脏几十倍,看得店老板,直皱眉头。
吃到差不多的时候,小草忽然想起,兰斯洛说,自己这十几年来,一直住在山上,该不会,他今天是第一天下山吧!
那么,这一顿饭价值不菲,他,付的出钱吗?
“兰……兰斯洛大爷,您有钱付账吗?”
“什么话,怀疑本大爷付不出钱吗?”
兰斯洛自怀中,取出一个小布包,正是适才,被小草扒走的那个布包。
“你的运气不坏!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。”
说着,兰斯洛打开了布包,原来的主人,显然对布包内的东西,相当看重,用棉布反覆裹了好几层,兰斯洛解了好一阵子,才把布包给解开。
“啊!果然……我就知道,今天惨了。”
看清了布包内的东西,小草心里悲哀的一叹。
布包之内,仅有一枚石子,不过手掌般大小,笨拙质劣,看上去沉甸甸的,却不是什么起眼的东西,换言之,这枚石子,根本就一文不值。
看见小草的脸色,兰斯洛也是楞住了,这枚石子,是死老头的贴身之物,平日宝贝的像什么一样,他屡次暗中窥探,猜想此物必是价值连城,所以此次偷溜,特别想办法把它偷出来,充当路费。
“不会吧!这东西……真的不值钱。”
小草黯然点了点头,她在家里,见过无数珍奇古玩,也对鉴赏石头,有一定的认识,知道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,这都是枚不值钱的石头。
“这可就糟了,等一下怎么付饭钱呢?还是偷偷溜走吧!”
兰斯洛心念甫动,就看到负责招待的伙计,脸色铁青,拦在桌前,沉声道:“客人!你们该不会想吃霸王饭吧!”
“哈哈……哈哈……本大爷怎么会是做这种事的人呢?”
兰斯洛一面大笑,一面脑子急转,筹谋脱身,不一会儿,他把目光转向小草,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着。
小草被他看的心里直发毛,隐约猜到,兰斯洛是想将自己留下转卖,充作饭钱。
像杭州城这样的大都市,人口贩子必然不少,此法确实可行。
“这个时候被抓到,一定会被送回去,不行……不行……绝对不行……”
想到后果,小草当机立断,大叫一声,抄起桌上的一只盘子,砸向伙计。
那可怜的伙计,猝不及防,给砸得头破血流,汤水淋漓,倒地哀嚎。
小草一不做,二不休,顺手翻了桌子,登时楼上大乱,客人以为发生了仇杀,纷纷走避,混乱之中,自是少不得你踩我、我踩你的,只听得楼上楼下,哀嚎之声,一齐大作。
小草趁着混乱,正想溜走,却被一名伙计给揪住,她拼命挣扎,乱踢乱踹,那伙计气不过,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,打得小草天旋地转,眼冒金星。
“当着我的面,你敢打他。”
也不知道是同病相怜,还是早有注定,看到小草被掴的瞬间,兰斯洛只觉得一股怒气,直冲头顶,不可遏抑。
盛怒之下一拳挥出,将那名伙计打得飞了出去,一手牵住小草的小手,展开拳脚,指左打右,将冲来的伙计一一打倒,两人趁乱冲了出去。为了怕饭馆报官,会有衙役追来,兰斯洛拖着小草,连跑半里路,跑到西湖畔,直奔上了断桥。
兰斯洛平时跑惯山路,这点饭后运动,自是不放在心上。
却可怜了小草,平时娇生惯养,几时有过这许操劳,跑得气喘吁吁,上气不接下气,险些将适才下肚的食物,一股脑地吐出来。
“有……有没有人追来?”
兰斯洛抹去额上的汗,微喘道。
“大……大概……大概是没有吧……”
两个人站在原地,兰斯洛左右张望,小草扶着树木喘气,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,这一番没命逃跑,无形中,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不少。
“你这个臭小子,真会给本大爷惹麻烦,连吃个饭都要被人追着跑。”
气息甫定,一本暴躁的个性,兰斯洛立刻开骂。
回忆刚刚的情况,小草不由得暗叫侥幸,适才的反应,只要慢了一分,此刻,铁定已被卖身抵饭钱了,一念及此,不由得对自己的机灵应变,感到得意。
心里这么想,当然不至于笨得说出来,小草连忙转移话题。
“又说自己武功盖世,连客栈伙计也打不过……”小草低声道。
“哎呀!”
小草惨叫一声,却是兰斯洛听到了,立刻回报一个爆栗,狠狠地敲在头上。
“什么你呀我的,要叫兰斯洛大爷。”
兰斯洛板起面孔,恶狠狠地道:“本大爷是不想多造杀生,才只用万分之一的力道,轻轻摸了他们一下,这点,像你这样的庸才,是不会懂的,再说,倘若连你都看懂了,那还算是什么绝世武功?”
“明明是自己武功差,又不承认……”
这次不敢发出声音,小草暗自默语。
“你说什么?”
仿佛有一种人类理解范围以外的听力,兰斯洛感到有人在背后偷骂。
“我……我没说什么……”
猛力敲了一下小草,兰斯洛道:“再让本大爷听到什么声音,小子你就死定了。”
“好痛……你不要随便打我头。”
“小鬼头,大爷高兴打,你管的着吗?”
说着,又重重敲了小草一下。
小草连忙用手护住头,样子极为滑稽。
其实,在刚才突围中,兰斯洛虽然把拦路者,全给打倒,但头上、身上却莫名其妙的挨了好几棍,虽然没受什么伤,却也着实疼痛。
大凡江湖中的武术好手,都有修炼护身气劲,不待敌人兵器及身,早给震断,又怎会被棍棒打到瘀青,由此可见,兰斯洛非但不是绝顶高手,只怕要当个一流高手都大成问题。
只是……小草自身虽然不擅武艺,却于此道见闻甚广,目光锐利。
早先动手时,兰斯洛出手全无章法,信手挥出,显然是未受过正规的武术训练,但举手投足间,自成气象,却又是另有一番古怪格局。
同时,兰斯洛的武艺扎根极稳,远胜当今天下许多成名高手,显见出于名师门下,再加上先前的种种,小草敢断定,培育兰斯洛的人,若不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,便是位罕见的不世高人。
兰斯洛心里,此刻亦是思潮如涌,下山以后的第一次动手,让他隐约明白了自己的实力,老头子视若拱璧的宝物,不过是不值钱的破石子,如此说来,他整日对自己吹嘘的绝世武功,只怕也大有问题。
武功不行,路费又没了,唯一得到的,只有身边这个傻笑的小累赘,唉!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?
念及此处,不禁有了人海茫茫,不知何处的感慨。
“不成!拖着这小鬼,拖累太大,得想个法子甩了他。”
不必花太多精神,兰斯洛立刻得到这个结论。
“兰斯洛大哥!”
兰斯洛低下头,却是小草揪住他的衣角,轻轻拉扯。
“快放手,本大爷可没有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嗜好。”
“我不放,一放你就跑掉了。”
兰斯洛用力一挣,竟是挣脱不去,却看见小草凄然欲泣,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。
“天啊!这小鬼是什么做的,那么爱哭?”
兰斯洛暗暗叫苦,他天不怕,地不怕,却很怕看到别人掉眼泪,当然,这是因为他对落泪的情绪,并不熟悉的缘故。
本想毅然甩掉这个小麻烦,但不知为何,总觉得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子,一如流落街头的流浪狗,孤苦无依,恍惚间,竟在他的身上,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,再想起孤身一人,闯荡江湖,多所不便,若能有伴同行,当是人生至乐一件。
“哼!拖个累赘,又有什么关系?老子就不相信,拖个累赘就闯不出名堂。”
当下心头一软,温言道: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不要哭了,难看死了。”
基于一种未知的情感,兰斯洛脱口说出,只是,当时的他,大概没想到,这句话将对许多人的未来,产生无比重大的影响吧!
“真的喔!”
“真的啦!烦死人的小鬼。”
小草破涕为笑,开心的拍着掌,又蹦又跳的,表现出兴奋之情,自逃家以来,屡经惊险,没想到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。
兰斯洛看在眼里,不禁莞尔,缓道:“要跟我同行可以,从今以后,你我结拜为兄弟,我当老大,你一切要听我的,有食物老大先吃,有衣服老大先穿,有女人老大先上……你笑什么?”
小草睁着圆滚滚的眼珠子,看着兰斯洛,笑道:“好奇怪喔!你还是第一次不说‘本大爷’这三个字?”
“少罗唆!你到底要不要?”
“要!当然要。”
两人收起玩笑的神色,撮土为香,对着西湖立誓,正经八百的义结金兰,跟着,互叙了年龄,兰斯洛今年十九,早了小草两个月,顺理成章的当上老大。
“大哥!”
“笨蛋小弟……咦……”
兰斯洛的目光,忽然尖锐起来,在桥的另外一端,有一群年轻女孩,个个青春貌美,豆蔻枝头,手中小扇轻舞,轻萝袭身,粉袖香风,笑语莺莺,踏着细碎步子,踱上桥来。
在众多女子的簇拥中,有名少女,娇弱轻盈,态拟天仙,面孔为薄纱遮住,只露出了白玉般的肌肤,与两道弯月似的眉毛;秋水般的明眸,澄澈乌亮。
明明只是提膝、举步的小动作,曼妙无双,看起来,竟已像曲绝美的舞蹈了。
周围的景物,在她姿态流动间,被重新赋予了生命,一切,仿佛重新活了起来。
兰斯洛的脑里,感到了爆发性的冲击,只是第一眼而已,他已为那超越世俗的美感,深深震慑,周围的一切,刹那间,恍若不存在,他的眼中,只看到伊人一人。
“大哥……大哥……醒来,醒来啊!”
小草连声叫唤,兰斯洛呆若木鸡,浑然不觉,她自己亦为那绝俗的娇艳,所深深震撼,但因为自己也是绝色,又同为女儿身,所以能迅速恢复。
几次叫唤都没用,看兰斯洛一脸呆样,说不定等一下,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小草又急又气,举脚往兰斯洛用力一踹。
“唉喔!”
兰斯洛惨叫一声,猛地惊醒。
还来不及发作,一阵银铃也似的笑声,自耳边回荡,却是那女子打他身边经过,见他痴傻若斯,不禁掩面浅笑。
这一笑,将兰斯洛三魂勾去其二,七魄全飞上了天际,又呆在原地傻笑。
小草见状,不知为何,只觉得胸中气苦,难过不已,愤愤不平下,又是一脚,再把兰斯洛踢醒。
“大哥!你有点样子好不好,难看死了。”
兰斯洛摇了摇头,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,好半晌,扬声吐气道:“不得了,好美的一个女人。”
“人家是大家闺秀,贵族血裔,不会看上你的啦!”
“听你语气,怎么你知道她?”
小草本想隐瞒,但见兰斯洛面色不善,只得老实说出。
西湖一带,江南佳丽本多,歌舞楼台,画舫妓院,更是烟花女子的聚集地,但要说艳冠群芳,教杭州女子心服,则非广寒冰琼莫属。
广寒冰琼,是众多士人,对一绝色女子的雅称,她本名紫钰,自四岁起定居于西湖畔,据说,是某显贵之后,因为身染无名怪疾,自幼身体极弱,经高人指点,迁居西湖,专心养病。
她就像是一朵冰雪雕刻的琼瑶,虽然娇美,却是见不得阳光,不能长开,在病痛与药物的煎熬下,莫名盛开。
上门的医者与媒人,络绎不绝,却是个个摇头而去,城里的孩童,为此还编了歌谣。
广寒丰姿能倾城,可怜冰琼二十春。
说的,该是她过不了二十的寿命吧!
看着渐行渐远的倩影,兰斯洛一面听,一面叹气,沉重道:“真是太可惜了,若是她肯回过头来,再对我笑一次,本大爷就下定决心,排除万难,让她成为我的元配夫人。”
小草心中,难以抑制的感到气恼,没好气的说:“大哥,别做梦了,想要人家回过头来,除非是天落红雨……”
初恋遭人大泼冷水,兰斯洛又是大怒,刚想要发作,只闻半空中,轰然一声炸雷爆放,晴天霹雳,闷雷连响,跟着……
“不会吧!”
小草看着空中飘下的雨滴,在强烈的风助威下,由细丝迅速扩大,转眼间,就变成了触肤生痛的暴风雨,只能无声地仰天长叹。
“天意!天意!这绝对是天意!”
全然没想到躲雨,兰斯洛用雨水淋洒着脸,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。
在雨幕中,紫钰见到桥上一个长发怪人,大声呼喊,挥舞手脚,状甚滑稽,不觉莞尔,又是一笑。
虽然大雨滂沱,且隔了老大一段距离,这一笑,却还是教兰斯洛给瞧见了,掩不住胸中惊喜,又跳又叫,一个不小心,左脚踩空,跌了个四脚朝天。
“真是老天不长眼……”小草喃喃自语。
看着兰斯洛为此狂喜若斯,心中难言地,感到股苦涩的疼痛,她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,只知道,对于这种感觉,她十分害怕,一点也不喜欢。
半晌,雨滴渐小,兰斯洛自喜悦的情绪中,稍稍清醒。
“不行!既有天意为媒,那我就要立刻付诸行动,不能只是空想。”
“大哥!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
兰斯洛一个劲地,猛冲下桥,朝适才紫钰远去的方向追去,小草紧跟在后,发力狂奔。
历史上,有某些英豪,靠直觉做事,身体反应优先于理智,兰斯洛,或许也是其中的一员吧!
直奔到湖边码头,骤雨已停,暖阳重现,只照得湖面上一片波光潋潋,淡淡的雾气,犹如轻纱,更添西湖绰约风光。
湖上画舫扁舟无数,歌舞之声,不时传来,兰斯洛临岸眺望,不知伊人究竟何处?
一旁的小草,力竭汗喘,一副快要倒毙的样子。
“两位客倌!”
正自旁徨无计,一名船夫起身招呼。
“二位,可是要找刚刚上船的那群姑娘们?”
“正是。”兰斯洛喜道:“船老大知道她们往哪去了吗?”
“那群姑娘们,好像知道两位爷们会来,留了把伞,说是给两位爷遮雨的。”
船夫抬头看了看天,笑道:“这雨来的快,去的也快,倒是让两位爷多添了件行李。”
一旁的小草,隐约感到不对,对方怎知自己会来,但兰斯洛不假思索,将绣伞收下,问道:“船夫,大爷想租你的船,有空的没有。”
船夫还是惯用的笑脸,笑道:“使得,使得,爷儿们是想追上姑娘们是吧。成!请上船吧!”
兰斯洛问也不问,拔腿踏上了船,独立于船头,小草无奈,只得跟进。
船夫手中船篙微一使劲,将小舟推离岸边,扬桨轻划,朝湖心划去。
“爷们初到西湖啊!”
“是。”
“想必是来做生意的!”
“不是!”
“来学人吟诗作对的!”
“没那个闲!”
“来找寻芳问柳的!”
“没那个钱!”
眼见兰斯洛独立船头,目光搜寻着过往船只,小草心中不悦,与船夫有一搭、没一搭的聊着,却不料,祸从口出,谈没几句,船夫察觉事情不大对,悄声问道:“那群姑娘们,是爷儿们的朋友吗?”
“目前不是。”
“爷儿们认识她们吗?”
“不认识。”
“你们有钱付船钱吗?”
“没有。”
此言一出,小草登时惊觉,知道事情不妙,果见船老大脸色不善,沉声道:“好小子们,没钱,想学人家想搭霸王船啊!天下可没这等好事。”
“哇哈哈哈……”
听到了后方的对话,兰斯洛仰天大笑。
“你笑什么?”船夫问道。
“你载也载了,现在船离岸这么远,木已成舟,看你能怎样?”
兰斯洛个性,本亦蛮横,哪管他谁是谁非,劈头就骂,小草想要拦阻,却已晚了一步。
“哇哈哈哈……”
船夫闻言,亦是仰天哈哈大笑。
兰斯洛与小草面面相觑,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,卖什么药。
“哈!老子摇船几十年,你道是第一天遇到想赖帐的客人吗?”
船夫仰头大笑,猛地翻身,跃入水面,了无踪影。
兰斯洛与小草相视一眼,一起大笑,想不到对方有如此高明的败中求胜的绝招。
“哼!算你走的快,不然本大爷把你打成肉饼。”兰斯洛笑骂道。
小草看着船桨,暗自担忧,她不会划船,想来兰斯洛多半也是不会,再者,她有个最糟的预测,虽然不见得会发生,但以今日一整天的运气之差,实在是不得不……
果然,不多时,小舟的底部,开始咕噜咕噜地冒起水来,却是那船夫落水时,顺道凿穿了船底,以做报复,这下……惨了。
“该死的船夫,果然是个坏胚子。”
兰斯洛开始惊慌了,他虽粗识水性,只是此地距岸边颇远,要游回去,势必大费周章,只气得大声咒骂,连连跳脚。
小草却是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,她深吸了口气,做泅水的准备。
细述今天的遭遇,不过是几个小时而已,从被围殴、被追打、到跳船泅水,可说是天上地下满街跑,从陆上到水底,变化之大,匪夷所思,看来,今后跟这个人在一起,绝对不会无聊了。
闭上眼睛,用力一蹬,两人一齐落入水面。
好半晌之后,岸边某处,两道身影,狼狈不堪地自湖中爬出。
恢复力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甫一站定,立刻破口开骂。
小草斜倚着树木,设法吐出腹中的湖水,她体力普通,刚才有几次,若不是兰斯洛伸手急救,她说不定就要不明不白的没顶于西湖之中了。
精采绝伦的骂词,说到一半,兰斯洛止住了嘴,双目炯炯有神,好似有所领悟。
“二弟,为兄想通了一个道理。”
“什么道理?”小草有点畏缩地问道,对于这个大哥,她实在有点害怕。
“做人,一定要发财。”
兰斯洛板着脸孔,仿佛在叙说一个大道理。
“废话!”
小草吐出了最后一口积水,全身无力。
“什么废话。哼!我告诉你,你兄长我,决定干一票大的绑票案子。”
说话的同时,兰斯洛的眼中燃起雄雄壮志,表达出非此不可的决心。
一旁的小草,听到了这句话,差点当场翻白眼昏过去。
“走!”
“去哪里?”
“去这里最大的一所妓院。”
“为……为什么要上妓院?”
想到兰斯洛的用意,小草为之惊恐不已。
“因为,我们现在要作大案子,所以要去安全的地方,而根据自古以来的英雄守则,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
兰斯洛正色道:“所以,最人多嘴杂的地方,就是最保密的地方,因此,我们要去妓院,再说,身为男子汉,又怎么可以不去见见世面呢?贤弟,你说是吧!”
也不管小草反应如何,就拖着她直走。
“喂!不要拉我,我不要去,喂……”
小草的声音,恍若惨叫,响彻西湖。
和煦的阳光,照在两人的身上,为即将展开的动乱交响曲,拉开曲目,直至此时,尚没有半个人知道,这两人对日后的风之大陆,将造成多大的影响。
在日后,天地有雪所编纂的“风之大陆杂史轶闻”中,有着如下记载: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,兰斯洛王,初识莉雅公主于西湖畔。
——源五郎
第二章千里姻缘巧安排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何处高楼无可醉,谁家红袖不相怜”,细数天下的烟花风华之地,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,莫过于河西回廊中的沙漠绿洲,香格里拉,六朝古都的金陵……等一流大都市。
西湖一带,自古便是纸醉金迷的繁华所在,骚人墨客,三五成群,附庸文雅,吟赏风月,伴以葡萄醇酒,美艳歌姬,软语呢喃,香风飘送间,往往挥金如土,引以为豪举,之中韵事不断,故而此地烟花极盛,舞榭歌楼,绵延十余里。
朱门居,是本地屈指可数的高级妓馆,像这一类等级的妓馆,与普通的娼寮不同,内中常驻的歌姬,尚琴艺、谙歌舞、通诗文,打着卖艺不卖身的旗号。
内里的消费极为惊人,若是没有个几百枚银币,莫要说是一亲芳泽,就连喝杯茶水也成问题,故而自有“朱门居,大不易”的谚语传出。
“呀……”
晌午时分,代表朱门居的那两扇大红朱门,蓦地打开,两个衣着褴褛的少年,给重重的抛了出来。
“臭小子,没钱也敢学人逛妓院,滚,别再让大爷们看见你们。”
护院的武师,丢下了狠话后,用力的关上了门。
“唉欧!痛死了。”
“胆敢这样对待本大爷,你们不想活了吗?”
无视于兰斯洛的暴跳如雷,朱门居的大门依旧紧闭,小草揉了揉被摔痛的屁股,暗叫倒楣。
这样的结果,早在她意料之中,两个人身上,连半毛钱也没有,明明连晚饭的着落都成问题了,居然还想进妓院,学人一掷千金的豪气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但兰斯洛却说什么,“自来侠女出风尘,像我们这样的少年英杰,一定会被具慧眼的红颜知己所赏识”之类的理由,不顾反对,要进妓院一遂心愿。
果不其然,负责接待的龟奴,看到两人的打扮后,原本堆满的笑脸,开始皱起眉头,接着转为倨傲的木板脸,“颇有礼貌”的请两人离开。
大失所望的兰斯洛,以极辛辣的言辞,问候着龟奴的全家亲戚,结果,在四等亲尚未有个了结之前,两人就给揪住领子,一手一个地甩出了大门。
不过,小草心中亦是忙叫侥幸,倘使当真进了妓院,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!
“可恶的家伙,狗眼看人低,早晚要你们磕头认错。”
眼见兰斯洛兀自漫骂不休,小草摇了摇头,道:“我早就说不要的,现在被赶出来了吧!”
“哼!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。本大爷难道还怕没地方去吗?愚弟,随着贤兄我另觅他处。”
“大哥,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
对于兰斯洛层出不穷的古怪词句,小草已是见怪不怪,当下只是奋步急追,同时暗暗祷告,可千万别再去什么奇怪的地方了。
“大哥!我有点疑问?”
“什么疑问。”
“为什么我们要跑到这种地方来?”
“我们兄弟俩要商量发财的大买卖,自然要找个隐蔽所在,而想要隐藏一棵树,最好的地方,就是树林。这里四周全是人群,你不认为,这是个绝妙所在吗?”
“啊!这句话不是这么解释的吧!”
看着四周人声鼎沸,船来船往,小草一面划桨,一面为兄长的少根筋,低声抱怨。
绕了半天,两人又回到西湖上,兰斯洛突发奇想,到岸边偷了只小舟,泛舟于湖上,想在这个掩耳盗铃的隐蔽所在,商议大计。
不消说,因为兰斯洛认为自己负责动脑子的重责大任,所以像动手划船这一类,小小的劳役任务,自然落到了小草的头上。
周围的船,一只只的驶过,因为是商业鼎盛之地,所以除了乘着画舫游湖的游客外,还有不少脑子灵光的小贩,带齐了种种乱没地方性的小吃,驾着只小舟,在湖面上吆喝叫卖。
“大哥。那边好热闹。”
“不关你的事,好好划你的船。”
“不知道大哥有什么点子呢?”
因为知道这个兄长随时会大发脾气的个性,小草谨慎地问道。
“嘿!我已经有了计画,要干一票大的绑票生意。”
“这句话,你上一次说过了。”
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不要随便插嘴。”
兰斯洛不耐烦的挥挥手,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左右,低声道:“第一个被本大爷锁定的肥羊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的储君,莉雅公主。”
“莉雅公主。”小草失声惊叫道。
惊慌之下,第一个反应便是跳船逃生,但是瞥见兰斯洛的脸色,并无变异,不似识破了机关,勉强压下心里慌恐,强笑道:“大哥与莉雅公主,往日有仇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是与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近日有冤?”
“也没有。”
“那为什么要绑架她?”
“绑架就绑架,还需要什么理由?”兰斯洛面不改色,一本正经道。
小草只觉得哭笑不得,这个仅仅结拜不到半天的兄长,拉着自己跑了大半天,想不到第一件要做的正事,就是绑架自己,怎不教她啼笑皆非。
“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国势不弱,莉雅公主是储君之尊,身边护卫必多,就凭你我兄弟,只怕……”小草试着劝兄长打消主意。
“所以就说你笨嘛!谁说真的要绑架了。”兰斯洛大笑道。
兰斯洛虽是做事卤莽,脾气暴躁,却并非蠢人,早在下山之时,他便特别溜去杭州城门的红墙,查阅了最新的悬赏消息。
目前最大的悬赏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王女莉雅公主的失踪消息。
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雄踞东方,是历史极为悠久的古国,追溯国历,远至九千年前,艾尔铁诺王国亦难以望其项背,环顾当代,可说是出其无右。
虽为大国,却与后起之秀的艾尔铁诺王国不同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素来由女王实行和平统治,并没有刻意对外发展的野心,九州大战时,该任女王锐身赴难,战后,顶极高手为之一空,元气大伤,加上连续几代继位者碌碌,国势已大不如前,远逊于战后蓬勃发展的艾尔铁诺之后。
尽管如此,雷因斯。蒂伦,仍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,除了崇高的精神地位外,远自数千年前起,该国便有“魔法王国”之称,能人异士辈出,五支魔法军,威震天下。
而三贤者中的皇太极、卡达尔,亦修业于此,其实力精强,可见一般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惯例,女王每代只生一女,甫一出生,便确定为储君,接受最严格的教育。
期间,只修文事,不修武功,直到十九岁的洁身大典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王族,是种相当特殊的血统,具有天赋的异能,每当年满十九岁后,王女会进行洁身大典,敬告天地诸神,然后由神官们进行典礼,开启公主的灵窍,之后,公主会得到一项属于自己属性的异能。
至于是哪种能力,会随公主本身的性向、气质、未来际遇而定,除了这项能力以外,该王家在修习魔法上,亦是令人咋舌的天骨,多少才智超人之士,数百年苦修不成的秘术,她们往往在听过一遍后,便唾手可得,靠着这份天赐,世界魔导师公会的主席,此无上的荣耀,素来由该国女王兼任。
而历代女王,相当珍惜这份天赋的荣耀,皆以“博爱、慈蔼、高洁”三原则自期,故素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称。
莉雅公主,全名“莉雅。迪斯。拉普他。苍月”,是本代的王女。
在东方诸国中,以其高人一等的智慧,与传自母亲的美貌,享有“才女”之名。
两个月之后,莉雅公主即将满十九岁。
在被送往神殿,进行准备工作的途中,竟尔失踪,原因不明,这已是近时日以来,风之大陆上,最大的消息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为此闹翻了天,提出了钜额的悬赏。
当兰斯洛见到了布告,马上有了点子。
“诺,他们既然肯出一百枚金币来悬赏,你兄长我索性来个将计就计,发张信函,就说莉雅公主在本大爷手上,要他们付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兰斯洛得意洋洋道。
“如此一来呢,又不必真的去绑人,要是事迹败漏了,也不至于有什么问题,你说,这是不是个好主意啊!”
听完了话,小草放下心头一块大石,不单是为了自己的身分没被拆穿,也是为了这个兄长,并非作奸犯科,为求富贵不则手段的奸人,而暗喜在心。
想起自己之所以逃家的理由,再想起宫廷内那些老臣的嘴脸,不由得很高兴,能够藉此好好的大闹一番。
当下,小草开始认真的思索这个破绽百出的绑票计画。
兰斯洛随口吩咐道:“总之呢!你等会就写封信,投到雷因斯。蒂伦在此的通讯处,就说莉雅小妞在咱们兄弟手里,让他们在明天,拿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
“信由我来写吗?”
“这种粗浅的工作,难道要本大爷亲自出马吗?”
小草点了点头,她有信心,宫廷内那些老家伙,绝对会拿出钱来,只是……要怎么把钱拿到呢?
脑筋转了转,脸上浮现了抹莫名的笑容,她已有了腹案,明天,铁定会很精彩的。
“臭小子,没事笑什笑,装酷啊!”顺手赏了她一记爆栗,兰斯洛骂道:“那,把船开回去,想办法捞顿饭吃吧!”
“喔!”
小草应了一声,正要行动,忽然发觉……
“大哥。”
“又有什么事啊!”
“你有没有发现,有点不妥。”
“哪有?”
“你的脚板正浸在水里。”
“是吗?”
“还说没有,水已经淹过脚板了。”
两人惊叫一声,这才发觉,不知道从何时起,船底破了好几个洞,碧绿的湖水,此刻以惊人的速度,咕噜咕噜地冒进船里。
看见这种惨状,兰斯洛、小草手忙脚乱地,想堵起船底的破洞,无奈小洞太多,顾了东边,西边又进水了。
“大哥。这艘船你从哪里弄来的。”
不知道为什么,小草觉得这船的样子,依稀有点熟悉,莫非……
“这个嘛!大爷看它被停在岸上,好像没人要的样子,就顺手推下水了。”
兰斯洛耸耸肩,满不在乎的说着。
小草的想法,立刻获得了证实。
小舟才刚沉下,一艘航行甚快的扁舟,自已被水淹到腰间的两人身边,呼啸而过,船上,一名很眼熟很眼熟的船夫高声大笑:“哇哈哈哈!两个小贼,搭了老子的船不付钱,竟想偷了船跑,还居然给偷到同一艘破船,现在自作自受了吧!哇哈哈哈哈……”
激行的船只,溅起大量水花,洒了两人一头脸,不过,没多大差别,这时候的湖水,已经涨到胸口了。
“哈哈!一天里面游两次泳,对身体有益嘛!”
好像知道自己有错,兰斯洛反常的没发脾气,只是无赖的笑着。
小草还来不及叹气,水已经淹到下巴了。
奈何,大大的吸了口气,为等一下的长程游泳做准备。
“我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与你搭同一艘船……咕噜……咕噜……”
“哈……哈,别说的那么绝嘛!谁知道会偷到早上的那一艘呢……咕噜咕噜”
“咕噜……
咕噜“”……咕噜咕噜“
就在隔日,雷因斯。蒂伦驻杭州一带的办事处,收到了一封令整个办事处为之天翻地覆的绑架信,内中说明,失踪多时的莉雅公主,已遭到名为“恶魔党株式会社──杭州分部”
的秘密组织所绑架,并被要求于当晚子时,交付一千枚帝国金币,作为赎款。
随信,附上了一枚玉印,与莉雅公主的亲笔求救函,而玉印经确认后,亦证实为莉雅公主的随身印信。
此信经超空间通讯,传达雷因斯。蒂伦王都之后,立刻引起了王室上下,极度的震惊,一千金币的赎款,在旁人的眼中,确实是笔巨款,但以一国之力而言,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,真正使他们为之心惊胆颤的,是歹徒自投信至收取赎款,之间只有三个小时,那刚好是一个致命的时间。
在艾尔铁诺境内,调取一千金币,并将之送达杭州,需要将近三小时的时间,而将邻近区域中将足以担当此事的高手,征至杭州,需要三个半小时的功夫,歹徒能不偏不倚地,选在这个时间内,足见对于王家的行政作业,了若指掌。
当下,王室内产生了一阵“搜索内贼”的声浪,因此事件遭到调查者,不下二十人,期间也有相应的副产物,利用公权走私、诈欺、收贿,被揭发而入狱判刑者,另有五十人之多,这是题外话,暂且不提。
缴付赎款的地点,是定在一个十字路口,中心的大树下,歹徒要求,将赎款以金叶子的形式,存于包裹,置于树下。
由于担心遭到有心人士的觊觎,此事被列为高度机密,并不先行通知艾尔铁诺官方,而由雷因斯。蒂伦王家,驻杭州办事处,独力负责。
办事处的人员,很努力地调集了最短时间内所能赶到的武术好手,为了防止歹徒逃逸,预先将周围三条街的范围,尽数纳于掌控,希望能由歹徒的行踪,找出公主殿下的所在。
半夜子时,弦月当空,凉风送爽,埋伏在街道两旁楼房中的人员,屏住了呼吸,仔细的注视四面八方的每个角落,不敢放弃任何细微的动静,等待着歹徒的到来。
当远处的钟声,敲满了十二下响声,原本紧绷着的心,几乎要跳了出来,但是,受到严密监视的树下,连带邻近三条街上,没有半道人影。
要不是对方提出了证据,埋伏人员几乎要错疑,自己是遭到戏弄了,就在他们正打算要放弃的时候,远远的地方,传来的闷雷般的声响。
“什么声音?”
“不晓得,听起来不大对劲。”
“事情有变,大家加紧戒备。”
“封锁道路,邻近人员立刻行动。”
不远处,一个马厩遭到纵火,受惊而发狂乱奔的马群,受到引导,朝此地奔来。
发狂中的马群,突破了街上的封锁线,转眼间,便已奔至此地了。
巨变陡生,埋伏的众人,一时间失去了应变的能力。
在混乱中,事情完全失去了控制,埋伏在周围楼层的百余人,都有水准以上的自保能力,虽然立刻飞身而出,但除了闪躲或留心左右,却也没人想起抢入乱蹄之中,看看是否有歹徒藏匿于其下。
结果,当马匹向四个路口,分驰而去,原本放置在树下的包裹,早已不翼而飞。
失去第一时间的埋伏人员,只得分作四个方向,追逐而下。
兰斯洛一个翻身,爬上了马背,将手中的包袱反缚于背,搂住马颈,稳稳的坐着,他生活山野十余年,这区区马腹藏身的骑术,自是难不了他。
“小草这小子的脑子不坏,兄弟俩联手,倒是可以狠狠地发它一票。”兰斯洛喃喃道。
这件计画从头到尾,可说是兰斯洛提案,小草策划。
在两人奋力游回岸边后,小草展现了教人吃惊的才智,立刻展开种种策划,推算时间,想定取款方式,如何脱身,如何分散、甩开追兵,在兰斯洛为之瞠目结舌时,小草已经笑眯眯的,开始解释整个计画了。
因为目标被分散,发现兰斯洛的踪迹而紧跟在后的,已不过是十数人而已了,尽管如此,他们其中不乏轻功好手,而兰斯洛胯下又非千里神驹,巷道追逐几回后,双方的距离被大幅拉近,眼看就要追上了。
“嘿!好家伙,居然追了上来。”
兰斯洛脚下加力,双腿轻夹马腹,登时如箭离弦,加快奔出,又拉开了两边的距离。
若照兰斯洛的本意,此刻便要与敌人大打出手,但听到这个意见的小草,当时却是两眼一翻,对兄长的武功程度大摇其头,而策定了第二步计画。
兰斯洛把马头一转,冲往西方。
后方的追捕者见状,更是猛力提气,三步并作两步,穷追不舍。
眼前的匪徒,是他们追寻公主下落的唯一线索,倘使走失,那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。
双方又绕了两条巷子后,蓦地眼前一宽,到了个大街。
“恶贼!还不快快束手就擒。”
跑在最前方的一个追捕者,猛吸一口真气,脚下使力,大步跃起,两手成擒拿式,扑向兰斯洛,想再兰斯洛尚未再变方向之前,将之擒下。
“大个子,辛苦你了。”
兰斯洛嘻嘻一笑,反手将背上包袱,顺势推入那人掌中,左足趁机在马腹上轻点,借力跃起,一个翻身,顺势翻上了附近的民房,再一跃,消失在茫茫夜色中。
那个大个子用力过猛,一时转不过来,两手一分,竟将包袱扯作两截,只见满空黄叶乱舞,随风乱飘,后方的人看到,纷纷呆在当场,作声不得。
包袱里面应该装有的一千金币,竟变做烂泥也似的枯叶。
“糟了,中了贼人的调虎离山计了。”
察觉中计的愤怒与悔恨,化作屈辱之鞭,狠狠地痛击着他们,所幸,这种感觉并没能持续多久。
就在兰斯洛消失的同时,恍若事先经过排演似的,黑暗的夜空,被几十盏孔明灯所照亮,四周点起火把无数,四周的民房,跑出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,个个手拿兵器,看情形,怕没有个百来人。
“好恶贼!居然还有同伙。”
追捕者们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,他们原本就猜想,在幕后策划案子的,是个极为庞大的组织,想不倒歹徒深谋远虑,竟将大队人马埋伏于此。
“该死的贼子,居然胆敢恃强行劫,累得爷们等你们半晚,还不快快投降。”
埋伏的,是艾尔铁诺的地方警察,他们接获密报,今晚子时将有一批凶恶歹徒,要打劫此地的店铺,虽然这听起来像是个恶作剧,但为了小心起见,地方警部还是挑选了人员,在此地埋伏,果然见到一批“凶恶强人”,意欲恃强行凶,当下个个摩拳擦掌,要将“歹徒”
一网成擒,以便升官发财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一方,此刻知道自己非但上了大当,而且更中了敌人充满讽刺性的埋伏,基于事件必须保持隐密起见,他们除了逃跑以外别无他法。
当然,埋伏的官差,不可能眼见到手功绩飞走,双方就在巷道间,重演了一遍追逐战。
在被抓与逃走不断上演时,他们最大的疑问,大概是,那一千金币到底到哪去了呢?
就在原本十字路口的大树下,一只小手破地而出,有个瘦小的身影,自预先挖掘好的地洞中,攀爬而上。
小草拍了拍身上的灰土,拾起脚边的包袱,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。
早在绑架信寄出以前,她便在此掘了个地洞;当雷因斯。蒂伦办案人员将包袱置于树下时,她已藏身于其中。
之后,由兰斯洛藏身马腹,另外取个包袱,惑人耳目,反正黑夜中谁也看不清楚。
如此一来,埋伏的众人,会被引开,要是真的被追急了,只要将假包袱抛去,也可以甩脱追兵,而真货早已在混乱中,被树底的小草趁机取走。
“地底藏人,调虎离山,都只是很老套的把戏,可是两套并用,成功率就很高,原因无他,只因为人们都只会看到,自己想看的东西。”
当向兰斯洛解释整个计画时,小草如是说。
那么艾尔铁诺的埋伏呢?
“那是国家的神秘主义被倒用的结果。”小草微笑道。
就因为知道,雷因斯。蒂伦宫廷会顾忌丑闻的发生,与结外生枝的变数,所以定是自行私下解决,不会通知艾尔铁诺政府,所以小草反过来,利用艾尔铁诺的警察,来替兰斯洛阻挡追兵,反而教斯菲尔伦多一方手脚大乱。
只是,身为应该被拯救的主角,却大是热心的,主动策划着绑票的种种计策,这样的小草,实在是个大坏人。
兰斯洛哼着小调,纵跃如飞,从一个屋脊,跳跃到另一个,以最快的速度,脱离现场,想到预定的地点,与小草会合。
“无耻贼人!快快停下步来。”
“这种话,等你们追上本大爷再说吧!”
发觉约定的时间,一分一秒过去,兰斯洛不禁要皱起眉头了,之所以让他耽搁的原因,是在他之后,有几道身影,穷追在后,看样子,是艾尔铁诺的警察吧!
“哼!不管是雷因斯。蒂伦,还是艾尔铁诺,看来全都是一些烦人的家伙嘛。”
连续跑了半个晚上,兰斯洛不禁有些不耐烦起来。
兰斯洛并没有正式的学过轻功,只是,过往生活在山林里的日子,常常两脚绑着铁球,穿越数处直涨到胸口的溪水,到十余里外去取水;也常常在树枝间与猿猴嬉戏、捕捉鸟雀,因此虽然未受过调教,当其迈开大步,发足狂奔,身手之敏捷较诸一流好手,可说是尤有过之。
不过,老是被人家在后面穷追,却也不是什么有趣的消遣。
“跑步这种事,还是悠悠闲闲比较有趣,像这样子的跑法,对身体一点帮助也没有。”
兰斯洛一边唠叨,一边动着脑子,试着甩掉后头如附骨之蛆的追兵。
灵机一动,想定了主意,当下脚底猛然加力,瞬间拉开了与追逐者的距离,就在追捕者为之惊讶不已,要发力追上时,兰斯跃下了屋脊,开始在黑暗的巷道中,左钻右窜,没几下,便消失了踪影。
追捕者不禁大声咒骂,此处街道窄小,加上夜色昏暗,视野极狭,想要找到犯人踪迹,并非易事,而且处理不当,便会滋扰民众,多生事端。
忍住勃发的怒气,他们跳下屋脊,试图寻找疑犯的踪影。
而兰斯洛一点也没闲着,他利用这段多出来的空隙,摸黑窜向原先看到的一所屋宅,打算在里面躲一段时间,甩开追兵。
翻过墙去,是座颇大的花园,昏暗中,看不清景物,由规模的大小来判断,屋主并非一般平民,而是相当富有的一家。
墙外隐有人声传来,兰斯洛更不迟疑,向最近的一栋独立楼阁移去,手脚并用地爬上与屋子比邻的大树,脚底一蹬,便站上了二楼的屋檐,小心地推开了窗子,兰斯洛翻身而入。
甫一进屋,扑鼻而来的薰香气味,房间里的绣床,明明白白的表示,这是间女儿家的闺房,更糟的是,那床上明显睡的有人,而且已被惊醒。
兰斯洛应变奇速,立即扑向床上,想要先发制人,不料却以晚了一步,那女子早先一步退到茶几旁,兰斯洛一击不中,反身便是一扑,抓到了只袖子,兰斯洛大喜,右手跟着一擒,掐住那女子的咽喉。
黑暗中,两人贴了个满怀,隔着薄薄的绢布,兰斯洛感受到,绢衣下丰满的年轻肉体,阵阵的女儿幽香,扑鼻而来。
无暇享受这份动人的时光,兰斯洛低声恐吓道:“别出声。你一出声,我就杀了你,我只是来这暂避敌人,不会……唉唷!”
话未说完,被人反臂擒拿,扭住右臂,那女子竟会武功,虽然力量不大,但招数巧妙,竟把兰斯洛给直跌了出去。
“你……”
兰斯洛关节处给痛得七荤八素,刚想有反应,陡闻“刷”的一声,房间忽然亮了起来,却是那女子点亮了几上的油灯。
藉由微弱的火光,兰斯洛看清了那女子的脸。
眉目如同一泓秋水,长长的睫毛不住颤动,楚楚动人的脸蛋上,虽然因为不速之客的来到,而有些惊慌,却反有一抹无畏的笑靥,浮现在唇边,在告诉入侵的外人,她人并非是个只会惊惶失措的庸俗弱女子。
不是别人,正是昨天巧遇于西湖畔,雨中赠伞,让兰斯洛一见倾心的紫钰姑娘。
乍见心上人,兰斯洛再度为其无双的美貌所惊艳,呆立当场,随即想起自己误闯佳人香闺,连忙手慌脚乱地道歉。
“呃!夫人……不是,贵小姐……也不对,姑娘……”
慌忙中,兰斯洛错误连连。
他极力想表现优雅一点的样子,却连连出错,先是自称“本大爷”,又连忙改口“兄弟我”,再想想也不妥,最后换成“在下”。
“在……在下,躲避敌人,误闯姑娘的屋子,本……在下深感歉意,现在就告辞了。”
兰斯洛很努力地,让自己平声和气地说完这番场面话,才说完,已羞惭的满脸通红。
兰斯洛说完话,转身便欲跳窗离去,紫钰见他手舞足蹈的滑稽样,大是有趣,不由“噗嗤”一声,掩袖轻笑。
这一笑,直如春风轻拂,芙蓉初绽,直教兰斯洛看得痴了。
见到兰斯洛如此呆望,紫钰不禁莞尔,当下收起笑容,清声道:“先贤有云:”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悦乎?‘先生虽是不请自来,也算是我落琼小筑的客人,如不嫌弃,便请在此盘桓数刻,让我一尽地主之谊。“
兰斯洛不意有此一问,大喜过望,连忙点头如捣蒜。把什么约定的时间,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
紫钰温言道:“既是如此,便请先生移步前厅,稍坐片刻,待妾身换装见客。”
兰斯洛这才注意到,紫钰身上所著,乃是一般宽松的绢质睡袍,一双柔滑粉嫩的美腿,完全暴露在外,姿态撩人之至。
为怕佳人认为自己唐突,不敢多看,兰斯洛赶忙转头向后。
紫钰摇起桌上的铃铛,将楼下的婢仆唤起。
进来的婢女,见到小姐的房中,多出一个陌生男子,几乎要失声尖叫,却被紫钰轻描淡写的一个眼色所止住。
“这位先生,是我多年好友,你们要好生款待,不可失礼。”
一句话,打住了婢女们的疑问,赶紧小姐伺候更衣,并将兰斯洛带至前厅。
兰斯洛坐定后,仆役送上一壶清茶,四色点心。
这才忆起了,与小草相约的时间已过,应当早点抽身,去和小草会合。
但转念一想,自己误闯心上人闺房,未受见怪,反而遭到款待,如此良机,岂是常有。
一念至此,心意登决,准备把握机会,趁机与心上人亲近。
“先生久候了。”
一声清脆的语音,自顶上传下,紫钰身着浅蓝衫裙,素巾围腰,黑绢般的秀发,用一根木簪定住,几道青丝斜挂于面前,散发着另一种冶艳风情。
“先生高姓大名?”
“兰斯洛。我叫兰斯洛。”
与日间初遇小草时完全两样,兰斯洛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,更罔论大肆吹嘘了。
“兰斯洛先生。”似乎看穿了兰斯洛的紧张,紫钰轻笑道:“我不问,你是从哪里来?
也不问,你为何到这里来?既然进了落琼小筑,就是这的客人,兰斯洛先生可以等到你认为安全的时候,再行离开。“
被这么一说,兰斯洛反倒惊讶起来,以自己现在的外观,蓬头散发,衣着不整,又是个粗壮汉子,无论是谁,见到这样的人,破窗而入,铁定会认为强盗打劫来了,可是这位紫钰姑娘,毫不惧怕,还与自己沏茶聊天,此举非但不合一般大家闺秀的举动,反而大见江湖豪客的英侠之气,真是奇哉怪也。
忽然想起,日间小草曾经提过,这朵“广寒冰琼”身染无名恶疾,身体极弱,可是相遇至今,除了偶尔的一两声轻咳,并没有什么重病的征兆啊!
莫不是小草撒谎?
仔细端详紫钰的姿容,她的腰身极为纤细,娇柔而不见丰腴的身体,骨感十足,看上去只怕狂风一刮,便可以被吹到半空去了。
瓷器般精致的脸蛋上,所浮现的,是种教人心悸的苍白,的确是久染重病的样子。
察觉了兰斯洛的视线,紫钰道:“妾身自幼身染疾病,医治太晚,伤了肺脉,所以素来身子虚弱,若是有什么失态的地方,先生勿怪。”
语罢,又是几声轻咳。
如此一个娇弱的女子,居然能以擒拿手,将自己反摔出去,兰斯洛回想起来,不由大是奇怪。
“妾身自幼,好读坊间的游侠列传,对所谓的游侠之士,向往再三,也曾学了几套上不得台面的防身之术,适才若有得罪,便请先生多多见谅了。”
“没有,这全都是我自己的错,该打该打。”
听到紫钰的解释,兰斯洛疑心尽去,再无问题。
两人当下便沏茶谈天,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,言谈中,兰斯洛发现,紫钰非但见闻广博,天文地理无所不知,而且此女聪颖不凡,观察入微,若是遇到兰斯洛听不懂的地方,还预先将之简化,旁征博引。
相谈一席,宾主尽欢,不知不觉,已是天光拂晓,服侍一旁的婢子,重新沏上了一壶茶,为兰斯洛倒上了一杯。
兰斯洛举杯欲喝,却是一怔,只见磁杯中,浑浊深碧,是种怕人的墨绿色,凑近一嗅,浓浓药草味,酸腥刺鼻,中人欲呕。
刚想开口询问,却见紫钰脸上,尽是期盼之意,为博佳人芳心,兰斯洛把心一横,忍住反胃的感觉,将茶一饮而尽。
苦茶入喉,酸臭难当,几乎令兰斯洛想把胃里的东西,全吐出来。
“唉!”紫钰叹息一声,站起身来,原本的期盼之情,已转为失望。
“紫钰身体不适,无法久谈,先请告退,先生请自便。”
语罢,再不回头一眼,于婢女们的簇拥下离去。
兰斯洛呆在当场,不能理解发生何事,好半晌,见紫钰没有再出来的打算,天亦已大亮,只得失魂落魄的从大门离去。
望见紧闭的大门,兰斯洛自唉自怨,不知自己做错什么,竟给人扫地出门,原本两人不是谈的很高兴吗?怎么忽然就……
正自苦思不解,半空中,一条手绢飘至面前,兰斯洛拾起一看,手绢上书写有字:
夫人姑娘贵小姐,兄弟在下本大爷,非是前生有宿缘,只为今世错难解;
最好交情初见面,相逢无因命早结,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
字迹娟秀,辞意诙谐,诗末署名“紫钰”,正是紫钰的手笔,兰斯洛端详再三,虽不明白诗中的意义,但对方既然肯将贴身之物相赠予,那么,是不是代表……
自己有希望罗!
一念至此,忍不住手舞足蹈,在大街上跳起舞来。
在楼台上看到这幕的紫钰,再次为兰斯洛的动作,莞尔微笑,“真是个有趣的人啊!”
映着东方的第一道晨光,她轻声咳了起来,自己的身体,是一年不如一年了,莫非,就当真如城里的那首歌谣,这朵琼花,真的过不了二十载的春天吗?
半晌,紫钰低语道:“师父所说的天灵之人,就是他么?”
身后的房间,在阳光的照耀下,空荡荡地看不到半个人影,却有一个深沉、生冷的声音响起:“不错,开启十方血啮锁,必须要以天灵之人的鲜血生祭。你的任务,便是暂时接近他,保护灵人的安全,直到时辰到来,剩余的,没必要过问。”
说话的,是个男子,他的声音,让人想起冰河互相摩擦时,所发出的声响。
只闻其声,不见其人,使得情景格外的诡异。
紫钰默不作声,只是让轻轻的咳嗽声,响彻在房间里。
黄昏时分,原本人潮不断的西湖,一个身材高大,气宇不凡的年轻人,意态飞扬地大步走在街上。
在他身旁,另一名身材娇小,俊秀清雅的年轻人,与他并肩走着。
由于两人的外貌突出,不时吸引了路上女性好奇的目光。
这两人,自然是兰斯洛和小草了。
因为不见兰斯洛的踪影,而急的像火烧眉毛般的小草,在相会后把兰斯洛狠狠地刮了一顿后,两人将赎款存入议定的地下钱庄,然后去最昂贵的澡堂,好好梳洗了一遍,换上了最华贵的衣服。
当在澡堂门口碰面时,两人均为了对方的改头换面,不由自主地大吃一惊。
将蓬草般的长发剪掉,把累积多年的胡须剃去,再换上了一流的服饰,兰斯洛有若脱胎换骨般,展现其英伟的外貌。
浓眉、大眼、宽肩、高大健壮,虽称不上英俊,却有股不凡的大丈夫气概,引人侧目。
小草就更不得了了,将全身的尘垢洗去,回复本来面目的小草,穿上男装,模样更是俊美无对,举止优雅,俨然便是个翩翩佳公子,立刻便引起了一阵骚动,更教兰斯洛差点惊的连下巴都掉下来。
好不容易自尖叫的女子群中脱身,小草出主意,买了间胡同,作为栖身之所。
当一切事宜底定后,兰斯洛提议要来西湖一逛,已经发誓不再搭船的小草,虽然无奈,也只得跟在一旁,两兄弟步行游西湖。
绕行良久,两人上了断桥,想起两日前,因为无钱付账,自饭馆一路狂奔至此,兰斯洛不禁感慨万千。
“对了,照你看来,紫钰姑娘给我那首诗,是什么意思?”
打从昨天回来起,兰斯洛便一直缠着小草,要求翻译诗意,他自己虽识字,但却没读过多少书,不能做赏诗论词这类工作。
每看到兰斯洛提起紫钰时,那种傻笑的脸,小草便觉得极不是滋味,但内心深处,又找不到个反对的理由,在拗不过的情形下,只得解释。
“前面几句没有什么,‘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’是人家大小姐以落琼自比,要你当月亮啦!”
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
“叫你去吃饭的意思啦!”
看到兰斯洛兴奋不已,小草心中气苦。
琼花是夜间开放,清晨凋谢的植物,命中注定,见不得日光,如今紫钰自比琼花,却又明说“候月”,用意不问可知。
“哇哈哈哈哈……早就跟你说,你兄长我魅力惊人,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抵抗,果然应证了吧!”
“才怪,你少臭美了!那只是分手的预先慰问而已。”
“臭小子,敢这样向你兄长讲话。”
兰斯洛追打着小草,两人一前一后,奔下了断桥。
“魅力惊人?”
得了吧!小草暗暗啐道。
兰斯洛的外表,虽说英伟出众,却并不能算是美男子,论才学、论武功,也都一无是处,说财产吗?穷光蛋一个,连一般的女子,都很难看上他,何况,听兰斯洛的描述,那名紫钰姑娘,也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,这之间,可千万别有些什么才好?
奔跑间,蓦然惊见,断桥在夕阳的照映下,如同着火般的艳丽。
“相识断桥初赠伞”,这是兰斯洛与紫钰初遇的写照,然而,琢磨文义,可不是个好兆头啊!
小草心下一惊。
为兰斯洛的安危,小草暗自担心,她那超越常人的智慧,已自不可见的未来中,隐约嗅出了一丝不安的味道了。
“既然下定决心,要追求人家,就得打起精神来,做几件大事,出人头地,这样才配的上人家的好姑娘。”知道事已不可挽回,小草酸溜溜地道。
眼前,也只能走一步,算一步了。
没发觉小草的异常,兰斯洛点头称是,忽然,一个物体映在他的视网膜中,在不远的前方,有座高塔,巍峨耸立,在晚霞之中,琉璃瓦片发出绚丽的光华。
在塔的下方,一群人把塔挤得水泻不通,不知所为何来?
“喂!小草,那是什么地方?”
“那个啊!是雷峰塔。”
“雷峰塔!是白蛇传中的那一座吗?”
“对啦!”
兰斯洛大感兴趣,以前,死老鬼曾经对他说过白蛇传的故事,而且对里面的许仙,深恶痛绝,说什么这个男人,卑鄙无耻,懦弱无能,被别人说个两句,就笨的去出卖自己的家人,大丈夫切勿如是也。
当时,兰斯洛对于这番话,亦是心有戚戚焉,一个男人,若不能保卫自己的妻小,那就没有成为男人的资格了。
“那一堆人是在作什么?有好东西看吗?”
“不是,他们是来寻宝的投机份子。”
“寻宝?”
小草跟著作解释,雷峰塔每至八月,便会发出奇异的光华,等到中秋夜的亥时,一道惊人的灵光之气,直冲九宵,愚夫愚妇所见,便称做是有宝物现世,相争膜拜顶礼,事情传开,也吸引了无数的江湖豪客,来此寻宝,想看看自己能否侥幸成为,天意命定的得宝之人。
“艾尔铁诺政府,这么心胸宽大,管都不管吗?”
照兰斯洛的想法,若是真有宝物,只怕政府早已收归国有,哪里还会等到有人来寻。
“他们不是不管,是没能力管。”小草笑道。
宝光的出现,至今已有千余年之久,在这段时间中,来寻宝的人,搜遍了雷峰塔的一瓦一石,却没有半点收获,艾尔铁诺政府,对此索性采取完全开放政策,每年中秋,举办寻宝大会,任由人们到此寻宝,只是在一旁预伏兵马,准备来个守株待兔。
“好,我决定了。”
兰斯洛眼中发出异彩,脸上一副干劲十足,想要好好作一点事的样子。
听到这句话,小草心惊肉跳,两天来,每次兰斯洛说这句话,就必定惹出事端,而跟着遭殃,在背后收烂摊子的,就是小草,故而她此刻求乞满天神佛,四大天王,希望这个大哥,不要再有什么奇异的鬼点子,例如说:上妓院什么的。
“我要参加中秋的寻宝大会。扬名立万,出人头地,当个大英雄,再好好的追求紫钰小姐。”
小草虽然不悦,却也松了口气,啐道:“知道了啦!你好好的干,我会帮你的。”
“不过,在那之前……”
小草差没给跳了起来,“不过”,什么叫“不过”,这个疯狂大哥,到底还想做什么?
兰斯洛眼中的光芒,炽热的恍若要烧着,他仰天狂笑,引起了来往人潮的侧目。
“哈哈……天下英雄本好色,既然要做英雄,又岂能不好色。既然已经有了钱,当然要好好的去挥霍一番。”
兰斯洛抓住小草,高声笑道:“小弟,咱们上妓院去吧!”
“妓院,又是妓院,为什么又是妓院?你脑里除了妓院没有别的东西吗?”
小草眼冒金星,语无伦次,就差没口吐白沫了。
“少罗唆!走吧!”
也不管小草的惨叫,兰斯洛拖人便走。
“走吧!今天兄长我要带你体会大人的滋味。哇哈哈……”
“哇!我不要,不要拖我去,快点放手啊……”
长长的哀嚎声,再次回响于西湖。
东方的天际,一抹弯月,缓缓的升起,点点星光,开始取代晚霞,随着夜晚的到来,许多人或自愿或非自愿地,面对将到临的未来,这其中,是福,是祸,没有人知道。
人的幸福,就在于没有人知道,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,以此而言,现在的小草与兰斯洛,他们都是幸福的。
第三章人间相思不曾闲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朱门居中,灯火通明,绢之国的灯笼,邱索拉的香油灯,天竺的九宝莲华灯,散布出瑰丽的光芒,映在被漆上金红的合抱大柱,与华丽的建筑相衬,更显的富丽堂皇。
价值不菲,由绯樱帝国传入的香料,被混在灯蕊里,随着热气蒸发,多种依古法调制的香水、薰香,或喷洒于衣饰,或封藏绣囊,与刻意栽种的香草混和,将周围薰的馥郁香浓。
各式厅房,依消费等级而有所差别,却都是极尽奢华之能事,珍珠、宝石、象牙……之类的饰物,满璧光华,地板上、床褥间,全是绣工精美的红毯、丝被,看得人眼花撩乱。
许多自诩风雅的达官贵人,饮着自提兰运来的美酒,品尝异国佳酿,与歌妓纵声调笑,命令乐师弹奏起琵琶、七弦琴,唱着时下最流行的乐曲,吟咏诗文,饮酒作乐。
院落内各个包厢,丝竹共奏,嬉笑怒骂声齐鸣,好一派热闹光景,其中,有某间房,显得特别聒噪。
“过来,过来,给本大爷摸一下。”
“喔……嗯……”
“大爷,您好偏心,人家也要。”
“该到我了,英俊的大爷。”
“不要急,一个一个来,你们每个人都有份。喔喔!你有个结实的小屁股。”
“讨厌啦!大爷。”
取得钜额赎款,一夜之间变成暴发户的兰斯洛,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朱门居,看门的龟奴完全认不出新打扮的兰斯洛,甫一开门,便被昂贵的行头所震慑,目瞪口呆,当小草由袖中,取出数枚艾尔铁诺金币后,两人立即被蜂拥而来的妓女们,簇拥进最上等的特级厢房。
这样的结果,完全在小草的预料之中,深知兄长随时都会惹出事端的破坏力,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麻烦,她只得在衣着上下功夫,以昂贵的服饰,标示出某种隐约的暗示。
用上等兽皮所编,黑白相间的套衫,露出魁梧的胸膛,贴身的皮裤,衬以红宝石缀成的腰带,穿在兰斯洛的身上,配合上他原本的气质,看上去,霸气中带着威仪,望之凛然。
由于雷峰大会的日子将近,许多志在寻宝的江湖人士,纷纷赶至,使杭州城中,卧虎藏龙,随便一个事端,往往便会招来意想不到的杀身之祸。
兰斯洛这般打扮,甫看之下,确实是具有某皇室贵胄的气派,让别有所图之人,心有所忌。
而这身打扮,却是教小草伤透了脑筋,要把兄长原本的野蛮,变成威严;原本的粗俗,变成气派,看似相近,实距却远,所幸小草出身于皇家,选配服装原本就是家常便饭,一番折腾后,总算把工作完成。
至于小草自己,反倒是没有在衣着上花多少心思,她原本就是处于逃家期间,自然不需要多余的招摇,惹来麻烦。
然而,或许是误算吧!
穿着白色儒衫的小草,显的俊美异常,俨然便是个再世潘安,打从离开澡堂起,便一直招惹路上女孩子的指指点点,而进了朱门居后,更是成了院子里姑娘们抢着接待的娇客,软玉温香,莺莺燕燕,令她不胜其扰。
“过来!再给大爷亲一下。”
“大……爷!你别光亲嘛!”
“伙计!再开两坛女儿红。”
“哇……!大爷您真是海量啊!”
虽是第一次逛妓院,兰斯洛却表现的有模有样,毫不生疏。
只见他左拥右抱,大口饮酒,在粉颊红唇间,香来香去,一双大手,老实不客气地,游移在妓女的酥胸丰臀之间,大占便宜。
众女皆是惯见烟花、烟视媚行之人,这等阵仗,司空见惯,也是嬉笑跌作一堆,把丰腴的肉体,紧贴客人,大展媚功,趁客人头昏脑胀,色授魂予之际,多开名酒,增加钜额消费,之所谓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,酒国生涯,原是如此。
“香、香你个头啦!我也很香啊!死大哥,臭大哥。”
小草看在眼底,火冒三丈高,几乎气得连肺也要炸了。当下只是暗骂连连,忘了自己酒量不好,拼命猛灌烈酒,“啪”一声,却是用力过度,将筷子折成两截。
“哦!二弟,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啊!”
“不要你管,去香你的妞吧!”眼前似乎有点昏眩,小草头晕骂道。
“这可不成,你兄长我一向是个有福同享的人,怎么能让你被丢在一边呢?”
兰斯洛计上心来,猛一拍掌,长声笑道:“姑娘们听好,今晚谁要是能把我兄弟伺候的服服贴贴,这一袋金币,就是她的。”
说完,将一袋沉甸甸的金币,丢在桌上,怕没有个百来枚金币。
果然,重赏之下,必有勇妇,三五个打扮娇艳的美貌女子,坐近了小草,或搓背,或揉肩,软语呢喃,使尽温柔解数。
小草的俊美,即使是杭州之大,也极为罕见,她们原本就对之深深倾倒,此刻有了机会,那还不趁机好好亲热,看看是否有这个机缘,得到这位少年公子的垂青。
“喂!手不要乱摸。”
“公子,您堂堂七尺之躯,何必这么畏畏缩缩呢?”
“是啊!你看他脸都红了,好可爱啊!”
“放手……你在摸哪里?”
众女嬉笑间,自然上下其手,小草满脸通红,竭力推阻,虽然同为女儿身,要与人作这等亲密接触,也确实教她吃不消,可恨的是,那个肇事的大混球,此刻正好整以暇的一旁观赏,为了兄弟的窘像,笑得快昏过去。
“再加把劲,第一个亲到我小弟的人,重重有赏。”
“咦……”
一名侧坐在小草大腿上的绿裳女子,失声惊呼,正在抚弄小草胸膛的纤指,就像碰触到烧红的烙铁般,急忙抽回,那原本该是一片平坦的地方,竟是饱满柔软,触手生滑,再仔细端详小草,只见眉目如画,朱唇明眸,细嫩雪肤,这才赫然惊觉……
“你是……”
一个女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,小草一声长笑,揽臂将那女子搂入怀中,耳鬓斯摩,肆意温存。
“哦!有一套啊,诱惑成功,有赏有赏。”
兰斯洛见状,哈哈大笑,忙着在一旁起哄。
两人搂抱在一起,状甚亲匿,小草的右手,在对方的酥胸轻轻磨蹭,左手更放肆地自裙裾中深入,上下画弄,那女子娇喘连连,脸泛红潮,衣衫散乱,半裸的丰胸、大腿,一览无疑,冶艳诱人。
周围的一众莺莺燕燕,啧啧称奇,看不出这么俊俏的一位公子哥,竟是欢场老手,看那女子的骚浪模样,显然快感如潮,惊羡之余,不由得深自悔恨,适才没有一马当先,抢入怀中,错失良机。
那女子却是有苦自己知,小草一将她搂入怀中,立刻便是腰间一凉,一柄锋锐的匕首,抵住腹腰,而持刀人看似亲吻,却在耳畔低语:“敢说半句话,你马上就没命。”
跟着微微一痛,显然匕首已经划破肌肤。
大难临头,那还不吓得她魂飞魄散,连忙呻吟出声,努力帮忙作戏,只苦了她一面娇笑,一面又要小心腹间,以免动作太大,被开膛破腹,真的给闹了个哭笑不得。
“哇哈哈哈……有意思,姑娘们,再加把劲,能把我小弟带上床的人,加倍重重赏。”
开心大笑的始作俑者,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,兴冲冲地等着看好戏。
古有名训,玩笑开到过了头,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结局果然不错,在连接应付了一晚上的性骚扰,又被迫当众做激情表演之后,抬头看到那张快笑到喷饭的大脸,小草再也抑制不住,怒从心中起,气得一把推翻了桌子,拿着酒壶,劈头就掷。
“大哥是大笨蛋!”
惊呼怒骂声中,小草夺门而出。
“哎呀!救命啊!”
“不要把我推到前面。”
“你在干嘛?”
室内一时酒菜淋漓,盘筷飞舞,众人不免抱头鼠窜,躲得狼狈,身手不好的人,自是在劫难逃,给溅个一头一脸。
就可怜那绿裳女子,适才抽身不及,给匕首画伤了皮肤,惊慌之下,以为受了致命重伤,两眼一翻,口吐白沫,昏了过去。
兰斯洛总算避得快,没给溅上,微微一愣,随即爆发了火山般的怒气。
破口大骂,急冲出门,要把阻碍寻欢兴头的人,狠狠教训一顿。
鸣虫低唱,晚风徐来,吹动花丛如海。
比较起喧闹的前院,寂静的后花园,便显得冷清许多,这是朱门居为了让厌倦了连番饮宴的客人,有个吹风醒酒之所而建,虽非主要建筑,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典雅,不失派头。
小草跑的后花园,忍不住满腹的委屈,顺手扯了堆鲜花,扯成数截,掷花生气。
“死大哥,混蛋大哥。”小草边掷边骂。
事实上,倘若让服侍于雷因斯。蒂伦宫廷的太傅、女官,看到了小草如今的窘状,只怕半数要张开口,狂喷白沫了,至于另外半数,那是在张口之前,便已生生地昏了过去。
在风之大陆的东半部,莉雅公主以博学多智的才女之名,享誉于神圣联盟,这是众所皆知、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事。
只是,在这则传闻的背后,有着另一层不为人知的事实。
横视风之大陆,由于连年战祸,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,除了落魄贵族开设的私塾外,一般教育工作素由神职人员担起,普通的民众,想要读书识字,都必须以神官为师。
宗教,本就是学术的起源之一,占星术开启了天文学,风水堪舆形成了地理研究,炼金、炼丹发展出矿物学,比比皆是。
此类高层次的文化,在修道院之间耳语相传,加上环境清幽,可以静心钻研学问,所以当代出名的学者,几乎清一色都是担任神职。
在此情形下,文化悠久无人能及,俨然以大陆宗教源流自居的雷因斯。蒂伦,无疑稳坐了学术界的第一把交椅。
历代女王皆是爱好学术,奖励文化发展之人,除了特别规划研究区,提供各种研究经费之外,王族成员更是虚心礼贤下士,热心参予各项艺文展、辩论会,发表会,与诸家学者往来密切。
久而久之,雷因斯。蒂伦的文化水平,远超大陆诸国,王都号称广集学者二十万户,形成优性循环,慕名千里求学者,不计其数,历来能人辈出,其中自也不乏学而优则仕之辈,诞生贤臣良将,游侠诗人,多如沙河。
莉雅公主,便是生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。
虽然受到祖训的限制,在行成人礼之前,不能修习法术,这位命定的储君,却是一刻也没闲着,自小浸淫在王立学院之中,从天体运行、异国地理、历史流变、失传的古代秘术,乃至于医学兵法、音乐绘画,无所不窥,加以天资过人,小小年纪便以卓然成家。
十五岁时,于每七年一度的辩论会上,展露锋芒,驳倒各派学者,而后,发表论文,“能增减一字者,百金以谢”,悬挂三日夜,未有人能动其分毫,至此,莉雅公主声誉远播,才女之名,遂响彻东方。
只是,世事无完美,在宫廷长官眼中,这位小公主,无疑是个会呼吸的恶梦。
迥异于历代女王的慈祥温和,莉雅自小便是个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的性子,与阴狠毒辣,仅是一线之隔,喜好捉弄他人。
无双的头脑,成了最大的利器,弄得宫内叫苦连天,终日鸡飞狗跳。
王室内,对于这样的一个继承人,相当反感,无奈雷因斯。蒂伦之王位,传女不传子,所以尽管众大臣为之苦恼再三,最后也只有悲叹两声,祈求上天保佑。
这样的自己,为什么会对兰斯洛百般忍让呢?
这一点,小草并不明白。
看来,两个月的颠沛流离,对自己的影响可真不小,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,对磨练个性、耐性来说,大有帮助。
如果换做两个月前,倘若有人敢这样给她气受,一定已经被她整得求生不能,求死不得了。
只是,报应来得好快啊!
小草幽幽地叹了口气。
绢之国有句俗语,一物克一物。
如果让二皇兄知道自己的处境,一定会大笑说“恶人自有恶人磨”。
想起身边的那个男人,他暴躁的脾气,粗鲁、好色又不懂的体贴,明明没本事,又爱吹牛,整天就只想着上妓院,简直是集男人的耻辱于一身。
可是,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,会如此牵动自己的心房呢?
很想为他做事,怕他到处闯祸;很想依偎在他身旁,虽然他老是粗鲁的把自己推开,很想跟他匿在一起,整天疯疯颠颠的到处乱跑,很想……很想……和他一起作很多事……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?
是因为这种刺激生活的吸引力吗?
怎么可能,光是收麻烦,就已经快受够了。
小草摇头轻叹。
“是为了那句话吗?”
她心底有个声音低语着。
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就像是某种解禁的秘密咒语,撩起了自己的情丝。
打从那一刻起,那个男人的身影,就深深地烙进了心底。
这种感觉,就是爱吗?
那个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名词,如今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吗?
小草不知道,在过往的生命中,她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规矩,女王的丈夫,是由选拔会诞生,最大的功用,便是生出下一代,也因此,父亲这个名词,对小草而言,意义极为空泛。
母亲的婚姻,并不是爱情的结果,她的身边,找不到任何能够倾听感情的人。
她不确定这份情思是好是坏,而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,小草有着深深的恐惧。
“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”
不自觉地,小草将花瓣一片片撕下,口中念念有词,模仿起女孩子所时兴的占卜动作。
半晌,蓦然惊觉,羞红了脸,把花洒了一地,快步跑开。
不需要刻意做什么,眼下,就保持现状吧!
就当棵随遇而安的小草,静静地,在一旁看着、笑着,陪伴着他吧。为了怕吵到旁人,小草轻声举步,想要回去。
便在此时,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传入了她的耳朵。
“就这么说定了,你助我复国,我助你登上第一集团军司令之位。”
这一惊,非同小可,小草停下了脚步,屏住气息,小心翼翼地朝音源走去。
“可是……赤兄,这计画,真的能成么?”另一个浑浊的声音迟疑道。
“钱老弟,你大可放心,愚兄这些年来,自大陆各处所网罗的高手,可不是假的。我已经布置周全,明日午时,那小子路经绝龙岭,先中埋伏,我的人再一拥而上,那还不手到擒来。”
“话是不错,就只是……”
“以那小子的身分,若是失踪,必是震动天下,你不妨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抑止,再拿那小子去邀功,就可以轻轻松松顶替你姊夫的位置,不必再仰人鼻息了。”
“可是我总觉得这么做,太过危险。”
浑浊声音的主人,一副胆小的语调,似乎还是拿不定主意。
“钱老弟。”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,故作慷慨道:“成大事者,无所不为。这事若成,你手握兵马数十万,何等威风,终身荣华富贵,享用不尽,对你只有好处。你想想,咱们相识多年,难道老哥哥会害你不成。”
似乎是被“荣华富贵,终身享用不尽”所诱惑,那浑浊声音的主人,下了决定,“好吧!小弟的将来,就全看赤兄的了。”
“还望兄弟大功告成之后,不要忘了老哥哥。”
“怎么会,要是我坐上司令的位置,必定上奏陛下,兴兵为赤兄复国。”
“好,咱们举杯预祝成功。干。”
“干。”
在一旁偷听的小草,暗自叹了口气,“成大事,无所不为”,那不过是三流的马基维利主义,而屋里的两人,听起来,也不过是二流的策士,不能审慎筹谋不说,单只是遇事犹疑这一项,不管他们的图谋是什么,小草已敢断定他们失败的命运。
艾尔铁诺帝国的实战部队,分为五大集团军,一个集团军拥兵数十万,集团军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,可谓权重已极,是从军职者的毕生梦想。
集团军下编制,依人数多寡,再分为军、团、师,一军十万人,一团两万人,一师五千人,层层相递,其实力依兵种而定。
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虽说无心于开疆辟土,但对于大陆诸国的动态,却是从未轻忽,在各地官员的调查上,有极完整的情报网,而这些庞大的报告,早已被小草熟记脑中。
“艾尔铁诺第一集团军司令,司徒星霜,算是一方良将,他说顶替姊夫的位置,嗯!说话的人,必是杭州军长钱继尧。早听说此人贪财好色,胆小如鼠,是个全靠裙带关系的庸碌之徒,今日一听,果然不错。”
凭着惊人的计算能力,虽只短短的几句谈话,小草已清晰的把握事态,甚至还算出了交谈者的身分。
“只是,另外一个又是何人?他口口声声说复国,莫非又是个亡国贵族?”
由于战祸频仍,遭到灭亡的小国,比比皆是,其后裔散于民间,难以计数,尽管小草聪明多智,却也无法算出对方身分,倒是这些落魄王孙,整日想要复国重登帝位,虽是大事不成,却从中衍生了无数文学作品,为平民百姓津津乐道。
刚才的对话中,那个苍老的声音,明显地是局面的主导者,听起来精明干练,倒是个要提防的角色。
只是……
小草不禁苦笑,会找上钱大胖子作为合作对象,那种人只怕也没什么值得提防了。
无意间撞破了一个大阴谋,小草只感到懊恼,这种官场里的权力斗争,没有丝毫人情可讲,一但被卷入,动辄便是杀身之祸,依自己现在的处境来说,实不适合节外生枝,自找麻烦,当下蹑手蹑脚,打算趁行迹败露之前,悄悄离开,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吧!
倘若事情能就此了结,倒也省事,可以免去不少麻烦,可惜,事与愿违,正当小草轻声举步时,一声暴喝,自走廊尽头处响起。
“臭小鬼,总算给本大爷找到了,你以为躲在窗户边,就天衣无缝了吗?还不快滚过来,让我打两拳。”
发现了小草的行踪,余怒未消的兰斯洛,口中连声咒骂,来势汹汹的跑过来。
“谁?”
“窗外有人偷听。”
“糟糕!又闯祸了。”
小草暗叫不妙,急忙奔向兰斯洛,拉着他直往前冲,没命奔跑,以免当场给杀人灭口。
果然不错,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、破门声、脚步声,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,小草头也不敢回,加速逃命,转过两个弯,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——
“有奸细,给我格杀勿论。”
“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?”
“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,拐带良家妇女,妨碍风化,另外再加控一条‘好色的猪’。”
“这是哪门子的鬼话!”
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,“喝了半晚上的酒,除了亲亲摸摸,连半根毛都没碰到,哪里妨碍风化了。”
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!”小草回嘴道。
“停下脚步!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?”
“不……会!顶多被砍个八九十刀,面目全非,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。”
两人背后,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,穷追不舍,看对方的架式,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,而是要彻底灭口,若是被追上,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。
相识还没几天,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,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:“拔腿逃命”。
此刻两人嘴上说话,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,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。
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,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,紧追在后的人,半个也没减少,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,看似漫长的追逐战,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。
“糟了,是死巷子。”
“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。”
“你还说,是你拉着我跑的。”
“谁教你一直讲话,让我分心。”
出现在他们眼前的,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,巷子的最末端,是一道厚重的铜门,只要打开,就有通到外面的路,可是,这道最后的希望,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,求救无门。
眼见敌人步步逼近,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,把小草推到身后,随手拾了根木棍,一夫当关,站在巷口,道:“我在这里顶一阵,你想办法把门打开,逃命去吧!”
“你顶的住吗?他们这么多人……”小草焦急道。
“顶不住也要顶啊!我是老大,又学过功夫,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!”兰斯洛正色道。
正确说起来,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,正面搏击,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,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,审视了敌我状况,小草判定,情势糟的无以复加。
“你会死的。”
局面是一面倒,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。
“放心吧!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,我是不会死的。”
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,“倒是你啊!开了门就快点跑,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,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。”
“大哥。”
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,小草哭了起来。
“快滚吧!大男人一个,不要没事哭哭啼啼,婆婆妈妈的,会找不到姑娘要的。”
虽然是情况危急,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,在他的思想里,一个男子汉,平时怎样是一回事,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,要累别人去送死,那可是猪狗不如,所以,在情在理,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。
“喂!混帐们,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,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,赶快丢下刀子,回家睡觉去吧!”
面对敌人,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,开口宣战。
“巴老大,你看看,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!”
“他失心疯了。”
“别管那么多,取下他的脑袋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
“小子,去见阎王爷吧!”
亮晃晃的刀刃砍来,兰斯洛这才想到“对了,忘了问他们,杀我的理由是什么?”,刀临面门,不及细想,提起木棍,便是一格。
“刷”的一声,半朽的木棍,不堪一击,刀刃断木而下,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血光飞溅,给砍中肩头,一阵剧痛传来,兰斯洛忍痛反击,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,飞脚踢重对方小腹,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。
才解决一个,一柄长枪当胸刺来,兰斯洛侧身避过,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,奋力夹住枪柄,当敌人用力回夺,劲力稍分时,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,清脆的骨碎声,登时响起,敌人鲜血如泉,仰天倒下。
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,持续进行着,兰斯洛的作战方法,极为骇人,每当受到攻击,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,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,再趁对方旧力已老、新力未生之际,重招反击,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。
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,内功、招数均是一窍不通,满身矫健功夫,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,与猛兽搏斗上千次,所得到的经验。
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,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。
“与其一味防守,不如全力反攻”、“攻击务求确实,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,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。”
在这种劣势,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,拼命防守,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,所以才以攻代守,第一时间反击,同时全力而发,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,用以创出一线生机。
战场实战,与比武竞赛不同,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,一但错手,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,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,是以能以一敌十,僵持多时,他的动作,虽然没有什么美感,甚至几近无赖,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,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,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,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,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,所能修练出来的。
一旁观视的小草,暗暗惊心,她再次得到了肯定,兰斯洛的老师,绝对不是寻常人物,那种直接、确实致命的动作,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,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。
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。
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,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,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,却也因此,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,无法突破,亦被堵死出路,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。
然而,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,人数的差距,是致命性的决定,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,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,虽然不会致命,但长时间的失血,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。
盏茶时分后,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,一滴一滴的鲜血,自身上各处滴落,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,他大口喘气,胸腹之间,血迹殷然,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,他的敌人,早在能流血之前,就给伤筋断骨,重伤倒地了。
兰斯洛身上,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,过多的失血,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,被击倒的敌人,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。
“还有谁敢过来?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?”
尽管脚底已经发软,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,虚张声势。
围攻的一方,面面相觑,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,虽然不见得致命,却在被击倒地后,再也没起来,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,对手的武功并不强,身上受的伤,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,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,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,这简直不可思议。
在他们心底,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,“他为什么不倒?他为什么不倒?为什么……”
“大哥……”
小草掩住脸,低泣出声,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,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,在她眼里,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,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,他全身血污,威风凛凛,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,为了所守护的东西,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。
看着兰斯洛厚实、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,小草知道,在自己有生之年,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。
“这小子好强啊!”
“简直是怪物,流了那么多血,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。”
“没用的东西。”为首的人怒斥道:“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,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。”
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,叫人不寒而栗,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,把兰斯洛乱刀分尸,完成任务。
“长短兵器齐上,教他躲得了一,躲不了二。”
“扁嘴鸦、金枪张,你二人同时夹攻。”
“是!”
“是!”
扁嘴鸦、金枪张,是他们之中的好手,安全起见,由他二人联手,这次,该是万无一失了。
“去!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!”兰斯洛喘息道。
他此刻手酸足软,光是站着都很吃力,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。
“他妈的,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,真是冤枉,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,更是不划算,说不得,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,待本大爷武功大成,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。”
左思右想,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,转头望向小草,暗道:“兄弟啊兄弟,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,只是形势比人强,英雄难免落魄,你若真的讲义气,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,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。”
“大哥,你不要管我了,自己先逃吧!”
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,小草审观局势,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,当有一线生机,决定舍己存人,劝告兰斯洛逃走。
“说什么鸟话。”兰斯洛骂道:“我答应过你,不会丢下你不管的,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?”
本来打定的主意,被小草一说,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,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。
“大哥。”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,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,深深发誓,有生之年,必定不负这份恩情。
面对攻过来的敌人,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,但是,一直到最后,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。
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有人说,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,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,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;妇孺之辈力举千斤。
也有人说,当一个人弥留之际,回光返照,脑子会特别清明,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。
这也就是说,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,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,基于求生的本能,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,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。
那么,兰斯洛呢?
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,流连无数次的男人,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,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?
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。
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,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,自腹部冉冉升起,迅速流遍全身,所经之处,暖洋洋地甚是舒服,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,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。
热气窜流全身,除了止血镇痛外,兰斯洛的各项感官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,甚至触觉,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,更有甚者,兰斯突然觉得,天地四方,一切的事物,全慢了下来。
所谓的“慢”,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。
风的吹拂、左侧枯叶的飘落、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,全被五感所捕捉,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,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,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。
比如说,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,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,激烈喘息的心跳,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,经由这些感觉,兰斯洛蓦地发觉,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,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。
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,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,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,但他就是知道,敌人一刀砍下,必定变招横拖,而另一把长枪,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,先后夹攻。
他就是知道呵。
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兰斯洛两眼一张,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,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,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,正要劈下的当口,木棍刺到,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,便给刺穿喉咙。
兰斯洛微一侧身,将右手的半截木棍,斜斜垂下,那使枪的汉子,一枪刺空,身体前倾,刚好把小腹送到木棍之前,给刺个洞穿。
只听他惨呼一声,倒地毙命,眼中满是惊异之色,压根就没想到,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。
敌方众人一片哗然,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,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,突然之间,变得龙精虎猛,还宰掉两个同伴,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,而他们又哪里知道,兰斯洛的体内,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。
适才厮杀多时,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,却还不觉得什么,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。
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,到最后,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。
现在就不同了,两个一流的好手,星驰电闪间,被一招杀掉,而且对方的手法,处处料敌机先,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,完全是高手架式。
不倒的斗志,加上高手的的能力,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。
看着兰斯洛眼中,越益凌厉的精芒,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。
心理上的堤防,开始崩溃,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,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。
“哪里走!”
兰斯洛一声暴喝,捡了把长刀,趁胜追击,敌方人数虽众,但被他气势一逼,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,相争逃命。
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,手中木棍挥舞,没两下,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。
“好啊!大哥,大哥加油,把他们全都宰光。”
一旁观看的小草,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,当下只是眉飞色舞,大声呼喊,就差没跳起舞来。
战斗时候的兰斯洛,大异寻常,平时的粗蛮不羁,升华成了霸气凛然,虽然身上血污处处,但却难以掩饰,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。
小草看得心醉神驰,一缕芳心,完全的深系,再也不能自拔了。
恍惚中,小草仿佛看到,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,纵马奔驰于沙场,斩敌于马下的景象,她心底有个声音,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,争夺天下的战场,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。
当然,那时候的小草,还没有自觉到,这样的想法,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,而是一个谋略家了。
“咽喉!”
“胸口!”
“小腹!”
“脑袋!”
兰斯洛,体内真气运转,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,镇痛疗伤,真气越走越快,在各处大中旋绕,全身充满精力,不吐不快。
兰斯洛连声呼喝,指东打西,如同虎入羊群,长刀挥舞间,所经之处,敌人纷纷倒地。
料敌机先,加上准确攻击,两相配合之下,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,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,给刺中要害,被兰斯洛一刀毕命,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。
兰斯洛纵横全场,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,招式舞动间,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,一一在心头流动。
“臭小子,回答我,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?”
“这个嘛……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,它捕捉猎物的时候,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,快得连看都看不轻,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!”
“肤浅!”
“那……昨儿个,你跟我说的那个,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,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,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,这个够快了吧!”
“肤浅!”
“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到底是什么?”
“世间万相,到头俱空。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,往往尽是虚幻。猛鹫猎物、快剑斩雀,看似快速,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,日升月落、星体运行,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,却没人察觉,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。”
“……”
“天地造化万物,而无显其形,真正的大起大落,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,超乎耳目之外,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,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,用自己的心来感受,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。”
“知道了,知道了,算我怕你了,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,大不了今晚我洗碗,别再念了。”
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,不知为何,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,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,竟是大有道理。
“不要用感觉,而是用心,死老鬼讲的东西,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!”
兰斯洛大笑出声,手上攻势更见凌厉,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,更是叫苦连天,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,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。
这时候的兰斯洛,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,纷纷涌上,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,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,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。
这些明悟,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,朝上乘武术而迈进。
眼见加害的一方,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,即将要被屠戮干净,异变忽生。
意气风发的兰斯洛,陡觉腹部爆起剧痛,真气不受控制,仿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,疯狂翻涌,几欲爆体而出,各处要如万针齐刺,疼痛难当,跟着一股热劲,直冲上脑门,就此昏厥,人事不知。
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,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,口溢鲜血,仰天栽倒,手中长刀,竟给镕成了团废铁,都道他走火入魔,大喜之下,连忙回冲,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。
小草亦是大吃一惊,没想到局面忽变,兰斯洛喷血倒地,情急无暇细想,飞奔向前,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。
一个大步抢上,抱起兰斯洛,背后火辣辣的剧痛传来,血流如注,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,替兰斯洛挨了一刀。
小草掷出怀中匕首,正中偷袭者面门,只听他惨叫一声,登时毙命。
两人体格相差甚多,小草力气也不大,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,走没两步,眼前一黑,几欲晕去,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。
“开玩笑,这点血,算什么?”
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,尽管满身伤创,始终没有退开半步,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,藉着痛楚,让自己清醒过来。
“现在轮到我了,就是死,要保护大哥。”
小草咬紧牙关,拼起全身力气,抱起兰斯洛逃跑。
“别让他跑了。”
“快追啊!”
“宰了他们两个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
四散的追兵,重新聚集,开始在后面追逐,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,但是,横看竖看,小草那种瘦弱个子,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,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,再说,倘若没能达成任务,回去以后的下场,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。
所以,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,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,紧追不舍。
小草左钻右藏,绕了几个巷子,仍然甩不开追兵,急中生智,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,想藉此拉开彼此的距离,多个逃逸的机会。
在千钧一发之际,将兰斯洛拖了进来,向屋子右方逃去,只听到围墙之外,人声吵杂,似乎没有追上来,小草吁了口气,抱起兰斯洛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“臭小鬼,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?”围墙之外,侍卫们恨声道。
他们的身材高大,大半都钻不进这个小洞,再者,他们的自尊,也不允许这么做。
“你,带几个人绕道前面,叫屋主开门。”
“剩下的人,跟我爬墙。”
一堆人分配了工作,正要将之实现。
“不必麻烦了。”
银铃也似的声音,伴着阵阵轻咳,在巷口响起。
随着声音,一道窈窕倩影,半隐半现,出现在巷口。
来人雪肤樱唇,态拟天仙,娇艳之中,犹带三分憔悴病容,在月光下盈盈独立,巧笑倩兮,却不是紫钰是谁?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给别人留机会,也是给自己留机会,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!”
骤见紫钰,场中所有人,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,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,半晌说不出话,直到听清后半句话,这才清醒过来,哈哈大笑。
“放了他们,开什么玩笑。”一名侍卫大笑道。
“给自己留机会,美人儿,你留了什么机会给爷儿们啊!”
“人家那么美,当然是留一张床罗!”
“怎么,你想上啊!”
“你急什么,这里五十个人,人人有机会。”
“哈……说的是,说的是,大家轮流上啊!”
污言秽语,越说越是不堪,说的人洋洋得意,全没想到祸从口出的后果。
紫钰紧蹙峨眉,轻咳起来,她微怒道:“诸位若是再不退去,妾身可就要得罪了。”
“喂!她发火了喔!”
“发火了,美人儿发火了啊!”
“气坏了身体,那可多划不来啊!”
“美人儿!别发火。”一名相貌猥亵的侍卫,涎着脸,边走边笑,“让你家哥哥来给你熄熄火。”
众侍卫闻言,更是狂笑不已。
紫钰轻叹一声,缓缓道:“冥顽不灵。”
纤纤左手猛地一翻,一道无可匹敌的刚劲,迅速暴升成为旋转飓风,狂飙转出,轰然巨响中,将五十余名侍卫,尽皆卷入,竟是正统龙族不传绝学,升龙气旋。
只听得旋风内惨呼连连,众侍卫如同遭到猛兽噬咬,身体给撕扯的四分五裂,死状惨不堪言。
收起旋劲,满空血肉洒了一地,尽是断肢残臂,紫钰视若无睹,只是依旧轻咳着。
望向小草离去的方向,紫钰喟然轻叹,“唉!这两个人,怎么尽是惹些大麻烦,让保护人难做啊!”
晚风寂寂,只余阵阵的咳嗽声,回响在小巷中。
“喂!好点了吗?”
“还好意思说哩!全身快痛死了。”
次日晌午时分,在间胡同门口,兰斯洛唠叨着。
昨晚侥幸逃过追杀,小草把人带回早先买下的栖身处,刚刚歇脚,兰斯洛便已转醒。
小草博学多识,区区拳脚刀伤,不过儿戏一般,经过诊断,兰斯洛的体内,不见任何异状,只剩皮肉上的创口,轻施妙手,一一弄妥后,疲累难支的两人,倒地大睡一觉,直至日正当空。
新陈代谢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一觉醒来,身上伤口已愈合大半,立即把睡眼惺忪的小草一脚踢下床,相偕泡妞去也。
“你真是怪物,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,才几个时辰,就完全复原了。”
在小草的估计,那些伤虽仅止于皮肉,但也不是三五天便能痊愈的,兰斯洛的恢复力,已经不是正常人体的速度了。
兰斯洛搔搔头发,亦是不解,“我也不知道,以前在山里,常常和猴子老虎,打得满身是伤,也是没两天就好了。”
小草心中已然有数,兰斯洛的快速复原,必是与他所修炼的功夫有关,可是,问起兰斯洛,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只好把疑问按下,慢慢观察了。
边走着,小草将昨晚被追杀的原因,原原本本告诉兰斯洛。
“原来是这样啊。”兰斯洛道:“就别让我遇见那两个大混蛋,否则本大爷一定宰了他们。”
小草摇摇头,苦笑道:“哪有那么简单的事,单只是一个钱继尧,他官拜杭州军长,手握十万兵马,这杭州城根本是他的势力范围,我们两个平民百姓,拿什么跟他斗?照我的想法,最好离开这里,出城去避避锋头。”
兰斯洛有点怪异的看了小草一眼,晒道:“天大的笑话,你没看见昨晚本大爷天下无敌,把那些走狗打跑的雄风吗?敌人不来便罢,倘若敢来,管教他有去无回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兰斯洛拦住小草的话,道:“要成为英雄人物,就得主动去追寻磨练的机会,难得有人肯当练功靶子,本大爷我还求之不得哩!要来就让他们来,我是不会走的。”
看到兰斯洛表现出如此气概,小草觉得,自己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,在某个角度来说,与其躲躲藏藏的挨打,到不如主动争取机会磨练,来增强实力,兰斯洛这样的想法,代表他的人生观,也将会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。
只是,对方并非弱者,昨天事件骤起,他们措手不及,所以派出来的都是庸才,倘若钱继尧豁出一切,动员艾尔铁诺官方的力量,那所要面对的,就真正是一流高手了,再者,那名赤先生,看手下们对他的惧怕,只怕也非易与之辈,兰斯洛的那身武功,突如其来,若有若无,真的能接得下来吗?
无奈,眼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步至落琼小筑,请仆役通报之后,两人被请入前厅。
兰斯洛上次来此,是夜晚摸黑进入,又是从后门翻进,所以没看清楚周围景物,此时受邀来访,才尽窥建筑全貌,不由得啧啧称奇。
只见亭台楼阁,小桥流水,布置精巧典雅,如茵绿草上,散布着不知名的野花,几个水池,喷出白练似的喷泉,散落的水珠,位置经过巧妙的设计,恰好留出一条,小白碎石砌成的迎宾道。
看起来典雅大方,深深显出主人不平凡的胸襟。
小草于建筑土木之学,涉猎颇多,见到如此布置,暗暗佩服,这庭园设计优美,典雅之中,另有一股尊贵之气,气派而不沦于奢华,设计之人,确非凡物。
“只是……这不似出自寻常女子之手啊!”
小草脸上,浮起了抹了然的微笑,身为“才女”,她感觉到这园子里,有种不寻常的气度,那不是整日绣花抹粉,吟诗咏词的文弱女子,所能拥有的。
一旁的兰斯洛,反应没有如此深刻,只是暗暗高兴,“幸好昨晚脸没被打到,不然怎么去见紫钰小姐。”
仆役招待两人至前厅,紫钰早已整装完毕,烹茶以待。
再见紫钰,小草仍是忍不住轻声赞叹,那种深度的美感,教自己望尘莫及,无怪兰斯洛一见之下,便情根深种,不能自己。
转头一看,兰斯洛早在踏进屋子的那一刻,便神魂颠倒,站在原地傻笑,小草又是气恼,又是伤心,狠狠的踩了兰斯洛一脚。
当兰斯洛惨叫出声时,微微欠身,向紫钰温然微笑。
紫钰报以一笑。
眼前的这两个人,确实教她打从心底夸赞起来,一位文质彬彬,俊逸非凡,如临风之玉树;一位霸气沛然,豪迈英爽,似雄踞之猛虎,都是人中英杰。
“紫钰小姐。”
“兰斯洛公子,欢迎大驾啊!”紫钰笑道。
昨夜兰斯洛血战长街,紫钰一直在暗处观看,当兰斯洛展开武功,大败群敌时,那种勃发的英雄气概,亦是令她暗自心折,不得不对这个只会在她面前流口水的小子,另眼相看。
“那个……突然叨扰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
在紫钰的面前,兰斯洛几乎变成了只温驯的猫,满脸通红,半句话也说不出口,连忙扯了扯小草的袖子,把打开僵局的钥匙,寄托在义兄弟身上。
发现兰斯洛的窘状,紫钰哑然失笑,把目光移向小草,笑问道:“这位公子是……?”
小草暗暗悔恨,为何自己的爱情观,如此没有格调,居然喜欢上这种人,当下清了清喉咙,朗声道:“贱名小草,因为大哥前天向我夸耀,在小姐这里喝到毕生难忘的好茶,小草口贱,却也来讨一杯品尝。”
“对,对,对……呃!不对,紫钰小姐,他是乱说的,你别在意啊!”
难得有人讲话,小草一开口,兰斯洛赶忙点头称是,听到一半,发觉不对,前次作客,便是喝了那杯怪茶,给人不客气的踢出去,今时哪敢再碰,偏生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,当下狠狠地瞪了小草一眼。
紫钰抿嘴轻笑道:“粗质劣品,哪入名家法眼,倒是让小公子见笑了。”
唤来婢侍,命她们送上清茶。
不久,婢侍珍而重之的送上了茶叶,紫钰将之放入陶壶,灌注沸水,再依传统手续,将洗壶的初茶倒弃,另泡第二壶,顷刻间,一股浓浓的草药味,弥漫室内,腥酸难闻,正是那日教兰斯洛吃了闭门羹的怪茶。
紫钰皓腕微举,正要将茶注入磁杯款客。
小草眉头一皱,疾道:“且慢!”
凑近看了看茶水的颜色,果是墨黑深绿,浑浊难当,她前次听兰斯洛口述,略知大概,故而甫坐定,便开口讨茶,此刻亲身观看,心中已有计较。
当下将茶壶放回原位,笑道:“不知紫钰小姐府上,可有木杯?”
兰斯洛愕然当场,暗想,喝茶便喝茶,哪那么多麻烦。开口拦阻道:“哪那么多麻烦,有茶你就喝吧!”
看着两种反应,紫钰先是不语,继而,嘴角绽放笑意,那是种遇到知音的笑容,拍掌唤来侍女,命令道:“至我房中,取蟠龙杯来。”
再向小草欠身施礼,喜道:“公子果是行家,紫钰候君多时了。”
小草起身还礼,正色道:“不敢,小草蒙兄长教诲,偶然识得珍品异物而已。”
一旁的兰斯洛,看得莫名其妙,只是听到小草夸奖自己,也跟着傻笑就是了。
一会儿,婢女将一组蟠龙形状的茶具带来,紫钰将绿茶分注杯中,只见原本污浊的浑水,豁然开朗,成了清澈的金黄色,清新怡人,好似熔沸的金块,化为液体。
被凝封住的热气,水珠化为一缕轻烟,缓缓升起,奇的是,升起的白烟,状若升天之龙,盘旋缭绕,蔚为奇观。
茶香随烟而散布,一室皆香。
清茶入喉,先是口中一片清凉,跟着觉得有股暖流,自喉间传下,直入五脏六腑,化为天泉甘流,整个身体暖烘烘地,如置身冬晴之中,甚是舒泰。
小草细细品茗,让茶的清芬,在喉间酝酿,良久,才吐气扬声,婉惜道:“冬雪初晴,果然不愧为金龙苔之名。”
一旁的兰斯洛,只觉得茶的味道不错,与这几天餐馆里的粗茶,果是大不相同,但要说是真有多好,又说不上来,眼见小草、紫钰相互推崇,心底大感古怪,想问个究竟,又怕出丑,只好尴尬的闷不作声。
察觉了兄长的糗样,小草开始解围,朗声道:“紫钰小姐,可知这‘冬雪初晴’的来历?”
紫钰是何等人物,小草这般做作,她又岂会不知,当下并不点破,只是笑道:“妾身只是一知半解,到要请教公子。”
藉此,也看看小草是否有真才实学。
小草井然有序地叙述着:“冬雪初晴,产于大陆极西之地,确实产地不详,传闻中,此物生长于太古深山、人烟罕至之深涧,吸山林钟灵毓秀之气而成形,据闻其生长之时,难得见阳光,极难寻觅,仅有每百年一次的初晴之日,方可采收,是天地间难得的神物,长年饮用,可强筋骨、愈百病,因其难得,故与炎之大陆的‘天冥冰清’,并称龙苔,有别者,一为金鳞,一是苍鳞。”
拿起木杯,仔细在手上婆娑,小草缓缓道:“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转化龙。要饮用冬雪初晴,非得有长年吸风饮露,同样生长于山林的良木,才能引出风味,常人不知,往往弃之敝屣。这金龙苔实属神物,若不遇慧眼之人,宁可孤芳自守,也不肯失之流俗,其之风骨,真是教人好生景仰。”
一面说,紫钰一面欣然称赞,“说的好,公子这番话,由物见人,大有见地,闻君一席话,妾身茅塞顿开,却不知公子仙乡何处?能有如此如此见闻,想必定是名家子弟?”
小草肃然道:“落魄王孙,君莫问!区区贱谈,何足言志,倒是让小姐见笑了。”
紫钰温然道:“不敢。”
心中却道:“这人好大的名头,听这番谈吐,果然不同凡响,但还是所知有限,未能尽窥全貌,唔!再探探口风。”
不过,倘若紫钰知道,小草心底正在盘算的东西,只怕便笑不出来了。
“雷因斯。蒂伦秘闻,冬雪初晴,天下非龙翔山不产,是祭祀龙神的贡品,艾尔铁诺皇帝屡次索取,也不过仅得数两,这女子如何得来?看她举止气度,绝非寻常女儿家,莫非竟是龙族中人?不成,姑且再试她一试。”
两人各有满腹心思,表面上却是继续畅谈,紫钰向两人解释,因为祖上的渊源,当年来拜访落琼小筑的人,络绎不绝,所以便藉此过滤俗人打扰,寻求知己。
一头雾水的兰斯洛,只有点头的份了。
话题既开,两个女子互相畅谈了起来,若是兰斯洛的反应够敏锐,当可发现,对话中你来我往,颇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势,简直是藉此,在所学见识上一较高低。从大陆上各种杂史轶闻,到天文地理的专门知识,无所不谈,不时还故意改用,只流传于某些地方的特殊语言,堪称激烈的辩论会,持续进行着。
大体上来说,总是紫钰主攻,她旁征博引,长篇大论的提出论证,却总被小草轻描淡写的几句话,给打了回票,这并不是说紫钰的立论有所偏差,只是小草深谙辩谈之道,全力反攻一点,反而让紫钰的话,听起来处处漏洞。
在一旁的兰斯洛,半句话也插不上嘴,完全被忽略了他的存在,看着面前的两个人,你一言,我一语,说个不停,心中只觉奇怪:“人家都说女人多话,果然不错,不但紫钰小姐是这样,连我那娘娘腔的小弟,居然也是废话连篇。”
就在两个女人不知不觉,一个男人度日如年的情形下,时间飞快的流逝,转眼间,已是月挂半空,群星闪烁的亥时了,婢女们提醒紫钰,该是休息的时间了。
“能与小公子一谈,妾身荣幸万分。公子既然也是初来杭州,紫钰理当一尽地主之谊,不妨打从明日起,由妾身陪同公子,游遍这西湖风光,不知公子意下如何?”
紫钰语笑嫣然,她素来自负文武双全,却难得碰上好对手,今日在文才上,遇到这个好对手,岂肯干休。
反正要负责这两人的安全,索性找个接近的理由,一举两得。
小草正想推辞,猛觉背后两道冷电似的目光,笔直射来,连忙点头答应。
“那么,就这样说定了,明日一早,妾身在落琼小筑,恭候大驾。”
紫钰以极优美的动作,站起身来,在婢女们的簇拥下,走近内房去了。
兰斯洛、小草告辞离去,走出了大门,没走几步,小草便给逼至墙边,被掐住脖子,兰斯洛满脸怒容,喝问道:“臭小子,你说要帮你兄弟泡妞,却又泡了你兄弟的妞,我是不是你的兄弟啊?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的兄弟?”
小草挣扎喘气道:“没……没有啊!”
兰斯洛越说越气,“还说没有,你们两个在那边,越讲越亲热,把本大爷甩在一边,是不是想让本大爷加入绿帽俱乐部?早知道昨晚就丢下你不管,让你这大淫贼给乱刀分尸。”
小草连忙安抚:“大哥,你在说些什么啊!我可是拼了命的在帮你说好话喔!不管是讲了什么,我都有再加上一句,是大哥教我的。到最后,紫钰小姐对你,可是赞赏有加呢!”
而兰斯洛果然不愧是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生物,听了这句话,就开始傻笑,“真的啊!她真的夸我好啊!”
小草打铁趁热,再灌迷汤,“是啊!紫钰小姐还说,大哥挺拔威武,是了不起的男子汉、大丈夫。”
迷汤一灌,立即见效,兰斯洛便在街上手舞足蹈起来,看得小草除了火光四冒之外,也暗暗悲叹,“两句话就搞定,真没挑战性。”
“咦……不对。”
兰斯洛的脸,忽然又变回将发飙的样子,急遽的转变,让小草有点难以招架。
“你说她有夸奖我,怎么我从头到尾,都没听到半句啊!”
“这……这个嘛!”
小草集中生智,忙道:“人家是女孩子,脸皮薄嘛!怎么好意思给你听到呢?她是用鲁尔克语跟我说的,你没发觉她边说,边对你笑吗?”
兰斯洛想了想,好像确实是这样,开心的哈哈大笑。
看他这么兴奋,小草又是难过,又是气愤,暗道:“死大哥,人家只不过对你笑一下,你就开心成这样,我为你作了那么多,你连谢也不谢半句……”
或许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!小草的念头才刚起——
“小草啊!”
“干嘛啦?”
兰斯洛收起了嬉笑的表情,反而有点见腆的样子,这是只有在看到紫钰时,才会有的神情。
“紫钰小姐又不在这,你干嘛那种脸?”
“我是个很不会说谢谢的人。”
“咦?”
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,低声道:“仔细想想,这几天以来,不管是拿赎款,还是做什么的,都是你的功劳,我只顾着吃喝玩乐,连谢谢也没有说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
“哪的话?”
小草笑了起来,眼中依稀有泪,“我只是出出点子而已,真正把事情做完的,可是大哥你唷!你好好加油吧,我会继续陪你走下去的。”
两人相对一笑,勾肩搭背地,踏上回家之路。
在这一天之中,两人之间的情谊,有了决定性的进展。
日后,当莉雅公主以二十余岁的年华,英年早逝,兰斯洛王在爱妻棺旁伫立良久,回思前尘往事,而提笔写下,“如妻如妾,如兄如弟”,这四字挽联,言短意骇,内中真意,只有当事人方心领神会。
“喂!小草啊!你觉得,我的妞怎么样啊!”
“这个吗?”
小草笑道:“人很漂亮,也很聪明,心地也不错,就是……就是……”
“就是什么?”
“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逊了点。”
“浑球,你大哥的玩笑,你也敢开。”
兰斯洛笑骂道,伸手到小草腋下,去搔她的痒,笑得小草前翻后仰,连连讨饶。
“看你还敢不赶再拿我开玩笑。”
“是,是,是,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也很完美,英伟挺拔,紫钰小姐简直完美无缺,就可惜啊……”
“还有可惜……”
兰斯洛的声音陡然提高八度,右手示威性地晃来晃去。
“没有,没有了。”
紧靠在兰斯洛的臂弯里,小草享受着短暂的幸福,把后半句话藏在心底,“就可惜啊!
有着从窗口偷窥别人的坏习惯。“
紫钰斜倚在阳台上,看两个人打打闹闹,不禁浅笑,“‘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’,她,不像啊!”
清朗的月光,照在小草与兰斯洛的身上,看上去,他们都是一脸幸福的样子。
随着六月二十三日的到来,许多人或出于自愿,或是被迫,都将要面临更新的未来,这以后的祸福荣辱,完全掌握于他们的努力了。
第四章为谁独自倚楼台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这里是哪里?我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辨认不出方向,四周尽是一片的烟雾弥漫,流动着的空气,是那么的冰冷,她拼命的找寻出路,却总是离不开这片迷雾。
烟雾中,渐渐出现了一幕景象,有个生着重病的小女孩,躺在床上,哭着找妈妈。
“妈妈,我要妈妈,妈妈为什么不来?”
小女孩通红着脸,口里吐着热气,发着高烧,神智模糊。
在一旁服侍的十几个宫女,忙着递毛巾、铺冰枕,有的忙着煮草药,七手八脚忙的不可开交,焦急之心,溢于表情,只是,一直到最后,女孩的母亲,都没有出现。
“妈妈,妈妈为什么没有来?”
“殿下,请您再等一下吧!”伫立在床头的女长官,低声安慰着女孩,“东南水患,陛下去救助灾民,等事情告一段落,就会回来,您再忍一下吧!”
口中虽然这么说,心里却很悲哀的知道,女王纵使回来,也是十天半个月以后了。
虽然女王陛下的慈蔼、博爱,闻名于大陆,拥有“人类的母亲”这样荣耀的称号,身为她的亲生女儿,却连重病的时候,都见不着母亲的面,这样的命运,是不是太严苛了呢?
“妈妈……不会回来了。”
虽然年纪幼小,小女孩却很讽刺地,掌握住事实,“妈妈是大家的妈妈,是所有人的妈,不是雅雅的妈妈,妈妈不要雅雅了,雅雅是没人要的小孩……”
“殿下,殿下您醒一醒啊!”
“太医,快传太医,殿下昏过去了。”
“对了,都快忘了,那是我五岁时候,生病的那一次。”
景象消失,跟着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。
一个女孩,穿着华丽而不失典雅的礼服,在众人的庆贺中,欢度生日,各式各样,争奇斗艳的珍贵礼品,摆满了一地,但在其中,却没有她最想要的东西。
“殿下!”
一名宫女自厅口出现,喘息道:“陛下她……她……”
“又来不了了吗?这次又是什么理由?”
女孩神色漠然,完全没有将激动的心情,表达于面上。
“天出流星,陛下为了替国民祈福,将连续在北塔上斋戒三日。”
宫女小心地交代了状况,每个人都知道,为了这次的宴会,小公主自半年以前,便在各方面力求表现,换得女王承诺出席的约定,想不到……
半晌,由宫内省派来的使者,带来了女王预先准备好的生日礼物。
“又是这种东西吗?”女孩冷冷道。
摆在她面前的,是一只草编的蚱蜢,与一丛向日葵。和一地的珍奇礼物比较下,简直寒酸的可笑。
“去年是野蔷薇,前年是艾草,大前年是谷中百合……木瓜花、玫瑰叶片,哼!宫内省还真是省嘛!”
“陛下吩咐,宫内一切典章,当为全民表率,忌铺张浪费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”
司礼的官员,汗流浃背,早晓得这位刁蛮公主不好惹,自己偏生在这个节骨眼,被派来送礼,现在只希望老天保佑,让自己全身而退。
一旁的宫女,面面相觑,在她们的眼中,女王陛下慈爱祥和,是个好似女神般的长者,无论是尊贵的神官,亦或是后宫的老园丁,她都一视同仁地笑容以待,只是,公主的见解,似乎有些不同。
女孩二话不说,在一片惊异、哗然的声浪中,把御赐的生日礼物,随手掷出窗外。
“陛下要打要杀,让她自己来,我在此悉听尊便。”女孩沉声道。
她的生气,不是因为礼物的价值,而是送礼人的心意,是那么默不关心,那么伤人,假如说,这样挑衅的举动,能够让母亲稍稍对自己注意一点,不管受什么惩罚,都是值得的。
反正,母亲是不会来的,她的眼里,只有大众的幸福,不管身为她亲生女儿的自己,变好亦或是变坏,她都不会关心的,不是吗?
“是十一岁那年的生日啊!”
画面更异,在漆黑的夜色中,一名宫女在墙边焦急地徘徊。
墙的那一边,忽然发出了声响,一个少女,以极不雅的姿势,翻过墙来。
“殿下,您可回来了?宫里找你快找的疯了。”
“不要多说废话,过来扶我一把。”
“殿下!”
“霹啪”一声,十数盏风灯乍亮,把整个院子照的灯火通明,一个年老的管家型人物,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,是宫廷的总管,巴利斯。
“身为王家唯一的继承人,希望您自重。”老管家沉声道。
“自重?!”少女笑了起来,“所谓的自重,是像我母亲那个样子,拿些不知所谓的事,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吗?”
“陛下她立志为人类的幸福而舍身,这也是历任女王代代相传的使命,希望殿下能体会这种高洁的心志之后,再下断语。”
老管家缓道,他侍奉女王百余年,对主子敬佩之深,决不允许任何人侮辱。
“简单说起来,就是要我嘴巴放干净点了。”少女讽刺道。
“很抱歉,要我当圣女,这事我作不来,也不想作,假如你们看不下去的话,要革职还是废除继承权,都随你们的便,反正,我从一开始就不稀罕这个位置。”
“殿下,你……”
画面再变,一个少女,身着单薄绢衣,在翡翠砌成的水池里,进行着净身的仪式。
无表情的脸上,一片冰凉,却有两道残余的泪痕,她忘不了两天前,当她飞奔冲进宫里,握住母亲那逐渐失去温度的手,母亲以微弱的声音,交代了最后的遗言——
“去做你应该做的事。”
哼!
一直到了最后,在那个女人的心里,自己还是半点地位也没有,不管这些年来,自己得了多少的荣耀,做了多少的错事,母亲完全置之不理,就连临终的遗言,都没有半丝亲匿,只是冷冰冰地叫自己,尽一个身为下任女王,所应尽的本分。
在两刻钟之后,继位的仪式将要展开,在那之前,登基的女王,要沐浴净身,以此地独特的灵气,打开其一族特有的血脉。
没多久,少女惊慌地张开眼睛,看着自己的手掌,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神色。
“怎么会?居然用不出来……这怎么会?”少女惊声道。
其王室一族的女性,自太古时代,便由诸神处,被赋予了特殊的能力。
除了年至十九岁,经仪式所开启的个人特殊能力外,每一代女王,均有修补破损肉体,治愈重伤绝症的圣力,那种力量,就连穷其一生苦修回复咒文的神官,都望尘莫及。
这种力量的使用,是折损施术人的生命力作为能源,这使得历任女王,因此享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美名,也使得王位自此传女不传子,然而,该族女王,往往皆是短命之人,事实上,上代女王,便是因为过度使用圣力,生命力透支,英年早逝。
而此刻,即将成为女王的她,赫然发觉,无论自己怎么试,圣力就是使出不来,仿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“怎么会这样?”
素来冷清自若的她,极难得地感到惊恐,登基典礼举行在即,而自己却失去了用以证明王室血统的能力,这该怎么办才好?
“殿下,请您快一点,巴利斯大人已经在催了。”
门外传来了侍女的急促敲门声。
她惊慌起来,脑里唯一想到的念头是……
“要逃,我要逃。”
所有的景象,蓦地消失,还原成白茫茫的一片。
“对了,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了。”
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,她黯然低语。
“卑鄙的女人。”
“谁?”
她张首四望,看不到半丝人影,而声音却自四面八方,不断传来。
“你逃了,背弃所有国民的期望。”
“那是因为……”
“你是个无法赎罪的罪人。”
“不是……”
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你妈妈才丢弃你。”
“不是这样……”
“你妈妈要别人不要你,所以丢弃你。”
“住口!不是这样的,不是这样子的……”
空荡的四周,少女悲恸地哭喊,而指责的声音,越来越大。
“罪人!”
“没人要的小孩!”
“你妈妈不要你了。”
“没有人会要你的,你去死吧!”
耳畔的声音,萦绕不断,少女觉得脚底变成了个无底的沼泽,自己正深深陷入胸口越来越闷,整个人不住下沉,眼前渐渐变黑,眼见即将没顶,一道温暖的光芒,划破了黑暗的阴霾。
“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一个宽肩浓眉的少年,伸出了手掌,他脸上的笑容,此刻看来,就像冬天的阳光一般和煦灿烂。
“把手给我,我拉你出去。”
“大哥。”
少女喜道,急忙伸出手,配合对方的救助。
“好!起来吧!”
少年使劲一拉,将另一个紫衫少女拉至身畔,那名紫杉少女轻咳连连,美艳地不似世间人物。
两人凝望片刻,有说有笑,亲匿地一起离去,完全不理会那个还在泥中的人。
“大哥!大哥!还有我啊!你说过不会丢下我的……”
求救的呼喊,逐渐微弱,少女被淹没于沼泽里了。
她只感到,胸口好闷好闷,根本呼吸不过来,窒息的火热感,猛烈地烧灼着全身各处。在意识模糊前,她听到这样的对话。
“是什么人再喊救命?”
“管她是谁,别妨碍本大爷泡妞。”
“大哥……大哥……”
最后一丝光线被遮断,少女给埋在无边无际地黑暗里。
“啊……”
小草惊呼一声,自恶梦中惊醒,全身冷汗涔涔,回忆梦中情景,兀自胆颤心惊。
“呼!原来是梦啊!”小草低声喘息道。
不知是不是因为恶梦的影响,胸口气闷不顺,小草低头抚胸,想顺顺气。
“什么东西……啊!色狼啊……”
只见兰斯洛不知何时,摸上了小草的床,正枕在佳人酥胸前,一脸幸福地呼呼大睡。
一声惨叫,响彻云霄,跟着便是重物坠地声,完全出自本能反应,小草一脚把兰斯洛给踹了下床。
由于出身山野,加上个人习性,兰斯洛的睡性,非常的好,无论是什么样的环境,都能安然大睡,当然,说的不客气一点,就是他与猪猡没什么分别。
尽管是给人一脚踢下床,兰斯洛仍未有转醒,而是很舒适地躺在地上,继续流着口水,鼾声大作,盖在身上的被褥,无声飘落,展露出无限阳刚美的男性躯体。
乍见此景,小草一张俏脸,直红到耳根,本能性地转过头去,不敢多看,一会儿,小草起身下床,半跪坐在兰斯洛的身旁,轻轻地为心上人披上被子。
“死大哥,什么坏习惯,裸睡又梦游,害我做那种怪梦。”小草红着脸,轻声埋怨道。
看着兰斯洛刚毅的脸庞,宛如雕刻而成的曲线,小草心神汤漾,小心地侧身躺下,依偎在兰斯洛身旁。
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开了。”
小草低声道,虽然晓得兰斯洛听不见,却很自然地说出口。
“并不只是因为我用不出圣力,而是因为,长久以来对生活方式的存疑。”
打从懂事开始,小草便对雷因斯·蒂伦的体制感到质疑,自第十一代起,每一任女王,在众所期望的目光下,几乎都是舍己存人,耗竭圣力而过世的。
可是,这种非得要牺牲自己的幸福,才能达到的境界,算的上是正道吗?
这一点,即使聪慧如她,也还不明白,为了找出这个答案,她决定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,去汲取一些书本外的知识。
“我听说,母亲在即位以前,曾经微服出巡过……”
在无意间,曾听老一辈的宫女提起,女王继位前,曾经在杭州待过一段时间。
为了想看看年轻时的母亲,继位前的母亲,是否有自己所不晓得的一面,逃出宫廷的小草,远渡异国,不远千里而来。
旅途中,屡经险难,从未离开王都的小草,虽说是冰雪聪明,却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,为了安全起见,剪去如云青丝,掩遮丽色,打扮成一个落魄流浪者,直至遇上兰斯洛。
想起初见时的种种,又是好气,又是好笑,小草轻轻戳着兰斯洛,低笑道:“你啊!真是个十足的大坏蛋,从我出生以来,敢这么粗鲁对我,让我生气让我伤心的,可是只有你一个喔!”
兰斯洛闷哼一声,小草吓了一跳,赶忙坐开,好半晌,见兰斯洛没有反应,才又靠近,轻抚兰斯洛的大脸,小草缓缓地说:“可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,那句话对我来说,有多么的重要。”
在西湖畔,对当时旁徨无依的小草,兰斯洛伸出了双手。
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就为了这一句话,小草自此情根深种,跟随在兰斯洛左右。
“如果你发现我是女孩子,真不知道你会有什么表情?”
会很吃惊吧?
也许会呆个一阵子,然后爆发火山般的怒气。
“你啊!就是一副坏脾气,只有我这个笨蛋,心甘情愿地被你欺负。”
可是,之后呢?
这个男人会爱上自己吗?
小草没法子回答,也不愿回答,一但自己的身分被揭漏,无疑也就宣告了这段感情的终结,雷因斯·蒂伦王家,不可能接受一个这样的外戚。
就为了这一点,小草下定决心,不对兰斯洛表白,而宁愿在兰斯洛为紫钰神魂颠倒的时候,偷偷黯然神伤。
而且,在小草的心里,有一个想也不敢想的奢望,她希望兰斯爱上的,只是小草,而不是莉雅公主。
“我是那么的喜欢你,可是……”
小草的声音里,有着无尽地哀伤,“在大哥的心底,我到底算是什么呢?如果有那么一天,你也会喜欢我吗?”
“唔!……喜欢你……好喜欢你……”
小草差没吓的跳起来,发觉是兰斯洛在说梦话,失望之余,仍掩不住心头狂喜,“喜欢我,就对我说啊!”
小草拨弄着兰斯洛的黑发,见腆说道。
而兰斯洛也真是配合地再说了一遍。
“喜欢你唷……美丽的小姑娘……”
小草恍然大悟,伸出纤纤素手,让“紫钰”的名字,成为兰斯洛喉间的低语。
“谢谢你,大哥,即使是这样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”
小草倚在兰斯洛的臂弯,沉浸在寻找多时的温暖中,看着心上人刚毅的脸庞,不多时,沉沉睡去,睡梦中,嘴角犹挂着一抹微笑,而两行珠泪,无声地沾满了衣襟。
月儿西落,旭日东升,第二天早上,对于发觉自己身处何地的兰斯洛来说,毋宁是一场恶梦。
“什么东西……啊!色魔啊……”
“痛死了,你干嘛打我?”
“滚开,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,你这只臭兔子,从今以后,你不准靠近我周围二十公尺内。”
“胸口藉人躺一下会死啊!臭大哥!”
“啊……不要靠近我,你又想干嘛!该死的兔子……”
从这一天开始,兰斯洛、小草在紫钰的陪同下,漫游杭州,赏玩名胜美景,暗自亦搜集有关雷峰塔宝藏的资料。
为了要在紫钰面前逞能,兰斯洛向小草求教诗书,两人过着白天四处游历,晚上读书谈天的悠游日子。
然而,在两人触觉所知的范围外,危机也步步逼近了,“苏州出现刺客,伏击王辇,十二皇子失踪”的消息,震惊艾尔铁诺全土,艾尔铁诺官方,动员了所有的力量,务要要侦破此案,缉拿凶手,找到太子。
看到报纸的小草,心里有数,也更加深了日常的戒备,果不其然,隔日,兰斯洛与小草的立体画像,便由地脉网路,传遍了全艾尔铁诺,成为了头号通缉犯,所幸,不知是画师无能,还是画面失真,画像看来,离本人的差距甚大。
当兰斯洛出入公共场所的时候,遭到刺杀的频率,也笔直提升,显示对方势必灭口的决心,值得庆幸的是,虽然遇刺的次数、刺客的人数,都不住增加,但来人的素质,却全是些不三不四的水准,反而成了兰斯洛练功的活靶子。
小草判断,钱继尧为了某种因素,无法明目张胆地动员手上的军部力量,目前的刺客,应是那名赤先生的属下,以致水准奇差,当然,这是对兰斯洛而言,若是换做另一个武功远较兰斯洛为高的武林高手,只怕已在开头第一日,便已见了阎王。
自小生长于山林的兰斯洛,有着一种超乎常人,野兽般的直觉,总能在敌人发动攻击的前一刹那,有所感应,制敌机先,小草就曾四次举毒茶欲饮时,被兰斯洛挥手拦下,除此之外,兰斯洛的瞬间反应,亦是远超一般好手的水准,这样的能力,使他往往能在劣势中,扭转局面,创造胜绩。
依照小草的策略,两人决定采取巷道游击,打带跑的作战方式,这种保险的方法,在彼此配合无间的情形下,发挥的淋漓尽致。
在实战中,兰斯洛的武功,以惊人的速度成长,虽然还是全无章法,但却没有半个人,能当他十合之将。
对体内窜走真气的控制,也越益驾轻就熟,不再有突然昏厥的现象了。
对于教育兰斯洛的人,小草佩服的五体投地,那人绝对是宗师级的人物,超越了派门之,不依俗套常规,而是以天地间的至理,来作为教材,使兰斯洛顺性发展,直接达到反璞归真的境界。
在夜晚的教学中,小草颇为吃惊地发现,兰斯洛虽然不谙风雅,琴棋书画一窍不通,但对古籍史事,甚至一些珍罕秘闻,却知之甚详,而且往往有独到的观点,发前人之所未见,这更显出,教育他的老师,文武双全,是位不得了的隐世高人。
小草遍思五百年内的奇人异士,皆不符合,不由得仰天兴叹,世上尽有卧虎藏龙之辈,自己在宫中以管窥天,当真是小觑了天下英雄。
兰斯洛对自己的进境,感到满意,整天央求小草,趁着近水楼台之便,帮忙出点子追求紫钰,小草虽然口头答应,却在有意无意间,大扯情敌后腿。
像是三人第一天出游,兰斯洛便自动献殷勤,弄了辆马车,说是要乘车游湖,结果拉车的马,在紫钰刚要上车的时候,不知给什么东西刺到,狂性大发,奔到马路上,乱蹦乱跳,真给撞了个人仰马翻,让兰斯洛大大的丢脸。
“第一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真正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二号作战。”
兰斯洛努力地进行各种计画,一计不成,再生一计,或献殷勤,或表现优点,想办法掳获佳人芳心,却总是因为莫名的理由,而宣告失败。
有一次,兰斯洛要小草买通了一班地痞流氓,想要演一场英雄救美,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,谁知道,事到临头,小流氓没来,反而引来了几十名刺客,二话不说,抽刀就砍,斩的兰斯洛抱头鼠窜,背着被吓呆(其实是快要笑翻)的紫钰,跑了半里路,弄巧成拙,形象尽失。
“第五十七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彻底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五十八号作战。”
就在不断地进行,“作战、失败、再作战、再失败”的求爱壮举中,半个月的时间,转眼飞逝,兰斯洛除了惹来一身腥之外,半点甜头也没尝到。
紫钰不知是有心,还是无意,总是缠着小草打转,轻声细气,又是递茶水,又是嘘寒问暖,看得兰斯洛妒火中烧,恨不得立刻手刃奸夫。
“我到底是招谁惹谁啦!就没有人能体谅我一下吗?”
小草心底明白,倘若目光可以杀人,她大概早被千刀万剐,每次出游,两道滚油也似的视线,瞪得她作立不安,叫苦连天。
帮心上人追女孩子,还得被当成奸夫来看待,普天之下,有人暗恋是恋得这么辛苦吗?那个紫钰也真是阴险毒辣,明明知道兰斯洛正在喷火,还故意往这边靠,把身子倚在自己身上,果真是红颜祸水。
想到目前的处境,小草不禁苦笑兼叹气。
喂!
喂!
这也实在太不像话了吧!
想她莉雅公主,虽然没有艳丽到让人一见就呆住的地步,在大陆东方,却也是人人称羡的佳人,怎么一到这里,无论男女老少,都把自己当成男儿身呢?
真是有必要好好检讨,看来“长途旅行,是美容的大敌”,这句话果一点真不错。这一天,兰斯洛惯性地起了个大早,拖起兀自努力赖床的小草,奔向落琼小筑,找紫钰外出游湖。
“这里是三十枚金币,你拿去吃吃喝喝,嫖院子、买神油、看艳舞,总之半个时辰内,不要回来。”
趁着紫钰在观赏莲花,兰斯洛立即设法除掉电灯泡。
“半个时辰!”小草惊道:“太久了吧!”
“嫌久是不是?”
看到紫钰回过头来,兰斯洛连忙堆起笑脸,边甜蜜地笑,边厉声恐吓,“住院更久!想不想躺半年不愁吃,不愁穿。”
“不……不必了。”
小草知道,兰斯洛这番话,绝对是认真的,打从前天紫钰偷亲了自己一下,这三天来,所有来犯的刺客,都是筋折骨断,惨死当场,思之不寒而栗,小草可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。
“你们兄弟在谈些什么?”
紫钰浅笑嫣然,缓步而来,跟这两人在一起,总有着看不完的笑话,让她前所未有的开心。
“哦!没什么。”
兰斯洛挥手哂道:“小草说昨天晚上陪寝的那个肥姑娘不干净,有奇怪的病,他要去买药吃。”
明知是假,紫钰还是很配合地,忍住想笑的冲动,装出一副“想不到你是这种人”的嫌恶表情。
“我?陪寝的肥姑娘?”小草快要疯掉了,不晓得是该哈哈大笑,还是该大哭一场,“我什么时候和……”
“你还敢说没有?”兰斯洛疾言厉色道:“为兄劝戒你多次,我等侠道中人,生活要检点,你却置之马耳东风,不但贪淫好色,嫖院不给钱,品味还如此之差,肥瘦不挑……真是我辈中的耻辱,大哥为你痛心疾首啊!”
“到底是谁的品味差?”
小草暗骂,想反驳,却看到兰斯洛的左拳,蓄势待发,只怕马上就要表演“为了要把你拉回正途,为兄的要打醒你”的教育戏。
误交匪类,奈何?
“是,小弟知错,马上回家忏悔。”
顺手牵走了金币,小草以跑百米的速度,一溜烟地飞奔而去。
“小公子,喜欢肥姑娘啊!”紫钰掩面笑道。
“青菜萝卜,个人所好嘛!”兰斯洛赶忙大灌迷汤,“像我就不同了,我喜欢的女子,一定是有气质,有容貌,有……”
紫钰不语,只是轻轻微笑着。
“冤孽啊!真是冤孽!”
小草漫步于长堤,迎着拂面杨柳风,心情沉重不已。
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,真是觉得不值,该好好甩兰斯洛两个耳光才是,可是,又怎生舍得呢?
只要看见兰斯洛的笑脸,什么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。
唉!情之为物啊!真是叫人神伤。
倘若人生能重新来一遍,重新给个选择的机会;自己还会再来一次杭州,再尝一次单恋的苦酒吗?
而这个问题,小草几乎是连想也不想,心中便有了答案。
唉!问世间,情为何物啊!
到头来,真的是只有徒呼冤孽了。
绕着堤岸,走了良久,到底是不放心,小草调回了头,想看看那对难得独处的男女,进展如何。
回到分离的地方,只见紫钰一个人,独坐在长亭里纳凉,一幅悠闲自在的样子。
“咦!……”
小草四处环顾,没见到兰斯洛的踪影,“我大哥的人呢?”
“哦!兰斯洛先生,听我提起说,想吃荷香莲子酥,就不知道跑上哪去了。”紫钰婉转笑道。
“唉!笨大哥,这样子,独处不就失去意义了吗?”
为了兰斯的糊涂,小草心里悲叹三声。
放眼望去,看不见兰斯洛所在,小草疑问道:“怎么会看不见人呢?这可就奇怪了,我记得……湖畔三里内,没有荷香莲子酥啊!”
“没错。”
“那个大白痴。”小草暗骂,“这么说,我大哥是回城里去买罗!”
“非也,非也。”紫钰笑道:“水上市场有卖,不必回城,兰斯洛公子,是独自开船前去的。”
小草有一种很糟糕的预感,从脚底直上脑门,依照兰斯洛过往的搭船记录,只怕又是要惹出一堆事了。
“请问一下,我兄长从哪找了船来?”
“这个嘛!”紫钰侧头笑道:“我也不太清楚,好像是从岸边找到,硬推出来的吧!”
“什么?”小草惊呼道:“又是这样。”
话声方落,只听到湖心的方向传来一声惨叫。
“哈哈……搭船不付钱的臭小子,又给老子遇到了,下船喝水去吧!”
“哎呀!怎么又是你啊!你怎么还在摇船啊……有话好说,别这样……啊……”
长长的惨叫之后,是重物落水的声音,小草摇头不已,暗暗发誓,今生决不与兰斯洛搭同一艘船。
“第九十九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彻彻底底的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一百号作战。”
不知是否因为训练有素,兰斯洛游上岸的时间,比上次又缩短了五分钟,当他湿淋淋地踏上实地,第一件做的事,便是伸手入怀,然后脸色大变。
“糟糕……”
兰斯洛很懊恼地,看着手中的荷叶包装,里面的“荷香莲子酥”,已经成了“荷香莲子糊”了。
“兰斯洛公子。”
紫钰浅声道:“你手中的那一团,到底是什么东西啊?”
兰斯洛讪讪地答不出话,一旁的小草,见到兄长受窘,于心不忍,一步上前,夹手把荷叶包抢过,唏哩呼噜地吞了下去。
“味道不错……”小草忍住胃部翻涌,强笑道:“在我幼时,都是吃这类东西果腹的。”
“哦!”紫钰娥眉一扬,朗声道:“小公子可是责备妾身,不知民间疾苦了。”
“小草岂敢。”小草绿着脸道:“小姐深居朱门之内,不比区区生长于民间。以此为怪,此乃当然之理,何来责备之有?”
紫钰心里,暗骂对方拐弯子骂人,口中说不怪,内里可怪了十成十,心道:“我固是出身名门,可你雷因斯·蒂伦宫廷,难道又是寻常百姓家了。”
兰斯洛不明白两人为己而争,只看双方你来我往,把他丢在一边,心底颇不是滋味,正要开口,一阵和风吹来,把紫钰的头纱,吹上半空中。
“哎呀!”
“没关系,我帮你捡。”
兰斯洛追着头纱,但是纱巾浑不受力,在风中东飘西汤,兰斯洛赛跑似的追在后头,跳了几次,伸手去捉,总是差了那么一点,没能捉住。
“左边一点……跳高一点……哎呀!你怎么那么笨啊……”
“拿不到就算了,没关系,不用麻烦了。”
看着兰斯洛努力追赶的样子,紫钰也不禁莞尔,露出了微笑。
求爱壮举连连失败,倘若连个纱巾都捡不回,那颜面可真是跌到了谷底,兰斯洛赌上了荣誉,誓要追回。
或许真的是天意捉弄,兰斯洛对付刺客时,威风八面,却给这怪风,闹的手忙脚乱,最后,兰斯洛也不看前面是什么,纵身一跳,伸手去拿,就在快要碰到的瞬间,风力再起,将纱巾刮去别方,只见到兰斯洛的身体,在半空中画了个优美的弧形,然后……
扑通一声,摔落湖中,一天之内,两度落水去了。
目击了这等的惨状,紫钰先是呆在当场,继而忍俊不住,大笑起来。
小草摇头叹气,“真可谓烽火戏诸侯啊!博君一笑,代价太大了。”
兰斯洛一身再度湿透,狼狈地爬上岸来,小草正想上前相扶,微风吹起,竟将纱巾往她的方向吹来。
“敢接不住,就要你死的很好看。”
兰斯洛高声威胁,只是,基于忌妒情敌的心理,他心底的那句话是“敢接住,就让你死的更难看。”
“知道了啦!”
小草目不转睛地看着空中,一步步地后退,伸手撩向半空,她身高本就娇小,却又哪里碰得到,总算风力变弱,在退到第五十七步后,小草弯身一跃,捉到了纱巾。
“好,拿到了。”
小草兴高采烈地笑着,却也忘了,因为连退多步,她已由河岸退至大马路上了。
“啊……”
小草在落地的瞬间,一辆狂奔的马车,笔直地撞着了她。
小草的身体,以斜斜的角度,飞得好高、好高,在空中画了个充满美感的抛物线,然后,用极可笑的姿势,重重地插落草丛中。
“哎呀!这小子真倒楣。”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兰斯洛、紫钰,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口,作声不得。
“第一百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失败,真正彻彻底底的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,进行一0一号作战。”
“开玩笑,你真的把这当成一0一次求婚啊!”
好像很关心兄弟的伤势,兰斯洛一马当先,排开众人,急奔草丛前,把小草给拔出来。
“喂!没事吧!”
“什么叫做没事,你怎么不自己去撞撞看。”
小草晕头转向兼呕吐,“手痛、脚痛、头痛,就连肚子也痛,全身骨头好像要断了。”
兰斯洛摇了摇头,不以为然:“年轻人怎么可以如此经不起磨练,这点小伤就喊痛,想当年,你兄长我住在山里的时候,不管是被爆发的山洪冲走,被滑落的土石流活埋,被雷雨时的闪电劈中,本大爷半句话也没有,照样吃饭睡觉,外带打呼。”
“大哥,我不像你,我是正常的人类……”
兰斯洛把小草的裤管卷到膝盖,仔细看看受伤的程度。
“喂!你怎么保养的,一个大男人,皮肤居然这么白。”
轻拂着娇嫩如白玉般的肌肤,兰斯洛啧啧称奇。
给兰斯洛的手一碰,小草的俊脸,直红到耳根。
“真是标准小白脸,给人碰一下,脸红成这样。”兰斯洛哂道:“腿上的骨头没有断吧!”
“运气不错,好像是没有。”
大概是这段日子的生活,给练得皮粗肉厚,刚刚那一撞,虽然是筋骨疼痛,却连皮外伤也没半点。
“是喔!那可真是可惜。”
兰斯洛的眼光,咕噜噜地打转,似乎在盘算着某种计谋。
“你的眼神为何如此无良?你想做什么?”
小草颤声道,以往常的经验来看,兰斯洛每次出现这种表情,通常有人就要倒楣,而那个人往往就是自己。
“这个嘛……咦!你哥哥来了。”
“在哪里?怎么可能?”
小草顺着兰斯洛的目光,惊慌地往左望,只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糟老太婆,缓缓地在湖堤边行走。
“你那是什么眼睛,我哥哥有可能长成这样吗?……等等,你怎么知道我有哥哥?”小草质疑问道,却看见兰斯洛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。
“干什么,我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“你……你一点都不觉得痛吗?”
“痛?当然痛啊!怎么可能不痛,我头痛脚痛,外加心里也痛……咦!你手里拿着这么大的石头做什么?”
低下头来,只见原本形状极为纤美的粉腿,变的又红又紫,怕是肿成原来的两倍大了。
“啊……”
凄厉的惨叫,刹时间,声闻四野,久久不断。
“哇……你还真狠毒啊!对自己兄弟做这种事,你还算是人吗?”
小草抱着给敲断的左腿,咬牙切齿,冷汗直冒。
“大家彼此牺牲一下,顶多以后结婚,让你免费进场罗!”兰斯洛低声陪笑。
“小公子没事吧!”
姗姗来迟的紫钰,适时赶上这一幕。
“很不好,他的腿给撞断了,需要立刻治疗,而且最好找个好一点的地方来静养。”兰斯洛装出很焦急的样子,正色道。
“落琼小筑就在湖边,环境也好,不如就先回寒舍吧!”
“真不好意思,就麻烦了。”
在阳光下,兰斯洛的笑容灿烂,就像是个大白痴一样。
经过医师的诊断,理所当然地判定小草腿骨骨折,静养期间,不宜移动。
靠着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两人便顺理成章地,成了落琼小筑的白吃食客。
期间,兰斯洛以近水楼台之便,追着紫钰东奔西跑,然而,尽管双方物理上的距离拉近,但心理上的距离,却是天南地北。
紫钰完全没把兰斯洛放在眼里,呼来斥去,就小草看来,兰斯洛就像是一只受命跳舞的猴子,整日悲哀地手舞足蹈。
然而,在对待小草的态度上,紫钰却显得非常恭谨,整日嘘寒问暖,细心照料。
这点让小草颇为困惑,因为在仔细的观察后,小草已有九成肯定,这个貌若画中仙子、气度不凡的女孩,跟龙翔山的龙族,绝对有着极密切的关连。
所谓龙族,那是超越所有次元而存在的一个种族,在所有的经典之中,每当世界陷入混、黑暗,都可以见到龙骑士活跃的踪迹,维护光明,打倒邪恶,是传说故事里面,最典型的勇者。
风之大陆五大圣地之一,龙翔山,是龙族的根据地,终年云雾深锁,高不可攀,内中栖息五头太古龙神,而侍奉的族人,居住山腰。
龙族,是一个广泛的通称,包括了人形的人龙,兽形的地龙,与超越一切,拥有神格的龙神。
关于人龙,多是世代侍奉龙神,而蒙赐与神力,或是人与龙神的混血子孙。依照族规,每一名成年男子,都必须驯服一头地龙,作为座骑,而其中的佼佼者,可以加入飞龙骑士团,那是身为龙族的无上光荣。
每当世界为黑暗势力所笼罩,龙族中最强的战士,经由龙神认可,即便成为龙骑士,他挥舞兵刃,统帅飞龙骑士团,毁灭一切的邪恶,令黑暗势力为之胆寒。
龙族武学,自有其独步天下之秘,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九州大战,该任龙族族长,以龙骑士的身分,展现神通,屡破魔族。
传闻龙族每一代,会挑选当代优秀子弟,作尘世之行,而由于龙族是诸神的遗产,身分特殊,几乎可说是介乎人、神之间,地位崇高,各国王侯皆相争接待,故而紫钰有这份排场,毫不稀奇,然而,看她对兰斯洛的态度,轻傲侮慢,却又小心翼翼,唯一的解释,便是有所为而来。
这个解释,让小草为之愣然,兰斯洛不过是个初出茅庐,名不见经传的小子,有什么好引起他人觊觎的。
劫财?
他哪来的钱。
劫色?
小草摇了摇头,她不以为除了自己外,有谁会蠢到看上这个笨蛋。
那么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小草相信,在事情的背后,有一份自己看不破的图谋,为了兰斯洛的生命安全,她加倍的小心,也在看紫钰的目光中,多了三份谨慎与敌意。
虽然看出了小草的疑虑,紫钰并未多作解释,她得到的命令,是在八月十五之前,守护兰斯洛的安全,届时,取兰斯洛的血作祭礼,便可完成任务,而她一早便确认过,生祭所需的血液,不过微量而已,对人体无害,自也不算是伤害兰斯洛,因此,她心安理得。
身为当事主的兰斯洛,反而是最迟钝的一人,整日没头苍蝇般,跑进跑出,为了找到与紫钰谈话的机会,除了威胁病床上的小草,代为筹谋外,也依照小草的意见,缠着紫钰学下棋,反正几盘棋一下,便是老大半天,还怕没有谈心的机会吗?
十多天的日子,皆在这种安逸、闲暇、无所事事的气氛中,迅速地飞过。
这天,小草起床后,做了一回复健体操,听得人声,循声步至前厅。
“再走两步,就将军了。”
“啊!不是才开始没多久吗?”
小茶几前,兰斯洛、紫钰品茗对奕,只见前者颇为懊恼地搔着头发,后者笑吟吟地,面有得色,胜负不问可知。
兰斯洛的棋艺,是紫钰所传,令紫钰吃了一惊的是,这个胸无点墨、心无耐性的傻子,在棋艺一道,居然有着……
呃!
该说是奇异的天份吧。
兰斯洛的棋步,不按照常规,往往是天马行空、随意所致,照紫钰看来,简直是凭直觉在下棋,而非智力。
只是,兰斯洛每每给宰的全军尽没,从未赢过,但紫钰也不得不承认,对手在棋盘上僵持,“苟延残喘”的时间,渐渐地拉长了,特别是,兰斯洛总能在十面埋伏中,叠用怪招,冲开新天,教紫钰目瞪口呆,对这呆头笨鹅,刮目相看。
“这也不行……那样……也不成……啊!我认输了,再来一盘吧!”
想了几个棋步,都判定无效,兰斯洛决定放弃。
“无法坚持到最后一刻,是为将者的致命伤。”紫钰徐徐道。
棋场如战场,变化多端,不到最后一刻,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,过早放弃,往往会带来扼腕的结果。
“已经必输的战役,又何必要到最后一刻呢?”
兰斯洛也回答的理直气壮。
在他认为,若是大势已定,僵持无益,不如尽快转进,另起炉灶。
两种想法,并没有所谓的谁对谁错,只是显示出两个人思想的类型,与做事方法的差别而已。
比较起来,紫钰适合大规模作战的指挥,而兰斯洛,无疑就是游击战的先锋了。
这是小草的观察,而谁也想不到,仅仅两年之后,她的预感,完全得到了实现,紫钰成为了飞龙骑士团的总帅,威震大陆诸国;而兰斯洛以“四十大盗”之名,肆虐于艾尔铁诺东北部。
“那么,就再下一盘了。”
紫钰一笑,举起茶杯,细细地茗了两口,两旁的婢女,便要重新排棋。
“且慢。”小草扬声道:“我来试试看。”
紫钰闻言,道:“小公子也有兴趣么?待婢子重新排局,妾身想要领较一番。”
小草摇头,“不用麻烦,我便接大哥的棋子,继续下去就是了。”
紫钰眼中,一抹精芒稍闪即逝,笑道:“小公子确定么?起手无回,莫要怪妾身不公平了。”
小草不语,仔细观看棋局,那是一种模仿战场所创立游戏,称为“将棋”,兰斯洛的阵营里,第一攻击力的车兵、骑兵,死伤殆尽,就连第二线的步兵,都已折损大半,只剩一些残兵,与主帅偏安一隅,只等敌人最后一击,而紫钰只子未损,的确是个一面倒的残局。
“天下事,自古本就难见公平。”
小草沉吟许久,已有定计,拈起小卒,推前一步。
“好,就请小公子指点一二。”
对于这个对手,紫钰早已技痒难耐,连日来两人辩论无数,畅论天文地理,却总是自己略逊一筹,紫钰素来自负文武全才,虽然是佩服对方智慧过人,心底却还是不服气,想找个机会再来较量。
“一个人理论上的能力强,未必有实现的本事。你以残局相应,分明瞧我不起,好,今趟便瞧瞧你这才女,是否有真才实学。”
棋艺与辩论不同,若非真是学以致用,满口的理论,纸上谈兵,不到三回合,便会大败亏输。
紫钰醉心兵学,于此浸淫多年,棋面又是占尽优势,自是成竹在胸,只是她知道对手不是等闲之辈,所以想的计策虽然激烈,棋步却是稳扎稳打,不敢冒险,以免误中陷阱,贻笑大家。
高手过招,果然不同,不过只是两三步的功夫,局面便已豁然开朗,另有天地,小草遣将得宜,将后方稍作安顿,便以残余的兵力,发动自杀式的猛攻。
紫钰手上实力雄厚,车骑纵横,移制八方,将小草来犯的步卒,全数消灭,同时心中也暗暗称奇,知道小草如此战法,不过拖延一时,待得兵卒全数阵亡,手上更无可用之兵,只有任人宰割的份。
“她这样的走法,必有图谋,该不会用来掩饰某种计策的障眼法吧……找到了!”
紫钰一声不响地移动车兵,食了一子,叹道:“好可惜的一步,差一点就成功了啊!”
原来小草的“隐兵”,已藉由步卒的掩护,悄悄地接近了主帅营,那是种模仿所谓的刺客,而创出的棋子,虽然攻击的能力不强,但是移动的步数却大,是兵行险着时的利器。
“将军。”
小草恍若未闻,起手一子,食了紫钰的主帅,获得胜利,长声吟道:“天道无常,世事局新,江山转手,笑尽英雄。”
紫钰不敢置信地呆在当场,小草所用的,是整副棋盘中,最不起眼的“屯兵”,那种兵的作用,不是一般的上阵作用,而是类似工兵、补给兵一类的功能,所以在一般的棋艺里,常常被拿来当作炮灰,或是试探性的弃子。
“天生万物,各有其性,然正中有奇,奇而能谋。”
小草道:“即使是屯兵,近距离之下攻击,一样能立功。”
紫钰惊异不已,惊叹道:“就为了这一着,你牺牲所有棋子,来吸引我的注意……”
“这么说是毫无道理的。”小草淡然解释道:“战争唯一的目的,就是要战胜,若是得不到胜利,棋子残存的再多,也没有意义。”
紫钰不答,为一种强烈的挫败感所深缠,并不只是因为输了棋,而是对小草的行动法则感佩。
一早认清事物的本质,而后以最直接的道路,取得最后的结果,中间没有半点的犹豫,这是何等冷彻的觉悟,而到达这种觉悟的人,又是何等的难得啊!
“大家别那么认真嘛!不过是一盘棋而已,大不了重新下过……”
发觉气氛有点僵,向来事不关己的兰斯洛,忙打圆场。
“话可不能这么说,虽然只是一盘棋,却考验了一个人的决策、实行能力,关系重大,不只是单单一场游戏而已。”
小草出言纠正,她无意刺激紫钰,然而,为了兰斯洛的成长,有些事,还是要说的。
“游戏输了,可以重来,但是人生里,有的事,输了就没有翻本的机会,如果说刚刚输掉的是一场战争,当你面对几十万躺在地上同僚的尸体,你难道还能哭着要求重来吗?”
“小公子说的不错,这盘棋,是我输了。”
紫钰心下清楚,尽管手上的重兵,分毫未损,但在自己轻视小卒价值的刹那,战争的胜负就已经宣告了。
历史上因为主帅遇刺,而导致全军惨败的例子,不胜枚举,倘若这是场真正的战争,自己一定已经饱尝失败的苦酒了。
为此,她下定决心,在未来的日子里,要好好的锻练自己,决不允许这类的错误再现。
“这个……我是想说,反正也没有人会真的去打仗,所以,所以……”
兰斯洛搜肠竭思,努力地找着解释的词句。
“兰斯洛公子错了。”
紫钰笑了起来,笑容中有无限英气,道:“妾身自小便有个心愿,倘若有朝一日,病体得愈,便要一上沙场,试试身手,不让须眉专美于前。”
兰斯洛张大了口,惊异不已,想不到看来纤弱的紫钰,会有如此豪壮的志愿。
小草看着手中茶杯,并不奇怪,她早在紫钰教兰斯洛下棋时,便以隐约想到。
通常宫廷贵族的仕女,为了怡情养性,都会学围棋之类,含蓄风雅,较劲于无形的棋艺,以增加才艺。
然而,紫钰所选的,竟是将棋,那是风行于武将、士兵之间的游戏,一般的女子,因为厌之粗俗,甚少涉猎,然而模拟沙场争雄,天下称霸,却是再适合不过。
紫钰选择此道,故可解释因为是要配合兰斯洛,但从她在棋艺上的娴熟,小草便可知道,这名女子气概非凡,大有逞驰于烽烟的壮志。
“我原本以为,女孩子还是……还是……”
兰斯洛搔头弄耳,说不出话来。
“难道紫钰小姐没有成婚的念头吗?”
“妾身体弱身虚,风中残烛,哪有男子敢要?”
紫钰淡然道:“何况,女人的幸福,并不一定在于婚姻。”
“钟鼎山林,人各有志。”
看见了紫钰轻蔑的眼色,小草阻断兰斯洛的话头,“大哥你就别再说了。”
在小草心中,深深赞同紫钰的想法,现在正处于战国时代,而国际间的局势,益趋混乱,眼见另一个角逐江山的时代,即将来临,天下唯有能者得之,下一个时代的霸主,未必非是男子不可。
一个沉闷的下午,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宣告落幕。
夕阳西斜,华灯初上,兰斯洛、小草,离开落琼小筑,往市集而去。
被紫钰说了一顿,兰斯洛自觉没趣,又觉得几日不到室外,感觉气闷,恰巧小草的腿伤已告痊愈,便拖着小草,兴冲冲地去逛街。
“唉……!”
步出大门,兰斯洛长长地叹了口气。
“怎么?还在为下午的事心烦啊!”
看不惯兰斯洛的自艾自怨,小草安慰道:“我会设法帮你的,既然你的紫钰小姐,喜欢那方面的东西,咱们就如法炮制,把你重新塑造个形象……”
“不!我想这次还是放弃好了。”兰斯洛沉声道:“目前就暂时保持这个样子吧!”
小草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,惊问道:“你有没有弄错啊!你不是一向为了追求人家,不择手段的吗?怎么会想要放弃呢?”
“是没错啊!”
兰斯洛的脸上,有种从所未见的沉静,让小草为之一惊。
“可是唯独这个形象,是本大爷做不来的。”
“其实,我不是对女孩子能做什么有异议,只是……怎么说好呢……”
兰斯洛努力地想说出心里的想法,连惯用的“本大爷”都忘了用。
“我在山里的时候,听老头子说故事,常常梦想,自己将来练成绝世武功,能当个大侠,娶个大美女,做个大富翁……可是,就是从没想到过,要当个大将军。”
“为什么呢?在沙场上求取功名,不但是成就功名最快的捷径,也是每个血性男儿的梦想,不是吗?”
“我是不太会说啦!”
兰斯洛苦笑道:“可是,在战场上杀人,感觉真的有那么好吗?我是说,把一堆原本不认识的人,为了自己也听不懂的理由,全部杀掉,那种事情很值得夸耀吗?”
面对这个超乎想像的问题,小草不由得一愣。
“这几天的刺客,因为他们要杀我们,所以我杀了他们,这是很正常的事,可是,就好比你们今天的将棋来说吧!为了达成一个目的,就把所有人命牺牲掉,这种事,我做不到,也不想做。”
兰斯洛的声音里,没有以往那股倨傲、粗狂,却有股极为深远的感叹,与他平时的形象大异,这种转变,教小草作声不得。
兰斯洛自小生长在山野,与人类的世界脱节,他行事的规范,不是依照所谓的法律,抑或是社会道德,而是完全依照自然界的生态链。
此时正值战国,大陆上战祸频仍,屠城、灭族之举,时有所闻,攻伐之际,杀人无算,尸积盈野,百里内不见炊烟,相形之下,人命成了一件非常不值钱的事。
每个国家的唯一政策,便是富国强兵,充蓄实力,以免在下场战争中,给人一朝覆灭,也因此,布衣卿相的时代来临,只要有才能,便会受到重用,而其中,又以兵学家、政论法家,最受各国青睐。
这些学派盛行的影响,导致凡是孔武有力者,相争学武,建立功名于烽烟,善研究学问、辩才无碍者,钻研兵学、霸王之道,以成一方之帅。
小草、紫钰的想法,正是这个时代的表征,兵学,本非人道之学,真要讲仁论道,便应该极力阻止战争的来临,一但战争爆发,大量的死伤,所在难免,届时无论造成多少的伤亡,唯一的目的就是胜利,所以,在卓越的将领眼里,一切的人命,都以数字量化,不具意义,纯以理智来做分配。
而兰斯洛的思想,无疑是种异端,由于生长于花、草、鸟、兽之间,虽然生活严苛,却未经战祸,自然养成了兰斯洛热爱生命的个性,只要双方不是以命相搏,他绝对尊重对方的生命。
曾经有个古老的笑话,有个文明人,遇到了以人为食的蛮族,他开口嘲笑:“你们真野蛮,居然为了吃人而杀人。”
孰料对方却回了一句:“你们才野蛮,不吃人也杀人。”
到底谁才是野蛮人,引人深思,但对于后者来说,终止一条生命,是为了另一条生命的延续,而这种过程,无疑是件神圣的仪式。
兰斯洛亦然,他虽然粗鲁骄傲,但对于生物的生存权利,却是非常的尊重,不会因为莫名的理由而杀生,却也不会再杀生后感到畏惧,也因此,他对紫钰这样的娇弱的美人,却不经意地可以说出杀人的话语,感到震惊。
“嗯!你说的也有道理,这个方法,就放弃吧!”
小草点了点头,表示赞同。
如果是其他的任何人,恐怕会直接耻笑兰斯洛天真愚蠢吧!
但是她却能轻易的理解、体谅,不因为兰斯洛是她的心上人,而是基于一种超越思想的同理心,这点,或许就可以看出莉雅公主的价值所在。
“就算装出那种样子,最后还是会穿帮的,只好放弃了。”
“很可惜唷!因为紫钰小姐喜欢那样的男人。”
“嗯!也只好放弃了啊!改用别的方法吧!”
“不过,真是怪呀!”
兰斯洛疑惑道:“那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,风吹会倒的女孩,居然想学男人家上战场,真是……”
小草笑而不答,她可没有如此天真,紫钰俏脸上,总有一种令人心悸的苍白,那是腑脏严重损伤的象征,加上那止不住的咳嗽,显然她罹患重病,过不了二十的传闻,并非虚言。
然而,这个早应躺在床上辗转呻吟的病人,每日语笑嫣然,陪着他们上山下海,到处游,居然行若无事,这代表紫钰本身,身负极高强的内功,再加上各方面观察的资料,小草已然算出,紫钰一身的武功,甚至远远凌驾当今江湖的一流高手。
“喂!你真的放弃了吗?”
“臭小子,你是故意想气我的是不是?”
“哈哈……”
在落琼小筑的前院,紫钰听着两人的对话,莞尔微笑,以她修为之高,只要运起内力,方圆五十丈内,一草一木,花开花落,全都逃不出她的感知范围。
“想不到这人还有这样的一面啊!”
对于兰斯洛的想法,紫钰不禁默然,也不得不对兰斯洛另眼相看,一直以来,紫钰总把兰斯洛当成个盲目追求的傻瓜,认为他没有骨气,为了女人而昏头转向,不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,表面上虽然亲切相待,内里却着实看他不起,不意此人还有这样的一面。
“到底谁才是对的呢?”
紫钰也迷惘了。
“不管谁对,你只要做你该做的事就行了。”
一道冰冷的声音,重新响起。
“我的事,我自己知道,不需要你多管闲事。”
听到这个声音,紫钰沉下脸来,一脸不悦。
“是吗?你该不会别假戏真做吧!”
“我怎么做,是我的事,反正师父要的东西,我一定会拿到。”
紫钰冷笑道:“反倒是你,又有谁成了你这次的牺牲者了,是钱继尧,还是他身边的那个傻蛋。”
对方没有答话,只是保持冰一般的沉默。
“艾尔铁诺皇家禁卫军,可都是一时之选的好手,就凭区区几个庸碌之辈,能劫走那人,做下这么大的案子吗?”
有别于对方的沉静,紫钰讽刺连连。
“你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,剩下的,没必要多问。”
“你放心,你的无聊事,我没兴趣。”
紫钰淡然道:“只是担心元帅阁下,贪胜不知输,玩火自焚而已。”
“哦!我倒不以为你我的交情,有好到让你担心我安危的地步啊!”
不管是讽刺还是质问,那个声音听起来,总是一派悠闲,视敌意若无物。
“哼!”
紫钰冷哼一声,“讨人厌的家伙。”
对于这个人,同门十余载,却对他没有半丝好感,然而,紫钰也不得不承认,若是双方一朝反目,他绝对是最值得忌惮的强敌。
“喂!你想去哪里?”
“难得溜出来,当然是继续上次未完的理想,去作人啊!”
“你想死啊!又去妓院,你有没有想过,好像我们逛妓院,最后都会很倒楣。”
“此话怎讲?”
兰斯洛一脸不信。
小草缓缓道:“你看,第一次进妓院,给人丢垃圾一样的丢出来,这已经够衰了,第二次更糟,给人满条街追杀,差点连命都没了,谁知道这次进去,又会发生什么麻烦事?”
兰斯洛显然是个迷信的人,闻言开始沉吟再三,小草连忙加强说服。
“再说,你我现在是头号通缉犯,应该尽量少出入公共场所,什么妓院、酒楼之类的地方,都应该少去才对。”
小草摇头晃脑地说着,“最好去点人家想不到,或者是找不到的地方。”
兰斯洛一拍手掌,大笑道:“我有办法了。”
“这么快,你想去哪里啊!”
不知为何,小草有种很糟的预感,而这份预感获得实现,并不用花多少时间。
“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
“我不是早告诉你,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;想要隐藏一棵树,最好的地方,就是树林。你不认为,这是个绝妙所在吗?”
“我不是早跟你解释过,这句话不是这么解释的吗?”
对于兰斯洛滥用所谓“自古英雄必遵的守则”,小草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。
杭州城南,是很热闹的市集,此时恰巧在举办拍卖会,来逛夜市的兰斯洛,对于眼前的景象,欣喜若狂。
所谓的拍卖会,充其量,不过是高档的人口市场,由各家妓馆连办,从每年院子里的新人,经过一定程度的调教,再挑出适合的人选,予以拍卖。
艾尔铁诺王国的法治,采州郡制,某些地方,并不制止人口买卖,再加上其政府亦曾公开宣布,“妓女的地位,与畜牲等同,不受法律保护”,所以,这项拍卖会,是在完全合法的情形下进行的。
较为年轻貌美的女子,会被穿上各式华美的礼服,戴着昂贵的首饰,以最美的一面,来等候拍卖。
拍卖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每当客人喊一次价,被拍卖的女子,便必须搔首弄姿,褪去一件衣衫,卖弄风情,因此,有心购买的客人,往往蓄意压低价格,慢慢上升,故意让台上的姑娘,脱至一丝不挂,肉光粉呈地裸露在众人眼前,藉以取乐。
这类的拍卖,都是由一百枚金币起价,极是昂贵,当时的物价,四百枚银币,以足小康之家一年花用,百枚金币,无疑是某些人毕生难以企求的一笔钜款。
然而,参与拍卖的富豪,全然不当一回事,笑掷千金,正是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的最佳写照,这种贫富差距过大的环境,为不久后再度陷入割据、动乱的天下序曲,提供了舞台。
若是相貌难登上品,下场便极为悲惨了,拍卖单位只给她们一块满是漏洞的破布,勉强地遮在身上,半遮半现地,藉此引起客人的欲望,每个人都给铁练牢牢地缚住,客人直接上台挑选,敲敲牙齿,测试健康,或是直接要求服务,看看女奴的顺从度,完全是比照牲口的买卖。
虽然充满屈辱,但是被拍卖的少女,却是装出笑脸,欣然以待。
妻妾也好,奴隶也好,总是另一线生机,好过终生待在妓院,受人摧残,直至老死。
在被拍卖的妓女中,大多数皆晚景凄凉,遭受莫名的虐待而致死,却也不乏得遇良人而成佳话的例子,尽管这不过是昙花一现,但却成了妓女们唯一的光明,为了这线光明,她们不惜抛弃颜面,相争参加严苛的调教,希望能成为今年被卖的一份子。
当兵荒马乱到了极点的时候,人口贩子会与流兵勾结,将一些掳来的妇女,装在麻布袋中,贱价出售,运气好,可以买个漂亮的大姐儿,运气不好,可就买到个姥姥了。
兰斯洛、小草混在人群中,观看拍卖。
狂热的群众,大声呼喊,台上的女奴装出笑容,在叫喊声中,脱至内衣,玲珑美妙的胴,兴趣的货色,相争喊价,台上的妙龄丽人,摆出种种诱人的动作,引来更多标价。
“哦!现在上台的十五号,帝国名门之后,是个白璧无暇的处子,底价三百枚金币,开始竞标。”
……
“台上的二十三号,是经过我们严格调教后的成品,大家看看她饱满的胸部,光滑的肌肤,绝对能满足您任何的需要,底价七百枚金币,开始竞标。”
随着拍卖的进行,群众的情绪,已经到了足以沸腾的地步了。
兰斯洛跟着呼喊,脸上满是跃跃欲试的表情。
小草低叹了口气,没有接触过文明世界黑暗面,一向处于自由生活的兰斯洛,大概很难理解,这些女子,无法为自己未来下决定的痛苦,在他的心底深处,说不定只将这当作场游戏看待,而没有明白事情的严重性。
大凡乱世之时,百姓颠沛流离,妻离子散的惨事,不胜枚举,只有身历其境者,方知内中甘苦。
或许是出于同理心的感受,小草看不下去,掉头就走。
“我要走了。”
“喂!你去哪里啊,这里正好看哩。”
“要是让紫钰小姐知道你看这种东西,你就从此完蛋了。”
“喔……对唷!等我一下……”
兰斯洛追上小草,打算再往别处看看,十五、六个粗壮的汉子,无声无息地挡在面前。
来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,就差没在额头写上“我是坏人”的大字。
“显而易见的刺客啊!”
小草暗暗偷笑,看来对方也在闹人力荒,刺客的水准越来越低落了。
虽然在人群中开打,有些于心不忍,无奈自己这方没有选战场的权利,只好替无辜的路人祈祷再三了。
“小子们,想留全尸的话,乖乖的……哎呀!”
为首一人,话还没说完,兰斯洛当胸一脚,把他给踹了出去。
一场灾难就此展开,精力旺盛无人能及的兰斯洛,以迅雷般的速度,抽出预藏在袖中的铁棍,对准意图挡路的敌人,当头就是一棒,左脚顺势踢去,把障碍物远远清除,开出一条通道。
敌方则为之傻眼,他们从未见过,如此欠缺合作性的被害人,不但没有被悬殊的人数给吓到,而且连听完宣告的耐性也没有,使用如此卑鄙的偷袭手段,害他们措手不及,在短短时间之内,造成多名伤者。
兰斯洛才不管他们有多愤怒,在哈哈大笑声中,牵着小草,拔腿就跑。
敌众我寡,先避其锋,是正确的策略,会没事就想要以一敌多的人,脑子绝对不正常。
“喂!你的跑步速度变快了嘛。”
“跟你在一起,整天被人追杀,跑不快行吗?”
“这么说话真是让我伤心,别忘了,你我可是通缉犯的第一名啊!”
“那是拜谁所赐啊?”
两人一面进行着辛辣的谈话,脚底不停,连跑过几条街,眼看追兵已经被甩脱,打算停步休息。
“该上路的人,终于来了,我等你们,已经等很久了。”
一个身穿古怪装束的男子,屈着身体,挡在巷口,身上的蓝色衣带,无风自动,诡异的姿势,令人想起择人而噬的蝙蝠。
“哪里跑出来的野狗,本大爷一脚踹死你。”
连日来的胜利,累积出了强大的信心,兰斯洛完全不理敌人是谁,步子不停,一脚就踢了出去。
“大哥小心,对方不简单。”
虽然没有实战经验,但小草却阅人多矣,从来人非同于一般的架式,可以看出是真正的高手,而非先前的三流武师可比。
兰斯洛的一脚,在踢中对手腹部的刹那,恍若踢进一团棉花之中,浑然不着力,跟着一股强大的反震力,沿自脚上传来,兰斯洛还未来得及抽身,已给这股力道震跌了出去。
连退十数步,余劲未消,勉强拿桩站定身子,背后又是道冷气袭来。
“大哥。”
小草惊呼声中,兰斯洛反臂一棍回捞,对方动也不动,只是把手一扬,兰斯洛如遭电殛,棍子松手落地,整个人给抛了到半空中去。
“咚……”
兰斯洛给摔个七荤八素,仗着身强体壮,没受什么伤,马上又爬起来。
“他妈的,那是什么玩意儿?”
兰斯洛有点二丈金刚摸不着头脑,刚才那两个人,身上都有种古怪的劲力,前者会把力
道反弹,后者更怪,虽然明明能感觉到,他用左手来夺棍,但偏生就是躲不开,而且在与他接触的时候,有种奇异的冰寒劲道,透入体内,甚是难受,全身使不出劲。
“莫非这就是老头子整天说的内力?”
在老头子的说法里,凡是武林高手,都有独门的内功,而且内力深厚,可是下山以来,多场混战,也没看到半个,反倒是自己身上,却有道不知所谓的真气。
看这两个人的样子,果然有种不同的感觉,这么说,这两个人就是高手罗!
这正是小草所担心的事,历经连场失败后,对方终于派出了真正的高手了。
在过往多次的交手中,兰斯洛所面对的,除了本地的地痞流氓,就是一般护院武师的级
数,只能算是粗通武艺,兰斯洛的武学扎根极为严良,虽未有正式的武学训练,战力却是远在他们之上。
但是,说到底,兰斯洛终究是未有学过武功,什么内功招数一概不知,若是遇上了真正的武学高手,必定要吃大亏。
小草打量着敌人,两个人装束一模一样,只是一个蓝带,一个绿带,该是所出同源吧!
从身上的气势来判断,的确是一流高手,但是,还有点很特别的冷肃气息,叫人不寒而栗,不知是什么?
未有在战场上实际经验的小草,自是无法明白,那是种长年生存在黑暗中的人,所独有的杀气,这种人,他们以杀人为业,所用的武学,不是为了胜过对手,而是要杀死对方,是绝对的危险人物。
“我说大哥,这人根本就不会武功,赤先生花了大笔银两,雇请咱们兄弟,难道就真是为了杀这么一个货色吗?”
惊觉对手太弱,蓝衣人揶揄道。
他们兄弟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,刺杀成名高手无数,价码甚高,想请动并不容易,没想到今天会被聘来,杀个如此憋脚的货色。
“我们的工作,只管杀人,不问对手是什么人?”
黑衣人没有太大的反应,声音里,表露出因为职业而训练出的冷然。
“把主角撇在一旁,自顾自的在胡说些什么?”
初生之犊不畏虎,尽管适才吃了苦头,但被对方身上的杀气所刺激,兰斯洛迫不及待地想再决胜负。
然而,斗志旺盛与结果未必是成正比,扑上前去的兰斯洛,遭蓝衣人的巧劲一带,如斗牛似的给丢了回来,摔塌了半堵墙。
“大哥,你没事吧!”
“你先担心自己吧!”
黑衣杀手也朝小草进逼过来,脚步虽慢,但散发出的死亡气息,却越益浓厚,教人喘不过气来。
“小子的相貌挺俊,可惜你的命只到今天了。”
看着对方步步进逼,小草脑里转过无数念头,在早些时间,为了防范来敌,她曾运用所学,制作了简单的催泪、阻敌用烟雾,但面对这种级数的高手,那类防具无疑与儿戏一般,起不了作用。
想来想去,没有半个好点子,后退连连中,小草不自觉地被逼到土墙边,无路可退了。
“向阎王去抱怨吧!”
黑衣杀手扬起披风,披风边缘隐见银光,是件嵌了金属的兵器,以内力催动,割人首级于瞬间,无异是件杀人利器。
寒光贴面,生死之间,小草本能性地伸手一挡。
眼见小草即将首断魂飞,土墙之后,有股沛然无匹的内力,猛灌入小草体内。
遮挡的手臂,碰上了斗篷,刚劲到处,竟是无坚不摧,只听“乓”的一声,气劲横流,斗篷给震个稀烂,黑衣杀手猝不及防,半身酸麻,在惊讶不已的神色中,连退数步。
还没弄清发生何事,小草耳畔传来细语,“带你大哥离开这里,别再回头。”
语音依稀有些熟悉,不及细想,墙后传来股巧劲,带的小草离地飞起,撞向兰斯洛,两个人轻飘飘地越过土墙,不知所踪了。
“哪里跑。”
“不要追。”制止了兄弟的追击,黑衣杀手向四周微一拱手,朗声道:“何方朋友驾临,请来一见。”
“好说了,若是两位肯就此退去,妾身敢保贤昆仲今日毫发无伤。”
轰然巨响,土墙给推塌了半边,紫钰全身蓝裳,缓步走出。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若是两位执意追杀,莫怪今晚不能生离此地。”
紫钰自恃艺高,一开始便采取高压手段。
黑衣杀手沉吟不已,对方适才的一手隔物传劲,功力精纯,而且充沛难当,远在己之上,当真动手,后果难料,似乎没必要结下强敌,可是既已收了雇主银两,生意岂有不做之理,倒是好生为难。
一旁的蓝衣杀手,哪管这许多,见到拦路的,仅是名弱不禁风的少女,根本不放在心上,展开身法,便要硬闯。
“不可大意。”
担心兄弟会吃上大亏,黑衣杀手连忙抢进,成了左右夹攻之势。
紫钰眉头微皱,轻叹道:“全是不知进退之辈。”
足不抬,身不移,宛若佛陀拈花微笑,轻扣纤指,丰姿约绰,至静至美中,两道指风激射而出。
“哆”、“哆”两响,两人先后中指,左腿分别爆起一篷血雨,鲜血淋漓,仓啷倒地。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武功……”
兄弟俩心中惊骇莫名,刚刚联手进袭,怎料到对方有如此绝招,发招于无声无影之间,防范不及。
更惊人的是,那道指风,在盘旋往复间,恍若天女献舞,曼妙轻盈,竟有种宇宙间的至美,美的让人惊艳,美的让人心碎,美的让人不忍闪躲,自愿丧生于其下。
以致明明察觉指风的路线,连变七八种上乘身法,闪躲格避,却在心醉神迷间,避之不去。
紫钰傲立场中,那指名为“绕指柔红”,缠指千弄绕指红,是西王母族的绝学,九州大战时,当代西王母与斯任龙骑士交好,故而转授于龙族。
此招为女子所创,故而发招时动作不大,优雅端娴,而且运用巧劲,追踪敌人气机,尤令人防不胜防,是西王母族制敌绝招之一。
只是,此招原本用以点,紫钰却以龙族独门内功催动指劲,化蕴柔为强猛,伤筋断骨,刚烈霸道,这就非西王母所及了。
“两位再不退去,妾身必当尽诛尔等,届时莫怪上天无好生之德了。”
照紫钰的性子,今朝既然显露了功夫,本当立即灭口,可是晌午听了兰斯洛一席话后,不知怎地,竟提不起杀人的兴头,破例留下活口。
两个杀手对望一眼,使了个眼色,右脚撑地一点,再次扑身抢上。
“没脑子的东西。”
既然对方执意求死,那就怪不得她,微一提气,正要再发指诛杀两人,哪知他们腾身而起,翻至空中。
“雕虫小技,惑人耳目而已,去。”
指力甫发,紫钰陡觉一阵茫茫雨雾,漫空而降,触肤生疼,显是内中含有毒物。
“什么暗器?”
不及思索,连忙提起护体真气,将水滴尽诸拒于体外。
怎料水滴遇到真气阻挡,立即雾化,渗透护体真气,再度侵蚀皮肤,紫钰这一惊非同小,“‘雨雾纷飞’,这两人是山中老人门下,不妙。”
微一瞥眼,见到蓝衣杀手双掌往地上拍击,紫钰又是一惊,“鬼叟游地钉,糟糕。”
连忙提运真气,娇叱一声,将护体真气提高五成,组成一个强大的气罩,向外迸发。
巨响连天爆,紫钰鼓催之下,刚猛绝伦的内劲,将十丈之内全给连根拔起,土石飞扬,断枝残叶,给鼓荡的罡气一逼,炸成碎片,道路碎裂,声势极是吓人。
飘散空中的水雾,潜地行游的刚钉,在逆走奔窜的气流中,被刮的干干净净。
罡气狂走的情形下,飞舞的一草一石,均带有极大的杀伤力,两名杀手陷于其间,闪躲的甚是狼狈,最后,每人身上都给伤了十处八处,流血倒地。
紫钰一轮急速鼓劲,颇伤真元,正自敛气收劲,猛觉耳后气流异动,知道有暗器袭来,侧头一避,却不料那暗器回旋自动,一个回弯,打在紫钰颈上。
那暗器是个圆锥状的薄刃,锋锐无匹,划破护体罡气,在颈部划了道血痕,伤处虽然不深,却感酥麻难耐,显是另藏毒物。
看到这号暗器,紫钰知道了对方来历,闷哼道:“圆流刃,鼬镰兄弟。”
要说起大陆上的杀手之尊,无疑是大雪山麦西亚得城的山中老人,拉希得·阿丁·西纳,他已有两千多年的寿元,与三贤者同级数,是雄视天下的伟大剑豪。
精通各种剑技,与杀人技法,对于各种暗器、毒物的钻研,也有着惊人的成就。
九州大战后,他隐居大雪山,创立杀手之乡,所调教出的弟子,皆以神出鬼没的暗杀,令大陆诸国深悸于心,有着“老人要你三更死,谁能留人到五更”的称号,俨然便是杀手中的至尊。
鼬镰兄弟,老大黑无常、老二蓝无命、老三青无用,三兄弟是大雪山的门徒,数年之前,因为行动时好杀无辜,被山中老人逐出门外,声明此后死活再不相干。
但这对兄弟确有过人业艺,靠着一对仿造传说中风兽“鼬镰”的圆流刃,与过人武艺,居然自行在江湖上闯出万儿,成了人人闻名丧胆的人物。
可是,这对令人闻名丧胆的兄弟,现在却成了丧胆的一方,他们从未听过,江湖上有任何一个女子,武艺这等高强。
他们成名的“圆流刃”,发招时无风无影,断难察觉,上面抹有剧毒,端的是见血封喉,伤过无数武林高手的性命,怎知今日浑不济事,对手中招后,不但行若无事,而且先前所展露的功力之高,简直骇人听闻,生平从所未见。
黑无常本人,更是吃惊,圆流刃是以海底精铁,混和多种合金锻制而成,决难损伤,哪知给紫钰的护身真气一撞,立成碎片,这份功力,教团中除了山中老人本人,与数名亲传弟子外,绝无他人能及,然而,紫钰不过是名弱冠少女,却有这等修为,怎不教他惊骇莫名。而且,当紫钰颈部被划破的瞬间,一层晶莹的金光乍现即逝,这让他想起了,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武功。
如若此事属实,那这个女子,绝对不是自己所能招惹的了。
最后的绝技失败,双方实力差距太大,再战无益,黑无常正想招呼兄弟,设法遁走,却见紫钰闷哼一声,缓缓坐倒。
紫钰本人,身负天骨绝脉的相反奇格。
天骨者,天资颖悟,远超凡人,让她成了学武的天才,以未满二十岁的年纪,就已经达到了,许多人终生能以望其项背的境界。
可惜,有利则有弊,紫钰的经脉,是医学中的绝脉,照理来说,绝难养育成人,幸得族中长老全力呵护教养,又命之拜异人为师,传予续命功法,方得以活命至今。
然而,紫钰的身体,却是虚弱非常,加以幼时练功,不慎走火,虽然抢救得时,却是从此伤了心、肺两脉,以致终年咳嗽,并且不能连续动武超过一刻钟。
适才紫钰急提真气,偏生毒力入侵,又得散功驱毒,一来一往间,虽将那些微毒力尽数祛除,却因真气走入岔道,引发旧患,登时走火入魔,全身麻痹。
紫钰身处险境,不由得大是着急。
今次全错在小觑了敌人实力,否则,山中老人的暗器虽奇,若她早有防范,单凭鼬镰兄弟的级数,又怎能伤她分毫。
此刻只得拼命将散落各处的真气,予以凝结,用之打通郁结的经脉,此事最忌心浮气噪,可是大敌在前,又怎由得她不急。
黑无常、蓝无命两人,虽然不明白确切情况,但紫钰冷汗涔涔,竭力运功,失去抵抗力的样子,是一眼明了的,两人大喜过望,本欲一掌结果敌手性命,却又担心紫钰功力太高,临死前全力反击,那他二人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。
略一思索,计上心来,再发两枚“圆流刃”作为试探,看看紫钰是否当真失去抵抗力。
生死当头,再无迟疑,紫钰微微一叹,将勉强聚集的微弱真气,全数运于左臂,同时挪动左臂,移至前胸,斜斜横放。
无风无影,急旋的圆流刃,以精巧计算的角度,射至紫钰面前,就在利刃即将破体而入的瞬间,紫钰把臂一斜,去势神妙无方,直如插天之耸云,封死了所有进击的方位,更升起一股莫名气机,牢牢牵引住圆流刃,使之失去准头,偏向而飞。
圆流刃是大雪山巧匠设计,专破内家真气的暗器,发射手法特别,内中藏有三道潜劲,一击不中,尚会引出潜劲,再度攻击,是以圆流刃并不坠落,只是原地旋绕,伺机侵入。
然而,不管圆流刃怎么迂回环绕,紫钰的左臂,总能依照敌刃脉动,或刚或柔的,产生应变气机,让圆流刃进不了紫钰一尺之内,最后三道潜劲全给化消,圆流刃倒射而归。
“什么功夫?”蓝无命失声叫道。
黑无常见识胜过乃弟,心中惊骇却不减,他清楚的认知,“这不是拳法,也不是擒拿,这是剑法,这是剑法,可是,这是什么剑法,什么剑法会如此巧妙。”
蓦地,他忆起了答案,与兄弟相互交换一眼,两人一齐怪叫道:“抵天神剑,是抵天神剑。”
若问起风之大陆的绝顶高手,任何一个习武之人,都会很自然的说起,“一帝、二圣、三贤者”的排名。
早在九州大战之时,“二圣、三贤者”便已威震天下,那指的是五名正道中的顶尖高手,为了抵抗魔族入侵,他们挺身而出,与魔族高手决战于沙场,誓死周旋,直至战争结束。
二圣,指的是龙族的龙骑士,与西王母族的西王母。
三贤者,日贤者皇太极,月贤者陆游,星贤者卡达尔。
战后,艾尔铁诺帝国崛起,雄据大陆,谄媚之徒为了奉承,便将艾尔铁诺皇帝,加上排,成了“一帝、二圣、三贤者”之名。
艾尔铁诺的王家,在开头的一两代,确实武艺超凡,但传国日久,继位者不肖,尽是沉迷酒色,武功肤浅之辈,此排名遂为江湖中人所讪笑。
尽管如此,这排名却还是流传下来,只是“一帝”所指并非艾尔铁诺皇帝,而是君临六道魔界,统治一切魔族的大魔神王。
本代的大魔神王,胤祯,自九州大战后,镇压所有不服势力,一统魔族。其本人更是自艺成以来,未尝败果,号称天下无敌。
传闻中,在九州大战接近尾声,魔族兵败如山倒,退回魔界时,二圣便已先后退隐。战后,“日贤者”皇太极,因一失意事,自此不知所踪;“星贤者”卡达尔,游历民间,神龙见首不见尾,然十数年前,突然彻底销声匿迹,生死不明,行踪成谜。
唯一继续活动于人间者,仅有“月贤者”陆游。
陆游,自号白鹿洞主人,东方魔法的绝代高人,并拥有剑圣的称号,文武双全。
大战后,辅佐艾尔铁诺帝国,受封国师之位,近年来,于白鹿洞闭关潜修,帝王贵族欲见其一面而不可得。
“抵天之剑”,又名“阿特拉斯之剑”,是其独门剑术。
陆游未成名时,修习于白鹿洞书院,钻研剑道之秘。
一日,见后洞盘古开天之壁画,心中若有所思,尔后,仰视流云,遥想异国神只撑天之神话(希腊神话中,支撑天地的工作,由神只阿特拉斯负责),不久,哈哈大笑,竟悟出了,以静制动,由“格物其一”乃至“变幻无穷”的武学至理,更由此创出了“抵天之剑”的不世绝学。
抵天之剑,顾其名义,即是撑天之剑的意思,连天崩地裂都能支撑,更罔论人间武学,其道理在于因变生变,敌不变则我不变的无穷妙理,陆游以此会过无数用剑名家,九州大战时,斯任大魔神王,甚至赞其为“天下第一守招”,可知其厉害之一番。
“抵天神剑!这少女是什么人,怎地会使抵天神剑?”
两兄弟均是同样的心思,抵天之剑是月贤者的代表信物之一,这女子显然与白鹿洞渊源极深,既然买主要求的目标不是她,那便无谓多生事端。
陆游的几个弟子,在大陆上各自都是雄踞一方的人物,若是结此梁子,他朝给人寻上门来,千刀万剐,可就划不来了。
圆流刃旋转而归,两人虽然心神不宁,却本能性地伸手去接,蓦地,尖锐的响声,直如炮弹破空,响彻云霄,在他们接回圆流刃的当口,一个物体击在圆流刃上,黑无常、蓝无命如遭电殛,半身痛楚难当,骇得连退数步,摆好架式,谨防敌袭。
“什么人,躲在暗处不敢见人,还不快出来。”蓝无命怒吼道。
发展至此,他二人已经完全忘记自己的杀手身分,而成了两头惊弓之鸟。
过了半晌,没有人应声,黑无常小心向前,想拾回被击脱手的圆流刃,一看之下,登时遍体生寒。
只见两枚精铁所铸的薄刃,已给震成糜粉,散落在地上,而敌人发射的暗器,却是区区两枚石子。
要知圆流刃乃精金所铸,制造不易,损毁更难,适才紫钰能以护体神功将之震破,就已让人吃惊非常,现在竟给两枚普通石子,硬生生震成粉粒,更是教他们胆颤心寒。
况且,暗器破空如雷响,中物之后,击物成糜粉,石子无损,内力之强,用劲之巧,已经到出神入化,随心所欲的地步了。
蓝无命目瞪口呆,今次不知是撞了什么邪,这样的高手,江湖上要寻一个,都是千难万难,想不到一晚上连遇两个,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。
黑无常却较为冷静,对方既有如此神通,诛杀他二人易如反掌,何必大费周章展露功力,自是希望他们知难而退。
虽然不明白是什么理由,黑无常当即一拱手,扬声道:“今晚冒犯,多有得罪,我兄弟承情了。”
语毕,再不多留,两人抽身而退,隐没在夜幕中。
敌人远去,紫钰危机解除,脸上的不悦之色,却是更形加重,当下闭目养气,全心打通瘀结的经脉,半晌,紫钰一声清啸,额上白烟直冒,真气走遍全身诸,再无阻碍。
“为什么干涉我的事?信不信我杀了你。”
站起身来,紫钰向虚空的某人,怒声责问,一点都不领情。
听到了紫钰的声音,周围的空气,产生了异样的浮动。
“杀我,你能够吗?就凭你这副狼狈样子……”
对方的回应,是连串的冷笑。
“我早说过,我作事有我的步调,谁都不能插手。”
紫钰面若寒霜,满脸厌恶之情。
“即使是你也一样,下次再多事,休怪我不顾同门间的情面。”
“不留情面……呵!很好啊,我正想领教龙族的绝学,不过……”声音中有明显的嘲讽,“你在找人挑战前,最好衡量一下自己有几分的实力,不要明明犯下大错,还在沾沾自喜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紫钰一惊,她心头有种不对头的感觉。
“怎么你都不知道,鼬镰这种生物,向来是三只一齐行动的吗?”
“糟了。”
猛然惊觉自己的误算,紫钰急展轻功,掠空而去,寻找兰斯洛、小草去了。
经过剧斗之后的场地,周围几成废墟,然而,漂浮空气中的语音,却充满了不祥预兆。
“人生转眼,白驹过隙,紫钰,你虚掷半生,又可曾想过,自己的生命,究竟为谁辛苦为谁忙?”
正是所谓“福无双至,祸不单行”,在这个晚上,为了自己的霉运,而悲叹不已的,并不只是鼬镰兄弟,事实上,这里就另外有一个人。
躲在阴暗的角落里,小草暗叫倒楣,所有麻烦事,今晚一齐碰上。
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两个杀手的狙击,方才脱身,又遇上个青衣杀手,差点给杀的连命也没有了。
兰斯洛完全不是人家的对手,三下两下便给摆平,要不是小草土制的迷烟弹侥幸奏效,他两人便真的要血洒长街了。
趁有催泪、麻痹作用的迷烟,把周围的视线,完全遮挡的刹时,把受伤倒地的兰斯洛,背了就跑,小草不由得暗自庆幸,自那日长街血战后,自己为了防止类似情形发生,苦练臂力,如今果然大派用场,至少在背人逃命这上面,可说是大有展进。
好不容易,找到了间黑漆的大房子,由外观看起来,似乎是某种仓库,小草撬开门锁,躲藏于其中,再以清水救醒兰斯洛。
因为某个人坚持自己是英雄好汉,不肯用旁门左道的伎俩,所以当迷烟一起,他首当其冲,立刻昏厥,害的小草得另外施药救人,同时连叹自己品味之低。
甫进屋里,略微瞧见里面的景象,小草登时吃了一惊,虽然说黑暗中看不真切,但屋顶悬挂的,竟是极难得一见的电灯。
“电”这类能源属于自然类能源,但要说将之取用作非战斗功能的使用,却属于太古魔道的研究范围。
大陆上寻常人家皆是使用油灯,纵使富户贵族,也不过使用上品油灯,似电灯这类器物,仅出现在少数太古魔道研究院中,常人便连名字也没听过,罔论使用。
而今,居然在这屋里见着电灯,这事可大大不寻常啊!
在门口找到开关,开了灯,小草看清周围景物,不由得暗暗咒骂,只见四周布满了手镣脚铐之类的木架,与诸番刑具,显然是个用以施予私刑的拷问场。
杭州一带,烟花业本盛,其中自不乏人口买卖,逼良为娼之类的故事,为了惩戒妓女私逃,或抗命不接客,每所妓院往往会有独立的调教场,想不到今日误打误撞,竟进了此地。看见四周墙壁,血迹殷然,小草心中为之恻然,那每一滩干涸的黑血,都代表一条女子的芳魂,背后,想必有一段叫人心酸的故事吧!
如此,一切便配合的上了。
风之大陆上贩卖人口是件高获利的买卖,当世七大宗门中,便有一家是因买卖人口而致富,其余著名的人口贩子也是不少,以他们的财势、组织规模,是很可能弄出一间这样的屋子来的,现在虽然看不着什么特别的东西,但既然屋子里装了电器,只怕其中大有古怪,自己可是误进了险地啦!
情况危急,不及另觅他地,等到敌人远去,可得立刻离去,现在不能再多生事端了。
小草默默祝祷一番,想法子取来清水,毫不客气地泼在兰斯洛脸上。
“去他妈的……咦!这是哪里?我们在什么地方?上头晃动的这是啥玩意儿?”
给冷水一淋,清醒的兰斯洛,立刻开骂,旋即被初见的电灯看傻了眼。
“别管那么多了。”小草懒得解释,道:“我们还没摆脱敌人追踪,你有什么好意见吗?”
兰斯洛怒道:“他妈的,这几个王八蛋,待本大爷练好了武功,再来找你们决一死战,把你们拆皮煎骨。”
“哪用那么麻烦。”小草冷笑道:“不用多久,人家就要杀过来了。”
“什么!”兰斯洛的声音提高了八度,“这么快,本大爷的神功还没练成哩!”
“你不是要找他们决一死战、拆皮煎骨吗?人家肯自动送上门来,你应该偷笑了。”
“唉!你听话只听一半的吗?”
夸张的摇了摇头,兰斯洛哂道:“我是说,待本大爷练成神功,再去找他们决一死战。现在神功还没练,遇上他们,不是铁定壮烈牺牲。”
对于兄长的厚脸皮,小草见怪不怪,当下只是凝神思考应对之策。
武林中的一流高手,大多练有辨气寻人的本领,更何况今次遇到的是职业杀手,对于追踪之法,更是擅长,虽然给迷烟稍阻一下,但只要药效一过,对方立刻便能衔尾追来。
小草努力的想着,该如何逃走,又要怎样故布疑阵,误导追踪方向,或是设几个小机关来阻敌,自己对土木机关,奇门遁甲之术,虽有涉猎,但一来现在时间不够,二来自己未有实验,也不知道是否真能阻住一流高手的级数……
顷刻间想了十几条计策,却各自都有不可行的缺陷。
看到小草皱眉苦思,兰斯洛尽可能地帮忙出点子。
“其实呢!对方也不过就是动作变得快,力气大的异常而已,假如不是这样,他们哪是本大爷的对手?”
“废话。”小草心道。
所谓的高手,就是招式变幻灵动,内力深厚宏大,只要能专擅一技,便是一流高手,兰斯洛之言,无疑便是废话。
“说起来,也不过就是他们练了内功,而本大爷没有,倘若本大爷也练了,还用的着怕他们吗?”
“也是废话。”
虽然武学中,“内力重要于招数”、“招数重要于内力”的争论,一直未有定论,但内功的修炼,确实是每个高手相争致力的目标。
兰斯洛的武学根基极佳,以致于他能以一个完全不通武功的资历屡次击败敌人,但是说到底,兰斯洛没有正式的学武,他不懂内功,也不会用任何的招式,一但遇上了真正的高手,便只有落败身亡的份。
“所以说呢……”兰斯洛贼兮兮地笑起来,“你家世好,一定学过内功,你把内功教我,让我去把他们杀个落花流水。”
小草差没翻白眼昏过去。
风之大陆上,习武风气盛行,凡门阀世家,往往会拜请名师,研习内功,来健体强身,兰斯洛以为小草是没落世家之后,这样的想法,不足为奇。
可是,话说回来,这又是哪门子荒谬的要求,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一点常识啊!
内功的修炼,非比寻常,是要长年苦修,一点一滴的累积,方能有所成就,日久而功深,这是半点假不得的功夫。
“你……你的神经到底是什么做的啊!”
小草欲哭无泪,“你听说过,有人在一天之内,练成绝顶内功的吗?”
“这你就不懂了。”
兰斯洛的英雄症状又发作了,“自古以来,很多的英雄侠士,都是遇到奇遇,一夜之间成为绝顶高手,你兄长我器宇不凡,英雄侠骨,难道会输给他们吗?你把内功的练法教我,说不定我三两下就学会了。”
小草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。
没错,确实是有不少例子,某某人服食灵药,得到异人传功,一晚上成为高手,或者有人天资颖悟,练一年胜过旁人十年,这些虽是特例,却也是有例可寻。
但是,第一,这间屋子里,并没有什么仙丹妙药,也不像是有什么武林异人居住。
第二,是有人的天资非凡,但那也是一年抵十年,可没说一晚上抵数十年,兰斯洛的想法,非但是狂想,简直是妄想,倘若真能这么做,那就是绝顶高手的贱价大特卖。
张口想要反驳,却看见兰斯洛兴高采烈,满是得意的脸色,很是以自己的点子为豪,小草心中不由一动,打相识以来,这人说话便是颠三倒四,行事荒唐透顶,遇到大事时候,所提的意见,更是荒谬到极点。
然而,打从绑票开始,他却每每能错有错着,把一些看似不可能的事,全都实现成真。
听说,凡是能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的豪杰,都有着很强的运势,得到上天眷顾,而凡事逢凶化吉,为人所不能,他们的所作所为,如天马行空,非常人所能臆度,或许,兰斯洛也是其中之一吧!
看兰斯洛红光满面,天庭饱满,福缘深厚,断非短命横死之人,既然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主意,不如就把一切付诸天意,赌这一铺吧!
反正,失败了,也不过就是赔上一条命而已,能与心上人死而同,不也挺妙的吗。
“知道了,我现在把我知道的一点诀窍告诉你,你仔细听了。”
说罢,小草比手画脚,开始讲述着一些内功入门的法则,如何凝心导气,如何运行血脉经咏,如何存想……等等。
兰斯洛对于道、人体经脉,一窍不通,小草虽然尽量说的浅白,短短时间,他又如何能明了。
最后,小草孤注一掷,“这样吧!你盘腿坐下,我直接用真气来传导路线。”
雷因斯·蒂伦禁卫军,自不乏武艺高强之辈,莉雅公主闲来无事,也曾求教过修习内功之法,她天资奇高,虽只是随便听听,但晚间睡眠时,依其法呼吸,竟也累积了点浅浅的内力。
小草与兰斯洛相对而坐,两掌相抵,缓缓运起内力,让极微弱的真气,循手臂而进,在兰斯洛体内作周天运行。
“深呼吸,意沉丹田,心居中正,泊泊绵绵,似有还无……对,把你的意念,集中在胸口,然后往下沉……”
小草所用的,只是一般流传最普遍的功法,大抵一般名门正派,都是以此入门,虽然没有什么大威力,进展也慢,却没有什么走火入魔之虞。
斯非尔伦多王室规定,王女在洁身大典之前,不得修习武艺、术法,禁卫军明知此法,哪敢故意触犯,所以只是拣了点普通气功来教授,用以强身健体,却是不能与人斗胜争强。
由于小草功力太弱,单是把真气运行到兰斯洛体内,便已极吃不消,以致于运转的极为缓慢,好半晌,真气才聚集,要由丹田运气,瞬间……
在真气走及丹田的刹那,一股极庞大的反震力,自兰斯洛体内传来,小草首当其冲,立时给震飞的老远,两手虎口爆裂,鲜血淋漓。
兰斯洛本身也不好过,体内的真气暴走,四处窜流,腑脏、经脉登时受创,兰斯洛虎吼一声,口鼻之间,大量鲜血喷出。
头晕脑胀的小草,忍住疼痛,惊疑不定,想不到兰斯洛果有天运庇佑,居然一下子,就能把内功修到这等骇人境界,天才之名,果不虚传,只是这等的威力,未免也太恐怖了吧!
其实,小草忘了一件事,兰斯洛虽然没有练过内功,但体内却是有积蓄真气的,早在长街血战的时候,那道真气,便曾经因为生死关头的激发,而让兰斯洛脱胎换骨,一举挫敌。
培育出兰斯洛的师父,实是个不世出的异人,而兰斯洛所修习的功夫“雄霸天下”,更是一套堪称为“古往今来刚猛之最”的武功,它刚猛暴烈,遇强而越强,平时蓄劲深藏,一经触发,则毁天灭地,势无可挡。
这套武功若是修成,当可与天下间任何高手一争长短。
兰斯洛所得不过是十中七八,而所能施展的,连百分之一都不到,“雄霸天下”的威力奇大,但因为一味疾走刚猛,没有任何调和缓冲的余地,是以修炼分外困难,有无数高手,因为控制不了这狂龙般的刚劲,走火爆体而亡。
兰斯洛的老师,有鉴于修炼困难,是故反其道而行,不教兰斯洛任何内功法门,反而兵行险着,把“雄霸天下”的行功方法,藉着日常生活,不知不觉地让兰斯洛学会,屏弃了世俗的打坐,而用无数次与野兽搏斗,在生死关头的激发,逐步成长,亦即是,不是刻意地去控制这道内劲,而是让兰斯洛的身体,在浑然不知的情形下,与内劲取得平衡调适,由有法而入无法,进而合而为一。
若是照当初的计画,再过一年,兰斯洛便能完全化消“雄霸天下”的反噬,届时,他会正式让兰斯洛学习独门内功,来使用此功,一但功成,兰斯洛便可一跃而成绝顶高手,功力之强,决不在紫钰之下,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,兰斯洛偷溜下山,以致于落了个进退不得的窘状。
如今,兰斯洛虽然已有足够的根基,却没法催动,要知那“雄霸天下”乃是世上武学刚猛之最,非一般的内力所能驱动,正如骑一头个性暴躁的千里马,非得要副坚轫的缰绳,方能驾驭,否则便是落马身亡的下场。
只是,虽说兰斯洛无法使用,但只要有外来的力量,刺激了“雄霸天下”的内劲,它便会在瞬间爆发,作为防御。
是以,小草把自己的真气,强要输进兰斯洛丹田。丹田本是人身真气囤积之所,小草此举,无异是将一滴水,滴入一桶硫酸之中,雄霸天下遇到外力,立刻作出爆炸性的反应,虽然立时重创两人,却也误打误撞,反将兰斯洛的内力给催行起来,这其中的道理,就不是他们所能明了的了。
“成功了,我们成功了。”
尽管手上疼痛不已,小草却是很兴奋。
“成功个鬼,你教的是什么内功,搞得我好像要爆炸了一样。”
说着,兰斯洛“哇”的一声,又是一口血喷出。
小草虽然误把兰斯洛的内力激发,但真气却是不听使唤,在兰斯体内到处冲撞,迸裂内,弄得不好,就是爆体身亡的下场,两个人不知事情轻重,是以还行若无事。
“真是奇怪,死老头明明说,内功运行的时候,通体舒泰,飘飘欲仙,为什么本大爷的内功,会练到吐血呢?”
兰斯洛心里颇为纳闷,口中鲜血不住溢出。
“你……你一直在吐血。”
小草惊觉事情不对,开始紧张。
为了装英雄,兰斯洛用手擦了擦嘴边,强笑道:“这个啊!我想是天气热吧!你知道的啦,天气一热,人就火气大,什么鼻血之类的,就特别多……我咧希哩哗啦呸,还真是热说……”
一面说,泊泊鲜血,不停地自口鼻流出。
“你不要紧吧!我看你还是去看看医生好了。”
看到这么多的血,小草忘了自己精通医理,开始语无伦次了。
“这个时候,哪有时间去看医生,再不快点准备,我们就要去看圣彼得了。”
兰斯洛眉头一紧,低声道:“他来了。”
小草很清楚兰斯洛的野性直觉,立刻采取措施,“等一下,你先躲起来,他一进来,我
会把灯关掉,你杀他一个措手不及,记住,要是一下打不死他,想办法逃跑,我会设法掩护你。”
“等一下,灯开关就在门口,你想关灯,除非他是瞎子,否则你就是傻子。”
“我不会那么笨啦!”
小草挥手道:“我会去关总开关。”
“小心点啊!别给人家找到了。”
兰斯洛吩咐道,经过一轮出血后,总算血渐渐止住了,其实,属于高段的内功,通常都有镇伤止痛的功效,以“雄霸天下”的等级来说,只要爆发的真气恢复平顺,就会迅速修补破损肉体,止血、治疗内脏,这也是兰斯洛能在屡次生死搏斗中,存活下来的重大原因。
出血一止,兰斯洛找了个靠窗的隐蔽处,屏住气息,等待对手的到来,同时,依照小草的说明,把真气导于右臂,打算狠狠地击杀对手。
等待的时间,并没有多久,只听见“呼”的一声,青影一晃,青无用现身在屋内,黛绿的衣袍,在微风中轻轻晃动,他沉默半晌,忽然笑了起来,“连掩藏气息也不会,这样的伎俩瞒的过我吗?”
说罢,朝小草隐身的地方走去。
兰斯洛心中大急,所幸小草赶忙关闭开关,所有灯火刹时熄灭,满室陷入一片黑暗中。兰斯洛更不迟疑,自藏匿处窜出,双手聚力,对准青无用的脑门,就是一劈,怎料青影一晃,竟击了个空。
青无用哈哈大笑,“小子,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这吗?受死吧!”
轻而易举的抓住兰斯洛手臂,扬腿幻出一片腿影,在兰斯洛胸腹间连踢十余脚。
兰斯洛的内力来的碰巧,经过一段时间后,渐渐消去,故而方才偷袭的一劈,已无多少劲力,却不料此时连遭重击之下,原本寂静于丹田的内力,再度被激发。
兰斯洛忍住疼痛,“哇”的一口,把鲜血喷的对方满脸,青无用一时不察,只觉的脸上热辣辣地,甚是疼痛,他平日爱用毒物,此刻自是以己度人,不由大惊失色,“什么东西,是百花腐血汁,还是千里蚀心散。”
这时,两人脚底一阵摇动,跟着轰然巨响,一股爆炸将地板轰穿,惨叫声中,两人重心不稳,一齐下坠。
“好机会。”
此时两人右臂互抓,偏生对手心慌意乱,没力抵抗,兰斯洛心知机不可失,忍住真气狂走冲脉的剧痛,将全副功力集在掌上,朝青无用的首级,用力劈下。
青无用察觉风声,连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而兰斯洛铁掌适时击到。
掌未至,强大的罡气,竟将青无用的肩头,整个压的凹陷,掌力轰下,青无用的护体真气登时破碎,只听见骨碎、血肉爆裂声,不绝于耳,青无用的肩头,一片血肉模糊,左边臂骨、左胸肋骨全碎,所有腑脏严重创伤。
青无用一口鲜血喷的老高,惨嚎一声,再不敢逗留,以一口救命真气,展开轻功,逃命去了。
兰斯洛自己,亦给发掌后的反震,震至五内如焚,七孔流血,整个人被轰得倒嵌墙上。尽管身体上的创痛,痛的几欲晕去,差没成了一团烂泥的兰斯洛,却嘻嘻地笑了起来。
今次的交手,对兰斯洛意义重大,并非只是逃出生天而已,这是他首次与江湖上的一流好手交战,而且全是凭自己的实力来取胜,虽然过程未免有点卑劣,但对方原本也就不是会讲江湖规矩的人,所以仍说的上是堂堂正正,怎不教他欣喜欲狂。
刚刚的一掌,“雄霸天下”的威力,发挥不到百分之一,若是兰斯洛能够正式催运,而非靠这种先伤己、再伤敌的克难战法,相信青无用必定于第一时间,爆成一堆血粉,然而,也幸好此次的威力不强,否则以兰斯洛尚未修成的现在,过大的反震力,势必也让他当场炸碎,不得好死。
“呼嘻嘻嘻……我赢了,本大爷赢了,哇哈哈哈……我再也不是喽罗级的了,呜嘿嘿嘿……可是,我咧真是痛说……”
惨笑声中,鲜血大口喷出。
所幸,逆走的气劲,已渐渐平复,护身的真气,开始治疗体内创伤,兰斯洛终于渡过了这一劫。
“大哥,大哥,你没事吧!”
小草找着了路,从一楼赶下来,看到兰斯洛的窘状,大吃一惊,急忙把人弄下来。
“喂!小子,你大哥打赢了那臭家伙了,很厉害吧!”
“是是是,你真厉害。”
小草担心地看着兰斯洛,这么惊人的出血量,要是正常人的话,早就没命了,唉!这人啊……
小草撕下袖子,温柔地替兰斯洛抹拭口鼻间的瘀血。
“这是哪里啊!刚才的那声爆炸,又是怎么回事?”
觉得疼痛已消去大半,兰斯洛问道。
要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爆炸,让青无用分了心神,这趟战果说不定就要改写,想起来,兰斯洛不免心有余悸。
“这地下室挺大,大概是储藏室那类的吧!我去把灯打开,再来看看吧。”小草应道。
找到了灯的开关,小草打开了灯,当他们看清了眼前的景象,不由得呆在当场。
在地下室的两旁,是一个接一个,直立式的大型透明水槽,每个都有近两公尺半高,一公尺半长宽,内里装的,是一种经过特殊调配,可以让生物,直接从中获得生命能源的液体,换言之,这有点类似“苏生水槽”之类的设计,将重伤病人安置其中,陷入假死状态,用以治疗。
令兰斯洛、小草大大吃惊的是,水槽里面,全是各式各样女性的胴体,黑发、金发、红发的人类女子,尖耳朵的精灵,长毛的兽人,东海的人鱼,种类之多,简直是个人形的博物馆,每个女性,尽是外貌出众,身材姣好,她们紧闭双眼,好似在进行香甜的沉眠。
兰斯洛看得血脉贲张,喃喃道:“这简直是天国,喂!小草,这是在搞什么鬼。”
小草见识广博,稍稍思索,已明其然,却是不愿说出口。
杭州是人口贩子的重镇,是以此地烟花柳巷盛行若斯,有些客人要求较为特殊,愿出重金,希望买到较温驯的女奴,人口贩子就依其需要,掳获适合的少女,加以调教,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反抗,有着种种控制人的手法。
传闻中,有部份的人口贩子,掌握了神话时代的太古魔法,将人安置于水槽中,用以洗脑,重塑人格,而经过再造手续的女孩,会对苏醒后,第一眼看见的人唯命是从。
这种歹毒的控制法,想不到今日会在此地见到。
“她们都在睡觉吗?要怎么把她们叫醒?”
兰斯洛显然相当兴奋,大概是长久以来对女性的憧憬发作了吧。
“这个……”
小草有些难以启齿,挣扎了好半晌,吞吞吐吐的说,“我想她们是不会醒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。”
察觉话意不对,兰斯洛的脸色凝重起来。
“刚刚这里的总开关被断,在那段期间里,维生系统的能源全被切断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她们应该都没有生命了。”
小草尽可能委婉地把话说完,她无意规避自己的过错,依照当时的情势,只要能让兰斯洛与自己逃出生天,就算是牺牲再多条生命,她也不会皱眉头。
只是,真是误算啊!
当时切总开关,原意只是要切断光源,却不料地下尚有这等布置,以致莫名其妙的背上这许多条命,不过,也正是因为维生系统被断,系统走火,才有那一场改变战局的爆炸吧!
小草默默不语,合起双掌,向这里众多位救命恩人道谢,并为她们祈求冥福。
其实,与其洗脑后被买卖,现在的解脱,对她们来说,可能比较幸福吧!
只是,虽然脑里这样想,小草仍无法摆脱,那种莫名的自我憎恶。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相对于小草,兰斯洛的反应就显得激动多了,他相当不能接受,自己残害无辜的这个事实。
兰斯洛疯狂绕场来回跑,去触碰各种机器,竭力想找出扭转乾坤的方法。
在某些人的眼里,兰斯洛的行为迹近可笑,甚至可说是一种伪善。
一个为了自己的生存,而杀人毫不手软的人,会为了毫不相干的人的死亡,作出这种孩子气的无聊举动,两种背道而驰的思想,会可能同时并存吗?
由这看来,兰斯洛现在的行为,无疑是很虚伪的。
然而,对兰斯洛本身而言,他的价值观是很不同的。
在一些未开化的种族中,常常可以发现,他们对生命,有种超乎常人的热爱,只是,所谓的热爱生命,并不是不杀生式的宗教作法。
在日常生活上,他们尊重每条生命的共存,尽管会为了觅食,而猎杀附近的生灵,那是因为,在宗族的思想里,为了延续一条生命,而让另一条生命终止,这是件很神圣的事,相对的,这些民族不能理解,毫无理由残杀生命的行为。
打从兰斯洛下山至今,因他而丧生的人命,已经超过半百了,兰斯洛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很神圣,却也不会有任何的罪恶感,“因为自卫而杀人”的认知,使他心安理得。
固然,在很多的场合,兰斯洛大可手下留情,以德报怨,减低敌人的死亡率,可是,兰斯洛的价值观,并非来自书本,而是得自森林的生存法则,在那个世界里,是绝对的弱肉强食,对敌人仁慈的唯一代价,就是自己的生命,在这样的生长环境中,兰斯洛训练出了对敌人决不手软的个性。
只是,兰斯洛的本身,并不嗜杀,他不是嗜血狂魔,尽管杀生如麻,但兰斯洛却从未将暴力手段,当作达成个人欲望的手段,换言之,他从未在自卫以外的情形,使用武力。
也因此,当他知道,这里众多条生命,因为自己而永远断绝,兰斯洛的心里,极罕见地出现了悲伤的情绪,疯狂地想找个弥补的方法。
或许,对很多人而言,这样的说法仍嫌不够,但对小草而言,仅仅这样,就很够了。
“真的都死了吗?我不相信,她们……看起来不像啊!”
“是真的,维生系统的灯全都熄了,不会有活的了。”
小草的话并没有错,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维生水槽的颜色,开始泛红,那是死者的鲜血,在内外压力失调的情形下,由毛孔渗出体外,看到这种情形,任何一个懂医理的人,都会轻易地判断,回天乏术了。
兰斯洛反覆看了几遍,陡然眼前一亮,高声叫道:“这里,这一个的灯还亮着,还有一个活的。”
小草走近一看,那个水槽的颜色,已经成了一片浑浊,看不清里面的是什么东西,不过,维持生命的显示灯,虽然微弱不已,却还是闪烁着,这显示,里面的生物,还努力地维持着生命。
“小草,怎么打开这鬼劳什子。”
兰斯洛语气坚定,代表了某种决心。
“大哥,你真的确定要打开吗?”
小草知道兰斯洛的想法,但仍是重新提醒一次,“里面的生物,不一定是人类,就算是人类,经过了不完全的洗脑,可能也精神失常了,你确定真的有打开的必要吗?”
“里面的东西是什么,对我而言,没有差别。”
兰斯洛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小草叹了口气,“把绿色的扭按下,再把红色的把手向左拉,就行了。”
照着小草的指示进行,当把手拉开后,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,苏生水槽破裂,维生液泄洪般地流出,而其中,夹着一副人体……
不,不能说是人体,身体虽是人形,却长满了浓密而柔软的长毛,指端颇尖,四肢相当的修长,一条尾巴无力地垂着,在极为明艳的俏脸上,生了一对猫耳朵,依照大陆上的种族来看,这该是……
“是兽人。”小草喃喃道:“难怪生命力这么强。”
兽人是介于人类与兽之间的种族,随着兽类的不同,而种类繁多,其中亦不乏拥有高度智慧,而自成势力的豪杰之辈,绝大部分活动于山野,与人类壁垒分明,因为双方互不信任,也相互忌惮,所以向来维持着,以秩序为大前提的冷淡交往。
兽人的体力、生命力,与活动力都较人类为强,但脑力却往往比较愚笨,而常常受到人类的欺骗,兽人并非全是老实纯朴的个性,事实上,大多数的兽人都是脾气暴躁,甚至爱好血腥厮杀者,亦是不乏其人。
因为某几族的兽人,相貌姣好,年幼时的个性温驯,又是兽类,可以名正言顺地蓄养,所以是奴隶市场的抢手货,现在的这名少女,看样子是猫族一类的,大概也是外出时被猎人掳获,运来此地洗脑的吧!
“要救她吗?大哥。”
“救人哪有救一半的,要救就彻底。”
嘴上说的轻松,兰斯洛心底却是雪亮,今日救回了这女孩,跟着便是要负担她的往后生活,对于生活动荡的自己而言,这无疑是件负担,想归想,一种根源于赎罪的心情,让兰斯洛下了决定。
“救就救吧!反正本大爷,既然能捡回你这只死兔子,就不在乎多捡只臭猫。”
“不要叫我兔子,我不是兔子。”
“大人讲话,小孩不要顶嘴,你本来就是兔子。”
想起那日清早,一张眼,发现这小子流着口水,趴在自己胸前,蹭来蹭去的,兰斯洛不由得一阵寒意。
小草自怀中取出银针,对女孩几处道,展开急救,她医学知识本高,这几日不断拿兰斯洛实习,更是精进,加上兽人族的身体本就远较人类为壮,不用多久,女孩嘤啼一声,悠悠转醒。
看到急救奏效,小草心底一宽,陡然间,却想起一事,暗叫不妙。
兰斯洛端视着猫女的面容,心中暗暗夸奖,“这妞儿生的真美,虽然比不上紫钰小姐……
哎呀!我怎么可以拿紫钰小姐与她相提并论,罪过罪过。”
向心上人道罪,兰斯洛又开始遐想,“不过,比起朱门居的姑娘们,这女孩可是俊的多了,可惜脸上这些斑纹,肌肤又不够嫩,唉!可惜,倘若这些缺点没有,这女孩可能就像小草……哎呀!我拿她跟那只兔子比什么,啊!我没救了。”
胡思乱想,兰斯洛有些想吐,刚好女孩醒来,一双碧绿的大眼睛,水漾晶灿,看着兰斯洛,一派天真的瞧着。
“小草,你看这妞儿的眼睛,挺美……哎呀!你这是干什么,快点放开,不要这样……
哇哈哈哈,好痒啊!”
兰斯洛的话,才说到一半,那猫女猛地扑上来,抱着兰斯洛又亲又舔的,甚是亲热,却弄的兰斯洛躲也不是,推也不是,好生尴尬。
“她是把你当作爸爸了。好好享受吧!”
小草无言仰天叹气,这该不会又是一名情敌吧!
想她莉雅公主,居然落魄到可能要跟一只猫抢男人,小草悲叹不已。
此地的苏生水槽,本就是洗脑专用,这猫女虽然被救出,到底还是晚了一步,脑里原本的记忆,全给清除,想要知道她的前半生,大概是不可能的了。
洗脑之后,另外加上的一道指令,就是依照某些禽类的生物本能,会把破壳后第一眼看的东西,当作母亲,是以,这猫女是将兰斯洛当成了亲人,以后以他的命令是从了。
“喂!不要舔我,好脏……哈哈哈,好痒啊!”
虽然兽人的体毛浓密,但那猫女的胴体,却是已发育的极为健美,紧贴在兰斯身上磨来蹭去,重点相贴,兰斯洛不免也起了正常男性该有的反应。
“不要再舔了,我要生气了……哇!那里不能舔,你想干什么啊!……”
“哈哈哈,脸都红了,看不出来,你还挺纯情的嘛!”
“笑,你还敢给我笑,你这只死兔子,笨大爷回去第一个揍扁你,哎呀……”
“哈,你先脱了身,再想办法对付我不迟,哈哈哈……笑死我了……”
好不容易,把猫女拉开,兰斯洛把她背在背上,和小草走出大宅,一面走,耳后一面有热气吹来,却是那女孩不甘寂寞,舔着兰斯洛的后耳根。
“唉!连续几晚睡不好,想不到今晚又是没的睡。”
惊觉天已拂晓,小草感慨良多。
感叹还不及化成语言,一声长笑忽地响起。
“放心吧!本人在此保证,两位再也不必为了这类问题而烦心了。”
随着声音一出,数十名弓箭手,弯弓搭箭,纷纷站立在墙头,手中的利箭,全瞄准了兰斯洛一行人。
“哪个鼠辈藏头缩尾的,有胆量,就露面给本大爷看看。”
虽然身陷险境,历经百战的兰斯洛,夷然无惧,一面讲话拖延时间,一面小心地谋求出路。
“怪了,这声音好熟……”
小草思索一番,蓦地想起,“对了,你是赤先生,对谈的两个主谋之一。”
对方显是想不到会被认出,沉默半晌,赤先生朗声道:“好耳力,赤某果然没有看错两位。”
话说完,大门口的弓箭手,纷纷让开,一道骑影缓缓出现,那发声的赤先生,端坐于马上。
赤先生是个中年男子,看模样不太能判断年龄,不过相貌堂堂,威仪俊朗,三绺长须,随风飘荡,颇有一股尊贵气息,望之俨然,教人不敢轻举妄动。
赤先生自是为灭口而来,连日来为这两个小子损兵折将,对他的大计阻碍不小,故而此次亲自出马,务要一举杀除两人,不过,这样的想法,却在与两人对面后,有了改变。
兰斯洛与小草,一个威武雄壮,一个丰神俊逸,俱是人中龙凤,难得的人品,仔细打量之后,赤先生起了招揽之心。
“两位少侠,俱是难得的人品,如此人才,弃之乡野,未免可惜,若是愿意投入老夫麾下,老夫当可既往不……”
一面说,一面仔细观察对方反应,只要两人稍微有不从意思,便要示意弓箭手,将他二人射成刺猬,正自得意,忽见兰斯洛背上背了某物,仔细一看,恰巧与那猫女打了个照面。
那眉宇,那神韵,虽已相貌大变,但他不会认错的,是她,是她,那个每天夜里,不断纠缠他的梦魇,如今化作厉鬼,由地狱的最深处回来了。
赤先生恍若见到世上最恐怖的东西,狂瞪双眼,大声惨嚎,状若癫狂,周围的侍从上前探看,却给他一剑砍做两断,跟着,他披头散发,昏倒在马上。
侍从们大惊失色,拥着他快速离去,弓箭手得不到下一步命令,进退不得,也只得撤退,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兰斯洛、小草,面面相觑。
“喂!你说,那个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啊?”
“谁知道,这样的结束,你不觉得挺好的吗?”
对于赤先生的怪异举动,小草亦是百思不得其解,好在眼前的处置,只要这样就够了。
“喔!天亮了啊!”
惊觉第一道曙光自东方乍现,兰斯洛发觉又是一天的到来了。
“该回家睡觉了。”小草笑道。
“喵……喵……”
“哦!原来你会说话啊!”
兰斯洛看着猫女,后者亲匿地亲着兰斯洛,“该为你取个名字,你的名字该叫什么好呢?”
“翁……翁……风……空……”
“什么嗡嗡嗡,口齿不清。”
兰斯洛骂道,“你是猫,不是蜜蜂,不要乱叫,这样会被人说没教养。”
“不如这样,叫她小枫吧!”
小草有了点子,“反正她说话也是嗡嗡嗡的,取个近一点的音,听起来也不错,怎样,你喜欢吗?小枫。”
“翁……翁……翁……”
“那,你没意见,我就当你同意了,小枫。大哥,这样可以吗?”
兰斯洛哼了一声,“一个小草,一个小枫,咱们家要成植物园啦!”
“植物园清幽静雅,有什么不好,难道你想开动物园。”
“开动物园……哼!那都是被你这只死兔子害的。”
“你真过分,我说过讨厌人家叫我兔子了。”
“哈!你不喜欢,我偏要叫,兔子,兔子、兔子……”
“可恶,我打死你。”
“哇哈哈哈,别打了,你看看,小枫的手腕,有两道很漂亮的红圈胎记喔!”
“管他什么胎记,我要打死你。”
“哈哈哈,打的到就来啊!”
……
在两人喧闹不已的背后,一栋民房的屋顶上,娇艳犹如天仙下凡的紫钰,轻飘飘地站起身来,微笑道:“两个活宝,害我担心了半晚,唉!真是……”
转头望向东升初阳,紫钰让自己沐浴在阳光中,享受着阳光的温暖,也享受着短暂的宁静。
是的,对他们而言,宁静的日子,无疑是短暂的。
※※※※※
风姿物语座谈会
小草:在开始之前,有点事要预先声明。
兰斯:是的,因为有人误会本小说乃是搞笑小说,所以特此说明(笑)。
小草:不过,真的有人会一面看风姿,一面在萤幕前捧腹大笑吗?
兰斯:谁知道,不过,如果有的话,作者一定会很高兴的,因为每一则爆笑对话,都是他花心思想出来的。
小草:就是因为他的无聊笑话,害我腿伤住院半个月,我要控告,编剧无能,凌虐演员。
兰斯:不谈这个,我们进入正题吧!
小草:好的,首先,经过了漫长的时间,这次终于追平银河篇的记录了。
兰斯:是的,作者在十个小时之内,连赶一万一千字,已经又向超人的境界,迈向一大步了。
小草:这次编写的期间,可也发生了不少事啊!
兰斯:的确是不少的事。
小草:其中,有些值得悲伤的事,一度让作者有了搁笔的冲动。
兰斯:但是,也还是有很多值得高兴的事啊!
小草:是的,首先,极具有高度评析眼光的评论,出现了。
兰斯:这是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,同时,也希望各位能把对风姿点点滴滴的心得,化成文字,来鼓励作者。
小草:还是那么一句话,您的鼓励与意见,是作者的精神食粮,也是支持他的唯一动力,希望大家能多多的关心与爱护。
(不远处传来“汪!汪!汪”的声音)兰斯:是小枫在叫,该回去了。
小草:不对,小枫是喵喵叫,不是汪汪叫。
兰斯:有差别吗?
小草:当然有啊?猫跟狗会没有差别吗?
兰斯:就我来说,它们都是四条腿会叫的东西。
小草:哪有人这么分的。
兰斯:唔!仔细说来,你与它们有点渊源。
小草(浮现了抹明知故问的奸笑):哦!怎么说?
兰斯(仰天大笑):因为你是兔子啊!兔子不就是四条腿会叫的东西吗?哈哈哈……哎呀……
小草(拿出上次的狼牙棒,狂殴兰斯):兔子,兔子,你那么喜欢兔子是吗?我要把你打得连兔子也做不成……
由于女主角拿出狼牙棒闹场,整场追打男主角,座谈会再度宣告闭幕。
第五章颠颠倒倒将心织
他永远记得那一日的景象。
在那一天之前,他是一国之君,虽然仅是一个几百里的小国,但在这数百里地内,他呼一诺百,令出莫不遵从,玉帛子女,予与予求,自出生那刻起便围绕在富贵之中,这样的生活似乎永远也不会有尽头。
直到那天来临,叛军忽然发难,以破竹之势攻破王宫大门,将一切化为火海,他立刻判断出大势已去,而就在那一刻,他做了魔鬼的决定。
祖先传下来的开国神器,真龙宝剑,历来便是正统王权的证明,也是叛军势在必得的目标之一。
他将之托付给长女,嘱咐其携剑突围而出,而他,却在众人皆以为他将死守王宫、以身殉国之际,偷偷自地道逃出王宫,趁着所有敌军注意力都被女儿引去的当口,离开国境,安然脱险。
途中,几遭敌军追赶,他甚至把向来疼爱的二女儿推下车,一面加快速度,一面制造混乱。
就这样,当叛军首脑气至跳脚,他终于成功脱逃了,在牺牲数百条人命以后。
这些牺牲,他认为都是有代价的。
一将功成,尚且万骨随枯,何况是一国兴复大业。
王权证明只是表面,王国的主体仅在国王,只要国王还在,就有复国的一天,至于什么父女亲情更是不足道也,大丈夫为成大事,什么也可舍弃,倘若拘泥于俗子情爱,那如何有重夺帝位的一天!
所以,从头到尾,他从来没有后悔过。
然而,从那一晚后,他没有一天能睡好觉。
每每躺下,脑海里总是出现一片火红光景,在烧得通红的夜晚里,有士兵们的呼喊、有尸体的焦臭、有令人战栗的杀伐之气、有嫔妃临死前的哭喊,还有她,一抹鲜红色的凄厉身影。
她不可能还活着了。
那一天,把真龙宝剑交给她时,他就有这个想法,事后,一如所料,她和妹妹一起被叛军俘虏。
两个美貌少女,又兼有王族身份,落入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匪中,那还有什么好下场,只知道,在那无比疯狂的一晚后,她们从此就没了消息。
她应该是死了吧!
不能确定这个答案,成了他心里一个日重一日的负担。
从很久以前,他就害怕这个大女儿,她聪明机敏,个性刚烈,处处不让须眉,武学上的造诣,更是远远超过了他这个安于逸乐的父亲。
她侍奉父母极孝,他却不知怎地极怕这个女儿,只是从来想不出理由。
而现在,理由出现了,一旦她未死,想通所有关节,是怎也不可能放过他这个父亲的。
那样的怨恨,那样的背叛,她会为所有的亡魂,要回这笔血帐。
所以她非死不可。
他时时刻刻都在打听她的下落,旁人都以为他是关心女儿,不错,他是关心女儿,除非确定她死,否则纵使他重夺帝位,亦永难安心。
他甚至不断隐姓埋名,除了躲避叛军追踪,更在躲避她,如果她不死,定会天涯海角地追觅他的形迹,倘若当真给她发现……
可是,饶是如此,他还是躲不过。
每个夜里,那个手持长剑的厉红身影,剑尖滴着血泪,总是令他在满身大汗中醒来,一年来,他的精神已在崩溃边缘。
而现在,她回来了。
那天在那个浑小子的背上,尽管形貌已经大改,他还是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。
是她,绝对是她,她当真从地狱里回来了。
无怪两个无名小子能屡坏自己大事,她天生便是自己的魔星,但教她一日不死,他今生今世寝食难安。
梦里,重复的戏码再度上演,银白色的剑光,鲜红的血,冰冷的剑尖,又刺进了他的胸膛。
“啊!!!”惨叫声中,赤先生满身大汗地惊醒,当瞥清眼前空无一物,他野兽般的嚎叫。
“去找她……给我把她找出来……碎尸万段……碎尸万段啊……”
为什么?
为什么你不能放我好好入睡……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七月三十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喂!怎么养宠物是这么困难的啊!”
“这个……我也不知道,可能这只特别一点吧!”
在一间中等民房内,兰斯洛、小草瘫坐在地上,看着一片凌乱的屋子,两人的脸上,除了因连续熬夜,所产生的黑眼圈外,尽是疲惫。
打从十多天前,从地下仓库领回了枫儿,两人的日子便再也不得安宁,看似健康的枫儿,在进屋后不到两个时辰,忽然歇斯底里的倒在地上,浑身抽搐,口吐白沫。
小草诊断的结果,令两人不约而同的破口大骂,早有传言,妓院为了控制旗下女子的行动,会对她们施打毒品,想不到枫儿也是牺牲者。
兰斯洛当机立断,马上有了决定。
第一,枫儿不能这样被控制下去;第二,兰斯洛没有毒品可供施打,现在没有,将来也不会有。
所以,最后的结论,便是要帮枫儿戒毒。
话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却难。
靠着小草精于医理,到药店配了几服静心、清血的药物,给枫儿按时饮下;戒毒的时间按照估计,约莫需要十来天,为防止枫儿在半昏迷时,乱撕乱咬,只得用儿臂般粗的铁链,将之锁在墙角,否则以她兽人的臂力,力大无穷,一但发起狂来,谁挡得住。
这十多天的日子并不好过,为了要照顾枫儿,两人可说是寸步不离,连紫钰那边也没时间去,让兰斯洛整日对空长吁短叹,最惨的,还是小草,尽管兰斯洛误当她是男性,但枫儿的便溺处理,却得由小草一手包办,原因无他,“因为你是兔子,兔子不会对女性有不规矩的动作。”
这便是兰斯洛的理由。
就这样,小草当起了保姆的工作,好在她本就是女儿身,做此工作,也是公道,只是,以她公主之尊,平日只有被人伺候的份,今日居然落得如此下场,惨喔!
不过,在这段时间,也让小草看到了兰斯洛的另外一面,由于荒谬的“父亲作用”,每当枫儿熬不住痛苦,哭闹不休的当口,兰斯洛就会在一旁,用树叶卷成直笛,“咽呜咽呜”
地吹起来,随着笛声悠扬在每一个角落,枫儿会停下动作,宛如子女向父亲撒娇一般,轻轻依偎在兰斯洛的身畔,沉沉睡去。
沉浸在笛声中的兰斯洛,表情会特别的温柔,那种安静平和的微笑,常看得小草呆呆出神,“在这个男人的外表下,到底是什么呢?”
对于能够进一步,靠近这个问题的答案,小草感到高兴,虽然也不免有几分伤心,因为让兰斯洛表露出这一面的,并不是自己。
十余天的日子,转眼即逝,枫儿体内的毒素,已经清除的差不多,今夜便是最后关键,只要能熬过今晚,枫儿便从此摆脱毒品的控制了。
为了防止枫儿在激动下,误咬舌头,所以,她口内被安置了一团毛巾,双手也被紧紧绑起。
为了怕有什么变故,自晌午开始,兰斯洛便一步也不敢离开,虽说兽人的体质,与人类大同小异,但还是有所不同的,而会动脑筋帮兽人戒毒的,大概除了兰斯洛,也不会有别人去做,所以,在毒素渐渐减轻的当口,确实有可能发生什么让人意想不到的突变。
再者,负责诊断的小草,在每日金针拔毒的过程中,亦发觉枫儿体内,除了麻药的毒性外,另有一种不知名的诡异毒素,它胶缭深缠于腑脏、血液之间,驱之不去,教小草束手无策,是以用药时分外小心,以免药性互冲,造成惨剧。
太阳西下,微星渐升,逐渐回复生气的枫儿,安静的睡倒,呼吸匀称,该是无大碍了。
得以喘一口气的小草,打了个长长的哈欠,想找根柱子靠着睡,一瞥眼,看见兰斯洛倒在院子的槐树下,呼呼大睡。
捉弄心起,小草折了根草管,悄声走近兰斯洛,很小心、很小心地,把草端放在兰斯洛的鼻间,搔来搔去。
“哈……哈……”
兰斯洛涎着脸,睡得香甜,尽管小草百般逗弄,但沉醉于梦乡的兰斯洛,确实是具有猪猡般的特质,天塌下来当被盖,每当鼻头感到骚痒,兰斯洛就翻身侧睡,继续打呼,浑若无事。
“可恶,就不信弄不醒你。”
小草顽心大起,跟着兰斯洛,转东转西的。
“啊!”
一声惊呼,却是兰斯洛不耐骚扰,发动奇袭,一个侧身,翻至小草腿上,将佳人结实而充满弹性的玉腿,当作枕头,舒舒服服地大睡起来。
带着几许见腆,小草芙蓉也似的娇颜,绽放出凄清的笑容。
轻轻将兰斯洛的大头扶正,温柔地替他把蓬草般的乱发,一根一根的梳理。
“你啊,真是个笨东西,连我这样妩媚的美女,都看不出来,真是没用的家伙。”
话意虽然在责怪,语气却是轻柔呢喃,好似在向情人撒娇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小草有了窥看心上人睡脸的嗜好,睡着的兰斯洛,脸上一片祥和,完全不见白日的莽撞样。
“我这样帮你整理,像不像你妻子啊!”小草温言笑着,“娶到我啊,是你的福气唷,小草人又聪明,又能干,女孩子会做的事,她一件也不少,长的不坏,身材也很好,你不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吗?”
这样的话,一般所谓的淑女,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,但是小草不同,她一向认为,勇于向心上人表达爱意,并不是错事,谁说求婚时候,捧花跪地的,一定要是男方。
切身的幸福,只有自己才能争取。
但是,自己真的能有幸福吗?
若是莉雅的身分揭晓,所要面对的,决不只是兰斯洛的反应这么简单。
抛弃女王的地位,置所有人期盼于不顾,对雷因斯。蒂伦王国而言,莉雅无疑是千古罪人。
莉雅尚不敢做到这样的地步,目前,她只能用小草的身分,暂时欺骗自己,让自己藉此可以不去面对,莉雅本应面对的一切。
一但身分被揭穿,无论面对是怎样的残局,也不管圣力能否使用,莉雅都不得不回去,担起她非担起不可的责任,届时,就算与兰斯洛的感情再好,也只有分离一途。
那么,说出自己是女儿身与否,又有何意义?
唉!过往看民间的传奇小说,总觉得里面的女主角太疑太傻,只会一味祈求命运的施舍,不会为自己争取幸福,哪知事到临头,方晓其中甘苦,非不愿也,是不能也。
世间造物弄人,竟是一应若斯。
兰斯洛在梦里,觉得身体颠来覆去,颇不舒服,猛地张眼一看,大声惨叫,连滚带爬,瞬间窜出十丈以外。
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可别以为大家熟,就可以毛手毛脚的,我……本大爷不来你们那一套的。”
心惊胆颤地作了宣告,发觉小草低着头,纤瘦的身子微微抽动,没有反应,兰斯洛大着胆子,缓步走近。
“你在干什么啊……咦!你在哭什么?”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怕兰斯洛察觉,小草赶忙抹去眼角的泪水,强挤出一个笑脸,“哪里有,是你自己眼花,看错了吧!”
“会吗?你的眼睛快比猴子屁股还要红,还说没有。”
“喔!那是刚刚被沙子吹进眼里,所以流了几滴眼泪,已经没事了。”
虽然是老掉牙的理由,对付兰斯洛这样的粗枝大叶,却很足够,他嘴里咕囔几句,把这件事抛诸脑后。
两人坐了下来,开始闲聊。
小草为了转移兰斯洛的注意力,设法开了个话题。
“怎么你还会吹奏草笛啊?”
“喔!那个东西,是我以前闲着没事干的时候,跟老头子学来的。”兰斯洛笑道:“很方便,折片树叶,就可以当草笛,走到哪里,吹到哪里。”
“挺有意思的,改天教我吹好不好。”
为了与心上人能有可以共同分享的回忆,小草向来很努力。
“教你啊!唔……虽然你是笨了点,但是有我这位名师在此,应该是没问题。”
兰斯洛自信满满的说着,边说,脑里灵光一闪,“喂!你不是会作曲子吗?帮我想条曲子,看看能不能打动紫钰小姐。”
“真是三句不离本行。”
小草心中,暗骂对方不解风情,但却无意拒绝,稍稍想了想,举起手掌,打着拍子,轻轻哼道: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州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”
虽只有寥寥数句,但在清亮的嗓音衬托下,却是悦耳动听。
那本是绢之国的四言诗歌,是该国士人必读的经籍,在风之大陆上,流传不广,但以紫钰的才识,必然识得,兰斯洛偶然奏出,或可收得奇兵之效。
“嗯……听不懂。”兰斯洛一脸迷惘,“什么斑鸠、九官鸟,文诌诌的,能不能换一条啊!”
小草笑了起来,“你的紫钰小姐,学识渊博,不是一般的肤浅女子,市井小调,怎入她法眼,便是时下流行的吟唱,人家也只觉得俗气,不用这条曲子,她哪会放在眼里。”
“说的也是。”
“诗的意思,是一个少男,对一名少女心怀思慕,想要努力的追求她。很适合你,来试试看吧!”
不知为什么,小草心底,隐隐有个期望,即使有生之年难以做到,但是,她希望有一天,兰斯洛能对自己唱起这首曲子。
对命运之神来说,这样的想法,算不算奢求呢。
“关关……”
兰斯洛张口欲唱,却被房内的巨响所打断,回看屋里,原本安睡的枫儿,不知道受到什么刺激,突然狂性大发,猛力挣脱身上的铁链。
闲情逸致全消,两人急奔入屋内,采取对策。
“小心啊!赶快抓住枫儿,别让她乱动,熬过今晚,她就没事了。”
小草取出了金针,想暂时麻痹枫儿的行动机能,但却因目标不停扭动,为了怕针给折断在体内,而迟迟不敢下手。
“你说的倒是很容易,她力气比三个大男人还大,怎么抓啊!”
负责稳住枫儿的兰斯洛,因为面临超乎想像的怪力,叫苦连天,在几次尝试失败后,他给那极为强壮的躯体一撞,跌至墙角,头晕眼花。
“枫儿不是很爱听你吹草笛吗?你试着吹吹看,缓和她的情绪。”
硬的不行,只好来软的,听到小草建言,想起最后法宝的兰斯洛,正要取出叶笛,却看见枫儿在一轮紧挣后,猛一用力,吐出了口里几成稀烂的毛巾。
“不要。”
护口的毛巾消失,枫儿癫狂之下,竟用力咬向舌头,小草为之惊呼出声。
危急之际,一只厚实有力的手臂,及时伸至枫儿嘴畔,挽救了她的生命。
手臂的主人却不好过,兽齿尖锐无比,猛噬之下,皮开肉绽,大量的鲜血,喷泉般地涌出,还亏得是这条手臂特别结实,否则当场便要壮士断腕。
“大哥。”
眼见兰斯洛受伤,小草心急如焚,哪管对方是什么人,便要将针扎入枫儿的面部要害,令她松口。
“不要乱来。”
兰斯洛皱着眉头,他爱逞英雄,却不爱充英雄,手腕上阵阵剧痛,几乎疼得他想大叫,但是既然决心救人,便得有始有终。
用左手制止了小草,兰斯洛无视右手的疼痛,像个兄长般的拍拍枫儿的头,低声道:“你要咬,就用力咬着,高兴的话,就送条手臂给你,但是不许乱动,绝对不许。”
说着,用左手取出草笛,低声吹奏起来。
低沉却嘹亮的笛音,忽高忽低,随着干爽夜风,铺洒了一地清凉。
兰斯洛仅能用左臂,加上本身的技巧并不纯熟,所以听来颇为生涩。
但是,在笨拙的背后,有种太古的清新、纯朴感情,不经意地流泻出来,那像是参天密林的风啸,像是山涧清溪的飞瀑,像是绝壁古洞的猿鸣,更像是繁空闪烁的星语。
那种感情,就像是一个人,在满身疲惫之后,回到母亲怀中的舒适、安心,没有任何的作伪,也找不到半点虚假,可以让你完全地放松,闭眼长眠。
从笛声奏出的那一刻起,枫儿就沉静下来,默默聆听,原本慌乱、凶暴的眼神,也逐渐变得安详,回复了翡翠般的碧绿。
受到震撼的,不只是枫儿,小草亦然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她的眼中,满是泪水。
不是悲伤,没有哀痛,而是一种超乎于其上的感情。
在音乐的鉴赏里,音质、音色之上,还有音品,此刻的小草,便是为那伟大的音品,而深深感动。
在那未臻成熟的笛音里,小草听到了历史的诗歌,大地的传言,那是种无法修饰,纯纯天然的声音。
在这一刻,她有些明白了,为什么枫儿会对兰斯洛的笛声,如此醉然,这或许是因为他俩同来自山林,那种属于大地的频率,让他们在某种程度上,心灵相同,而也在这一刻,小草对培育兰斯洛的老师,充满感谢,感谢他培养出了这样的一个好学生。
笛声高鸣一阵后,不弄半分花俏,静静的收尾。
“喂!你们还呆在那里干什么,看戏啊!还不快帮我止血,本大爷快要昏过去了。”
确定局势已经可以控制,兰斯洛从枫儿的口里抽回右手,却看见两个人呆若木鸡,不禁皱眉骂道。
“啊!对……对不起。”
小草从音乐的震撼中醒来,看到兰斯半身是血,差没又要翻白眼。
“干什么,没看过血啊!大惊小怪。”
兰斯洛平日流血受伤,早已习惯,这点小伤,根本不放在眼里,只是失血颇多,有些头晕脑胀。
“一点小伤就把你吓成这样,真不知道你是不是男人。”
“我本来就不是男人。”小草低声回嘴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我什么都没说,擦药,擦药吧。”
取出应用物品,以俐落的手法,先止血,上药,再裹上绷带,所有的动作还不到一分钟,长期跟在兰斯洛身边,小草的护理实习,进步的让人咋舌。
一旁的枫儿,看着两人忙来忙去,感到好奇,奈何身体被捆,动弹不得,索性把身体打横,滚到兰斯洛身旁,凑上去猛舔,跟主人亲热。
“哎呀!笨猫,不要在这个时候过来……”
“大哥,你不要乱动,伤口又裂开了。”
“还舔,你还舔,今晚所有的事,都是给你搞出来的。”
“我叫你不要动,你没听见是不是,再这样下去,我就不管你了。”
“哎呀!宠物性骚扰啊……”
“喵喵喵……”
在一团嘻笑怒骂声中,另一个黎明重新到来,感受着暖和的晨光,似乎可以让人相信,所有的烦恼忧愁,即将被驱除一空。
烦恼忧愁被驱除一空,去骗鬼吧。
看着天边金色的晨曦,紫钰幽幽叹了口气。
算起来该有十四天了,打从十四天前,那活宝二人组,险象环生地脱身之后,就未曾再进落琼小筑一步了。
负责暗中保安的紫钰,自然没有怠忽职守,她派遣两名得力仆从,日夜暗中看护,一有动静,立刻回报,她会在最短时间内,赶到现场。
这样的安排,应该是没有问题了,只是,或许自己太闲了吧!居然会想念起那两个人。
连续多日的共聚,使屋子里面生气蓬勃,打打闹闹惯了,每日都有不同的笑料,有些时候,只要想起来,就会有种微笑的冲动。
哪知几日不见,竟然怀念起他们来,真是奇怪。
紫钰不讳言,兰斯洛、小草是对很好的朋友,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永远也不会有冷清、寂寞的感觉,只是……
唉!
为什么,时至今日,还会对“朋友”两字,有种莫名的悸动呢?
这么多年,自己不都是这么一个人地走过来了吗?
失去父母的悲哀,没有知心友伴的寂寞,不得不独处的凄凉,早就把她训练成这冷清自若,傲视一切的孤僻个性。
既然,过去是这么走过来;未来,当然也要这样走下去。
这是自己早已认清,无法更改的命运。
怎知会遇上这两个克星,在不知不觉间,与自己分享了家人般的温暖,把原本冰冷的心壁,渐渐融化。
这几天,独坐小楼的紫钰,总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。
尝过暖阳,方知寒冰酷冷;享有温馨,更觉寂寞难耐啊!
真是可笑,一直以来,她总把兰斯洛当成使唤的小丑,跟左跟右的无聊家伙,总是看不起他,鄙视他。
却又怎想的到,几日不见,袭上心头的孤寂,竟是如此之深,偶尔回过头,想确认某人的身影,却只是令她更加寂寞。
仔细回想,紫钰露出了微笑,看兰斯洛与人动手,是件很有意思的事,尽管武功拙劣,常常连打带跑,十分狼狈,但是,那个时候的兰斯洛,意气飞扬,自有股难得的男子英气,使人心折,那是种极难见于世俗,真正的英雄气概。
更糟的是,那日兰斯洛所执着的为人道理,越是日久,咀嚼的滋味,越是深刻,而那张只会傻笑的蠢脸,却是随着时间飞逝,而越益清晰,茶余饭后,打坐练功,那幅笑容,总是不自主地浮现眼前。
这样的感觉,便是男女情爱了吗?
是谁多事惹相思,惹来相思,又怨相思。
紫钰不认为,自己会动心于人间情爱,只是,那种莫名的寂寞与想念,又是什么呢?
这几日,总是听见婢女们窃窃私语,担心小姐的心事……
唉!
怎会弄至如斯田地啊!
为了今后起见,正确的作法,是完全保持公务的态度,视他们为任务中的对象,不再有其他牵扯,这对双方而言,都应是再好不过的,然而……
思量良久,紫钰唤来婢女,下了乘车出门的命令。
“小草,为什么我会觉得,你长的像只熊猫呢?”
“彼此,彼此,大哥,你现在的尊容,也像头猫熊。”
兰斯洛、小草睡眼惺忪,两双黑眼圈,彼此对望。
饶是兰斯洛精力旺盛,连续几天劳累熬夜,却也禁受不住,在熬过最后一晚之后,爬回了几天不见的床,狠狠地趴下去,呼声大作。
小草则是连举步的力气都没有了,随便找了把椅子,还没来得及爬上去,整个人瘫在地上,昏死过去了。
快乐的梦乡之旅,没能持续太久,小草便被拉回现世界,正确的说法,是被踢回,因为兰斯洛在久叫失败,用力践踏无效后,索性一脚把小草踢到院子,用水泼醒。
把人弄醒还不算,兰斯洛差点把小草剥光,押去清洗仪容,吓得小草在尖叫中,跑得飞快,一分半钟内完成所有内务工作,再创记录新高。
叫人起床的理由很简单,因为耽误多天,没有去参拜紫钰小姐,兰斯洛焦心不已,生恐有情敌出现,是以没睡满四个钟头,便要拖着小草登门拜访。
“让我睡……让我睡……”
仿佛吸毒犯得不到满足,小草不住呻吟,事实上,她现在的精神状况,可能较毒瘾发作时的枫儿,更为恶劣。
“不要睡了,大好人生,你不觉得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吗?”
“追女孩子是你的事,为什么要把我拉起来。”小草勉强撑着眼皮,摇摇欲坠的说着。
“这个嘛……因为我们是两兄弟,你年纪轻,对追女孩子没经验,所以你兄长我要示范给你看,让你日后进退有据。”
不好意思说是自己会紧张,兰斯洛硬是想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“这个理由太假,我不接受。”
小草勉强挤出个笑容,命令道:“枫儿,去舔他。”
“喂!不要乱来啊……你这招……实在太毒了。”
看见兰斯被追的满场跑,虽是疲惫,小草仍开心的哈哈大笑。
这几天以来,枫儿的亲匿亲舔,是兰斯洛的梦魇,不知怎地,他对这种过度的肢体接触,本能性地感到恐惧,又不敢出手推开,只有逃跑一途了。
“喂!为什么她只会追我,不会追你啊!”
“喔!谁教当初人家大姑娘睁眼的时候,大爷您刚好站在她眼前,她当你是主人,当然与你比较亲啊!”
小草的话并没错,枫儿的脾气,就宠物而言,可说是极端孤僻,很难与人亲近,除了兰斯洛之外,对每个靠近的生物,都怀着深深的戒备,就连小草自己,也花了颇长的一段时间,才能让她安心靠近,在此之前,小草身上摔伤两处,咬伤一处。
“枫儿,不要闹了,回我这边来。”
虽然与兰斯洛亲匿,但因为负起教养工作的是小草,日子一久,枫儿反而对小草的命令最习惯,听到命令,立刻飞扑回小草怀里。
“乖乖趴好,不要乱动。”
小草顺着体毛的纹路,轻轻抚摸,枫儿舒服地喵喵叫。
把毒瘾戒除的枫儿,脸色虽然还有些憔悴,但毛发肤色,却泛着健康的光泽,只要再调养个一段时间,身体当无大碍。
她趴在小草膝上,轻舔手足,清理毛发,整体来说,枫儿的外表极为秀美,倘若换上礼服,施以妆饰,一点都不比人类的美女逊色。
小草心底,有个疑问,这些天以来,枫儿的行动,完全像个兽类,虽然说,兽人族的智商,彼此之间相差悬殊,不可一概而论,但是由枫儿对人类语言的灵敏度来看,应该并非天生就是如此的。
比较高层的兽人,会站立,会说人言,也能做深度的思考,除了外观上的差别,与人类并无二异。
枫儿对人类语言的理解度很高,应该是属于这一类的种族,那么,为什么她的举动,会与普通的牲畜无异呢?
洗脑的手续,相当危险,一个差错,就是爆脑而亡,而且就算成功,也会对脑部组织造成伤害,照这样看来,枫儿是因为被洗脑,才导致智能退化,如同兽类。
脑部损伤,治愈极难,小草自问没有这种能力,心想,将来定要寻访名医,尽力医治,让枫儿回复洗脑以前的智力,重获过去的回忆,这才不枉彼此相识一场。
“看起来还真像是你的大女儿。”
小草的外貌俊秀,枫儿健美的胴体,也是赏心悦目,两个凑在一起,是幕足以称为名画的风景,只是,看到这幕光景的兰斯洛,忽然有这样的古怪想法。
“这么说很不公平喔!”
手上的动作未停,小草反驳道:“当初是你的意思,把她带回来养的,怎么工作全是我在作呢?”
“我负责决策,你负责实行嘛!”
兰斯洛看了看天空,日正当中,“时间刚好,现在去,恰好可与紫钰小姐共进午餐。”
“其实呢?你大可不必急着去。”小草笑的有点诡异,“欲速则不达,物极必反,你连续几天不去,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喔!”
“什么意思?”
兰斯洛听的满头雾水。
“没有什么意思。”小草笑道:“只是,如果你肯再多挨几日,说不定人家会主动登门拜访喔!”
“开什么玩笑。”兰斯洛不信道:“紫钰小姐难得出门,怎么可能会主动来这里,这种事,就像是期望天上无故掉下美女一样可笑。”
话方说完,轻轻的叩门声响起,一个娇柔的声音,清晰地传了进来。
“两位公子在吗?多日不见,妾身特来拜望。”
“真有你的。”
兰斯洛大喜过望,丢下一句,匆匆去应门。
唉!
这人总是这样,在不知不觉中,伤透了身旁人的心。
枫儿仰着头,一点也不明白,划过姊姊脸上的水珠是什么。
“原来是这样,难怪多日不见两位公子的踪影。”
听了兰斯洛杂七杂八的生活简报后,紫钰笑着点点头。
这些内容她早已知道,只是,听兰斯洛亲口说出,别有一番乐趣就是了。
兰斯洛不改一往的兴奋,从柜子里翻出茶叶,沏茶款客,当然,实行的工作,永远是由小草来担任。
小草一面烧水,一面感慨,兰斯洛的江湖阅历毕竟不足,对于紫钰的来访,除了欣喜之外,并无其他,殊不知在三人交往的期间,并没有对紫钰提过,目前的落脚住所,两人进屋之前,也有仔细探看是否被人跟踪。
这样严密保安,紫钰尚能不请自来,代表此女殊不简单。
要知赤先生等一伙人,对两人的相貌刻骨铭心,若是轻易泄露行踪,大队人马早已上门围杀,哪能安居至今日。
不过,对紫钰来历,小草已掌握七八成,是以并不吃惊,目前,就是等谁先翻底牌了。
紫钰抿了口茶,滋味甚劣,不过这不是讲究茶好不好的时候,随即笑道:“两位久不涉世,不知外面的世界,给闹的天翻地覆了。”
“是皇帝老子驾崩了吗?”小草全没好气,一句话直接顶了回去。
“皇帝老子倒没事。”紫钰不以为忤,“可是皇帝儿子的问题却不小。”
“据闻十二皇子殿下遭到袭击,至今生死未卜,怎么还没有下落吗?”
“皇子失踪,所有的警政机关全面动员,寻找皇子的下落。”
紫钰饶有深意地,看了小草一眼,“可是,说也奇怪,那与此案牵涉最深的两名悍匪,就如同在空气中消失了般,怎么找也找不到。”
两名悍匪中,唯一的男性,此刻很不自然的笑着,“这个嘛!说不定他们已经逃出城外了,哈哈。”
紫钰轻摇玉颈,“不可能,挟持太子,是何等大事,案发后不到半刻,方圆五百里便给封死,若是东躲西窜,行踪早露,故而必是事前周密计画,藏匿于城中的某处。”
紫钰狡狯笑着,“或许,便藏在城中的某处民宅也未可知。”
“呃!这个……”
“紫钰小姐。”不似其兄长的无能,悍匪中的女性,及时反击,“怎么紫钰小姐对这案子这么关心,连匪徒的落脚处都一清二楚,旁人不知,还以为小姐是匪徒的同党呢!”
紫钰掩口轻笑,“小公子说笑了,妾身素来爱看热闹,只是对两名匪徒落网后,会被处以何种酷刑,感到兴趣而已。”
双方你来我往,进行着堪称辛辣的毒舌料理,不过,在其中,小草也获得了些宝贵的情报。
钱继尧动员了不少手上兵力,对城内的诸处可疑点,进行搜查,似乎有意在中秋之前,将事情做个了断,但由于雷峰盛会的来临,杭州城内涌进大批江湖豪客,使得搜查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。
另外,事有凑巧,在十多天前,钱继尧突袭了十五所妓院合办的拍卖会,并封锁该区域,进行搜查,结果,因恐平日贩毒、买卖人口被查获的一干匪徒,群起突围,当然也有不少妓女,趁机开溜。
在局面混乱的情况下,钱继尧下令将所有不听指令者,一概格杀。
想不到命令一下,竟激起了大规模的民变,双方展开武装械斗,激战一晚,双方死伤在六百人以上,该区妓馆、酒楼,混战中被烧杀一空,几成鬼域。
小草心想,钱继尧果真是个扶不上台面的角色,明明搜查只是作戏,他却挑错舞台,事发时还下了这等谬令,杭州城如今龙蛇混杂,官方稍有不慎,便酿大祸,更何况是钱继尧这等大手笔,看来他甜头没吃到,这苦头却是吃定了。
不过,这也解释了,为何当日与鼬鎌兄弟激战多时,竟没有半个人闻声而来,而具有洗脑设备的地下仓库,造价亦属天价,两人误闯时,连半个守卫也无,看来该区的人员,是全部弃屋而逃,让两人捡了大便宜,而离开仓库时,暴动已接近结束,官兵、贼伙,均已死伤惨重,无力封锁,就此给两人轻松溜掉。
想到此处,小草不由得暗暗感谢钱继尧,若非他的捣乱,两人不可能误闯密库,枫儿很可能就此丧身毒窟了。
“哇哈哈!大家不要讲这种没意义的事了,难得天气不错,闷了几天,出去逛逛吧!”
有的时候,兰斯洛扮演的角色,是极为重要的,虽然从来没有插上话的机会,但是,如果没有他从中打断,两个没事干的饶舌女性,很可能就此讲到天黑。
“说的也是,既然大家都无恙,就继续前些日子的未了之行吧!”紫钰首先赞成。
“你们去吧!我想留下。”小草想了想,决定留下。
一方面是因为非常想去梦周公,另一方面,也是为了照顾枫儿。
大陆诸国的都市,对于兽人非常歧视,特别规定,兽人上街,必须穿斗篷遮面,并且要系项圈,换言之,是把所有兽人,以奴隶的地位论处,不承认有自由的兽人存在,也因此,兽人大多活动于荒野,极难与人类共处。
小草视枫儿如姊妹,不想把她独弃在家,要把她当奴隶对待,更是不愿,左思右想,决定留下陪她。
看出了小草的顾虑,兰斯洛道:“放心吧!枫儿的毒瘾解掉了,她人又聪明,放她在家,不会怎样的。”
小草仍是担心,但拗不过兰斯洛再三请求,甚至威胁相向,最后只好点头答应。
拍拍枫儿的头,小草像个姊姊般,柔声吩咐道:“要乖乖的喔!”
应该是不会出什么事的吧!
小草心想。
小草仰身打了个哈欠,两眼惺忪地四处看看,那个紫钰,什么地方不好去,居然跑来间破庙,做啥?许愿吗?
仔细说来,庙也不能说是破啦!
只是,庙的规模不大,屋瓦檐壁,都已经褪色,完全遮掩不了岁月的痕迹,庙前驮碑的石龟,斑驳龟裂,该是许久前的古物了。
由香炉里稀落的香火看来,庙里供奉的神祗,似乎也不太灵光,才让自己的住所,残破成这等模样。
自古人心,贪慕荣利,拜神求佛,到头来,所求的还是不出“名”、“利”二字,对这两字没助益的,便是神明,也遭弃如敝屣,唉!人啊!
小草不用香烛,两掌合十,恭恭敬敬拜了三拜,自古参神礼佛,心诚则灵,香烛么?哈!倒也不用那么在意了。
懒的跟在兰斯洛身旁做参谋,没事还会挨顿揍,小草找个理由,溜到庙里清净角落,想要补个美容觉。
唔……
其实这间庙也不算太坏啦!它后院面积颇大,除了清浅池塘,还种植了七株梧桐树,每株都有三人合抱,枝干繁密,绿荫遮天,阳光从绿叶的缝隙间,洒落庭院,午后凉风徐徐吹来,是个难得的午睡环境。
小草找了根大树,倚树闭目,聆听松风过耳,池塘鲤鱼儿跃水,心舒神畅,逐渐睡去。
有人说,老天爷不喜欢懒惰的人,这话真是一点不错,小草眼睛没闭两分钟,一阵孩童嬉戏声,把她自梦的边缘扯回来。
“老天爷,我到底做错了什么?”
小草心底哀嚎不已,睁开眼睛,搜寻声音的来源。
“你输了,你输了。”
“阿明太没用了,换我来,看我青头将军的厉害。”
“好棒,好棒。”
在庭院的另一角,三五幼童围成一圈,游玩嬉闹,小草好奇心起,缓步趋近,看看他们在玩些什么。
圈子中心,是两只蚱蜢,一青一红,看起来都是雄纠纠,气昂昂,十分威武。
“这倒是奇事一件,只听说有人斗蟋蟀,还没听说有人斗蚱蜢的。”
小草觉得有趣,忍不住出声询问,“小朋友,你们在斗蚱蜢吗?”
突然见到陌生人出现,孩童们并不惊慌,个个都是笑嘻嘻的毫不怕生。
一名梳着两条冲天辫的女孩,笑着说:“我们是在比跳高。”
“跳高?”小草奇道。
小朋友们挖了两个等深的洞,把蚱蜢放在洞里,比试谁的蚱蜢跳的高,若是同样深的洞,一只跳的出来,一只却跳不出来,自然是跳不出来的输了。
只见青、红两只蚱蜢,为了自己的活动自由,在洞底摸索一阵,确定无路可出之后,开始奋力往上跳,但是因为洞挖的颇深,要跳出来并不容易。
看着蚱蜢们努力的样子,小草心中没由来地一动,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,忘形之下,张口替蚱蜢们加油。
“加油,加油……”
“姊姊,不是这样。”
辫子女孩侧着头,俏皮笑道:“要这样喊才对。”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一旁的孩童,以独特的方式,扯开喉咙,卖力叫喊,为自己支持的蚱蜢加油,小草感染了这股气氛,很自然地加入其中,随他们呐喊。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一轮激斗过后,青色蚱蜢不负所托,率先跳出土,登时欢呼与叹息共作,嘻笑同责骂并发,小草并没有支持哪一方,但看到孩子们玩得高兴,无形中也兴奋起来。
“又在玩跳蚱蜢的游戏啦!”
“婆婆,是婆婆来了。”
“糖果婆婆。”
说话的,是一位衣着华美的老婆婆,锦缎的高级衣饰,价值不菲,该是富贵人家,身后还跟着两名家丁,看来身分不低。
颤着双手,老婆婆从衣袋里,掏出满把的糖果,一一分赠与小朋友们,仔细叮嘱着,“吃了以后,要漱口,不然阎罗王会抓你们去拔舌头的。”
“婆婆又来了,是说谎话才会拔舌头。”
孩子们摇头大笑,似乎觉得婆婆比自己还笨。
“呵呵……是吗?大概是婆婆弄错了吧!不过,吃完糖,还是要漱口喔!”
老婆婆不以为忤,开心地笑着。
“小朋友,吃了糖要说什么?”
小草提醒孩童们,并让他们一一道谢,不知为什么,她很喜欢这位夫人,她的身上有种高贵的气质,肯定是出身好人家,却是难得这等平易近人,眼尾的皱纹,是俗称的笑纹,想来,这位夫人年轻的时候,也是常为身旁的人带来欢笑吧!
把糖给分光,老婆婆擦亮眼镜,仔细打量小草一番,温言道:“小姑娘尊姓大名啊?”
“我叫小草。”小草本能地回答,随即愕然,“婆婆……您看的出我是女子”
婆婆呵呵笑起来,道:“你花朵般的肌肤,又生的这等俊俏,除非是瞽子加呆子,谁会把你当男孩看啊!”
“就是有人瞽子加呆子,还不只一个。”
小草暗暗诅咒某人,另外也对自己女性魅力尚在,松了一口气。
“小草姑娘来这儿,是来游山玩水的了。”
“婆婆,您叫我小草就可以了。”小草笑道:“小草是陪朋友来的。”
“既然是来玩的,那这间小庙,你不可不看。”
说着,婆婆兴冲冲地,挽着小草的手,朝庙里走去。
小草喜欢与老人家相处,在相处的过程中,可以获得许多难得的知识,是以欣然接受,跟着走去。
“老夫人,请小心。”
两名随从不放心,要伸手过来搀扶,却被老婆婆挥手拒绝。
“真是的,老是以为我不中用了。”
老婆婆喃喃道,小草一笑,将原本被挽着的手,顺势搀扶老婆婆,步进庙内,再对两名随从感激的眼光,颔首致意。
“小姑娘的心地不错啊。”
“婆婆说笑了,不知您今年多大岁数了。”
“呵呵呵……我自己也记不清了,嗯!三百五十岁的生日,是在十七年前,那么现在是……”
小草闻言一惊,风之大陆上,人类的平均寿命是两、三百岁,这老夫人近四百岁,那真是高龄了,看她谈吐清晰,步履犹健,大概是平常保养的不错吧!
思量间,已走进庙里,庙的后堂,没有供奉神明,土墙上画着美丽的壁画,还有纱缦保护,看起来一尘不染,该是有人常常打扫吧!
小草望了老婆婆一眼,她拉起了廉缦,一双手仿佛在探视多年老友,充满感情,珍而重之地轻抚壁画。
壁画里,土地干涸,火红的太阳肆虐,正是大旱时节,一条小河流经中央,两批人马,各据一方,手持兵器,怒眉腾腾。
一个白衣少女,努力地排解纷争,在两方人马间劝说,最后,是众人一齐祈雨,而天空也降下大雨。
当小草看到壁画的瞬间,整个人如遭雷殛,不敢置信地呆住,然后,哑着声音,热泪盈眶。
画里的白衣女子,眉目如画,祥和柔雅,那面孔、那神韵,依稀是那么地熟悉,小草心底呻吟出声:“妈妈……”
不会错的,在那个女子的左袖,绣着朵菊花形的纹章,那是母亲年少时爱用的印记,她曾在母亲未继位前的几篇诗稿里看过,那几篇诗稿,还被偶然发现的小草,当作宝贝,藏在宫里。
“画很美对不对?”
老婆婆笑了几声,开始叙述一个遥远的传奇。
在三百年前,那时的杭州城,尚是荒郊田野,一次大旱,把所有的田地都干涸了,唯一可维生的水源,就是来自左面深山的一条小溪。
人们依照姓氏、种族,分成两派,纷纷声称自己才是水源的主人,在几次会谈破裂后,双方展开大规模械斗,死伤众多,事后,更开始互设栅栏,偷偷到对方处放毒,使得原本严酷的天灾,再加人祸,民不聊生。
一位名叫阿绫的少女,就在此时来到了杭州,她以义诊获得了普遍的好感,后来,更进一步地为两个势力作调和,历经无数困难,在她的努力之下,终于让大家握手言和,共同渡过天灾,而老天也适时地下了雨,杭州就此恢复和乐。
“想当年,阿绫与我情同姊妹,我还在她的诊所里帮忙过哩!”老婆婆遥想当年,不胜欷吁。
“您……与传说的那名女子相识。”
小草小心地问着,她知道,自己终于接触到,母亲不为人知的过去了。
“岂只认识,当初阿绫逃家偷溜……”
“什么?”
小草傻了眼,不是说“微服出巡”吗?
怎会是逃家偷溜,那个视女王责任为天职,宁可舍弃亲情,终其一生未有违背的母亲,居然会……偷溜,这怎么可能?
小草心底,浮现无数疑团,照这么看来,母亲当年,是否也像自己一样,为了某种理由,不告而别,偷溜出宫。
“阿绫在杭州的第一个朋友,就是我,我们一起开诊,一起收留孤儿,照顾他们,阿绫的心太好,是烂好人一个,经常连野猫野狗也捡回来养。”
婆婆笑着说,“可是阿绫也有很风趣的一面,孩子们跳蚱蜢的游戏,就是她发明的,嘿!想当初,那群蚱蜢本来是要下锅的,却给她变成了这等把戏。”
“她胆子很大,记得当年上游设水闸,下游快干死了,她自己做了炸药,三更半夜,一个弱女子,偷偷去把水闸炸得翻了天,回来以后,还行若无事地做早餐,不是我一直逼问,她还不肯说咧。”
“这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”
前半段是对的,可是后半段,怎么会这样,婆婆所说的,真的是母亲吗?
自己的母亲,居然有这样的一面,小草脑里一片混乱。
“她是个很聪明、也很坚强的女孩子,而且不是一般肤浅的小聪明,是真正聪明。我们努力化消人们间的误会,可是困难重重,我曾经想要放弃,但阿绫一直想要坚持到最后,她想让镇上的人知道,仇恨、对峙,并不能解决问题,最后会一起走上毁灭的道路。”
婆婆缓慢地说着,她不断回忆当年与挚友相处的时光,“最后,她成功了,人们被她感化,握手言和,大家合力祈雨,老天爷也终于下了雨。”
婆婆指着茶几上的物件,那是几只用草编织的灯,草质粗劣,极易伤手,但灯却编的巧致精美,足见编灯人下了不少苦心。
“阿绫让大家编草灯,奉献祭天求雨,她自己建了个高台,穿着白衣衫,美得像个仙女一样,在台上祷祝三天三夜。老天,便下了雨。”
小草知道,这是所谓的筑积之法,把众人的意念,藉着某种仪式增幅,传达给上天,藉以祈求风调雨顺,母亲以此法祈雨,可谓别出心裁。
“以后,杭州城没再闹过旱灾,可是这套东西,就此传了下来,人们用草编成某种东西送人,藉以传达心意,成了习俗。”
婆婆说完,看着壁画,呆呆出神,这些年来,她每天总要来这一趟,怀念那段难忘的岁月。
“那……后来呢?那个女人最后怎么了呢?”
明知道结果,小草还是忍不住问了。
“走了,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。当一切事情有了结果,阿绫对我说,她要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,就离开了,人们为了纪念她,就在庙里画了壁画。”
婆婆的眼中有泪,或许,是对好友离别的感伤吧!
“我还记得她离开时候,对我说的话。”
因为心神激荡,婆婆的声音有些低沉。
那一天,她起了个大早,在晨光中,阿绫向她道别。
“我要走了,谢谢你对我的照顾,和你相处的这段时间,我一生都不会忘记。”阿绫缓缓笑着,笑容里,有某种犀利的决心,“我,有几件非完成不可的工作。为了不让错的事情,继续错下去;为了让我以后的继任人,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,我必须回去。”
“……”
“这些事,可能我无法完成,不,在我这一代,是不可能做到的,可是,我仍然会终其一生,为这个理想铺路。”
阿绫的音容,在未散的晨雾中,渐渐隐没。
“或许有一天,我的女儿,会追寻我的脚步,来到这里,届时,请你务必让她知道,她该知道的东西。”
“这就是她的交代。”
婆婆转过头来,温和地问道,“你是阿绫的女儿吧!”
小草听这一连串的故事,心情起伏,激荡的说不出话,颤声道: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却是半句话也说不出。
“我不问你的身分,也不管你现在是什么人?”
婆婆笑着,眼神中蕴藏着洞悉世情的笑意,“我只知道,你是我好朋友阿绫的女儿。”
“是的,婆婆。”
“果然就是你了,我已经等了七百年了,撑着不死,就是为了想见你一面。”婆婆的声音里,是卸下负担的疲倦,“如今,我总算是如愿了。”
“可是,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婆婆口中的妈妈,完全是我所不知道的啊!”
因为心情激动,小草有些失控,“陪孩子们玩蚱蜢,偷偷跑去炸水闸,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。”
在小草的眼里,母亲与自己之间,有一层无形,却无法逾越的鸿沟,虽然自己不是不被关心,但是宫廷的生活,总让人觉得冰冷。
在国民与亲情之间,母亲显然选择了前者,整日忙于公务,为民众舍身,难得见几次面,母亲也只是冷冷的叮嘱,要她好好注意身为继位人的义务,充实自己,不要只想着肤浅的个人情爱,而要为国民舍身,成为为国为民的大爱,以备日后成为个出色的女王。
这是雷因斯。蒂伦历代王室,女王必遵的信条,母亲,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。
可是,随着年龄增长,小草的内心,对于这种教条,越来越抱持着怀疑的态度。
博爱,是人类的精神里,极为伟大的一环,只是,这种东西,能够以教条的方式,流传下来吗?
一个连自身亲情都能舍弃的人,真的还有“心”,去博爱其他的人吗?
不知有多少次,小草故意犯错,想看看是否能将母亲寒霜面具打破,但每次都大失所望,她只是淡淡的,冷冷的,点头表示了解,好像这些事连听的价值都没有,小草甚至怀疑,对于母亲而言,自己唯一的意义,仅是继位的人选,她们之间,不需要亲情的存在。
“笨蛋,只要你肯稍微对我笑一下,一下也好,我就满足了啊!”
这是小草的期盼,每一次的生日,每一次的得奖,从宫内省官员手中取过奖章的时候,小草真正期望的,是母亲的拥抱。
不需要什么形式上的奖励,只要像普通百姓家一样,妈妈对放学回来的孩子,亲匿地摸摸头,温暖地将她抱在怀里,如此而已。
然而,这个心愿,从未达成,以致于每当学院放学,看着旁人,亲子相依的温情,小草脸若冰霜,从此行为越来越叛逆,总爱与宫廷唱反调。
事实上,倘若不是因为这样,小草的人生,可能会走向另一条道路,她会与同年纪的朋友一般,在贵族私院中,学习知识,努力当个淑女,日后成为个端庄的女王。
今天,从婆婆说的话里,小草听到了不一样的母亲,那个名叫阿绫的女子,不仅是慈爱、祥和,她为了守护的东西,充满勇气,不惜挺身对抗,这正是小草所期望的母亲。
为什么两种样子,前后会差那么多呢?
为什么母亲回到宫廷后,会变成这种样子?
母亲临走时所觉悟的东西,到底是什么?
几个疑团,令小草沉思难解。
“婆婆。”抬起头来,小草问道:“我妈妈……妈妈想传达给我的东西,到底是什么呢?”
“这个,我就不知道了。”婆婆语带机锋,笑着说,“我所知道的阿绫,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,会把没做完的事,丢给朋友的人。”
“她要我告诉你的东西,她一定早就跟你说过了,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。”婆婆扶着桌子,巍巍站起身来,“又或者,她是要你自己去寻找这个东西。”
“要我自己去寻找?”
“小侄女啊!人的一生,有某些问题,是只有自己,才能给自己答案的。”
婆婆笑了起来,“你的母亲,是一个凡是靠自己解决的坚强女人,身为她的女儿,你不该这么问啊!”
“我明白了,我会找出那个答案的。”
小草眼里,有了前所未见的神采,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一瞬间,她觉得婆婆就像是母亲的化身,而且是她向往已久的那个母亲。
在仆役小心搀扶下,婆婆缓步出门,临走前,她对小草说:“其实,你和你母亲当年很像,真的很像。”
“妈妈年轻的时候,也和我一样吗?”
“一模一样,那个神韵,讲话时的语气,全是一个模子出来的。”
小草笑了,她很自然地回答,“那是当然的了,因为她是我妈妈啊!”
送走婆婆,小草惊觉满室斜阳,竟已是黄昏时分,在夕阳照映下,壁画中母亲的形象,光彩流动,栩栩如生。
“妈妈在这趟旅行中,找到了她的人生理念,我一定也要去看看,妈妈想传达给我的,到底是什么东西。”
小草暗自下了这样的决心。
走出庙门,小草分外感到神朗气清,十多年来的阴霾,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,仿佛消去大半。
“咦!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?怎么这么吵?”
左边人群聚集,喧闹吵杂,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。
“哎呀!糟糕,放那个白痴独处大半下午,一定出事了。”
忆起与兰斯洛分别一个下午,再看到眼前的人群,小草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想法。
匆匆跑去,走近一看,兰斯洛一膝跪地,手上拿了束莫名的野花,正在高唱情歌,而在他面前,紫钰颇为尴尬的站着,不知所措,小草来的及时,刚好听见“君子好逑”这句结尾,声音高亢,令人有掩耳逃窜的冲动。
现场的群众,依旧鼓噪,他们虽然不对兰斯洛的走调怪歌,抱持好感,但为那画中仙一般的美女所惊艳,每个人都想看看,这个美女,要如何拒绝,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浑小子。
幸灾乐祸,自古人性皆然。
小草又是好气,又是好笑,“那个大白痴,真以为自己是大鼻子情圣啊!叫他用音乐来打动别人,是用笛声,不是用歌声啊!唉!好破的歌……”
饶是小草聪明多智,此刻也没了主意,只得静观其变。
而事情的发展,是没有人能够料到的。
众目睽睽下,紫钰笑了,仿佛可以融化万年雪般的温暖笑意,她接过花朵,在一片叹息声中,与兰斯洛挽手而去,状极亲匿,教现场观众捶胸顿足。
“总算了去一个麻烦。”
小草长吁道,她可没有那么天真,会认为兰斯洛的烂歌,打动佳人芳心,紫钰之所以肯这么帮忙,多半是看在大家的交情上,不忍兰斯洛太丢脸,才肯稍稍作戏一番。
“那个大浑球,为什么我要这么替他担心?”
小草喃喃自语,脚步却不自觉地追寻两人而去。
杭州文风极盛,骚人墨客本多,在围观的群众里,才思敏捷者,不乏其人,看到这幕“不可能的任务”,奇迹似的成功后,不少人以此为题,加上自己的想像,写成了传奇故事。
愚夫愚妇信以为真,将庙中神祗,误认为专管恋爱之神。
此庙居然成为年轻男女表白、求爱之所,而一举奏功者,竟也大有人在,此后数十年,香火鼎盛,络绎不绝,这就不是当初在场的任何一人,所能料及的了。
“想不到还是被拒绝了。”
在回家路上,兰斯洛有点沮丧。
“什么叫做想不到,你那种方法,不被拒绝才是怪事。”
一旁的小草,把握机会,努力落井下石。
回想刚才的场景,小草觉得好笑。
才走出庙门没两步,紫钰便抽回了手,本来飘浮在云端的兰斯洛,一下子便摔落地狱。
紫钰微一拱手,盈盈下拜,朱唇轻启,低吟道:“怜君密密情,感此伤妾心,徒叹奈何,徒叹奈何,自古红颜弹指老,华发早生,色未凋,爱已残,不如归去,不如归去。”
语毕,连半句话都不再多说,转头离去。
小草心下佩服,这才是敢作敢为的女中英杰。
这个女子,只怕是不会轻易系心于人的,她的冷清,不是独对兰斯洛一人,而是对整个世俗。
“色未凋,爱已残”两句,道尽千古女子的悲哀,男人会对美女倾心,为的,也就是那一张绝世容颜吧!
一但年华老去,昨日的江山美人,就只有“掩面低泣窥新人”的份。
像紫钰这样的女子,深明这个道理,又怎么肯将自己的心,轻易托付。
要掳获这样的一颗心,难啊!
“算了,再想别的办法吧!”
对于紫钰的想法,小草悠然神往,自己与之比较,不由得有点兴味索然,“我有点担心枫儿,把她独自丢在家,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。”
“你怕什么,枫儿又不是三岁小孩,难道你还担心她会走失啊!”
说着说着,已经走至胡同口,小心看看有无跟踪,兰斯洛将门打开。
“枫儿,我们回来了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兰斯洛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,说不出话。
庭院里,恍若废物弃置厂(简单来说,就是垃圾堆),被拆成碎块的桌椅,压扁的铜锅,破烂的窗户……诸般家具器物,被彻底破坏,四散满地。
在这堆废弃物的中心,枫儿跳来跳去,手里撕扯由衣柜中翻出的绸衫,还将扯下来的布料,一把塞入口中,津津有味地吃着。
形状优美的小口,嘴边沾有泥土、杂草、还有……
“哎呀!我的铁线兰。”
小草惨叫一声,去抢救心爱的盆景,同时也忙着和枫儿争夺,所剩无多的衣衫。
“不行,这个不可以吃啦!……你再不听话,我就要生气罗……啊!笨蛋,别把我的手放进嘴里……”
兰斯洛望着眼前的一片凌乱,头晕脑胀,很难得地,他有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。
花了不少功夫,把濒临废墟的屋子修好,成了垃圾的家具买齐,好在小草原本就有随时跑路的准备,东西随丢随买,方便的很。
此后连续数日,小草待在家里,半步不出,任凭兰斯洛怎么引诱,也没兴趣出门,一来,是为了好好静心想事情,二来,也是为了照顾枫儿。
枫儿的野性未除,想要让她安静呆着,得费不少功夫,小草就花了相当的心力,才教会她穿衣,不要四处乱跑,拿无辜的器物磨牙。
其实,养动物就是要肯花时间,只要别让她觉得寂寞,一般来说,宠物都是很温和的。
这天,小草心血来潮,到外面抓了两只蚱蜢,回来找枫儿玩跳蚱蜢的游戏。
“枫儿,这一只红翅膀的,是你的;这一只脚上有斑点的,是我的。”
小草费力解说,枫儿则是满脸奇怪,不明白这两只蚱蜢有什么好玩。
“等一下我把蚱蜢放进洞里,你就跟着我喊,知道吗?”
“……”
“知道了吗?”
“喵!”
小草的游戏,在尚未开始之前,便宣告流产,因为缺乏挖洞的经验,小草掘的洞,深度不够,两只蚱蜢甫一进洞,便即跃出,两头逃窜,小草还没来的及反应,枫儿伸手便是一抓,把自己的蚱蜢丢入口中,当作美食大嚼起来。
“哇!我的蚱蜢……哎呀!不对,枫儿,快把东西吐出来,那个东西不能吃的,吃了会拉肚子,教了你那么多遍,怎么你就是教不会呢?”
担心枫儿吃错东西,小草又是拦阻,又是拍背,弄的手忙脚乱。
“这个东西有什么不能吃的,以前在山里,猎不到山猪野兔,本大爷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吃下肚。”
闲得发慌,又不肯负起教养职责的兰斯洛,在一旁哈哈大笑。
“你笑什么,当初说要捡东西,事后一点都不负责任,你哪来的脸在笑。”
“谁说我不负责了。”兰斯洛笑道:“枫儿,你过来,我送你一件礼物。”
不敢靠太近,兰斯洛把礼物掷给枫儿,以免又给扑倒,舔东舔西的弄的满脸口水,对于枫儿表示亲切的方式,兰斯洛始终不习惯,而很无奈的,这也是小草屡教无效的项目之一。
兰斯洛的礼物,是条红色的皮革项圈,除了颜色抢眼之外,形式却简单,仅有一个金属环扣,与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种类相较,是条相当素净的项圈,幸亏小草抢救的快,否则就给枫儿吞下肚当点心。
大陆的公约法,把兽人族的地位,定在奴隶与牲畜之间,若要在都市行走,必须配戴项圈。
市面上所卖的项圈,大多标榜“附麻醉效用”、“内附锁脉针”、“穿骨固定”之类的效果,藉由伤害兽人的身体,到达箝制的作用。
小草将枫儿当作姊妹看待,要让她受这等痛楚,自是怎么也不愿意,可是,若不配戴,则无法上街,只得整日在家,对于好动的枫儿来说,无异是变相拘禁,为此,兰斯洛特别施展匠人手艺,做了条项圈出来。
别上了环扣,枫儿不住转动颈子,伸手去抓,似乎对这个新的束缚物,感到极度不耐。
兰斯洛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,帮枫儿把项圈套正,叹道:“你就忍一下吧!你的主子们,眼下还没发迹,改变不了这些劳什子规章,既然改变不了,你就只好学着适应了。”
靠着“第一眼作用”,枫儿对兰斯洛真是百依百顺,听到兰斯洛这样说,枫儿似懂非懂,不再乱动,把项圈套好。
“唉!”
“叹什么气?又在想你的紫钰小姐。”
“唉!”
“想就去找人家啊!又没人拦住你。”
“唉!”
小草暗自苦恼,自被紫钰明确拒绝后,兰斯洛这些日来,长吁短叹,闷在屋里,却又想不出任何方法,来个绝地大反攻。
“人家的要求很高,不是现在的你能做到的,还是多努力个几年,等到功成名就,再卷土重来吧!”
这番话,是小草充份考虑过的衷心之论,紫钰所要求的,并不是单纯的荣华名望,想要配得上这样的女子,必须要有相当出色的条件。
小草不认为兰斯洛条件差,目前的兰斯洛,是块原石,只要经过琢磨,将来必能大放异彩。
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,慷慨豪迈,毫不做作,武功虽然不高,但发展潜力却几近无限,有种江湖上少见的铁骨英气,这样的人,日后成就不可限量,更重要的,他举手投足间,与生俱来的领袖气势,霸气凛然。
小草敢断定,只要能有个两年时间,加强兰斯洛的武功,以他的条件,届时必有一番基业,眼下局势混乱,群雄并起,艾尔铁诺的国势,也逐渐走下坡,对于各处的动乱,无法有效镇压,只要把握机会,说不定兰斯洛也能成为一方霸主。
可是,这些东西需要时间来酝酿,以目前的兰斯洛,想要打动紫钰的芳心,简直难比登天,就算能让紫钰倾心于他,紫钰背后的龙族,也不会接受这样一段情缘,两人势必面临重重险阻。
“听我的话,等到自己条件够了,再来吧!”
“不行,就这么放弃,哪算的上是男子汉,我一定要坚持到底。”兰斯洛不改初衷,还是坚持目标。
“是,是,你是男子汉,真了不起。”小草挖苦道:“不但是男子汉,马上就要当先烈了。”
自从明白了紫钰的想法,小草便懒得再去出主意,反正双方的差距太大,强求无益。
“对了,我记得你好像懂得一点魔法的知识。”兰斯洛眼放异彩,想到了个新的点子,“快帮忙想想,有没有可以用来帮人谈恋爱的魔法。”
“有的话,我自己不会用吗?”小草暗骂道。
其实,这类的魔法式存在的,经由某种符法、仪式,可以让本来陌路的异性,瞬间产生一见钟情的效果,进而倾心相恋。
只是,那种术法,无非是控制对方的心智,使异性失去自主能力,甘为爱奴,对于这种作法,小草轻视至极,那根本是污蔑了“爱情”这个名词,只要想到兰斯洛像条哈巴狗,吐着舌头,等着捡骨头,小草便觉得反胃。
风之大陆的魔导师公会,对于有关“操控人心”的秘法,一律禁止,不完全是为了道德因素,事实上,这种违逆天道的法术,果报极强,使用者往往遭到反噬的命运,不得好死,所以这是属于禁用的系统。
“会想要依靠法术来谈恋爱,是堕落的象征。”
“没有那么严重啦!”兰斯洛忙解释道:“我是想看看,有没有什么东西,能够扭转乾坤,让她对我有好感之类的。”
对于这种不明魔法真谛的蠢问题,小草根本懒得作答,无奈兰斯洛紧问不舍,脑筋一动,小草眼珠转了转,很高深莫测的笑起来。
“要说有的话,倒是有一个。”小草正色道,“我听过个传闻,是种传说中的秘法,至于灵不灵,那我可不保证。”
“什么秘法?说来听听。”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线光明,兰斯急忙追问。
“用草编成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排成图形,点燃以后,默默祝祷一刻钟。”
“这么简单?”
兰斯洛松了一口气,编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不过费点功夫罢了,只要能赢取佳人芳心,什么都划的来。
“不简单。”
小草补充,反正是撒谎,干脆撒大一点吧!看看这个呆子会不会因此知难而退。
“用的草,必须是沾着无根水,初生的嫩草,所编成的草灯,不可枯萎,要保持青绿,祝祷的一刻钟内,不能有半只灯熄灭,所有工作必须在三天内独力完成。”
为了怕兰斯洛故计重施,把一切的准备工作丢到自己头上,小草特别把“独力”两字,念的特别大声。
“这么困难!你还不如叫我盖做金字塔算了。”兰斯洛听的眼珠快凸出来了。
“是啊!所以才说没人做到。”小草微笑道:“知道怕的话,就听听算了,没有人会笑你的。”
“不。”
兰斯洛猛拍桌子一声,站起身来,跃跃欲试,找到了新的奋斗目标。
“越是困难的事,我能办成,这样才能显出本大爷毅力不摇,越挫越勇的决心。”兰斯洛斗志高张,昂首宣示道。
“你……你没弄错吧!”
小草张口结舌,说不出话。
蠢的人见多了,还没见过蠢成这样的,真想知道他老爸老妈是什么人,生出这种赔本兼倒贴的儿子。
“天下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”兰斯洛笑的好灿烂,“本大爷为君死,为君狂,为君猛做凯子武大郎。”
充满决心的笑容,夸张的宣告,加上枫儿识趣地喵喵叫,看来一场灾难是避不了了。
怪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,为什么自己会对这样一个呆瓜,如此放不开呢?
小草无声地仰天叹息,或许,因为自己也是个大呆瓜吧!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八月十日
寂寂深夜,将近子时,紫钰独自一人,缓步走在街上。
在一个时辰之前,数日不见的小草,造访了落琼小筑。
带着很窘迫的表情,小草说明了这七天来的过程。
把笑话当成秘法,而认真实行的兰斯洛,把人类的体能,发挥到极限。
他在每天天亮之前,自城外山上,大量采来沾着露珠的幼草,然后便躲在前日被拒绝的古庙里,专心进行着编草的工作,不饮不食,不眠不休,把自己埋在草灯堆中。
小草去看过他几次,才仅仅几天,兰斯洛因为耗竭体力,整个眼眶凹陷,面色腊黄,跟鬼没两样了,与他说话,兰斯洛也是充耳不闻,只是尽力与时间赛跑,把枯黄的草灯舍弃重编,务必要在三天内,编出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青绿的草灯。
“原来如此,看来人的执念,有时候真是可怕。”
“紫钰小姐。”
“嗯!”
“小草有事相求。”
思量再三,小草决定请紫钰帮忙。
“我知道这事很惭愧,自己做的事,居然要请你来善后。”
小草尽量把话平顺地说出口,“但是,我想请你去看看他,也许……也许可以让我大哥停下来。”
说到这里,小草已经无法整合自己的语句了,这一刻,她不是什么聪明多智的才女,仅是一名为爱担心受怕的女子。
看见兰斯洛失魂落魄的样子,小草真是打从心里担忧,苦无对策之下,只好恳求紫钰的帮忙。
紫钰面有不豫之色,事实上,来自某一方面的警告,提醒她勿与兰斯洛等人,关系过于密切,否则尾大不掉,再加上自己心中,逐渐混乱的心门,使她不愿意干涉此事。
“我拜托你了。”
眼见紫钰拒绝在即,小草什么也顾不得了,一咬牙,叩地下拜。
“别这样!”
紫钰伸手相托,阻住小草的动作。
“你可能知道,我对你兄长并没有多少好感,若是他以为这样的小动作,就能打动人,那也未免将我看太低了。”
紫钰小心控制情绪,冷然道:“我对这样的男人没兴趣,文不成,武不就,自傲自大,粗鲁凶暴,完全集男性的缺点于一身,这样的人,有什么理由,要我去在意他呢?”
“你所说的,是真心话吗?”
“咦?”
“你所说的,真的是你的真心想法吗?”
“如果说,大哥当真如同你说的那样,我也就不会这么为了他而奔波了;如果说,紫钰小姐,是那种只看事情表面的人,大哥也就不会对你痴恋若此,我今日也就不来找你了。”
“没错,目前的大哥,文不成,武不就,既没有高强的武功,也没有丰厚的身家,找不到半点吸引人的条件,但是,紫钰小姐,应该不是那种只看眼前的人吧!”
小草正色道:“和一般的世家豪门子弟比较,大哥在未来的可能性,几乎是无限的,于他身上下投资,我想是件值得期待的买卖。”
“大哥他粗鲁自大,一点也不细心,总是让身边的人伤透脑筋。”
“可是,从别种角度看来,大哥是用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,来关心他所爱的人,他的个性粗枝大叶,不会假意的做温柔,也不懂的怎么扮斯文,和所谓的彬彬君子比起来,的确是差的一蹋糊涂,可是,在粗鲁的表面之下,大哥的真诚心意,无人能及,比起表面上的斯文,这应该才是最重要的东西!”
小草顿了顿,说道:“紫钰小姐,我想,能够掳获你芳心的人,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,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!”
“现在正处于乱世,不是卖弄辩才、附庸风雅的时候,身为一个男子汉,就要有能力,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,在这一点上面,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,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,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,勇于挺身守护,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足以建功业于当世的条件。”
“我想,我这一生,都会以有这样的兄长为荣。”
在漫长的发言后,小草作了结论,“不管日后,紫钰小姐与我大哥之间如何,我希望你能发现他真正的价值所在。”
“真正的价值所在……”
紫钰默然不语,其实,这些东西,她并非毫无察觉,只是从没用心去细想,今次听小草一说,许多想不通的疑团,拨云见日,清晰地浮现心头。
坦白说,兰斯洛对紫钰而言,是有影响的,在朝夕相处的那段时间里,紫钰确实为兰斯洛的独特气质,所渐渐吸引,只是,她始终想不通,为何自己会对这条没骨气的哈巴狗,如此记挂,因为找不到答案,所以紫钰对兰斯洛的求爱,始终抱持抗拒的心态。
“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,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,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,勇于挺身守护。”
小草的话,让紫钰找到答案,兰斯洛的表现,是建筑在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的条件上,因为肯付出,所以他不在意被心上人当小丑使唤,那不是没骨气,事实上,那反而需要更多的勇气。
“能掳获你芳心的人,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,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!”
“一个男子汉,就要有能力,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。”
回想起兰斯洛的数次战役,紫钰不禁微笑,那种处身危难,却谈笑自若的气概,真是教人心折,而当事情临头时,兰斯洛锐身赴难,用自己的身体来掩护小草,这等英侠豪气,也常常让紫钰看得痴了。
为了给他一次机会,也为了给自己一次机会,紫钰往小庙出发了。
“真正的男子汉是吗?”
紫钰低首沉吟,推开了古庙的大门。
不用费多少力气,紫钰看到了兰斯洛,他坐在大殿里,一副疲惫欲死的表情,几天没清理的胡须,生得犹如箭猪般杂乱,面色枯黄,黑色眼圈张得老大,看来随时会倒毙一样,不过,尽管累成这样,兰斯洛眼里,却是相当平静,还闪烁着喜悦的光彩。
看来小草是多虑了,紫钰这样想着。
“你来了。”
看到紫钰步进殿来,兰斯洛拖着沉重的身子,想站起身,但脚底一阵虚浮,险些跌倒。
“小心。”
紫钰举手相扶,却不料兰斯洛直直撞过来,把紫钰也给撞倒。
兰斯洛身上,一股难忍的汗臭味,扑鼻而来,显然是多天没有洗澡了,不知道什么理由,看到这样的兰斯洛,紫钰有股莫名的感动,涌上心头。
“真……真是对不起,撞到小姐了。”
兰斯洛挣扎着起身,却是没什么力气,又跌了下来,软玉温香,撞个满怀。
“不打紧,我扶你一把吧!”
紫钰把兰斯洛搀扶起身,温言问道:“我听小公子说,你在这里,就过来看看,你怎么会弄成这副样子?”
“那个不重要。”兰斯洛的声音听来有气无力,却掩不住由心底发出的喜悦,“有样东西,我要给你看看,非看不可。”
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,兰斯洛拉着紫钰,穿过殿门,跑向后院。
虽然也觉得不妥,但紫钰并没有把手抽回,让兰斯洛握着。
跑进后院,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是……
“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。”
在紫钰的视线里,七棵梧桐树的枝叶,以串索的方式,交错成了巨大的黛绿廉幕,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被排成一对猴子交颈而眠的图案,吊挂在树藤网上。
仔细说来,图案的排列,十分粗糙,一眼就可看出是外行人的作品,而且,那两只猴子的滑稽模样,十分引人发噱。
可是,当清冷月光,透过枝叶,将草灯图镀上一层银白光泽,配上背后闪烁的点点星光,所呈现出来的,是与天地同生、宇宙共鸣的壮阔景致,在刹那间,恍若银河运转不休。
两只猴子,一公一母,构造的线条,极为拙劣,看来没有半点的雅致气氛,只是,看着他们相依相倚,好像一似老公公、老婆婆,在垂垂老矣的暮年,怀念相恋时的甜蜜,虽然没有激情,彼此间,却充满宁静的温馨……
对!
就是那种温馨。
无法言喻的激荡,化作暖流,送进了紫钰的心房,基于某种未知的情感,紫钰的眼眶发热,湿润起来,有生以来,她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,不为悲伤,而是为了一种超乎感谢的情绪。
“做这个东西,费你不少功夫吧!”
无意瞥见兰斯洛的手指,满是割伤的痕迹,是在不眠不修的编织时,给草割破的吧!
深深吸气,控制不了内心由衷的感动,紫钰的声音,竟有些咽呜。
“本来我想做一对鸳鸯,还是天鹅之类的,可是想来想去,那样的东西不像我,所以我还是做了这个。”
搔着乱发,兰斯洛有点难为情地,看着自己的杰作。
“接下来,只要把灯点着就行了,可是,要怎么点火,是个大麻烦。”
“不必点了。”紫钰低喃道。
转过头来,不让奔流的眼泪,给兰斯洛看见。
“咦?……”
“火已经点燃了。”
“在……在哪里?”
深怕这是心上人出的禅机,兰斯洛搔头动耳,努力想着话里是否另有玄机。
紫钰微笑着,让晶莹的泪珠,首度流下脸颊,她伸出指头,指向心窝。
“在这里。”
兰斯洛吃惊地望着紫钰,紫钰回望兰斯洛,两人相互凝视着,在这一刻里,某种一直存在的间隔,瞬间破裂。
在兰斯洛的眼里,紫钰的笑容,如同水面的波纹,轻轻晃动。
尽管口中说不出任何言语,但超越形式的沟通,在两颗心之间,牢牢相系。
“你真是傻的可爱。”
走在回家的路上,兰斯洛如同醉汉一般,颠颠倒倒地跳着走路,脑里不住重复适才的情景。
“你真是傻得可爱。”
说了这句话的紫钰,在兰斯洛的脸颊上,印下惊鸿一吻,这个意想不到的奖励,令兰斯洛兴奋的快要飞起来了。
“从明天起,本大爷要再接再励,让紫钰小姐刮目相看才行。”
下了这样的决心,兰斯洛推开屋门,悄声进屋。
“喵喵喵……”
“哇!不要靠过来……口水不要乱喷……”
守候多时的枫儿,在兰斯洛开门的刹那,纵身扑了上去,与主人好好亲匿亲匿,自然,难以消受美人恩的兰斯洛,大声讨饶,不过他现在心情大好,倒也不卖力挣扎就是了。
“恭喜大哥,得偿所望,小草为你设宴庆祝。”
一早预备好庆功宴的小草,语笑盈盈,站在房门边。
“你怎么知道有功可庆?”
一面与枫儿玩耍,兰斯洛对小草的行动迅速,感到惊奇。
“若非与紫钰小姐之间,有重大进展,大哥你又怎肯回来,又怎会如此兴高采烈地回来。”小草笑道。
只是,多少有点“我怎么叫你,你都不听;别人一叫,你就听了。”的苦笑意味。
宴会开饮,细心的小草,特别熬了清粥,准备了薄饼、淡汤之类的清淡料理,以防数天未进食的兰斯洛,因为暴饮暴食,而生出胃病。
酒过三巡,兰斯洛感叹道:“爱情大有进展,接下来就该发展事业了,这两样都掌握,此生就没有遗憾了。”
忙着与枫儿戏耍,心中亦别有所思的小草,随口说道:“将来大哥练好武功,好好闯一番事业,扬名天下,就光宗耀祖,对的起身边的人了。”
“光宗耀祖啊!”
兰斯洛举杯对月,缓缓说道,“我是被老头子养大的,在下山以前,十几年来,我除了老头子之外,没见过半个生人。”
“大哥的父母呢?”
“谁知道。老头子说,我是没人要的小鬼,给丢在山沟里,被他捡来。”
提起自己的身世,兰斯洛颇为黯然,“老头子没人性,他那种教养方法,要不是本大爷福大命大,早就没命了,不过……也多亏了他,要是没那死老头子,本大爷可能也活不到今天。”
“你丢我捡,果真是好事一件。”
兰斯洛打了个嗝,大笑道:“老头子当年捡了我,说不定很后悔也说不定。”
“可是,打我下山以来,先是捡了你这个义兄弟,又捡了枫儿,本大爷却是不后悔。”
兰斯洛大着舌头,微有醉意,“这些日子以来,你们帮了我很大的忙,也给了我很多以前想像不到的东西,对我来说,你们就是我的家人了。”
“往后本大爷闯荡江湖,虽然说,拖着你们两个,是多个累赘,不过,你们放心,只要我有的,你们都会有一份。”
“谢谢大哥了,枫儿和我都会好好努力,不会给大哥添麻烦的。”小草笑应道。
已经半醉的兰斯洛,没有发现到,小草的笑中有泪,是为了能正式被他视作家人而感动吧!
或许,也是为了不仅仅想当个家人而落泪。
“好!”
兰斯洛一把搂过枫儿,反常地再她脸上亲一下,哈哈大笑道:“以本大爷的名誉发誓,我一定会在雷峰盛会上,一展身手,把那劳什子宝物取出,不会让你们失望的。”
把所有料理一扫而空,也把庆祝酒喝个坛底朝天,兰斯洛面红耳赤,酩酊大醉,趴在桌上,不醒人事了。
“大哥,大哥,唉!怎能睡在这,我扶你进房,枫儿,帮我把……”
话没说完,小草摇头轻笑。
除了兰斯洛之外,枫儿也被灌了一坛酒,睡死过去,成了头醉猫了。
凡是还是得靠自己,撑着兰斯洛,小草努力把这个满嘴醉话的醉鬼,送到床上去,在去安置另一个。
正要离去,猛被兰斯洛一把拉倒。
“大哥。”
“唔!这样看起来,你的样子,真是俊俏的像个女的。”
捧着幼滑的小脸,兰斯洛醉眼朦胧,喃喃道:“可是,为什么你的笑,会和紫钰小姐一样,都带着眼泪呢……”
“大哥。”
已经鼾声大作的兰斯洛,没有进一步的回应,沉沉睡去。
小草轻轻抽出身子,望着渐落明月,思潮如涌。
自从遇见兰斯洛之后,掉眼泪的机会,是大大的增加了啊!
这些,并非她所愿意,可是……
可是……
就安于当个家人吧!
静静地守在一旁,跟着他,看着他,不要越过这层界限,当有朝一日,分离的时刻到来,所造成的伤害,所必须面对的伤悲,也就不会那么大了。
在对面胡同的屋顶上,有两个斥候,小心地注视兰斯洛等人的一举一动。
“真奇怪,赤先生下令,那两个小子先放在一边,无论如何,要先料理掉那只猫女,绝对不能留有活口。”
“你管他奇不奇怪,反正赤先生有交代,你就作吧!既然已经确定他们的藏身处,就赶快回去通知,派大队人马来围杀。”
两个人刚想要撤身,一道冰冷的声音,在空气中浮荡着。
“偷窥别人的生活起居,可不是一件好事啊!”
惊觉后方有人,两人连忙翻起,做好全副戒备。
“谁!”
“什么人!”
两声暴喝,还没能说完,宏大的气劲,在第一时间轰中他们,可怜的斥候们,连惨叫的能力也没有,给炸的四分五裂,爆成一堆血雨碎肉,杀人者好高的功力,好辣的出手。
“世上到处都有不自量力之辈。”
一个相貌英伟,器宇不凡的男子,漂浮在半空中,白色的高级斗篷,随风飘动。
乍见他的人,很自然的会打个寒颤,面部的线条,如同斧劈般陡峭,孤绝俊逸的脸,左半边为金属面具所覆盖,深蓝色的眼眸,恍若冰晶,内中透露的危险讯息,教人时时刻刻感到心悸。
“自古情关难过。”他悠然道,声音如同水晶互碰般悦耳,“紫钰,既然你掘地自困,就莫怪做师兄的,要专断行事了。”
离雷峰塔盛会,仅余五天,随着隐藏于幕后黑手的一一浮现,也为兰斯洛等人的命运,投下了新的变数。
※※※※※
风姿物语座谈会
小草:经过了一番努力,银河篇终于走到第五集了。
兰斯:原定九集的故事,也完成一半了。
小草:是的,所有布线的工作,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,自下一集开始,便是收线的时候了。
兰斯:本次出刊的记录,似乎又刷新了。
小草:因为作者自从看到许多鼓励之后,便下定决心,一天参千字,以这样的速度在赶稿中。
兰斯:看来做什么事,都还是要有计画的进行,效率比较高啊!
小草:追女孩也是这样吗?
兰斯:兔子有必要问吗……哎呀……
(给小草打了一下)小草:讲到追女孩子,这一集,大概是作者最没把握的一集了。
兰斯:一个从没谈过恋爱的人,整日在猜想,要如何写恋爱场景,真是件苦差事。
小草:写到一半,还被朋友嘲笑“没谈过恋爱的人,还在那边说什么大话”,害作者伤心地呆对萤幕。
兰斯:可是,作家作家,不就是“作一点,加一点”吗?
小草:还是有些事,是“虚拟实境”无法完成的。
兰斯:哦!你已经明白身体力行的重要了吗?
小草:那种事我早就明白了……你在作什么……铺床单做什么……
兰斯:哈哈?当然是做爱做的事罗!除了恋爱的场景,也有人批评?场面是一大败笔,你不认为,我们有必要好好身体力行一下吗……
小草(从背后取出机关枪,疯狂扫射):力行你个头,你脑里为什么只有这种事,难道不知道外面正在取缔色情吗?
兰斯(忙着躲子弹逃命):你……你换武器了……,在武侠小说里用机关枪,你不觉得可耻吗?
小草(已经进入半疯狂状态):哇哈哈哈,让你见识一下新时代女性的厉害……
为免遭池鱼之殃,本次座谈会就此闭幕。
楔子
无限广远的次元,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,其中,有个叫做“鲲仑”的有趣世界。
鲲仑,由炎、风、水、地四块大陆组成,彼此间以海洋相隔,互通往来。
风之大陆,一如其余的三块,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。
自神话时代结束后,大陆上的诸多种族,以人类为首,发展所谓的文明,虽曾受到魔族入侵,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,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,终能驱除外敌,再造盛世。
目前,大陆上的势力,以艾尔铁诺、武炼、雷因斯。蒂伦为主,三国鼎立,夹杂着诸多小国,三国彼此间的关系,看似融洽,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。
而这,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,一个小小的故事。
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
荒山寂寂,别无人烟,只有啾鸣的鸟语,间关地传送,山林里的微风,轻拂着树干,是一幅极优美的“山野闲景图”。
蓦地,一声巨响,响彻云霄,鸟兽纷纷惊走,山腹中的某处,发生了大爆炸,浓浓的黑烟,不断地冒上天际。
“臭小子,有种就不要跑。”
“死老头,咱们后会无期,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!哈哈哈哈……”
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和另一个青年,彼此对骂。
跟着,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,自山林深处奔出,站定,喘气。
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,他笑了出来,拍拍手掌,他合掌祝祷,“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,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!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,重新开始新人生的。”
大笑声中,青年飞奔而去,离开荒山旷野,跑往山下的城镇。
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,至今已是十五年,在这段时间里,过着与世隔绝,地狱般的生活,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,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,才有机会逃出来。
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,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,自由的气味,实在太好了,脚下加劲,踢起滚滚尘沙,往山下奔去,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。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
秋风送爽,杨柳轻摇,阵阵的荷叶清香,混合在风中,四处汤漾。
杭州西湖,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,来往的商旅,都会在此地办货、浏览,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。
只是,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,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。
西湖盛景,名传天下,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,在此吟咏作对,相争风雅,“山外青山楼外楼,西湖歌舞几时休”,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。
时近正午,城西角的红墙下,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,议论纷纷。
所谓红墙,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,一般来说,凡是寻人、寻物,捉拿要犯……等等,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,而有着酬劳的不同,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,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,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。
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,所以这条路子,可说是奖金猎人、甫入江湖,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,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,事实上,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,是靠红墙出身。
“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!”
“没有啊,最近是淡季,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。”
“去,都是守备队不好,把关把的那么严,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。”
“哈,别抱怨了,和平就是福啊。”
人们七嘴八舌地,在阳光下闲谈。
一个布衣青年,负手踱步,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。
“缉拿类悬赏,头号,雷因斯大盗柳一刀,悬红金币一百。唔,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,还是换一个吧。”
摇摇头,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,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。
那是一篇寻人通告,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,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,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。
“悬红金币一千,啧啧,可真不少。雷因斯可真是凯,不过,连图像也没个一张,这要怎么找人?那些高官贵族,不但办事糊涂,连脑子也不中用了。”
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,转身离去,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。
神色好奇,到处张望,仿佛对眼前的一切,都有着初见的新奇。
洁白的儒士服,穿在他魁梧的身上,显的过于僵硬,很不协调。
来往的行人,对于这号人物,指指点点,议论不休。
“看什么看,有什么好看的。”
一声暴喝,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,青年肚里破口大骂。
“那只该死的笨猪,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,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。”
十五年的山居生活,从未换过衣服,布料早已腐朽,现在穿的这件,是适才下山时,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。
抢来的衣服,不但不合身,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,腰带扣错,衣衽反穿,左手袖子破裂,荒谬百出,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,活像个东瀛浪人,引来许多侧目。
好在杭州城内,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,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,形式诡异,颇有晋人遗风,人们见怪不怪,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。
正自暗暗恼火,没有注意周遭,猛被人撞了满怀。
“混帐东西……”
“啊!对不起。”
撞人的,是个小男孩,风吹会倒般的身体,瘦弱异常,身上的衣衫,七缝八补,连当抹布都嫌破,浓浓的酸臭味,刺鼻的令人皱眉,头脸之上,满是乌麻麻的尘灰,看不清面目,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,看上去,是个典型的流浪者。
匆匆道了歉,男孩正要离开,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,抓住了他的肩膀,回过头来,适才的受害者,满脸怒容,本是洁白的绸衫上,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。
“臭小鬼,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?”
“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。”
“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,那就不需要衙门了。”
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,怒声道:“赔我的衣服来。”
“我……我没有钱……”
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,男孩吓得退了两步。
“没有钱,你骗谁啊!快拿出来。”
“我真的……真的没有钱啊!”
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,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。
“弄脏了别人的衣服,半点悔悟也没有吗?快赔来。”
“你……你是强盗啊!这样逼人要钱。”
“哼!你不赔我,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!”
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哇!快住手啊!”
一把将男孩揪起,上下使劲晃动,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,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。
把人放下,这个可怜的小家伙,被摇得头昏脑胀,站不住脚。
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,感到满意。
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咦!”
他的眼光,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,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,颇为陈旧,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,显然原本的持有人,对之非常慎重。
而重点是,半刻钟前,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。
再看到周围散落的,另外几个钱包,他终于明白,发生什么事了。
回头一看,男孩蹑手蹑脚,正要逃跑。
“臭小鬼。”
怒喝一声,犹如平地惊雷,一个箭步抢上,捉小鸡似的,把人牢牢按住。
“本大爷的东西,你也敢偷。”
“哇!对不起。”
“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,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。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,什么叫做坏人。”
左臂将人提起,右臂高举,便要挥下。
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,纷纷视若不见,在大城市之中,这种事情,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,管也管不完,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,无心理会,只要自己没事,管他死的是谁。
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,在眼前晃动,男孩“哇!”的一声,被吓得放声大哭。
看到对方一把鼻涕,一把眼泪的哭起来,他反倒是一愣。
在深山的日子里,每次练功,被师父打得青一块、紫一块,却从来没有示弱,总是“死老头、臭老头”的拼命回骂。
想不到,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。
一念至此,兴味索然,再看看对方,也是衣衫褴褛,满身尘污,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,顿时,起了同病相怜之心。
“算了,放你一马,以后眼睛睁亮点,别再犯了。”
随手把人放下,把地上的铜币,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,便要离去。
也不知是惊吓过度,还是怎样的,男孩一个站立不稳,倒在他的怀里,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,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,所发出的哀鸣。
“肚子好饿啊……”
他呆了一呆,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,本想一走了之,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,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,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,扯了几下,竟是扯不掉。
“他妈的……他妈的……真他妈的……本大爷怎么会这么倒楣……”
嘟囔了几声,将男孩背起,朝街角的饭馆走去。
“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,一点重量都没有……”
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,他不由得有点奇怪。
走没几步路,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,背的人醒来了。
“小鬼,你醒啦。”
“啊……本大爷先生。”
“什么本大爷先生,胡说些什么?”
突然的怒喝,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,不敢作声,好半晌,才怯生生地,低声道:“您不是姓本,名大爷吗?”
“我哩……本大爷的名字,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,优雅气派,雄壮威武,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,叫做兰斯洛,不过,像你这样的娘娘腔,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。”
自吹自擂间,好像也没想到,“优雅气派”与“雄壮威武”那完全是两码子事,“闭月羞花”、“沉鱼落雁”,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。
兰斯洛这个名字,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,武勇过人,志向高洁,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,只是……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这名男子,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。
把人放下,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,也不看什么菜单,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,随便点了几道菜。
负责招待的伙计,瞧见男孩满身肮脏,当下皱起眉头,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,倒也不敢怠慢。
再打量兰斯洛两眼,见他身上的绸衫,虽然样式古怪,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,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,便放心地去张罗了。
当然,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。
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,兰斯洛劈头就道:“小鬼,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,算是你运气不错啦!”
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先生。”
“什么先生,要叫大爷。”
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大爷。”
“嗯……还不错,挺顺耳的。”
兰斯洛点点头,道:“既然是男孩子,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,动不动哭哭啼啼的,像什么样子。”
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,想不到居然有人,会把她当成男孩子,低头看看自己。
破烂的衣衫,发出阵阵酸臭,在那之下,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,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。
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,现在,就跟条干柴没两样,细致的肌肤,被尘土所掩盖,看起来乌漆嘛黑,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。
“喂!娘娘腔的小鬼,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!”
“我叫莉……不,我的名字叫小草。”
仿佛在作某种宣誓般,她抬头说出名字。
“小草,好没新意的名字啊!”
兰斯洛大笑道:“光听名字就知道,是成不了大事的料。”
大事,大事……
小草的心底,无声轻叹,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,都只想要做大事,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?
“兰斯洛先生。”
“什么先生,一点礼数也不懂,要叫大爷。”
说这种话的人,似乎一点也没有想到,逼别人叫自己大爷的人,根本就没什么资格,与人大谈礼数。
“兰……兰斯洛大爷,听您的口音,似乎不是本地人。”
“嘿!这你就猜错了,本大爷从四岁起,就一直住在城东三里的地方。”
看着兰斯洛自傲非凡的样子,小草反倒是一愣,城东,全是遮天的密林古洞,与苍郁的深山,荒无人烟,怎会有人在那居住,再想想兰斯洛的古怪言行,恍若初到人间,不由得心中一骇,暗想:不会是遇上山精鬼怪了吧!
“喂!你那是什么眼光。”兰斯洛先是一呆,继而恼然道:“小子,可别想错了,本大爷在山里,是为了修练绝世武功。”
“为什么修炼绝世武功,就非得住在山里不可呢?”
“问这样的话,就代表你没见过世面。”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,兰斯洛傲然道:“自古以来,凡是成大功、立大业的英雄,都是在山里练成绝世武功的。”
在动乱的时代中,无论平民贵族,想要出人头地,就要有一技之长,而在兵荒马乱之际,军国主义盛行,飞黄腾达最快的途径,便是习武从军。
诸多公国都有规定,无军功不得享富贵,故而大陆上尚武风气极重,而艾尔铁诺帝国,国势正当鼎盛,朝中高手无数,民间亦受到影响,纷纷寻求名师,拜投道场,蔚为风气。
如兰斯洛这般的青年,不知凡几,他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。
小草侧着头,暗自打量,在十几年的生长过程中,她也看过不少堪称高手的人物,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“高手”,会当着别人的面,夸说自己练有绝世武功,一点高手风范也没有,更无礼若斯。
眼前这个人,真是奇怪呵。
刚想再问,点的饭菜已经送到了,虽然是兰斯洛乱点一通的结果,但因为饭馆水准高,却也是菜色精美,教人食指大动。
一道香炊鸭盒,是以新鲜鸭肉,混和七种香料,烧制而成;一道佛掌羹,是用山产的多种野菜,以黑松木作柴,小火细熬,闻起来清香四溢,使人食指大动;一道天香一品糕,是用多种水果捣碎,混和蜂蜜、花汁、香料,作出的甜品。
剩余的烧卖、蒸饺、水晶丸子,争奇斗胜,各有其妙,也看得出来,是厨房师父费过心思的杰作。
兰斯洛一双眼睛快要突出来,他在山里十几年,几时曾见过这样的精美佳肴。
平时吃的、喝的,全得要靠自己张罗,偶尔打到山猪、野兔,就可以高兴个老半天,要是连续几天,看不到动物的踪影,就只能以野果、山菜果腹,有时候,吃到毒物,要不是师父急救得当,早就一命呜呼。
小草的动作和缓的多,虽然连续挨饿了几顿,肚子咕噜咕噜直叫,但一举一动,还是斯文秀气的很。
两双筷子,飞快的舞动,把桌上的食物,用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,送进胃袋里。
仔细观察,虽然同是狼吞虎咽,但两人的吃法,却大大的不同,小草总是吃一口菜肴,喝一口茶,再以餐巾抹抹嘴,似乎受过极良好的教养,而兰斯洛却是双手并用,口沫齐飞,姿势极端不雅,桌前的餐巾,远比同桌的脏几十倍,看得店老板,直皱眉头。
吃到差不多的时候,小草忽然想起,兰斯洛说,自己这十几年来,一直住在山上,该不会,他今天是第一天下山吧!
那么,这一顿饭价值不菲,他,付的出钱吗?
“兰……兰斯洛大爷,您有钱付账吗?”
“什么话,怀疑本大爷付不出钱吗?”
兰斯洛自怀中,取出一个小布包,正是适才,被小草扒走的那个布包。
“你的运气不坏!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。”
说着,兰斯洛打开了布包,原来的主人,显然对布包内的东西,相当看重,用棉布反覆裹了好几层,兰斯洛解了好一阵子,才把布包给解开。
“啊!果然……我就知道,今天惨了。”
看清了布包内的东西,小草心里悲哀的一叹。
布包之内,仅有一枚石子,不过手掌般大小,笨拙质劣,看上去沉甸甸的,却不是什么起眼的东西,换言之,这枚石子,根本就一文不值。
看见小草的脸色,兰斯洛也是楞住了,这枚石子,是死老头的贴身之物,平日宝贝的像什么一样,他屡次暗中窥探,猜想此物必是价值连城,所以此次偷溜,特别想办法把它偷出来,充当路费。
“不会吧!这东西……真的不值钱。”
小草黯然点了点头,她在家里,见过无数珍奇古玩,也对鉴赏石头,有一定的认识,知道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,这都是枚不值钱的石头。
“这可就糟了,等一下怎么付饭钱呢?还是偷偷溜走吧!”
兰斯洛心念甫动,就看到负责招待的伙计,脸色铁青,拦在桌前,沉声道:“客人!你们该不会想吃霸王饭吧!”
“哈哈……哈哈……本大爷怎么会是做这种事的人呢?”
兰斯洛一面大笑,一面脑子急转,筹谋脱身,不一会儿,他把目光转向小草,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着。
小草被他看的心里直发毛,隐约猜到,兰斯洛是想将自己留下转卖,充作饭钱。
像杭州城这样的大都市,人口贩子必然不少,此法确实可行。
“这个时候被抓到,一定会被送回去,不行……不行……绝对不行……”
想到后果,小草当机立断,大叫一声,抄起桌上的一只盘子,砸向伙计。
那可怜的伙计,猝不及防,给砸得头破血流,汤水淋漓,倒地哀嚎。
小草一不做,二不休,顺手翻了桌子,登时楼上大乱,客人以为发生了仇杀,纷纷走避,混乱之中,自是少不得你踩我、我踩你的,只听得楼上楼下,哀嚎之声,一齐大作。
小草趁着混乱,正想溜走,却被一名伙计给揪住,她拼命挣扎,乱踢乱踹,那伙计气不过,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,打得小草天旋地转,眼冒金星。
“当着我的面,你敢打他。”
也不知道是同病相怜,还是早有注定,看到小草被掴的瞬间,兰斯洛只觉得一股怒气,直冲头顶,不可遏抑。
盛怒之下一拳挥出,将那名伙计打得飞了出去,一手牵住小草的小手,展开拳脚,指左打右,将冲来的伙计一一打倒,两人趁乱冲了出去。为了怕饭馆报官,会有衙役追来,兰斯洛拖着小草,连跑半里路,跑到西湖畔,直奔上了断桥。
兰斯洛平时跑惯山路,这点饭后运动,自是不放在心上。
却可怜了小草,平时娇生惯养,几时有过这许操劳,跑得气喘吁吁,上气不接下气,险些将适才下肚的食物,一股脑地吐出来。
“有……有没有人追来?”
兰斯洛抹去额上的汗,微喘道。
“大……大概……大概是没有吧……”
两个人站在原地,兰斯洛左右张望,小草扶着树木喘气,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,这一番没命逃跑,无形中,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不少。
“你这个臭小子,真会给本大爷惹麻烦,连吃个饭都要被人追着跑。”
气息甫定,一本暴躁的个性,兰斯洛立刻开骂。
回忆刚刚的情况,小草不由得暗叫侥幸,适才的反应,只要慢了一分,此刻,铁定已被卖身抵饭钱了,一念及此,不由得对自己的机灵应变,感到得意。
心里这么想,当然不至于笨得说出来,小草连忙转移话题。
“又说自己武功盖世,连客栈伙计也打不过……”小草低声道。
“哎呀!”
小草惨叫一声,却是兰斯洛听到了,立刻回报一个爆栗,狠狠地敲在头上。
“什么你呀我的,要叫兰斯洛大爷。”
兰斯洛板起面孔,恶狠狠地道:“本大爷是不想多造杀生,才只用万分之一的力道,轻轻摸了他们一下,这点,像你这样的庸才,是不会懂的,再说,倘若连你都看懂了,那还算是什么绝世武功?”
“明明是自己武功差,又不承认……”
这次不敢发出声音,小草暗自默语。
“你说什么?”
仿佛有一种人类理解范围以外的听力,兰斯洛感到有人在背后偷骂。
“我……我没说什么……”
猛力敲了一下小草,兰斯洛道:“再让本大爷听到什么声音,小子你就死定了。”
“好痛……你不要随便打我头。”
“小鬼头,大爷高兴打,你管的着吗?”
说着,又重重敲了小草一下。
小草连忙用手护住头,样子极为滑稽。
其实,在刚才突围中,兰斯洛虽然把拦路者,全给打倒,但头上、身上却莫名其妙的挨了好几棍,虽然没受什么伤,却也着实疼痛。
大凡江湖中的武术好手,都有修炼护身气劲,不待敌人兵器及身,早给震断,又怎会被棍棒打到瘀青,由此可见,兰斯洛非但不是绝顶高手,只怕要当个一流高手都大成问题。
只是……小草自身虽然不擅武艺,却于此道见闻甚广,目光锐利。
早先动手时,兰斯洛出手全无章法,信手挥出,显然是未受过正规的武术训练,但举手投足间,自成气象,却又是另有一番古怪格局。
同时,兰斯洛的武艺扎根极稳,远胜当今天下许多成名高手,显见出于名师门下,再加上先前的种种,小草敢断定,培育兰斯洛的人,若不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,便是位罕见的不世高人。
兰斯洛心里,此刻亦是思潮如涌,下山以后的第一次动手,让他隐约明白了自己的实力,老头子视若拱璧的宝物,不过是不值钱的破石子,如此说来,他整日对自己吹嘘的绝世武功,只怕也大有问题。
武功不行,路费又没了,唯一得到的,只有身边这个傻笑的小累赘,唉!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?
念及此处,不禁有了人海茫茫,不知何处的感慨。
“不成!拖着这小鬼,拖累太大,得想个法子甩了他。”
不必花太多精神,兰斯洛立刻得到这个结论。
“兰斯洛大哥!”
兰斯洛低下头,却是小草揪住他的衣角,轻轻拉扯。
“快放手,本大爷可没有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嗜好。”
“我不放,一放你就跑掉了。”
兰斯洛用力一挣,竟是挣脱不去,却看见小草凄然欲泣,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。
“天啊!这小鬼是什么做的,那么爱哭?”
兰斯洛暗暗叫苦,他天不怕,地不怕,却很怕看到别人掉眼泪,当然,这是因为他对落泪的情绪,并不熟悉的缘故。
本想毅然甩掉这个小麻烦,但不知为何,总觉得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子,一如流落街头的流浪狗,孤苦无依,恍惚间,竟在他的身上,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,再想起孤身一人,闯荡江湖,多所不便,若能有伴同行,当是人生至乐一件。
“哼!拖个累赘,又有什么关系?老子就不相信,拖个累赘就闯不出名堂。”
当下心头一软,温言道: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不要哭了,难看死了。”
基于一种未知的情感,兰斯洛脱口说出,只是,当时的他,大概没想到,这句话将对许多人的未来,产生无比重大的影响吧!
“真的喔!”
“真的啦!烦死人的小鬼。”
小草破涕为笑,开心的拍着掌,又蹦又跳的,表现出兴奋之情,自逃家以来,屡经惊险,没想到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。
兰斯洛看在眼里,不禁莞尔,缓道:“要跟我同行可以,从今以后,你我结拜为兄弟,我当老大,你一切要听我的,有食物老大先吃,有衣服老大先穿,有女人老大先上……你笑什么?”
小草睁着圆滚滚的眼珠子,看着兰斯洛,笑道:“好奇怪喔!你还是第一次不说‘本大爷’这三个字?”
“少罗唆!你到底要不要?”
“要!当然要。”
两人收起玩笑的神色,撮土为香,对着西湖立誓,正经八百的义结金兰,跟着,互叙了年龄,兰斯洛今年十九,早了小草两个月,顺理成章的当上老大。
“大哥!”
“笨蛋小弟……咦……”
兰斯洛的目光,忽然尖锐起来,在桥的另外一端,有一群年轻女孩,个个青春貌美,豆蔻枝头,手中小扇轻舞,轻萝袭身,粉袖香风,笑语莺莺,踏着细碎步子,踱上桥来。
在众多女子的簇拥中,有名少女,娇弱轻盈,态拟天仙,面孔为薄纱遮住,只露出了白玉般的肌肤,与两道弯月似的眉毛;秋水般的明眸,澄澈乌亮。
明明只是提膝、举步的小动作,曼妙无双,看起来,竟已像曲绝美的舞蹈了。
周围的景物,在她姿态流动间,被重新赋予了生命,一切,仿佛重新活了起来。
兰斯洛的脑里,感到了爆发性的冲击,只是第一眼而已,他已为那超越世俗的美感,深深震慑,周围的一切,刹那间,恍若不存在,他的眼中,只看到伊人一人。
“大哥……大哥……醒来,醒来啊!”
小草连声叫唤,兰斯洛呆若木鸡,浑然不觉,她自己亦为那绝俗的娇艳,所深深震撼,但因为自己也是绝色,又同为女儿身,所以能迅速恢复。
几次叫唤都没用,看兰斯洛一脸呆样,说不定等一下,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小草又急又气,举脚往兰斯洛用力一踹。
“唉喔!”
兰斯洛惨叫一声,猛地惊醒。
还来不及发作,一阵银铃也似的笑声,自耳边回荡,却是那女子打他身边经过,见他痴傻若斯,不禁掩面浅笑。
这一笑,将兰斯洛三魂勾去其二,七魄全飞上了天际,又呆在原地傻笑。
小草见状,不知为何,只觉得胸中气苦,难过不已,愤愤不平下,又是一脚,再把兰斯洛踢醒。
“大哥!你有点样子好不好,难看死了。”
兰斯洛摇了摇头,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,好半晌,扬声吐气道:“不得了,好美的一个女人。”
“人家是大家闺秀,贵族血裔,不会看上你的啦!”
“听你语气,怎么你知道她?”
小草本想隐瞒,但见兰斯洛面色不善,只得老实说出。
西湖一带,江南佳丽本多,歌舞楼台,画舫妓院,更是烟花女子的聚集地,但要说艳冠群芳,教杭州女子心服,则非广寒冰琼莫属。
广寒冰琼,是众多士人,对一绝色女子的雅称,她本名紫钰,自四岁起定居于西湖畔,据说,是某显贵之后,因为身染无名怪疾,自幼身体极弱,经高人指点,迁居西湖,专心养病。
她就像是一朵冰雪雕刻的琼瑶,虽然娇美,却是见不得阳光,不能长开,在病痛与药物的煎熬下,莫名盛开。
上门的医者与媒人,络绎不绝,却是个个摇头而去,城里的孩童,为此还编了歌谣。
广寒丰姿能倾城,可怜冰琼二十春。
说的,该是她过不了二十的寿命吧!
看着渐行渐远的倩影,兰斯洛一面听,一面叹气,沉重道:“真是太可惜了,若是她肯回过头来,再对我笑一次,本大爷就下定决心,排除万难,让她成为我的元配夫人。”
小草心中,难以抑制的感到气恼,没好气的说:“大哥,别做梦了,想要人家回过头来,除非是天落红雨……”
初恋遭人大泼冷水,兰斯洛又是大怒,刚想要发作,只闻半空中,轰然一声炸雷爆放,晴天霹雳,闷雷连响,跟着……
“不会吧!”
小草看着空中飘下的雨滴,在强烈的风助威下,由细丝迅速扩大,转眼间,就变成了触肤生痛的暴风雨,只能无声地仰天长叹。
“天意!天意!这绝对是天意!”
全然没想到躲雨,兰斯洛用雨水淋洒着脸,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。
在雨幕中,紫钰见到桥上一个长发怪人,大声呼喊,挥舞手脚,状甚滑稽,不觉莞尔,又是一笑。
虽然大雨滂沱,且隔了老大一段距离,这一笑,却还是教兰斯洛给瞧见了,掩不住胸中惊喜,又跳又叫,一个不小心,左脚踩空,跌了个四脚朝天。
“真是老天不长眼……”小草喃喃自语。
看着兰斯洛为此狂喜若斯,心中难言地,感到股苦涩的疼痛,她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,只知道,对于这种感觉,她十分害怕,一点也不喜欢。
半晌,雨滴渐小,兰斯洛自喜悦的情绪中,稍稍清醒。
“不行!既有天意为媒,那我就要立刻付诸行动,不能只是空想。”
“大哥!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
兰斯洛一个劲地,猛冲下桥,朝适才紫钰远去的方向追去,小草紧跟在后,发力狂奔。
历史上,有某些英豪,靠直觉做事,身体反应优先于理智,兰斯洛,或许也是其中的一员吧!
直奔到湖边码头,骤雨已停,暖阳重现,只照得湖面上一片波光潋潋,淡淡的雾气,犹如轻纱,更添西湖绰约风光。
湖上画舫扁舟无数,歌舞之声,不时传来,兰斯洛临岸眺望,不知伊人究竟何处?
一旁的小草,力竭汗喘,一副快要倒毙的样子。
“两位客倌!”
正自旁徨无计,一名船夫起身招呼。
“二位,可是要找刚刚上船的那群姑娘们?”
“正是。”兰斯洛喜道:“船老大知道她们往哪去了吗?”
“那群姑娘们,好像知道两位爷们会来,留了把伞,说是给两位爷遮雨的。”
船夫抬头看了看天,笑道:“这雨来的快,去的也快,倒是让两位爷多添了件行李。”
一旁的小草,隐约感到不对,对方怎知自己会来,但兰斯洛不假思索,将绣伞收下,问道:“船夫,大爷想租你的船,有空的没有。”
船夫还是惯用的笑脸,笑道:“使得,使得,爷儿们是想追上姑娘们是吧。成!请上船吧!”
兰斯洛问也不问,拔腿踏上了船,独立于船头,小草无奈,只得跟进。
船夫手中船篙微一使劲,将小舟推离岸边,扬桨轻划,朝湖心划去。
“爷们初到西湖啊!”
“是。”
“想必是来做生意的!”
“不是!”
“来学人吟诗作对的!”
“没那个闲!”
“来找寻芳问柳的!”
“没那个钱!”
眼见兰斯洛独立船头,目光搜寻着过往船只,小草心中不悦,与船夫有一搭、没一搭的聊着,却不料,祸从口出,谈没几句,船夫察觉事情不大对,悄声问道:“那群姑娘们,是爷儿们的朋友吗?”
“目前不是。”
“爷儿们认识她们吗?”
“不认识。”
“你们有钱付船钱吗?”
“没有。”
此言一出,小草登时惊觉,知道事情不妙,果见船老大脸色不善,沉声道:“好小子们,没钱,想学人家想搭霸王船啊!天下可没这等好事。”
“哇哈哈哈……”
听到了后方的对话,兰斯洛仰天大笑。
“你笑什么?”船夫问道。
“你载也载了,现在船离岸这么远,木已成舟,看你能怎样?”
兰斯洛个性,本亦蛮横,哪管他谁是谁非,劈头就骂,小草想要拦阻,却已晚了一步。
“哇哈哈哈……”
船夫闻言,亦是仰天哈哈大笑。
兰斯洛与小草面面相觑,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,卖什么药。
“哈!老子摇船几十年,你道是第一天遇到想赖帐的客人吗?”
船夫仰头大笑,猛地翻身,跃入水面,了无踪影。
兰斯洛与小草相视一眼,一起大笑,想不到对方有如此高明的败中求胜的绝招。
“哼!算你走的快,不然本大爷把你打成肉饼。”兰斯洛笑骂道。
小草看着船桨,暗自担忧,她不会划船,想来兰斯洛多半也是不会,再者,她有个最糟的预测,虽然不见得会发生,但以今日一整天的运气之差,实在是不得不……
果然,不多时,小舟的底部,开始咕噜咕噜地冒起水来,却是那船夫落水时,顺道凿穿了船底,以做报复,这下……惨了。
“该死的船夫,果然是个坏胚子。”
兰斯洛开始惊慌了,他虽粗识水性,只是此地距岸边颇远,要游回去,势必大费周章,只气得大声咒骂,连连跳脚。
小草却是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,她深吸了口气,做泅水的准备。
细述今天的遭遇,不过是几个小时而已,从被围殴、被追打、到跳船泅水,可说是天上地下满街跑,从陆上到水底,变化之大,匪夷所思,看来,今后跟这个人在一起,绝对不会无聊了。
闭上眼睛,用力一蹬,两人一齐落入水面。
好半晌之后,岸边某处,两道身影,狼狈不堪地自湖中爬出。
恢复力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甫一站定,立刻破口开骂。
小草斜倚着树木,设法吐出腹中的湖水,她体力普通,刚才有几次,若不是兰斯洛伸手急救,她说不定就要不明不白的没顶于西湖之中了。
精采绝伦的骂词,说到一半,兰斯洛止住了嘴,双目炯炯有神,好似有所领悟。
“二弟,为兄想通了一个道理。”
“什么道理?”小草有点畏缩地问道,对于这个大哥,她实在有点害怕。
“做人,一定要发财。”
兰斯洛板着脸孔,仿佛在叙说一个大道理。
“废话!”
小草吐出了最后一口积水,全身无力。
“什么废话。哼!我告诉你,你兄长我,决定干一票大的绑票案子。”
说话的同时,兰斯洛的眼中燃起雄雄壮志,表达出非此不可的决心。
一旁的小草,听到了这句话,差点当场翻白眼昏过去。
“走!”
“去哪里?”
“去这里最大的一所妓院。”
“为……为什么要上妓院?”
想到兰斯洛的用意,小草为之惊恐不已。
“因为,我们现在要作大案子,所以要去安全的地方,而根据自古以来的英雄守则,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
兰斯洛正色道:“所以,最人多嘴杂的地方,就是最保密的地方,因此,我们要去妓院,再说,身为男子汉,又怎么可以不去见见世面呢?贤弟,你说是吧!”
也不管小草反应如何,就拖着她直走。
“喂!不要拉我,我不要去,喂……”
小草的声音,恍若惨叫,响彻西湖。
和煦的阳光,照在两人的身上,为即将展开的动乱交响曲,拉开曲目,直至此时,尚没有半个人知道,这两人对日后的风之大陆,将造成多大的影响。
在日后,天地有雪所编纂的“风之大陆杂史轶闻”中,有着如下记载: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,兰斯洛王,初识莉雅公主于西湖畔。
——源五郎
第二章千里姻缘巧安排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何处高楼无可醉,谁家红袖不相怜”,细数天下的烟花风华之地,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,莫过于河西回廊中的沙漠绿洲,香格里拉,六朝古都的金陵……等一流大都市。
西湖一带,自古便是纸醉金迷的繁华所在,骚人墨客,三五成群,附庸文雅,吟赏风月,伴以葡萄醇酒,美艳歌姬,软语呢喃,香风飘送间,往往挥金如土,引以为豪举,之中韵事不断,故而此地烟花极盛,舞榭歌楼,绵延十余里。
朱门居,是本地屈指可数的高级妓馆,像这一类等级的妓馆,与普通的娼寮不同,内中常驻的歌姬,尚琴艺、谙歌舞、通诗文,打着卖艺不卖身的旗号。
内里的消费极为惊人,若是没有个几百枚银币,莫要说是一亲芳泽,就连喝杯茶水也成问题,故而自有“朱门居,大不易”的谚语传出。
“呀……”
晌午时分,代表朱门居的那两扇大红朱门,蓦地打开,两个衣着褴褛的少年,给重重的抛了出来。
“臭小子,没钱也敢学人逛妓院,滚,别再让大爷们看见你们。”
护院的武师,丢下了狠话后,用力的关上了门。
“唉欧!痛死了。”
“胆敢这样对待本大爷,你们不想活了吗?”
无视于兰斯洛的暴跳如雷,朱门居的大门依旧紧闭,小草揉了揉被摔痛的屁股,暗叫倒楣。
这样的结果,早在她意料之中,两个人身上,连半毛钱也没有,明明连晚饭的着落都成问题了,居然还想进妓院,学人一掷千金的豪气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但兰斯洛却说什么,“自来侠女出风尘,像我们这样的少年英杰,一定会被具慧眼的红颜知己所赏识”之类的理由,不顾反对,要进妓院一遂心愿。
果不其然,负责接待的龟奴,看到两人的打扮后,原本堆满的笑脸,开始皱起眉头,接着转为倨傲的木板脸,“颇有礼貌”的请两人离开。
大失所望的兰斯洛,以极辛辣的言辞,问候着龟奴的全家亲戚,结果,在四等亲尚未有个了结之前,两人就给揪住领子,一手一个地甩出了大门。
不过,小草心中亦是忙叫侥幸,倘使当真进了妓院,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!
“可恶的家伙,狗眼看人低,早晚要你们磕头认错。”
眼见兰斯洛兀自漫骂不休,小草摇了摇头,道:“我早就说不要的,现在被赶出来了吧!”
“哼!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。本大爷难道还怕没地方去吗?愚弟,随着贤兄我另觅他处。”
“大哥,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
对于兰斯洛层出不穷的古怪词句,小草已是见怪不怪,当下只是奋步急追,同时暗暗祷告,可千万别再去什么奇怪的地方了。
“大哥!我有点疑问?”
“什么疑问。”
“为什么我们要跑到这种地方来?”
“我们兄弟俩要商量发财的大买卖,自然要找个隐蔽所在,而想要隐藏一棵树,最好的地方,就是树林。这里四周全是人群,你不认为,这是个绝妙所在吗?”
“啊!这句话不是这么解释的吧!”
看着四周人声鼎沸,船来船往,小草一面划桨,一面为兄长的少根筋,低声抱怨。
绕了半天,两人又回到西湖上,兰斯洛突发奇想,到岸边偷了只小舟,泛舟于湖上,想在这个掩耳盗铃的隐蔽所在,商议大计。
不消说,因为兰斯洛认为自己负责动脑子的重责大任,所以像动手划船这一类,小小的劳役任务,自然落到了小草的头上。
周围的船,一只只的驶过,因为是商业鼎盛之地,所以除了乘着画舫游湖的游客外,还有不少脑子灵光的小贩,带齐了种种乱没地方性的小吃,驾着只小舟,在湖面上吆喝叫卖。
“大哥。那边好热闹。”
“不关你的事,好好划你的船。”
“不知道大哥有什么点子呢?”
因为知道这个兄长随时会大发脾气的个性,小草谨慎地问道。
“嘿!我已经有了计画,要干一票大的绑票生意。”
“这句话,你上一次说过了。”
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不要随便插嘴。”
兰斯洛不耐烦的挥挥手,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左右,低声道:“第一个被本大爷锁定的肥羊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的储君,莉雅公主。”
“莉雅公主。”小草失声惊叫道。
惊慌之下,第一个反应便是跳船逃生,但是瞥见兰斯洛的脸色,并无变异,不似识破了机关,勉强压下心里慌恐,强笑道:“大哥与莉雅公主,往日有仇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是与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近日有冤?”
“也没有。”
“那为什么要绑架她?”
“绑架就绑架,还需要什么理由?”兰斯洛面不改色,一本正经道。
小草只觉得哭笑不得,这个仅仅结拜不到半天的兄长,拉着自己跑了大半天,想不到第一件要做的正事,就是绑架自己,怎不教她啼笑皆非。
“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国势不弱,莉雅公主是储君之尊,身边护卫必多,就凭你我兄弟,只怕……”小草试着劝兄长打消主意。
“所以就说你笨嘛!谁说真的要绑架了。”兰斯洛大笑道。
兰斯洛虽是做事卤莽,脾气暴躁,却并非蠢人,早在下山之时,他便特别溜去杭州城门的红墙,查阅了最新的悬赏消息。
目前最大的悬赏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王女莉雅公主的失踪消息。
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雄踞东方,是历史极为悠久的古国,追溯国历,远至九千年前,艾尔铁诺王国亦难以望其项背,环顾当代,可说是出其无右。
虽为大国,却与后起之秀的艾尔铁诺王国不同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素来由女王实行和平统治,并没有刻意对外发展的野心,九州大战时,该任女王锐身赴难,战后,顶极高手为之一空,元气大伤,加上连续几代继位者碌碌,国势已大不如前,远逊于战后蓬勃发展的艾尔铁诺之后。
尽管如此,雷因斯。蒂伦,仍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,除了崇高的精神地位外,远自数千年前起,该国便有“魔法王国”之称,能人异士辈出,五支魔法军,威震天下。
而三贤者中的皇太极、卡达尔,亦修业于此,其实力精强,可见一般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惯例,女王每代只生一女,甫一出生,便确定为储君,接受最严格的教育。
期间,只修文事,不修武功,直到十九岁的洁身大典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王族,是种相当特殊的血统,具有天赋的异能,每当年满十九岁后,王女会进行洁身大典,敬告天地诸神,然后由神官们进行典礼,开启公主的灵窍,之后,公主会得到一项属于自己属性的异能。
至于是哪种能力,会随公主本身的性向、气质、未来际遇而定,除了这项能力以外,该王家在修习魔法上,亦是令人咋舌的天骨,多少才智超人之士,数百年苦修不成的秘术,她们往往在听过一遍后,便唾手可得,靠着这份天赐,世界魔导师公会的主席,此无上的荣耀,素来由该国女王兼任。
而历代女王,相当珍惜这份天赋的荣耀,皆以“博爱、慈蔼、高洁”三原则自期,故素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称。
莉雅公主,全名“莉雅。迪斯。拉普他。苍月”,是本代的王女。
在东方诸国中,以其高人一等的智慧,与传自母亲的美貌,享有“才女”之名。
两个月之后,莉雅公主即将满十九岁。
在被送往神殿,进行准备工作的途中,竟尔失踪,原因不明,这已是近时日以来,风之大陆上,最大的消息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为此闹翻了天,提出了钜额的悬赏。
当兰斯洛见到了布告,马上有了点子。
“诺,他们既然肯出一百枚金币来悬赏,你兄长我索性来个将计就计,发张信函,就说莉雅公主在本大爷手上,要他们付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兰斯洛得意洋洋道。
“如此一来呢,又不必真的去绑人,要是事迹败漏了,也不至于有什么问题,你说,这是不是个好主意啊!”
听完了话,小草放下心头一块大石,不单是为了自己的身分没被拆穿,也是为了这个兄长,并非作奸犯科,为求富贵不则手段的奸人,而暗喜在心。
想起自己之所以逃家的理由,再想起宫廷内那些老臣的嘴脸,不由得很高兴,能够藉此好好的大闹一番。
当下,小草开始认真的思索这个破绽百出的绑票计画。
兰斯洛随口吩咐道:“总之呢!你等会就写封信,投到雷因斯。蒂伦在此的通讯处,就说莉雅小妞在咱们兄弟手里,让他们在明天,拿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
“信由我来写吗?”
“这种粗浅的工作,难道要本大爷亲自出马吗?”
小草点了点头,她有信心,宫廷内那些老家伙,绝对会拿出钱来,只是……要怎么把钱拿到呢?
脑筋转了转,脸上浮现了抹莫名的笑容,她已有了腹案,明天,铁定会很精彩的。
“臭小子,没事笑什笑,装酷啊!”顺手赏了她一记爆栗,兰斯洛骂道:“那,把船开回去,想办法捞顿饭吃吧!”
“喔!”
小草应了一声,正要行动,忽然发觉……
“大哥。”
“又有什么事啊!”
“你有没有发现,有点不妥。”
“哪有?”
“你的脚板正浸在水里。”
“是吗?”
“还说没有,水已经淹过脚板了。”
两人惊叫一声,这才发觉,不知道从何时起,船底破了好几个洞,碧绿的湖水,此刻以惊人的速度,咕噜咕噜地冒进船里。
看见这种惨状,兰斯洛、小草手忙脚乱地,想堵起船底的破洞,无奈小洞太多,顾了东边,西边又进水了。
“大哥。这艘船你从哪里弄来的。”
不知道为什么,小草觉得这船的样子,依稀有点熟悉,莫非……
“这个嘛!大爷看它被停在岸上,好像没人要的样子,就顺手推下水了。”
兰斯洛耸耸肩,满不在乎的说着。
小草的想法,立刻获得了证实。
小舟才刚沉下,一艘航行甚快的扁舟,自已被水淹到腰间的两人身边,呼啸而过,船上,一名很眼熟很眼熟的船夫高声大笑:“哇哈哈哈!两个小贼,搭了老子的船不付钱,竟想偷了船跑,还居然给偷到同一艘破船,现在自作自受了吧!哇哈哈哈哈……”
激行的船只,溅起大量水花,洒了两人一头脸,不过,没多大差别,这时候的湖水,已经涨到胸口了。
“哈哈!一天里面游两次泳,对身体有益嘛!”
好像知道自己有错,兰斯洛反常的没发脾气,只是无赖的笑着。
小草还来不及叹气,水已经淹到下巴了。
奈何,大大的吸了口气,为等一下的长程游泳做准备。
“我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与你搭同一艘船……咕噜……咕噜……”
“哈……哈,别说的那么绝嘛!谁知道会偷到早上的那一艘呢……咕噜咕噜”
“咕噜……
咕噜“”……咕噜咕噜“
就在隔日,雷因斯。蒂伦驻杭州一带的办事处,收到了一封令整个办事处为之天翻地覆的绑架信,内中说明,失踪多时的莉雅公主,已遭到名为“恶魔党株式会社──杭州分部”
的秘密组织所绑架,并被要求于当晚子时,交付一千枚帝国金币,作为赎款。
随信,附上了一枚玉印,与莉雅公主的亲笔求救函,而玉印经确认后,亦证实为莉雅公主的随身印信。
此信经超空间通讯,传达雷因斯。蒂伦王都之后,立刻引起了王室上下,极度的震惊,一千金币的赎款,在旁人的眼中,确实是笔巨款,但以一国之力而言,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,真正使他们为之心惊胆颤的,是歹徒自投信至收取赎款,之间只有三个小时,那刚好是一个致命的时间。
在艾尔铁诺境内,调取一千金币,并将之送达杭州,需要将近三小时的时间,而将邻近区域中将足以担当此事的高手,征至杭州,需要三个半小时的功夫,歹徒能不偏不倚地,选在这个时间内,足见对于王家的行政作业,了若指掌。
当下,王室内产生了一阵“搜索内贼”的声浪,因此事件遭到调查者,不下二十人,期间也有相应的副产物,利用公权走私、诈欺、收贿,被揭发而入狱判刑者,另有五十人之多,这是题外话,暂且不提。
缴付赎款的地点,是定在一个十字路口,中心的大树下,歹徒要求,将赎款以金叶子的形式,存于包裹,置于树下。
由于担心遭到有心人士的觊觎,此事被列为高度机密,并不先行通知艾尔铁诺官方,而由雷因斯。蒂伦王家,驻杭州办事处,独力负责。
办事处的人员,很努力地调集了最短时间内所能赶到的武术好手,为了防止歹徒逃逸,预先将周围三条街的范围,尽数纳于掌控,希望能由歹徒的行踪,找出公主殿下的所在。
半夜子时,弦月当空,凉风送爽,埋伏在街道两旁楼房中的人员,屏住了呼吸,仔细的注视四面八方的每个角落,不敢放弃任何细微的动静,等待着歹徒的到来。
当远处的钟声,敲满了十二下响声,原本紧绷着的心,几乎要跳了出来,但是,受到严密监视的树下,连带邻近三条街上,没有半道人影。
要不是对方提出了证据,埋伏人员几乎要错疑,自己是遭到戏弄了,就在他们正打算要放弃的时候,远远的地方,传来的闷雷般的声响。
“什么声音?”
“不晓得,听起来不大对劲。”
“事情有变,大家加紧戒备。”
“封锁道路,邻近人员立刻行动。”
不远处,一个马厩遭到纵火,受惊而发狂乱奔的马群,受到引导,朝此地奔来。
发狂中的马群,突破了街上的封锁线,转眼间,便已奔至此地了。
巨变陡生,埋伏的众人,一时间失去了应变的能力。
在混乱中,事情完全失去了控制,埋伏在周围楼层的百余人,都有水准以上的自保能力,虽然立刻飞身而出,但除了闪躲或留心左右,却也没人想起抢入乱蹄之中,看看是否有歹徒藏匿于其下。
结果,当马匹向四个路口,分驰而去,原本放置在树下的包裹,早已不翼而飞。
失去第一时间的埋伏人员,只得分作四个方向,追逐而下。
兰斯洛一个翻身,爬上了马背,将手中的包袱反缚于背,搂住马颈,稳稳的坐着,他生活山野十余年,这区区马腹藏身的骑术,自是难不了他。
“小草这小子的脑子不坏,兄弟俩联手,倒是可以狠狠地发它一票。”兰斯洛喃喃道。
这件计画从头到尾,可说是兰斯洛提案,小草策划。
在两人奋力游回岸边后,小草展现了教人吃惊的才智,立刻展开种种策划,推算时间,想定取款方式,如何脱身,如何分散、甩开追兵,在兰斯洛为之瞠目结舌时,小草已经笑眯眯的,开始解释整个计画了。
因为目标被分散,发现兰斯洛的踪迹而紧跟在后的,已不过是十数人而已了,尽管如此,他们其中不乏轻功好手,而兰斯洛胯下又非千里神驹,巷道追逐几回后,双方的距离被大幅拉近,眼看就要追上了。
“嘿!好家伙,居然追了上来。”
兰斯洛脚下加力,双腿轻夹马腹,登时如箭离弦,加快奔出,又拉开了两边的距离。
若照兰斯洛的本意,此刻便要与敌人大打出手,但听到这个意见的小草,当时却是两眼一翻,对兄长的武功程度大摇其头,而策定了第二步计画。
兰斯洛把马头一转,冲往西方。
后方的追捕者见状,更是猛力提气,三步并作两步,穷追不舍。
眼前的匪徒,是他们追寻公主下落的唯一线索,倘使走失,那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。
双方又绕了两条巷子后,蓦地眼前一宽,到了个大街。
“恶贼!还不快快束手就擒。”
跑在最前方的一个追捕者,猛吸一口真气,脚下使力,大步跃起,两手成擒拿式,扑向兰斯洛,想再兰斯洛尚未再变方向之前,将之擒下。
“大个子,辛苦你了。”
兰斯洛嘻嘻一笑,反手将背上包袱,顺势推入那人掌中,左足趁机在马腹上轻点,借力跃起,一个翻身,顺势翻上了附近的民房,再一跃,消失在茫茫夜色中。
那个大个子用力过猛,一时转不过来,两手一分,竟将包袱扯作两截,只见满空黄叶乱舞,随风乱飘,后方的人看到,纷纷呆在当场,作声不得。
包袱里面应该装有的一千金币,竟变做烂泥也似的枯叶。
“糟了,中了贼人的调虎离山计了。”
察觉中计的愤怒与悔恨,化作屈辱之鞭,狠狠地痛击着他们,所幸,这种感觉并没能持续多久。
就在兰斯洛消失的同时,恍若事先经过排演似的,黑暗的夜空,被几十盏孔明灯所照亮,四周点起火把无数,四周的民房,跑出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,个个手拿兵器,看情形,怕没有个百来人。
“好恶贼!居然还有同伙。”
追捕者们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,他们原本就猜想,在幕后策划案子的,是个极为庞大的组织,想不倒歹徒深谋远虑,竟将大队人马埋伏于此。
“该死的贼子,居然胆敢恃强行劫,累得爷们等你们半晚,还不快快投降。”
埋伏的,是艾尔铁诺的地方警察,他们接获密报,今晚子时将有一批凶恶歹徒,要打劫此地的店铺,虽然这听起来像是个恶作剧,但为了小心起见,地方警部还是挑选了人员,在此地埋伏,果然见到一批“凶恶强人”,意欲恃强行凶,当下个个摩拳擦掌,要将“歹徒”
一网成擒,以便升官发财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一方,此刻知道自己非但上了大当,而且更中了敌人充满讽刺性的埋伏,基于事件必须保持隐密起见,他们除了逃跑以外别无他法。
当然,埋伏的官差,不可能眼见到手功绩飞走,双方就在巷道间,重演了一遍追逐战。
在被抓与逃走不断上演时,他们最大的疑问,大概是,那一千金币到底到哪去了呢?
就在原本十字路口的大树下,一只小手破地而出,有个瘦小的身影,自预先挖掘好的地洞中,攀爬而上。
小草拍了拍身上的灰土,拾起脚边的包袱,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。
早在绑架信寄出以前,她便在此掘了个地洞;当雷因斯。蒂伦办案人员将包袱置于树下时,她已藏身于其中。
之后,由兰斯洛藏身马腹,另外取个包袱,惑人耳目,反正黑夜中谁也看不清楚。
如此一来,埋伏的众人,会被引开,要是真的被追急了,只要将假包袱抛去,也可以甩脱追兵,而真货早已在混乱中,被树底的小草趁机取走。
“地底藏人,调虎离山,都只是很老套的把戏,可是两套并用,成功率就很高,原因无他,只因为人们都只会看到,自己想看的东西。”
当向兰斯洛解释整个计画时,小草如是说。
那么艾尔铁诺的埋伏呢?
“那是国家的神秘主义被倒用的结果。”小草微笑道。
就因为知道,雷因斯。蒂伦宫廷会顾忌丑闻的发生,与结外生枝的变数,所以定是自行私下解决,不会通知艾尔铁诺政府,所以小草反过来,利用艾尔铁诺的警察,来替兰斯洛阻挡追兵,反而教斯菲尔伦多一方手脚大乱。
只是,身为应该被拯救的主角,却大是热心的,主动策划着绑票的种种计策,这样的小草,实在是个大坏人。
兰斯洛哼着小调,纵跃如飞,从一个屋脊,跳跃到另一个,以最快的速度,脱离现场,想到预定的地点,与小草会合。
“无耻贼人!快快停下步来。”
“这种话,等你们追上本大爷再说吧!”
发觉约定的时间,一分一秒过去,兰斯洛不禁要皱起眉头了,之所以让他耽搁的原因,是在他之后,有几道身影,穷追在后,看样子,是艾尔铁诺的警察吧!
“哼!不管是雷因斯。蒂伦,还是艾尔铁诺,看来全都是一些烦人的家伙嘛。”
连续跑了半个晚上,兰斯洛不禁有些不耐烦起来。
兰斯洛并没有正式的学过轻功,只是,过往生活在山林里的日子,常常两脚绑着铁球,穿越数处直涨到胸口的溪水,到十余里外去取水;也常常在树枝间与猿猴嬉戏、捕捉鸟雀,因此虽然未受过调教,当其迈开大步,发足狂奔,身手之敏捷较诸一流好手,可说是尤有过之。
不过,老是被人家在后面穷追,却也不是什么有趣的消遣。
“跑步这种事,还是悠悠闲闲比较有趣,像这样子的跑法,对身体一点帮助也没有。”
兰斯洛一边唠叨,一边动着脑子,试着甩掉后头如附骨之蛆的追兵。
灵机一动,想定了主意,当下脚底猛然加力,瞬间拉开了与追逐者的距离,就在追捕者为之惊讶不已,要发力追上时,兰斯跃下了屋脊,开始在黑暗的巷道中,左钻右窜,没几下,便消失了踪影。
追捕者不禁大声咒骂,此处街道窄小,加上夜色昏暗,视野极狭,想要找到犯人踪迹,并非易事,而且处理不当,便会滋扰民众,多生事端。
忍住勃发的怒气,他们跳下屋脊,试图寻找疑犯的踪影。
而兰斯洛一点也没闲着,他利用这段多出来的空隙,摸黑窜向原先看到的一所屋宅,打算在里面躲一段时间,甩开追兵。
翻过墙去,是座颇大的花园,昏暗中,看不清景物,由规模的大小来判断,屋主并非一般平民,而是相当富有的一家。
墙外隐有人声传来,兰斯洛更不迟疑,向最近的一栋独立楼阁移去,手脚并用地爬上与屋子比邻的大树,脚底一蹬,便站上了二楼的屋檐,小心地推开了窗子,兰斯洛翻身而入。
甫一进屋,扑鼻而来的薰香气味,房间里的绣床,明明白白的表示,这是间女儿家的闺房,更糟的是,那床上明显睡的有人,而且已被惊醒。
兰斯洛应变奇速,立即扑向床上,想要先发制人,不料却以晚了一步,那女子早先一步退到茶几旁,兰斯洛一击不中,反身便是一扑,抓到了只袖子,兰斯洛大喜,右手跟着一擒,掐住那女子的咽喉。
黑暗中,两人贴了个满怀,隔着薄薄的绢布,兰斯洛感受到,绢衣下丰满的年轻肉体,阵阵的女儿幽香,扑鼻而来。
无暇享受这份动人的时光,兰斯洛低声恐吓道:“别出声。你一出声,我就杀了你,我只是来这暂避敌人,不会……唉唷!”
话未说完,被人反臂擒拿,扭住右臂,那女子竟会武功,虽然力量不大,但招数巧妙,竟把兰斯洛给直跌了出去。
“你……”
兰斯洛关节处给痛得七荤八素,刚想有反应,陡闻“刷”的一声,房间忽然亮了起来,却是那女子点亮了几上的油灯。
藉由微弱的火光,兰斯洛看清了那女子的脸。
眉目如同一泓秋水,长长的睫毛不住颤动,楚楚动人的脸蛋上,虽然因为不速之客的来到,而有些惊慌,却反有一抹无畏的笑靥,浮现在唇边,在告诉入侵的外人,她人并非是个只会惊惶失措的庸俗弱女子。
不是别人,正是昨天巧遇于西湖畔,雨中赠伞,让兰斯洛一见倾心的紫钰姑娘。
乍见心上人,兰斯洛再度为其无双的美貌所惊艳,呆立当场,随即想起自己误闯佳人香闺,连忙手慌脚乱地道歉。
“呃!夫人……不是,贵小姐……也不对,姑娘……”
慌忙中,兰斯洛错误连连。
他极力想表现优雅一点的样子,却连连出错,先是自称“本大爷”,又连忙改口“兄弟我”,再想想也不妥,最后换成“在下”。
“在……在下,躲避敌人,误闯姑娘的屋子,本……在下深感歉意,现在就告辞了。”
兰斯洛很努力地,让自己平声和气地说完这番场面话,才说完,已羞惭的满脸通红。
兰斯洛说完话,转身便欲跳窗离去,紫钰见他手舞足蹈的滑稽样,大是有趣,不由“噗嗤”一声,掩袖轻笑。
这一笑,直如春风轻拂,芙蓉初绽,直教兰斯洛看得痴了。
见到兰斯洛如此呆望,紫钰不禁莞尔,当下收起笑容,清声道:“先贤有云:”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悦乎?‘先生虽是不请自来,也算是我落琼小筑的客人,如不嫌弃,便请在此盘桓数刻,让我一尽地主之谊。“
兰斯洛不意有此一问,大喜过望,连忙点头如捣蒜。把什么约定的时间,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
紫钰温言道:“既是如此,便请先生移步前厅,稍坐片刻,待妾身换装见客。”
兰斯洛这才注意到,紫钰身上所著,乃是一般宽松的绢质睡袍,一双柔滑粉嫩的美腿,完全暴露在外,姿态撩人之至。
为怕佳人认为自己唐突,不敢多看,兰斯洛赶忙转头向后。
紫钰摇起桌上的铃铛,将楼下的婢仆唤起。
进来的婢女,见到小姐的房中,多出一个陌生男子,几乎要失声尖叫,却被紫钰轻描淡写的一个眼色所止住。
“这位先生,是我多年好友,你们要好生款待,不可失礼。”
一句话,打住了婢女们的疑问,赶紧小姐伺候更衣,并将兰斯洛带至前厅。
兰斯洛坐定后,仆役送上一壶清茶,四色点心。
这才忆起了,与小草相约的时间已过,应当早点抽身,去和小草会合。
但转念一想,自己误闯心上人闺房,未受见怪,反而遭到款待,如此良机,岂是常有。
一念至此,心意登决,准备把握机会,趁机与心上人亲近。
“先生久候了。”
一声清脆的语音,自顶上传下,紫钰身着浅蓝衫裙,素巾围腰,黑绢般的秀发,用一根木簪定住,几道青丝斜挂于面前,散发着另一种冶艳风情。
“先生高姓大名?”
“兰斯洛。我叫兰斯洛。”
与日间初遇小草时完全两样,兰斯洛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,更罔论大肆吹嘘了。
“兰斯洛先生。”似乎看穿了兰斯洛的紧张,紫钰轻笑道:“我不问,你是从哪里来?
也不问,你为何到这里来?既然进了落琼小筑,就是这的客人,兰斯洛先生可以等到你认为安全的时候,再行离开。“
被这么一说,兰斯洛反倒惊讶起来,以自己现在的外观,蓬头散发,衣着不整,又是个粗壮汉子,无论是谁,见到这样的人,破窗而入,铁定会认为强盗打劫来了,可是这位紫钰姑娘,毫不惧怕,还与自己沏茶聊天,此举非但不合一般大家闺秀的举动,反而大见江湖豪客的英侠之气,真是奇哉怪也。
忽然想起,日间小草曾经提过,这朵“广寒冰琼”身染无名恶疾,身体极弱,可是相遇至今,除了偶尔的一两声轻咳,并没有什么重病的征兆啊!
莫不是小草撒谎?
仔细端详紫钰的姿容,她的腰身极为纤细,娇柔而不见丰腴的身体,骨感十足,看上去只怕狂风一刮,便可以被吹到半空去了。
瓷器般精致的脸蛋上,所浮现的,是种教人心悸的苍白,的确是久染重病的样子。
察觉了兰斯洛的视线,紫钰道:“妾身自幼身染疾病,医治太晚,伤了肺脉,所以素来身子虚弱,若是有什么失态的地方,先生勿怪。”
语罢,又是几声轻咳。
如此一个娇弱的女子,居然能以擒拿手,将自己反摔出去,兰斯洛回想起来,不由大是奇怪。
“妾身自幼,好读坊间的游侠列传,对所谓的游侠之士,向往再三,也曾学了几套上不得台面的防身之术,适才若有得罪,便请先生多多见谅了。”
“没有,这全都是我自己的错,该打该打。”
听到紫钰的解释,兰斯洛疑心尽去,再无问题。
两人当下便沏茶谈天,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,言谈中,兰斯洛发现,紫钰非但见闻广博,天文地理无所不知,而且此女聪颖不凡,观察入微,若是遇到兰斯洛听不懂的地方,还预先将之简化,旁征博引。
相谈一席,宾主尽欢,不知不觉,已是天光拂晓,服侍一旁的婢子,重新沏上了一壶茶,为兰斯洛倒上了一杯。
兰斯洛举杯欲喝,却是一怔,只见磁杯中,浑浊深碧,是种怕人的墨绿色,凑近一嗅,浓浓药草味,酸腥刺鼻,中人欲呕。
刚想开口询问,却见紫钰脸上,尽是期盼之意,为博佳人芳心,兰斯洛把心一横,忍住反胃的感觉,将茶一饮而尽。
苦茶入喉,酸臭难当,几乎令兰斯洛想把胃里的东西,全吐出来。
“唉!”紫钰叹息一声,站起身来,原本的期盼之情,已转为失望。
“紫钰身体不适,无法久谈,先请告退,先生请自便。”
语罢,再不回头一眼,于婢女们的簇拥下离去。
兰斯洛呆在当场,不能理解发生何事,好半晌,见紫钰没有再出来的打算,天亦已大亮,只得失魂落魄的从大门离去。
望见紧闭的大门,兰斯洛自唉自怨,不知自己做错什么,竟给人扫地出门,原本两人不是谈的很高兴吗?怎么忽然就……
正自苦思不解,半空中,一条手绢飘至面前,兰斯洛拾起一看,手绢上书写有字:
夫人姑娘贵小姐,兄弟在下本大爷,非是前生有宿缘,只为今世错难解;
最好交情初见面,相逢无因命早结,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
字迹娟秀,辞意诙谐,诗末署名“紫钰”,正是紫钰的手笔,兰斯洛端详再三,虽不明白诗中的意义,但对方既然肯将贴身之物相赠予,那么,是不是代表……
自己有希望罗!
一念至此,忍不住手舞足蹈,在大街上跳起舞来。
在楼台上看到这幕的紫钰,再次为兰斯洛的动作,莞尔微笑,“真是个有趣的人啊!”
映着东方的第一道晨光,她轻声咳了起来,自己的身体,是一年不如一年了,莫非,就当真如城里的那首歌谣,这朵琼花,真的过不了二十载的春天吗?
半晌,紫钰低语道:“师父所说的天灵之人,就是他么?”
身后的房间,在阳光的照耀下,空荡荡地看不到半个人影,却有一个深沉、生冷的声音响起:“不错,开启十方血啮锁,必须要以天灵之人的鲜血生祭。你的任务,便是暂时接近他,保护灵人的安全,直到时辰到来,剩余的,没必要过问。”
说话的,是个男子,他的声音,让人想起冰河互相摩擦时,所发出的声响。
只闻其声,不见其人,使得情景格外的诡异。
紫钰默不作声,只是让轻轻的咳嗽声,响彻在房间里。
黄昏时分,原本人潮不断的西湖,一个身材高大,气宇不凡的年轻人,意态飞扬地大步走在街上。
在他身旁,另一名身材娇小,俊秀清雅的年轻人,与他并肩走着。
由于两人的外貌突出,不时吸引了路上女性好奇的目光。
这两人,自然是兰斯洛和小草了。
因为不见兰斯洛的踪影,而急的像火烧眉毛般的小草,在相会后把兰斯洛狠狠地刮了一顿后,两人将赎款存入议定的地下钱庄,然后去最昂贵的澡堂,好好梳洗了一遍,换上了最华贵的衣服。
当在澡堂门口碰面时,两人均为了对方的改头换面,不由自主地大吃一惊。
将蓬草般的长发剪掉,把累积多年的胡须剃去,再换上了一流的服饰,兰斯洛有若脱胎换骨般,展现其英伟的外貌。
浓眉、大眼、宽肩、高大健壮,虽称不上英俊,却有股不凡的大丈夫气概,引人侧目。
小草就更不得了了,将全身的尘垢洗去,回复本来面目的小草,穿上男装,模样更是俊美无对,举止优雅,俨然便是个翩翩佳公子,立刻便引起了一阵骚动,更教兰斯洛差点惊的连下巴都掉下来。
好不容易自尖叫的女子群中脱身,小草出主意,买了间胡同,作为栖身之所。
当一切事宜底定后,兰斯洛提议要来西湖一逛,已经发誓不再搭船的小草,虽然无奈,也只得跟在一旁,两兄弟步行游西湖。
绕行良久,两人上了断桥,想起两日前,因为无钱付账,自饭馆一路狂奔至此,兰斯洛不禁感慨万千。
“对了,照你看来,紫钰姑娘给我那首诗,是什么意思?”
打从昨天回来起,兰斯洛便一直缠着小草,要求翻译诗意,他自己虽识字,但却没读过多少书,不能做赏诗论词这类工作。
每看到兰斯洛提起紫钰时,那种傻笑的脸,小草便觉得极不是滋味,但内心深处,又找不到个反对的理由,在拗不过的情形下,只得解释。
“前面几句没有什么,‘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’是人家大小姐以落琼自比,要你当月亮啦!”
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
“叫你去吃饭的意思啦!”
看到兰斯洛兴奋不已,小草心中气苦。
琼花是夜间开放,清晨凋谢的植物,命中注定,见不得日光,如今紫钰自比琼花,却又明说“候月”,用意不问可知。
“哇哈哈哈哈……早就跟你说,你兄长我魅力惊人,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抵抗,果然应证了吧!”
“才怪,你少臭美了!那只是分手的预先慰问而已。”
“臭小子,敢这样向你兄长讲话。”
兰斯洛追打着小草,两人一前一后,奔下了断桥。
“魅力惊人?”
得了吧!小草暗暗啐道。
兰斯洛的外表,虽说英伟出众,却并不能算是美男子,论才学、论武功,也都一无是处,说财产吗?穷光蛋一个,连一般的女子,都很难看上他,何况,听兰斯洛的描述,那名紫钰姑娘,也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,这之间,可千万别有些什么才好?
奔跑间,蓦然惊见,断桥在夕阳的照映下,如同着火般的艳丽。
“相识断桥初赠伞”,这是兰斯洛与紫钰初遇的写照,然而,琢磨文义,可不是个好兆头啊!
小草心下一惊。
为兰斯洛的安危,小草暗自担心,她那超越常人的智慧,已自不可见的未来中,隐约嗅出了一丝不安的味道了。
“既然下定决心,要追求人家,就得打起精神来,做几件大事,出人头地,这样才配的上人家的好姑娘。”知道事已不可挽回,小草酸溜溜地道。
眼前,也只能走一步,算一步了。
没发觉小草的异常,兰斯洛点头称是,忽然,一个物体映在他的视网膜中,在不远的前方,有座高塔,巍峨耸立,在晚霞之中,琉璃瓦片发出绚丽的光华。
在塔的下方,一群人把塔挤得水泻不通,不知所为何来?
“喂!小草,那是什么地方?”
“那个啊!是雷峰塔。”
“雷峰塔!是白蛇传中的那一座吗?”
“对啦!”
兰斯洛大感兴趣,以前,死老鬼曾经对他说过白蛇传的故事,而且对里面的许仙,深恶痛绝,说什么这个男人,卑鄙无耻,懦弱无能,被别人说个两句,就笨的去出卖自己的家人,大丈夫切勿如是也。
当时,兰斯洛对于这番话,亦是心有戚戚焉,一个男人,若不能保卫自己的妻小,那就没有成为男人的资格了。
“那一堆人是在作什么?有好东西看吗?”
“不是,他们是来寻宝的投机份子。”
“寻宝?”
小草跟著作解释,雷峰塔每至八月,便会发出奇异的光华,等到中秋夜的亥时,一道惊人的灵光之气,直冲九宵,愚夫愚妇所见,便称做是有宝物现世,相争膜拜顶礼,事情传开,也吸引了无数的江湖豪客,来此寻宝,想看看自己能否侥幸成为,天意命定的得宝之人。
“艾尔铁诺政府,这么心胸宽大,管都不管吗?”
照兰斯洛的想法,若是真有宝物,只怕政府早已收归国有,哪里还会等到有人来寻。
“他们不是不管,是没能力管。”小草笑道。
宝光的出现,至今已有千余年之久,在这段时间中,来寻宝的人,搜遍了雷峰塔的一瓦一石,却没有半点收获,艾尔铁诺政府,对此索性采取完全开放政策,每年中秋,举办寻宝大会,任由人们到此寻宝,只是在一旁预伏兵马,准备来个守株待兔。
“好,我决定了。”
兰斯洛眼中发出异彩,脸上一副干劲十足,想要好好作一点事的样子。
听到这句话,小草心惊肉跳,两天来,每次兰斯洛说这句话,就必定惹出事端,而跟着遭殃,在背后收烂摊子的,就是小草,故而她此刻求乞满天神佛,四大天王,希望这个大哥,不要再有什么奇异的鬼点子,例如说:上妓院什么的。
“我要参加中秋的寻宝大会。扬名立万,出人头地,当个大英雄,再好好的追求紫钰小姐。”
小草虽然不悦,却也松了口气,啐道:“知道了啦!你好好的干,我会帮你的。”
“不过,在那之前……”
小草差没给跳了起来,“不过”,什么叫“不过”,这个疯狂大哥,到底还想做什么?
兰斯洛眼中的光芒,炽热的恍若要烧着,他仰天狂笑,引起了来往人潮的侧目。
“哈哈……天下英雄本好色,既然要做英雄,又岂能不好色。既然已经有了钱,当然要好好的去挥霍一番。”
兰斯洛抓住小草,高声笑道:“小弟,咱们上妓院去吧!”
“妓院,又是妓院,为什么又是妓院?你脑里除了妓院没有别的东西吗?”
小草眼冒金星,语无伦次,就差没口吐白沫了。
“少罗唆!走吧!”
也不管小草的惨叫,兰斯洛拖人便走。
“走吧!今天兄长我要带你体会大人的滋味。哇哈哈……”
“哇!我不要,不要拖我去,快点放手啊……”
长长的哀嚎声,再次回响于西湖。
东方的天际,一抹弯月,缓缓的升起,点点星光,开始取代晚霞,随着夜晚的到来,许多人或自愿或非自愿地,面对将到临的未来,这其中,是福,是祸,没有人知道。
人的幸福,就在于没有人知道,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,以此而言,现在的小草与兰斯洛,他们都是幸福的。
第三章人间相思不曾闲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朱门居中,灯火通明,绢之国的灯笼,邱索拉的香油灯,天竺的九宝莲华灯,散布出瑰丽的光芒,映在被漆上金红的合抱大柱,与华丽的建筑相衬,更显的富丽堂皇。
价值不菲,由绯樱帝国传入的香料,被混在灯蕊里,随着热气蒸发,多种依古法调制的香水、薰香,或喷洒于衣饰,或封藏绣囊,与刻意栽种的香草混和,将周围薰的馥郁香浓。
各式厅房,依消费等级而有所差别,却都是极尽奢华之能事,珍珠、宝石、象牙……之类的饰物,满璧光华,地板上、床褥间,全是绣工精美的红毯、丝被,看得人眼花撩乱。
许多自诩风雅的达官贵人,饮着自提兰运来的美酒,品尝异国佳酿,与歌妓纵声调笑,命令乐师弹奏起琵琶、七弦琴,唱着时下最流行的乐曲,吟咏诗文,饮酒作乐。
院落内各个包厢,丝竹共奏,嬉笑怒骂声齐鸣,好一派热闹光景,其中,有某间房,显得特别聒噪。
“过来,过来,给本大爷摸一下。”
“喔……嗯……”
“大爷,您好偏心,人家也要。”
“该到我了,英俊的大爷。”
“不要急,一个一个来,你们每个人都有份。喔喔!你有个结实的小屁股。”
“讨厌啦!大爷。”
取得钜额赎款,一夜之间变成暴发户的兰斯洛,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朱门居,看门的龟奴完全认不出新打扮的兰斯洛,甫一开门,便被昂贵的行头所震慑,目瞪口呆,当小草由袖中,取出数枚艾尔铁诺金币后,两人立即被蜂拥而来的妓女们,簇拥进最上等的特级厢房。
这样的结果,完全在小草的预料之中,深知兄长随时都会惹出事端的破坏力,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麻烦,她只得在衣着上下功夫,以昂贵的服饰,标示出某种隐约的暗示。
用上等兽皮所编,黑白相间的套衫,露出魁梧的胸膛,贴身的皮裤,衬以红宝石缀成的腰带,穿在兰斯洛的身上,配合上他原本的气质,看上去,霸气中带着威仪,望之凛然。
由于雷峰大会的日子将近,许多志在寻宝的江湖人士,纷纷赶至,使杭州城中,卧虎藏龙,随便一个事端,往往便会招来意想不到的杀身之祸。
兰斯洛这般打扮,甫看之下,确实是具有某皇室贵胄的气派,让别有所图之人,心有所忌。
而这身打扮,却是教小草伤透了脑筋,要把兄长原本的野蛮,变成威严;原本的粗俗,变成气派,看似相近,实距却远,所幸小草出身于皇家,选配服装原本就是家常便饭,一番折腾后,总算把工作完成。
至于小草自己,反倒是没有在衣着上花多少心思,她原本就是处于逃家期间,自然不需要多余的招摇,惹来麻烦。
然而,或许是误算吧!
穿着白色儒衫的小草,显的俊美异常,俨然便是个再世潘安,打从离开澡堂起,便一直招惹路上女孩子的指指点点,而进了朱门居后,更是成了院子里姑娘们抢着接待的娇客,软玉温香,莺莺燕燕,令她不胜其扰。
“过来!再给大爷亲一下。”
“大……爷!你别光亲嘛!”
“伙计!再开两坛女儿红。”
“哇……!大爷您真是海量啊!”
虽是第一次逛妓院,兰斯洛却表现的有模有样,毫不生疏。
只见他左拥右抱,大口饮酒,在粉颊红唇间,香来香去,一双大手,老实不客气地,游移在妓女的酥胸丰臀之间,大占便宜。
众女皆是惯见烟花、烟视媚行之人,这等阵仗,司空见惯,也是嬉笑跌作一堆,把丰腴的肉体,紧贴客人,大展媚功,趁客人头昏脑胀,色授魂予之际,多开名酒,增加钜额消费,之所谓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,酒国生涯,原是如此。
“香、香你个头啦!我也很香啊!死大哥,臭大哥。”
小草看在眼底,火冒三丈高,几乎气得连肺也要炸了。当下只是暗骂连连,忘了自己酒量不好,拼命猛灌烈酒,“啪”一声,却是用力过度,将筷子折成两截。
“哦!二弟,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啊!”
“不要你管,去香你的妞吧!”眼前似乎有点昏眩,小草头晕骂道。
“这可不成,你兄长我一向是个有福同享的人,怎么能让你被丢在一边呢?”
兰斯洛计上心来,猛一拍掌,长声笑道:“姑娘们听好,今晚谁要是能把我兄弟伺候的服服贴贴,这一袋金币,就是她的。”
说完,将一袋沉甸甸的金币,丢在桌上,怕没有个百来枚金币。
果然,重赏之下,必有勇妇,三五个打扮娇艳的美貌女子,坐近了小草,或搓背,或揉肩,软语呢喃,使尽温柔解数。
小草的俊美,即使是杭州之大,也极为罕见,她们原本就对之深深倾倒,此刻有了机会,那还不趁机好好亲热,看看是否有这个机缘,得到这位少年公子的垂青。
“喂!手不要乱摸。”
“公子,您堂堂七尺之躯,何必这么畏畏缩缩呢?”
“是啊!你看他脸都红了,好可爱啊!”
“放手……你在摸哪里?”
众女嬉笑间,自然上下其手,小草满脸通红,竭力推阻,虽然同为女儿身,要与人作这等亲密接触,也确实教她吃不消,可恨的是,那个肇事的大混球,此刻正好整以暇的一旁观赏,为了兄弟的窘像,笑得快昏过去。
“再加把劲,第一个亲到我小弟的人,重重有赏。”
“咦……”
一名侧坐在小草大腿上的绿裳女子,失声惊呼,正在抚弄小草胸膛的纤指,就像碰触到烧红的烙铁般,急忙抽回,那原本该是一片平坦的地方,竟是饱满柔软,触手生滑,再仔细端详小草,只见眉目如画,朱唇明眸,细嫩雪肤,这才赫然惊觉……
“你是……”
一个女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,小草一声长笑,揽臂将那女子搂入怀中,耳鬓斯摩,肆意温存。
“哦!有一套啊,诱惑成功,有赏有赏。”
兰斯洛见状,哈哈大笑,忙着在一旁起哄。
两人搂抱在一起,状甚亲匿,小草的右手,在对方的酥胸轻轻磨蹭,左手更放肆地自裙裾中深入,上下画弄,那女子娇喘连连,脸泛红潮,衣衫散乱,半裸的丰胸、大腿,一览无疑,冶艳诱人。
周围的一众莺莺燕燕,啧啧称奇,看不出这么俊俏的一位公子哥,竟是欢场老手,看那女子的骚浪模样,显然快感如潮,惊羡之余,不由得深自悔恨,适才没有一马当先,抢入怀中,错失良机。
那女子却是有苦自己知,小草一将她搂入怀中,立刻便是腰间一凉,一柄锋锐的匕首,抵住腹腰,而持刀人看似亲吻,却在耳畔低语:“敢说半句话,你马上就没命。”
跟着微微一痛,显然匕首已经划破肌肤。
大难临头,那还不吓得她魂飞魄散,连忙呻吟出声,努力帮忙作戏,只苦了她一面娇笑,一面又要小心腹间,以免动作太大,被开膛破腹,真的给闹了个哭笑不得。
“哇哈哈哈……有意思,姑娘们,再加把劲,能把我小弟带上床的人,加倍重重赏。”
开心大笑的始作俑者,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,兴冲冲地等着看好戏。
古有名训,玩笑开到过了头,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结局果然不错,在连接应付了一晚上的性骚扰,又被迫当众做激情表演之后,抬头看到那张快笑到喷饭的大脸,小草再也抑制不住,怒从心中起,气得一把推翻了桌子,拿着酒壶,劈头就掷。
“大哥是大笨蛋!”
惊呼怒骂声中,小草夺门而出。
“哎呀!救命啊!”
“不要把我推到前面。”
“你在干嘛?”
室内一时酒菜淋漓,盘筷飞舞,众人不免抱头鼠窜,躲得狼狈,身手不好的人,自是在劫难逃,给溅个一头一脸。
就可怜那绿裳女子,适才抽身不及,给匕首画伤了皮肤,惊慌之下,以为受了致命重伤,两眼一翻,口吐白沫,昏了过去。
兰斯洛总算避得快,没给溅上,微微一愣,随即爆发了火山般的怒气。
破口大骂,急冲出门,要把阻碍寻欢兴头的人,狠狠教训一顿。
鸣虫低唱,晚风徐来,吹动花丛如海。
比较起喧闹的前院,寂静的后花园,便显得冷清许多,这是朱门居为了让厌倦了连番饮宴的客人,有个吹风醒酒之所而建,虽非主要建筑,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典雅,不失派头。
小草跑的后花园,忍不住满腹的委屈,顺手扯了堆鲜花,扯成数截,掷花生气。
“死大哥,混蛋大哥。”小草边掷边骂。
事实上,倘若让服侍于雷因斯。蒂伦宫廷的太傅、女官,看到了小草如今的窘状,只怕半数要张开口,狂喷白沫了,至于另外半数,那是在张口之前,便已生生地昏了过去。
在风之大陆的东半部,莉雅公主以博学多智的才女之名,享誉于神圣联盟,这是众所皆知、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事。
只是,在这则传闻的背后,有着另一层不为人知的事实。
横视风之大陆,由于连年战祸,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,除了落魄贵族开设的私塾外,一般教育工作素由神职人员担起,普通的民众,想要读书识字,都必须以神官为师。
宗教,本就是学术的起源之一,占星术开启了天文学,风水堪舆形成了地理研究,炼金、炼丹发展出矿物学,比比皆是。
此类高层次的文化,在修道院之间耳语相传,加上环境清幽,可以静心钻研学问,所以当代出名的学者,几乎清一色都是担任神职。
在此情形下,文化悠久无人能及,俨然以大陆宗教源流自居的雷因斯。蒂伦,无疑稳坐了学术界的第一把交椅。
历代女王皆是爱好学术,奖励文化发展之人,除了特别规划研究区,提供各种研究经费之外,王族成员更是虚心礼贤下士,热心参予各项艺文展、辩论会,发表会,与诸家学者往来密切。
久而久之,雷因斯。蒂伦的文化水平,远超大陆诸国,王都号称广集学者二十万户,形成优性循环,慕名千里求学者,不计其数,历来能人辈出,其中自也不乏学而优则仕之辈,诞生贤臣良将,游侠诗人,多如沙河。
莉雅公主,便是生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。
虽然受到祖训的限制,在行成人礼之前,不能修习法术,这位命定的储君,却是一刻也没闲着,自小浸淫在王立学院之中,从天体运行、异国地理、历史流变、失传的古代秘术,乃至于医学兵法、音乐绘画,无所不窥,加以天资过人,小小年纪便以卓然成家。
十五岁时,于每七年一度的辩论会上,展露锋芒,驳倒各派学者,而后,发表论文,“能增减一字者,百金以谢”,悬挂三日夜,未有人能动其分毫,至此,莉雅公主声誉远播,才女之名,遂响彻东方。
只是,世事无完美,在宫廷长官眼中,这位小公主,无疑是个会呼吸的恶梦。
迥异于历代女王的慈祥温和,莉雅自小便是个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的性子,与阴狠毒辣,仅是一线之隔,喜好捉弄他人。
无双的头脑,成了最大的利器,弄得宫内叫苦连天,终日鸡飞狗跳。
王室内,对于这样的一个继承人,相当反感,无奈雷因斯。蒂伦之王位,传女不传子,所以尽管众大臣为之苦恼再三,最后也只有悲叹两声,祈求上天保佑。
这样的自己,为什么会对兰斯洛百般忍让呢?
这一点,小草并不明白。
看来,两个月的颠沛流离,对自己的影响可真不小,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,对磨练个性、耐性来说,大有帮助。
如果换做两个月前,倘若有人敢这样给她气受,一定已经被她整得求生不能,求死不得了。
只是,报应来得好快啊!
小草幽幽地叹了口气。
绢之国有句俗语,一物克一物。
如果让二皇兄知道自己的处境,一定会大笑说“恶人自有恶人磨”。
想起身边的那个男人,他暴躁的脾气,粗鲁、好色又不懂的体贴,明明没本事,又爱吹牛,整天就只想着上妓院,简直是集男人的耻辱于一身。
可是,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,会如此牵动自己的心房呢?
很想为他做事,怕他到处闯祸;很想依偎在他身旁,虽然他老是粗鲁的把自己推开,很想跟他匿在一起,整天疯疯颠颠的到处乱跑,很想……很想……和他一起作很多事……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?
是因为这种刺激生活的吸引力吗?
怎么可能,光是收麻烦,就已经快受够了。
小草摇头轻叹。
“是为了那句话吗?”
她心底有个声音低语着。
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就像是某种解禁的秘密咒语,撩起了自己的情丝。
打从那一刻起,那个男人的身影,就深深地烙进了心底。
这种感觉,就是爱吗?
那个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名词,如今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吗?
小草不知道,在过往的生命中,她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。
雷因斯。蒂伦的规矩,女王的丈夫,是由选拔会诞生,最大的功用,便是生出下一代,也因此,父亲这个名词,对小草而言,意义极为空泛。
母亲的婚姻,并不是爱情的结果,她的身边,找不到任何能够倾听感情的人。
她不确定这份情思是好是坏,而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,小草有着深深的恐惧。
“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”
不自觉地,小草将花瓣一片片撕下,口中念念有词,模仿起女孩子所时兴的占卜动作。
半晌,蓦然惊觉,羞红了脸,把花洒了一地,快步跑开。
不需要刻意做什么,眼下,就保持现状吧!
就当棵随遇而安的小草,静静地,在一旁看着、笑着,陪伴着他吧。为了怕吵到旁人,小草轻声举步,想要回去。
便在此时,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传入了她的耳朵。
“就这么说定了,你助我复国,我助你登上第一集团军司令之位。”
这一惊,非同小可,小草停下了脚步,屏住气息,小心翼翼地朝音源走去。
“可是……赤兄,这计画,真的能成么?”另一个浑浊的声音迟疑道。
“钱老弟,你大可放心,愚兄这些年来,自大陆各处所网罗的高手,可不是假的。我已经布置周全,明日午时,那小子路经绝龙岭,先中埋伏,我的人再一拥而上,那还不手到擒来。”
“话是不错,就只是……”
“以那小子的身分,若是失踪,必是震动天下,你不妨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抑止,再拿那小子去邀功,就可以轻轻松松顶替你姊夫的位置,不必再仰人鼻息了。”
“可是我总觉得这么做,太过危险。”
浑浊声音的主人,一副胆小的语调,似乎还是拿不定主意。
“钱老弟。”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,故作慷慨道:“成大事者,无所不为。这事若成,你手握兵马数十万,何等威风,终身荣华富贵,享用不尽,对你只有好处。你想想,咱们相识多年,难道老哥哥会害你不成。”
似乎是被“荣华富贵,终身享用不尽”所诱惑,那浑浊声音的主人,下了决定,“好吧!小弟的将来,就全看赤兄的了。”
“还望兄弟大功告成之后,不要忘了老哥哥。”
“怎么会,要是我坐上司令的位置,必定上奏陛下,兴兵为赤兄复国。”
“好,咱们举杯预祝成功。干。”
“干。”
在一旁偷听的小草,暗自叹了口气,“成大事,无所不为”,那不过是三流的马基维利主义,而屋里的两人,听起来,也不过是二流的策士,不能审慎筹谋不说,单只是遇事犹疑这一项,不管他们的图谋是什么,小草已敢断定他们失败的命运。
艾尔铁诺帝国的实战部队,分为五大集团军,一个集团军拥兵数十万,集团军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,可谓权重已极,是从军职者的毕生梦想。
集团军下编制,依人数多寡,再分为军、团、师,一军十万人,一团两万人,一师五千人,层层相递,其实力依兵种而定。
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虽说无心于开疆辟土,但对于大陆诸国的动态,却是从未轻忽,在各地官员的调查上,有极完整的情报网,而这些庞大的报告,早已被小草熟记脑中。
“艾尔铁诺第一集团军司令,司徒星霜,算是一方良将,他说顶替姊夫的位置,嗯!说话的人,必是杭州军长钱继尧。早听说此人贪财好色,胆小如鼠,是个全靠裙带关系的庸碌之徒,今日一听,果然不错。”
凭着惊人的计算能力,虽只短短的几句谈话,小草已清晰的把握事态,甚至还算出了交谈者的身分。
“只是,另外一个又是何人?他口口声声说复国,莫非又是个亡国贵族?”
由于战祸频仍,遭到灭亡的小国,比比皆是,其后裔散于民间,难以计数,尽管小草聪明多智,却也无法算出对方身分,倒是这些落魄王孙,整日想要复国重登帝位,虽是大事不成,却从中衍生了无数文学作品,为平民百姓津津乐道。
刚才的对话中,那个苍老的声音,明显地是局面的主导者,听起来精明干练,倒是个要提防的角色。
只是……
小草不禁苦笑,会找上钱大胖子作为合作对象,那种人只怕也没什么值得提防了。
无意间撞破了一个大阴谋,小草只感到懊恼,这种官场里的权力斗争,没有丝毫人情可讲,一但被卷入,动辄便是杀身之祸,依自己现在的处境来说,实不适合节外生枝,自找麻烦,当下蹑手蹑脚,打算趁行迹败露之前,悄悄离开,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吧!
倘若事情能就此了结,倒也省事,可以免去不少麻烦,可惜,事与愿违,正当小草轻声举步时,一声暴喝,自走廊尽头处响起。
“臭小鬼,总算给本大爷找到了,你以为躲在窗户边,就天衣无缝了吗?还不快滚过来,让我打两拳。”
发现了小草的行踪,余怒未消的兰斯洛,口中连声咒骂,来势汹汹的跑过来。
“谁?”
“窗外有人偷听。”
“糟糕!又闯祸了。”
小草暗叫不妙,急忙奔向兰斯洛,拉着他直往前冲,没命奔跑,以免当场给杀人灭口。
果然不错,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、破门声、脚步声,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,小草头也不敢回,加速逃命,转过两个弯,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——
“有奸细,给我格杀勿论。”
“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?”
“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,拐带良家妇女,妨碍风化,另外再加控一条‘好色的猪’。”
“这是哪门子的鬼话!”
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,“喝了半晚上的酒,除了亲亲摸摸,连半根毛都没碰到,哪里妨碍风化了。”
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!”小草回嘴道。
“停下脚步!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?”
“不……会!顶多被砍个八九十刀,面目全非,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。”
两人背后,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,穷追不舍,看对方的架式,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,而是要彻底灭口,若是被追上,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。
相识还没几天,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,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:“拔腿逃命”。
此刻两人嘴上说话,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,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。
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,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,紧追在后的人,半个也没减少,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,看似漫长的追逐战,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。
“糟了,是死巷子。”
“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。”
“你还说,是你拉着我跑的。”
“谁教你一直讲话,让我分心。”
出现在他们眼前的,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,巷子的最末端,是一道厚重的铜门,只要打开,就有通到外面的路,可是,这道最后的希望,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,求救无门。
眼见敌人步步逼近,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,把小草推到身后,随手拾了根木棍,一夫当关,站在巷口,道:“我在这里顶一阵,你想办法把门打开,逃命去吧!”
“你顶的住吗?他们这么多人……”小草焦急道。
“顶不住也要顶啊!我是老大,又学过功夫,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!”兰斯洛正色道。
正确说起来,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,正面搏击,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,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,审视了敌我状况,小草判定,情势糟的无以复加。
“你会死的。”
局面是一面倒,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。
“放心吧!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,我是不会死的。”
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,“倒是你啊!开了门就快点跑,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,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。”
“大哥。”
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,小草哭了起来。
“快滚吧!大男人一个,不要没事哭哭啼啼,婆婆妈妈的,会找不到姑娘要的。”
虽然是情况危急,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,在他的思想里,一个男子汉,平时怎样是一回事,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,要累别人去送死,那可是猪狗不如,所以,在情在理,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。
“喂!混帐们,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,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,赶快丢下刀子,回家睡觉去吧!”
面对敌人,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,开口宣战。
“巴老大,你看看,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!”
“他失心疯了。”
“别管那么多,取下他的脑袋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
“小子,去见阎王爷吧!”
亮晃晃的刀刃砍来,兰斯洛这才想到“对了,忘了问他们,杀我的理由是什么?”,刀临面门,不及细想,提起木棍,便是一格。
“刷”的一声,半朽的木棍,不堪一击,刀刃断木而下,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血光飞溅,给砍中肩头,一阵剧痛传来,兰斯洛忍痛反击,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,飞脚踢重对方小腹,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。
才解决一个,一柄长枪当胸刺来,兰斯洛侧身避过,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,奋力夹住枪柄,当敌人用力回夺,劲力稍分时,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,清脆的骨碎声,登时响起,敌人鲜血如泉,仰天倒下。
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,持续进行着,兰斯洛的作战方法,极为骇人,每当受到攻击,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,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,再趁对方旧力已老、新力未生之际,重招反击,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。
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,内功、招数均是一窍不通,满身矫健功夫,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,与猛兽搏斗上千次,所得到的经验。
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,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。
“与其一味防守,不如全力反攻”、“攻击务求确实,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,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。”
在这种劣势,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,拼命防守,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,所以才以攻代守,第一时间反击,同时全力而发,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,用以创出一线生机。
战场实战,与比武竞赛不同,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,一但错手,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,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,是以能以一敌十,僵持多时,他的动作,虽然没有什么美感,甚至几近无赖,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,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,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,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,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,所能修练出来的。
一旁观视的小草,暗暗惊心,她再次得到了肯定,兰斯洛的老师,绝对不是寻常人物,那种直接、确实致命的动作,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,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。
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。
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,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,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,却也因此,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,无法突破,亦被堵死出路,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。
然而,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,人数的差距,是致命性的决定,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,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,虽然不会致命,但长时间的失血,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。
盏茶时分后,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,一滴一滴的鲜血,自身上各处滴落,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,他大口喘气,胸腹之间,血迹殷然,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,他的敌人,早在能流血之前,就给伤筋断骨,重伤倒地了。
兰斯洛身上,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,过多的失血,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,被击倒的敌人,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。
“还有谁敢过来?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?”
尽管脚底已经发软,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,虚张声势。
围攻的一方,面面相觑,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,虽然不见得致命,却在被击倒地后,再也没起来,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,对手的武功并不强,身上受的伤,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,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,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,这简直不可思议。
在他们心底,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,“他为什么不倒?他为什么不倒?为什么……”
“大哥……”
小草掩住脸,低泣出声,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,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,在她眼里,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,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,他全身血污,威风凛凛,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,为了所守护的东西,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。
看着兰斯洛厚实、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,小草知道,在自己有生之年,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。
“这小子好强啊!”
“简直是怪物,流了那么多血,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。”
“没用的东西。”为首的人怒斥道:“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,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。”
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,叫人不寒而栗,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,把兰斯洛乱刀分尸,完成任务。
“长短兵器齐上,教他躲得了一,躲不了二。”
“扁嘴鸦、金枪张,你二人同时夹攻。”
“是!”
“是!”
扁嘴鸦、金枪张,是他们之中的好手,安全起见,由他二人联手,这次,该是万无一失了。
“去!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!”兰斯洛喘息道。
他此刻手酸足软,光是站着都很吃力,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。
“他妈的,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,真是冤枉,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,更是不划算,说不得,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,待本大爷武功大成,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。”
左思右想,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,转头望向小草,暗道:“兄弟啊兄弟,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,只是形势比人强,英雄难免落魄,你若真的讲义气,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,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。”
“大哥,你不要管我了,自己先逃吧!”
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,小草审观局势,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,当有一线生机,决定舍己存人,劝告兰斯洛逃走。
“说什么鸟话。”兰斯洛骂道:“我答应过你,不会丢下你不管的,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?”
本来打定的主意,被小草一说,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,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。
“大哥。”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,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,深深发誓,有生之年,必定不负这份恩情。
面对攻过来的敌人,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,但是,一直到最后,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。
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有人说,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,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,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;妇孺之辈力举千斤。
也有人说,当一个人弥留之际,回光返照,脑子会特别清明,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。
这也就是说,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,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,基于求生的本能,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,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。
那么,兰斯洛呢?
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,流连无数次的男人,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,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?
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。
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,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,自腹部冉冉升起,迅速流遍全身,所经之处,暖洋洋地甚是舒服,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,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。
热气窜流全身,除了止血镇痛外,兰斯洛的各项感官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,甚至触觉,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,更有甚者,兰斯突然觉得,天地四方,一切的事物,全慢了下来。
所谓的“慢”,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。
风的吹拂、左侧枯叶的飘落、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,全被五感所捕捉,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,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,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。
比如说,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,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,激烈喘息的心跳,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,经由这些感觉,兰斯洛蓦地发觉,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,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。
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,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,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,但他就是知道,敌人一刀砍下,必定变招横拖,而另一把长枪,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,先后夹攻。
他就是知道呵。
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兰斯洛两眼一张,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,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,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,正要劈下的当口,木棍刺到,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,便给刺穿喉咙。
兰斯洛微一侧身,将右手的半截木棍,斜斜垂下,那使枪的汉子,一枪刺空,身体前倾,刚好把小腹送到木棍之前,给刺个洞穿。
只听他惨呼一声,倒地毙命,眼中满是惊异之色,压根就没想到,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。
敌方众人一片哗然,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,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,突然之间,变得龙精虎猛,还宰掉两个同伴,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,而他们又哪里知道,兰斯洛的体内,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。
适才厮杀多时,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,却还不觉得什么,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。
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,到最后,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。
现在就不同了,两个一流的好手,星驰电闪间,被一招杀掉,而且对方的手法,处处料敌机先,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,完全是高手架式。
不倒的斗志,加上高手的的能力,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。
看着兰斯洛眼中,越益凌厉的精芒,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。
心理上的堤防,开始崩溃,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,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。
“哪里走!”
兰斯洛一声暴喝,捡了把长刀,趁胜追击,敌方人数虽众,但被他气势一逼,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,相争逃命。
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,手中木棍挥舞,没两下,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。
“好啊!大哥,大哥加油,把他们全都宰光。”
一旁观看的小草,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,当下只是眉飞色舞,大声呼喊,就差没跳起舞来。
战斗时候的兰斯洛,大异寻常,平时的粗蛮不羁,升华成了霸气凛然,虽然身上血污处处,但却难以掩饰,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。
小草看得心醉神驰,一缕芳心,完全的深系,再也不能自拔了。
恍惚中,小草仿佛看到,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,纵马奔驰于沙场,斩敌于马下的景象,她心底有个声音,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,争夺天下的战场,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。
当然,那时候的小草,还没有自觉到,这样的想法,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,而是一个谋略家了。
“咽喉!”
“胸口!”
“小腹!”
“脑袋!”
兰斯洛,体内真气运转,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,镇痛疗伤,真气越走越快,在各处大中旋绕,全身充满精力,不吐不快。
兰斯洛连声呼喝,指东打西,如同虎入羊群,长刀挥舞间,所经之处,敌人纷纷倒地。
料敌机先,加上准确攻击,两相配合之下,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,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,给刺中要害,被兰斯洛一刀毕命,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。
兰斯洛纵横全场,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,招式舞动间,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,一一在心头流动。
“臭小子,回答我,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?”
“这个嘛……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,它捕捉猎物的时候,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,快得连看都看不轻,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!”
“肤浅!”
“那……昨儿个,你跟我说的那个,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,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,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,这个够快了吧!”
“肤浅!”
“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到底是什么?”
“世间万相,到头俱空。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,往往尽是虚幻。猛鹫猎物、快剑斩雀,看似快速,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,日升月落、星体运行,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,却没人察觉,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。”
“……”
“天地造化万物,而无显其形,真正的大起大落,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,超乎耳目之外,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,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,用自己的心来感受,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。”
“知道了,知道了,算我怕你了,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,大不了今晚我洗碗,别再念了。”
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,不知为何,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,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,竟是大有道理。
“不要用感觉,而是用心,死老鬼讲的东西,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!”
兰斯洛大笑出声,手上攻势更见凌厉,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,更是叫苦连天,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,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。
这时候的兰斯洛,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,纷纷涌上,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,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,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。
这些明悟,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,朝上乘武术而迈进。
眼见加害的一方,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,即将要被屠戮干净,异变忽生。
意气风发的兰斯洛,陡觉腹部爆起剧痛,真气不受控制,仿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,疯狂翻涌,几欲爆体而出,各处要如万针齐刺,疼痛难当,跟着一股热劲,直冲上脑门,就此昏厥,人事不知。
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,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,口溢鲜血,仰天栽倒,手中长刀,竟给镕成了团废铁,都道他走火入魔,大喜之下,连忙回冲,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。
小草亦是大吃一惊,没想到局面忽变,兰斯洛喷血倒地,情急无暇细想,飞奔向前,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。
一个大步抢上,抱起兰斯洛,背后火辣辣的剧痛传来,血流如注,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,替兰斯洛挨了一刀。
小草掷出怀中匕首,正中偷袭者面门,只听他惨叫一声,登时毙命。
两人体格相差甚多,小草力气也不大,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,走没两步,眼前一黑,几欲晕去,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。
“开玩笑,这点血,算什么?”
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,尽管满身伤创,始终没有退开半步,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,藉着痛楚,让自己清醒过来。
“现在轮到我了,就是死,要保护大哥。”
小草咬紧牙关,拼起全身力气,抱起兰斯洛逃跑。
“别让他跑了。”
“快追啊!”
“宰了他们两个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
四散的追兵,重新聚集,开始在后面追逐,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,但是,横看竖看,小草那种瘦弱个子,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,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,再说,倘若没能达成任务,回去以后的下场,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。
所以,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,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,紧追不舍。
小草左钻右藏,绕了几个巷子,仍然甩不开追兵,急中生智,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,想藉此拉开彼此的距离,多个逃逸的机会。
在千钧一发之际,将兰斯洛拖了进来,向屋子右方逃去,只听到围墙之外,人声吵杂,似乎没有追上来,小草吁了口气,抱起兰斯洛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“臭小鬼,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?”围墙之外,侍卫们恨声道。
他们的身材高大,大半都钻不进这个小洞,再者,他们的自尊,也不允许这么做。
“你,带几个人绕道前面,叫屋主开门。”
“剩下的人,跟我爬墙。”
一堆人分配了工作,正要将之实现。
“不必麻烦了。”
银铃也似的声音,伴着阵阵轻咳,在巷口响起。
随着声音,一道窈窕倩影,半隐半现,出现在巷口。
来人雪肤樱唇,态拟天仙,娇艳之中,犹带三分憔悴病容,在月光下盈盈独立,巧笑倩兮,却不是紫钰是谁?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给别人留机会,也是给自己留机会,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!”
骤见紫钰,场中所有人,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,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,半晌说不出话,直到听清后半句话,这才清醒过来,哈哈大笑。
“放了他们,开什么玩笑。”一名侍卫大笑道。
“给自己留机会,美人儿,你留了什么机会给爷儿们啊!”
“人家那么美,当然是留一张床罗!”
“怎么,你想上啊!”
“你急什么,这里五十个人,人人有机会。”
“哈……说的是,说的是,大家轮流上啊!”
污言秽语,越说越是不堪,说的人洋洋得意,全没想到祸从口出的后果。
紫钰紧蹙峨眉,轻咳起来,她微怒道:“诸位若是再不退去,妾身可就要得罪了。”
“喂!她发火了喔!”
“发火了,美人儿发火了啊!”
“气坏了身体,那可多划不来啊!”
“美人儿!别发火。”一名相貌猥亵的侍卫,涎着脸,边走边笑,“让你家哥哥来给你熄熄火。”
众侍卫闻言,更是狂笑不已。
紫钰轻叹一声,缓缓道:“冥顽不灵。”
纤纤左手猛地一翻,一道无可匹敌的刚劲,迅速暴升成为旋转飓风,狂飙转出,轰然巨响中,将五十余名侍卫,尽皆卷入,竟是正统龙族不传绝学,升龙气旋。
只听得旋风内惨呼连连,众侍卫如同遭到猛兽噬咬,身体给撕扯的四分五裂,死状惨不堪言。
收起旋劲,满空血肉洒了一地,尽是断肢残臂,紫钰视若无睹,只是依旧轻咳着。
望向小草离去的方向,紫钰喟然轻叹,“唉!这两个人,怎么尽是惹些大麻烦,让保护人难做啊!”
晚风寂寂,只余阵阵的咳嗽声,回响在小巷中。
“喂!好点了吗?”
“还好意思说哩!全身快痛死了。”
次日晌午时分,在间胡同门口,兰斯洛唠叨着。
昨晚侥幸逃过追杀,小草把人带回早先买下的栖身处,刚刚歇脚,兰斯洛便已转醒。
小草博学多识,区区拳脚刀伤,不过儿戏一般,经过诊断,兰斯洛的体内,不见任何异状,只剩皮肉上的创口,轻施妙手,一一弄妥后,疲累难支的两人,倒地大睡一觉,直至日正当空。
新陈代谢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一觉醒来,身上伤口已愈合大半,立即把睡眼惺忪的小草一脚踢下床,相偕泡妞去也。
“你真是怪物,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,才几个时辰,就完全复原了。”
在小草的估计,那些伤虽仅止于皮肉,但也不是三五天便能痊愈的,兰斯洛的恢复力,已经不是正常人体的速度了。
兰斯洛搔搔头发,亦是不解,“我也不知道,以前在山里,常常和猴子老虎,打得满身是伤,也是没两天就好了。”
小草心中已然有数,兰斯洛的快速复原,必是与他所修炼的功夫有关,可是,问起兰斯洛,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只好把疑问按下,慢慢观察了。
边走着,小草将昨晚被追杀的原因,原原本本告诉兰斯洛。
“原来是这样啊。”兰斯洛道:“就别让我遇见那两个大混蛋,否则本大爷一定宰了他们。”
小草摇摇头,苦笑道:“哪有那么简单的事,单只是一个钱继尧,他官拜杭州军长,手握十万兵马,这杭州城根本是他的势力范围,我们两个平民百姓,拿什么跟他斗?照我的想法,最好离开这里,出城去避避锋头。”
兰斯洛有点怪异的看了小草一眼,晒道:“天大的笑话,你没看见昨晚本大爷天下无敌,把那些走狗打跑的雄风吗?敌人不来便罢,倘若敢来,管教他有去无回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兰斯洛拦住小草的话,道:“要成为英雄人物,就得主动去追寻磨练的机会,难得有人肯当练功靶子,本大爷我还求之不得哩!要来就让他们来,我是不会走的。”
看到兰斯洛表现出如此气概,小草觉得,自己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,在某个角度来说,与其躲躲藏藏的挨打,到不如主动争取机会磨练,来增强实力,兰斯洛这样的想法,代表他的人生观,也将会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。
只是,对方并非弱者,昨天事件骤起,他们措手不及,所以派出来的都是庸才,倘若钱继尧豁出一切,动员艾尔铁诺官方的力量,那所要面对的,就真正是一流高手了,再者,那名赤先生,看手下们对他的惧怕,只怕也非易与之辈,兰斯洛的那身武功,突如其来,若有若无,真的能接得下来吗?
无奈,眼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步至落琼小筑,请仆役通报之后,两人被请入前厅。
兰斯洛上次来此,是夜晚摸黑进入,又是从后门翻进,所以没看清楚周围景物,此时受邀来访,才尽窥建筑全貌,不由得啧啧称奇。
只见亭台楼阁,小桥流水,布置精巧典雅,如茵绿草上,散布着不知名的野花,几个水池,喷出白练似的喷泉,散落的水珠,位置经过巧妙的设计,恰好留出一条,小白碎石砌成的迎宾道。
看起来典雅大方,深深显出主人不平凡的胸襟。
小草于建筑土木之学,涉猎颇多,见到如此布置,暗暗佩服,这庭园设计优美,典雅之中,另有一股尊贵之气,气派而不沦于奢华,设计之人,确非凡物。
“只是……这不似出自寻常女子之手啊!”
小草脸上,浮起了抹了然的微笑,身为“才女”,她感觉到这园子里,有种不寻常的气度,那不是整日绣花抹粉,吟诗咏词的文弱女子,所能拥有的。
一旁的兰斯洛,反应没有如此深刻,只是暗暗高兴,“幸好昨晚脸没被打到,不然怎么去见紫钰小姐。”
仆役招待两人至前厅,紫钰早已整装完毕,烹茶以待。
再见紫钰,小草仍是忍不住轻声赞叹,那种深度的美感,教自己望尘莫及,无怪兰斯洛一见之下,便情根深种,不能自己。
转头一看,兰斯洛早在踏进屋子的那一刻,便神魂颠倒,站在原地傻笑,小草又是气恼,又是伤心,狠狠的踩了兰斯洛一脚。
当兰斯洛惨叫出声时,微微欠身,向紫钰温然微笑。
紫钰报以一笑。
眼前的这两个人,确实教她打从心底夸赞起来,一位文质彬彬,俊逸非凡,如临风之玉树;一位霸气沛然,豪迈英爽,似雄踞之猛虎,都是人中英杰。
“紫钰小姐。”
“兰斯洛公子,欢迎大驾啊!”紫钰笑道。
昨夜兰斯洛血战长街,紫钰一直在暗处观看,当兰斯洛展开武功,大败群敌时,那种勃发的英雄气概,亦是令她暗自心折,不得不对这个只会在她面前流口水的小子,另眼相看。
“那个……突然叨扰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
在紫钰的面前,兰斯洛几乎变成了只温驯的猫,满脸通红,半句话也说不出口,连忙扯了扯小草的袖子,把打开僵局的钥匙,寄托在义兄弟身上。
发现兰斯洛的窘状,紫钰哑然失笑,把目光移向小草,笑问道:“这位公子是……?”
小草暗暗悔恨,为何自己的爱情观,如此没有格调,居然喜欢上这种人,当下清了清喉咙,朗声道:“贱名小草,因为大哥前天向我夸耀,在小姐这里喝到毕生难忘的好茶,小草口贱,却也来讨一杯品尝。”
“对,对,对……呃!不对,紫钰小姐,他是乱说的,你别在意啊!”
难得有人讲话,小草一开口,兰斯洛赶忙点头称是,听到一半,发觉不对,前次作客,便是喝了那杯怪茶,给人不客气的踢出去,今时哪敢再碰,偏生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,当下狠狠地瞪了小草一眼。
紫钰抿嘴轻笑道:“粗质劣品,哪入名家法眼,倒是让小公子见笑了。”
唤来婢侍,命她们送上清茶。
不久,婢侍珍而重之的送上了茶叶,紫钰将之放入陶壶,灌注沸水,再依传统手续,将洗壶的初茶倒弃,另泡第二壶,顷刻间,一股浓浓的草药味,弥漫室内,腥酸难闻,正是那日教兰斯洛吃了闭门羹的怪茶。
紫钰皓腕微举,正要将茶注入磁杯款客。
小草眉头一皱,疾道:“且慢!”
凑近看了看茶水的颜色,果是墨黑深绿,浑浊难当,她前次听兰斯洛口述,略知大概,故而甫坐定,便开口讨茶,此刻亲身观看,心中已有计较。
当下将茶壶放回原位,笑道:“不知紫钰小姐府上,可有木杯?”
兰斯洛愕然当场,暗想,喝茶便喝茶,哪那么多麻烦。开口拦阻道:“哪那么多麻烦,有茶你就喝吧!”
看着两种反应,紫钰先是不语,继而,嘴角绽放笑意,那是种遇到知音的笑容,拍掌唤来侍女,命令道:“至我房中,取蟠龙杯来。”
再向小草欠身施礼,喜道:“公子果是行家,紫钰候君多时了。”
小草起身还礼,正色道:“不敢,小草蒙兄长教诲,偶然识得珍品异物而已。”
一旁的兰斯洛,看得莫名其妙,只是听到小草夸奖自己,也跟着傻笑就是了。
一会儿,婢女将一组蟠龙形状的茶具带来,紫钰将绿茶分注杯中,只见原本污浊的浑水,豁然开朗,成了清澈的金黄色,清新怡人,好似熔沸的金块,化为液体。
被凝封住的热气,水珠化为一缕轻烟,缓缓升起,奇的是,升起的白烟,状若升天之龙,盘旋缭绕,蔚为奇观。
茶香随烟而散布,一室皆香。
清茶入喉,先是口中一片清凉,跟着觉得有股暖流,自喉间传下,直入五脏六腑,化为天泉甘流,整个身体暖烘烘地,如置身冬晴之中,甚是舒泰。
小草细细品茗,让茶的清芬,在喉间酝酿,良久,才吐气扬声,婉惜道:“冬雪初晴,果然不愧为金龙苔之名。”
一旁的兰斯洛,只觉得茶的味道不错,与这几天餐馆里的粗茶,果是大不相同,但要说是真有多好,又说不上来,眼见小草、紫钰相互推崇,心底大感古怪,想问个究竟,又怕出丑,只好尴尬的闷不作声。
察觉了兄长的糗样,小草开始解围,朗声道:“紫钰小姐,可知这‘冬雪初晴’的来历?”
紫钰是何等人物,小草这般做作,她又岂会不知,当下并不点破,只是笑道:“妾身只是一知半解,到要请教公子。”
藉此,也看看小草是否有真才实学。
小草井然有序地叙述着:“冬雪初晴,产于大陆极西之地,确实产地不详,传闻中,此物生长于太古深山、人烟罕至之深涧,吸山林钟灵毓秀之气而成形,据闻其生长之时,难得见阳光,极难寻觅,仅有每百年一次的初晴之日,方可采收,是天地间难得的神物,长年饮用,可强筋骨、愈百病,因其难得,故与炎之大陆的‘天冥冰清’,并称龙苔,有别者,一为金鳞,一是苍鳞。”
拿起木杯,仔细在手上婆娑,小草缓缓道:“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转化龙。要饮用冬雪初晴,非得有长年吸风饮露,同样生长于山林的良木,才能引出风味,常人不知,往往弃之敝屣。这金龙苔实属神物,若不遇慧眼之人,宁可孤芳自守,也不肯失之流俗,其之风骨,真是教人好生景仰。”
一面说,紫钰一面欣然称赞,“说的好,公子这番话,由物见人,大有见地,闻君一席话,妾身茅塞顿开,却不知公子仙乡何处?能有如此如此见闻,想必定是名家子弟?”
小草肃然道:“落魄王孙,君莫问!区区贱谈,何足言志,倒是让小姐见笑了。”
紫钰温然道:“不敢。”
心中却道:“这人好大的名头,听这番谈吐,果然不同凡响,但还是所知有限,未能尽窥全貌,唔!再探探口风。”
不过,倘若紫钰知道,小草心底正在盘算的东西,只怕便笑不出来了。
“雷因斯。蒂伦秘闻,冬雪初晴,天下非龙翔山不产,是祭祀龙神的贡品,艾尔铁诺皇帝屡次索取,也不过仅得数两,这女子如何得来?看她举止气度,绝非寻常女儿家,莫非竟是龙族中人?不成,姑且再试她一试。”
两人各有满腹心思,表面上却是继续畅谈,紫钰向两人解释,因为祖上的渊源,当年来拜访落琼小筑的人,络绎不绝,所以便藉此过滤俗人打扰,寻求知己。
一头雾水的兰斯洛,只有点头的份了。
话题既开,两个女子互相畅谈了起来,若是兰斯洛的反应够敏锐,当可发现,对话中你来我往,颇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势,简直是藉此,在所学见识上一较高低。从大陆上各种杂史轶闻,到天文地理的专门知识,无所不谈,不时还故意改用,只流传于某些地方的特殊语言,堪称激烈的辩论会,持续进行着。
大体上来说,总是紫钰主攻,她旁征博引,长篇大论的提出论证,却总被小草轻描淡写的几句话,给打了回票,这并不是说紫钰的立论有所偏差,只是小草深谙辩谈之道,全力反攻一点,反而让紫钰的话,听起来处处漏洞。
在一旁的兰斯洛,半句话也插不上嘴,完全被忽略了他的存在,看着面前的两个人,你一言,我一语,说个不停,心中只觉奇怪:“人家都说女人多话,果然不错,不但紫钰小姐是这样,连我那娘娘腔的小弟,居然也是废话连篇。”
就在两个女人不知不觉,一个男人度日如年的情形下,时间飞快的流逝,转眼间,已是月挂半空,群星闪烁的亥时了,婢女们提醒紫钰,该是休息的时间了。
“能与小公子一谈,妾身荣幸万分。公子既然也是初来杭州,紫钰理当一尽地主之谊,不妨打从明日起,由妾身陪同公子,游遍这西湖风光,不知公子意下如何?”
紫钰语笑嫣然,她素来自负文武双全,却难得碰上好对手,今日在文才上,遇到这个好对手,岂肯干休。
反正要负责这两人的安全,索性找个接近的理由,一举两得。
小草正想推辞,猛觉背后两道冷电似的目光,笔直射来,连忙点头答应。
“那么,就这样说定了,明日一早,妾身在落琼小筑,恭候大驾。”
紫钰以极优美的动作,站起身来,在婢女们的簇拥下,走近内房去了。
兰斯洛、小草告辞离去,走出了大门,没走几步,小草便给逼至墙边,被掐住脖子,兰斯洛满脸怒容,喝问道:“臭小子,你说要帮你兄弟泡妞,却又泡了你兄弟的妞,我是不是你的兄弟啊?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的兄弟?”
小草挣扎喘气道:“没……没有啊!”
兰斯洛越说越气,“还说没有,你们两个在那边,越讲越亲热,把本大爷甩在一边,是不是想让本大爷加入绿帽俱乐部?早知道昨晚就丢下你不管,让你这大淫贼给乱刀分尸。”
小草连忙安抚:“大哥,你在说些什么啊!我可是拼了命的在帮你说好话喔!不管是讲了什么,我都有再加上一句,是大哥教我的。到最后,紫钰小姐对你,可是赞赏有加呢!”
而兰斯洛果然不愧是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生物,听了这句话,就开始傻笑,“真的啊!她真的夸我好啊!”
小草打铁趁热,再灌迷汤,“是啊!紫钰小姐还说,大哥挺拔威武,是了不起的男子汉、大丈夫。”
迷汤一灌,立即见效,兰斯洛便在街上手舞足蹈起来,看得小草除了火光四冒之外,也暗暗悲叹,“两句话就搞定,真没挑战性。”
“咦……不对。”
兰斯洛的脸,忽然又变回将发飙的样子,急遽的转变,让小草有点难以招架。
“你说她有夸奖我,怎么我从头到尾,都没听到半句啊!”
“这……这个嘛!”
小草集中生智,忙道:“人家是女孩子,脸皮薄嘛!怎么好意思给你听到呢?她是用鲁尔克语跟我说的,你没发觉她边说,边对你笑吗?”
兰斯洛想了想,好像确实是这样,开心的哈哈大笑。
看他这么兴奋,小草又是难过,又是气愤,暗道:“死大哥,人家只不过对你笑一下,你就开心成这样,我为你作了那么多,你连谢也不谢半句……”
或许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!小草的念头才刚起——
“小草啊!”
“干嘛啦?”
兰斯洛收起了嬉笑的表情,反而有点见腆的样子,这是只有在看到紫钰时,才会有的神情。
“紫钰小姐又不在这,你干嘛那种脸?”
“我是个很不会说谢谢的人。”
“咦?”
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,低声道:“仔细想想,这几天以来,不管是拿赎款,还是做什么的,都是你的功劳,我只顾着吃喝玩乐,连谢谢也没有说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
“哪的话?”
小草笑了起来,眼中依稀有泪,“我只是出出点子而已,真正把事情做完的,可是大哥你唷!你好好加油吧,我会继续陪你走下去的。”
两人相对一笑,勾肩搭背地,踏上回家之路。
在这一天之中,两人之间的情谊,有了决定性的进展。
日后,当莉雅公主以二十余岁的年华,英年早逝,兰斯洛王在爱妻棺旁伫立良久,回思前尘往事,而提笔写下,“如妻如妾,如兄如弟”,这四字挽联,言短意骇,内中真意,只有当事人方心领神会。
“喂!小草啊!你觉得,我的妞怎么样啊!”
“这个吗?”
小草笑道:“人很漂亮,也很聪明,心地也不错,就是……就是……”
“就是什么?”
“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逊了点。”
“浑球,你大哥的玩笑,你也敢开。”
兰斯洛笑骂道,伸手到小草腋下,去搔她的痒,笑得小草前翻后仰,连连讨饶。
“看你还敢不赶再拿我开玩笑。”
“是,是,是,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也很完美,英伟挺拔,紫钰小姐简直完美无缺,就可惜啊……”
“还有可惜……”
兰斯洛的声音陡然提高八度,右手示威性地晃来晃去。
“没有,没有了。”
紧靠在兰斯洛的臂弯里,小草享受着短暂的幸福,把后半句话藏在心底,“就可惜啊!
有着从窗口偷窥别人的坏习惯。“
紫钰斜倚在阳台上,看两个人打打闹闹,不禁浅笑,“‘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’,她,不像啊!”
清朗的月光,照在小草与兰斯洛的身上,看上去,他们都是一脸幸福的样子。
随着六月二十三日的到来,许多人或出于自愿,或是被迫,都将要面临更新的未来,这以后的祸福荣辱,完全掌握于他们的努力了。
第四章为谁独自倚楼台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这里是哪里?我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辨认不出方向,四周尽是一片的烟雾弥漫,流动着的空气,是那么的冰冷,她拼命的找寻出路,却总是离不开这片迷雾。
烟雾中,渐渐出现了一幕景象,有个生着重病的小女孩,躺在床上,哭着找妈妈。
“妈妈,我要妈妈,妈妈为什么不来?”
小女孩通红着脸,口里吐着热气,发着高烧,神智模糊。
在一旁服侍的十几个宫女,忙着递毛巾、铺冰枕,有的忙着煮草药,七手八脚忙的不可开交,焦急之心,溢于表情,只是,一直到最后,女孩的母亲,都没有出现。
“妈妈,妈妈为什么没有来?”
“殿下,请您再等一下吧!”伫立在床头的女长官,低声安慰着女孩,“东南水患,陛下去救助灾民,等事情告一段落,就会回来,您再忍一下吧!”
口中虽然这么说,心里却很悲哀的知道,女王纵使回来,也是十天半个月以后了。
虽然女王陛下的慈蔼、博爱,闻名于大陆,拥有“人类的母亲”这样荣耀的称号,身为她的亲生女儿,却连重病的时候,都见不着母亲的面,这样的命运,是不是太严苛了呢?
“妈妈……不会回来了。”
虽然年纪幼小,小女孩却很讽刺地,掌握住事实,“妈妈是大家的妈妈,是所有人的妈,不是雅雅的妈妈,妈妈不要雅雅了,雅雅是没人要的小孩……”
“殿下,殿下您醒一醒啊!”
“太医,快传太医,殿下昏过去了。”
“对了,都快忘了,那是我五岁时候,生病的那一次。”
景象消失,跟着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。
一个女孩,穿着华丽而不失典雅的礼服,在众人的庆贺中,欢度生日,各式各样,争奇斗艳的珍贵礼品,摆满了一地,但在其中,却没有她最想要的东西。
“殿下!”
一名宫女自厅口出现,喘息道:“陛下她……她……”
“又来不了了吗?这次又是什么理由?”
女孩神色漠然,完全没有将激动的心情,表达于面上。
“天出流星,陛下为了替国民祈福,将连续在北塔上斋戒三日。”
宫女小心地交代了状况,每个人都知道,为了这次的宴会,小公主自半年以前,便在各方面力求表现,换得女王承诺出席的约定,想不到……
半晌,由宫内省派来的使者,带来了女王预先准备好的生日礼物。
“又是这种东西吗?”女孩冷冷道。
摆在她面前的,是一只草编的蚱蜢,与一丛向日葵。和一地的珍奇礼物比较下,简直寒酸的可笑。
“去年是野蔷薇,前年是艾草,大前年是谷中百合……木瓜花、玫瑰叶片,哼!宫内省还真是省嘛!”
“陛下吩咐,宫内一切典章,当为全民表率,忌铺张浪费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”
司礼的官员,汗流浃背,早晓得这位刁蛮公主不好惹,自己偏生在这个节骨眼,被派来送礼,现在只希望老天保佑,让自己全身而退。
一旁的宫女,面面相觑,在她们的眼中,女王陛下慈爱祥和,是个好似女神般的长者,无论是尊贵的神官,亦或是后宫的老园丁,她都一视同仁地笑容以待,只是,公主的见解,似乎有些不同。
女孩二话不说,在一片惊异、哗然的声浪中,把御赐的生日礼物,随手掷出窗外。
“陛下要打要杀,让她自己来,我在此悉听尊便。”女孩沉声道。
她的生气,不是因为礼物的价值,而是送礼人的心意,是那么默不关心,那么伤人,假如说,这样挑衅的举动,能够让母亲稍稍对自己注意一点,不管受什么惩罚,都是值得的。
反正,母亲是不会来的,她的眼里,只有大众的幸福,不管身为她亲生女儿的自己,变好亦或是变坏,她都不会关心的,不是吗?
“是十一岁那年的生日啊!”
画面更异,在漆黑的夜色中,一名宫女在墙边焦急地徘徊。
墙的那一边,忽然发出了声响,一个少女,以极不雅的姿势,翻过墙来。
“殿下,您可回来了?宫里找你快找的疯了。”
“不要多说废话,过来扶我一把。”
“殿下!”
“霹啪”一声,十数盏风灯乍亮,把整个院子照的灯火通明,一个年老的管家型人物,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,是宫廷的总管,巴利斯。
“身为王家唯一的继承人,希望您自重。”老管家沉声道。
“自重?!”少女笑了起来,“所谓的自重,是像我母亲那个样子,拿些不知所谓的事,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吗?”
“陛下她立志为人类的幸福而舍身,这也是历任女王代代相传的使命,希望殿下能体会这种高洁的心志之后,再下断语。”
老管家缓道,他侍奉女王百余年,对主子敬佩之深,决不允许任何人侮辱。
“简单说起来,就是要我嘴巴放干净点了。”少女讽刺道。
“很抱歉,要我当圣女,这事我作不来,也不想作,假如你们看不下去的话,要革职还是废除继承权,都随你们的便,反正,我从一开始就不稀罕这个位置。”
“殿下,你……”
画面再变,一个少女,身着单薄绢衣,在翡翠砌成的水池里,进行着净身的仪式。
无表情的脸上,一片冰凉,却有两道残余的泪痕,她忘不了两天前,当她飞奔冲进宫里,握住母亲那逐渐失去温度的手,母亲以微弱的声音,交代了最后的遗言——
“去做你应该做的事。”
哼!
一直到了最后,在那个女人的心里,自己还是半点地位也没有,不管这些年来,自己得了多少的荣耀,做了多少的错事,母亲完全置之不理,就连临终的遗言,都没有半丝亲匿,只是冷冰冰地叫自己,尽一个身为下任女王,所应尽的本分。
在两刻钟之后,继位的仪式将要展开,在那之前,登基的女王,要沐浴净身,以此地独特的灵气,打开其一族特有的血脉。
没多久,少女惊慌地张开眼睛,看着自己的手掌,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神色。
“怎么会?居然用不出来……这怎么会?”少女惊声道。
其王室一族的女性,自太古时代,便由诸神处,被赋予了特殊的能力。
除了年至十九岁,经仪式所开启的个人特殊能力外,每一代女王,均有修补破损肉体,治愈重伤绝症的圣力,那种力量,就连穷其一生苦修回复咒文的神官,都望尘莫及。
这种力量的使用,是折损施术人的生命力作为能源,这使得历任女王,因此享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美名,也使得王位自此传女不传子,然而,该族女王,往往皆是短命之人,事实上,上代女王,便是因为过度使用圣力,生命力透支,英年早逝。
而此刻,即将成为女王的她,赫然发觉,无论自己怎么试,圣力就是使出不来,仿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“怎么会这样?”
素来冷清自若的她,极难得地感到惊恐,登基典礼举行在即,而自己却失去了用以证明王室血统的能力,这该怎么办才好?
“殿下,请您快一点,巴利斯大人已经在催了。”
门外传来了侍女的急促敲门声。
她惊慌起来,脑里唯一想到的念头是……
“要逃,我要逃。”
所有的景象,蓦地消失,还原成白茫茫的一片。
“对了,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了。”
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,她黯然低语。
“卑鄙的女人。”
“谁?”
她张首四望,看不到半丝人影,而声音却自四面八方,不断传来。
“你逃了,背弃所有国民的期望。”
“那是因为……”
“你是个无法赎罪的罪人。”
“不是……”
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你妈妈才丢弃你。”
“不是这样……”
“你妈妈要别人不要你,所以丢弃你。”
“住口!不是这样的,不是这样子的……”
空荡的四周,少女悲恸地哭喊,而指责的声音,越来越大。
“罪人!”
“没人要的小孩!”
“你妈妈不要你了。”
“没有人会要你的,你去死吧!”
耳畔的声音,萦绕不断,少女觉得脚底变成了个无底的沼泽,自己正深深陷入胸口越来越闷,整个人不住下沉,眼前渐渐变黑,眼见即将没顶,一道温暖的光芒,划破了黑暗的阴霾。
“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一个宽肩浓眉的少年,伸出了手掌,他脸上的笑容,此刻看来,就像冬天的阳光一般和煦灿烂。
“把手给我,我拉你出去。”
“大哥。”
少女喜道,急忙伸出手,配合对方的救助。
“好!起来吧!”
少年使劲一拉,将另一个紫衫少女拉至身畔,那名紫杉少女轻咳连连,美艳地不似世间人物。
两人凝望片刻,有说有笑,亲匿地一起离去,完全不理会那个还在泥中的人。
“大哥!大哥!还有我啊!你说过不会丢下我的……”
求救的呼喊,逐渐微弱,少女被淹没于沼泽里了。
她只感到,胸口好闷好闷,根本呼吸不过来,窒息的火热感,猛烈地烧灼着全身各处。在意识模糊前,她听到这样的对话。
“是什么人再喊救命?”
“管她是谁,别妨碍本大爷泡妞。”
“大哥……大哥……”
最后一丝光线被遮断,少女给埋在无边无际地黑暗里。
“啊……”
小草惊呼一声,自恶梦中惊醒,全身冷汗涔涔,回忆梦中情景,兀自胆颤心惊。
“呼!原来是梦啊!”小草低声喘息道。
不知是不是因为恶梦的影响,胸口气闷不顺,小草低头抚胸,想顺顺气。
“什么东西……啊!色狼啊……”
只见兰斯洛不知何时,摸上了小草的床,正枕在佳人酥胸前,一脸幸福地呼呼大睡。
一声惨叫,响彻云霄,跟着便是重物坠地声,完全出自本能反应,小草一脚把兰斯洛给踹了下床。
由于出身山野,加上个人习性,兰斯洛的睡性,非常的好,无论是什么样的环境,都能安然大睡,当然,说的不客气一点,就是他与猪猡没什么分别。
尽管是给人一脚踢下床,兰斯洛仍未有转醒,而是很舒适地躺在地上,继续流着口水,鼾声大作,盖在身上的被褥,无声飘落,展露出无限阳刚美的男性躯体。
乍见此景,小草一张俏脸,直红到耳根,本能性地转过头去,不敢多看,一会儿,小草起身下床,半跪坐在兰斯洛的身旁,轻轻地为心上人披上被子。
“死大哥,什么坏习惯,裸睡又梦游,害我做那种怪梦。”小草红着脸,轻声埋怨道。
看着兰斯洛刚毅的脸庞,宛如雕刻而成的曲线,小草心神汤漾,小心地侧身躺下,依偎在兰斯洛身旁。
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开了。”
小草低声道,虽然晓得兰斯洛听不见,却很自然地说出口。
“并不只是因为我用不出圣力,而是因为,长久以来对生活方式的存疑。”
打从懂事开始,小草便对雷因斯·蒂伦的体制感到质疑,自第十一代起,每一任女王,在众所期望的目光下,几乎都是舍己存人,耗竭圣力而过世的。
可是,这种非得要牺牲自己的幸福,才能达到的境界,算的上是正道吗?
这一点,即使聪慧如她,也还不明白,为了找出这个答案,她决定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,去汲取一些书本外的知识。
“我听说,母亲在即位以前,曾经微服出巡过……”
在无意间,曾听老一辈的宫女提起,女王继位前,曾经在杭州待过一段时间。
为了想看看年轻时的母亲,继位前的母亲,是否有自己所不晓得的一面,逃出宫廷的小草,远渡异国,不远千里而来。
旅途中,屡经险难,从未离开王都的小草,虽说是冰雪聪明,却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,为了安全起见,剪去如云青丝,掩遮丽色,打扮成一个落魄流浪者,直至遇上兰斯洛。
想起初见时的种种,又是好气,又是好笑,小草轻轻戳着兰斯洛,低笑道:“你啊!真是个十足的大坏蛋,从我出生以来,敢这么粗鲁对我,让我生气让我伤心的,可是只有你一个喔!”
兰斯洛闷哼一声,小草吓了一跳,赶忙坐开,好半晌,见兰斯洛没有反应,才又靠近,轻抚兰斯洛的大脸,小草缓缓地说:“可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,那句话对我来说,有多么的重要。”
在西湖畔,对当时旁徨无依的小草,兰斯洛伸出了双手。
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就为了这一句话,小草自此情根深种,跟随在兰斯洛左右。
“如果你发现我是女孩子,真不知道你会有什么表情?”
会很吃惊吧?
也许会呆个一阵子,然后爆发火山般的怒气。
“你啊!就是一副坏脾气,只有我这个笨蛋,心甘情愿地被你欺负。”
可是,之后呢?
这个男人会爱上自己吗?
小草没法子回答,也不愿回答,一但自己的身分被揭漏,无疑也就宣告了这段感情的终结,雷因斯·蒂伦王家,不可能接受一个这样的外戚。
就为了这一点,小草下定决心,不对兰斯洛表白,而宁愿在兰斯洛为紫钰神魂颠倒的时候,偷偷黯然神伤。
而且,在小草的心里,有一个想也不敢想的奢望,她希望兰斯爱上的,只是小草,而不是莉雅公主。
“我是那么的喜欢你,可是……”
小草的声音里,有着无尽地哀伤,“在大哥的心底,我到底算是什么呢?如果有那么一天,你也会喜欢我吗?”
“唔!……喜欢你……好喜欢你……”
小草差没吓的跳起来,发觉是兰斯洛在说梦话,失望之余,仍掩不住心头狂喜,“喜欢我,就对我说啊!”
小草拨弄着兰斯洛的黑发,见腆说道。
而兰斯洛也真是配合地再说了一遍。
“喜欢你唷……美丽的小姑娘……”
小草恍然大悟,伸出纤纤素手,让“紫钰”的名字,成为兰斯洛喉间的低语。
“谢谢你,大哥,即使是这样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”
小草倚在兰斯洛的臂弯,沉浸在寻找多时的温暖中,看着心上人刚毅的脸庞,不多时,沉沉睡去,睡梦中,嘴角犹挂着一抹微笑,而两行珠泪,无声地沾满了衣襟。
月儿西落,旭日东升,第二天早上,对于发觉自己身处何地的兰斯洛来说,毋宁是一场恶梦。
“什么东西……啊!色魔啊……”
“痛死了,你干嘛打我?”
“滚开,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,你这只臭兔子,从今以后,你不准靠近我周围二十公尺内。”
“胸口藉人躺一下会死啊!臭大哥!”
“啊……不要靠近我,你又想干嘛!该死的兔子……”
从这一天开始,兰斯洛、小草在紫钰的陪同下,漫游杭州,赏玩名胜美景,暗自亦搜集有关雷峰塔宝藏的资料。
为了要在紫钰面前逞能,兰斯洛向小草求教诗书,两人过着白天四处游历,晚上读书谈天的悠游日子。
然而,在两人触觉所知的范围外,危机也步步逼近了,“苏州出现刺客,伏击王辇,十二皇子失踪”的消息,震惊艾尔铁诺全土,艾尔铁诺官方,动员了所有的力量,务要要侦破此案,缉拿凶手,找到太子。
看到报纸的小草,心里有数,也更加深了日常的戒备,果不其然,隔日,兰斯洛与小草的立体画像,便由地脉网路,传遍了全艾尔铁诺,成为了头号通缉犯,所幸,不知是画师无能,还是画面失真,画像看来,离本人的差距甚大。
当兰斯洛出入公共场所的时候,遭到刺杀的频率,也笔直提升,显示对方势必灭口的决心,值得庆幸的是,虽然遇刺的次数、刺客的人数,都不住增加,但来人的素质,却全是些不三不四的水准,反而成了兰斯洛练功的活靶子。
小草判断,钱继尧为了某种因素,无法明目张胆地动员手上的军部力量,目前的刺客,应是那名赤先生的属下,以致水准奇差,当然,这是对兰斯洛而言,若是换做另一个武功远较兰斯洛为高的武林高手,只怕已在开头第一日,便已见了阎王。
自小生长于山林的兰斯洛,有着一种超乎常人,野兽般的直觉,总能在敌人发动攻击的前一刹那,有所感应,制敌机先,小草就曾四次举毒茶欲饮时,被兰斯洛挥手拦下,除此之外,兰斯洛的瞬间反应,亦是远超一般好手的水准,这样的能力,使他往往能在劣势中,扭转局面,创造胜绩。
依照小草的策略,两人决定采取巷道游击,打带跑的作战方式,这种保险的方法,在彼此配合无间的情形下,发挥的淋漓尽致。
在实战中,兰斯洛的武功,以惊人的速度成长,虽然还是全无章法,但却没有半个人,能当他十合之将。
对体内窜走真气的控制,也越益驾轻就熟,不再有突然昏厥的现象了。
对于教育兰斯洛的人,小草佩服的五体投地,那人绝对是宗师级的人物,超越了派门之,不依俗套常规,而是以天地间的至理,来作为教材,使兰斯洛顺性发展,直接达到反璞归真的境界。
在夜晚的教学中,小草颇为吃惊地发现,兰斯洛虽然不谙风雅,琴棋书画一窍不通,但对古籍史事,甚至一些珍罕秘闻,却知之甚详,而且往往有独到的观点,发前人之所未见,这更显出,教育他的老师,文武双全,是位不得了的隐世高人。
小草遍思五百年内的奇人异士,皆不符合,不由得仰天兴叹,世上尽有卧虎藏龙之辈,自己在宫中以管窥天,当真是小觑了天下英雄。
兰斯洛对自己的进境,感到满意,整天央求小草,趁着近水楼台之便,帮忙出点子追求紫钰,小草虽然口头答应,却在有意无意间,大扯情敌后腿。
像是三人第一天出游,兰斯洛便自动献殷勤,弄了辆马车,说是要乘车游湖,结果拉车的马,在紫钰刚要上车的时候,不知给什么东西刺到,狂性大发,奔到马路上,乱蹦乱跳,真给撞了个人仰马翻,让兰斯洛大大的丢脸。
“第一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真正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二号作战。”
兰斯洛努力地进行各种计画,一计不成,再生一计,或献殷勤,或表现优点,想办法掳获佳人芳心,却总是因为莫名的理由,而宣告失败。
有一次,兰斯洛要小草买通了一班地痞流氓,想要演一场英雄救美,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,谁知道,事到临头,小流氓没来,反而引来了几十名刺客,二话不说,抽刀就砍,斩的兰斯洛抱头鼠窜,背着被吓呆(其实是快要笑翻)的紫钰,跑了半里路,弄巧成拙,形象尽失。
“第五十七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彻底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五十八号作战。”
就在不断地进行,“作战、失败、再作战、再失败”的求爱壮举中,半个月的时间,转眼飞逝,兰斯洛除了惹来一身腥之外,半点甜头也没尝到。
紫钰不知是有心,还是无意,总是缠着小草打转,轻声细气,又是递茶水,又是嘘寒问暖,看得兰斯洛妒火中烧,恨不得立刻手刃奸夫。
“我到底是招谁惹谁啦!就没有人能体谅我一下吗?”
小草心底明白,倘若目光可以杀人,她大概早被千刀万剐,每次出游,两道滚油也似的视线,瞪得她作立不安,叫苦连天。
帮心上人追女孩子,还得被当成奸夫来看待,普天之下,有人暗恋是恋得这么辛苦吗?那个紫钰也真是阴险毒辣,明明知道兰斯洛正在喷火,还故意往这边靠,把身子倚在自己身上,果真是红颜祸水。
想到目前的处境,小草不禁苦笑兼叹气。
喂!
喂!
这也实在太不像话了吧!
想她莉雅公主,虽然没有艳丽到让人一见就呆住的地步,在大陆东方,却也是人人称羡的佳人,怎么一到这里,无论男女老少,都把自己当成男儿身呢?
真是有必要好好检讨,看来“长途旅行,是美容的大敌”,这句话果一点真不错。这一天,兰斯洛惯性地起了个大早,拖起兀自努力赖床的小草,奔向落琼小筑,找紫钰外出游湖。
“这里是三十枚金币,你拿去吃吃喝喝,嫖院子、买神油、看艳舞,总之半个时辰内,不要回来。”
趁着紫钰在观赏莲花,兰斯洛立即设法除掉电灯泡。
“半个时辰!”小草惊道:“太久了吧!”
“嫌久是不是?”
看到紫钰回过头来,兰斯洛连忙堆起笑脸,边甜蜜地笑,边厉声恐吓,“住院更久!想不想躺半年不愁吃,不愁穿。”
“不……不必了。”
小草知道,兰斯洛这番话,绝对是认真的,打从前天紫钰偷亲了自己一下,这三天来,所有来犯的刺客,都是筋折骨断,惨死当场,思之不寒而栗,小草可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。
“你们兄弟在谈些什么?”
紫钰浅笑嫣然,缓步而来,跟这两人在一起,总有着看不完的笑话,让她前所未有的开心。
“哦!没什么。”
兰斯洛挥手哂道:“小草说昨天晚上陪寝的那个肥姑娘不干净,有奇怪的病,他要去买药吃。”
明知是假,紫钰还是很配合地,忍住想笑的冲动,装出一副“想不到你是这种人”的嫌恶表情。
“我?陪寝的肥姑娘?”小草快要疯掉了,不晓得是该哈哈大笑,还是该大哭一场,“我什么时候和……”
“你还敢说没有?”兰斯洛疾言厉色道:“为兄劝戒你多次,我等侠道中人,生活要检点,你却置之马耳东风,不但贪淫好色,嫖院不给钱,品味还如此之差,肥瘦不挑……真是我辈中的耻辱,大哥为你痛心疾首啊!”
“到底是谁的品味差?”
小草暗骂,想反驳,却看到兰斯洛的左拳,蓄势待发,只怕马上就要表演“为了要把你拉回正途,为兄的要打醒你”的教育戏。
误交匪类,奈何?
“是,小弟知错,马上回家忏悔。”
顺手牵走了金币,小草以跑百米的速度,一溜烟地飞奔而去。
“小公子,喜欢肥姑娘啊!”紫钰掩面笑道。
“青菜萝卜,个人所好嘛!”兰斯洛赶忙大灌迷汤,“像我就不同了,我喜欢的女子,一定是有气质,有容貌,有……”
紫钰不语,只是轻轻微笑着。
“冤孽啊!真是冤孽!”
小草漫步于长堤,迎着拂面杨柳风,心情沉重不已。
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,真是觉得不值,该好好甩兰斯洛两个耳光才是,可是,又怎生舍得呢?
只要看见兰斯洛的笑脸,什么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。
唉!情之为物啊!真是叫人神伤。
倘若人生能重新来一遍,重新给个选择的机会;自己还会再来一次杭州,再尝一次单恋的苦酒吗?
而这个问题,小草几乎是连想也不想,心中便有了答案。
唉!问世间,情为何物啊!
到头来,真的是只有徒呼冤孽了。
绕着堤岸,走了良久,到底是不放心,小草调回了头,想看看那对难得独处的男女,进展如何。
回到分离的地方,只见紫钰一个人,独坐在长亭里纳凉,一幅悠闲自在的样子。
“咦!……”
小草四处环顾,没见到兰斯洛的踪影,“我大哥的人呢?”
“哦!兰斯洛先生,听我提起说,想吃荷香莲子酥,就不知道跑上哪去了。”紫钰婉转笑道。
“唉!笨大哥,这样子,独处不就失去意义了吗?”
为了兰斯的糊涂,小草心里悲叹三声。
放眼望去,看不见兰斯洛所在,小草疑问道:“怎么会看不见人呢?这可就奇怪了,我记得……湖畔三里内,没有荷香莲子酥啊!”
“没错。”
“那个大白痴。”小草暗骂,“这么说,我大哥是回城里去买罗!”
“非也,非也。”紫钰笑道:“水上市场有卖,不必回城,兰斯洛公子,是独自开船前去的。”
小草有一种很糟糕的预感,从脚底直上脑门,依照兰斯洛过往的搭船记录,只怕又是要惹出一堆事了。
“请问一下,我兄长从哪找了船来?”
“这个嘛!”紫钰侧头笑道:“我也不太清楚,好像是从岸边找到,硬推出来的吧!”
“什么?”小草惊呼道:“又是这样。”
话声方落,只听到湖心的方向传来一声惨叫。
“哈哈……搭船不付钱的臭小子,又给老子遇到了,下船喝水去吧!”
“哎呀!怎么又是你啊!你怎么还在摇船啊……有话好说,别这样……啊……”
长长的惨叫之后,是重物落水的声音,小草摇头不已,暗暗发誓,今生决不与兰斯洛搭同一艘船。
“第九十九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唉!失败,彻彻底底的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!进行第一百号作战。”
不知是否因为训练有素,兰斯洛游上岸的时间,比上次又缩短了五分钟,当他湿淋淋地踏上实地,第一件做的事,便是伸手入怀,然后脸色大变。
“糟糕……”
兰斯洛很懊恼地,看着手中的荷叶包装,里面的“荷香莲子酥”,已经成了“荷香莲子糊”了。
“兰斯洛公子。”
紫钰浅声道:“你手中的那一团,到底是什么东西啊?”
兰斯洛讪讪地答不出话,一旁的小草,见到兄长受窘,于心不忍,一步上前,夹手把荷叶包抢过,唏哩呼噜地吞了下去。
“味道不错……”小草忍住胃部翻涌,强笑道:“在我幼时,都是吃这类东西果腹的。”
“哦!”紫钰娥眉一扬,朗声道:“小公子可是责备妾身,不知民间疾苦了。”
“小草岂敢。”小草绿着脸道:“小姐深居朱门之内,不比区区生长于民间。以此为怪,此乃当然之理,何来责备之有?”
紫钰心里,暗骂对方拐弯子骂人,口中说不怪,内里可怪了十成十,心道:“我固是出身名门,可你雷因斯·蒂伦宫廷,难道又是寻常百姓家了。”
兰斯洛不明白两人为己而争,只看双方你来我往,把他丢在一边,心底颇不是滋味,正要开口,一阵和风吹来,把紫钰的头纱,吹上半空中。
“哎呀!”
“没关系,我帮你捡。”
兰斯洛追着头纱,但是纱巾浑不受力,在风中东飘西汤,兰斯洛赛跑似的追在后头,跳了几次,伸手去捉,总是差了那么一点,没能捉住。
“左边一点……跳高一点……哎呀!你怎么那么笨啊……”
“拿不到就算了,没关系,不用麻烦了。”
看着兰斯洛努力追赶的样子,紫钰也不禁莞尔,露出了微笑。
求爱壮举连连失败,倘若连个纱巾都捡不回,那颜面可真是跌到了谷底,兰斯洛赌上了荣誉,誓要追回。
或许真的是天意捉弄,兰斯洛对付刺客时,威风八面,却给这怪风,闹的手忙脚乱,最后,兰斯洛也不看前面是什么,纵身一跳,伸手去拿,就在快要碰到的瞬间,风力再起,将纱巾刮去别方,只见到兰斯洛的身体,在半空中画了个优美的弧形,然后……
扑通一声,摔落湖中,一天之内,两度落水去了。
目击了这等的惨状,紫钰先是呆在当场,继而忍俊不住,大笑起来。
小草摇头叹气,“真可谓烽火戏诸侯啊!博君一笑,代价太大了。”
兰斯洛一身再度湿透,狼狈地爬上岸来,小草正想上前相扶,微风吹起,竟将纱巾往她的方向吹来。
“敢接不住,就要你死的很好看。”
兰斯洛高声威胁,只是,基于忌妒情敌的心理,他心底的那句话是“敢接住,就让你死的更难看。”
“知道了啦!”
小草目不转睛地看着空中,一步步地后退,伸手撩向半空,她身高本就娇小,却又哪里碰得到,总算风力变弱,在退到第五十七步后,小草弯身一跃,捉到了纱巾。
“好,拿到了。”
小草兴高采烈地笑着,却也忘了,因为连退多步,她已由河岸退至大马路上了。
“啊……”
小草在落地的瞬间,一辆狂奔的马车,笔直地撞着了她。
小草的身体,以斜斜的角度,飞得好高、好高,在空中画了个充满美感的抛物线,然后,用极可笑的姿势,重重地插落草丛中。
“哎呀!这小子真倒楣。”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兰斯洛、紫钰,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口,作声不得。
“第一百号作战,失败。”
“失败,真正彻彻底底的失败。”
“没关系,进行一0一号作战。”
“开玩笑,你真的把这当成一0一次求婚啊!”
好像很关心兄弟的伤势,兰斯洛一马当先,排开众人,急奔草丛前,把小草给拔出来。
“喂!没事吧!”
“什么叫做没事,你怎么不自己去撞撞看。”
小草晕头转向兼呕吐,“手痛、脚痛、头痛,就连肚子也痛,全身骨头好像要断了。”
兰斯洛摇了摇头,不以为然:“年轻人怎么可以如此经不起磨练,这点小伤就喊痛,想当年,你兄长我住在山里的时候,不管是被爆发的山洪冲走,被滑落的土石流活埋,被雷雨时的闪电劈中,本大爷半句话也没有,照样吃饭睡觉,外带打呼。”
“大哥,我不像你,我是正常的人类……”
兰斯洛把小草的裤管卷到膝盖,仔细看看受伤的程度。
“喂!你怎么保养的,一个大男人,皮肤居然这么白。”
轻拂着娇嫩如白玉般的肌肤,兰斯洛啧啧称奇。
给兰斯洛的手一碰,小草的俊脸,直红到耳根。
“真是标准小白脸,给人碰一下,脸红成这样。”兰斯洛哂道:“腿上的骨头没有断吧!”
“运气不错,好像是没有。”
大概是这段日子的生活,给练得皮粗肉厚,刚刚那一撞,虽然是筋骨疼痛,却连皮外伤也没半点。
“是喔!那可真是可惜。”
兰斯洛的眼光,咕噜噜地打转,似乎在盘算着某种计谋。
“你的眼神为何如此无良?你想做什么?”
小草颤声道,以往常的经验来看,兰斯洛每次出现这种表情,通常有人就要倒楣,而那个人往往就是自己。
“这个嘛……咦!你哥哥来了。”
“在哪里?怎么可能?”
小草顺着兰斯洛的目光,惊慌地往左望,只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糟老太婆,缓缓地在湖堤边行走。
“你那是什么眼睛,我哥哥有可能长成这样吗?……等等,你怎么知道我有哥哥?”小草质疑问道,却看见兰斯洛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。
“干什么,我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“你……你一点都不觉得痛吗?”
“痛?当然痛啊!怎么可能不痛,我头痛脚痛,外加心里也痛……咦!你手里拿着这么大的石头做什么?”
低下头来,只见原本形状极为纤美的粉腿,变的又红又紫,怕是肿成原来的两倍大了。
“啊……”
凄厉的惨叫,刹时间,声闻四野,久久不断。
“哇……你还真狠毒啊!对自己兄弟做这种事,你还算是人吗?”
小草抱着给敲断的左腿,咬牙切齿,冷汗直冒。
“大家彼此牺牲一下,顶多以后结婚,让你免费进场罗!”兰斯洛低声陪笑。
“小公子没事吧!”
姗姗来迟的紫钰,适时赶上这一幕。
“很不好,他的腿给撞断了,需要立刻治疗,而且最好找个好一点的地方来静养。”兰斯洛装出很焦急的样子,正色道。
“落琼小筑就在湖边,环境也好,不如就先回寒舍吧!”
“真不好意思,就麻烦了。”
在阳光下,兰斯洛的笑容灿烂,就像是个大白痴一样。
经过医师的诊断,理所当然地判定小草腿骨骨折,静养期间,不宜移动。
靠着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两人便顺理成章地,成了落琼小筑的白吃食客。
期间,兰斯洛以近水楼台之便,追着紫钰东奔西跑,然而,尽管双方物理上的距离拉近,但心理上的距离,却是天南地北。
紫钰完全没把兰斯洛放在眼里,呼来斥去,就小草看来,兰斯洛就像是一只受命跳舞的猴子,整日悲哀地手舞足蹈。
然而,在对待小草的态度上,紫钰却显得非常恭谨,整日嘘寒问暖,细心照料。
这点让小草颇为困惑,因为在仔细的观察后,小草已有九成肯定,这个貌若画中仙子、气度不凡的女孩,跟龙翔山的龙族,绝对有着极密切的关连。
所谓龙族,那是超越所有次元而存在的一个种族,在所有的经典之中,每当世界陷入混、黑暗,都可以见到龙骑士活跃的踪迹,维护光明,打倒邪恶,是传说故事里面,最典型的勇者。
风之大陆五大圣地之一,龙翔山,是龙族的根据地,终年云雾深锁,高不可攀,内中栖息五头太古龙神,而侍奉的族人,居住山腰。
龙族,是一个广泛的通称,包括了人形的人龙,兽形的地龙,与超越一切,拥有神格的龙神。
关于人龙,多是世代侍奉龙神,而蒙赐与神力,或是人与龙神的混血子孙。依照族规,每一名成年男子,都必须驯服一头地龙,作为座骑,而其中的佼佼者,可以加入飞龙骑士团,那是身为龙族的无上光荣。
每当世界为黑暗势力所笼罩,龙族中最强的战士,经由龙神认可,即便成为龙骑士,他挥舞兵刃,统帅飞龙骑士团,毁灭一切的邪恶,令黑暗势力为之胆寒。
龙族武学,自有其独步天下之秘,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九州大战,该任龙族族长,以龙骑士的身分,展现神通,屡破魔族。
传闻龙族每一代,会挑选当代优秀子弟,作尘世之行,而由于龙族是诸神的遗产,身分特殊,几乎可说是介乎人、神之间,地位崇高,各国王侯皆相争接待,故而紫钰有这份排场,毫不稀奇,然而,看她对兰斯洛的态度,轻傲侮慢,却又小心翼翼,唯一的解释,便是有所为而来。
这个解释,让小草为之愣然,兰斯洛不过是个初出茅庐,名不见经传的小子,有什么好引起他人觊觎的。
劫财?
他哪来的钱。
劫色?
小草摇了摇头,她不以为除了自己外,有谁会蠢到看上这个笨蛋。
那么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小草相信,在事情的背后,有一份自己看不破的图谋,为了兰斯洛的生命安全,她加倍的小心,也在看紫钰的目光中,多了三份谨慎与敌意。
虽然看出了小草的疑虑,紫钰并未多作解释,她得到的命令,是在八月十五之前,守护兰斯洛的安全,届时,取兰斯洛的血作祭礼,便可完成任务,而她一早便确认过,生祭所需的血液,不过微量而已,对人体无害,自也不算是伤害兰斯洛,因此,她心安理得。
身为当事主的兰斯洛,反而是最迟钝的一人,整日没头苍蝇般,跑进跑出,为了找到与紫钰谈话的机会,除了威胁病床上的小草,代为筹谋外,也依照小草的意见,缠着紫钰学下棋,反正几盘棋一下,便是老大半天,还怕没有谈心的机会吗?
十多天的日子,皆在这种安逸、闲暇、无所事事的气氛中,迅速地飞过。
这天,小草起床后,做了一回复健体操,听得人声,循声步至前厅。
“再走两步,就将军了。”
“啊!不是才开始没多久吗?”
小茶几前,兰斯洛、紫钰品茗对奕,只见前者颇为懊恼地搔着头发,后者笑吟吟地,面有得色,胜负不问可知。
兰斯洛的棋艺,是紫钰所传,令紫钰吃了一惊的是,这个胸无点墨、心无耐性的傻子,在棋艺一道,居然有着……
呃!
该说是奇异的天份吧。
兰斯洛的棋步,不按照常规,往往是天马行空、随意所致,照紫钰看来,简直是凭直觉在下棋,而非智力。
只是,兰斯洛每每给宰的全军尽没,从未赢过,但紫钰也不得不承认,对手在棋盘上僵持,“苟延残喘”的时间,渐渐地拉长了,特别是,兰斯洛总能在十面埋伏中,叠用怪招,冲开新天,教紫钰目瞪口呆,对这呆头笨鹅,刮目相看。
“这也不行……那样……也不成……啊!我认输了,再来一盘吧!”
想了几个棋步,都判定无效,兰斯洛决定放弃。
“无法坚持到最后一刻,是为将者的致命伤。”紫钰徐徐道。
棋场如战场,变化多端,不到最后一刻,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,过早放弃,往往会带来扼腕的结果。
“已经必输的战役,又何必要到最后一刻呢?”
兰斯洛也回答的理直气壮。
在他认为,若是大势已定,僵持无益,不如尽快转进,另起炉灶。
两种想法,并没有所谓的谁对谁错,只是显示出两个人思想的类型,与做事方法的差别而已。
比较起来,紫钰适合大规模作战的指挥,而兰斯洛,无疑就是游击战的先锋了。
这是小草的观察,而谁也想不到,仅仅两年之后,她的预感,完全得到了实现,紫钰成为了飞龙骑士团的总帅,威震大陆诸国;而兰斯洛以“四十大盗”之名,肆虐于艾尔铁诺东北部。
“那么,就再下一盘了。”
紫钰一笑,举起茶杯,细细地茗了两口,两旁的婢女,便要重新排棋。
“且慢。”小草扬声道:“我来试试看。”
紫钰闻言,道:“小公子也有兴趣么?待婢子重新排局,妾身想要领较一番。”
小草摇头,“不用麻烦,我便接大哥的棋子,继续下去就是了。”
紫钰眼中,一抹精芒稍闪即逝,笑道:“小公子确定么?起手无回,莫要怪妾身不公平了。”
小草不语,仔细观看棋局,那是一种模仿战场所创立游戏,称为“将棋”,兰斯洛的阵营里,第一攻击力的车兵、骑兵,死伤殆尽,就连第二线的步兵,都已折损大半,只剩一些残兵,与主帅偏安一隅,只等敌人最后一击,而紫钰只子未损,的确是个一面倒的残局。
“天下事,自古本就难见公平。”
小草沉吟许久,已有定计,拈起小卒,推前一步。
“好,就请小公子指点一二。”
对于这个对手,紫钰早已技痒难耐,连日来两人辩论无数,畅论天文地理,却总是自己略逊一筹,紫钰素来自负文武全才,虽然是佩服对方智慧过人,心底却还是不服气,想找个机会再来较量。
“一个人理论上的能力强,未必有实现的本事。你以残局相应,分明瞧我不起,好,今趟便瞧瞧你这才女,是否有真才实学。”
棋艺与辩论不同,若非真是学以致用,满口的理论,纸上谈兵,不到三回合,便会大败亏输。
紫钰醉心兵学,于此浸淫多年,棋面又是占尽优势,自是成竹在胸,只是她知道对手不是等闲之辈,所以想的计策虽然激烈,棋步却是稳扎稳打,不敢冒险,以免误中陷阱,贻笑大家。
高手过招,果然不同,不过只是两三步的功夫,局面便已豁然开朗,另有天地,小草遣将得宜,将后方稍作安顿,便以残余的兵力,发动自杀式的猛攻。
紫钰手上实力雄厚,车骑纵横,移制八方,将小草来犯的步卒,全数消灭,同时心中也暗暗称奇,知道小草如此战法,不过拖延一时,待得兵卒全数阵亡,手上更无可用之兵,只有任人宰割的份。
“她这样的走法,必有图谋,该不会用来掩饰某种计策的障眼法吧……找到了!”
紫钰一声不响地移动车兵,食了一子,叹道:“好可惜的一步,差一点就成功了啊!”
原来小草的“隐兵”,已藉由步卒的掩护,悄悄地接近了主帅营,那是种模仿所谓的刺客,而创出的棋子,虽然攻击的能力不强,但是移动的步数却大,是兵行险着时的利器。
“将军。”
小草恍若未闻,起手一子,食了紫钰的主帅,获得胜利,长声吟道:“天道无常,世事局新,江山转手,笑尽英雄。”
紫钰不敢置信地呆在当场,小草所用的,是整副棋盘中,最不起眼的“屯兵”,那种兵的作用,不是一般的上阵作用,而是类似工兵、补给兵一类的功能,所以在一般的棋艺里,常常被拿来当作炮灰,或是试探性的弃子。
“天生万物,各有其性,然正中有奇,奇而能谋。”
小草道:“即使是屯兵,近距离之下攻击,一样能立功。”
紫钰惊异不已,惊叹道:“就为了这一着,你牺牲所有棋子,来吸引我的注意……”
“这么说是毫无道理的。”小草淡然解释道:“战争唯一的目的,就是要战胜,若是得不到胜利,棋子残存的再多,也没有意义。”
紫钰不答,为一种强烈的挫败感所深缠,并不只是因为输了棋,而是对小草的行动法则感佩。
一早认清事物的本质,而后以最直接的道路,取得最后的结果,中间没有半点的犹豫,这是何等冷彻的觉悟,而到达这种觉悟的人,又是何等的难得啊!
“大家别那么认真嘛!不过是一盘棋而已,大不了重新下过……”
发觉气氛有点僵,向来事不关己的兰斯洛,忙打圆场。
“话可不能这么说,虽然只是一盘棋,却考验了一个人的决策、实行能力,关系重大,不只是单单一场游戏而已。”
小草出言纠正,她无意刺激紫钰,然而,为了兰斯洛的成长,有些事,还是要说的。
“游戏输了,可以重来,但是人生里,有的事,输了就没有翻本的机会,如果说刚刚输掉的是一场战争,当你面对几十万躺在地上同僚的尸体,你难道还能哭着要求重来吗?”
“小公子说的不错,这盘棋,是我输了。”
紫钰心下清楚,尽管手上的重兵,分毫未损,但在自己轻视小卒价值的刹那,战争的胜负就已经宣告了。
历史上因为主帅遇刺,而导致全军惨败的例子,不胜枚举,倘若这是场真正的战争,自己一定已经饱尝失败的苦酒了。
为此,她下定决心,在未来的日子里,要好好的锻练自己,决不允许这类的错误再现。
“这个……我是想说,反正也没有人会真的去打仗,所以,所以……”
兰斯洛搜肠竭思,努力地找着解释的词句。
“兰斯洛公子错了。”
紫钰笑了起来,笑容中有无限英气,道:“妾身自小便有个心愿,倘若有朝一日,病体得愈,便要一上沙场,试试身手,不让须眉专美于前。”
兰斯洛张大了口,惊异不已,想不到看来纤弱的紫钰,会有如此豪壮的志愿。
小草看着手中茶杯,并不奇怪,她早在紫钰教兰斯洛下棋时,便以隐约想到。
通常宫廷贵族的仕女,为了怡情养性,都会学围棋之类,含蓄风雅,较劲于无形的棋艺,以增加才艺。
然而,紫钰所选的,竟是将棋,那是风行于武将、士兵之间的游戏,一般的女子,因为厌之粗俗,甚少涉猎,然而模拟沙场争雄,天下称霸,却是再适合不过。
紫钰选择此道,故可解释因为是要配合兰斯洛,但从她在棋艺上的娴熟,小草便可知道,这名女子气概非凡,大有逞驰于烽烟的壮志。
“我原本以为,女孩子还是……还是……”
兰斯洛搔头弄耳,说不出话来。
“难道紫钰小姐没有成婚的念头吗?”
“妾身体弱身虚,风中残烛,哪有男子敢要?”
紫钰淡然道:“何况,女人的幸福,并不一定在于婚姻。”
“钟鼎山林,人各有志。”
看见了紫钰轻蔑的眼色,小草阻断兰斯洛的话头,“大哥你就别再说了。”
在小草心中,深深赞同紫钰的想法,现在正处于战国时代,而国际间的局势,益趋混乱,眼见另一个角逐江山的时代,即将来临,天下唯有能者得之,下一个时代的霸主,未必非是男子不可。
一个沉闷的下午,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宣告落幕。
夕阳西斜,华灯初上,兰斯洛、小草,离开落琼小筑,往市集而去。
被紫钰说了一顿,兰斯洛自觉没趣,又觉得几日不到室外,感觉气闷,恰巧小草的腿伤已告痊愈,便拖着小草,兴冲冲地去逛街。
“唉……!”
步出大门,兰斯洛长长地叹了口气。
“怎么?还在为下午的事心烦啊!”
看不惯兰斯洛的自艾自怨,小草安慰道:“我会设法帮你的,既然你的紫钰小姐,喜欢那方面的东西,咱们就如法炮制,把你重新塑造个形象……”
“不!我想这次还是放弃好了。”兰斯洛沉声道:“目前就暂时保持这个样子吧!”
小草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,惊问道:“你有没有弄错啊!你不是一向为了追求人家,不择手段的吗?怎么会想要放弃呢?”
“是没错啊!”
兰斯洛的脸上,有种从所未见的沉静,让小草为之一惊。
“可是唯独这个形象,是本大爷做不来的。”
“其实,我不是对女孩子能做什么有异议,只是……怎么说好呢……”
兰斯洛努力地想说出心里的想法,连惯用的“本大爷”都忘了用。
“我在山里的时候,听老头子说故事,常常梦想,自己将来练成绝世武功,能当个大侠,娶个大美女,做个大富翁……可是,就是从没想到过,要当个大将军。”
“为什么呢?在沙场上求取功名,不但是成就功名最快的捷径,也是每个血性男儿的梦想,不是吗?”
“我是不太会说啦!”
兰斯洛苦笑道:“可是,在战场上杀人,感觉真的有那么好吗?我是说,把一堆原本不认识的人,为了自己也听不懂的理由,全部杀掉,那种事情很值得夸耀吗?”
面对这个超乎想像的问题,小草不由得一愣。
“这几天的刺客,因为他们要杀我们,所以我杀了他们,这是很正常的事,可是,就好比你们今天的将棋来说吧!为了达成一个目的,就把所有人命牺牲掉,这种事,我做不到,也不想做。”
兰斯洛的声音里,没有以往那股倨傲、粗狂,却有股极为深远的感叹,与他平时的形象大异,这种转变,教小草作声不得。
兰斯洛自小生长在山野,与人类的世界脱节,他行事的规范,不是依照所谓的法律,抑或是社会道德,而是完全依照自然界的生态链。
此时正值战国,大陆上战祸频仍,屠城、灭族之举,时有所闻,攻伐之际,杀人无算,尸积盈野,百里内不见炊烟,相形之下,人命成了一件非常不值钱的事。
每个国家的唯一政策,便是富国强兵,充蓄实力,以免在下场战争中,给人一朝覆灭,也因此,布衣卿相的时代来临,只要有才能,便会受到重用,而其中,又以兵学家、政论法家,最受各国青睐。
这些学派盛行的影响,导致凡是孔武有力者,相争学武,建立功名于烽烟,善研究学问、辩才无碍者,钻研兵学、霸王之道,以成一方之帅。
小草、紫钰的想法,正是这个时代的表征,兵学,本非人道之学,真要讲仁论道,便应该极力阻止战争的来临,一但战争爆发,大量的死伤,所在难免,届时无论造成多少的伤亡,唯一的目的就是胜利,所以,在卓越的将领眼里,一切的人命,都以数字量化,不具意义,纯以理智来做分配。
而兰斯洛的思想,无疑是种异端,由于生长于花、草、鸟、兽之间,虽然生活严苛,却未经战祸,自然养成了兰斯洛热爱生命的个性,只要双方不是以命相搏,他绝对尊重对方的生命。
曾经有个古老的笑话,有个文明人,遇到了以人为食的蛮族,他开口嘲笑:“你们真野蛮,居然为了吃人而杀人。”
孰料对方却回了一句:“你们才野蛮,不吃人也杀人。”
到底谁才是野蛮人,引人深思,但对于后者来说,终止一条生命,是为了另一条生命的延续,而这种过程,无疑是件神圣的仪式。
兰斯洛亦然,他虽然粗鲁骄傲,但对于生物的生存权利,却是非常的尊重,不会因为莫名的理由而杀生,却也不会再杀生后感到畏惧,也因此,他对紫钰这样的娇弱的美人,却不经意地可以说出杀人的话语,感到震惊。
“嗯!你说的也有道理,这个方法,就放弃吧!”
小草点了点头,表示赞同。
如果是其他的任何人,恐怕会直接耻笑兰斯洛天真愚蠢吧!
但是她却能轻易的理解、体谅,不因为兰斯洛是她的心上人,而是基于一种超越思想的同理心,这点,或许就可以看出莉雅公主的价值所在。
“就算装出那种样子,最后还是会穿帮的,只好放弃了。”
“很可惜唷!因为紫钰小姐喜欢那样的男人。”
“嗯!也只好放弃了啊!改用别的方法吧!”
“不过,真是怪呀!”
兰斯洛疑惑道:“那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,风吹会倒的女孩,居然想学男人家上战场,真是……”
小草笑而不答,她可没有如此天真,紫钰俏脸上,总有一种令人心悸的苍白,那是腑脏严重损伤的象征,加上那止不住的咳嗽,显然她罹患重病,过不了二十的传闻,并非虚言。
然而,这个早应躺在床上辗转呻吟的病人,每日语笑嫣然,陪着他们上山下海,到处游,居然行若无事,这代表紫钰本身,身负极高强的内功,再加上各方面观察的资料,小草已然算出,紫钰一身的武功,甚至远远凌驾当今江湖的一流高手。
“喂!你真的放弃了吗?”
“臭小子,你是故意想气我的是不是?”
“哈哈……”
在落琼小筑的前院,紫钰听着两人的对话,莞尔微笑,以她修为之高,只要运起内力,方圆五十丈内,一草一木,花开花落,全都逃不出她的感知范围。
“想不到这人还有这样的一面啊!”
对于兰斯洛的想法,紫钰不禁默然,也不得不对兰斯洛另眼相看,一直以来,紫钰总把兰斯洛当成个盲目追求的傻瓜,认为他没有骨气,为了女人而昏头转向,不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,表面上虽然亲切相待,内里却着实看他不起,不意此人还有这样的一面。
“到底谁才是对的呢?”
紫钰也迷惘了。
“不管谁对,你只要做你该做的事就行了。”
一道冰冷的声音,重新响起。
“我的事,我自己知道,不需要你多管闲事。”
听到这个声音,紫钰沉下脸来,一脸不悦。
“是吗?你该不会别假戏真做吧!”
“我怎么做,是我的事,反正师父要的东西,我一定会拿到。”
紫钰冷笑道:“反倒是你,又有谁成了你这次的牺牲者了,是钱继尧,还是他身边的那个傻蛋。”
对方没有答话,只是保持冰一般的沉默。
“艾尔铁诺皇家禁卫军,可都是一时之选的好手,就凭区区几个庸碌之辈,能劫走那人,做下这么大的案子吗?”
有别于对方的沉静,紫钰讽刺连连。
“你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,剩下的,没必要多问。”
“你放心,你的无聊事,我没兴趣。”
紫钰淡然道:“只是担心元帅阁下,贪胜不知输,玩火自焚而已。”
“哦!我倒不以为你我的交情,有好到让你担心我安危的地步啊!”
不管是讽刺还是质问,那个声音听起来,总是一派悠闲,视敌意若无物。
“哼!”
紫钰冷哼一声,“讨人厌的家伙。”
对于这个人,同门十余载,却对他没有半丝好感,然而,紫钰也不得不承认,若是双方一朝反目,他绝对是最值得忌惮的强敌。
“喂!你想去哪里?”
“难得溜出来,当然是继续上次未完的理想,去作人啊!”
“你想死啊!又去妓院,你有没有想过,好像我们逛妓院,最后都会很倒楣。”
“此话怎讲?”
兰斯洛一脸不信。
小草缓缓道:“你看,第一次进妓院,给人丢垃圾一样的丢出来,这已经够衰了,第二次更糟,给人满条街追杀,差点连命都没了,谁知道这次进去,又会发生什么麻烦事?”
兰斯洛显然是个迷信的人,闻言开始沉吟再三,小草连忙加强说服。
“再说,你我现在是头号通缉犯,应该尽量少出入公共场所,什么妓院、酒楼之类的地方,都应该少去才对。”
小草摇头晃脑地说着,“最好去点人家想不到,或者是找不到的地方。”
兰斯洛一拍手掌,大笑道:“我有办法了。”
“这么快,你想去哪里啊!”
不知为何,小草有种很糟的预感,而这份预感获得实现,并不用花多少时间。
“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
“我不是早告诉你,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;想要隐藏一棵树,最好的地方,就是树林。你不认为,这是个绝妙所在吗?”
“我不是早跟你解释过,这句话不是这么解释的吗?”
对于兰斯洛滥用所谓“自古英雄必遵的守则”,小草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。
杭州城南,是很热闹的市集,此时恰巧在举办拍卖会,来逛夜市的兰斯洛,对于眼前的景象,欣喜若狂。
所谓的拍卖会,充其量,不过是高档的人口市场,由各家妓馆连办,从每年院子里的新人,经过一定程度的调教,再挑出适合的人选,予以拍卖。
艾尔铁诺王国的法治,采州郡制,某些地方,并不制止人口买卖,再加上其政府亦曾公开宣布,“妓女的地位,与畜牲等同,不受法律保护”,所以,这项拍卖会,是在完全合法的情形下进行的。
较为年轻貌美的女子,会被穿上各式华美的礼服,戴着昂贵的首饰,以最美的一面,来等候拍卖。
拍卖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每当客人喊一次价,被拍卖的女子,便必须搔首弄姿,褪去一件衣衫,卖弄风情,因此,有心购买的客人,往往蓄意压低价格,慢慢上升,故意让台上的姑娘,脱至一丝不挂,肉光粉呈地裸露在众人眼前,藉以取乐。
这类的拍卖,都是由一百枚金币起价,极是昂贵,当时的物价,四百枚银币,以足小康之家一年花用,百枚金币,无疑是某些人毕生难以企求的一笔钜款。
然而,参与拍卖的富豪,全然不当一回事,笑掷千金,正是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的最佳写照,这种贫富差距过大的环境,为不久后再度陷入割据、动乱的天下序曲,提供了舞台。
若是相貌难登上品,下场便极为悲惨了,拍卖单位只给她们一块满是漏洞的破布,勉强地遮在身上,半遮半现地,藉此引起客人的欲望,每个人都给铁练牢牢地缚住,客人直接上台挑选,敲敲牙齿,测试健康,或是直接要求服务,看看女奴的顺从度,完全是比照牲口的买卖。
虽然充满屈辱,但是被拍卖的少女,却是装出笑脸,欣然以待。
妻妾也好,奴隶也好,总是另一线生机,好过终生待在妓院,受人摧残,直至老死。
在被拍卖的妓女中,大多数皆晚景凄凉,遭受莫名的虐待而致死,却也不乏得遇良人而成佳话的例子,尽管这不过是昙花一现,但却成了妓女们唯一的光明,为了这线光明,她们不惜抛弃颜面,相争参加严苛的调教,希望能成为今年被卖的一份子。
当兵荒马乱到了极点的时候,人口贩子会与流兵勾结,将一些掳来的妇女,装在麻布袋中,贱价出售,运气好,可以买个漂亮的大姐儿,运气不好,可就买到个姥姥了。
兰斯洛、小草混在人群中,观看拍卖。
狂热的群众,大声呼喊,台上的女奴装出笑容,在叫喊声中,脱至内衣,玲珑美妙的胴,兴趣的货色,相争喊价,台上的妙龄丽人,摆出种种诱人的动作,引来更多标价。
“哦!现在上台的十五号,帝国名门之后,是个白璧无暇的处子,底价三百枚金币,开始竞标。”
……
“台上的二十三号,是经过我们严格调教后的成品,大家看看她饱满的胸部,光滑的肌肤,绝对能满足您任何的需要,底价七百枚金币,开始竞标。”
随着拍卖的进行,群众的情绪,已经到了足以沸腾的地步了。
兰斯洛跟着呼喊,脸上满是跃跃欲试的表情。
小草低叹了口气,没有接触过文明世界黑暗面,一向处于自由生活的兰斯洛,大概很难理解,这些女子,无法为自己未来下决定的痛苦,在他的心底深处,说不定只将这当作场游戏看待,而没有明白事情的严重性。
大凡乱世之时,百姓颠沛流离,妻离子散的惨事,不胜枚举,只有身历其境者,方知内中甘苦。
或许是出于同理心的感受,小草看不下去,掉头就走。
“我要走了。”
“喂!你去哪里啊,这里正好看哩。”
“要是让紫钰小姐知道你看这种东西,你就从此完蛋了。”
“喔……对唷!等我一下……”
兰斯洛追上小草,打算再往别处看看,十五、六个粗壮的汉子,无声无息地挡在面前。
来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,就差没在额头写上“我是坏人”的大字。
“显而易见的刺客啊!”
小草暗暗偷笑,看来对方也在闹人力荒,刺客的水准越来越低落了。
虽然在人群中开打,有些于心不忍,无奈自己这方没有选战场的权利,只好替无辜的路人祈祷再三了。
“小子们,想留全尸的话,乖乖的……哎呀!”
为首一人,话还没说完,兰斯洛当胸一脚,把他给踹了出去。
一场灾难就此展开,精力旺盛无人能及的兰斯洛,以迅雷般的速度,抽出预藏在袖中的铁棍,对准意图挡路的敌人,当头就是一棒,左脚顺势踢去,把障碍物远远清除,开出一条通道。
敌方则为之傻眼,他们从未见过,如此欠缺合作性的被害人,不但没有被悬殊的人数给吓到,而且连听完宣告的耐性也没有,使用如此卑鄙的偷袭手段,害他们措手不及,在短短时间之内,造成多名伤者。
兰斯洛才不管他们有多愤怒,在哈哈大笑声中,牵着小草,拔腿就跑。
敌众我寡,先避其锋,是正确的策略,会没事就想要以一敌多的人,脑子绝对不正常。
“喂!你的跑步速度变快了嘛。”
“跟你在一起,整天被人追杀,跑不快行吗?”
“这么说话真是让我伤心,别忘了,你我可是通缉犯的第一名啊!”
“那是拜谁所赐啊?”
两人一面进行着辛辣的谈话,脚底不停,连跑过几条街,眼看追兵已经被甩脱,打算停步休息。
“该上路的人,终于来了,我等你们,已经等很久了。”
一个身穿古怪装束的男子,屈着身体,挡在巷口,身上的蓝色衣带,无风自动,诡异的姿势,令人想起择人而噬的蝙蝠。
“哪里跑出来的野狗,本大爷一脚踹死你。”
连日来的胜利,累积出了强大的信心,兰斯洛完全不理敌人是谁,步子不停,一脚就踢了出去。
“大哥小心,对方不简单。”
虽然没有实战经验,但小草却阅人多矣,从来人非同于一般的架式,可以看出是真正的高手,而非先前的三流武师可比。
兰斯洛的一脚,在踢中对手腹部的刹那,恍若踢进一团棉花之中,浑然不着力,跟着一股强大的反震力,沿自脚上传来,兰斯洛还未来得及抽身,已给这股力道震跌了出去。
连退十数步,余劲未消,勉强拿桩站定身子,背后又是道冷气袭来。
“大哥。”
小草惊呼声中,兰斯洛反臂一棍回捞,对方动也不动,只是把手一扬,兰斯洛如遭电殛,棍子松手落地,整个人给抛了到半空中去。
“咚……”
兰斯洛给摔个七荤八素,仗着身强体壮,没受什么伤,马上又爬起来。
“他妈的,那是什么玩意儿?”
兰斯洛有点二丈金刚摸不着头脑,刚才那两个人,身上都有种古怪的劲力,前者会把力
道反弹,后者更怪,虽然明明能感觉到,他用左手来夺棍,但偏生就是躲不开,而且在与他接触的时候,有种奇异的冰寒劲道,透入体内,甚是难受,全身使不出劲。
“莫非这就是老头子整天说的内力?”
在老头子的说法里,凡是武林高手,都有独门的内功,而且内力深厚,可是下山以来,多场混战,也没看到半个,反倒是自己身上,却有道不知所谓的真气。
看这两个人的样子,果然有种不同的感觉,这么说,这两个人就是高手罗!
这正是小草所担心的事,历经连场失败后,对方终于派出了真正的高手了。
在过往多次的交手中,兰斯洛所面对的,除了本地的地痞流氓,就是一般护院武师的级
数,只能算是粗通武艺,兰斯洛的武学扎根极为严良,虽未有正式的武学训练,战力却是远在他们之上。
但是,说到底,兰斯洛终究是未有学过武功,什么内功招数一概不知,若是遇上了真正的武学高手,必定要吃大亏。
小草打量着敌人,两个人装束一模一样,只是一个蓝带,一个绿带,该是所出同源吧!
从身上的气势来判断,的确是一流高手,但是,还有点很特别的冷肃气息,叫人不寒而栗,不知是什么?
未有在战场上实际经验的小草,自是无法明白,那是种长年生存在黑暗中的人,所独有的杀气,这种人,他们以杀人为业,所用的武学,不是为了胜过对手,而是要杀死对方,是绝对的危险人物。
“我说大哥,这人根本就不会武功,赤先生花了大笔银两,雇请咱们兄弟,难道就真是为了杀这么一个货色吗?”
惊觉对手太弱,蓝衣人揶揄道。
他们兄弟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,刺杀成名高手无数,价码甚高,想请动并不容易,没想到今天会被聘来,杀个如此憋脚的货色。
“我们的工作,只管杀人,不问对手是什么人?”
黑衣人没有太大的反应,声音里,表露出因为职业而训练出的冷然。
“把主角撇在一旁,自顾自的在胡说些什么?”
初生之犊不畏虎,尽管适才吃了苦头,但被对方身上的杀气所刺激,兰斯洛迫不及待地想再决胜负。
然而,斗志旺盛与结果未必是成正比,扑上前去的兰斯洛,遭蓝衣人的巧劲一带,如斗牛似的给丢了回来,摔塌了半堵墙。
“大哥,你没事吧!”
“你先担心自己吧!”
黑衣杀手也朝小草进逼过来,脚步虽慢,但散发出的死亡气息,却越益浓厚,教人喘不过气来。
“小子的相貌挺俊,可惜你的命只到今天了。”
看着对方步步进逼,小草脑里转过无数念头,在早些时间,为了防范来敌,她曾运用所学,制作了简单的催泪、阻敌用烟雾,但面对这种级数的高手,那类防具无疑与儿戏一般,起不了作用。
想来想去,没有半个好点子,后退连连中,小草不自觉地被逼到土墙边,无路可退了。
“向阎王去抱怨吧!”
黑衣杀手扬起披风,披风边缘隐见银光,是件嵌了金属的兵器,以内力催动,割人首级于瞬间,无异是件杀人利器。
寒光贴面,生死之间,小草本能性地伸手一挡。
眼见小草即将首断魂飞,土墙之后,有股沛然无匹的内力,猛灌入小草体内。
遮挡的手臂,碰上了斗篷,刚劲到处,竟是无坚不摧,只听“乓”的一声,气劲横流,斗篷给震个稀烂,黑衣杀手猝不及防,半身酸麻,在惊讶不已的神色中,连退数步。
还没弄清发生何事,小草耳畔传来细语,“带你大哥离开这里,别再回头。”
语音依稀有些熟悉,不及细想,墙后传来股巧劲,带的小草离地飞起,撞向兰斯洛,两个人轻飘飘地越过土墙,不知所踪了。
“哪里跑。”
“不要追。”制止了兄弟的追击,黑衣杀手向四周微一拱手,朗声道:“何方朋友驾临,请来一见。”
“好说了,若是两位肯就此退去,妾身敢保贤昆仲今日毫发无伤。”
轰然巨响,土墙给推塌了半边,紫钰全身蓝裳,缓步走出。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若是两位执意追杀,莫怪今晚不能生离此地。”
紫钰自恃艺高,一开始便采取高压手段。
黑衣杀手沉吟不已,对方适才的一手隔物传劲,功力精纯,而且充沛难当,远在己之上,当真动手,后果难料,似乎没必要结下强敌,可是既已收了雇主银两,生意岂有不做之理,倒是好生为难。
一旁的蓝衣杀手,哪管这许多,见到拦路的,仅是名弱不禁风的少女,根本不放在心上,展开身法,便要硬闯。
“不可大意。”
担心兄弟会吃上大亏,黑衣杀手连忙抢进,成了左右夹攻之势。
紫钰眉头微皱,轻叹道:“全是不知进退之辈。”
足不抬,身不移,宛若佛陀拈花微笑,轻扣纤指,丰姿约绰,至静至美中,两道指风激射而出。
“哆”、“哆”两响,两人先后中指,左腿分别爆起一篷血雨,鲜血淋漓,仓啷倒地。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武功……”
兄弟俩心中惊骇莫名,刚刚联手进袭,怎料到对方有如此绝招,发招于无声无影之间,防范不及。
更惊人的是,那道指风,在盘旋往复间,恍若天女献舞,曼妙轻盈,竟有种宇宙间的至美,美的让人惊艳,美的让人心碎,美的让人不忍闪躲,自愿丧生于其下。
以致明明察觉指风的路线,连变七八种上乘身法,闪躲格避,却在心醉神迷间,避之不去。
紫钰傲立场中,那指名为“绕指柔红”,缠指千弄绕指红,是西王母族的绝学,九州大战时,当代西王母与斯任龙骑士交好,故而转授于龙族。
此招为女子所创,故而发招时动作不大,优雅端娴,而且运用巧劲,追踪敌人气机,尤令人防不胜防,是西王母族制敌绝招之一。
只是,此招原本用以点,紫钰却以龙族独门内功催动指劲,化蕴柔为强猛,伤筋断骨,刚烈霸道,这就非西王母所及了。
“两位再不退去,妾身必当尽诛尔等,届时莫怪上天无好生之德了。”
照紫钰的性子,今朝既然显露了功夫,本当立即灭口,可是晌午听了兰斯洛一席话后,不知怎地,竟提不起杀人的兴头,破例留下活口。
两个杀手对望一眼,使了个眼色,右脚撑地一点,再次扑身抢上。
“没脑子的东西。”
既然对方执意求死,那就怪不得她,微一提气,正要再发指诛杀两人,哪知他们腾身而起,翻至空中。
“雕虫小技,惑人耳目而已,去。”
指力甫发,紫钰陡觉一阵茫茫雨雾,漫空而降,触肤生疼,显是内中含有毒物。
“什么暗器?”
不及思索,连忙提起护体真气,将水滴尽诸拒于体外。
怎料水滴遇到真气阻挡,立即雾化,渗透护体真气,再度侵蚀皮肤,紫钰这一惊非同小,“‘雨雾纷飞’,这两人是山中老人门下,不妙。”
微一瞥眼,见到蓝衣杀手双掌往地上拍击,紫钰又是一惊,“鬼叟游地钉,糟糕。”
连忙提运真气,娇叱一声,将护体真气提高五成,组成一个强大的气罩,向外迸发。
巨响连天爆,紫钰鼓催之下,刚猛绝伦的内劲,将十丈之内全给连根拔起,土石飞扬,断枝残叶,给鼓荡的罡气一逼,炸成碎片,道路碎裂,声势极是吓人。
飘散空中的水雾,潜地行游的刚钉,在逆走奔窜的气流中,被刮的干干净净。
罡气狂走的情形下,飞舞的一草一石,均带有极大的杀伤力,两名杀手陷于其间,闪躲的甚是狼狈,最后,每人身上都给伤了十处八处,流血倒地。
紫钰一轮急速鼓劲,颇伤真元,正自敛气收劲,猛觉耳后气流异动,知道有暗器袭来,侧头一避,却不料那暗器回旋自动,一个回弯,打在紫钰颈上。
那暗器是个圆锥状的薄刃,锋锐无匹,划破护体罡气,在颈部划了道血痕,伤处虽然不深,却感酥麻难耐,显是另藏毒物。
看到这号暗器,紫钰知道了对方来历,闷哼道:“圆流刃,鼬镰兄弟。”
要说起大陆上的杀手之尊,无疑是大雪山麦西亚得城的山中老人,拉希得·阿丁·西纳,他已有两千多年的寿元,与三贤者同级数,是雄视天下的伟大剑豪。
精通各种剑技,与杀人技法,对于各种暗器、毒物的钻研,也有着惊人的成就。
九州大战后,他隐居大雪山,创立杀手之乡,所调教出的弟子,皆以神出鬼没的暗杀,令大陆诸国深悸于心,有着“老人要你三更死,谁能留人到五更”的称号,俨然便是杀手中的至尊。
鼬镰兄弟,老大黑无常、老二蓝无命、老三青无用,三兄弟是大雪山的门徒,数年之前,因为行动时好杀无辜,被山中老人逐出门外,声明此后死活再不相干。
但这对兄弟确有过人业艺,靠着一对仿造传说中风兽“鼬镰”的圆流刃,与过人武艺,居然自行在江湖上闯出万儿,成了人人闻名丧胆的人物。
可是,这对令人闻名丧胆的兄弟,现在却成了丧胆的一方,他们从未听过,江湖上有任何一个女子,武艺这等高强。
他们成名的“圆流刃”,发招时无风无影,断难察觉,上面抹有剧毒,端的是见血封喉,伤过无数武林高手的性命,怎知今日浑不济事,对手中招后,不但行若无事,而且先前所展露的功力之高,简直骇人听闻,生平从所未见。
黑无常本人,更是吃惊,圆流刃是以海底精铁,混和多种合金锻制而成,决难损伤,哪知给紫钰的护身真气一撞,立成碎片,这份功力,教团中除了山中老人本人,与数名亲传弟子外,绝无他人能及,然而,紫钰不过是名弱冠少女,却有这等修为,怎不教他惊骇莫名。而且,当紫钰颈部被划破的瞬间,一层晶莹的金光乍现即逝,这让他想起了,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武功。
如若此事属实,那这个女子,绝对不是自己所能招惹的了。
最后的绝技失败,双方实力差距太大,再战无益,黑无常正想招呼兄弟,设法遁走,却见紫钰闷哼一声,缓缓坐倒。
紫钰本人,身负天骨绝脉的相反奇格。
天骨者,天资颖悟,远超凡人,让她成了学武的天才,以未满二十岁的年纪,就已经达到了,许多人终生能以望其项背的境界。
可惜,有利则有弊,紫钰的经脉,是医学中的绝脉,照理来说,绝难养育成人,幸得族中长老全力呵护教养,又命之拜异人为师,传予续命功法,方得以活命至今。
然而,紫钰的身体,却是虚弱非常,加以幼时练功,不慎走火,虽然抢救得时,却是从此伤了心、肺两脉,以致终年咳嗽,并且不能连续动武超过一刻钟。
适才紫钰急提真气,偏生毒力入侵,又得散功驱毒,一来一往间,虽将那些微毒力尽数祛除,却因真气走入岔道,引发旧患,登时走火入魔,全身麻痹。
紫钰身处险境,不由得大是着急。
今次全错在小觑了敌人实力,否则,山中老人的暗器虽奇,若她早有防范,单凭鼬镰兄弟的级数,又怎能伤她分毫。
此刻只得拼命将散落各处的真气,予以凝结,用之打通郁结的经脉,此事最忌心浮气噪,可是大敌在前,又怎由得她不急。
黑无常、蓝无命两人,虽然不明白确切情况,但紫钰冷汗涔涔,竭力运功,失去抵抗力的样子,是一眼明了的,两人大喜过望,本欲一掌结果敌手性命,却又担心紫钰功力太高,临死前全力反击,那他二人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。
略一思索,计上心来,再发两枚“圆流刃”作为试探,看看紫钰是否当真失去抵抗力。
生死当头,再无迟疑,紫钰微微一叹,将勉强聚集的微弱真气,全数运于左臂,同时挪动左臂,移至前胸,斜斜横放。
无风无影,急旋的圆流刃,以精巧计算的角度,射至紫钰面前,就在利刃即将破体而入的瞬间,紫钰把臂一斜,去势神妙无方,直如插天之耸云,封死了所有进击的方位,更升起一股莫名气机,牢牢牵引住圆流刃,使之失去准头,偏向而飞。
圆流刃是大雪山巧匠设计,专破内家真气的暗器,发射手法特别,内中藏有三道潜劲,一击不中,尚会引出潜劲,再度攻击,是以圆流刃并不坠落,只是原地旋绕,伺机侵入。
然而,不管圆流刃怎么迂回环绕,紫钰的左臂,总能依照敌刃脉动,或刚或柔的,产生应变气机,让圆流刃进不了紫钰一尺之内,最后三道潜劲全给化消,圆流刃倒射而归。
“什么功夫?”蓝无命失声叫道。
黑无常见识胜过乃弟,心中惊骇却不减,他清楚的认知,“这不是拳法,也不是擒拿,这是剑法,这是剑法,可是,这是什么剑法,什么剑法会如此巧妙。”
蓦地,他忆起了答案,与兄弟相互交换一眼,两人一齐怪叫道:“抵天神剑,是抵天神剑。”
若问起风之大陆的绝顶高手,任何一个习武之人,都会很自然的说起,“一帝、二圣、三贤者”的排名。
早在九州大战之时,“二圣、三贤者”便已威震天下,那指的是五名正道中的顶尖高手,为了抵抗魔族入侵,他们挺身而出,与魔族高手决战于沙场,誓死周旋,直至战争结束。
二圣,指的是龙族的龙骑士,与西王母族的西王母。
三贤者,日贤者皇太极,月贤者陆游,星贤者卡达尔。
战后,艾尔铁诺帝国崛起,雄据大陆,谄媚之徒为了奉承,便将艾尔铁诺皇帝,加上排,成了“一帝、二圣、三贤者”之名。
艾尔铁诺的王家,在开头的一两代,确实武艺超凡,但传国日久,继位者不肖,尽是沉迷酒色,武功肤浅之辈,此排名遂为江湖中人所讪笑。
尽管如此,这排名却还是流传下来,只是“一帝”所指并非艾尔铁诺皇帝,而是君临六道魔界,统治一切魔族的大魔神王。
本代的大魔神王,胤祯,自九州大战后,镇压所有不服势力,一统魔族。其本人更是自艺成以来,未尝败果,号称天下无敌。
传闻中,在九州大战接近尾声,魔族兵败如山倒,退回魔界时,二圣便已先后退隐。战后,“日贤者”皇太极,因一失意事,自此不知所踪;“星贤者”卡达尔,游历民间,神龙见首不见尾,然十数年前,突然彻底销声匿迹,生死不明,行踪成谜。
唯一继续活动于人间者,仅有“月贤者”陆游。
陆游,自号白鹿洞主人,东方魔法的绝代高人,并拥有剑圣的称号,文武双全。
大战后,辅佐艾尔铁诺帝国,受封国师之位,近年来,于白鹿洞闭关潜修,帝王贵族欲见其一面而不可得。
“抵天之剑”,又名“阿特拉斯之剑”,是其独门剑术。
陆游未成名时,修习于白鹿洞书院,钻研剑道之秘。
一日,见后洞盘古开天之壁画,心中若有所思,尔后,仰视流云,遥想异国神只撑天之神话(希腊神话中,支撑天地的工作,由神只阿特拉斯负责),不久,哈哈大笑,竟悟出了,以静制动,由“格物其一”乃至“变幻无穷”的武学至理,更由此创出了“抵天之剑”的不世绝学。
抵天之剑,顾其名义,即是撑天之剑的意思,连天崩地裂都能支撑,更罔论人间武学,其道理在于因变生变,敌不变则我不变的无穷妙理,陆游以此会过无数用剑名家,九州大战时,斯任大魔神王,甚至赞其为“天下第一守招”,可知其厉害之一番。
“抵天神剑!这少女是什么人,怎地会使抵天神剑?”
两兄弟均是同样的心思,抵天之剑是月贤者的代表信物之一,这女子显然与白鹿洞渊源极深,既然买主要求的目标不是她,那便无谓多生事端。
陆游的几个弟子,在大陆上各自都是雄踞一方的人物,若是结此梁子,他朝给人寻上门来,千刀万剐,可就划不来了。
圆流刃旋转而归,两人虽然心神不宁,却本能性地伸手去接,蓦地,尖锐的响声,直如炮弹破空,响彻云霄,在他们接回圆流刃的当口,一个物体击在圆流刃上,黑无常、蓝无命如遭电殛,半身痛楚难当,骇得连退数步,摆好架式,谨防敌袭。
“什么人,躲在暗处不敢见人,还不快出来。”蓝无命怒吼道。
发展至此,他二人已经完全忘记自己的杀手身分,而成了两头惊弓之鸟。
过了半晌,没有人应声,黑无常小心向前,想拾回被击脱手的圆流刃,一看之下,登时遍体生寒。
只见两枚精铁所铸的薄刃,已给震成糜粉,散落在地上,而敌人发射的暗器,却是区区两枚石子。
要知圆流刃乃精金所铸,制造不易,损毁更难,适才紫钰能以护体神功将之震破,就已让人吃惊非常,现在竟给两枚普通石子,硬生生震成粉粒,更是教他们胆颤心寒。
况且,暗器破空如雷响,中物之后,击物成糜粉,石子无损,内力之强,用劲之巧,已经到出神入化,随心所欲的地步了。
蓝无命目瞪口呆,今次不知是撞了什么邪,这样的高手,江湖上要寻一个,都是千难万难,想不到一晚上连遇两个,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。
黑无常却较为冷静,对方既有如此神通,诛杀他二人易如反掌,何必大费周章展露功力,自是希望他们知难而退。
虽然不明白是什么理由,黑无常当即一拱手,扬声道:“今晚冒犯,多有得罪,我兄弟承情了。”
语毕,再不多留,两人抽身而退,隐没在夜幕中。
敌人远去,紫钰危机解除,脸上的不悦之色,却是更形加重,当下闭目养气,全心打通瘀结的经脉,半晌,紫钰一声清啸,额上白烟直冒,真气走遍全身诸,再无阻碍。
“为什么干涉我的事?信不信我杀了你。”
站起身来,紫钰向虚空的某人,怒声责问,一点都不领情。
听到了紫钰的声音,周围的空气,产生了异样的浮动。
“杀我,你能够吗?就凭你这副狼狈样子……”
对方的回应,是连串的冷笑。
“我早说过,我作事有我的步调,谁都不能插手。”
紫钰面若寒霜,满脸厌恶之情。
“即使是你也一样,下次再多事,休怪我不顾同门间的情面。”
“不留情面……呵!很好啊,我正想领教龙族的绝学,不过……”声音中有明显的嘲讽,“你在找人挑战前,最好衡量一下自己有几分的实力,不要明明犯下大错,还在沾沾自喜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紫钰一惊,她心头有种不对头的感觉。
“怎么你都不知道,鼬镰这种生物,向来是三只一齐行动的吗?”
“糟了。”
猛然惊觉自己的误算,紫钰急展轻功,掠空而去,寻找兰斯洛、小草去了。
经过剧斗之后的场地,周围几成废墟,然而,漂浮空气中的语音,却充满了不祥预兆。
“人生转眼,白驹过隙,紫钰,你虚掷半生,又可曾想过,自己的生命,究竟为谁辛苦为谁忙?”
正是所谓“福无双至,祸不单行”,在这个晚上,为了自己的霉运,而悲叹不已的,并不只是鼬镰兄弟,事实上,这里就另外有一个人。
躲在阴暗的角落里,小草暗叫倒楣,所有麻烦事,今晚一齐碰上。
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两个杀手的狙击,方才脱身,又遇上个青衣杀手,差点给杀的连命也没有了。
兰斯洛完全不是人家的对手,三下两下便给摆平,要不是小草土制的迷烟弹侥幸奏效,他两人便真的要血洒长街了。
趁有催泪、麻痹作用的迷烟,把周围的视线,完全遮挡的刹时,把受伤倒地的兰斯洛,背了就跑,小草不由得暗自庆幸,自那日长街血战后,自己为了防止类似情形发生,苦练臂力,如今果然大派用场,至少在背人逃命这上面,可说是大有展进。
好不容易,找到了间黑漆的大房子,由外观看起来,似乎是某种仓库,小草撬开门锁,躲藏于其中,再以清水救醒兰斯洛。
因为某个人坚持自己是英雄好汉,不肯用旁门左道的伎俩,所以当迷烟一起,他首当其冲,立刻昏厥,害的小草得另外施药救人,同时连叹自己品味之低。
甫进屋里,略微瞧见里面的景象,小草登时吃了一惊,虽然说黑暗中看不真切,但屋顶悬挂的,竟是极难得一见的电灯。
“电”这类能源属于自然类能源,但要说将之取用作非战斗功能的使用,却属于太古魔道的研究范围。
大陆上寻常人家皆是使用油灯,纵使富户贵族,也不过使用上品油灯,似电灯这类器物,仅出现在少数太古魔道研究院中,常人便连名字也没听过,罔论使用。
而今,居然在这屋里见着电灯,这事可大大不寻常啊!
在门口找到开关,开了灯,小草看清周围景物,不由得暗暗咒骂,只见四周布满了手镣脚铐之类的木架,与诸番刑具,显然是个用以施予私刑的拷问场。
杭州一带,烟花业本盛,其中自不乏人口买卖,逼良为娼之类的故事,为了惩戒妓女私逃,或抗命不接客,每所妓院往往会有独立的调教场,想不到今日误打误撞,竟进了此地。看见四周墙壁,血迹殷然,小草心中为之恻然,那每一滩干涸的黑血,都代表一条女子的芳魂,背后,想必有一段叫人心酸的故事吧!
如此,一切便配合的上了。
风之大陆上贩卖人口是件高获利的买卖,当世七大宗门中,便有一家是因买卖人口而致富,其余著名的人口贩子也是不少,以他们的财势、组织规模,是很可能弄出一间这样的屋子来的,现在虽然看不着什么特别的东西,但既然屋子里装了电器,只怕其中大有古怪,自己可是误进了险地啦!
情况危急,不及另觅他地,等到敌人远去,可得立刻离去,现在不能再多生事端了。
小草默默祝祷一番,想法子取来清水,毫不客气地泼在兰斯洛脸上。
“去他妈的……咦!这是哪里?我们在什么地方?上头晃动的这是啥玩意儿?”
给冷水一淋,清醒的兰斯洛,立刻开骂,旋即被初见的电灯看傻了眼。
“别管那么多了。”小草懒得解释,道:“我们还没摆脱敌人追踪,你有什么好意见吗?”
兰斯洛怒道:“他妈的,这几个王八蛋,待本大爷练好了武功,再来找你们决一死战,把你们拆皮煎骨。”
“哪用那么麻烦。”小草冷笑道:“不用多久,人家就要杀过来了。”
“什么!”兰斯洛的声音提高了八度,“这么快,本大爷的神功还没练成哩!”
“你不是要找他们决一死战、拆皮煎骨吗?人家肯自动送上门来,你应该偷笑了。”
“唉!你听话只听一半的吗?”
夸张的摇了摇头,兰斯洛哂道:“我是说,待本大爷练成神功,再去找他们决一死战。现在神功还没练,遇上他们,不是铁定壮烈牺牲。”
对于兄长的厚脸皮,小草见怪不怪,当下只是凝神思考应对之策。
武林中的一流高手,大多练有辨气寻人的本领,更何况今次遇到的是职业杀手,对于追踪之法,更是擅长,虽然给迷烟稍阻一下,但只要药效一过,对方立刻便能衔尾追来。
小草努力的想着,该如何逃走,又要怎样故布疑阵,误导追踪方向,或是设几个小机关来阻敌,自己对土木机关,奇门遁甲之术,虽有涉猎,但一来现在时间不够,二来自己未有实验,也不知道是否真能阻住一流高手的级数……
顷刻间想了十几条计策,却各自都有不可行的缺陷。
看到小草皱眉苦思,兰斯洛尽可能地帮忙出点子。
“其实呢!对方也不过就是动作变得快,力气大的异常而已,假如不是这样,他们哪是本大爷的对手?”
“废话。”小草心道。
所谓的高手,就是招式变幻灵动,内力深厚宏大,只要能专擅一技,便是一流高手,兰斯洛之言,无疑便是废话。
“说起来,也不过就是他们练了内功,而本大爷没有,倘若本大爷也练了,还用的着怕他们吗?”
“也是废话。”
虽然武学中,“内力重要于招数”、“招数重要于内力”的争论,一直未有定论,但内功的修炼,确实是每个高手相争致力的目标。
兰斯洛的武学根基极佳,以致于他能以一个完全不通武功的资历屡次击败敌人,但是说到底,兰斯洛没有正式的学武,他不懂内功,也不会用任何的招式,一但遇上了真正的高手,便只有落败身亡的份。
“所以说呢……”兰斯洛贼兮兮地笑起来,“你家世好,一定学过内功,你把内功教我,让我去把他们杀个落花流水。”
小草差没翻白眼昏过去。
风之大陆上,习武风气盛行,凡门阀世家,往往会拜请名师,研习内功,来健体强身,兰斯洛以为小草是没落世家之后,这样的想法,不足为奇。
可是,话说回来,这又是哪门子荒谬的要求,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一点常识啊!
内功的修炼,非比寻常,是要长年苦修,一点一滴的累积,方能有所成就,日久而功深,这是半点假不得的功夫。
“你……你的神经到底是什么做的啊!”
小草欲哭无泪,“你听说过,有人在一天之内,练成绝顶内功的吗?”
“这你就不懂了。”
兰斯洛的英雄症状又发作了,“自古以来,很多的英雄侠士,都是遇到奇遇,一夜之间成为绝顶高手,你兄长我器宇不凡,英雄侠骨,难道会输给他们吗?你把内功的练法教我,说不定我三两下就学会了。”
小草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。
没错,确实是有不少例子,某某人服食灵药,得到异人传功,一晚上成为高手,或者有人天资颖悟,练一年胜过旁人十年,这些虽是特例,却也是有例可寻。
但是,第一,这间屋子里,并没有什么仙丹妙药,也不像是有什么武林异人居住。
第二,是有人的天资非凡,但那也是一年抵十年,可没说一晚上抵数十年,兰斯洛的想法,非但是狂想,简直是妄想,倘若真能这么做,那就是绝顶高手的贱价大特卖。
张口想要反驳,却看见兰斯洛兴高采烈,满是得意的脸色,很是以自己的点子为豪,小草心中不由一动,打相识以来,这人说话便是颠三倒四,行事荒唐透顶,遇到大事时候,所提的意见,更是荒谬到极点。
然而,打从绑票开始,他却每每能错有错着,把一些看似不可能的事,全都实现成真。
听说,凡是能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的豪杰,都有着很强的运势,得到上天眷顾,而凡事逢凶化吉,为人所不能,他们的所作所为,如天马行空,非常人所能臆度,或许,兰斯洛也是其中之一吧!
看兰斯洛红光满面,天庭饱满,福缘深厚,断非短命横死之人,既然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主意,不如就把一切付诸天意,赌这一铺吧!
反正,失败了,也不过就是赔上一条命而已,能与心上人死而同,不也挺妙的吗。
“知道了,我现在把我知道的一点诀窍告诉你,你仔细听了。”
说罢,小草比手画脚,开始讲述着一些内功入门的法则,如何凝心导气,如何运行血脉经咏,如何存想……等等。
兰斯洛对于道、人体经脉,一窍不通,小草虽然尽量说的浅白,短短时间,他又如何能明了。
最后,小草孤注一掷,“这样吧!你盘腿坐下,我直接用真气来传导路线。”
雷因斯·蒂伦禁卫军,自不乏武艺高强之辈,莉雅公主闲来无事,也曾求教过修习内功之法,她天资奇高,虽只是随便听听,但晚间睡眠时,依其法呼吸,竟也累积了点浅浅的内力。
小草与兰斯洛相对而坐,两掌相抵,缓缓运起内力,让极微弱的真气,循手臂而进,在兰斯洛体内作周天运行。
“深呼吸,意沉丹田,心居中正,泊泊绵绵,似有还无……对,把你的意念,集中在胸口,然后往下沉……”
小草所用的,只是一般流传最普遍的功法,大抵一般名门正派,都是以此入门,虽然没有什么大威力,进展也慢,却没有什么走火入魔之虞。
斯非尔伦多王室规定,王女在洁身大典之前,不得修习武艺、术法,禁卫军明知此法,哪敢故意触犯,所以只是拣了点普通气功来教授,用以强身健体,却是不能与人斗胜争强。
由于小草功力太弱,单是把真气运行到兰斯洛体内,便已极吃不消,以致于运转的极为缓慢,好半晌,真气才聚集,要由丹田运气,瞬间……
在真气走及丹田的刹那,一股极庞大的反震力,自兰斯洛体内传来,小草首当其冲,立时给震飞的老远,两手虎口爆裂,鲜血淋漓。
兰斯洛本身也不好过,体内的真气暴走,四处窜流,腑脏、经脉登时受创,兰斯洛虎吼一声,口鼻之间,大量鲜血喷出。
头晕脑胀的小草,忍住疼痛,惊疑不定,想不到兰斯洛果有天运庇佑,居然一下子,就能把内功修到这等骇人境界,天才之名,果不虚传,只是这等的威力,未免也太恐怖了吧!
其实,小草忘了一件事,兰斯洛虽然没有练过内功,但体内却是有积蓄真气的,早在长街血战的时候,那道真气,便曾经因为生死关头的激发,而让兰斯洛脱胎换骨,一举挫敌。
培育出兰斯洛的师父,实是个不世出的异人,而兰斯洛所修习的功夫“雄霸天下”,更是一套堪称为“古往今来刚猛之最”的武功,它刚猛暴烈,遇强而越强,平时蓄劲深藏,一经触发,则毁天灭地,势无可挡。
这套武功若是修成,当可与天下间任何高手一争长短。
兰斯洛所得不过是十中七八,而所能施展的,连百分之一都不到,“雄霸天下”的威力奇大,但因为一味疾走刚猛,没有任何调和缓冲的余地,是以修炼分外困难,有无数高手,因为控制不了这狂龙般的刚劲,走火爆体而亡。
兰斯洛的老师,有鉴于修炼困难,是故反其道而行,不教兰斯洛任何内功法门,反而兵行险着,把“雄霸天下”的行功方法,藉着日常生活,不知不觉地让兰斯洛学会,屏弃了世俗的打坐,而用无数次与野兽搏斗,在生死关头的激发,逐步成长,亦即是,不是刻意地去控制这道内劲,而是让兰斯洛的身体,在浑然不知的情形下,与内劲取得平衡调适,由有法而入无法,进而合而为一。
若是照当初的计画,再过一年,兰斯洛便能完全化消“雄霸天下”的反噬,届时,他会正式让兰斯洛学习独门内功,来使用此功,一但功成,兰斯洛便可一跃而成绝顶高手,功力之强,决不在紫钰之下,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,兰斯洛偷溜下山,以致于落了个进退不得的窘状。
如今,兰斯洛虽然已有足够的根基,却没法催动,要知那“雄霸天下”乃是世上武学刚猛之最,非一般的内力所能驱动,正如骑一头个性暴躁的千里马,非得要副坚轫的缰绳,方能驾驭,否则便是落马身亡的下场。
只是,虽说兰斯洛无法使用,但只要有外来的力量,刺激了“雄霸天下”的内劲,它便会在瞬间爆发,作为防御。
是以,小草把自己的真气,强要输进兰斯洛丹田。丹田本是人身真气囤积之所,小草此举,无异是将一滴水,滴入一桶硫酸之中,雄霸天下遇到外力,立刻作出爆炸性的反应,虽然立时重创两人,却也误打误撞,反将兰斯洛的内力给催行起来,这其中的道理,就不是他们所能明了的了。
“成功了,我们成功了。”
尽管手上疼痛不已,小草却是很兴奋。
“成功个鬼,你教的是什么内功,搞得我好像要爆炸了一样。”
说着,兰斯洛“哇”的一声,又是一口血喷出。
小草虽然误把兰斯洛的内力激发,但真气却是不听使唤,在兰斯体内到处冲撞,迸裂内,弄得不好,就是爆体身亡的下场,两个人不知事情轻重,是以还行若无事。
“真是奇怪,死老头明明说,内功运行的时候,通体舒泰,飘飘欲仙,为什么本大爷的内功,会练到吐血呢?”
兰斯洛心里颇为纳闷,口中鲜血不住溢出。
“你……你一直在吐血。”
小草惊觉事情不对,开始紧张。
为了装英雄,兰斯洛用手擦了擦嘴边,强笑道:“这个啊!我想是天气热吧!你知道的啦,天气一热,人就火气大,什么鼻血之类的,就特别多……我咧希哩哗啦呸,还真是热说……”
一面说,泊泊鲜血,不停地自口鼻流出。
“你不要紧吧!我看你还是去看看医生好了。”
看到这么多的血,小草忘了自己精通医理,开始语无伦次了。
“这个时候,哪有时间去看医生,再不快点准备,我们就要去看圣彼得了。”
兰斯洛眉头一紧,低声道:“他来了。”
小草很清楚兰斯洛的野性直觉,立刻采取措施,“等一下,你先躲起来,他一进来,我
会把灯关掉,你杀他一个措手不及,记住,要是一下打不死他,想办法逃跑,我会设法掩护你。”
“等一下,灯开关就在门口,你想关灯,除非他是瞎子,否则你就是傻子。”
“我不会那么笨啦!”
小草挥手道:“我会去关总开关。”
“小心点啊!别给人家找到了。”
兰斯洛吩咐道,经过一轮出血后,总算血渐渐止住了,其实,属于高段的内功,通常都有镇伤止痛的功效,以“雄霸天下”的等级来说,只要爆发的真气恢复平顺,就会迅速修补破损肉体,止血、治疗内脏,这也是兰斯洛能在屡次生死搏斗中,存活下来的重大原因。
出血一止,兰斯洛找了个靠窗的隐蔽处,屏住气息,等待对手的到来,同时,依照小草的说明,把真气导于右臂,打算狠狠地击杀对手。
等待的时间,并没有多久,只听见“呼”的一声,青影一晃,青无用现身在屋内,黛绿的衣袍,在微风中轻轻晃动,他沉默半晌,忽然笑了起来,“连掩藏气息也不会,这样的伎俩瞒的过我吗?”
说罢,朝小草隐身的地方走去。
兰斯洛心中大急,所幸小草赶忙关闭开关,所有灯火刹时熄灭,满室陷入一片黑暗中。兰斯洛更不迟疑,自藏匿处窜出,双手聚力,对准青无用的脑门,就是一劈,怎料青影一晃,竟击了个空。
青无用哈哈大笑,“小子,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这吗?受死吧!”
轻而易举的抓住兰斯洛手臂,扬腿幻出一片腿影,在兰斯洛胸腹间连踢十余脚。
兰斯洛的内力来的碰巧,经过一段时间后,渐渐消去,故而方才偷袭的一劈,已无多少劲力,却不料此时连遭重击之下,原本寂静于丹田的内力,再度被激发。
兰斯洛忍住疼痛,“哇”的一口,把鲜血喷的对方满脸,青无用一时不察,只觉的脸上热辣辣地,甚是疼痛,他平日爱用毒物,此刻自是以己度人,不由大惊失色,“什么东西,是百花腐血汁,还是千里蚀心散。”
这时,两人脚底一阵摇动,跟着轰然巨响,一股爆炸将地板轰穿,惨叫声中,两人重心不稳,一齐下坠。
“好机会。”
此时两人右臂互抓,偏生对手心慌意乱,没力抵抗,兰斯洛心知机不可失,忍住真气狂走冲脉的剧痛,将全副功力集在掌上,朝青无用的首级,用力劈下。
青无用察觉风声,连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而兰斯洛铁掌适时击到。
掌未至,强大的罡气,竟将青无用的肩头,整个压的凹陷,掌力轰下,青无用的护体真气登时破碎,只听见骨碎、血肉爆裂声,不绝于耳,青无用的肩头,一片血肉模糊,左边臂骨、左胸肋骨全碎,所有腑脏严重创伤。
青无用一口鲜血喷的老高,惨嚎一声,再不敢逗留,以一口救命真气,展开轻功,逃命去了。
兰斯洛自己,亦给发掌后的反震,震至五内如焚,七孔流血,整个人被轰得倒嵌墙上。尽管身体上的创痛,痛的几欲晕去,差没成了一团烂泥的兰斯洛,却嘻嘻地笑了起来。
今次的交手,对兰斯洛意义重大,并非只是逃出生天而已,这是他首次与江湖上的一流好手交战,而且全是凭自己的实力来取胜,虽然过程未免有点卑劣,但对方原本也就不是会讲江湖规矩的人,所以仍说的上是堂堂正正,怎不教他欣喜欲狂。
刚刚的一掌,“雄霸天下”的威力,发挥不到百分之一,若是兰斯洛能够正式催运,而非靠这种先伤己、再伤敌的克难战法,相信青无用必定于第一时间,爆成一堆血粉,然而,也幸好此次的威力不强,否则以兰斯洛尚未修成的现在,过大的反震力,势必也让他当场炸碎,不得好死。
“呼嘻嘻嘻……我赢了,本大爷赢了,哇哈哈哈……我再也不是喽罗级的了,呜嘿嘿嘿……可是,我咧真是痛说……”
惨笑声中,鲜血大口喷出。
所幸,逆走的气劲,已渐渐平复,护身的真气,开始治疗体内创伤,兰斯洛终于渡过了这一劫。
“大哥,大哥,你没事吧!”
小草找着了路,从一楼赶下来,看到兰斯洛的窘状,大吃一惊,急忙把人弄下来。
“喂!小子,你大哥打赢了那臭家伙了,很厉害吧!”
“是是是,你真厉害。”
小草担心地看着兰斯洛,这么惊人的出血量,要是正常人的话,早就没命了,唉!这人啊……
小草撕下袖子,温柔地替兰斯洛抹拭口鼻间的瘀血。
“这是哪里啊!刚才的那声爆炸,又是怎么回事?”
觉得疼痛已消去大半,兰斯洛问道。
要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爆炸,让青无用分了心神,这趟战果说不定就要改写,想起来,兰斯洛不免心有余悸。
“这地下室挺大,大概是储藏室那类的吧!我去把灯打开,再来看看吧。”小草应道。
找到了灯的开关,小草打开了灯,当他们看清了眼前的景象,不由得呆在当场。
在地下室的两旁,是一个接一个,直立式的大型透明水槽,每个都有近两公尺半高,一公尺半长宽,内里装的,是一种经过特殊调配,可以让生物,直接从中获得生命能源的液体,换言之,这有点类似“苏生水槽”之类的设计,将重伤病人安置其中,陷入假死状态,用以治疗。
令兰斯洛、小草大大吃惊的是,水槽里面,全是各式各样女性的胴体,黑发、金发、红发的人类女子,尖耳朵的精灵,长毛的兽人,东海的人鱼,种类之多,简直是个人形的博物馆,每个女性,尽是外貌出众,身材姣好,她们紧闭双眼,好似在进行香甜的沉眠。
兰斯洛看得血脉贲张,喃喃道:“这简直是天国,喂!小草,这是在搞什么鬼。”
小草见识广博,稍稍思索,已明其然,却是不愿说出口。
杭州是人口贩子的重镇,是以此地烟花柳巷盛行若斯,有些客人要求较为特殊,愿出重金,希望买到较温驯的女奴,人口贩子就依其需要,掳获适合的少女,加以调教,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反抗,有着种种控制人的手法。
传闻中,有部份的人口贩子,掌握了神话时代的太古魔法,将人安置于水槽中,用以洗脑,重塑人格,而经过再造手续的女孩,会对苏醒后,第一眼看见的人唯命是从。
这种歹毒的控制法,想不到今日会在此地见到。
“她们都在睡觉吗?要怎么把她们叫醒?”
兰斯洛显然相当兴奋,大概是长久以来对女性的憧憬发作了吧。
“这个……”
小草有些难以启齿,挣扎了好半晌,吞吞吐吐的说,“我想她们是不会醒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。”
察觉话意不对,兰斯洛的脸色凝重起来。
“刚刚这里的总开关被断,在那段期间里,维生系统的能源全被切断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她们应该都没有生命了。”
小草尽可能委婉地把话说完,她无意规避自己的过错,依照当时的情势,只要能让兰斯洛与自己逃出生天,就算是牺牲再多条生命,她也不会皱眉头。
只是,真是误算啊!
当时切总开关,原意只是要切断光源,却不料地下尚有这等布置,以致莫名其妙的背上这许多条命,不过,也正是因为维生系统被断,系统走火,才有那一场改变战局的爆炸吧!
小草默默不语,合起双掌,向这里众多位救命恩人道谢,并为她们祈求冥福。
其实,与其洗脑后被买卖,现在的解脱,对她们来说,可能比较幸福吧!
只是,虽然脑里这样想,小草仍无法摆脱,那种莫名的自我憎恶。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相对于小草,兰斯洛的反应就显得激动多了,他相当不能接受,自己残害无辜的这个事实。
兰斯洛疯狂绕场来回跑,去触碰各种机器,竭力想找出扭转乾坤的方法。
在某些人的眼里,兰斯洛的行为迹近可笑,甚至可说是一种伪善。
一个为了自己的生存,而杀人毫不手软的人,会为了毫不相干的人的死亡,作出这种孩子气的无聊举动,两种背道而驰的思想,会可能同时并存吗?
由这看来,兰斯洛现在的行为,无疑是很虚伪的。
然而,对兰斯洛本身而言,他的价值观是很不同的。
在一些未开化的种族中,常常可以发现,他们对生命,有种超乎常人的热爱,只是,所谓的热爱生命,并不是不杀生式的宗教作法。
在日常生活上,他们尊重每条生命的共存,尽管会为了觅食,而猎杀附近的生灵,那是因为,在宗族的思想里,为了延续一条生命,而让另一条生命终止,这是件很神圣的事,相对的,这些民族不能理解,毫无理由残杀生命的行为。
打从兰斯洛下山至今,因他而丧生的人命,已经超过半百了,兰斯洛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很神圣,却也不会有任何的罪恶感,“因为自卫而杀人”的认知,使他心安理得。
固然,在很多的场合,兰斯洛大可手下留情,以德报怨,减低敌人的死亡率,可是,兰斯洛的价值观,并非来自书本,而是得自森林的生存法则,在那个世界里,是绝对的弱肉强食,对敌人仁慈的唯一代价,就是自己的生命,在这样的生长环境中,兰斯洛训练出了对敌人决不手软的个性。
只是,兰斯洛的本身,并不嗜杀,他不是嗜血狂魔,尽管杀生如麻,但兰斯洛却从未将暴力手段,当作达成个人欲望的手段,换言之,他从未在自卫以外的情形,使用武力。
也因此,当他知道,这里众多条生命,因为自己而永远断绝,兰斯洛的心里,极罕见地出现了悲伤的情绪,疯狂地想找个弥补的方法。
或许,对很多人而言,这样的说法仍嫌不够,但对小草而言,仅仅这样,就很够了。
“真的都死了吗?我不相信,她们……看起来不像啊!”
“是真的,维生系统的灯全都熄了,不会有活的了。”
小草的话并没有错,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维生水槽的颜色,开始泛红,那是死者的鲜血,在内外压力失调的情形下,由毛孔渗出体外,看到这种情形,任何一个懂医理的人,都会轻易地判断,回天乏术了。
兰斯洛反覆看了几遍,陡然眼前一亮,高声叫道:“这里,这一个的灯还亮着,还有一个活的。”
小草走近一看,那个水槽的颜色,已经成了一片浑浊,看不清里面的是什么东西,不过,维持生命的显示灯,虽然微弱不已,却还是闪烁着,这显示,里面的生物,还努力地维持着生命。
“小草,怎么打开这鬼劳什子。”
兰斯洛语气坚定,代表了某种决心。
“大哥,你真的确定要打开吗?”
小草知道兰斯洛的想法,但仍是重新提醒一次,“里面的生物,不一定是人类,就算是人类,经过了不完全的洗脑,可能也精神失常了,你确定真的有打开的必要吗?”
“里面的东西是什么,对我而言,没有差别。”
兰斯洛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小草叹了口气,“把绿色的扭按下,再把红色的把手向左拉,就行了。”
照着小草的指示进行,当把手拉开后,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,苏生水槽破裂,维生液泄洪般地流出,而其中,夹着一副人体……
不,不能说是人体,身体虽是人形,却长满了浓密而柔软的长毛,指端颇尖,四肢相当的修长,一条尾巴无力地垂着,在极为明艳的俏脸上,生了一对猫耳朵,依照大陆上的种族来看,这该是……
“是兽人。”小草喃喃道:“难怪生命力这么强。”
兽人是介于人类与兽之间的种族,随着兽类的不同,而种类繁多,其中亦不乏拥有高度智慧,而自成势力的豪杰之辈,绝大部分活动于山野,与人类壁垒分明,因为双方互不信任,也相互忌惮,所以向来维持着,以秩序为大前提的冷淡交往。
兽人的体力、生命力,与活动力都较人类为强,但脑力却往往比较愚笨,而常常受到人类的欺骗,兽人并非全是老实纯朴的个性,事实上,大多数的兽人都是脾气暴躁,甚至爱好血腥厮杀者,亦是不乏其人。
因为某几族的兽人,相貌姣好,年幼时的个性温驯,又是兽类,可以名正言顺地蓄养,所以是奴隶市场的抢手货,现在的这名少女,看样子是猫族一类的,大概也是外出时被猎人掳获,运来此地洗脑的吧!
“要救她吗?大哥。”
“救人哪有救一半的,要救就彻底。”
嘴上说的轻松,兰斯洛心底却是雪亮,今日救回了这女孩,跟着便是要负担她的往后生活,对于生活动荡的自己而言,这无疑是件负担,想归想,一种根源于赎罪的心情,让兰斯洛下了决定。
“救就救吧!反正本大爷,既然能捡回你这只死兔子,就不在乎多捡只臭猫。”
“不要叫我兔子,我不是兔子。”
“大人讲话,小孩不要顶嘴,你本来就是兔子。”
想起那日清早,一张眼,发现这小子流着口水,趴在自己胸前,蹭来蹭去的,兰斯洛不由得一阵寒意。
小草自怀中取出银针,对女孩几处道,展开急救,她医学知识本高,这几日不断拿兰斯洛实习,更是精进,加上兽人族的身体本就远较人类为壮,不用多久,女孩嘤啼一声,悠悠转醒。
看到急救奏效,小草心底一宽,陡然间,却想起一事,暗叫不妙。
兰斯洛端视着猫女的面容,心中暗暗夸奖,“这妞儿生的真美,虽然比不上紫钰小姐……
哎呀!我怎么可以拿紫钰小姐与她相提并论,罪过罪过。”
向心上人道罪,兰斯洛又开始遐想,“不过,比起朱门居的姑娘们,这女孩可是俊的多了,可惜脸上这些斑纹,肌肤又不够嫩,唉!可惜,倘若这些缺点没有,这女孩可能就像小草……哎呀!我拿她跟那只兔子比什么,啊!我没救了。”
胡思乱想,兰斯洛有些想吐,刚好女孩醒来,一双碧绿的大眼睛,水漾晶灿,看着兰斯洛,一派天真的瞧着。
“小草,你看这妞儿的眼睛,挺美……哎呀!你这是干什么,快点放开,不要这样……
哇哈哈哈,好痒啊!”
兰斯洛的话,才说到一半,那猫女猛地扑上来,抱着兰斯洛又亲又舔的,甚是亲热,却弄的兰斯洛躲也不是,推也不是,好生尴尬。
“她是把你当作爸爸了。好好享受吧!”
小草无言仰天叹气,这该不会又是一名情敌吧!
想她莉雅公主,居然落魄到可能要跟一只猫抢男人,小草悲叹不已。
此地的苏生水槽,本就是洗脑专用,这猫女虽然被救出,到底还是晚了一步,脑里原本的记忆,全给清除,想要知道她的前半生,大概是不可能的了。
洗脑之后,另外加上的一道指令,就是依照某些禽类的生物本能,会把破壳后第一眼看的东西,当作母亲,是以,这猫女是将兰斯洛当成了亲人,以后以他的命令是从了。
“喂!不要舔我,好脏……哈哈哈,好痒啊!”
虽然兽人的体毛浓密,但那猫女的胴体,却是已发育的极为健美,紧贴在兰斯身上磨来蹭去,重点相贴,兰斯洛不免也起了正常男性该有的反应。
“不要再舔了,我要生气了……哇!那里不能舔,你想干什么啊!……”
“哈哈哈,脸都红了,看不出来,你还挺纯情的嘛!”
“笑,你还敢给我笑,你这只死兔子,笨大爷回去第一个揍扁你,哎呀……”
“哈,你先脱了身,再想办法对付我不迟,哈哈哈……笑死我了……”
好不容易,把猫女拉开,兰斯洛把她背在背上,和小草走出大宅,一面走,耳后一面有热气吹来,却是那女孩不甘寂寞,舔着兰斯洛的后耳根。
“唉!连续几晚睡不好,想不到今晚又是没的睡。”
惊觉天已拂晓,小草感慨良多。
感叹还不及化成语言,一声长笑忽地响起。
“放心吧!本人在此保证,两位再也不必为了这类问题而烦心了。”
随着声音一出,数十名弓箭手,弯弓搭箭,纷纷站立在墙头,手中的利箭,全瞄准了兰斯洛一行人。
“哪个鼠辈藏头缩尾的,有胆量,就露面给本大爷看看。”
虽然身陷险境,历经百战的兰斯洛,夷然无惧,一面讲话拖延时间,一面小心地谋求出路。
“怪了,这声音好熟……”
小草思索一番,蓦地想起,“对了,你是赤先生,对谈的两个主谋之一。”
对方显是想不到会被认出,沉默半晌,赤先生朗声道:“好耳力,赤某果然没有看错两位。”
话说完,大门口的弓箭手,纷纷让开,一道骑影缓缓出现,那发声的赤先生,端坐于马上。
赤先生是个中年男子,看模样不太能判断年龄,不过相貌堂堂,威仪俊朗,三绺长须,随风飘荡,颇有一股尊贵气息,望之俨然,教人不敢轻举妄动。
赤先生自是为灭口而来,连日来为这两个小子损兵折将,对他的大计阻碍不小,故而此次亲自出马,务要一举杀除两人,不过,这样的想法,却在与两人对面后,有了改变。
兰斯洛与小草,一个威武雄壮,一个丰神俊逸,俱是人中龙凤,难得的人品,仔细打量之后,赤先生起了招揽之心。
“两位少侠,俱是难得的人品,如此人才,弃之乡野,未免可惜,若是愿意投入老夫麾下,老夫当可既往不……”
一面说,一面仔细观察对方反应,只要两人稍微有不从意思,便要示意弓箭手,将他二人射成刺猬,正自得意,忽见兰斯洛背上背了某物,仔细一看,恰巧与那猫女打了个照面。
那眉宇,那神韵,虽已相貌大变,但他不会认错的,是她,是她,那个每天夜里,不断纠缠他的梦魇,如今化作厉鬼,由地狱的最深处回来了。
赤先生恍若见到世上最恐怖的东西,狂瞪双眼,大声惨嚎,状若癫狂,周围的侍从上前探看,却给他一剑砍做两断,跟着,他披头散发,昏倒在马上。
侍从们大惊失色,拥着他快速离去,弓箭手得不到下一步命令,进退不得,也只得撤退,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兰斯洛、小草,面面相觑。
“喂!你说,那个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啊?”
“谁知道,这样的结束,你不觉得挺好的吗?”
对于赤先生的怪异举动,小草亦是百思不得其解,好在眼前的处置,只要这样就够了。
“喔!天亮了啊!”
惊觉第一道曙光自东方乍现,兰斯洛发觉又是一天的到来了。
“该回家睡觉了。”小草笑道。
“喵……喵……”
“哦!原来你会说话啊!”
兰斯洛看着猫女,后者亲匿地亲着兰斯洛,“该为你取个名字,你的名字该叫什么好呢?”
“翁……翁……风……空……”
“什么嗡嗡嗡,口齿不清。”
兰斯洛骂道,“你是猫,不是蜜蜂,不要乱叫,这样会被人说没教养。”
“不如这样,叫她小枫吧!”
小草有了点子,“反正她说话也是嗡嗡嗡的,取个近一点的音,听起来也不错,怎样,你喜欢吗?小枫。”
“翁……翁……翁……”
“那,你没意见,我就当你同意了,小枫。大哥,这样可以吗?”
兰斯洛哼了一声,“一个小草,一个小枫,咱们家要成植物园啦!”
“植物园清幽静雅,有什么不好,难道你想开动物园。”
“开动物园……哼!那都是被你这只死兔子害的。”
“你真过分,我说过讨厌人家叫我兔子了。”
“哈!你不喜欢,我偏要叫,兔子,兔子、兔子……”
“可恶,我打死你。”
“哇哈哈哈,别打了,你看看,小枫的手腕,有两道很漂亮的红圈胎记喔!”
“管他什么胎记,我要打死你。”
“哈哈哈,打的到就来啊!”
……
在两人喧闹不已的背后,一栋民房的屋顶上,娇艳犹如天仙下凡的紫钰,轻飘飘地站起身来,微笑道:“两个活宝,害我担心了半晚,唉!真是……”
转头望向东升初阳,紫钰让自己沐浴在阳光中,享受着阳光的温暖,也享受着短暂的宁静。
是的,对他们而言,宁静的日子,无疑是短暂的。
※※※※※
风姿物语座谈会
小草:在开始之前,有点事要预先声明。
兰斯:是的,因为有人误会本小说乃是搞笑小说,所以特此说明(笑)。
小草:不过,真的有人会一面看风姿,一面在萤幕前捧腹大笑吗?
兰斯:谁知道,不过,如果有的话,作者一定会很高兴的,因为每一则爆笑对话,都是他花心思想出来的。
小草:就是因为他的无聊笑话,害我腿伤住院半个月,我要控告,编剧无能,凌虐演员。
兰斯:不谈这个,我们进入正题吧!
小草:好的,首先,经过了漫长的时间,这次终于追平银河篇的记录了。
兰斯:是的,作者在十个小时之内,连赶一万一千字,已经又向超人的境界,迈向一大步了。
小草:这次编写的期间,可也发生了不少事啊!
兰斯:的确是不少的事。
小草:其中,有些值得悲伤的事,一度让作者有了搁笔的冲动。
兰斯:但是,也还是有很多值得高兴的事啊!
小草:是的,首先,极具有高度评析眼光的评论,出现了。
兰斯:这是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,同时,也希望各位能把对风姿点点滴滴的心得,化成文字,来鼓励作者。
小草:还是那么一句话,您的鼓励与意见,是作者的精神食粮,也是支持他的唯一动力,希望大家能多多的关心与爱护。
(不远处传来“汪!汪!汪”的声音)兰斯:是小枫在叫,该回去了。
小草:不对,小枫是喵喵叫,不是汪汪叫。
兰斯:有差别吗?
小草:当然有啊?猫跟狗会没有差别吗?
兰斯:就我来说,它们都是四条腿会叫的东西。
小草:哪有人这么分的。
兰斯:唔!仔细说来,你与它们有点渊源。
小草(浮现了抹明知故问的奸笑):哦!怎么说?
兰斯(仰天大笑):因为你是兔子啊!兔子不就是四条腿会叫的东西吗?哈哈哈……哎呀……
小草(拿出上次的狼牙棒,狂殴兰斯):兔子,兔子,你那么喜欢兔子是吗?我要把你打得连兔子也做不成……
由于女主角拿出狼牙棒闹场,整场追打男主角,座谈会再度宣告闭幕。
第五章颠颠倒倒将心织
他永远记得那一日的景象。
在那一天之前,他是一国之君,虽然仅是一个几百里的小国,但在这数百里地内,他呼一诺百,令出莫不遵从,玉帛子女,予与予求,自出生那刻起便围绕在富贵之中,这样的生活似乎永远也不会有尽头。
直到那天来临,叛军忽然发难,以破竹之势攻破王宫大门,将一切化为火海,他立刻判断出大势已去,而就在那一刻,他做了魔鬼的决定。
祖先传下来的开国神器,真龙宝剑,历来便是正统王权的证明,也是叛军势在必得的目标之一。
他将之托付给长女,嘱咐其携剑突围而出,而他,却在众人皆以为他将死守王宫、以身殉国之际,偷偷自地道逃出王宫,趁着所有敌军注意力都被女儿引去的当口,离开国境,安然脱险。
途中,几遭敌军追赶,他甚至把向来疼爱的二女儿推下车,一面加快速度,一面制造混乱。
就这样,当叛军首脑气至跳脚,他终于成功脱逃了,在牺牲数百条人命以后。
这些牺牲,他认为都是有代价的。
一将功成,尚且万骨随枯,何况是一国兴复大业。
王权证明只是表面,王国的主体仅在国王,只要国王还在,就有复国的一天,至于什么父女亲情更是不足道也,大丈夫为成大事,什么也可舍弃,倘若拘泥于俗子情爱,那如何有重夺帝位的一天!
所以,从头到尾,他从来没有后悔过。
然而,从那一晚后,他没有一天能睡好觉。
每每躺下,脑海里总是出现一片火红光景,在烧得通红的夜晚里,有士兵们的呼喊、有尸体的焦臭、有令人战栗的杀伐之气、有嫔妃临死前的哭喊,还有她,一抹鲜红色的凄厉身影。
她不可能还活着了。
那一天,把真龙宝剑交给她时,他就有这个想法,事后,一如所料,她和妹妹一起被叛军俘虏。
两个美貌少女,又兼有王族身份,落入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匪中,那还有什么好下场,只知道,在那无比疯狂的一晚后,她们从此就没了消息。
她应该是死了吧!
不能确定这个答案,成了他心里一个日重一日的负担。
从很久以前,他就害怕这个大女儿,她聪明机敏,个性刚烈,处处不让须眉,武学上的造诣,更是远远超过了他这个安于逸乐的父亲。
她侍奉父母极孝,他却不知怎地极怕这个女儿,只是从来想不出理由。
而现在,理由出现了,一旦她未死,想通所有关节,是怎也不可能放过他这个父亲的。
那样的怨恨,那样的背叛,她会为所有的亡魂,要回这笔血帐。
所以她非死不可。
他时时刻刻都在打听她的下落,旁人都以为他是关心女儿,不错,他是关心女儿,除非确定她死,否则纵使他重夺帝位,亦永难安心。
他甚至不断隐姓埋名,除了躲避叛军追踪,更在躲避她,如果她不死,定会天涯海角地追觅他的形迹,倘若当真给她发现……
可是,饶是如此,他还是躲不过。
每个夜里,那个手持长剑的厉红身影,剑尖滴着血泪,总是令他在满身大汗中醒来,一年来,他的精神已在崩溃边缘。
而现在,她回来了。
那天在那个浑小子的背上,尽管形貌已经大改,他还是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。
是她,绝对是她,她当真从地狱里回来了。
无怪两个无名小子能屡坏自己大事,她天生便是自己的魔星,但教她一日不死,他今生今世寝食难安。
梦里,重复的戏码再度上演,银白色的剑光,鲜红的血,冰冷的剑尖,又刺进了他的胸膛。
“啊!!!”惨叫声中,赤先生满身大汗地惊醒,当瞥清眼前空无一物,他野兽般的嚎叫。
“去找她……给我把她找出来……碎尸万段……碎尸万段啊……”
为什么?
为什么你不能放我好好入睡……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七月三十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
“喂!怎么养宠物是这么困难的啊!”
“这个……我也不知道,可能这只特别一点吧!”
在一间中等民房内,兰斯洛、小草瘫坐在地上,看着一片凌乱的屋子,两人的脸上,除了因连续熬夜,所产生的黑眼圈外,尽是疲惫。
打从十多天前,从地下仓库领回了枫儿,两人的日子便再也不得安宁,看似健康的枫儿,在进屋后不到两个时辰,忽然歇斯底里的倒在地上,浑身抽搐,口吐白沫。
小草诊断的结果,令两人不约而同的破口大骂,早有传言,妓院为了控制旗下女子的行动,会对她们施打毒品,想不到枫儿也是牺牲者。
兰斯洛当机立断,马上有了决定。
第一,枫儿不能这样被控制下去;第二,兰斯洛没有毒品可供施打,现在没有,将来也不会有。
所以,最后的结论,便是要帮枫儿戒毒。
话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却难。
靠着小草精于医理,到药店配了几服静心、清血的药物,给枫儿按时饮下;戒毒的时间按照估计,约莫需要十来天,为防止枫儿在半昏迷时,乱撕乱咬,只得用儿臂般粗的铁链,将之锁在墙角,否则以她兽人的臂力,力大无穷,一但发起狂来,谁挡得住。
这十多天的日子并不好过,为了要照顾枫儿,两人可说是寸步不离,连紫钰那边也没时间去,让兰斯洛整日对空长吁短叹,最惨的,还是小草,尽管兰斯洛误当她是男性,但枫儿的便溺处理,却得由小草一手包办,原因无他,“因为你是兔子,兔子不会对女性有不规矩的动作。”
这便是兰斯洛的理由。
就这样,小草当起了保姆的工作,好在她本就是女儿身,做此工作,也是公道,只是,以她公主之尊,平日只有被人伺候的份,今日居然落得如此下场,惨喔!
不过,在这段时间,也让小草看到了兰斯洛的另外一面,由于荒谬的“父亲作用”,每当枫儿熬不住痛苦,哭闹不休的当口,兰斯洛就会在一旁,用树叶卷成直笛,“咽呜咽呜”
地吹起来,随着笛声悠扬在每一个角落,枫儿会停下动作,宛如子女向父亲撒娇一般,轻轻依偎在兰斯洛的身畔,沉沉睡去。
沉浸在笛声中的兰斯洛,表情会特别的温柔,那种安静平和的微笑,常看得小草呆呆出神,“在这个男人的外表下,到底是什么呢?”
对于能够进一步,靠近这个问题的答案,小草感到高兴,虽然也不免有几分伤心,因为让兰斯洛表露出这一面的,并不是自己。
十余天的日子,转眼即逝,枫儿体内的毒素,已经清除的差不多,今夜便是最后关键,只要能熬过今晚,枫儿便从此摆脱毒品的控制了。
为了防止枫儿在激动下,误咬舌头,所以,她口内被安置了一团毛巾,双手也被紧紧绑起。
为了怕有什么变故,自晌午开始,兰斯洛便一步也不敢离开,虽说兽人的体质,与人类大同小异,但还是有所不同的,而会动脑筋帮兽人戒毒的,大概除了兰斯洛,也不会有别人去做,所以,在毒素渐渐减轻的当口,确实有可能发生什么让人意想不到的突变。
再者,负责诊断的小草,在每日金针拔毒的过程中,亦发觉枫儿体内,除了麻药的毒性外,另有一种不知名的诡异毒素,它胶缭深缠于腑脏、血液之间,驱之不去,教小草束手无策,是以用药时分外小心,以免药性互冲,造成惨剧。
太阳西下,微星渐升,逐渐回复生气的枫儿,安静的睡倒,呼吸匀称,该是无大碍了。
得以喘一口气的小草,打了个长长的哈欠,想找根柱子靠着睡,一瞥眼,看见兰斯洛倒在院子的槐树下,呼呼大睡。
捉弄心起,小草折了根草管,悄声走近兰斯洛,很小心、很小心地,把草端放在兰斯洛的鼻间,搔来搔去。
“哈……哈……”
兰斯洛涎着脸,睡得香甜,尽管小草百般逗弄,但沉醉于梦乡的兰斯洛,确实是具有猪猡般的特质,天塌下来当被盖,每当鼻头感到骚痒,兰斯洛就翻身侧睡,继续打呼,浑若无事。
“可恶,就不信弄不醒你。”
小草顽心大起,跟着兰斯洛,转东转西的。
“啊!”
一声惊呼,却是兰斯洛不耐骚扰,发动奇袭,一个侧身,翻至小草腿上,将佳人结实而充满弹性的玉腿,当作枕头,舒舒服服地大睡起来。
带着几许见腆,小草芙蓉也似的娇颜,绽放出凄清的笑容。
轻轻将兰斯洛的大头扶正,温柔地替他把蓬草般的乱发,一根一根的梳理。
“你啊,真是个笨东西,连我这样妩媚的美女,都看不出来,真是没用的家伙。”
话意虽然在责怪,语气却是轻柔呢喃,好似在向情人撒娇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小草有了窥看心上人睡脸的嗜好,睡着的兰斯洛,脸上一片祥和,完全不见白日的莽撞样。
“我这样帮你整理,像不像你妻子啊!”小草温言笑着,“娶到我啊,是你的福气唷,小草人又聪明,又能干,女孩子会做的事,她一件也不少,长的不坏,身材也很好,你不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吗?”
这样的话,一般所谓的淑女,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,但是小草不同,她一向认为,勇于向心上人表达爱意,并不是错事,谁说求婚时候,捧花跪地的,一定要是男方。
切身的幸福,只有自己才能争取。
但是,自己真的能有幸福吗?
若是莉雅的身分揭晓,所要面对的,决不只是兰斯洛的反应这么简单。
抛弃女王的地位,置所有人期盼于不顾,对雷因斯。蒂伦王国而言,莉雅无疑是千古罪人。
莉雅尚不敢做到这样的地步,目前,她只能用小草的身分,暂时欺骗自己,让自己藉此可以不去面对,莉雅本应面对的一切。
一但身分被揭穿,无论面对是怎样的残局,也不管圣力能否使用,莉雅都不得不回去,担起她非担起不可的责任,届时,就算与兰斯洛的感情再好,也只有分离一途。
那么,说出自己是女儿身与否,又有何意义?
唉!过往看民间的传奇小说,总觉得里面的女主角太疑太傻,只会一味祈求命运的施舍,不会为自己争取幸福,哪知事到临头,方晓其中甘苦,非不愿也,是不能也。
世间造物弄人,竟是一应若斯。
兰斯洛在梦里,觉得身体颠来覆去,颇不舒服,猛地张眼一看,大声惨叫,连滚带爬,瞬间窜出十丈以外。
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可别以为大家熟,就可以毛手毛脚的,我……本大爷不来你们那一套的。”
心惊胆颤地作了宣告,发觉小草低着头,纤瘦的身子微微抽动,没有反应,兰斯洛大着胆子,缓步走近。
“你在干什么啊……咦!你在哭什么?”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怕兰斯洛察觉,小草赶忙抹去眼角的泪水,强挤出一个笑脸,“哪里有,是你自己眼花,看错了吧!”
“会吗?你的眼睛快比猴子屁股还要红,还说没有。”
“喔!那是刚刚被沙子吹进眼里,所以流了几滴眼泪,已经没事了。”
虽然是老掉牙的理由,对付兰斯洛这样的粗枝大叶,却很足够,他嘴里咕囔几句,把这件事抛诸脑后。
两人坐了下来,开始闲聊。
小草为了转移兰斯洛的注意力,设法开了个话题。
“怎么你还会吹奏草笛啊?”
“喔!那个东西,是我以前闲着没事干的时候,跟老头子学来的。”兰斯洛笑道:“很方便,折片树叶,就可以当草笛,走到哪里,吹到哪里。”
“挺有意思的,改天教我吹好不好。”
为了与心上人能有可以共同分享的回忆,小草向来很努力。
“教你啊!唔……虽然你是笨了点,但是有我这位名师在此,应该是没问题。”
兰斯洛自信满满的说着,边说,脑里灵光一闪,“喂!你不是会作曲子吗?帮我想条曲子,看看能不能打动紫钰小姐。”
“真是三句不离本行。”
小草心中,暗骂对方不解风情,但却无意拒绝,稍稍想了想,举起手掌,打着拍子,轻轻哼道: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州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”
虽只有寥寥数句,但在清亮的嗓音衬托下,却是悦耳动听。
那本是绢之国的四言诗歌,是该国士人必读的经籍,在风之大陆上,流传不广,但以紫钰的才识,必然识得,兰斯洛偶然奏出,或可收得奇兵之效。
“嗯……听不懂。”兰斯洛一脸迷惘,“什么斑鸠、九官鸟,文诌诌的,能不能换一条啊!”
小草笑了起来,“你的紫钰小姐,学识渊博,不是一般的肤浅女子,市井小调,怎入她法眼,便是时下流行的吟唱,人家也只觉得俗气,不用这条曲子,她哪会放在眼里。”
“说的也是。”
“诗的意思,是一个少男,对一名少女心怀思慕,想要努力的追求她。很适合你,来试试看吧!”
不知为什么,小草心底,隐隐有个期望,即使有生之年难以做到,但是,她希望有一天,兰斯洛能对自己唱起这首曲子。
对命运之神来说,这样的想法,算不算奢求呢。
“关关……”
兰斯洛张口欲唱,却被房内的巨响所打断,回看屋里,原本安睡的枫儿,不知道受到什么刺激,突然狂性大发,猛力挣脱身上的铁链。
闲情逸致全消,两人急奔入屋内,采取对策。
“小心啊!赶快抓住枫儿,别让她乱动,熬过今晚,她就没事了。”
小草取出了金针,想暂时麻痹枫儿的行动机能,但却因目标不停扭动,为了怕针给折断在体内,而迟迟不敢下手。
“你说的倒是很容易,她力气比三个大男人还大,怎么抓啊!”
负责稳住枫儿的兰斯洛,因为面临超乎想像的怪力,叫苦连天,在几次尝试失败后,他给那极为强壮的躯体一撞,跌至墙角,头晕眼花。
“枫儿不是很爱听你吹草笛吗?你试着吹吹看,缓和她的情绪。”
硬的不行,只好来软的,听到小草建言,想起最后法宝的兰斯洛,正要取出叶笛,却看见枫儿在一轮紧挣后,猛一用力,吐出了口里几成稀烂的毛巾。
“不要。”
护口的毛巾消失,枫儿癫狂之下,竟用力咬向舌头,小草为之惊呼出声。
危急之际,一只厚实有力的手臂,及时伸至枫儿嘴畔,挽救了她的生命。
手臂的主人却不好过,兽齿尖锐无比,猛噬之下,皮开肉绽,大量的鲜血,喷泉般地涌出,还亏得是这条手臂特别结实,否则当场便要壮士断腕。
“大哥。”
眼见兰斯洛受伤,小草心急如焚,哪管对方是什么人,便要将针扎入枫儿的面部要害,令她松口。
“不要乱来。”
兰斯洛皱着眉头,他爱逞英雄,却不爱充英雄,手腕上阵阵剧痛,几乎疼得他想大叫,但是既然决心救人,便得有始有终。
用左手制止了小草,兰斯洛无视右手的疼痛,像个兄长般的拍拍枫儿的头,低声道:“你要咬,就用力咬着,高兴的话,就送条手臂给你,但是不许乱动,绝对不许。”
说着,用左手取出草笛,低声吹奏起来。
低沉却嘹亮的笛音,忽高忽低,随着干爽夜风,铺洒了一地清凉。
兰斯洛仅能用左臂,加上本身的技巧并不纯熟,所以听来颇为生涩。
但是,在笨拙的背后,有种太古的清新、纯朴感情,不经意地流泻出来,那像是参天密林的风啸,像是山涧清溪的飞瀑,像是绝壁古洞的猿鸣,更像是繁空闪烁的星语。
那种感情,就像是一个人,在满身疲惫之后,回到母亲怀中的舒适、安心,没有任何的作伪,也找不到半点虚假,可以让你完全地放松,闭眼长眠。
从笛声奏出的那一刻起,枫儿就沉静下来,默默聆听,原本慌乱、凶暴的眼神,也逐渐变得安详,回复了翡翠般的碧绿。
受到震撼的,不只是枫儿,小草亦然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她的眼中,满是泪水。
不是悲伤,没有哀痛,而是一种超乎于其上的感情。
在音乐的鉴赏里,音质、音色之上,还有音品,此刻的小草,便是为那伟大的音品,而深深感动。
在那未臻成熟的笛音里,小草听到了历史的诗歌,大地的传言,那是种无法修饰,纯纯天然的声音。
在这一刻,她有些明白了,为什么枫儿会对兰斯洛的笛声,如此醉然,这或许是因为他俩同来自山林,那种属于大地的频率,让他们在某种程度上,心灵相同,而也在这一刻,小草对培育兰斯洛的老师,充满感谢,感谢他培养出了这样的一个好学生。
笛声高鸣一阵后,不弄半分花俏,静静的收尾。
“喂!你们还呆在那里干什么,看戏啊!还不快帮我止血,本大爷快要昏过去了。”
确定局势已经可以控制,兰斯洛从枫儿的口里抽回右手,却看见两个人呆若木鸡,不禁皱眉骂道。
“啊!对……对不起。”
小草从音乐的震撼中醒来,看到兰斯半身是血,差没又要翻白眼。
“干什么,没看过血啊!大惊小怪。”
兰斯洛平日流血受伤,早已习惯,这点小伤,根本不放在眼里,只是失血颇多,有些头晕脑胀。
“一点小伤就把你吓成这样,真不知道你是不是男人。”
“我本来就不是男人。”小草低声回嘴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我什么都没说,擦药,擦药吧。”
取出应用物品,以俐落的手法,先止血,上药,再裹上绷带,所有的动作还不到一分钟,长期跟在兰斯洛身边,小草的护理实习,进步的让人咋舌。
一旁的枫儿,看着两人忙来忙去,感到好奇,奈何身体被捆,动弹不得,索性把身体打横,滚到兰斯洛身旁,凑上去猛舔,跟主人亲热。
“哎呀!笨猫,不要在这个时候过来……”
“大哥,你不要乱动,伤口又裂开了。”
“还舔,你还舔,今晚所有的事,都是给你搞出来的。”
“我叫你不要动,你没听见是不是,再这样下去,我就不管你了。”
“哎呀!宠物性骚扰啊……”
“喵喵喵……”
在一团嘻笑怒骂声中,另一个黎明重新到来,感受着暖和的晨光,似乎可以让人相信,所有的烦恼忧愁,即将被驱除一空。
烦恼忧愁被驱除一空,去骗鬼吧。
看着天边金色的晨曦,紫钰幽幽叹了口气。
算起来该有十四天了,打从十四天前,那活宝二人组,险象环生地脱身之后,就未曾再进落琼小筑一步了。
负责暗中保安的紫钰,自然没有怠忽职守,她派遣两名得力仆从,日夜暗中看护,一有动静,立刻回报,她会在最短时间内,赶到现场。
这样的安排,应该是没有问题了,只是,或许自己太闲了吧!居然会想念起那两个人。
连续多日的共聚,使屋子里面生气蓬勃,打打闹闹惯了,每日都有不同的笑料,有些时候,只要想起来,就会有种微笑的冲动。
哪知几日不见,竟然怀念起他们来,真是奇怪。
紫钰不讳言,兰斯洛、小草是对很好的朋友,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永远也不会有冷清、寂寞的感觉,只是……
唉!
为什么,时至今日,还会对“朋友”两字,有种莫名的悸动呢?
这么多年,自己不都是这么一个人地走过来了吗?
失去父母的悲哀,没有知心友伴的寂寞,不得不独处的凄凉,早就把她训练成这冷清自若,傲视一切的孤僻个性。
既然,过去是这么走过来;未来,当然也要这样走下去。
这是自己早已认清,无法更改的命运。
怎知会遇上这两个克星,在不知不觉间,与自己分享了家人般的温暖,把原本冰冷的心壁,渐渐融化。
这几天,独坐小楼的紫钰,总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。
尝过暖阳,方知寒冰酷冷;享有温馨,更觉寂寞难耐啊!
真是可笑,一直以来,她总把兰斯洛当成使唤的小丑,跟左跟右的无聊家伙,总是看不起他,鄙视他。
却又怎想的到,几日不见,袭上心头的孤寂,竟是如此之深,偶尔回过头,想确认某人的身影,却只是令她更加寂寞。
仔细回想,紫钰露出了微笑,看兰斯洛与人动手,是件很有意思的事,尽管武功拙劣,常常连打带跑,十分狼狈,但是,那个时候的兰斯洛,意气飞扬,自有股难得的男子英气,使人心折,那是种极难见于世俗,真正的英雄气概。
更糟的是,那日兰斯洛所执着的为人道理,越是日久,咀嚼的滋味,越是深刻,而那张只会傻笑的蠢脸,却是随着时间飞逝,而越益清晰,茶余饭后,打坐练功,那幅笑容,总是不自主地浮现眼前。
这样的感觉,便是男女情爱了吗?
是谁多事惹相思,惹来相思,又怨相思。
紫钰不认为,自己会动心于人间情爱,只是,那种莫名的寂寞与想念,又是什么呢?
这几日,总是听见婢女们窃窃私语,担心小姐的心事……
唉!
怎会弄至如斯田地啊!
为了今后起见,正确的作法,是完全保持公务的态度,视他们为任务中的对象,不再有其他牵扯,这对双方而言,都应是再好不过的,然而……
思量良久,紫钰唤来婢女,下了乘车出门的命令。
“小草,为什么我会觉得,你长的像只熊猫呢?”
“彼此,彼此,大哥,你现在的尊容,也像头猫熊。”
兰斯洛、小草睡眼惺忪,两双黑眼圈,彼此对望。
饶是兰斯洛精力旺盛,连续几天劳累熬夜,却也禁受不住,在熬过最后一晚之后,爬回了几天不见的床,狠狠地趴下去,呼声大作。
小草则是连举步的力气都没有了,随便找了把椅子,还没来得及爬上去,整个人瘫在地上,昏死过去了。
快乐的梦乡之旅,没能持续太久,小草便被拉回现世界,正确的说法,是被踢回,因为兰斯洛在久叫失败,用力践踏无效后,索性一脚把小草踢到院子,用水泼醒。
把人弄醒还不算,兰斯洛差点把小草剥光,押去清洗仪容,吓得小草在尖叫中,跑得飞快,一分半钟内完成所有内务工作,再创记录新高。
叫人起床的理由很简单,因为耽误多天,没有去参拜紫钰小姐,兰斯洛焦心不已,生恐有情敌出现,是以没睡满四个钟头,便要拖着小草登门拜访。
“让我睡……让我睡……”
仿佛吸毒犯得不到满足,小草不住呻吟,事实上,她现在的精神状况,可能较毒瘾发作时的枫儿,更为恶劣。
“不要睡了,大好人生,你不觉得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吗?”
“追女孩子是你的事,为什么要把我拉起来。”小草勉强撑着眼皮,摇摇欲坠的说着。
“这个嘛……因为我们是两兄弟,你年纪轻,对追女孩子没经验,所以你兄长我要示范给你看,让你日后进退有据。”
不好意思说是自己会紧张,兰斯洛硬是想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“这个理由太假,我不接受。”
小草勉强挤出个笑容,命令道:“枫儿,去舔他。”
“喂!不要乱来啊……你这招……实在太毒了。”
看见兰斯被追的满场跑,虽是疲惫,小草仍开心的哈哈大笑。
这几天以来,枫儿的亲匿亲舔,是兰斯洛的梦魇,不知怎地,他对这种过度的肢体接触,本能性地感到恐惧,又不敢出手推开,只有逃跑一途了。
“喂!为什么她只会追我,不会追你啊!”
“喔!谁教当初人家大姑娘睁眼的时候,大爷您刚好站在她眼前,她当你是主人,当然与你比较亲啊!”
小草的话并没错,枫儿的脾气,就宠物而言,可说是极端孤僻,很难与人亲近,除了兰斯洛之外,对每个靠近的生物,都怀着深深的戒备,就连小草自己,也花了颇长的一段时间,才能让她安心靠近,在此之前,小草身上摔伤两处,咬伤一处。
“枫儿,不要闹了,回我这边来。”
虽然与兰斯洛亲匿,但因为负起教养工作的是小草,日子一久,枫儿反而对小草的命令最习惯,听到命令,立刻飞扑回小草怀里。
“乖乖趴好,不要乱动。”
小草顺着体毛的纹路,轻轻抚摸,枫儿舒服地喵喵叫。
把毒瘾戒除的枫儿,脸色虽然还有些憔悴,但毛发肤色,却泛着健康的光泽,只要再调养个一段时间,身体当无大碍。
她趴在小草膝上,轻舔手足,清理毛发,整体来说,枫儿的外表极为秀美,倘若换上礼服,施以妆饰,一点都不比人类的美女逊色。
小草心底,有个疑问,这些天以来,枫儿的行动,完全像个兽类,虽然说,兽人族的智商,彼此之间相差悬殊,不可一概而论,但是由枫儿对人类语言的灵敏度来看,应该并非天生就是如此的。
比较高层的兽人,会站立,会说人言,也能做深度的思考,除了外观上的差别,与人类并无二异。
枫儿对人类语言的理解度很高,应该是属于这一类的种族,那么,为什么她的举动,会与普通的牲畜无异呢?
洗脑的手续,相当危险,一个差错,就是爆脑而亡,而且就算成功,也会对脑部组织造成伤害,照这样看来,枫儿是因为被洗脑,才导致智能退化,如同兽类。
脑部损伤,治愈极难,小草自问没有这种能力,心想,将来定要寻访名医,尽力医治,让枫儿回复洗脑以前的智力,重获过去的回忆,这才不枉彼此相识一场。
“看起来还真像是你的大女儿。”
小草的外貌俊秀,枫儿健美的胴体,也是赏心悦目,两个凑在一起,是幕足以称为名画的风景,只是,看到这幕光景的兰斯洛,忽然有这样的古怪想法。
“这么说很不公平喔!”
手上的动作未停,小草反驳道:“当初是你的意思,把她带回来养的,怎么工作全是我在作呢?”
“我负责决策,你负责实行嘛!”
兰斯洛看了看天空,日正当中,“时间刚好,现在去,恰好可与紫钰小姐共进午餐。”
“其实呢?你大可不必急着去。”小草笑的有点诡异,“欲速则不达,物极必反,你连续几天不去,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喔!”
“什么意思?”
兰斯洛听的满头雾水。
“没有什么意思。”小草笑道:“只是,如果你肯再多挨几日,说不定人家会主动登门拜访喔!”
“开什么玩笑。”兰斯洛不信道:“紫钰小姐难得出门,怎么可能会主动来这里,这种事,就像是期望天上无故掉下美女一样可笑。”
话方说完,轻轻的叩门声响起,一个娇柔的声音,清晰地传了进来。
“两位公子在吗?多日不见,妾身特来拜望。”
“真有你的。”
兰斯洛大喜过望,丢下一句,匆匆去应门。
唉!
这人总是这样,在不知不觉中,伤透了身旁人的心。
枫儿仰着头,一点也不明白,划过姊姊脸上的水珠是什么。
“原来是这样,难怪多日不见两位公子的踪影。”
听了兰斯洛杂七杂八的生活简报后,紫钰笑着点点头。
这些内容她早已知道,只是,听兰斯洛亲口说出,别有一番乐趣就是了。
兰斯洛不改一往的兴奋,从柜子里翻出茶叶,沏茶款客,当然,实行的工作,永远是由小草来担任。
小草一面烧水,一面感慨,兰斯洛的江湖阅历毕竟不足,对于紫钰的来访,除了欣喜之外,并无其他,殊不知在三人交往的期间,并没有对紫钰提过,目前的落脚住所,两人进屋之前,也有仔细探看是否被人跟踪。
这样严密保安,紫钰尚能不请自来,代表此女殊不简单。
要知赤先生等一伙人,对两人的相貌刻骨铭心,若是轻易泄露行踪,大队人马早已上门围杀,哪能安居至今日。
不过,对紫钰来历,小草已掌握七八成,是以并不吃惊,目前,就是等谁先翻底牌了。
紫钰抿了口茶,滋味甚劣,不过这不是讲究茶好不好的时候,随即笑道:“两位久不涉世,不知外面的世界,给闹的天翻地覆了。”
“是皇帝老子驾崩了吗?”小草全没好气,一句话直接顶了回去。
“皇帝老子倒没事。”紫钰不以为忤,“可是皇帝儿子的问题却不小。”
“据闻十二皇子殿下遭到袭击,至今生死未卜,怎么还没有下落吗?”
“皇子失踪,所有的警政机关全面动员,寻找皇子的下落。”
紫钰饶有深意地,看了小草一眼,“可是,说也奇怪,那与此案牵涉最深的两名悍匪,就如同在空气中消失了般,怎么找也找不到。”
两名悍匪中,唯一的男性,此刻很不自然的笑着,“这个嘛!说不定他们已经逃出城外了,哈哈。”
紫钰轻摇玉颈,“不可能,挟持太子,是何等大事,案发后不到半刻,方圆五百里便给封死,若是东躲西窜,行踪早露,故而必是事前周密计画,藏匿于城中的某处。”
紫钰狡狯笑着,“或许,便藏在城中的某处民宅也未可知。”
“呃!这个……”
“紫钰小姐。”不似其兄长的无能,悍匪中的女性,及时反击,“怎么紫钰小姐对这案子这么关心,连匪徒的落脚处都一清二楚,旁人不知,还以为小姐是匪徒的同党呢!”
紫钰掩口轻笑,“小公子说笑了,妾身素来爱看热闹,只是对两名匪徒落网后,会被处以何种酷刑,感到兴趣而已。”
双方你来我往,进行着堪称辛辣的毒舌料理,不过,在其中,小草也获得了些宝贵的情报。
钱继尧动员了不少手上兵力,对城内的诸处可疑点,进行搜查,似乎有意在中秋之前,将事情做个了断,但由于雷峰盛会的来临,杭州城内涌进大批江湖豪客,使得搜查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。
另外,事有凑巧,在十多天前,钱继尧突袭了十五所妓院合办的拍卖会,并封锁该区域,进行搜查,结果,因恐平日贩毒、买卖人口被查获的一干匪徒,群起突围,当然也有不少妓女,趁机开溜。
在局面混乱的情况下,钱继尧下令将所有不听指令者,一概格杀。
想不到命令一下,竟激起了大规模的民变,双方展开武装械斗,激战一晚,双方死伤在六百人以上,该区妓馆、酒楼,混战中被烧杀一空,几成鬼域。
小草心想,钱继尧果真是个扶不上台面的角色,明明搜查只是作戏,他却挑错舞台,事发时还下了这等谬令,杭州城如今龙蛇混杂,官方稍有不慎,便酿大祸,更何况是钱继尧这等大手笔,看来他甜头没吃到,这苦头却是吃定了。
不过,这也解释了,为何当日与鼬鎌兄弟激战多时,竟没有半个人闻声而来,而具有洗脑设备的地下仓库,造价亦属天价,两人误闯时,连半个守卫也无,看来该区的人员,是全部弃屋而逃,让两人捡了大便宜,而离开仓库时,暴动已接近结束,官兵、贼伙,均已死伤惨重,无力封锁,就此给两人轻松溜掉。
想到此处,小草不由得暗暗感谢钱继尧,若非他的捣乱,两人不可能误闯密库,枫儿很可能就此丧身毒窟了。
“哇哈哈!大家不要讲这种没意义的事了,难得天气不错,闷了几天,出去逛逛吧!”
有的时候,兰斯洛扮演的角色,是极为重要的,虽然从来没有插上话的机会,但是,如果没有他从中打断,两个没事干的饶舌女性,很可能就此讲到天黑。
“说的也是,既然大家都无恙,就继续前些日子的未了之行吧!”紫钰首先赞成。
“你们去吧!我想留下。”小草想了想,决定留下。
一方面是因为非常想去梦周公,另一方面,也是为了照顾枫儿。
大陆诸国的都市,对于兽人非常歧视,特别规定,兽人上街,必须穿斗篷遮面,并且要系项圈,换言之,是把所有兽人,以奴隶的地位论处,不承认有自由的兽人存在,也因此,兽人大多活动于荒野,极难与人类共处。
小草视枫儿如姊妹,不想把她独弃在家,要把她当奴隶对待,更是不愿,左思右想,决定留下陪她。
看出了小草的顾虑,兰斯洛道:“放心吧!枫儿的毒瘾解掉了,她人又聪明,放她在家,不会怎样的。”
小草仍是担心,但拗不过兰斯洛再三请求,甚至威胁相向,最后只好点头答应。
拍拍枫儿的头,小草像个姊姊般,柔声吩咐道:“要乖乖的喔!”
应该是不会出什么事的吧!
小草心想。
小草仰身打了个哈欠,两眼惺忪地四处看看,那个紫钰,什么地方不好去,居然跑来间破庙,做啥?许愿吗?
仔细说来,庙也不能说是破啦!
只是,庙的规模不大,屋瓦檐壁,都已经褪色,完全遮掩不了岁月的痕迹,庙前驮碑的石龟,斑驳龟裂,该是许久前的古物了。
由香炉里稀落的香火看来,庙里供奉的神祗,似乎也不太灵光,才让自己的住所,残破成这等模样。
自古人心,贪慕荣利,拜神求佛,到头来,所求的还是不出“名”、“利”二字,对这两字没助益的,便是神明,也遭弃如敝屣,唉!人啊!
小草不用香烛,两掌合十,恭恭敬敬拜了三拜,自古参神礼佛,心诚则灵,香烛么?哈!倒也不用那么在意了。
懒的跟在兰斯洛身旁做参谋,没事还会挨顿揍,小草找个理由,溜到庙里清净角落,想要补个美容觉。
唔……
其实这间庙也不算太坏啦!它后院面积颇大,除了清浅池塘,还种植了七株梧桐树,每株都有三人合抱,枝干繁密,绿荫遮天,阳光从绿叶的缝隙间,洒落庭院,午后凉风徐徐吹来,是个难得的午睡环境。
小草找了根大树,倚树闭目,聆听松风过耳,池塘鲤鱼儿跃水,心舒神畅,逐渐睡去。
有人说,老天爷不喜欢懒惰的人,这话真是一点不错,小草眼睛没闭两分钟,一阵孩童嬉戏声,把她自梦的边缘扯回来。
“老天爷,我到底做错了什么?”
小草心底哀嚎不已,睁开眼睛,搜寻声音的来源。
“你输了,你输了。”
“阿明太没用了,换我来,看我青头将军的厉害。”
“好棒,好棒。”
在庭院的另一角,三五幼童围成一圈,游玩嬉闹,小草好奇心起,缓步趋近,看看他们在玩些什么。
圈子中心,是两只蚱蜢,一青一红,看起来都是雄纠纠,气昂昂,十分威武。
“这倒是奇事一件,只听说有人斗蟋蟀,还没听说有人斗蚱蜢的。”
小草觉得有趣,忍不住出声询问,“小朋友,你们在斗蚱蜢吗?”
突然见到陌生人出现,孩童们并不惊慌,个个都是笑嘻嘻的毫不怕生。
一名梳着两条冲天辫的女孩,笑着说:“我们是在比跳高。”
“跳高?”小草奇道。
小朋友们挖了两个等深的洞,把蚱蜢放在洞里,比试谁的蚱蜢跳的高,若是同样深的洞,一只跳的出来,一只却跳不出来,自然是跳不出来的输了。
只见青、红两只蚱蜢,为了自己的活动自由,在洞底摸索一阵,确定无路可出之后,开始奋力往上跳,但是因为洞挖的颇深,要跳出来并不容易。
看着蚱蜢们努力的样子,小草心中没由来地一动,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,忘形之下,张口替蚱蜢们加油。
“加油,加油……”
“姊姊,不是这样。”
辫子女孩侧着头,俏皮笑道:“要这样喊才对。”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一旁的孩童,以独特的方式,扯开喉咙,卖力叫喊,为自己支持的蚱蜢加油,小草感染了这股气氛,很自然地加入其中,随他们呐喊。
“跳啊,跳啊,跳出来吧!”
一轮激斗过后,青色蚱蜢不负所托,率先跳出土,登时欢呼与叹息共作,嘻笑同责骂并发,小草并没有支持哪一方,但看到孩子们玩得高兴,无形中也兴奋起来。
“又在玩跳蚱蜢的游戏啦!”
“婆婆,是婆婆来了。”
“糖果婆婆。”
说话的,是一位衣着华美的老婆婆,锦缎的高级衣饰,价值不菲,该是富贵人家,身后还跟着两名家丁,看来身分不低。
颤着双手,老婆婆从衣袋里,掏出满把的糖果,一一分赠与小朋友们,仔细叮嘱着,“吃了以后,要漱口,不然阎罗王会抓你们去拔舌头的。”
“婆婆又来了,是说谎话才会拔舌头。”
孩子们摇头大笑,似乎觉得婆婆比自己还笨。
“呵呵……是吗?大概是婆婆弄错了吧!不过,吃完糖,还是要漱口喔!”
老婆婆不以为忤,开心地笑着。
“小朋友,吃了糖要说什么?”
小草提醒孩童们,并让他们一一道谢,不知为什么,她很喜欢这位夫人,她的身上有种高贵的气质,肯定是出身好人家,却是难得这等平易近人,眼尾的皱纹,是俗称的笑纹,想来,这位夫人年轻的时候,也是常为身旁的人带来欢笑吧!
把糖给分光,老婆婆擦亮眼镜,仔细打量小草一番,温言道:“小姑娘尊姓大名啊?”
“我叫小草。”小草本能地回答,随即愕然,“婆婆……您看的出我是女子”
婆婆呵呵笑起来,道:“你花朵般的肌肤,又生的这等俊俏,除非是瞽子加呆子,谁会把你当男孩看啊!”
“就是有人瞽子加呆子,还不只一个。”
小草暗暗诅咒某人,另外也对自己女性魅力尚在,松了一口气。
“小草姑娘来这儿,是来游山玩水的了。”
“婆婆,您叫我小草就可以了。”小草笑道:“小草是陪朋友来的。”
“既然是来玩的,那这间小庙,你不可不看。”
说着,婆婆兴冲冲地,挽着小草的手,朝庙里走去。
小草喜欢与老人家相处,在相处的过程中,可以获得许多难得的知识,是以欣然接受,跟着走去。
“老夫人,请小心。”
两名随从不放心,要伸手过来搀扶,却被老婆婆挥手拒绝。
“真是的,老是以为我不中用了。”
老婆婆喃喃道,小草一笑,将原本被挽着的手,顺势搀扶老婆婆,步进庙内,再对两名随从感激的眼光,颔首致意。
“小姑娘的心地不错啊。”
“婆婆说笑了,不知您今年多大岁数了。”
“呵呵呵……我自己也记不清了,嗯!三百五十岁的生日,是在十七年前,那么现在是……”
小草闻言一惊,风之大陆上,人类的平均寿命是两、三百岁,这老夫人近四百岁,那真是高龄了,看她谈吐清晰,步履犹健,大概是平常保养的不错吧!
思量间,已走进庙里,庙的后堂,没有供奉神明,土墙上画着美丽的壁画,还有纱缦保护,看起来一尘不染,该是有人常常打扫吧!
小草望了老婆婆一眼,她拉起了廉缦,一双手仿佛在探视多年老友,充满感情,珍而重之地轻抚壁画。
壁画里,土地干涸,火红的太阳肆虐,正是大旱时节,一条小河流经中央,两批人马,各据一方,手持兵器,怒眉腾腾。
一个白衣少女,努力地排解纷争,在两方人马间劝说,最后,是众人一齐祈雨,而天空也降下大雨。
当小草看到壁画的瞬间,整个人如遭雷殛,不敢置信地呆住,然后,哑着声音,热泪盈眶。
画里的白衣女子,眉目如画,祥和柔雅,那面孔、那神韵,依稀是那么地熟悉,小草心底呻吟出声:“妈妈……”
不会错的,在那个女子的左袖,绣着朵菊花形的纹章,那是母亲年少时爱用的印记,她曾在母亲未继位前的几篇诗稿里看过,那几篇诗稿,还被偶然发现的小草,当作宝贝,藏在宫里。
“画很美对不对?”
老婆婆笑了几声,开始叙述一个遥远的传奇。
在三百年前,那时的杭州城,尚是荒郊田野,一次大旱,把所有的田地都干涸了,唯一可维生的水源,就是来自左面深山的一条小溪。
人们依照姓氏、种族,分成两派,纷纷声称自己才是水源的主人,在几次会谈破裂后,双方展开大规模械斗,死伤众多,事后,更开始互设栅栏,偷偷到对方处放毒,使得原本严酷的天灾,再加人祸,民不聊生。
一位名叫阿绫的少女,就在此时来到了杭州,她以义诊获得了普遍的好感,后来,更进一步地为两个势力作调和,历经无数困难,在她的努力之下,终于让大家握手言和,共同渡过天灾,而老天也适时地下了雨,杭州就此恢复和乐。
“想当年,阿绫与我情同姊妹,我还在她的诊所里帮忙过哩!”老婆婆遥想当年,不胜欷吁。
“您……与传说的那名女子相识。”
小草小心地问着,她知道,自己终于接触到,母亲不为人知的过去了。
“岂只认识,当初阿绫逃家偷溜……”
“什么?”
小草傻了眼,不是说“微服出巡”吗?
怎会是逃家偷溜,那个视女王责任为天职,宁可舍弃亲情,终其一生未有违背的母亲,居然会……偷溜,这怎么可能?
小草心底,浮现无数疑团,照这么看来,母亲当年,是否也像自己一样,为了某种理由,不告而别,偷溜出宫。
“阿绫在杭州的第一个朋友,就是我,我们一起开诊,一起收留孤儿,照顾他们,阿绫的心太好,是烂好人一个,经常连野猫野狗也捡回来养。”
婆婆笑着说,“可是阿绫也有很风趣的一面,孩子们跳蚱蜢的游戏,就是她发明的,嘿!想当初,那群蚱蜢本来是要下锅的,却给她变成了这等把戏。”
“她胆子很大,记得当年上游设水闸,下游快干死了,她自己做了炸药,三更半夜,一个弱女子,偷偷去把水闸炸得翻了天,回来以后,还行若无事地做早餐,不是我一直逼问,她还不肯说咧。”
“这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”
前半段是对的,可是后半段,怎么会这样,婆婆所说的,真的是母亲吗?
自己的母亲,居然有这样的一面,小草脑里一片混乱。
“她是个很聪明、也很坚强的女孩子,而且不是一般肤浅的小聪明,是真正聪明。我们努力化消人们间的误会,可是困难重重,我曾经想要放弃,但阿绫一直想要坚持到最后,她想让镇上的人知道,仇恨、对峙,并不能解决问题,最后会一起走上毁灭的道路。”
婆婆缓慢地说着,她不断回忆当年与挚友相处的时光,“最后,她成功了,人们被她感化,握手言和,大家合力祈雨,老天爷也终于下了雨。”
婆婆指着茶几上的物件,那是几只用草编织的灯,草质粗劣,极易伤手,但灯却编的巧致精美,足见编灯人下了不少苦心。
“阿绫让大家编草灯,奉献祭天求雨,她自己建了个高台,穿着白衣衫,美得像个仙女一样,在台上祷祝三天三夜。老天,便下了雨。”
小草知道,这是所谓的筑积之法,把众人的意念,藉着某种仪式增幅,传达给上天,藉以祈求风调雨顺,母亲以此法祈雨,可谓别出心裁。
“以后,杭州城没再闹过旱灾,可是这套东西,就此传了下来,人们用草编成某种东西送人,藉以传达心意,成了习俗。”
婆婆说完,看着壁画,呆呆出神,这些年来,她每天总要来这一趟,怀念那段难忘的岁月。
“那……后来呢?那个女人最后怎么了呢?”
明知道结果,小草还是忍不住问了。
“走了,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。当一切事情有了结果,阿绫对我说,她要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,就离开了,人们为了纪念她,就在庙里画了壁画。”
婆婆的眼中有泪,或许,是对好友离别的感伤吧!
“我还记得她离开时候,对我说的话。”
因为心神激荡,婆婆的声音有些低沉。
那一天,她起了个大早,在晨光中,阿绫向她道别。
“我要走了,谢谢你对我的照顾,和你相处的这段时间,我一生都不会忘记。”阿绫缓缓笑着,笑容里,有某种犀利的决心,“我,有几件非完成不可的工作。为了不让错的事情,继续错下去;为了让我以后的继任人,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,我必须回去。”
“……”
“这些事,可能我无法完成,不,在我这一代,是不可能做到的,可是,我仍然会终其一生,为这个理想铺路。”
阿绫的音容,在未散的晨雾中,渐渐隐没。
“或许有一天,我的女儿,会追寻我的脚步,来到这里,届时,请你务必让她知道,她该知道的东西。”
“这就是她的交代。”
婆婆转过头来,温和地问道,“你是阿绫的女儿吧!”
小草听这一连串的故事,心情起伏,激荡的说不出话,颤声道: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却是半句话也说不出。
“我不问你的身分,也不管你现在是什么人?”
婆婆笑着,眼神中蕴藏着洞悉世情的笑意,“我只知道,你是我好朋友阿绫的女儿。”
“是的,婆婆。”
“果然就是你了,我已经等了七百年了,撑着不死,就是为了想见你一面。”婆婆的声音里,是卸下负担的疲倦,“如今,我总算是如愿了。”
“可是,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婆婆口中的妈妈,完全是我所不知道的啊!”
因为心情激动,小草有些失控,“陪孩子们玩蚱蜢,偷偷跑去炸水闸,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。”
在小草的眼里,母亲与自己之间,有一层无形,却无法逾越的鸿沟,虽然自己不是不被关心,但是宫廷的生活,总让人觉得冰冷。
在国民与亲情之间,母亲显然选择了前者,整日忙于公务,为民众舍身,难得见几次面,母亲也只是冷冷的叮嘱,要她好好注意身为继位人的义务,充实自己,不要只想着肤浅的个人情爱,而要为国民舍身,成为为国为民的大爱,以备日后成为个出色的女王。
这是雷因斯。蒂伦历代王室,女王必遵的信条,母亲,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。
可是,随着年龄增长,小草的内心,对于这种教条,越来越抱持着怀疑的态度。
博爱,是人类的精神里,极为伟大的一环,只是,这种东西,能够以教条的方式,流传下来吗?
一个连自身亲情都能舍弃的人,真的还有“心”,去博爱其他的人吗?
不知有多少次,小草故意犯错,想看看是否能将母亲寒霜面具打破,但每次都大失所望,她只是淡淡的,冷冷的,点头表示了解,好像这些事连听的价值都没有,小草甚至怀疑,对于母亲而言,自己唯一的意义,仅是继位的人选,她们之间,不需要亲情的存在。
“笨蛋,只要你肯稍微对我笑一下,一下也好,我就满足了啊!”
这是小草的期盼,每一次的生日,每一次的得奖,从宫内省官员手中取过奖章的时候,小草真正期望的,是母亲的拥抱。
不需要什么形式上的奖励,只要像普通百姓家一样,妈妈对放学回来的孩子,亲匿地摸摸头,温暖地将她抱在怀里,如此而已。
然而,这个心愿,从未达成,以致于每当学院放学,看着旁人,亲子相依的温情,小草脸若冰霜,从此行为越来越叛逆,总爱与宫廷唱反调。
事实上,倘若不是因为这样,小草的人生,可能会走向另一条道路,她会与同年纪的朋友一般,在贵族私院中,学习知识,努力当个淑女,日后成为个端庄的女王。
今天,从婆婆说的话里,小草听到了不一样的母亲,那个名叫阿绫的女子,不仅是慈爱、祥和,她为了守护的东西,充满勇气,不惜挺身对抗,这正是小草所期望的母亲。
为什么两种样子,前后会差那么多呢?
为什么母亲回到宫廷后,会变成这种样子?
母亲临走时所觉悟的东西,到底是什么?
几个疑团,令小草沉思难解。
“婆婆。”抬起头来,小草问道:“我妈妈……妈妈想传达给我的东西,到底是什么呢?”
“这个,我就不知道了。”婆婆语带机锋,笑着说,“我所知道的阿绫,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,会把没做完的事,丢给朋友的人。”
“她要我告诉你的东西,她一定早就跟你说过了,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。”婆婆扶着桌子,巍巍站起身来,“又或者,她是要你自己去寻找这个东西。”
“要我自己去寻找?”
“小侄女啊!人的一生,有某些问题,是只有自己,才能给自己答案的。”
婆婆笑了起来,“你的母亲,是一个凡是靠自己解决的坚强女人,身为她的女儿,你不该这么问啊!”
“我明白了,我会找出那个答案的。”
小草眼里,有了前所未见的神采,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一瞬间,她觉得婆婆就像是母亲的化身,而且是她向往已久的那个母亲。
在仆役小心搀扶下,婆婆缓步出门,临走前,她对小草说:“其实,你和你母亲当年很像,真的很像。”
“妈妈年轻的时候,也和我一样吗?”
“一模一样,那个神韵,讲话时的语气,全是一个模子出来的。”
小草笑了,她很自然地回答,“那是当然的了,因为她是我妈妈啊!”
送走婆婆,小草惊觉满室斜阳,竟已是黄昏时分,在夕阳照映下,壁画中母亲的形象,光彩流动,栩栩如生。
“妈妈在这趟旅行中,找到了她的人生理念,我一定也要去看看,妈妈想传达给我的,到底是什么东西。”
小草暗自下了这样的决心。
走出庙门,小草分外感到神朗气清,十多年来的阴霾,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,仿佛消去大半。
“咦!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?怎么这么吵?”
左边人群聚集,喧闹吵杂,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。
“哎呀!糟糕,放那个白痴独处大半下午,一定出事了。”
忆起与兰斯洛分别一个下午,再看到眼前的人群,小草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想法。
匆匆跑去,走近一看,兰斯洛一膝跪地,手上拿了束莫名的野花,正在高唱情歌,而在他面前,紫钰颇为尴尬的站着,不知所措,小草来的及时,刚好听见“君子好逑”这句结尾,声音高亢,令人有掩耳逃窜的冲动。
现场的群众,依旧鼓噪,他们虽然不对兰斯洛的走调怪歌,抱持好感,但为那画中仙一般的美女所惊艳,每个人都想看看,这个美女,要如何拒绝,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浑小子。
幸灾乐祸,自古人性皆然。
小草又是好气,又是好笑,“那个大白痴,真以为自己是大鼻子情圣啊!叫他用音乐来打动别人,是用笛声,不是用歌声啊!唉!好破的歌……”
饶是小草聪明多智,此刻也没了主意,只得静观其变。
而事情的发展,是没有人能够料到的。
众目睽睽下,紫钰笑了,仿佛可以融化万年雪般的温暖笑意,她接过花朵,在一片叹息声中,与兰斯洛挽手而去,状极亲匿,教现场观众捶胸顿足。
“总算了去一个麻烦。”
小草长吁道,她可没有那么天真,会认为兰斯洛的烂歌,打动佳人芳心,紫钰之所以肯这么帮忙,多半是看在大家的交情上,不忍兰斯洛太丢脸,才肯稍稍作戏一番。
“那个大浑球,为什么我要这么替他担心?”
小草喃喃自语,脚步却不自觉地追寻两人而去。
杭州文风极盛,骚人墨客本多,在围观的群众里,才思敏捷者,不乏其人,看到这幕“不可能的任务”,奇迹似的成功后,不少人以此为题,加上自己的想像,写成了传奇故事。
愚夫愚妇信以为真,将庙中神祗,误认为专管恋爱之神。
此庙居然成为年轻男女表白、求爱之所,而一举奏功者,竟也大有人在,此后数十年,香火鼎盛,络绎不绝,这就不是当初在场的任何一人,所能料及的了。
“想不到还是被拒绝了。”
在回家路上,兰斯洛有点沮丧。
“什么叫做想不到,你那种方法,不被拒绝才是怪事。”
一旁的小草,把握机会,努力落井下石。
回想刚才的场景,小草觉得好笑。
才走出庙门没两步,紫钰便抽回了手,本来飘浮在云端的兰斯洛,一下子便摔落地狱。
紫钰微一拱手,盈盈下拜,朱唇轻启,低吟道:“怜君密密情,感此伤妾心,徒叹奈何,徒叹奈何,自古红颜弹指老,华发早生,色未凋,爱已残,不如归去,不如归去。”
语毕,连半句话都不再多说,转头离去。
小草心下佩服,这才是敢作敢为的女中英杰。
这个女子,只怕是不会轻易系心于人的,她的冷清,不是独对兰斯洛一人,而是对整个世俗。
“色未凋,爱已残”两句,道尽千古女子的悲哀,男人会对美女倾心,为的,也就是那一张绝世容颜吧!
一但年华老去,昨日的江山美人,就只有“掩面低泣窥新人”的份。
像紫钰这样的女子,深明这个道理,又怎么肯将自己的心,轻易托付。
要掳获这样的一颗心,难啊!
“算了,再想别的办法吧!”
对于紫钰的想法,小草悠然神往,自己与之比较,不由得有点兴味索然,“我有点担心枫儿,把她独自丢在家,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。”
“你怕什么,枫儿又不是三岁小孩,难道你还担心她会走失啊!”
说着说着,已经走至胡同口,小心看看有无跟踪,兰斯洛将门打开。
“枫儿,我们回来了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兰斯洛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,说不出话。
庭院里,恍若废物弃置厂(简单来说,就是垃圾堆),被拆成碎块的桌椅,压扁的铜锅,破烂的窗户……诸般家具器物,被彻底破坏,四散满地。
在这堆废弃物的中心,枫儿跳来跳去,手里撕扯由衣柜中翻出的绸衫,还将扯下来的布料,一把塞入口中,津津有味地吃着。
形状优美的小口,嘴边沾有泥土、杂草、还有……
“哎呀!我的铁线兰。”
小草惨叫一声,去抢救心爱的盆景,同时也忙着和枫儿争夺,所剩无多的衣衫。
“不行,这个不可以吃啦!……你再不听话,我就要生气罗……啊!笨蛋,别把我的手放进嘴里……”
兰斯洛望着眼前的一片凌乱,头晕脑胀,很难得地,他有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。
花了不少功夫,把濒临废墟的屋子修好,成了垃圾的家具买齐,好在小草原本就有随时跑路的准备,东西随丢随买,方便的很。
此后连续数日,小草待在家里,半步不出,任凭兰斯洛怎么引诱,也没兴趣出门,一来,是为了好好静心想事情,二来,也是为了照顾枫儿。
枫儿的野性未除,想要让她安静呆着,得费不少功夫,小草就花了相当的心力,才教会她穿衣,不要四处乱跑,拿无辜的器物磨牙。
其实,养动物就是要肯花时间,只要别让她觉得寂寞,一般来说,宠物都是很温和的。
这天,小草心血来潮,到外面抓了两只蚱蜢,回来找枫儿玩跳蚱蜢的游戏。
“枫儿,这一只红翅膀的,是你的;这一只脚上有斑点的,是我的。”
小草费力解说,枫儿则是满脸奇怪,不明白这两只蚱蜢有什么好玩。
“等一下我把蚱蜢放进洞里,你就跟着我喊,知道吗?”
“……”
“知道了吗?”
“喵!”
小草的游戏,在尚未开始之前,便宣告流产,因为缺乏挖洞的经验,小草掘的洞,深度不够,两只蚱蜢甫一进洞,便即跃出,两头逃窜,小草还没来的及反应,枫儿伸手便是一抓,把自己的蚱蜢丢入口中,当作美食大嚼起来。
“哇!我的蚱蜢……哎呀!不对,枫儿,快把东西吐出来,那个东西不能吃的,吃了会拉肚子,教了你那么多遍,怎么你就是教不会呢?”
担心枫儿吃错东西,小草又是拦阻,又是拍背,弄的手忙脚乱。
“这个东西有什么不能吃的,以前在山里,猎不到山猪野兔,本大爷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吃下肚。”
闲得发慌,又不肯负起教养职责的兰斯洛,在一旁哈哈大笑。
“你笑什么,当初说要捡东西,事后一点都不负责任,你哪来的脸在笑。”
“谁说我不负责了。”兰斯洛笑道:“枫儿,你过来,我送你一件礼物。”
不敢靠太近,兰斯洛把礼物掷给枫儿,以免又给扑倒,舔东舔西的弄的满脸口水,对于枫儿表示亲切的方式,兰斯洛始终不习惯,而很无奈的,这也是小草屡教无效的项目之一。
兰斯洛的礼物,是条红色的皮革项圈,除了颜色抢眼之外,形式却简单,仅有一个金属环扣,与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种类相较,是条相当素净的项圈,幸亏小草抢救的快,否则就给枫儿吞下肚当点心。
大陆的公约法,把兽人族的地位,定在奴隶与牲畜之间,若要在都市行走,必须配戴项圈。
市面上所卖的项圈,大多标榜“附麻醉效用”、“内附锁脉针”、“穿骨固定”之类的效果,藉由伤害兽人的身体,到达箝制的作用。
小草将枫儿当作姊妹看待,要让她受这等痛楚,自是怎么也不愿意,可是,若不配戴,则无法上街,只得整日在家,对于好动的枫儿来说,无异是变相拘禁,为此,兰斯洛特别施展匠人手艺,做了条项圈出来。
别上了环扣,枫儿不住转动颈子,伸手去抓,似乎对这个新的束缚物,感到极度不耐。
兰斯洛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,帮枫儿把项圈套正,叹道:“你就忍一下吧!你的主子们,眼下还没发迹,改变不了这些劳什子规章,既然改变不了,你就只好学着适应了。”
靠着“第一眼作用”,枫儿对兰斯洛真是百依百顺,听到兰斯洛这样说,枫儿似懂非懂,不再乱动,把项圈套好。
“唉!”
“叹什么气?又在想你的紫钰小姐。”
“唉!”
“想就去找人家啊!又没人拦住你。”
“唉!”
小草暗自苦恼,自被紫钰明确拒绝后,兰斯洛这些日来,长吁短叹,闷在屋里,却又想不出任何方法,来个绝地大反攻。
“人家的要求很高,不是现在的你能做到的,还是多努力个几年,等到功成名就,再卷土重来吧!”
这番话,是小草充份考虑过的衷心之论,紫钰所要求的,并不是单纯的荣华名望,想要配得上这样的女子,必须要有相当出色的条件。
小草不认为兰斯洛条件差,目前的兰斯洛,是块原石,只要经过琢磨,将来必能大放异彩。
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,慷慨豪迈,毫不做作,武功虽然不高,但发展潜力却几近无限,有种江湖上少见的铁骨英气,这样的人,日后成就不可限量,更重要的,他举手投足间,与生俱来的领袖气势,霸气凛然。
小草敢断定,只要能有个两年时间,加强兰斯洛的武功,以他的条件,届时必有一番基业,眼下局势混乱,群雄并起,艾尔铁诺的国势,也逐渐走下坡,对于各处的动乱,无法有效镇压,只要把握机会,说不定兰斯洛也能成为一方霸主。
可是,这些东西需要时间来酝酿,以目前的兰斯洛,想要打动紫钰的芳心,简直难比登天,就算能让紫钰倾心于他,紫钰背后的龙族,也不会接受这样一段情缘,两人势必面临重重险阻。
“听我的话,等到自己条件够了,再来吧!”
“不行,就这么放弃,哪算的上是男子汉,我一定要坚持到底。”兰斯洛不改初衷,还是坚持目标。
“是,是,你是男子汉,真了不起。”小草挖苦道:“不但是男子汉,马上就要当先烈了。”
自从明白了紫钰的想法,小草便懒得再去出主意,反正双方的差距太大,强求无益。
“对了,我记得你好像懂得一点魔法的知识。”兰斯洛眼放异彩,想到了个新的点子,“快帮忙想想,有没有可以用来帮人谈恋爱的魔法。”
“有的话,我自己不会用吗?”小草暗骂道。
其实,这类的魔法式存在的,经由某种符法、仪式,可以让本来陌路的异性,瞬间产生一见钟情的效果,进而倾心相恋。
只是,那种术法,无非是控制对方的心智,使异性失去自主能力,甘为爱奴,对于这种作法,小草轻视至极,那根本是污蔑了“爱情”这个名词,只要想到兰斯洛像条哈巴狗,吐着舌头,等着捡骨头,小草便觉得反胃。
风之大陆的魔导师公会,对于有关“操控人心”的秘法,一律禁止,不完全是为了道德因素,事实上,这种违逆天道的法术,果报极强,使用者往往遭到反噬的命运,不得好死,所以这是属于禁用的系统。
“会想要依靠法术来谈恋爱,是堕落的象征。”
“没有那么严重啦!”兰斯洛忙解释道:“我是想看看,有没有什么东西,能够扭转乾坤,让她对我有好感之类的。”
对于这种不明魔法真谛的蠢问题,小草根本懒得作答,无奈兰斯洛紧问不舍,脑筋一动,小草眼珠转了转,很高深莫测的笑起来。
“要说有的话,倒是有一个。”小草正色道,“我听过个传闻,是种传说中的秘法,至于灵不灵,那我可不保证。”
“什么秘法?说来听听。”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线光明,兰斯急忙追问。
“用草编成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排成图形,点燃以后,默默祝祷一刻钟。”
“这么简单?”
兰斯洛松了一口气,编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不过费点功夫罢了,只要能赢取佳人芳心,什么都划的来。
“不简单。”
小草补充,反正是撒谎,干脆撒大一点吧!看看这个呆子会不会因此知难而退。
“用的草,必须是沾着无根水,初生的嫩草,所编成的草灯,不可枯萎,要保持青绿,祝祷的一刻钟内,不能有半只灯熄灭,所有工作必须在三天内独力完成。”
为了怕兰斯洛故计重施,把一切的准备工作丢到自己头上,小草特别把“独力”两字,念的特别大声。
“这么困难!你还不如叫我盖做金字塔算了。”兰斯洛听的眼珠快凸出来了。
“是啊!所以才说没人做到。”小草微笑道:“知道怕的话,就听听算了,没有人会笑你的。”
“不。”
兰斯洛猛拍桌子一声,站起身来,跃跃欲试,找到了新的奋斗目标。
“越是困难的事,我能办成,这样才能显出本大爷毅力不摇,越挫越勇的决心。”兰斯洛斗志高张,昂首宣示道。
“你……你没弄错吧!”
小草张口结舌,说不出话。
蠢的人见多了,还没见过蠢成这样的,真想知道他老爸老妈是什么人,生出这种赔本兼倒贴的儿子。
“天下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”兰斯洛笑的好灿烂,“本大爷为君死,为君狂,为君猛做凯子武大郎。”
充满决心的笑容,夸张的宣告,加上枫儿识趣地喵喵叫,看来一场灾难是避不了了。
怪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,为什么自己会对这样一个呆瓜,如此放不开呢?
小草无声地仰天叹息,或许,因为自己也是个大呆瓜吧!
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八月十日
寂寂深夜,将近子时,紫钰独自一人,缓步走在街上。
在一个时辰之前,数日不见的小草,造访了落琼小筑。
带着很窘迫的表情,小草说明了这七天来的过程。
把笑话当成秘法,而认真实行的兰斯洛,把人类的体能,发挥到极限。
他在每天天亮之前,自城外山上,大量采来沾着露珠的幼草,然后便躲在前日被拒绝的古庙里,专心进行着编草的工作,不饮不食,不眠不休,把自己埋在草灯堆中。
小草去看过他几次,才仅仅几天,兰斯洛因为耗竭体力,整个眼眶凹陷,面色腊黄,跟鬼没两样了,与他说话,兰斯洛也是充耳不闻,只是尽力与时间赛跑,把枯黄的草灯舍弃重编,务必要在三天内,编出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青绿的草灯。
“原来如此,看来人的执念,有时候真是可怕。”
“紫钰小姐。”
“嗯!”
“小草有事相求。”
思量再三,小草决定请紫钰帮忙。
“我知道这事很惭愧,自己做的事,居然要请你来善后。”
小草尽量把话平顺地说出口,“但是,我想请你去看看他,也许……也许可以让我大哥停下来。”
说到这里,小草已经无法整合自己的语句了,这一刻,她不是什么聪明多智的才女,仅是一名为爱担心受怕的女子。
看见兰斯洛失魂落魄的样子,小草真是打从心里担忧,苦无对策之下,只好恳求紫钰的帮忙。
紫钰面有不豫之色,事实上,来自某一方面的警告,提醒她勿与兰斯洛等人,关系过于密切,否则尾大不掉,再加上自己心中,逐渐混乱的心门,使她不愿意干涉此事。
“我拜托你了。”
眼见紫钰拒绝在即,小草什么也顾不得了,一咬牙,叩地下拜。
“别这样!”
紫钰伸手相托,阻住小草的动作。
“你可能知道,我对你兄长并没有多少好感,若是他以为这样的小动作,就能打动人,那也未免将我看太低了。”
紫钰小心控制情绪,冷然道:“我对这样的男人没兴趣,文不成,武不就,自傲自大,粗鲁凶暴,完全集男性的缺点于一身,这样的人,有什么理由,要我去在意他呢?”
“你所说的,是真心话吗?”
“咦?”
“你所说的,真的是你的真心想法吗?”
“如果说,大哥当真如同你说的那样,我也就不会这么为了他而奔波了;如果说,紫钰小姐,是那种只看事情表面的人,大哥也就不会对你痴恋若此,我今日也就不来找你了。”
“没错,目前的大哥,文不成,武不就,既没有高强的武功,也没有丰厚的身家,找不到半点吸引人的条件,但是,紫钰小姐,应该不是那种只看眼前的人吧!”
小草正色道:“和一般的世家豪门子弟比较,大哥在未来的可能性,几乎是无限的,于他身上下投资,我想是件值得期待的买卖。”
“大哥他粗鲁自大,一点也不细心,总是让身边的人伤透脑筋。”
“可是,从别种角度看来,大哥是用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,来关心他所爱的人,他的个性粗枝大叶,不会假意的做温柔,也不懂的怎么扮斯文,和所谓的彬彬君子比起来,的确是差的一蹋糊涂,可是,在粗鲁的表面之下,大哥的真诚心意,无人能及,比起表面上的斯文,这应该才是最重要的东西!”
小草顿了顿,说道:“紫钰小姐,我想,能够掳获你芳心的人,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,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!”
“现在正处于乱世,不是卖弄辩才、附庸风雅的时候,身为一个男子汉,就要有能力,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,在这一点上面,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,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,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,勇于挺身守护,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足以建功业于当世的条件。”
“我想,我这一生,都会以有这样的兄长为荣。”
在漫长的发言后,小草作了结论,“不管日后,紫钰小姐与我大哥之间如何,我希望你能发现他真正的价值所在。”
“真正的价值所在……”
紫钰默然不语,其实,这些东西,她并非毫无察觉,只是从没用心去细想,今次听小草一说,许多想不通的疑团,拨云见日,清晰地浮现心头。
坦白说,兰斯洛对紫钰而言,是有影响的,在朝夕相处的那段时间里,紫钰确实为兰斯洛的独特气质,所渐渐吸引,只是,她始终想不通,为何自己会对这条没骨气的哈巴狗,如此记挂,因为找不到答案,所以紫钰对兰斯洛的求爱,始终抱持抗拒的心态。
“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,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,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,勇于挺身守护。”
小草的话,让紫钰找到答案,兰斯洛的表现,是建筑在勇于表达,勇于付出的条件上,因为肯付出,所以他不在意被心上人当小丑使唤,那不是没骨气,事实上,那反而需要更多的勇气。
“能掳获你芳心的人,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,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!”
“一个男子汉,就要有能力,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。”
回想起兰斯洛的数次战役,紫钰不禁微笑,那种处身危难,却谈笑自若的气概,真是教人心折,而当事情临头时,兰斯洛锐身赴难,用自己的身体来掩护小草,这等英侠豪气,也常常让紫钰看得痴了。
为了给他一次机会,也为了给自己一次机会,紫钰往小庙出发了。
“真正的男子汉是吗?”
紫钰低首沉吟,推开了古庙的大门。
不用费多少力气,紫钰看到了兰斯洛,他坐在大殿里,一副疲惫欲死的表情,几天没清理的胡须,生得犹如箭猪般杂乱,面色枯黄,黑色眼圈张得老大,看来随时会倒毙一样,不过,尽管累成这样,兰斯洛眼里,却是相当平静,还闪烁着喜悦的光彩。
看来小草是多虑了,紫钰这样想着。
“你来了。”
看到紫钰步进殿来,兰斯洛拖着沉重的身子,想站起身,但脚底一阵虚浮,险些跌倒。
“小心。”
紫钰举手相扶,却不料兰斯洛直直撞过来,把紫钰也给撞倒。
兰斯洛身上,一股难忍的汗臭味,扑鼻而来,显然是多天没有洗澡了,不知道什么理由,看到这样的兰斯洛,紫钰有股莫名的感动,涌上心头。
“真……真是对不起,撞到小姐了。”
兰斯洛挣扎着起身,却是没什么力气,又跌了下来,软玉温香,撞个满怀。
“不打紧,我扶你一把吧!”
紫钰把兰斯洛搀扶起身,温言问道:“我听小公子说,你在这里,就过来看看,你怎么会弄成这副样子?”
“那个不重要。”兰斯洛的声音听来有气无力,却掩不住由心底发出的喜悦,“有样东西,我要给你看看,非看不可。”
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,兰斯洛拉着紫钰,穿过殿门,跑向后院。
虽然也觉得不妥,但紫钰并没有把手抽回,让兰斯洛握着。
跑进后院,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是……
“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。”
在紫钰的视线里,七棵梧桐树的枝叶,以串索的方式,交错成了巨大的黛绿廉幕,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,被排成一对猴子交颈而眠的图案,吊挂在树藤网上。
仔细说来,图案的排列,十分粗糙,一眼就可看出是外行人的作品,而且,那两只猴子的滑稽模样,十分引人发噱。
可是,当清冷月光,透过枝叶,将草灯图镀上一层银白光泽,配上背后闪烁的点点星光,所呈现出来的,是与天地同生、宇宙共鸣的壮阔景致,在刹那间,恍若银河运转不休。
两只猴子,一公一母,构造的线条,极为拙劣,看来没有半点的雅致气氛,只是,看着他们相依相倚,好像一似老公公、老婆婆,在垂垂老矣的暮年,怀念相恋时的甜蜜,虽然没有激情,彼此间,却充满宁静的温馨……
对!
就是那种温馨。
无法言喻的激荡,化作暖流,送进了紫钰的心房,基于某种未知的情感,紫钰的眼眶发热,湿润起来,有生以来,她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,不为悲伤,而是为了一种超乎感谢的情绪。
“做这个东西,费你不少功夫吧!”
无意瞥见兰斯洛的手指,满是割伤的痕迹,是在不眠不修的编织时,给草割破的吧!
深深吸气,控制不了内心由衷的感动,紫钰的声音,竟有些咽呜。
“本来我想做一对鸳鸯,还是天鹅之类的,可是想来想去,那样的东西不像我,所以我还是做了这个。”
搔着乱发,兰斯洛有点难为情地,看着自己的杰作。
“接下来,只要把灯点着就行了,可是,要怎么点火,是个大麻烦。”
“不必点了。”紫钰低喃道。
转过头来,不让奔流的眼泪,给兰斯洛看见。
“咦?……”
“火已经点燃了。”
“在……在哪里?”
深怕这是心上人出的禅机,兰斯洛搔头动耳,努力想着话里是否另有玄机。
紫钰微笑着,让晶莹的泪珠,首度流下脸颊,她伸出指头,指向心窝。
“在这里。”
兰斯洛吃惊地望着紫钰,紫钰回望兰斯洛,两人相互凝视着,在这一刻里,某种一直存在的间隔,瞬间破裂。
在兰斯洛的眼里,紫钰的笑容,如同水面的波纹,轻轻晃动。
尽管口中说不出任何言语,但超越形式的沟通,在两颗心之间,牢牢相系。
“你真是傻的可爱。”
走在回家的路上,兰斯洛如同醉汉一般,颠颠倒倒地跳着走路,脑里不住重复适才的情景。
“你真是傻得可爱。”
说了这句话的紫钰,在兰斯洛的脸颊上,印下惊鸿一吻,这个意想不到的奖励,令兰斯洛兴奋的快要飞起来了。
“从明天起,本大爷要再接再励,让紫钰小姐刮目相看才行。”
下了这样的决心,兰斯洛推开屋门,悄声进屋。
“喵喵喵……”
“哇!不要靠过来……口水不要乱喷……”
守候多时的枫儿,在兰斯洛开门的刹那,纵身扑了上去,与主人好好亲匿亲匿,自然,难以消受美人恩的兰斯洛,大声讨饶,不过他现在心情大好,倒也不卖力挣扎就是了。
“恭喜大哥,得偿所望,小草为你设宴庆祝。”
一早预备好庆功宴的小草,语笑盈盈,站在房门边。
“你怎么知道有功可庆?”
一面与枫儿玩耍,兰斯洛对小草的行动迅速,感到惊奇。
“若非与紫钰小姐之间,有重大进展,大哥你又怎肯回来,又怎会如此兴高采烈地回来。”小草笑道。
只是,多少有点“我怎么叫你,你都不听;别人一叫,你就听了。”的苦笑意味。
宴会开饮,细心的小草,特别熬了清粥,准备了薄饼、淡汤之类的清淡料理,以防数天未进食的兰斯洛,因为暴饮暴食,而生出胃病。
酒过三巡,兰斯洛感叹道:“爱情大有进展,接下来就该发展事业了,这两样都掌握,此生就没有遗憾了。”
忙着与枫儿戏耍,心中亦别有所思的小草,随口说道:“将来大哥练好武功,好好闯一番事业,扬名天下,就光宗耀祖,对的起身边的人了。”
“光宗耀祖啊!”
兰斯洛举杯对月,缓缓说道,“我是被老头子养大的,在下山以前,十几年来,我除了老头子之外,没见过半个生人。”
“大哥的父母呢?”
“谁知道。老头子说,我是没人要的小鬼,给丢在山沟里,被他捡来。”
提起自己的身世,兰斯洛颇为黯然,“老头子没人性,他那种教养方法,要不是本大爷福大命大,早就没命了,不过……也多亏了他,要是没那死老头子,本大爷可能也活不到今天。”
“你丢我捡,果真是好事一件。”
兰斯洛打了个嗝,大笑道:“老头子当年捡了我,说不定很后悔也说不定。”
“可是,打我下山以来,先是捡了你这个义兄弟,又捡了枫儿,本大爷却是不后悔。”
兰斯洛大着舌头,微有醉意,“这些日子以来,你们帮了我很大的忙,也给了我很多以前想像不到的东西,对我来说,你们就是我的家人了。”
“往后本大爷闯荡江湖,虽然说,拖着你们两个,是多个累赘,不过,你们放心,只要我有的,你们都会有一份。”
“谢谢大哥了,枫儿和我都会好好努力,不会给大哥添麻烦的。”小草笑应道。
已经半醉的兰斯洛,没有发现到,小草的笑中有泪,是为了能正式被他视作家人而感动吧!
或许,也是为了不仅仅想当个家人而落泪。
“好!”
兰斯洛一把搂过枫儿,反常地再她脸上亲一下,哈哈大笑道:“以本大爷的名誉发誓,我一定会在雷峰盛会上,一展身手,把那劳什子宝物取出,不会让你们失望的。”
把所有料理一扫而空,也把庆祝酒喝个坛底朝天,兰斯洛面红耳赤,酩酊大醉,趴在桌上,不醒人事了。
“大哥,大哥,唉!怎能睡在这,我扶你进房,枫儿,帮我把……”
话没说完,小草摇头轻笑。
除了兰斯洛之外,枫儿也被灌了一坛酒,睡死过去,成了头醉猫了。
凡是还是得靠自己,撑着兰斯洛,小草努力把这个满嘴醉话的醉鬼,送到床上去,在去安置另一个。
正要离去,猛被兰斯洛一把拉倒。
“大哥。”
“唔!这样看起来,你的样子,真是俊俏的像个女的。”
捧着幼滑的小脸,兰斯洛醉眼朦胧,喃喃道:“可是,为什么你的笑,会和紫钰小姐一样,都带着眼泪呢……”
“大哥。”
已经鼾声大作的兰斯洛,没有进一步的回应,沉沉睡去。
小草轻轻抽出身子,望着渐落明月,思潮如涌。
自从遇见兰斯洛之后,掉眼泪的机会,是大大的增加了啊!
这些,并非她所愿意,可是……
可是……
就安于当个家人吧!
静静地守在一旁,跟着他,看着他,不要越过这层界限,当有朝一日,分离的时刻到来,所造成的伤害,所必须面对的伤悲,也就不会那么大了。
在对面胡同的屋顶上,有两个斥候,小心地注视兰斯洛等人的一举一动。
“真奇怪,赤先生下令,那两个小子先放在一边,无论如何,要先料理掉那只猫女,绝对不能留有活口。”
“你管他奇不奇怪,反正赤先生有交代,你就作吧!既然已经确定他们的藏身处,就赶快回去通知,派大队人马来围杀。”
两个人刚想要撤身,一道冰冷的声音,在空气中浮荡着。
“偷窥别人的生活起居,可不是一件好事啊!”
惊觉后方有人,两人连忙翻起,做好全副戒备。
“谁!”
“什么人!”
两声暴喝,还没能说完,宏大的气劲,在第一时间轰中他们,可怜的斥候们,连惨叫的能力也没有,给炸的四分五裂,爆成一堆血雨碎肉,杀人者好高的功力,好辣的出手。
“世上到处都有不自量力之辈。”
一个相貌英伟,器宇不凡的男子,漂浮在半空中,白色的高级斗篷,随风飘动。
乍见他的人,很自然的会打个寒颤,面部的线条,如同斧劈般陡峭,孤绝俊逸的脸,左半边为金属面具所覆盖,深蓝色的眼眸,恍若冰晶,内中透露的危险讯息,教人时时刻刻感到心悸。
“自古情关难过。”他悠然道,声音如同水晶互碰般悦耳,“紫钰,既然你掘地自困,就莫怪做师兄的,要专断行事了。”
离雷峰塔盛会,仅余五天,随着隐藏于幕后黑手的一一浮现,也为兰斯洛等人的命运,投下了新的变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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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姿物语座谈会
小草:经过了一番努力,银河篇终于走到第五集了。
兰斯:原定九集的故事,也完成一半了。
小草:是的,所有布线的工作,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,自下一集开始,便是收线的时候了。
兰斯:本次出刊的记录,似乎又刷新了。
小草:因为作者自从看到许多鼓励之后,便下定决心,一天参千字,以这样的速度在赶稿中。
兰斯:看来做什么事,都还是要有计画的进行,效率比较高啊!
小草:追女孩也是这样吗?
兰斯:兔子有必要问吗……哎呀……
(给小草打了一下)小草:讲到追女孩子,这一集,大概是作者最没把握的一集了。
兰斯:一个从没谈过恋爱的人,整日在猜想,要如何写恋爱场景,真是件苦差事。
小草:写到一半,还被朋友嘲笑“没谈过恋爱的人,还在那边说什么大话”,害作者伤心地呆对萤幕。
兰斯:可是,作家作家,不就是“作一点,加一点”吗?
小草:还是有些事,是“虚拟实境”无法完成的。
兰斯:哦!你已经明白身体力行的重要了吗?
小草:那种事我早就明白了……你在作什么……铺床单做什么……
兰斯:哈哈?当然是做爱做的事罗!除了恋爱的场景,也有人批评?场面是一大败笔,你不认为,我们有必要好好身体力行一下吗……
小草(从背后取出机关枪,疯狂扫射):力行你个头,你脑里为什么只有这种事,难道不知道外面正在取缔色情吗?
兰斯(忙着躲子弹逃命):你……你换武器了……,在武侠小说里用机关枪,你不觉得可耻吗?
小草(已经进入半疯狂状态):哇哈哈哈,让你见识一下新时代女性的厉害……
为免遭池鱼之殃,本次座谈会就此闭幕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