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姿物语(正式版) 第一部 第三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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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雪特忍者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
与刚离开艾尔铁诺时意气风发的情形相比,暹罗城中的石家子弟,现在个个是垂头丧气。平素在中都(艾尔铁诺王城),凭着石家的强势,众人妄尊自大,任何帮派都要退避三舍,就连官方也对之毕恭毕敬,石家亲卫队要走的路,无人敢挡,气焰滔天。
但是,现在人处异乡,才倍感势单力孤的凄凉,又给几个无名小卒闹得面上无光,连大公子都受伤败退,这是当初离开中都时怎也想不到的。
属下的士气低落,身为首领的石存忠全看在眼里。回到落脚处,调息数回後,胸口的窒闷感已消去不少,不久前与兰斯洛硬拼的那一记,自己已受内伤,得要立刻觅地疗伤。
这是自己最无法忍受的事!
花风流也就罢了!居然连那没没无闻的莽汉都能挫败自己……
石家的十三太保,皆是来历不良,若非是成名的剧盗、悍匪;就是出身贫贱,由社会最底层拼尽一切地爬上来。石存忠属於後者,自幼父母双亡,与弟弟共同拜入石家,苦练武功,因为表现优异进入亲卫队,再蒙石崇赏识收为义子,成为十三太保之首。
这一路走来的血汗,不是外人能想像的。每一分成就都是经由十倍的付出所换来,即便得到了,也随时都会再失去。在石崇有意造成下,石家内部竞争异常激烈,任何人武功稍差、脑子稍钝,随时都可能被斗争淘汰,便算是自己,在二太保石存孝一系人马威胁下,也得战战兢兢地提升武功,全力以赴完成每一桩任务。
今次与东方家联合,本是压倒石存孝一系的大好良机,哪知事情会不可控制地演变至此。如今在暹罗城碰得一鼻子灰,手下人马损兵折将,自己还给一个无名小辈击伤,看在石家上下眼中,不啻是无能的象徵,若是连石崇本人也有这样的想法,自己这所谓义子实在没剩几天残命。
但他也不能与东方家翻脸,因那只会让东方玄虎得意地改找石存孝合作,相信石存孝会很乐意踢下自己,稳坐十三太保首位。
思前想後,石存忠感到徬徨。
说到底,自己就是实力不足。倘使手上实力强横,又怎会被花风流一干人欺上门来,纵是面对东方玄虎,也可令人不敢小觑,有所顾忌。
什麽是强横实力?当然就是过人的武功!今日一战已确切证明,自己的武功,不足以在暹罗城的乱流中屹立不摇,照目前情形看,说不定过几天连那校韩虫一般的花若鸿都可能比自己强了……
简直是天大的笑话!
怎麽能让他们得逞?为了攀到现在的地位,一路上不知牺牲了多少东西,作了多少痛苦的违心之事,如果在这里倒了,那石存忠之名只会成为江湖人讪笑的对象。
闭上眼,石存忠抚胸调息。他隐约已明了自己应该怎麽做,但是,是否真要如此毅然地踏出这一步?或者暂且忍气吞声,虽然输了难看的一仗,可是日後未必没有其他再起机会。
好生拿捏不定,自己还欠缺点动力……
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,来访的是一名背着双刀的男子,十三太保排行第五的石存信。
十三太保不以年纪排行,所以这曾经是知名马贼的五太保,年龄就远比石存忠要大。本该在三日前与众人会合的他,姗姗来迟,面上也透露着不寻常的神色。
“说吧!义父对暹罗城所发生的一切,有何吩咐?”
“老大你料得真准,我在来此途中,被从中都派出的急使赶上,要我向你传达义父的口谕。”石存信道:“义父吩咐,暹罗城的所有事端他已知晓,胜负乃兵家常事,众人勿丧勿馁,维持平常心,他会在近日内加派人马与金刚堂的高手来此援助,配合老大你的指挥,务必要在招亲大会上争取到这次的武器交易,更绝不能让麦第奇家拔得头筹。”
金刚堂是石家网罗一些不便露面的高手之所在,多半是些昔日作案累累,传闻中已死亡,或是不见容於天下的奸邪之辈;但和其他人比起来,他们才是石家真正的实力所在。会派出金刚堂的高手相助,那是真的很看重这次的武器交易了。
但勿丧勿馁,维持平常心?这真是天大笑话,对於以往不知有多少因任务失败而惨绝收场的牺牲者,听着这话,大概会从石家的乱葬岗里给笑醒吧!
察觉石存信说完後面色有异,石存忠问道:“老五,只有这样吗?还是你另外有什麽事没告诉我。”
“这……义父也吩咐,老大你最近练功辛苦,化石大法极耗真元,要我劝你别贪功猛进,当心身体,然後,把这样东西交给您补补身体。”话说得亲切,石存信面上却有尴尬之色,迟疑地由怀中取出一只锦盒递上。
打开锦盒,内中有七粒指头大小的丹丸,色泽朱红,透着辛辣气味,一看便知是珍贵药物。
石存忠却在看到的瞬间,面色大变。
罗刹九转丹!
石崇啊石崇!比起东方玄虎,你才是一头真正的狐狸。
背後猛推过来的一把,造成了动力,这一下,再没有任何藉口可以退缩了。
瞪着锦盒里的丹药,石存忠不能自制地大笑起来。
声嘶力竭的狂笑声传入耳里,石存信低下头,不敢正视义兄的表情。
“什麽?你对花若鸿说自己是四骑士之一,怎麽会这麽说呢?”源五郎叹道:“别说白夜四骑士不可能有你这种身高的成员,众所周知,耶路撒冷是拒绝雪特人成为信徒啊!”
“当时情况危急,不撒这种谎,我还能怎麽办?”有雪道:“那个宗教不是主张神爱世人,肉体虽然因为种族而有所污秽,但灵魂不都是纯洁的吗?”
“是没错啊!你交给他们一万枚金币,那些教士就会私下承认你们雪特人也能获得救赎!”
摆平与石家的战斗,众人回到栖身所,源五郎碰到有雪,被拉进房里,告知了新制造的麻烦,然後为了要如何圆谎而苦恼。
在另一边,四兄弟的前两人,也面对同样的苦恼。
“我知道耶路撒冷一向主张众生平等,但是为什麽我从来没听说骑士团里有收雪特人当团员呢?”
花若鸿提出的疑问,如果处理不好,就会导致整篇谎言的拆穿,两个素来不以急智见长的人,你望望我,我瞧瞧你,各自搔搔头,仍然是想不出解释来。
“那是因为……他并不是雪特人!”
在花若鸿的问题悬空一会儿後,俐落的语音有了回答,源五郎从房中走出,脸上表情几近严肃,但听着他的说话,兰斯洛和花次郎都努力地让表情行若无事。
“唉!事到如今,一切已经难以掩藏,非说实话不可了……”源五郎叹道:“既然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,我们就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!”
表情十分正经,但听着前半句,兰斯洛却有一种荒谬感,自己与这几个牛鬼蛇神相处之後,好像常常听到这种开头语。和他有相同感受的还有一人,花次郎听完後半句,立即脸色大变。
“若鸿兄弟,其实,你所知道的有雪,他并不是雪特人!”
“不是雪特人?那是什麽?”
“倭人!”源五郎笑道:“可能你也曾听过,在自由都市东北外海,有一个日本国,里头的人民身材矮小,被称为倭人。因为他与雪特人身高相仿,为了掩藏行踪,所以才化妆成雪特人的。”
“是这样吗?化妆得好像啊!”花若鸿道:“可是,我以前都没听说白夜四骑士里,有这种身材……我无意冒犯,我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我明白!就如同他对你说的,有雪的真实身份,就是四骑士中的「黑骑士」雾隐鬼藏。”源五郎道:“身为一个优秀的忍者,他必须长年累月处於黑暗中,绝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,所以为了保密,名头不响,外界对他所知也就不多,现在为了不让你有不必要的疑虑,鬼藏才露出真面目。”
说完,源五郎往旁边一让,露出了背後有雪的身影。穿着一袭黑色的夜行衣,这矮胖的东西却没有半分忍者气势,圆滚滚的模样瞧来只觉滑稽,挺着胸膛,迎向花若鸿的目光。
“这……恕小子有眼无珠,可是有雪鬼藏大侠的样子,实在不太像是……”
花若鸿嗫嚅着说不出话来,但谁也知道他疑窦难解。虽然不明白忍术奥秘,但看着有雪的那副可笑模样,任谁都难以相信他是高手。
“唉!这你就错了,忍者的第一要务,就是不引人注目,越是看起来窝囊无用,紧要时才能发挥一击必杀的效果。”源五郎笑道:“今天让你开开眼界,为了证明身份,鬼藏愿意表演忍术,说吧!你想看什麽功夫?”
当源五郎把话说完,有雪立即浑身打颤,想要转身逃跑,却给源五郎不着痕迹地扣住肩头,无法动弹。而花若鸿也认真思考。
“这个……我听说日本国的忍者,都会一种土遁奇术,不知道是不是能让小子开开眼界呢?”
“土……土遁……那是什麽东西?”
黑色面罩下,有雪早惊得脸色发青,只恨逃命无门。而源五郎则贴在他耳边悄声道:“土遁麽?把它当成变相的活埋就成了。”跟着朗声道:“没问题,鬼藏说这是小事一件,你瞪大眼睛仔细瞧吧!”
见着源五郎的恶魔微笑,兰斯洛、花次郎哪会不晓得他的主意,纷纷在心中为结拜义弟提前默哀。
“救……”
悲惨的雪特人还来不及哀求,源五郎微微一笑,举掌拍在有雪肩头,只闻“噗”的一声异响,空中尘土飞扬,地面裂开了一个圆洞,黑黝黝地深不见底,瞧下去甚是怕人,而有雪早已无影无踪。
“哇!太厉害了!这就是所谓一流忍者的实力吗?”目睹惊人神技,花若鸿无限赞叹。
“不错,凭着鬼藏的土遁术,这会儿功夫大概已经遁出暹罗城了。忍者最注重的就是隐藏身份,今天他为了救你脱险,不惜向你暴露身份,真可谓牺牲良多。”源五郎道:“这样,你愿意相信他了吗?”
“是的,小子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,我一定要加紧练剑。等会儿鬼藏前辈回来,请让我向他致谢。”念及前辈深恩,花若鸿感动得落下泪来,却看见兰斯洛、花次郎两人,盯着深黑地洞,满面惊惧。
“两位前辈,为何面色如此凝重啊?”
“没……没什麽……鬼藏的功夫精进得太厉害了。”兰斯洛望向微笑中的源五郎,颤声道:“我们担心他现在不晓得被人遁到哪里去了?”话说到一半,已经被源五郎轻拍肩头,止住说话。
疑惑既解,花若鸿决定不再浪费时间,到屋外练剑;兰斯洛也声称有事,离屋外出。
“这样真的没问题吗?”两人离去後,花次郎道:“你的谎话其实破绽百出,就不怕那小子想一想之後,发现你的谎言吗?”
“关於这点,二哥你绝对要相信一件事。”源五郎笑道:“如果一个人蠢,不管你说什麽,即使事实明白地摆在眼前,他仍会地盲目相信。”
“人如果蠢,即使事实已经摆在眼前……”花次郎咀嚼话意,低笑道:“这话很有趣,除了若鸿小子,你的兰斯洛老大也是活生生的实例吗?”说罢,大笑出门。
“人如果蠢,说什麽他都会相信。”好半晌,源五郎摇头轻笑道:“傻瓜,我就是在说你呀!”
带着几分惋惜,源五郎对目前的发展感到莞尔。只是,在他再次沈思之前,下方一声微弱的呻吟响起。
“抱……抱歉……三哥你要是有空的话……可不可以把我挖出来……我全身好像又被万马奔腾过去一样……”
“咦?不行吗?为什麽?”
离开众人栖身所,兰斯洛便匆忙赶往梅园。与石存忠的一战,令他信心大增,也更想获得比现在还强的功力,既然体内的真气只解封一成不到,那麽再多增加一点,效果一定会更好。
只是,这要求却遭到了主治大夫的拒绝。
“不成的,柳大哥,我不知道你的内力是怎生修来,但是以你体内功力之强,短短时间内解封一成已经是极限,如果再多几分,承受不了的肉体会先行崩坏,非常危险。”
就算风华没有这麽说,兰斯洛也心中有数。自己现在虽能使用内力,提气运劲时大感精神健旺,但每当催运太急,如沸水般翻涌的真气,就会令胸口好生郁闷,早先与石存忠比拼内力,逼催太尽时,失控的真气在各处经脉急速鼓荡,要不是源五郎立即出手相救,说不定当场就炸成一滩碎肉。
“至於说自保,就柳大哥现在的功夫,应该也自卫有馀了,不是吗?”
“这个……”
石存忠并非无能之辈,相反的,在近十年的江湖新生代中,他绝对排得上前五名,换言之,能与他拼得不相上下,自己的武功就足以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了,要自卫,绝对不是什麽大问题。
但是,自己想要的不只是自保无虞,而是比那还要多上许多。想要不负此生,想要在这辽阔的大陆上大闹一番,创一番能令自己满足的事业,所需要的能力,绝对不只是单单自保而已。
自己体内的深厚内力究竟从何而来,兰斯洛实在弄不清楚。然而,仅仅能运用其中一成,就能挫败在江湖上名头响亮的石存忠,那麽倘使有五成内力能自由运用,要在这次暹罗城的比武招亲中大干一场,傲视群雄,决计不成问题。
打从下山之後,始终有志难伸的抑郁、对未来的徬徨、感觉到自己与源五郎和花次郎间的差距,这些情绪的累积,转化成一股拼命想提升自己实力的欲望。兰斯洛知道这样急速增强是危险的,但是因为过长等待而消失的耐性,令他不得不漠视那份危险,不顾一切地去抓住这个机会。
兰斯洛道:“如果是一般状况当然够啦,可是我和我的兄弟们比较倒楣,惹上的人也比较麻烦,那些石家的人,个个心狠手辣……”
“石家?”风华惊道:“是艾尔铁诺的石字世家吗?”
“是啊!那天追着我们的玩蛇变态,就是石家十三太保之一。”兰斯洛奇道:“咦?你怎麽会知道石字世家的?像这种事,你一个大门不出、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,应该不晓得才对啊!”
说到这里,兰斯洛不禁有些赧然。与风华相处也有数日了,除了晓得她极通医道,对武术似乎也有几分研究,其馀的一切却毫无所知,别说家世背景,就连她到底是属於什麽年份的鬼魂都不得而知。话说回来,石字世家成立不过二十馀年,她既然晓得,看来变鬼的日子也不长,起码不是上千年的高龄厉鬼。
“那位玩蛇的先生,是十三太保之一?”风华喃喃道:“我不知道,那天柳大哥你动手太快,他未及两招就被你击败,我来不及辨认他的武功家数……嗯!他会用毒物,又缠蛇在身,那该是石家的七太保石存和了。”
比起刚才,这番话更叫兰斯洛诧异。像这麽三言两语,就从人物特徵、兵器、武功路数,判断出人物身份,这需要对当前江湖各方势力有相当了解,如果是源五郎或有雪,有这份见识不足为奇,但是风华……一个生长在封闭环境,连异性都未曾接触的纤弱少女……
另有一件奇事,风华双目早盲,与周围的接触只凭听觉与触觉,那日与石存和对战过程极短,她又怎麽知道其中经过?不只是这样,这几日与她相处,风华因为眼盲,平时习惯闭上眼眸,但对於自己的一举一动,却又清楚得如同亲见,丝毫不输给明眼人。难道这也是鬼物的神通?
风华,这个栖息在沈家梅园的一缕芳魂,可真是事事透着古怪!
“石字世家财雄势大,高手如云,在大陆各地都有偌大影响力,如果惹着了他们,这样的武功确实是不够的。”风华细声道:“柳大哥,你是为什麽会和石家人结怨呢?”
谈到正题,兰斯洛登时抛开其他疑惑,耸肩答道:“哪还需要什麽理由,你看那玩蛇变态的阴险模样,就晓得他是坏人,物以类聚,石家的大票坏人要追杀好人,好人要想办法活下去,哪还需要什麽理由?”
他这段话讲得避重就轻,似是而非。论及自己这行人与石家结下的恩怨,谁是谁非,实在难说得紧,但无论如何,梁子总是结下了,照情形推演下去,和解的可能也甚是低微,横竖是当定仇家,把他们全看做坏人也不算过份。
“坏人……和好人……就是这麽简单吗?”风华幽幽自语,似乎有什麽事想得出神,兰斯洛不敢打扰,保持沈默。
“柳大哥,请把你的宝刀再借我一观,好吗?”
夯由来地,风华开口借刀,兰斯洛虽觉奇怪,但也不疑有他,摘下无名神兵,倒转刀柄递去。
这个男人,在他目前所说的话里头,有几成的真实呢?
柳一刀之名,是当前大陆上排名第一的采花淫贼。但绝不可能是眼前这个男人,就一个采花贼来说,他身上的气味太乾净了,并没有长期接近女子的脂粉味。而一个采花贼必修的轻功,他完全不会,以这样的武功,是不可能成为柳一刀的。纵然是,也仅是同名同姓而已。
但是,他也不是个会仅仅满足於自保的人。早上分别至今,还不满几个时辰,当他再次回来,身上的血腥味又浓了。那不单单是血的气味,还有一种悲伤、怨恨、遗憾的感觉附着其中,这代表,在厮杀中不仅是见血,更有了人命伤亡。
亡灵们对人世的种种羁绊、对死亡的恐惧与愤恨,透过鲜血而附着,形成了一股常人肉眼难见的怨血。吸收了这份怨血,这男人腰间的无名神兵,几乎是雀跃着期待出鞘,要在下一场战斗中痛饮人血。
能让它兴奋若此,险些就要跃鞘而出,早先杀伤的人命,必然不只一两个,起码也是十几二十名。此刻,隔着刀鞘,那些被神兵囚禁其中的阴魂们,他们悲恸的呻吟与呐喊,清晰地在耳边响起。
难道……自己又做错了?
本着只要有缘相遇,能医一人便医一人的医者胸怀,帮这男人治伤,增长武功,这本是好事。但因为这好事,又造成了二十多条人命伤亡,未来或许更多。假使自己视而不见,那日任由这男人伤发而死,这些事都不会发生了。现在,这多出来的二十馀条人命,岂非有一半也是自己的责任?
唉……早晓得要救坏人并不容易,为何却连救一个好人也是那麽难?
夯由来地,风华长长叹了口气,兰斯洛正感奇怪,她已将宝刀抽出。梅林中本是幽暗森冷,隐约日光透过枝叶洒下,刀身荡漾出的,竟是一片血红色的凄艳厉虹,慑人心魄。
兰斯洛以为这是刚才血战後忘了擦拭,以致血迹凝留刀上,暗想等会儿要好好擦洗保养一番,却见风华将手掌平贴刀身,慢慢地抹过。
自知宝刀锋利无双,女儿家掌心柔嫩,这样摩擦过去,纵不见血也是好生疼痛,兰斯洛本想阻止,却又念及风华并非人类,这样的动作该於她无损,一时间也就住口不言。
“铮──”风华抚掌擦拭刀身,到尽头时弹指敲在刀尖上,进行着异样的洗涤,当这动作进行到第三次,刀身蓦地无风自鸣,声音尖锐急促,似乎对她的动作感到不满,同时,二十多点碧油油的惨绿萤光,彷佛脱出束缚,争先恐後地自刀身飞出,转眼间消逝无踪。
失去了战利品,神兵有灵,愤怒地尖鸣、震动,却给一双白玉无瑕的手掌镇住,不能有所表现。好半晌,当尖鸣声逐渐消失,风华还刀入鞘,递交给兰斯洛。
目睹了玄奇奥妙的一幕,兰斯洛隐约觉得有些不妥,却又说不出问题在哪里,当风华将刀递来,迳自收回腰间。
“柳大哥……”
“怎样?”
“我……风华想再闻闻你的味道,你可以再坐近一点吗?”
兰斯洛忆起,风华曾经说过,喜欢自己身上一种彷佛森林的气味,後来回去询问,什麽是“森林的味道”?花次郎大笑说就是乡巴佬的土气,教人好生摸不着头脑。
谈得正重要的时候,突然说要闻气味,女孩子真是奇怪的生物,生前死後皆然。
“呃……好啊!”
移坐到风华身边,甫一坐定,一具如雪花般轻柔、又似寒玉般冰冷的身躯,轻轻贴靠入怀里。
依旧还是那个气味,像是与山林同在的赤子之心,自然、真诚、不做作而充满活力,当初自己就是相信,有这样气味的人不是坏人,才设法助他增长功力,难道这个判断有错吗?
这个男人武功极糟,难以判断他的家数来历,但那一身内力却骇人之至,强横霸道的程度,实为生平仅见,若有天心意识加身,立刻便是天位级数的高手。
而且,那与自由都市在经历上次魔震後,许多人凭空暴增的内力不同,这男人身上的内力,明显是有人长期苦练之後,转注於他,照内力的浑厚判断,时间不少於数百年,甚至可能破千年。
是什麽人肯做这样大的牺牲,将千多年苦练的内力转赠於他呢?能有如此渊源,想必这男人也是大有来历的吧!
轻轻抚摸这男人的脸庞,风华在心中勾勒出他的相貌,脑里更是思潮如涌。
如果使用读心术,很快就可以透视他心中所思,知道他所隐瞒未说的一切,只是,从过往许多悲伤回忆所得到的经验,自己已决定不再随意使用这种窥探人心的优俩了……
夯有察觉怀中玉人正想得入神,兰斯洛仍在烦扰着自己的武功。忽然,一种奇异的感觉刺激着皮肤,留神一看,是风华的长长黑发,如绢、如瀑、如云,贴靠在自己胸口,痒痒的、香香的,甚是舒服。
想想真是奇怪,她是个虚无缥缈的鬼物,这些感觉其实根本都该是幻觉,可是,偏生就是这样美好。
觉得这想法有些愚蠢,兰斯洛笑了笑。老头子说的故事里,女鬼不都是最擅长迷惑男人,然後吸取他们的生气、精血吗?或许真是这样吧!
“我说,风华啊……”
“柳大哥?”
“你的头发……好美啊!”
第二章旁听学艺
夯法在风华这边得到帮助,兰斯洛唯有将注意力转向,以较辛苦,却较扎实的方式增长武功。最直接的路子,自然莫过於和花若鸿做同学,一齐接受花次郎的荼毒与操练。
当然,他用的理由是协助教学,不然要是让花若鸿晓得,自己这四骑士之一,在招数上强不了他多少,那谎话就拆穿了。
自从知道兰斯洛能有效学到自己传授的剑法,花次郎心里着实犯着嘀咕,一方面是不愿意白鹿洞剑法外传,一方面也是黯然於自己苦心整理的诀窍,要传授给这种粗鄙不文的莽夫。
然而,教到学习力强的学生,又是每个教师都心旷神怡的乐事,在源五郎的数次游说之後,也就当作没看见,任由他自观自学。
“不要小看我教你的东西,也不准质疑我的教法。像你这样的白痴脑袋,怎麽会理解天才的想法呢?”
在这一日的习剑之前,花次郎先向花若鸿做精神训话,而光是这个开头词,就令竭诚惶恐的花若鸿为之肃然起敬。
“武功这东西,除非用了些大损自身的诡道,不然是绝对没有捷径可言的,特别是你们这些庸才,更没有第二条路可言,死心给我好好苦练,不练到吐血不准停!”
不晓得他当年是否也如此练功,花次郎以极为严厉的态度,督导着学生练剑,而当花若鸿终於忍不住心中疑问,询问起所练剑法的奥妙道理时,这个从来也不以耐性见长的男子,不耐烦地解释着。
“你先天内力不足,根基又浅,就算突然灌给你百年功力,身体也没法在十日内消化,所以就只好从剑法上拿主意。配合我传你的剑诀发招,虽然剑法的威力不会增加,却会把你全身的精、气、神,凝聚在剑尖一点。遇着硬功高手,或是护体真气了得之人,你砍他百剑千剑也伤不了他,但当你把所有威力凝聚在一点,就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。”
听了解释,花若鸿眼前登时开了一个武学新境界,原来同样是内功、剑术,在运用上却有这麽大的奥妙。难怪前日自己心神专一时,出剑能破石家亲卫队的金刚身,後来闪神时却无此效。只是,这套剑诀似乎专门针对硬功高手而设,难道……
“王大侠……”
“不要叫错,在暹罗城里,我就是花次郎,你随随便便就喊我的真名,很容易被人识破身份的!”彷佛玩冒充游戏玩上了瘾,花次郎一本正经地纠正花若鸿言语错处。
“是的。那麽,花二哥,您传我的这套剑法好像是专破护身硬功,莫非您是把石家当作假想敌吗?”
“当然。石家这次连聘礼都出门了,娶亲不成,岂非颜面无光,他们怎肯甘休?比武招亲上一定高手齐出,不弄成交易……呃!不娶回新娘誓不罢休。”花次郎冷笑道:“总之,你也要有心理准备,要是没办法在比武招亲上击败石存忠,那麽所做的一切都没意义了。”
“击败石存忠?十三太保之首?小子哪有这份能力了?”花若鸿惊得呆了,论实力、论江湖地位,自己就是给人家提鞋也不配,要说凭武力正面击败此人,那真不知是笑话还是神话?
“我管你去死,没有这份能力就给我拼命练,练到有为止。”花次郎道:“你能不能赢回自己的女人,这事全不重要,重要的是面子、面子,我的面子啊!石存忠算是什麽东西?除了那狗屁金刚身之外,他有什麽了不起?你用我教的剑会败给他,那我就一剑劈了你!”
花次郎说得激动,大声嚷嚷,手上树枝挥动,彷佛石存忠正在眼前被他大卸八块。在远处旁观的源五郎、有雪都为之好笑。
“蠢二哥,把话说得那麽满。”源五郎微笑道:“这等豪语已经超过了花风流的应有能力啊!”
有雪奇道:“三哥!你和二哥一直在谈这句话,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啊?”
“呵!机密,现在还不是揭晓时候。”
发完指导者的排头,花次郎持续叮咛道:“配合剑诀出招时一定要小心,因为全部的威力集中在剑尖,相对的,面对来自侧面的攻击,防御效果就很差,所以假使这时使用劈、砍、斩之类的动作,就会产生极大的破绽,不信的话,你现在就试试看吧!”
顺着他的说话,专心聆听的花若鸿举手挥剑,朝身旁的细树干砍去,果然铁器脆响应声而落。
“你看,我说对了吧!剑折断了,这就证明了……”
话声未完,兰斯洛也挥刀砍向旁边一棵粗壮得多的大树,只闻轰然一声响,大树拦腰折断,倒在地上。
“呃!花老二,你教得不大对头啊,如果照你说的为什麽这棵树……”
“你这个白痴!为什麽你们这些废物如此低能,你们的爸爸都是猿猴吗?”彷佛遇到无药可救的学生,花次郎大吼道:“不要故意拿宝刀宝剑砍树,然後来颠覆一般的常识论!”
这样的情形,在兰斯洛成功偷学到花次郎剑术之後,反覆地上演。每当花次郎对某事举例佐证,兰斯洛立即也就成功地颠覆例子。虽然因为那种种“例外”的层出不穷,刺激了思考机会,却也让花次郎为此疲惫不堪。
“练!给我苦练!不练到喷鼻血不准停!”
相对於这边的紧绷,另一边的气氛就和缓得多,源五郎和有雪,几乎是用事不关己的态度,在旁观他们的修练。
源五郎微笑道:“很有趣喔!我听人说,以前有一个脾气很暴躁的剑客,也是在传授旁人剑术时,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嗜好与才能,最後投身教育事业了。你看花二哥教得多麽起劲,说不定也是个为人师表的长才呢!”
有雪哂道:“哪可能啊!花老二的臭脾气去为人师表,他伪人师婊才是真的……”话才说完,一根树枝夹带劲风飞来,重击在有雪头上,将可怜的雪特人击倒在地。
不远处则传来惊呼。
“哎呀!怎麽搞的?我的手为什麽突然滑了一下……你们两个,干什麽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啊?你们想与我为敌吗?不是,不是就给我继续练!”
源五郎蹲在地上,怜悯地笑道:“那边教人的和被教的都心情紧绷,要命的就别在这种时候去惹他们喔!”
“我……我不懂。花小子和二哥苦练也就算了,兰斯洛老大又在那边凑什麽热闹啊?”
“他没办法不练啊!因为到时候比武招亲上,为了减轻若鸿小弟的负担,他也必须参加,这样可以多帮忙撂倒一些敌人,对老大自己的武学修为也大有帮助。”
“哈!你们这些人都是笨蛋,有福不会享,还主动把危险往身上扛,我真替老大感到可怜。”
源五郎淡淡笑道:“你不必特别对老大表示悲悯,也不用笑得那麽开心,因为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呢!”
“你说什麽?”
对着雪特人瞪大的双眼,源五郎不急不徐地解释道:“会打算帮主力参加者减低负担的,怎可能只有我们?石家一定也会采取同样策略。所以为了分散重担,参加的人当然越多越好,阁下雾隐鬼藏乃是东瀛一流上忍,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,何足惧哉?”
“上忍?忍个鬼啊!让我上场和人武斗,不是摆明要我死?”有雪颤声道:“要减低负担,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,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,我不干啊!”
“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,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,会打破势力均衡,带来更大的动乱,这样反而不美。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,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,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?从现在起,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,我负责训练你,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!”
“前八强?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,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,三哥,饶命……饶命啊……”
“不可能吗?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,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,赢回美人,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!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?”
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,这次的笑意中,散发着罕有的锐气。
“花二哥能做到的,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?”
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,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,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。
时间转眼即逝,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,只剩一日。兰斯洛觅了个空闲,去梅园与风华见面。
多日以来的练武,花若鸿限於资质,虽然用功甚勤,却没什麽进展,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,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,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,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,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,自杀算了。
相较之下,自己就领悟良多,不,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,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、剑意,繁琐的剑招,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,更枉论理解。
但是,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,动手试演,甚至实际拆上两招,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,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,到後来,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,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,在旁沈思不语。
说来荒唐,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。因为,他就曾经亲眼见过,世上确实有个怪物,一切的武学“毋须领悟,已能使用”,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,险些吓掉自己下巴。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,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。
自上趟梅园之会,九日来,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。一来,是因为醉心於练武,想趁着有明师导引,好好锻炼自己;二来,那日会面时,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,理由充分,但自己却感觉得出,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,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,增加内力。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,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,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。
(唉!我怎麽这样小心眼,和人家大姑娘计较这个……)讲是这麽讲,但是在几次对谈後,兰斯洛吃惊地发现,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。
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,半点红尘不泄,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,这是早就知道的。
封闭的环境中,易於专心学习,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。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,并由此延伸,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但是,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,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。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、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,隐晦处精微剖析,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,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。
然而,再深听一层,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,见解也切合实际,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,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,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,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。
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,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,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,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,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,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,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。不过,从结果来看,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,导致全盘失败了。
最明显的证据,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,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,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、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,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,愉悦地嬉戏。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,对人体产生的神效,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,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。
“连这都不知道?我真怀疑,你长这麽大,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可是,我念的书里……我是说,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,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。柳大哥,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,再说给我听一次吗?”
据风华所说,因为自身眼盲,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,命她全数背下,自我默读,直至学会。
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,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,但从前在山上,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,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、英雄故事,就是讲述旅游经历、各地风土,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。
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,不敢想像,倘若两人易地而处,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,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,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。
“不是那种问题。知识这种东西,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,你念书念成这样,有什麽意义呢?那还不如像我一样,自由自在,多麽快活!”
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,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,却浑然忘了,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,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。
“真的是很对不起,我也知道这样不好。”不论学习精神,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,风华腼腆道:“都是念书,我就真的很笨,背了那麽多东西,除了医术,什麽也不会用,不过,我有个妹妹,她和我不一样,如果有她那麽机灵,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。”
“你还有妹妹?”兰斯洛大为惊叹,从姊姊的相貌推断,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,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?即使还活着,如果变成了老太婆,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。
“嗯!正确来说,是我义妹,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。”
风华回忆道:“她和我不一样,人非常的聪明,有主见,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,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,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,可是,她是个好人,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,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。”
说到这名妹妹,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,那表情,像是怀念、喜悦,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,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,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。
听着风华的叙述,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,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,一个聪慧到心坎里,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,呃!还是不想为妙。
不过,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!在自己眼中,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。
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、洋溢明艳的知性美;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,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。变幻无定的魅力,像是一道漩涡,兰斯洛觉得,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,正受着漩涡牵引,慢慢沈了下去。
(不是小恶魔就是女鬼,我的女性缘还真是奇怪啊!如果再把五郎那个人妖算上,这个桃花劫就劫得太凶了!)走在街上,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,这时,一声叫唤惊醒了他。
“大爷!那位大爷!”
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,夕阳西斜,路上行人不多,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。
由於露出真面目,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,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,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,多惹事端,所以换了打扮,变成左眼戴上眼罩,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,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,会在路上被人叫住,实在是蛮奇怪的。
“那位大爷!那位仪表不凡、英气勃勃的大爷!”
再次寻觅,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,一名蹲缩在墙下,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,对己招手叫唤。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,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。
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,像个乞丐似的,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,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,瞧不清本来面目,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,慧黠无瑕,让人为之一奇。
“这位大爷!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!”很稀奇地,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。
“你……”兰斯洛有点疑惑,某种直觉告诉他,这小贩有问题,难道是石家的刺客?没道理啊!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……
“大爷,来看一看吧!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!”小贩笑嘻嘻地说道,与其污黑肤色不同,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。
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,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,小镜子、发簪、剪刀、针线包、胭脂盒……等,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,没啥稀奇的东西。
“大爷,看您行色匆匆,又是柔情满面,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!”小贩笑道:“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!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,您送她个礼物,一定能讨她欢心的。”
小贩说得动听,兰斯洛想想也对,相识至今,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,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,她应该会挺高兴的。
看看摊上大小物件,没什麽特别的东西,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,委实难以选择。当反覆看到第三遍,才看上一柄梳子。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,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。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,这礼物既可梳理,又可充当装饰,应该很适当。
“哦?大爷,你真有眼光,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,您选了它,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。”
“少来!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,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,十五铜币,不要拉倒!”
“这……您还真是慷慨。”
“钱在这里……唔!等会儿只是聊天,太也没趣,喂!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,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?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,把那包给我!”
“哇!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,你是强盗啊?”
“说对了!我就是强盗头子,现在抢到你了。梳子给我,瓜子给我,铜币也还我,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,立刻叫你人头不保!”
结果,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,取走木梳,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,扬长而去。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,另一道充满压迫感、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,在小贩身旁浮现。
“唉!初见面时就是强盗,现在还是强盗。”不用再行遮掩,低语的是甜美嗓音,“不过,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,就这点来说,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。”
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,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,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。一国女王之尊,在地摊上兜售杂货,雷因斯就快要变成笑话王国了。
不久前,原来蹲在这里的杂货贩子,拿了三枚金币後,丢下摊子,欢天喜地下班去也,换了改装的冒牌小贩,在此兜售。
“东西没得卖,瓜子也没得啃了,喂!把这摊东西收一收,回去了。”
他扬扬眉,不解这摊失去伪装意义的垃圾,有什麽收拾的必要。
“好歹也是三枚金币买的,把这些东西带回雷因斯估价,就当是女王御用品,下次义卖,每件东西价位後头多加五个零,收入缴回国库。”
“……”
进了梅园,兰斯洛张口欲唤,但平常习惯会面的古井旁,并没有熟悉的倩影,侧目扫视,在不远处的池塘边,见到那抹白洁的幽魂。
缓步踱去,风华似乎为着某事而想得出神,一向听觉灵敏如她,竟没能发觉自己的到来。而当走到池畔,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错疑是天仙下凡。
本来风华就有着天仙般的姿容。虽然平生所见的美女不多,但无论是容貌、气质、神韵,风华都堪居首位。
绿草似荫,平波如镜,在一片潋潋水色中,倒映出美人绝色玉颜。风华侧着脸,乌瀑长发委地泄下,她沾着洁净池水,纤指为梳,静静梳理青丝,面上神情似惘还愁,柳眉微蹙,像是担忧着什麽。
这时,微风拂起,吹皱落梅如雪乱,千瓣梅云遍洒池面,激起阵阵涟漪,和风送香,竟辨不出是梅香馥郁,亦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。缤纷花雨里,脱俗天仙,绝艳风华,令兰斯洛看得痴了。
“……柳大哥,是你吗?”
惊觉有人到来,风华在辨明来者身份後,细声探问。那种由怯怜怜的神情,蓦地灿放出含羞笑靥的急速转变,刹那间,兰斯洛浑然忘却其他,只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,盈满全身。
并不是存心偷香窃玉,但是当兰斯洛回过神来,自己已踱到风华身旁,为她将木梳别在发上,之後,托起苍白樱唇,在彼此双方的惊愕中,悄然吻下。
濒临入夜时分,天色已黑,一道圆滚滚的黑影,以笨拙的姿势,翻墙入了沈家梅园。
举目四顾,确认兰斯洛已经离去,远距离跟踪到此的雪特人,疑惑地抱怨着。
“是这里没错,老大来这闹鬼的废园干什麽呢?这些天无故外出,一定都是到这里来了。看他两眼喷火,色眯眯的模样,绝对是和女人有关,妈的,老大真没义气,自己有消火管道也不通知兄弟一下。”
打自半个月前,兰斯洛就常常无故外出,一去便好长时间,以他在暹罗无亲无故,应该没有什麽地方可供他停留,有雪早便起了好奇心,只是这几天兰斯洛足不出门,没有跟踪机会,今天发现兰斯洛外出,便蹑手蹑脚地跟了上来。
当发现兰斯洛的目的地是那座闹鬼的废园,有雪着实吃惊,但最後好奇心终於压过恐惧,迫得他在兰斯洛离去後,翻墙进入。
左看看、右看看,荒凉废园入夜後,更是鬼气森森,有雪大着胆子绕了几圈,就是没发现什麽特殊东西,最後心头火起,决意在离去前撒尿留念。
怎知,裤带一解,刚刚蓄势待发,耳边忽然响起轻柔嗓音。
“这……这位先生,请您别在这里……”
请别做什麽,似乎因为太过羞赧而说不出口,但已给雪特人强烈震惊。
(好美的声音,是美人!一定有绝色佳人在此!)心急之下,有雪完全忘了身边无人,为何嗓音会传至耳边?原姿势不变,迳自回身,举目环视,大声嚷道:“什麽人?快点出来!”
这句话立即招致可怕的後果!
在眼前不远处,一个废弃的古井,蓦地喷起淡淡青霞,跟着一抹凄凉白影冉冉升起。
那是个明灭不定的女子倩影,长及小腿的浓密黑发,使人看不清面孔,看那窈窕身形,应该是个大美人,但夜色中萦绕全身的惨白淡芒,忽隐忽现的身影,却教人绝不会弄错她的身份。
她两手撑住井缘,似乎要从井中爬出,往这里过来。有雪惊得全身肌肉不住打颤,脑中更想起一个在东瀛流传甚广的女鬼传说,这麽一想,恍惚中,在那女鬼的长发下,彷佛有一只充满血丝的凸起瞪眼,朝己瞧来……
“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~~~~~~有鬼啊~~~~!”
距离兰斯洛初入梅园时近一月,相同的凄厉惨叫,再次回荡在沈家废宅上空。
源五郎独自在宅中审视各种资料。兰斯洛出门未归,跟踪的有雪也没回来,花若鸿在流民窟的隐密空地练剑,快要气到自废武功的花次郎买了壶酒,在笨蛋学生旁边喝了个烂醉。
“咦?怎麽只有你一个人在?其他人呢?”
出乎意料,是兰斯洛先行返屋,尽避他的人还在五丈外,自己便已发现,但仍好奇着为何不见跟踪者的身影。
“呃……老三,那天你露了一手,花老二说那是回复咒文,这麽说,你对所谓的玄学,也就是神鬼之事,十分通晓罗!”
看兰斯洛满面困惑、担忧,源五郎不禁莞尔。会花时间思考并且为之烦恼,并不是这个凡事直线条做事的男人的作风,究竟是怎麽了呢?
“不能说十分通晓,但多少也知道一些相关知识,大哥有什麽不解之事吗?”
兰斯洛似乎十分迟疑不决,以致态度看来有些罕见的扭捏,但最後仍是强自问道:“那个……以前故事里的人鬼相恋……呃!我是说,人类有可能与鬼物长期相处吗?”
“呃!这个……”
不理解这问题的用意,脑中急转,源五郎决定用常识论来回答。
“如果大哥询问的人鬼恋,是从坊间故事所得,那麽故事的结尾,一定没什麽好结局吧!”源五郎笑道:“人属阳,鬼物属阴,两者本不相容,更何况鬼物乃集灾、病、凶、危、苦、痛於一身,如果硬要相处在一起,时日久了,就会受到阴气侵蚀,从此厄运连连,终至丧身败亡。”
一番严词论述,源五郎说得是洋洋洒洒,兰斯洛却听得脸色发白,脑中乱成一团,趁着源五郎讲得高兴,转过头去,踉踉跄跄地踱进自己房里。
“所以呢?和鬼物相处一事……”转过身来,没看见兰斯洛,源五郎叹息一声,微笑低语:“真是的,一点耐性都没有,我还没来得及说化解之道呢!现在的人听话都只听一半的吗……咦?”
这边有人避进房去,另一边却有人狂奔跌进屋来,仔细一看,正是口中白沫狂喷的雪特人,而他的下半身……
“我的天啊!老四你真是有种,我晓得雪特人一向豪放,但你也不用一边口喷白沫,一面在暹罗城做下半身裸奔吧!”源五郎叹息不已,如果花次郎在此,说不定会立刻拔剑斩了如此丑物。
“有……有鬼……”
“什麽?”
“有……沈家梅园有鬼……老大被女鬼迷了!”
“哦?竟有此事!”
从有雪模糊不清的微弱呓语中,源五郎获得了宝贵的资讯,只见他眉头一扬,朝兰斯洛房间的方向,绽出了恶作剧般的微笑。
“原来是这麽一回事。好啊!那我们就让事情更有趣一点吧!”
第三章惊天一刀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
打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招亲的江湖人士,着实不少,为了有赶路的缓冲时间,比武日期订在四月一日,距离布告日期几乎二十天。而现在,距离比武大赛开始,已不到十二时辰了。
源五郎召集众人,宣布最新的企画方案。
如果只是志在参加,那当然怎麽出场都无所谓,但是这场比武,由於背景意义特殊,虽然表面上只是个人比武较劲,到後来却必然会演变成各大豪门比较财势的展示场,为了以後方便,就必须以一个体面的身份登场。
所以,源五郎的计画是,让花若鸿扮作一个来自艾尔铁诺的豪门公子,众人伪装成他的随从。
兰斯洛沈思道:“这样不行吧!东方家和石家都有人认识若鸿小弟,再怎麽冒充他们都认得,何况我们和石家多次冲突,一上场就被认出来了。”
“逼人成婚的事,传出去有伤东方家体面,他们是不会主动来认人的。至於石家,连续几次被我们弄得灰头土脸,说出去也不光彩,在东方家未主动有反应之前,也会保持沈默。”源五郎道:“目前在暹罗城里,各方势力都会致力维持一个均衡局面,以免太早翻脸动手,所以除了全力夺取壁军,其他事都可以放下。”
“我反对!”花次郎皱眉道:“为什麽他扮贵公子,我们却扮杂役?这小子算什麽东西,哪够格要我当他随从!”
“反对无效,成亲的是他不是你,你扮公子有什麽用?想开一点,伴郎不也是随从吗?”源五郎正色道:“而且,如果我们两个人一开始就站上台面,会立即破坏势力均衡,这点很不妥当。”
经过源五郎的协调,众人终於同意。可是,要扮演贵公子,就得洒下大笔金钱,除了衣着外表要换,连住的地方也要更改。
众人这些日子来,都是栖息在暹罗城内的游民窟,以前花次郎在这买了几间木屋,作为独自喝酒或暂时的藏身所,现在正好供众人落脚。但是,由於地方狭小,每次试演武功,不是打破屋顶,就是踢塌板壁,现在木屋也濒临土崩瓦解,正好是换住处的良机。
源五郎说,自己远亲在暹罗城有栋华宅,可供众人暂住。兰斯洛和有雪都感到讶异,只有花次郎不以为怪。以麦第奇家的财势,在暹罗城置产毫不稀奇,只是当初源五郎说自己在此地举目无亲,要往自由都市投靠亲戚,如今不但冒出个无名亲戚,还有豪宅,这谎话当然不攻自破。只是,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情形下,谎话拆穿与否已经不重要了。
“咦?这里是……”
当众人来到那所豪宅前,兰斯洛面上有着显然的吃惊,因为所谓的华屋,正是沈家大屋。
“整座暹罗城里唯一的汉式建筑,虽然旧了点,但还是很漂亮吧!”
源五郎微微一笑,拿黄铜钥匙打开大门重锁,拆去缠门炼条,两臂微一施力,厚重朱门应声而开。
“各位!忘记我们的旧身份,华丽地迈出我们光明的第一步吧!”
源五郎虽然是这麽宣示着,但门一推开,大量灰尘纷落洒下,呛得众人直打喷嚏,对望彼此,全都泄成一头白发。
“我咧呸……呸……”
“源五郎!你挑的是什麽狗屁屋子!”花次郎首先发难,揪住罪魁祸首严厉喝问。
“别那麽生气嘛!花二哥。”源五郎道:“这间屋子真的很棒喔!又大又宽敞,布置典雅,富丽堂皇,至於灰尘什麽的,两千年历史的老房子,您不能太苛责啊!”
“两千年历史?你让我们住在古迹里头?我直接宰了你埋进坟算了。”
“好处当然不只是那样。这是暹罗城有名的凶宅,听说还有女鬼呢!”源五郎瞥了脸色阵青阵白的兰斯洛一眼,笑道:“二哥你想想,放眼暹罗,去哪里找一栋附送幽灵警卫的屋子?就算屋里没人在,也不怕小偷进来,这多麽方便啊!”
这番设想显然没办法感动花次郎,因为他立即掐紧源五郎颈子,大力摇晃。
“什麽?不但是古迹,你还让我住在鬼屋里,我要把你的脖子掐得像筷子一样细,你直接变鬼去吧!”
察觉颈上双臂使了不只是开玩笑的力道,源五郎费了不少力气才挣脱,强笑道:“可是,这里也很适合花二哥啊,屋子後头有座梅园,终年梅花盛开,很漂亮唷!”
“漂亮有屁用!你是希望我宰了你,埋在里头吗?旁人看到你的魂魄,一定也说你是女鬼的。”
“呵呵!这座梅园可不比寻常喔。”源五郎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,缓缓道:“身为白鹿洞嫡传弟子,你不应该不晓得有关那座园子的浪漫传说吧!”
听着这麽说,花次郎认真检索起脑里记忆,而当可能的答案浮现脑际,他真的吃了一惊。
“等等,不可能吧……”花次郎喃喃道:“这里真的是那座园子?沈家的……”
“这栋华宅的旧主人是姓沈没错啊!”源五郎笑道:“而且,你现在应该也能感觉到,那个人的气息了吧。”
花次郎寂然不语,默认了源五郎的话。有雪则找花若鸿探听道:“喂!你也是白鹿洞的,能不能翻译一下,他们到底在扯什麽?”
花若鸿摇头道:“不行啊!可能是我等级太低,他们说的暗语我全听不懂。”
“好了,大家进去吧,後花园的梅林是禁地,屋主交代未得许可不准擅入,这点请各位遵守。”源五郎拍拍兰斯洛,微笑道:“不过,屋主也交代,希望有人每天帮梅林浇浇水,这个神圣又风雅的工作,就交给大哥了。我想,大哥您不会反对吧!”
木然地点点头,兰斯洛面对义弟的微笑,彷佛也看见一只恶魔的黑尾巴,在眼前嚣张地舞动着。
毋须多言什麽,五人的乔迁工作,就此完成。
沈宅因为久未有人居,所以有些脏乱,但整体建筑却保持得相当完整,看不出是两千年历史的古屋。花次郎到处瞥过一遍後,发现了有人定期来此整理的痕迹,但反正不是重点,也就不必多口。
要假扮名流,有了华屋,当然要配华服。源五郎把众人留在屋里,外出一趟,身上的金币银币流水一般花出去,一个时辰後,提着大包小包的衣物回来,件件金线滚边,丝绸为质,样式华美,旁人不懂也罢,花次郎看得暗暗点头,赞赏源五郎有审美眼光。
兰斯洛道:“一人一个包袱吗?花老二,你不穿吗?”
“上场的是你们,我在台下看,用不着搞那麽多花样。”
花次郎的穿着,和他有意无意间流露的生活考究不同,纯以舒适为主,材质样式只能算中等货色,虽然没有补钉,但有许多处早已洗白褪色,只是他执意不换,众人当然不会多管闲事。
当三人忙着更换新衣,花次郎则拉过源五郎,私下交谈。
“喂!这宅子是麦第奇家的吗?你们与石家关系恶劣,要是让他们知道麦第奇势力进了暹罗城,说不定今晚就来放火烧屋。”
“兵来将挡,人来我们有幽灵挡,何足惧哉?”源五郎低声道:“不用担心,这房子是登记在一个富商名下,背後则是青楼联盟的产业,石家人要查也查不到这里来。”
“是青楼的?”
花次郎点点头,不再言语。
众人住进沈宅,自然各有各的心事。兰斯洛擦拭着无名宝刀,对於明天的比武跃跃欲试,期待在擂台上大发神威,不久,似乎是坐不住,藉口去帮梅树浇水,往後院跑去。
丝毫不知酒精中毒为何物的花次郎,不知怎地心情低潮,倚着一大缸陈年佳酿,独自迷醉酒乡,浑然不晓身在何处。
有雪身在鬼屋,一时念及後院厉鬼,胆颤心惊;一时又念及明日被逼上擂台,性命堪虑,把头蒙进被子里,久久不能成眠,只希望明早睁开眼来,发现这一切都只是恶梦。
花若鸿则对自身处境、未来感到忧虑,睡不着觉,溜到前院凉亭,吹风沈思。
“清风柔云,芳草鲜花,夜景这麽美,若鸿小弟,你的表情为什麽这麽沈重呢?”出奇地,源五郎坐至对面,对烦扰中的他,温言探问。
“是米……源五郎前辈。”花若鸿道:“明天就要比试了,我有点紧张,睡不下去,所以出来吹风。”
“不用喊得那麽老,在暹罗城里,你直接叫我三哥就可以了。明天就要比武,事关重大,你会紧张那是当然。”源五郎道:“可是明天只是基础预赛,照理说不会碰到什麽真正高手,以你现今的武功,应付起来绰绰有馀,不用太过担心,早点睡,养好体力吧!”
“不,三哥,这十几天来我随着花二哥学剑,虽然他没有明说,但我还是感觉得出来,自己的程度太差,学剑的进度没能达成他的预期。”
“呵!你花二哥剑法高强,但是算数一向不及格,他的预期很少会实现,你达不成也没什麽大不了,毋须介怀啊!”
“还有兰斯洛先生,他陪我一起练剑,但每次花二哥教的东西,我练十次二十次都还掌握不到重点,他却立刻就能做得又快又好。就算花二哥不说,我也晓得,自己真的是很笨,很不成材。”
“这个……在运动反应上,人不能和猿猴相提并论啊!与其说兰斯洛身手敏捷,学习神速,不如说他因为尚未进化,所以保有了猴子的高度模仿能力。”
这话比喻得十分贴切,正斜倚房里酒缸旁的某人,闻言立即点点头,喃喃赞道:“说得好。”
“多谢三哥,谢谢你这样为我打气。不过,我自己事自己知,我晓得我是不行的。”
源五郎的打气,似乎没起什麽显着效果,反而更引起花若鸿感叹身世。
“我是花家的旁系子孙,虽然血统不算太远,但几代以来身份都很低微。我曾爷爷是帮花家少爷们牵马的马夫,我爷爷是,我爹也是,就连我小时候,也帮这一代的花家少爷牵马,而从我曾奶奶到我娘,都是花家的奴婢,由主人作主,许配给我们家成亲的……”
源五郎静静聆听,除了听见表面言词,更听见了花若鸿或许说不出口的弦外之音。花家世代富裕,过着王侯般的奢华生活,做主子的泄指身边奴婢,这是整个大陆随处可见的事,至於将婢女仆妇们玩大了肚子,坏心点的直接赶人出家门,好心一些的,就将这些女人赏赐给没钱成亲的仆佣为妻,又有谁敢说个不字。
这样的情形,如果发生在花若鸿身上,那是毫不为奇。纵然不是,连续几代马夫与婢女的血统,又有什麽地位可言了?
“也许我曾爷爷以前的祖先,也是马夫,这点我不确定,不过,从我曾爷爷开始,就一直期盼下一代子孙能翻身,别世世代代都帮人牵马,这想法一直到我爷爷、我爹都没改变,所以我爹才帮我龋蝴若鸿,希望我有朝一日,能像大鹏鸟一样飞上天,扬眉吐气。”
花若鸿缓缓道:“为了这个理想,我爹和我娘对我寄望甚深,他们一直拼命工作,打算存钱供我到白鹿洞去念书学武。可是,我实在很笨,在白鹿洞的地方学堂徒耗数年,文才武功都一事无成,後来我爹亡故,我娘也积劳成疾,不得不从学堂里回家。”
源五郎没有发言,因为他感觉得出,这名自述遭遇的少年,并非在向己乞怜,所以此刻专心聆听便已足够。
“今年初我娘走了,阿翠又出了事,当我赶来拦截花轿,被石家人擒入布袋时,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麽完了。”花若鸿道:“但是,遇着几位前辈,又蒙王大侠授我神剑,虽然我知道自己练得很差,不过,这些天来我也稍微有了一点自信,明天的比武,我定要好好干一番。”
“好啊!你有这样的志气,令尊令堂在九泉之下,想必也会很安慰的,明天的比武,加油吧!”
“嗯!其实我也不知道,自己能在这场比武中撑多久,但我会努力去闯闯看的。”
“天助自助者,初见面的时候,我就曾对你说过:神迹,只会发生在值得神明去帮助的人身上。”源五郎拍拍他肩头,微笑道:“好好撑下去,当时机成熟,神迹会出现在你身上的,这是我代替神明对你作的承诺。”
靶受到这不是随便说说,花若鸿慎重地点点头。而屋内已将一缸酒喝去大半的那名男子,迷蒙着双眼,以最适合他的冷冷笑容,发出哼声。
艾尔铁诺历的四月一日,东方家的比武招亲於暹罗城正式揭幕。凭着东方家名列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的地位、操控自由都市东面的势力,还有其独门神功的诱惑,吸引了各地青年俊杰匆匆赶来,截至昨日报名终止,参加者一共有八千四百二十七名。
这麽样庞大的人数,将暹罗城内的收容能力迫至饱和。像石存忠那样,一开始便在城内有产业的人毕竟不多,各个旅店、酒楼等住宿场所,早在比武招亲消息传开的首三日,便已爆满,令商家紧急搭盖临时建筑。
至於实在来得太慢的,只好向暹罗城内的民家或租或买,这让暹罗城内的百姓意外发了笔小财。最後还找不到住屋的,只有露宿街头。
大量人潮涌入,饮食居住都是问题,酒楼饭馆无疑可以大赚一票,但其中也有不少出乎意料的情形。由於旅客们多数长年行走江湖,难免结上一百几十个仇家,加上为了招亲的利益纠葛,任谁都怕自己未上擂台就已亡命异乡。
如“楠”一般後台强硬,声明有能力保护住客安全的客店,令参赛者趋之若骛。
剩馀的住店里,常常有钱的自行买菜做饭,没钱的啃乾粮度日,当大堆牛羊猪只被赶进客房,老板们对着住客们的横眉竖目,一把把雪亮刀枪,只有苦笑的份,如果再扯上每天都有的一两件意外失火,就不难发现许多店老板整天哭丧着脸。
而大量江湖人物汇集,自然增加了仇人会面的机率。有些平日在艾尔铁诺担任官职,或身为骑士,不好下手的人,若死在自由都市,则艾尔铁诺官方鞭长莫及,因此随着参赛者越来越多,暹罗城的火药气氛也越益浓厚,许多人都想找机会闹事开打,趁乱冷里一刀干掉新仇旧恨。为了这点,由东方家子弟组成的警备队,自赛前五日起,於城内全天巡逻。
会造成这麽大吸引力的理由,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招亲。像这样风云聚会,成为大陆目光焦点的比武赛事,成绩有着一定的公信力,更有绝佳宣传的效果,很适合打响名号。就算没法在招亲中夺魁,只要能表现突出,事後也会成为各地骑士团相争聘请的对象,这才使得成千近万想一夜成名的青年,蜂拥而来。
假如一战成名,那麽对以後的武林生涯将大有益处,不过,那是指一战之後还能存活的情形。
在擂台上遇到对头,或是因为别的理由性命相搏,最後残废身亡,这是任何比武都难以完全避免的,生死存亡只在一瞬的竞赛,难有侥幸可言。
本次比武招亲的赛程,除了种子选手,其馀者以预赛来审核。每场预赛一百人参加,初赛每场四人,能在初赛中胜出的,便以两两对战的方式,淘汰至最後一人。
在举办预赛的大广场,东方玄虎以代理当家主的身份致词,先是向各路人马问好,继而宣布比武规则。
和一般陈腐的教条相比,这场赛事的规则显得比较宽松。不严格禁止使用暗器、尽可能不要使用毒药、希望擂台上别弄出人命……因为招亲的意义,是选拔真正有实力的俊才,为了能发挥真正实力,所以不给予太多限制,一切规定改以劝导的形式,唯一的严格禁令,就是不准魔导师参加。
比赛进行时,无力再战者算输、倒地不动者算输、离开擂台范围者算输、自动弃权者算输,另外最当然的规则:死者算输!
“又放暗器又放毒,等会儿擂台上一定一团乱,死伤狼籍。”聆听着东方玄虎口述的规则,有雪喃喃道:“有没有搞错,你们这是选女婿还是杀女婿?好阴险啊!”
“喂!老四!”兰斯洛皱眉道:“种子选手是什麽意思?为什麽我们要一关一关打上去,他们却直接打前十强?”
有雪皱眉道:“这个……顾名思义,种子选手就是和男人种子有关的选手。既然是招亲,着重的就是繁殖下一代的能力,之所以会等我们上完,他们才上,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们品种不良的缘故吧!”
对这答案,兰斯洛大为惊奇,嗫嚅道:“是……是这样啊!那主办单位是怎麽判断参赛者那方面的品种是好是坏呢?”
有雪道:“这个就不得而知了,嗯!也许东方家有专门的神功,可以一眼就看穿那里的……呃!叫人好生难以索解啊!”
兰斯洛摇头道:“八千多个男人抢一个新娘,这桩婚事可真是艰辛。”
有雪眼珠子转了转,暧昧笑道:“是啊!这麽多男人一起上,如果把现象具体化,那我们岂不是构成了的罪名?”
“是这样的吗?”
“不过没关系,我们有花小子在,八千多人里头,只有他一个人有能力变成合奸,至於老大你和我,如果硬要上,那就会变成了!”
“呃!我忽然有种领悟,难道你们雪特人都是从怎麽奸的角度,来判断男女关系的吗?”
无视於四周一本正经听讲的其馀参赛者,两兄弟交换着教人喷饭的话题,却令旁边的源五郎捧腹忍笑,花次郎则拼命压抑着挥剑斩人的冲动。
“我现在正式宣布,比赛开始!请各参加者依照先前领到的编号,到所属擂台集合!”
东方玄虎高声宣告中,比武招亲正式开始。预赛共分八天举行,兰斯洛、花若鸿两人报名得早,都排在今天出赛,有雪则在隔天,幸运的是,三人没有彼此对上。这点,花次郎心中冷笑,源五郎既然敢让这三人一齐出赛,自然做好了不会一开始就对撞的准备。
花若鸿、兰斯洛先後离开,做出赛准备,有雪赶到前排去,找个清晰视野。花次郎掉头欲走,却被源五郎拉住。
“二哥!您上哪去啊?”
“上了擂台,一切各凭本事,我又没耐性在这里等,不回去喝酒,难道在这里无聊睡死?”
“别这样讲嘛!”源五郎微笑道:“难道,你不认为这是一个观察上次阿朗巴特山魔震,对大地影响的好机会吗?”
首先出赛的,是在本次招亲中最具正当名分的花若鸿,如果以正统名分来排,他应该成为种子选手才对的,不过,如果那种事发生,也就不会有这次的比武招亲了。
预赛的进行,一百人同挤在广场中央的巨型擂台,能挫败群雄的最终胜利者,就拥有参加下场赛事的资格。话虽如此,但由於钟声一响,场内便开始交错乱斗,因此也就没机会出现一人单挑数十人,或是相反过来的情形。
从没参与过江湖仇杀,首次碰上多人混战的花若鸿,显得有点不知所措,望着一张张陌生脸孔,愣然不知该如何抉择对手,直到旁边一剑刺来,这才出招格挡,与人斗在一起。
临敌经验不多,动作极为生涩,让远方遥望的花次郎直叹气。但这却意外成为花若鸿的优势。由於表现不突出,他得以免去被人眼红围攻的危险,只是单方面的对上一两个敌人,比剑决胜。也因为他的不起眼,所以甚至没有什麽人发现,这名青年的剑法,其实是颇具威力的。
尽避劲道不强、速度也欠佳,但是,似拙实巧的剑招,却有效地弥补不足,总能在交手数回合内,突破对手的防御。特别是,连花若鸿自己也不晓得的,当他的剑尖刺入敌人体内,一股微弱的奇异脉动,会在瞬间打乱气血,瘫痪掉敌人的行动力。
他所苦练的这套剑诀,是花次郎潜心编排,效果除了一点集中,也包含了内部破坏,碰上硬功好手,杀伤力当然极大,但对一般人也有相当威力,不然,以他这样的武功,光是预赛便给人踢下场,又有什麽本钱和人争强斗胜。
在众人不知不觉间,花若鸿慢慢累积了击倒人数,两刻钟过後,擂台上只剩他与另外一人。
那人看服色似是艾尔铁诺某个骑士团的骑士,手中光剑绽发蓝光,左右顾盼,相当得意,周围躺下了十馀具奄奄一息的人体,显然手底下功夫不错,对照起被砍了七八道刀伤,鲜血淋漓,力竭汗喘的花若鸿,胜负已经极为清楚了。
“小子,你运气真好,居然混得到现在,快点过来,我可以发发慈悲,一剑送你上路!”
这麽明显的威吓,似乎不合主办单位劝导少伤人命的原则,不过这时候当然没人理它。花若鸿举步冲过去,对方光剑圆弧形扬起,觑准他用的只是普通铁器,预备断其兵器後,斜削小肮。
“当!”的一声,那人眼中露出惊惶之色,光剑与铁刃交击,火花蹦射,却削之不断,而铁剑剑尖则趁势刺入他胸口。
难以理解为何会有这种违背常理的情形发生,那人两眼暴瞪,仰天便倒,场外裁判大声宣布花若鸿是预赛第一场的胜出者,青年的脸上,露出了疲惫却真心欢喜的笑容。
“废物!和一群杂碎动手,还弄得这麽狼狈,等会儿回去有他好受。”对这战绩不表认同,站在远处凝望的花次郎冷冷说着。
“呵,别这麽严厉嘛!我们的若鸿小弟也已经很努力了啊!”
“这话你留着对敌人说吧,看看他们在战胜的时候,会不会因为你已经努力过了就不杀你。”花次郎瞥向身边同伴,冷冷道:“你也是个多事的家伙啊!居然在兵器上动那种手脚!这是用剑者的耻辱。”
撇开兰斯洛用的那类神兵不谈,在正常情形下,光剑的锋利是凌驾寻常钢铁之上的,刚才之所以出现那种情形,唯一解释就是花若鸿的剑上被做了某些改变。
源五郎之前使用过回复咒文,这代表他在魔法咒术上有一定的了解,花次郎虽然不懂相关知识,却也晓得魔导师有一些可以让兵器硬度强化的咒语,从常理推论,应该便是这样了。
大凡光剑的使用者,都会有凭恃刚猛剑威致胜的习惯,在那种思考下,斩断敌人兵器顺势伤人的战术,是很一般性的打法,但遇上专门针对这点而施计的源五郎,则就如之前许多莫名其妙倒下的牺牲者一样,给反将一军。
“没办法啊,把荣辱先搁在一边,你我都不想看到若鸿小弟第一场就被踢出去吧!”源五郎淡淡笑道:“而且,倘使他第一场就出局了,那麽往後我们又要用什麽棋子来继续下呢?”
赛程激烈地进行,尽管有着少伤人命的呼吁,但每场赛事结束,扣除死者不算,场上总有近八十名无力再战的轻重伤者,辗转呻吟,多数还得用担架抬出去,直接送往医疗场所。
源五郎、花次郎站在群众後排遥观。在赛场敖近特别搭起的坚固看台上,东方玄虎与十馀名东方家好手,目光紧盯住擂台,面上却不自禁露出无聊的表情。对成名高手而言,旁观小辈们做三流殴斗实在是件无趣事,而以这次招亲的实在意义而言,假如胜出者不是七大宗门代表之一,那也毫无意义。
不过,本着求才的心理,他们仍在寻找参赛者中是否有什麽可造之才,倘使有所发现,即便是战败,大概今晚就会被东方家的使者悄悄拜访吧!
旁边有几座空的看台,目的是招待贵宾,或许未来几天会有什麽人应邀而来吧!
但目前暹罗城内,只有石字世家够份量,而花次郎也留意到,石家的看台上仅有十数名亲卫队,可以作主的首脑人物并没有出席。
花次郎沈吟道:“搞什麽鬼?虽然是种子选手,不过也太不给东方家面子了吧!”
“天晓得,说不定那石存忠被你打怕了,偷偷跑去闭关了也说不定。”源五郎耸肩道:“现在才只是开头,一开始把底牌掀光了,当暹罗城的斗争白热化,肯定第一个完蛋,石存忠要是够聪明,此刻就该低调一点。”
同样过程反覆进行,场上因而弥漫浓厚的血腥味,却没人会因此感到退缩。想着成名或成为东方家女婿後所得到的利益,多数人在锣声响起的同时,就已经杀红了眼。
转眼间,赛事到了第五场,踌躇满志的兰斯洛,在数对特别留意的凝视目光中,大步走上擂台。
自信满满,预备在比武中大显身手的兰斯洛,对目前的状况仍有一点不满,就是无法以真面目出现。毕竟,在雷因斯的通缉公告取消之前,只要他现出真面目,全场臂众可能就大嚷着“柳一刀”,一拥而上,将他砍成十七二十八段。
为了不引起石家注意,习惯的毡帽也不能再戴,最後,是源五郎出的意见,用黑布缠头、黑色眼罩,全身黑衣黑裤黑靴,外加一袭黑色披风,俐落帅气却嫌有些夸张的打扮,甫一上场,就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。
“你看那个人……这是什麽打扮啊?”
“鬼头鬼脑的,肯定绝非善类,他以为自己是来干什麽的?”
“光天化日下穿成这样,那个人是疯子吗?”
“等一下要避免和他交手,疯子乱砍乱斩的,靠近那种人好危险!”
罢出场就成为众人笑柄,当这些轻言细语传进兰斯洛耳里,只听得他怒火中烧,发誓回去要把源五郎解剖成二十八块。
(到了这种时候,能挽回颜面的方法只有一个了!)功力激增後对本身的自信,迫不及待想一试身手的急切,兰斯洛明知自己很是莽撞,却仍是将脑中构想付诸实施了。
“喂!你们这些废物!”学着花次郎的口吻,兰斯洛忽然大喝道:“像刚才那种无聊的混战,实在太没有意义了,本大爷不屑与你们这班废物缠斗太久,九十九个一次上吧!本大爷一次就解决你们!”
本该豪气万丈的言语,却没有发挥应有效果,而在众人听清楚之後,引得全场臂众哄然大笑,尤其以擂台上其馀的参赛者,笑得前仰後翻。
“哈哈!这家伙疯啦!你们听听看他说的是什麽!”
“要一个人对挑九十九人,这疯子以为自己是李煜吗?”
“不,他不是疯子,他是个白痴!看他那副自以为是的蠢样子,哈哈哈,笑死我啦!”
“回去要说给老婆儿子听,我比武的时候碰到一个白痴,哈哈哈!”
“咦?你是来招亲的,为什麽会有老婆孩子?”
“啊……我说了什麽吗?”
连串耻笑,终於令这本来就没多少耐心的男子,火喷三丈高。觑准一个人最少的方向,虎目一瞪,手中神兵高举过顶,大喝一声。
“要命的全部滚开!别枉死在本大爷刀下!”
喝声如霹雳骤响,参赛者连同全场臂众,耳中好一阵嗡嗡作响,但多数人只是笑得更大声,浑没将警告放在心上,只有远处花次郎眉头一皱,源五郎叹息道:“糟糕!又要改计画了!”
兰斯洛挥刀劈下,看似简单的一刀,却在下劈同时,爆发了沛然莫敌的冲击力,从刀尖延伸出去的平行线,恍若一柄无形巨刀,重重落在擂台上。
“轰!”
巨响声中,烟尘满空,整座木搭擂台残破不堪地断成两截,颓然坍落。擂台如此,人体更是不堪,幸好劈的方向人少,未酿成重大伤亡,饶是如此,仍有数十人给气劲激荡,受伤倒地,还有的直接被抛向了半空,鲜血狂喷,明显地已受重创。
失控的刚猛气劲势不可当,劈垮擂台後,笔直冲向观众看台。事发突然,气劲又是无形无影,那个方向的群众全楞在台上,眼看就要台毁人亡,忽然在烟尘间,一只手臂伸出,迎着直袭而来的气劲反向一拨,乓然脆响,就此将这股刚劲消於无形。
这个意外骚动令得全场哗然。东方家的看台上,东方玄虎都惊讶得站起身来,瞪着场中惊变,说不出半句话。
因擂台毁坏而扬起的尘雾渐渐消散,残破擂台上的景象重新清晰。只见兰斯洛单膝跪地,一手拄刀,嘴角一丝鲜血浅浅流过,目中绽发的,却是充满霸气的森寒目光,冷冷扫视过已经魂飞魄散的竞争者,端地是威风凛凛。
“嘿!哪个家伙敢上来当本大爷的第一个对手?”
如果早一刻,此言势必又引起一阵讪笑,但见识过兰斯洛威力绝伦的一刀後,没等这句话说完,擂台上其馀参赛者如潮水一般退下,纷纷拔腿逃命去。
在东方玄虎眼神示意下,呆愣住的裁判朗声宣布这场比赛的胜出者,并且宣告因为场地毁坏,亟需修理,原有的比赛延至一时辰後举行。
全场臂众议论纷纷,但懔於兰斯洛适才神威,谁也不敢高声大气,只是纳闷从何处跑来如此高手。
看台末端,花次郎对源五郎冷笑道:“低调一点?看来你所谓的低调需要换个定义啊!”
“失算!夯想到老大会在这里用这麽重的手,现在得要修正先前的计画了。”源五郎叹道:“老大在干什麽?比完了还一直不想下来吗?”
“何必明知故问,难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?那小子已经睁着眼晕过去啦!”花次郎冷笑道:“也不掂掂自己斤两,这麽猛的一刀,肯定把肉体逼到走火边缘,只吐吐血算是便宜他了。”
无比锋锐的眼力与感知力,即使距离隔得远,常烘混乱,仍清楚地捕捉到每一件发生的事。也因此,当众人为兰斯洛骇人一刀所震惊时,花次郎却环视搜寻那只拨开气刀的手,和不成熟的兰斯洛相比,能轻描淡写将气刀化去的那人,才是值得留意的对手。
与花次郎的评价不同,在场内的某个角落,一把蜜人心窝的甜美女声,低声赞叹道:“吐血都吐得那麽帅,爱死他了。”
在少女背後,刚悄然出手,解去气刀斩上观众台危险的男子,再次为主子的欣赏角度陷入长长的沈默。
第四章天位高手
惊天一刀,效果在不久之後震撼了整个自由都市。透过各处的情报网,七大宗门的首脑在几个时辰之内,也得知了事情始末。
他们的震惊绝对其来有自。世间高手未臻天位者,皆称为地界,而若将兰斯洛那一刀的修为换算,即是数百年苦练的地界功力。拥有这份功力的,在当前的风之大陆上,屈指可数,而且多半属於各大势力的长老、耆宿。如今,却在一名年轻小子的身上出现!
自从数月前,源於自由都市南部阿朗巴特山的大地震,人称“阿朗巴特的魔震”发生後,自由都市里很多人的身体就发生了异变,习武者功力大幅暴增,甚至有从未接触武道之人,一夜之间莫名拥有数十年内力的案例。
自由都市的权力结构,和有国家型态的其馀地方相较,显得松散许多,不隶属东方世家、青楼联盟两大宗门的闲散武者大有人在,这次魔震的後果,极有可能影响自由都市的势力分配,倘使有人将这批人吸纳、组织,凭着这份实力问鼎天下,後果就直接影响整块风之大陆。
东方家这次的招亲,实际上也存着招揽这批人的打算。自成立以来,东方家坚持血统纯正,绝不与外人做兵器交易以外的往来,但是,倘若今後也这麽坚持着,那麽这批人才必会全数为青楼联盟所吸收,届时相形之下,东方家就没法维持足以与之抗衡的地位了。
大陆各势力也对这场比武招亲密切注意,哪晓得,才不过第一天而已,就有这麽具震撼力的异事发生,往後的十数日里,还不晓得会有多少令人惊骇的事实出现。
近五百年内新一代人才,最为众人所推崇者分别是:“武霸”忽必烈、“天刀”王五以及“剑仙”李煜。忽必烈已在槿花之乱时,绝命於鹏奋坡。馀下两人的武功、事迹,则在江湖人口耳言谈中,成为近乎神话的存在。
槿花之乱距今四十四年,李煜独闯艾尔铁诺皇城距今四年,期待热闹动乱多於和平的江湖人,无不期待有新的神话诞生。
只是,在成为神话之前,即使是英雄人物也免不了被人斥责这种事。
“一……一群饭桶!”
沈家大宅之内,花次郎的愤声怒骂回响在屋内。表现出的盛怒,一半是事实,却也有一半属於习惯。
“真是丢脸丢到家了,看看你们两个废物,一个打得满身是血,像个踩烂的苦瓜;一个在擂台上昏过去,标准的呆瓜。人家老王卖瓜,会卖到自卖自夸,我今天卖你们两个苦瓜呆瓜,却卖到被人笑哈哈!”
这样的斥责,已不知在众人间发生多少回了,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花次郎的暴躁脾气,就连一向个性火爆的兰斯洛,都觉得和花次郎发脾气,是种没意义的行为,因而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冲突。
“话也不能这麽讲啊!”努力打圆场的,是可怜兮兮的雪特人,“老大以一敌百,气势不凡,那一刀威震全场,不战而屈人之兵,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!”
“不过吓着一批杂鱼般……不,简直是浮游生物般的废物,有什麽好得意的。”
花次郎道:“什麽以一敌百,我单只右手就可以干掉今天出席的所有人!”
“这麽嚣张?你乾脆说自己放个屁,笑死全暹罗城的人畜猫狗,这样不是更好!”
兰斯洛压根就不相信,花风流的名气虽大,但也不过与石存忠相仿,能以一敌数百就是极限,何况还有东方玄虎那类高手!
但说也奇怪,花老二若真是如江湖传闻,与石存忠武功相若,那麽能与石存忠并驾齐驱的自己,为什麽总觉得输这酷爱冷笑的怪物一大截呢?
源五郎不禁莞尔,在他看来,这时的兰斯洛与花次郎,就像顽童一样在争着肤浅的数目意义。
这样的争辩没多久就结束,兰斯洛站起身来,往外走去。
“干什麽?话还没说完,你想逃吗?”
“我去後院浇花!”
“去,才讲几句就跑了,真没成就感……喂!你也要跟去浇花吗?”
“呃!我去前院练剑……”
兰斯洛与花若鸿先後离去,源五郎瞥向雪特人,後者也识趣离开了。
“唉!不光是他们,你有空也该多练练字。”源五郎叹道:“人家王右军是当代书法大家,你这几天来笔杆都不碰一下,很容易穿帮的。”
“我管他去死,我只负责教剑,难道连书法也要我教吗?招亲难道也比书法?”
“考什麽才学什麽,这是不正确的思想。”源五郎道:“你们白鹿洞的教育真是失败,所以才让你一点识人的眼力都没有。”
“这话是什麽意思?”
“不要露出想宰掉我的眼神,这麽容易就受挑拨,你永远也没法再进一步。”源五郎道:“你我两人心里都明白,又何必嘴上不认。老大在武学上是很有天分的,虽然还不及你那般的天纵奇才,但未来也是很有发展性的,没必要否定他现在的成绩啊!”
这番话让花次郎些微沈默,当他再开口时,声音回复了沈着,并且没有了平时的狂躁。
“麦第奇家对这野小子有什麽企图吗?”花次郎沈声道:“他的学习力很强,领悟力也不错,但这些应该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兴趣。他的一身内力倒是非比寻常,而且是由绝顶高手转赠灌输,足见来历不凡,或者说,这才是你接近他的主因吗?”
准确的分析,源五郎不禁感叹,只要认真起来,眼前这男人也是颇富智计的,毕竟在一开始,这人也是一名堪称优秀的军将之才。平时许多事他不提不问,心中却仍是有在留意。
“是什麽人转赠的,那并不重要,不过来历不凡确是事实。”源五郎道:“大哥他自小生长在深山,与世隔绝,一副好身手源於整日与野兽的搏斗,与我们的学武途径是不同的。”
花次郎心中一凛,兰斯洛从未向众人提起自己出身,源五郎从何得知?不过,倘若麦第奇家真的对兰斯洛有所图谋,以青楼联盟的调查能力,世上还真没什麽东西查不到。
“那又怎样?你是想告诉我,一只雄狮会强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?这是没意义的比较法。”
“这比较是没意义。不过我要强调的,并非是大哥曾经猎杀过多少虎豹,而是他生长居於蛮荒深山,凶猛野兽环伺,每日经历着无数次的生死一瞬,从这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灵觉。”
源五郎道:“被世人公认做绝代天才的你,所精心编排的剑诀,大哥能立即吸收、学会,不是靠大脑的思考,而是依靠这种灵觉,一种能让人洞悉、驾驭世间武学的无上智慧,也正是天才如你尚未能拥有的东西。”
这段话对花次郎的冲击,效果显而易见,面色凝重的他,霍地站起身来,嘴唇微动,似是想问些什麽,却又说不出口。
“没错。我没法告诉你,那种智慧的真面目是什麽?要是我有这能耐,今天我就是天位高手了。二哥该不至於如此高估小弟吧!”看透了花次郎心思,源五郎摇头笑道:“即使我知道,也一样不能说。天位的铁则之一是,如果不是自身领悟,而是由旁人告知天位之秘,则终生无望晋级天位。倘若二哥希望在一年後的那场决斗中获胜,这个秘密就只能由您自己去领悟。”
“你、你怎知我一年後……”
或许是被说中隐密心事的刺激太大吧!向来倨傲的他,一时间什麽也说不了,直过了好半晌,才恢复冷静,淡淡道:“除了多出獠牙和尖尾巴,旭烈兀这厮还真出乎意料是个多嘴的黑心家伙!而他会把这麽多事告诉你,看来那个黑心鬼相当信任你的能力啊!”
“谬赞了。要面对您这等随时有能力拆台的赌客,庄家自然要先拿一手好牌。”
源五郎笑道:“我提供了这麽珍贵的资料,是不是也能相对要求一点报酬呢?”
“你又有什麽鬼主意?”
“鬼主意不敢当,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坏念头。”源五郎道:“大哥今日这刀太过惊人,我估计会让许多事提早摆上台面,这对尚未准备完全的我们很是不利,所以,从今日子时起,每晚子时後两个时辰,我想请二哥悄悄守在暹罗城外西面的出入要道,所有离城送讯的生物都先偷拦下来,肯定无害後放行,要是有什麽不该进城的生物,那就请他们在城外歇歇。很简单的工作吧!”
“……什麽叫做无害?什麽又叫做不该进?有没有明确一点的目标?”
“拦截对象以石家为主,至於怎样才算安全范围,我相信聪明的二哥有能力判别的。”源五郎道:“或者,您也可以和我换个更轻松的工作。小弟从今晚开始,每天在暹罗城里当偷窥魔,例如去东方家偷窥东方玄虎他老人家之类的……”
“不必了。刚好我这两天心情很闷,每晚出城找找靶子也不错。”
“是吗?那样的话,麻烦您戴上这副大胡子,代大哥假扮柳一刀,这样的话,靶子们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采花,而不会想到有没有丢什麽其他东西。”
“……”
独自踱步到後院,兰斯洛手提水桶、水杓,在池塘边盛满水,沿途洒水浇花。
“喂!出来,出来啊!你到底在躲什麽啊?这里只有我一个人,快点出来啊!”
彼虑到可能惊动远方屋里的人,叫唤的声音不是很大,但是前前後後连续唤了十来声,叫唤的目标依然芳魂杳然,没有在他面前现身。
搬进屋子是昨天下午的事。打从四人搬进沈家大屋後,自己便设法撇开众人,偷偷溜至屋後梅园,可是,不管自己怎麽叫唤,就是得不到半点回应,风华也没有再现身过。
“没道理啊……难道是屋里突然多了几个男人,阳刚气重了,所以鬼魅出不来?”
回想起来,这颇有可能。风华除了自己之外,从没与任何男性近距离接触,以她腼腆怕羞的个性,屋里忽然添了那麽多男人,说不定吓得缩在地底,怎也不肯出来了。
“呃!而且……上次分开时,又是那种状况!”
最後一次与风华见面时,自己本着送件小礼物讨她欢喜的心理,买了柄木梳给她;哪晓得甫入梅园,见着她在池畔缓缓沾水梳头的丽容,一时间心旌摇荡,给那绝世风姿惊艳得浑然大忘,待得清醒,已经捧着她的唇,鲁莽地吻了下去。
呃!平心而论,这辈子初次和幽灵接吻的经验,事後回想实在记忆不深,因为还来不及去品尝那滋味是苦是甜,一股骤起大力便蓦地将己推得老远,跟着依稀瞥见风华一张雪颜,红得像是要烧起来,脸上神情似悲似怨,又像是要哭了出来,最後缓缓消失在虚空中。
自己方自发愣,又是一股无形大力托起身子,硬生生将他给摔出墙外。就算是蠢蛋,也晓得这是主人在下逐客令,尽避遗憾,但也唯有摸摸鼻子走路。
想起昨日情境,兰斯洛一方面责怪自己莽撞,问也不问便吻了下去;一方面却也暗叹这女鬼心眼狭小,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,干什麽要发这麽大脾气,真是匪夷所思。
但是,要道歉或是要做什麽补过,也都得当面才能讲清楚,如果一直这样不现身,那又该怎麽办呢?这种要慢慢哄女孩子的手段,实在不合自己的急性子啊!
“快点出来啦……喂!这是本大爷最後警告,你再不出来的话,我就把这座烂井一脚踢垮,再一把火烧光这些臭花臭树!”
站在风华平素栖身的古井旁,耐心濒临破产的兰斯洛,高声威胁着,但周围仍静悄悄地没啥反应。自己毕竟是道歉一方,又不好意思真的照威胁去做,硬的不成,只好来软的。
“上次的事情,发生得很突然,是我太鲁莽了……不过,我不道歉,因为这是正常男女交往的一部份,看到那麽美丽的女人,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心动的。”
以坦荡荡的态度,兰斯洛简单表示自己的想法。姑且不论其他,听在一般人耳里,以一个对女性了解只停留在上妓院解放的野蛮人,居然能对正常男女交往侃侃而谈,这实在是件可笑的事。
不过,大概是因为说话对象非但不是一般人,甚至连人都算不上的关系吧!当他把话说完,从背後急遽升起的寒意,兰斯洛知道自己要找的目标已经现身了。
“你……你上次怎麽可以那样子……”轻柔细语从後方传来,“那……那种动作是不对的……”
豪丽倩影出现在井畔,苍白雪颜浮现灼热的绯红,像只害羞的天鹅,动作优雅地低垂着头。
悦目的景观,却因为风华的话而大打折扣,兰斯洛心中更凉了半截,尽避在男女相处上,他习惯照本能行动而多於听从理智,但起码他还晓得“尊重对方意愿”和“不把不要当作要”,既然对方已经表示态度,那自己也该识相一点。
呃!其实这样想来十分奇怪,会因为遭到拒绝而沮丧,那岂不是代表自己对风华动了追求之心?自己是人,风华是鬼,那日源五郎说得明明白白,人鬼长期相处,是违反自然,会让人倒大楣的,怎麽自己就这样超级劣根性,人也好,鬼也好,看到漂亮妞就动心,真是要不得。
为了往後相处,兰斯洛只得绞尽脑汁,解释那个吻的意思是单纯对美的赞叹,仅是种交往礼节,无涉其他。
风华感到纳闷,因为在她所学过的亲吻礼仪中,仅有手背与面颊,并没有直接吻在唇上的赞美礼仪,不过,讨论到最後,也只是证明了这各类知识极为渊博的聪慧女子,在世俗的男女交往上比兰斯洛还要单纯得厉害。
好不容易哄住女方,兰斯洛先为自己一行人贸然进住的打扰道歉,跟着,兴高采烈地叙述今日自己在比武擂台上,威慑全场的风光事迹。然而,风华的反应却和预期中不同。
“你劈裂了整座擂台?”秀雅的眉目间露出忧色,风华问道:“那……有没有伤到人?”
兰斯洛顿感莫名其妙。能在群雄面前镇慑八方,迫退所有同台竞争者,这是何等风光的壮举,她不详问那时的每个细节,反而关心起有没有人死伤的鸡毛蒜皮事,这是什麽道理?真是教人好生没趣。
看着风华十分担忧的模样,只得努力回想那时发生的种种。虽然自己对胜利的追求极为执着,但却不是喜好以大量死伤人数来夸耀胜利之人,发刀之时更是挑人少地方,伤者固然难免,但死者以及可能重伤致死者,应该都是不存在的吧!
这答案令风华略为心安,以兰斯洛的内力,如果是乱斩发刀,要在十馀刀内杀尽同台竞争者,应该是不难的,能有这样的结果,已经是很好了。
“那,你自己没事吧?没有受伤吧?”
这一句让兰斯洛好过不少,虽说是先关怀完旁人才轮到自己,这让他颇为不悦,但能让漂亮女孩子为自己担忧,总算也堪安慰。
“你要小心啊!切记内力不可催运过猛。”风华柔声道:“你原本的内力,如今有九成被封锁於各处大中,但针灸药石终是俗法,效应有限,倘使过分催逼内力,令那九成内力破封,全身位必然毁於一旦,就算能保住性命,也难免残废,这点一定要小心。”
想了想,风华又道:“其实,比武决胜,胜负不一定是最重要的。凡事欲速则不达,刚极则折,柳大哥还年轻,与人动手时,只要无伤性命,宁可这次输了,也别急着求胜,过分催动内力,得不偿失。”
风华谆谆告诫,兰斯洛随口答应,却立即抛诸脑後。他心中所求,绝非单单苟且保命,不求胜利的仗,打来有何意义?至於比武时些许牺牲、伤害,那本就是在所难免,大丈夫应该要看得开,横竖伤的是自己,与旁人无关,那便全无心理负担。至於风华婆婆妈妈的,这是妇人之见,不听也罢。
从敷衍的回应中,清楚察觉到兰斯洛的想法,风华为之沈默。有些事不是说说就罢,对这个卯足力气往前冲的男子,要劝阻些什麽是不可能的,自己是不是该为此做些什麽呢……
有些话不投机,双方的交谈陷入停顿。蓦地,不远处传来连串爆响声,兰斯洛一惊,先是以为有人正在动手,继而发现那不过是火药的爆炸声,从声音规模研判,只是爆竹烟花一类的东西。
听有雪提起,四月十三是暹罗城的一个大节日,届时所有百姓均会大肆庆祝,可能就是为了那日将施放的烟花,筹备人员在准备吧!
凝望远方天空剩馀彩光,兰斯洛忽然想起自己怀中,那只专用以传讯的烟花火箭。当初原本约好,自己进暹罗城探听消息,如果时机适当,那就发烟花传讯,手下就会攻进暹罗城,但入城後大小事不断,将此事忘个精光。
无妨!横竖现在事情进展的顺利,自己还想在比武大会上多闯闯,就由得他们在城外啃便当枯等好了。
“是烟花吗?”听出了端倪,风华幽幽叹道:“真想去瞧瞧烟花的光景。”
说这话时,风华凄清秀容上,露出寂然神情,看得兰斯洛心中一怜。
“要看烟花,这有何难,我现在就放给你看……”正要伸手去掏怀中的烟花火箭,兰斯洛想到风华眼盲,纵然自己施放,她也是看不着的。
“没关系的,柳大哥,能和你在这里说说话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这世上,总有些东西是人们不该妄想的……”
淡淡细语,兰斯洛心中直嚷狗屁。他才不相信有什麽是人们不该妄想的,意志是一切,只要能坚持、肯努力,就算老天挡在前面,自己连天也要翻过来,这样的想法,才算是充满朝气的人生啊!
想帮风华打破这种退缩的想法,又觉得她这麽长年孤伶伶呆在梅园里太过可怜,兰斯洛快速思考着。
就算不能看到烟花,起码也该离开这里,到外面去看看,活动一下。
这麽一想,兰斯洛登时忆起,初见时风华说的话。
“风华,有件事我要问问你。”
“什麽事呢?”
“我记得你曾经说过,你不能离开梅园,除非有人帮忙,是不是?”
“嗯……是这样的,不过……”
“我来帮你吧!把方法告诉我!”蹲近风华面前,兰斯洛热切道:“像你这麽好的女孩子,不该一直被臭老天关在这鬼地方,我不信天、更不信命,我发誓,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,得到自由!”
第五章蓝血神针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二日自由都市暹罗
比武招亲的第二天赛程,因为前一天的骚动,参赛者之间都有著异样的肃然感,谁也不知道,会不会在今天的比赛里,又跑出什么惊人高手。
但在源五郎的估计中,这是机率极低的,因为像兰斯洛那样不合级数的特例,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就会发生的。
兰斯洛、花若鸿都确定晋级,在四月四号之前,除了闭门苦练,应该没有别的事需要做,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亲临赛场。并非为著观察剩余对手,而是他们的同伴,被排进了今日的预赛。
假如是花次郎或源五郎,这比赛丝毫不足为惧,但此刻兰斯洛却忍不住纳闷,让一个武功几乎等于零的雪特人上台参赛,那不是只有等著收尸的份吗?
也许策划众人行动的人妖军师另有打算吧!十天前,当自己与花若鸿在花次郎的苛刻督促下学武,源五郎似乎也把有雪带到某处,进行秘密特训。内容为何不得而知,但从远处隐隐传来的杀猪惨叫、连串爆炸,总令听者不寒而栗,难以想像可怜的雪特人在承受何等恐怖的训练。
晚餐碰头时,只见源五郎面带微笑,自信满满,而雪特人则体无完肤,像是被狂奔兽群狠狠践踏过,不过在源五郎回复咒文强行催愈下,连逃避练习的理由都没有,饭后不久又被拖著衣领抓去特训。听著那一下下声嘶力竭的哀嚎,始终搞不清楚状况的花若鸿,衷心赞叹,忍者果然忍人所不能忍。
“喂!你这作老大的,不是要同甘共苦吗?兄弟叫成这样,你还吃得下饭啊!”
“你脑子有病!我当初说的是同乾共煮,所以老四有难,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在这里乾杯吃菜,这样才不违誓言,乾杯!”
“……我鄙视你这没道义的下流作为,但是这一次,我私下同意你的看法,再乾一杯!”
心中有数的兰斯洛与花次郎,偷偷交换著这样的对话,之后,他们默默举杯庆祝,所幸自己没有成为雪特人的同学,共受冷血教师的荼毒。
不管怎样,刻苦特训的验收时刻,便在此时。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,身为老大的兰斯洛一副黑衣打扮来到现场,凝视重新赶建好的擂台,注意大小动向,却意外发现自己也成了旁人注意的目标。
不是像昨日那样蔑笑的目光,当自身展示足够实力,怪异穿著就成了吸引人的独特风格。
敬畏、好奇、惊惧、妒忌……的眼神,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,成为注目焦点的兰斯洛,首次有种飘飘然的虚荣感。但当他察觉数道来自几方面贵宾看台的目光,也移至此方时,心中也生起警讯。
受人注目还不错,但成为目标就值得谨慎,这点警觉心兰斯洛并未疏忽,为此,他闷哼一声,低调走到观众看台一角坐下,与花若鸿也保持一段距离。
彷佛肯定特训的效果,源五郎并未出席,花次郎则像是一夜外出,凌晨甫一回屋便以补眠为由,呼呼大睡。
没多久就轮到今天的第三场,裁判敲响代表开赛的铜锣,第三场参赛的一百人各自寻觅适合的对手。兰斯洛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有雪。
依照毋须添上的必然规定,雪特人是不被允许参加的,所以源五郎帮他用特殊方法遮住眼瞳与耳朵,让外人看不出来。
“杀!”
“杀啊!”
一片喊杀声中,台上百人彼此兵刃相向,这经验兰斯洛与花若鸿俱不陌生,而他们也都看到,有雪左右张望后,朝一名使刀汉子奔去,似乎打算袭击他后背,但那汉子抢先一步发现,回刀反攻。
源五郎到底传授了些什么保命招数呢?兰斯洛十分好奇,想看看有雪用什么神奇手法扭转乾坤,但出乎意料的,只见大篷鲜血喷泉般洒出,雪特人身体摇摇晃晃,肩上裂了好长一道剧烈伤痕。
“你……你居然用先天刀气……杀我……”雪特人白眼一翻,急促道:“好刀法!”跟著就翻身倒地,四肢大张的倒在旁边尸首中。
“麦……前辈,前辈,鬼藏前辈被杀了,他怎么会被杀了呢?”惊惶失措的花若鸿,奔来揪著兰斯洛衣袖猛问。后者脑中亦是一片空白,但真正莫名其妙的,则是那名挥刀的行凶者。
(奇……奇怪!我的刀明明没碰著他啊!他为什么会死了,难……难道我是天才,武功突然大进,所以先天刀气不催而发吗?啊!!)这问题他是找不到答案了,因为激烈搏命的擂台上,是不容许人愣著思考的,傻瓜尤然。
那声“啊”是有人偷偷将他由后剐开的惨叫声,倒下的尸首,则压在吐舌惨死的雪特人身上,被偷偷睁开眼的有雪用手拨开。
兰斯洛目睹著这一切,心中转惊为笑,接著,他看见有雪在尸首堆的掩护中,像条不引人注意的蛆虫,缓缓蠕动,悄没声息地接近身边激战的比武者,偷偷在他们脚跟、腿上一碰,那些人立刻倒地,口吐白沫,失去意识。
有些人因为对手败得突然,刹时为之一惊,却被“蛆虫杀手”趁隙爬近,指中藏针在脚下一刺,同步决斗对手后尘。
有雪的动作隐密,身上穿的衣服更是大有玄机,发挥保护色的隐蔽作用,显然源五郎早已拟定出这样的战略。
就这样,倒地的人越来越多,速度之快,较之前几场厮杀多过数倍。
最后,当一名持光剑的骑士杀败对手,环顾左右,自己是唯一站立者,兴奋得要狂呼胜利时,腿上蓦地一麻,立刻伸腿瞪眼昏死过去。之后,成为当然胜利者的有雪,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。
“我赢了,我是这场比赛的胜利者!”
如此宣告,大概是想获得一些喝采吧!但是当观众们从急遽转变的惊愕中醒来,明白有雪的战术后,如雷喝骂立即在观众席上响起。
“卑鄙的矮鬼!”
“你好不要脸啊!用这下流步数!”
“武人之耻,这样也算比武招亲?你根本就是来骗婚的!”
在全场观众叫骂声中,果皮、纸屑、石块、泥尘……纷纷被愤怒群众掷起,扔往擂台,甚至有人气得扔出刀剑兵器,想把卑鄙的矮鬼砍成十八段。
“麦、麦前辈,鬼藏前辈这种行为,不是太卑劣了吗?为什么他要使用这种手段呢?”对雪特人卑鄙行径感到震惊的花若鸿,推著兰斯洛,焦急地追问著,纯以精神面而言,这少年可能是他们一行人中最有骑士精神的人。
兰斯洛则翻著白眼,满面茫然,答不出半句话。一个武功低微的雪特人,想夺取胜利,当然只能用不光明的手法,但是,自己又要怎么向花若鸿解释,品行高洁的白夜四骑士,会在比斗中做出这种下流行为呢?
“不,正好相反,鬼藏是我所认识最圣洁的圣殿骑士。”
就在两人错愕间,一把轻柔好听的嗓音响起,比世上任何美女更有优雅气质的源五郎,悄然驾临。他对著花若鸿,表情极为凝重、严肃地开口了。
“若鸿小弟,事物不能只看表象,你听我慢慢告诉你。”彷佛知道两人心中的疑问一般,源五郎脸上带著一副庄严的神情娓娓道来。
“在这个世上,最残酷的事物就是人和人之间的争斗。要阻止这些争斗,除了靠神的慈爱感化他们之外,有时候也必须以战止战,这就是圣殿骑士团存在的目的。然而即使目的是如此的正确,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仍然不免造成许许多多的死伤。对圣殿骑士们来说,这是何等残酷的考验啊!一方面心怀慈爱,一方面却要面对杀戮。明明战争是一两人引起的,为什么却要这么多无辜的士兵来牺牲。
因此,如果能在战争发生之前就除掉主谋者,不就可以避免更多的伤亡吗?这正是白夜四骑士需要忍者存在的原因,而鬼藏所执行的正是这样的任务。“
“所谓的忍者,就是力图以最少的牺牲,达成最大的目的。只要能拯救更多的人,不管有多辛苦,不管手段有多不光明,也不管别人如何唾骂他,鬼藏总是默默的容忍,把一切的对与错都加以舍弃,为了侍奉神明的理想而献身。拘泥个人一时的名誉,这是常人。纵然个人受到千夫所指,也能带著笑容忍受下来,这才是忍者的最高奥义,而鬼藏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。”
在这一瞬间,花若鸿突然了解了,原来鬼藏前辈是这么的了不起。看著他在台上被众人扔掷的垃圾打得满头满脸,脸上却仍然带著那朴拙的笑容。花若鸿突然一阵鼻酸,他深深发现自己的渺小,也为自己居然会怀疑鬼藏前辈而感到羞愧。
这时源五郎拍著他的肩膀,喟叹中,目光中竟是隐隐有泪,低声道:“让我们一起为鬼藏勇于牺牲奉献的伟大精神,衷心地赞美他,来,和我一起为他祈祷吧!”
这时兰斯洛早已张大了嘴,说不出话来。源五郎讲的是很伟大,可是这和比武招亲又有什么关系呢?看著陶醉在圣洁气氛中闭目祷告的两个人,兰斯洛不禁慨叹,做神棍说不定会比盗贼还好赚!
(不过……人类的愚蠢,真是一种罪恶啊!)不想成为众人注意的目标,兰斯洛没等比赛结果揭晓,便先行离开。走在街上,两旁行人投以奇特眼光,一身黑衣打扮的他,低头沈思,为几件烦心事困扰著。
石存忠成为种子选手,可是不知为了什么理由,石家的动作反而转为低调,最近都没有看到亲卫队在街上闲逛,如果是为了顾忌他们,那么现在大可除去伪装透透气,但念及露出真面目后,被疯狂群众当成江湖公敌柳一刀,追斩十条街,只好放弃这诱人想法。
烦人的事很多,其中最令他放心不下的,还是昨天晚上风华的反应。
「我不信天、更不信命,我发誓,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,得到自由!」
这是昨晚对风华开出的承诺,尽管有点冲动,但却是他衷心许下的诺言,只要能力所及,他会努力去将之实现。
但这话引来的反应却出乎意料,风华娇躯一颤,恍若难以置信般,喃喃复诵著自己的承诺。她双眸紧闭,肌肤又一向苍白,难以得知她的情绪,但从那瞬间陷入浑浑噩噩的迷蒙神情,仍是可以感受到她的心情激荡。
“柳……柳大哥……你说……要带我离开这里……”
“是啊!大丈夫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,你开心吗?”
这问题却得不到答案,风华突然像轻烟般淡化消失,任自己怎么叫唤都不再出来,可以想见,她又躲著自己了。
“奇怪……我有说错什么话吗?”百思不得其解,兰斯洛叹道:“女人真是种麻烦的生物啊!就算变了鬼也是一样。”
话说回来,也不能把全副心思放在风华身上,自己的武功也是一项值得烦心的事。
本来以为目前的武功已足堪应付,但稍一用力过猛身体就出问题的窘状,却令自己不胜其扰。旁人拥有浑厚内力,就能建功立业,自己身上的内力之强大,所有人见到都惊骇不已,但却成为自己苦恼的源头。
臭老天!既然让我有这样的本领,为何又不让我运用自如?掌管命运的神明,一定是个以捉弄人为乐的坏心恶魔。
出来闲逛只为了散心,但喜好热闹的个性,却令兰斯洛不知不觉地往暹罗城的花街一带走去,那些地方江湖人物混杂,易生纷争,自己这两天锋头太健,少接触为妙,当下便想离去,但路径不熟,东晃西晃竟尔迷路,最后来到花街的偏僻地段。
所谓的花街,勉为其难可以说是娱乐场所,简单说来,就是各类妓馆、娼院、酒楼的集中地,女子在其中以色艺服务,随价钱而有著品质的不同。
前几日,兰斯洛与有雪外出闲逛,两人走散,他也是来到此处,还发生了件恶心的插曲。
那时,兰斯洛茫然四顾,忽然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,夹著一阵浓郁香风,嘻笑著从身边奔过,脸上表情甚是欢愉,兰斯洛方自一愣,已经给人拦腰抱住。
偏头一看,是一名用红手绢蒙住眼睛的老头,瞧模样,正在和这些女子玩儿童不宜的捉迷藏。
“哈哈!美人儿,这下可抓到你了,还不乖乖脱件衣服。咦?怎么腰那么粗,奶又那么壮,你……你是厨房洗碗的阿肥!”
老者一面说,手也四处攀摸,令兰斯洛瞬间鸡皮疙瘩直窜头顶。
“肥?肥你老爸啦!”
怒气如火山爆发,兰斯洛一脚将这老淫虫踹倒,念在欺侮老人非大丈夫所为,忍住补上一刀的冲动,恰好此时有雪找来,两人相偕离开此地。
“头痛!怎么又走到这里来?回去的路在哪里啊?”
旧地重游,想起上趟的不愉快经历,兰斯洛皱起眉头。
现在处身的偏僻地带,无论房屋建筑、陪酒女郎都属于低消费的粗劣货色,甚至走在路上,还可以清楚听到两旁屋里,传来男女交合的激烈呻吟。
没有脸红,也不感心跳加速,兰斯洛出奇地竟有种怀念的感觉。打从有记忆开始,自己便独自生长在深山里,和己为伴、教导自己一切的,只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死老头子。
在成长的日子里,老头子虽然教会自己识字,但却从不教导任何知识。一切对山以外的了解,都是那死老头偶尔在夜晚,或回忆过去的武勇战迹、或讲述神话诗歌、英雄传奇中所得。
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英雄传说,他们个个武功不凡,凭著英勇与侠气,对抗强大的敌人,尽管过程艰辛,但最后仍能以智与勇克服一切难关,成就不朽事业。
对当时年方幼小、被困在山里的兰斯洛而言,这些瑰丽而奇幻的故事,从此深植在他心里,成为人生目标。不知有多少次,他期望自己能像故事中的英雄豪杰,在天下人之前威风凛凛,所要走向的道路,天下间无人敢挡,无人不畏!能有这样的气势,那才不枉了男子汉的一生。
混杂老头子漫长人生的经验谈,英雄的形象似乎有点偏差,但却鲜明、清晰许多。诸如“自古英雄本好色”、“能拥抱身边女人的男子汉,才能拥抱全大陆”这些大男人思维模式,潜移默化后,也一并灌输到兰斯洛脑里。所以,他总下意识地喜欢跑向花街柳巷,在尚未建立自己的武勋前,这么做似乎可以和诗歌中的英雄拉近点距离。
方自发愣,旁边响起人声喧哗,还有什么东西的坠地声,才想转头去看,已经给人紧紧地抱住大腿。
“咦?兄弟,你不是我那多年不见的兄弟吗?怎么到暹罗来也不找老哥哥聚聚,真是辜负我们当年共同出生入死的情谊啊!”
兰斯洛大吃一惊,目前的几个身份里,会被人这样误认的只有一个。但自己已经改扮,难道还会被人误认柳一刀?当下手按刀柄,做好准备,哪知,才一有动作,周围已经有十几名彪形大汉,将自己团团围住,个个横眉怒目,来意不善。
“别以为人多就管用,你们想要怎么样?”兰斯洛决定先发制人。
“不想怎么样,我们只想问问尊驾,这笔帐怎么算?”为首的一人挥动手中钢刀,疾声说道。
算帐?这一定是算柳一刀的风流帐,反正解释也没用,还是用实力摆平吧!
“哼!大陆上要算本大爷帐的多了,你们算是老几?”兰斯洛拔刀出鞘,傲然道:“要算帐的便上来,看看是谁先到阎罗王面前去算帐!”
虽然未提升到一流境界,但是当武学修为大有长进,强烈的压迫感就随著刀刃向四面逼去,让这十数人明白,被围著的一方不是普通角色,而露出惧意。
“好……好家伙!”众人退后数步,为首那人惊声道:“吃霸王饭、嫖霸王鸡,居然还胆敢这么恶形恶状,有种的留下名来!”
“霸王饭?霸王鸡?”兰斯洛一呆,隐隐明白自己搞错了一切,但这发愣的一瞬,却造成可趁之机,十几柄刀棍夹头打下。
“你们通通不想活啦!”
一声暴喝,宝刀圈状斩出,将攻来兵器全断为两截,再画一个刀圈,杀得众人抱头鼠窜,慌忙而逃。
赶跑众人,这才想起还有一个抱住自己大腿的恶心东西,低头一看,似乎就正是那是捉迷藏捉到自己身上的老人,怒从心起,便想一脚将他踢开。
“唉呀!少侠,真是多亏你了,今天没有你,我这把老骨头就惨了。”
双方正式打了个照面,兰斯洛脑里轰然一响,三魂七魄惊得全飞向天外,踉跄连退数步,擎刀直指身前。
“好啊!死老头!你他妈的终于追下山来了!”
另一方面,有雪的比试,在场内掀起轩然大波,裁判团为此议论纷纷。照结果来看,同场参赛的一百人,只剩他有作战能力,但就此判他获胜,似乎颇为奇怪。
原本,裁判们是以规则中“倒地不动者算输”,来判有雪自倒地那一刻起,失去比赛资格。但有雪却以“我没有倒地不动啊!我倒地以后仍然在努力爬动呢!”为由,反驳裁判们师出无名。当然,这是源五郎事先抓过的文字漏洞。
最后,裁判们只好宣判有雪获胜,理由是诡计也算实力之一,比武招亲所徵求的,是真正有实力屹立不倒的男人。这判决令许多人相顾愕然,但一个说法也在参赛者中传开,裁判们的判决,是接受东方玄虎指示后的结果。
事情的真相,除了东方玄虎之外,就属源五郎最清楚了,因为这一切都在他的预算中。
沈家大宅内,源五郎微微笑著,把玩手上的细针。有雪早上便凭此针,暗算了数十名激斗中的武者,而此时,细针在阳光下闪耀著独特的蓝光。
“蓝血神针!”旁边的花次郎有点讶异。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一脉的信物,这个专门培养杀手、令各方势力敬畏三分的组织,每名杀手甫接触毒物的第一课程,就是调配一根属于自己的蓝血神针。
虽说是自行调配,但其中却有数味草药,只生长于大雪山百里内,外地绝难采集,否则又何以充作杀手们之间的信物。
“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信物,非大雪山子弟持有,立刻就会被列为诛杀对象,这东西你从何得来?”
“青楼联盟和大雪山有一定的往来,十年前的一次联合行动,大雪山送了百枚特制的蓝血神针给青楼,这次为了行动方便,我持我家公子名帖,向青楼总部借了一根。”
源五郎口中的公子,是七大宗门麦第奇家的当家主,旭烈兀,以他的面子,是可以向青楼借来此物的。
“这也是东方玄虎让人晋级的理由。在正常的情形下,不会有任何人愿意与大雪山为敌。”源五郎微笑著,笑意中却包含著深刻的理由。
“二哥,在你眼中,这次东方家的动作有什么异常之处呢?”不是直接说出,而是用引导思考的方式,与身旁的人商讨,让旁人明白自己要说的东西,这就是源五郎一贯的作风。
“嗯!首先,很奇怪,七大宗门里,以武炼王家实力最强,麦第奇家、石家并居第二。要选择结盟对象,王家武力虽强,却远在武炼,当家主又是出了名的厌恶战争,不是理想对象。但石家与麦第奇家实力相若,互为世仇,东方家连考虑都不考虑,直接选择了石家,这是疑点一。”
花次郎沈吟道:“这种程度的军事同盟,缔结前就该有相当的心理准备,在事情进行中,没理由会因为其他几家闻讯阻拦的动作而停止,这是疑点二,让人弄不清楚他们的打算。”
“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啦!”
源五郎笑著向花次郎解释:归纳近日的窃听情报、东方家的所作所为,他估计出这样的答案。所谓的暹罗招亲,其实是东方家的一个三流把戏,先用与石家军事合作为名,挑起各方势力注意,将自身行情炒热,再将石家斥退,重新待价而沽。
比武招亲仅是表面,有意与东方家合作发展武器的派门,必须在这场招亲中展示实力,东方家最后则与胜出者联盟,这样的情形,比单纯找上石家要可靠多。
但是,这种作法也让源五郎看清东方家高层,或者该说东方玄虎的思维模式。
“东方玄虎的本身是有相当野心的,但他在作法上却显得举棋不定。东方家从创立开始,就一直以铸造兵器为业,宣告不参与大陆争霸,努力和各方势力维持良好往来,也是因此才得以屹立至今。”
源五郎道:“直至本代,东方玄虎不甘于此,想进一步拓展东方世家势力,因而蠢蠢欲动,但他又不愿意放弃数百年来和平之下的安全,所以尽可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形下,来实行自己计画,这点从他不愿开罪大雪山,而将老四放行的指示上,可以看出端倪。”
花次郎道:“这样看来,你们似乎对东方老鬼的评价不高啊!”
“呵!花二哥自己也是一样吧!东方玄虎的心态,正如一只贪婪的乌龟,有野心,动作却畏首畏尾,只想藏在安全的壳里行动,不但在关键时刻难以决断,视野也由于狭窄而易流于妄想。”源五郎摇头道:“昔日东方家六阳先祖开创世家的气魄,在其子孙身上已不复见,这样子的思维模式,是成不了大事的。”
假如闻得这番批论,知道自己被这般看不起,东方玄虎一定会怒不可抑吧!但说话的源五郎姑且不论,在旁鼓掌的冷笑男子,更从来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。
“啪!啪!了不起,黑心肠恶魔的手下,果然也有个出色的妖怪啊!”花次郎道:“话题很有趣,那么想请教一下,你认为什么样的人,才是成就大事的人呢?”
“这个……”
成就大事,叱吒风云,需得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还要很多条件配合,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,即便将目光投向七大宗门主事者,目前的大陆上也并不多见。
可是,未来呢……
不用太久,至多五年之后……
最后,源五郎没有回答,只是静静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蓝天。
第六章神秘老者
“小兄弟,你这样称呼长辈,不太好啊!”
“有什么不好,那老头是个浑帐,你是嫖妓不付帐,在我看来,你们都是该死的老东西!”
在花街的一座豪华酒楼里,兰斯洛与那名老人对面而坐,饮酒共酌。
这名自称“老爹把子”的老人,甫看清长相时,曾让兰斯洛大惊失色,错以为是抚养自己成人的死老头追下山来了。但定神一看,兰斯洛才发现自己看错了。
同样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,但死老头穿的是鲜红长袍,这人穿的是补丁短衫;面部的轮廓、皱纹,极为相似,可是看深一层,死老头在病容中藏著狂傲霸气,这人则伴随著一种市井俗人的风尘颜色,双方气质全然不同。
只是,震骇之余,自己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,给他强拖进酒楼,对坐喝酒。在二楼走来晃去,打扮极其暴露的侍女们,对这老人表现得极为亲昵,没两下就走来问好请安,唤他“老爹”。
“老爹,好一阵子没瞧见您了,您身体好吗?”
“呵呵,老爹,您这次又带了新的人来喝酒啊!”
“老爹,您又来啦!整条街的姊妹都牵挂著您呢!”
这老头也毫不客气,酒一面下肚,一面搂过姑娘们,香香这个脸蛋,抱抱那个小蛮腰,要有进一步举动时,姑娘们就咯咯娇笑,在他那橘皮似的老脸上一吻,飞快地跑走。没几下功夫,老头脸上已经有十多个不同的唇印,看得兰斯洛张口结舌,险些一头栽进酒瓮里。
只是,看那些姑娘们的表情,不像是在伺候恩客,倒像是真的把这老人当作父执辈一般亲近著,而老人的毛手毛脚里,也没有太多猥亵味道,这点,令兰斯洛啧啧称奇。
不想直称其名被讨便宜,兰斯洛如此称呼道:“老头!你说你叫什么鬼把子的,那是啥意思啊?”
“哈哈!男人生平有两好,老夫最爱的就是美酒和花姑娘,打年轻起,只要手上有几个钱,就一定要到这来喝他妈的两杯小酒,亲近亲近漂亮姑娘。”老爹叹道:“只是,日子久了,一个个小丫头变了大姑娘。自由都市许多花街里的姑娘都是我看著长大,所以才叫我声老爹。至于把子……”
老人贴近兰斯洛耳边,偷偷耳语:“把子的意思,就是那一根!”
“那……那一根?”
“不错!”老爹猛拍兰斯洛一把,大笑道:“这暹罗花街上,哪个姑娘不晓得,我那把子实在非同小可啊!哈哈哈……”
给他一拍,兰斯洛差没喷出嘴里烈酒。他不算一个斯文有礼的人,但也从未向人夸耀自己器官或是性能力表示光荣,这老头个头瘦瘦,讲话狂妄俗俚,听在耳里著实让人皱眉,现在居然在自己面前炫耀起那根烂把子来!
老人几杯黄汤下肚,胆气更壮,满嘴粗话,见兰斯洛有所怀疑,当场便要解裤带展示,这下可连兰斯洛都受不了,甘拜下风,连连劝酒将他稳住。
尽管满口粗话,却无半点侮辱,兰斯洛并没有感到不快。老人彷佛将他当作难得酒友,一面畅述人生观,一面连珠炮地叫酒上桌,与兰斯洛痛饮。
这个人,果然是和死老头不同的。从前在山上,老头子每次说话到一个段落,总会感叹大丈夫要有男子气概,顶天立地,这才是一等一的好汉子、真英雄。但这与他有相似面孔的老人,却……
“老弟!我告诉你,所谓的英雄啊!上阵是骑,上床还是骑,重要的不过是骑什么,和谁骑谁而已。”老爹醉态可掬,大笑道:“老弟你说,要是想爽的时候不能爽,能搞的时候不去搞,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,做为他娘的男子汉有个屁用,不如自杀死了算!”
这是享乐主义的想法吧!
果然是不同的两个人,记忆中的死老头,是不可能说这些自堕志气的话语的。
不过,能在此时此刻,遇见一名和死老头相似的人,也是种奇妙的机缘啊!
兰斯洛与抚养人的情分,远比他自身所体认的还要深。当初因为急著离开,趁老人身体不适,将他困住后偷跑,日后嘴上不讲,内心却颇为想念;特别是当闯荡江湖,诸事不顺时,心底隐隐希望能回山里,去看看那建立自己一切思想、信念的恩师。
这想法当然不可能付诸实施,好强的兰斯洛,甚至第一时间就把这念头驱出脑外,但此时,连续几坛烈酒强灌下肚,意识开始昏沈,又看著一张熟悉脸庞,一切情境彷佛回到旧日,不知不觉便敞开心胸,先是与这老人高谈阔论,继而互吐苦水。
“老头啊!外面的世界好难混,英雄真是不好当啊!”
“那就别当英雄啊!当英雄有什么好,又累又短命,还不如像我一样,自由自在,想吃就吃,想睡就睡,能抱女人就抱女人,这才叫人生啊!伙计!再开两坛二锅头!”
“但是……你以前说,男子汉大丈夫,生而于世,若不建功立业,则何以为志?活得这么窝囊,那不是好丢脸!”
“呃……我以前说过吗?呵呵,你喝醉啦,如果是我,那一定会说,就算再怎么有面子,如果内心痛苦,那还是没有意义的。丢脸有什么关系,只要自己开心就行了,作人不开心,那还不如做狗算了。干你娘的伙计!为什么酒送那么慢,罚你再多开两坛送来!”
你来我往,话题上颇不投机,但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有几分醉意,尽管说话时你推我一把,我踢你一下,彼此气氛却相当融洽。
兰斯洛身强体健,又正值少壮,酒到碗乾,毫不停顿;老人似是酒量不佳,两三碗之后就醉眼惺忪,但无论灌了多少黄汤下肚,却也没有醉倒,反而还不断呼斥伙计送酒。在一众莺莺燕燕惊讶眼神中,这一老一少脚边的酒坛数目,快速增加。
兰斯洛心怀大畅,酒意上涌,说话不免有几分大舌头,而双方的话题也慢慢扯到武功上头。
“老……老头,你……你平常总爱自夸了得,但照我看,你的三脚猫功……功夫也不怎么样嘛!”
“胡……胡说,你母亲的,就算我武功不行,眼光却一定是一流的,你把问题说来听听。”
“你以前……总说教我绝世武功,那为什么……我现在的功夫这么差劲,花老二整天笑我,好不容易劈个一刀,都会弄晕自己!”
如果在普通情形,这是应该打哈哈混过去的场面话。
但乘著酒意,加上对这豪朗青年的好感,老人说出了令他在清醒后懊悔不已的话。
“干他娘的混帐东西,你……你那种打法,当然不行。强横的内力,要配合一流的内功心法,才能发挥威力,你用那种九流的吐纳术,连内功的屁眼都算不上,哪能控驭住你的强大内力!”
老人再乾一碗,摇头道:“至于你在赛场出的一刀,更是差劲得不像话,不过只是把真气逼出刀外,连刀劲都没有成形,胡乱劈出去,逼出的气团在中途就开始溃散,简直笑歪了人嘴巴!”
“呃……那……那该怎么办?”
“练啊!想办法找套配得上你内力的内功心法,欲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。”打了个嗝,口里喷出的全是浓浓酒气,老人颓然喃道:“然后,你要修练自己的刀法,加强你对招数的控制力,做到收发自如,圆转如意的地步,总之呢!当你的兵器不再只是兵器,刀气就会在你身上出现,然后……”
老人似乎还说了些什么,说著说著,还唱起歌来,不过最后的事情实在没印象了,只记得,两个人好像是一起醉趴在桌上,不省人事。
当兰斯洛醒来,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的事,头疼欲裂,整个二楼只有自己一个客人,茫茫然几乎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。
不过,却有切实的证据,证明这一切并非幻梦!
“喂!客倌,付钱啊!一共是七十枚银币!”
“七十银币!这是什么钱?怎么会那么贵!”
“你父亲半个时辰前离开,还包了店里所有姑娘带出场,说他儿子会留下付帐,怎么!你不是想赖帐吧!”
“……”
后来的事,说来很糗。七十银币,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,但却也没有谁随手带著七十枚银币上街的,更何况付不出来的兰斯洛。最后,只好循用老方法,踢翻桌子跳窗走,像给人捉奸似的狼狈逃跑。
若是以往,事情当然好处理,但此时参加比武招亲,自己这副黑衣打扮在城中名气不小,倘若光荣凯旋时给人扯著衣领讨嫖妓钱,岂非当场身败名裂,成为一辈子的笑柄。没可奈何,只好找源五郎商量,在他摇头叹气中,命有雪取了金币去付帐。
不过,有雪带回的答案,令源五郎皱起眉头。在有雪赶往付帐的路上,就听说店家已经将此事上报官家,请求缉拿,但当有雪抵店预备付帐时,店老板却陪著笑脸,态度极为恭谨,说这笔帐已被结清,并且为伙计的无礼深切致歉,看模样还大有巴结之意。
听完有雪回报的源五郎,略微思考,排除几个可能后,笑著出门,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。
预赛通过后,三名参赛者在初赛的排程,是在第二天才轮到,所以众人得以享有两天空闲,练功补强。
花若鸿持续随花次郎学剑,不过,这两天的花次郎总是睡眼朦胧,直嚷著要补眠,放任花若鸿反覆演练教过的东西,自己则睡卧树下,但只要花若鸿一下出错,代表斥责的碎石子,立刻准确地砸在他头上。
“王大侠,这样练够吗?是不是该学点新的呢?”
“记住!和天才相比,大多数人都是废物,而我怀疑你这废物甚至废得特别厉害!教新的你来不及熟练,上场死得更快,好好把旧东西练熟吧!”
花次郎举目环顾,没看到兰斯洛,昨天练剑时他也没来旁听,这点颇为奇怪,虽说少个废物少碍眼些,但突然间少了他,还真是有些怪怪的。
闭上眼睛,可以感觉到兰斯洛正在后院梅林练刀。有明师在此,这傻小子独自躲在那边做什么?那座梅林里……
想起那座梅林里的东西,花次郎面色骤沈,闷哼一声,倒头就睡。
……等一下应该再多买几坛酒的……
对于闭门练功的兰斯洛、花次郎等人,有些事是他们所不晓得的。
就在兰斯洛自酒楼逃跑不久后,一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暹罗城。七大宗门里的麦第奇家,也推派代表参加此次比武招亲,成功通过预赛,而那武功惊人的黑衣人,则便是麦第奇家代表的护卫之一。
对于麦第奇家的死敌石字世家,这消息是沈重的一击,不过到目前为止,还没看到他们的反应,但对暹罗城中的武人,却都掀起不小的震荡。
伴随著消息的,还有两个治安上的消息。
一个是打从三月底开始,包括暹罗城在内的几个都市的外围道路,出现了一批马贼,人数约在四十左右,专门在黄昏时分,掠劫路上行人。整个盗贼团行动迅速,进退如风,领队之人武功甚高,已经成功作下多起案子,甚至包括往暹罗来的参赛者。
虽然这四十大盗迄今未伤人命,但也引起附近几个都市的高度重视,预备组成治安联团,或是请东方家派出高手协助缉拿。
另外的一个,则较为耸动。近几天,名扬全大陆的极恶淫贼,“无花不采”柳一刀,在暹罗城外出没。
一反过往的淫乱名声,这淫贼最近似乎生活落魄,连男人也成为目标,只是,当被害人猜想他的目的而大惊失色,这淫贼却只是要求被害人掏出身上所有物品,掠劫钱财而去。
不合以往的作风,让人怀疑这柳一刀是否仅是冒名,但一来此人武功极强,无人能接他一刀,轻功更是如传说般高明,倏来倏去,无人能追踪其后;二来,他所掠劫的财物,常常在几个时辰后,由暹罗百姓拿到当铺兑卖,说是有人扔在自家门口。
大淫贼为何忽然劫富济贫起来,这点十分耐人寻味,暹罗城因而谣言四起,甚至有人将两件消息连结一起,认为那盗贼团就是柳一刀所率领。尽管在知道事实的人眼中,这推论极为荒谬,但就某个角度而言,却出乎意料地接近事实呢!
众人只知道,柳一刀作案范围在暹罗城附近,换言之,这淫贼必然还躲在暹罗城内。对于举办招亲的东方家,此事不啻令他们面上无光,因为群雄之中也有好事者传闻这“柳一刀的目标就是招亲的新娘,让天下群雄穿旧鞋”。
最后,东方家组成搜索队,联合群雄,在暹罗城内大肆搜查,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,只是让兰斯洛再度为自己的倒楣运悲叹三声。
两天时间转眼即逝,兰斯洛、花若鸿预备前往赛场,参加四人选一的初赛。初赛会选出二十一名选手,加上种子选手,共二十四名,将于之后两两对决,直至选出最终胜利者。
在他们出发前,源五郎曾与一夜劳动的花次郎,进行过这样的对话。
“超时勤务,辛苦二哥了!”
“我现在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别有企图,什么拦截重要情报,这几天夜里出城入城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重要东西嘛!”
“别多疑嘛!人一多疑就会老得快。不过今晚真的是有重要东西喔!公子那边会送证明我们身份的文件过来,就麻烦二哥顺手帮忙收一下吧!”
“证明文件?要那种东西干什么?”
“没办法啊!大哥那一手太惹人注目了,既然已经曝光,那不如正式以麦第奇家使者的身份参赛,虽然会多点麻烦,但以目前东方家的心态,大家摆明车马,也可以多占点意外的便宜呢!”
“那为什么要我去收?他们又不认识我,怎么知道要把东西交给我!我不想在这里亮字号,你不会这种时候还要我扮淫贼吧!”
“是拿东西不是抢劫,当然不用扮贼。不过,你也知道,我们家的人都有点势利眼,今晚你看到使者的时候,您最好报个厉害点的字号,夸张些也无妨,再要他们把东西乖乖交出来,东西拿到后,把人赶回去,这样就可以了。”
“……我到底是去收东西还是抢东西?”
下午时段,赛场中,围观群众依然众多,尽管已有数千人被淘汰,但剩余下来的参赛者,皆有水准以上的武功,且多半颇有来头,带有仆从,而大多数被淘汰之人,也不肯放弃近距离目睹高手过招的好机会,留下观摩。看来在整个大会结束前,暹罗城人满为患的窘状是难以抒解了。
而打从前天起,大会规则就多了一条:倒地后十秒内不站起者,失去比赛资格!
这规则为何产生,众人心知肚明。
再次上场,花若鸿有些担心,但源五郎拍拍他肩膀,安慰道:“我刚去查过,你今天的三个对手不算难应付,只要避免以一敌三,胜算很高的。”
果然,花若鸿上场后,四名参赛者由裁判宣读姓名、门派,就两两对斗起来。之所以能避免被围攻的命运,主要也是因为花若鸿在武功、相貌上都没有什么惹人眼红之处,不至于被人产生“要抢先干掉这小子”的打算。
相形之下,应该当心“以一敌三”的是另外一人。
在花若鸿努力拆解敌人刀招时,不远处也有另一场比赛开始,兰斯洛一袭黑色披风,随风波浪般飘扬,黑衣劲装,风采慑人,昂首大步踏上台去。
由于这次起要宣读姓名,兰斯洛事前与源五郎商量,要用什么名字登场。兰斯洛,那会引起石家上台寻仇;麦当诺,白夜四骑士之一,怕立刻被人拆穿;柳一刀,这……跳过吧!
源五郎成竹在胸,选了一个配合他如今穿著打扮的假身份,还特别传授了他一个招牌动作。
结果,兰斯洛上台,二话不说,拔刀在台上连划三道,刻出一个“Z”字,裁判亦朗声道:“二一三号,自由都市的苏洛选手!”全场立即一片哗然。
数十年前,自由都市西南一带,曾有位身穿黑色劲装的蒙面侠客,行下许多义举,名字就叫做苏洛,“Z”字是他的招牌。这人已有近二十年未曾再出现,各类谣传不少,也逐渐为人所淡忘,想不到今日会出现此地,从前几天展示的内力看来,武功还远胜昔日。
先声夺人,加上日前展示的武功,三名参赛者互望一眼,同时飞身抢上。不先联手打败兰斯洛,他们根本毫无胜算可言。
对于英雄,人群总是有所偏好的。观众席上掀起阵阵欢呼,想看兰斯洛再现惊天一刀,震撼效果十足地一举夺胜,但是,令观众失望的,兰斯洛只是舞动钢刀,展开身形迎上。
甫一接触,兰斯洛就以非凡的压迫感,逼得中央那人往后连退,自己趁势追上,迅速与其余两人拉远距离,一举破了三人联手之势。
优秀的战术,却因为双方实力悬殊,根本没必要使用这种战术,而得不到观众认同,大喝倒采。
源五郎暗暗点头。比起日前的战斗,这位大哥又有进步,不再盲目以蛮力求胜,而是趁著自己还有能力掌握大局时,积极想磨练自己的能力。
(能有这样的上进心,那就没有问题了!)他将眼光环视全场,虽然如预料一般没有找到目标,却很肯定那人此刻也一定为兰斯洛的表现而深深欣喜。因为,兰斯洛连兵器都换了。
挂在腰间的神兵不停震动,似乎不满主人为何不使用自己,饮尽来犯者鲜血!
兰斯洛只有苦笑,如果一开始就用宝刀,敌人兵器稍碰即折,两三招就料理掉所有对手,那就失去了磨练意义。那天的老人说得极是,拥有强大内力,却不知如何将这内力发挥出最大威力,那只不过等于一头狂牛,就算力气在大,仍然无法成为虎,震慑他人。
让内力发挥的法门有二:优秀的内功心法、适合的招数。两样东西都不可能凭空出现,尤其是前者,自己更没有自创的本钱。既然源五郎、花老二都承认自己野性直觉惊人,自己也对此颇有信心,那么便该善用这样优势。
要求学,花老二和源五郎就是最好的名师,但前者冷僻孤妄,后者神秘兮兮,求助于他们,多半得不到什么好结果,还是靠自己最快。花老二常常说自己了不起,又骂花若鸿废物,连剑招三成威力都发挥不出,但是剑招就是剑招,难不成十成威力的剑招,会变成另外一招吗?
可能的解释,就是这些剑招另外有可以衍生的部份,当使用者有足够功力去发挥,就能使出应有威力。
当有了这个想法,兰斯洛便凝神去想、用心去感觉,起初非常地杂乱,但是当时间慢慢过去,有些模糊的轨迹好像清晰起来。那纯粹是种奇妙的感觉,兰斯洛不是知道某个招式的具体型态,而是彷佛身体里涌出了一股冲动,告诉他:去顺从这股冲动,让自己的身体跟著行动。
其实,不只是兰斯洛,全大陆的武者在一生中都曾有过这样的冲动,问题是,这些感觉非常地虚渺,静心想一想,有些部份甚至危险而荒唐,有什么人会傻子一样地去实行呢?
兰斯洛就会,因为他本来就是个重视肉体冲动多于理智的人。
与敌人光剑对撞时,一股感觉告诉他,含劲轻吐,撤刀后退,兰斯洛不明其理,因为这时后退,徒然造成招数上的破绽,却他仍是照做了。
敌人欣喜地想追击,哪知一股被送进手腕的暗劲突然爆开,令他疼得甩去光剑,跪地喊痛,这时若补上一刀,必可制敌死命,但兰斯洛本就打算拿这三人练功,立即撇下他,转身再选一名对象斗在一起。
花若鸿一方,表现较为黯淡,但小看已将所学剑法领悟渐多的他,绝对是种错误,一名对手正为此付出代价,几下重招逼得花若鸿露出破绽,以为可以一剑将他挫败,哪知眼前一花,花若鸿剑尖没理由地速度骤升,一晃眼便刺入他胸口。
当他倒下时,心里想必很不甘愿吧!如果不是对手变招太怪,自己是不会败的。
不过,和另外一边擂台上,累得全身大汗、喘如老牛的三名选手,他的不甘愿其实是种幸运。
旁观学习时,自己始终没有学到编排后的剑法心诀,仅是单纯观摩剑招,但这些源自白鹿洞,经历可说是当代剑术第一天才所改良的招数,尽弃浮华,似拙实巧,当有足够修为去领悟,就会发现其中委实奥妙无穷。
兰斯洛还不明白什么是剑意、剑心,但当他想著“要怎样这招才会更厉害”,许多变化就开始出现在他手下,杀得三名敌手力竭汗喘,满脑子只有投降念头。
场上观众本来不满于这么平淡的打法,但看兰斯洛妙著纷呈,在占尽优势之余,更有一股凛然豪气,顾盼生风,不由得纷纷叫好,为他增添气势。
又过一回合,兰斯洛对内劲运用领悟更多,虽然想再多打一会儿,但眼见对手即将累垮,只好止住兴致,最后再试一招来定胜负。
这一招是他研究花若鸿剑招,推测可能增强的变化,冒出几个想法中最荒谬的一个,内中有许多难处想不通,但刚刚战斗里,随著对内劲运用领悟渐多,他忽然觉得可以拿这招来玩玩看,反正成败无关乎胜负,试试何妨?
于是,当三人疲累地举剑攻来,兰斯洛巧妙地舞了圈刀花,将三剑全黏在一处,运劲鼓气。三名对手无不大惊,只觉得钢刀上有股怪异内劲传来,跟著便是手上一沉,好似有什么东西,让手臂变成千斤重物,拖的他们直往前跌,心下刚叫不好,给兰斯洛鼓劲一抛,将三人连剑分三个方向分别射出。
三人心中惊骇,但兰斯洛的诧异只有比他们更盛,当自己施劲做这一连串动作,瞬间,手腕上好似出现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
与刚离开艾尔铁诺时意气风发的情形相比,暹罗城中的石家子弟,现在个个是垂头丧气。平素在中都(艾尔铁诺王城),凭着石家的强势,众人妄尊自大,任何帮派都要退避三舍,就连官方也对之毕恭毕敬,石家亲卫队要走的路,无人敢挡,气焰滔天。
但是,现在人处异乡,才倍感势单力孤的凄凉,又给几个无名小卒闹得面上无光,连大公子都受伤败退,这是当初离开中都时怎也想不到的。
属下的士气低落,身为首领的石存忠全看在眼里。回到落脚处,调息数回後,胸口的窒闷感已消去不少,不久前与兰斯洛硬拼的那一记,自己已受内伤,得要立刻觅地疗伤。
这是自己最无法忍受的事!
花风流也就罢了!居然连那没没无闻的莽汉都能挫败自己……
石家的十三太保,皆是来历不良,若非是成名的剧盗、悍匪;就是出身贫贱,由社会最底层拼尽一切地爬上来。石存忠属於後者,自幼父母双亡,与弟弟共同拜入石家,苦练武功,因为表现优异进入亲卫队,再蒙石崇赏识收为义子,成为十三太保之首。
这一路走来的血汗,不是外人能想像的。每一分成就都是经由十倍的付出所换来,即便得到了,也随时都会再失去。在石崇有意造成下,石家内部竞争异常激烈,任何人武功稍差、脑子稍钝,随时都可能被斗争淘汰,便算是自己,在二太保石存孝一系人马威胁下,也得战战兢兢地提升武功,全力以赴完成每一桩任务。
今次与东方家联合,本是压倒石存孝一系的大好良机,哪知事情会不可控制地演变至此。如今在暹罗城碰得一鼻子灰,手下人马损兵折将,自己还给一个无名小辈击伤,看在石家上下眼中,不啻是无能的象徵,若是连石崇本人也有这样的想法,自己这所谓义子实在没剩几天残命。
但他也不能与东方家翻脸,因那只会让东方玄虎得意地改找石存孝合作,相信石存孝会很乐意踢下自己,稳坐十三太保首位。
思前想後,石存忠感到徬徨。
说到底,自己就是实力不足。倘使手上实力强横,又怎会被花风流一干人欺上门来,纵是面对东方玄虎,也可令人不敢小觑,有所顾忌。
什麽是强横实力?当然就是过人的武功!今日一战已确切证明,自己的武功,不足以在暹罗城的乱流中屹立不摇,照目前情形看,说不定过几天连那校韩虫一般的花若鸿都可能比自己强了……
简直是天大的笑话!
怎麽能让他们得逞?为了攀到现在的地位,一路上不知牺牲了多少东西,作了多少痛苦的违心之事,如果在这里倒了,那石存忠之名只会成为江湖人讪笑的对象。
闭上眼,石存忠抚胸调息。他隐约已明了自己应该怎麽做,但是,是否真要如此毅然地踏出这一步?或者暂且忍气吞声,虽然输了难看的一仗,可是日後未必没有其他再起机会。
好生拿捏不定,自己还欠缺点动力……
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,来访的是一名背着双刀的男子,十三太保排行第五的石存信。
十三太保不以年纪排行,所以这曾经是知名马贼的五太保,年龄就远比石存忠要大。本该在三日前与众人会合的他,姗姗来迟,面上也透露着不寻常的神色。
“说吧!义父对暹罗城所发生的一切,有何吩咐?”
“老大你料得真准,我在来此途中,被从中都派出的急使赶上,要我向你传达义父的口谕。”石存信道:“义父吩咐,暹罗城的所有事端他已知晓,胜负乃兵家常事,众人勿丧勿馁,维持平常心,他会在近日内加派人马与金刚堂的高手来此援助,配合老大你的指挥,务必要在招亲大会上争取到这次的武器交易,更绝不能让麦第奇家拔得头筹。”
金刚堂是石家网罗一些不便露面的高手之所在,多半是些昔日作案累累,传闻中已死亡,或是不见容於天下的奸邪之辈;但和其他人比起来,他们才是石家真正的实力所在。会派出金刚堂的高手相助,那是真的很看重这次的武器交易了。
但勿丧勿馁,维持平常心?这真是天大笑话,对於以往不知有多少因任务失败而惨绝收场的牺牲者,听着这话,大概会从石家的乱葬岗里给笑醒吧!
察觉石存信说完後面色有异,石存忠问道:“老五,只有这样吗?还是你另外有什麽事没告诉我。”
“这……义父也吩咐,老大你最近练功辛苦,化石大法极耗真元,要我劝你别贪功猛进,当心身体,然後,把这样东西交给您补补身体。”话说得亲切,石存信面上却有尴尬之色,迟疑地由怀中取出一只锦盒递上。
打开锦盒,内中有七粒指头大小的丹丸,色泽朱红,透着辛辣气味,一看便知是珍贵药物。
石存忠却在看到的瞬间,面色大变。
罗刹九转丹!
石崇啊石崇!比起东方玄虎,你才是一头真正的狐狸。
背後猛推过来的一把,造成了动力,这一下,再没有任何藉口可以退缩了。
瞪着锦盒里的丹药,石存忠不能自制地大笑起来。
声嘶力竭的狂笑声传入耳里,石存信低下头,不敢正视义兄的表情。
“什麽?你对花若鸿说自己是四骑士之一,怎麽会这麽说呢?”源五郎叹道:“别说白夜四骑士不可能有你这种身高的成员,众所周知,耶路撒冷是拒绝雪特人成为信徒啊!”
“当时情况危急,不撒这种谎,我还能怎麽办?”有雪道:“那个宗教不是主张神爱世人,肉体虽然因为种族而有所污秽,但灵魂不都是纯洁的吗?”
“是没错啊!你交给他们一万枚金币,那些教士就会私下承认你们雪特人也能获得救赎!”
摆平与石家的战斗,众人回到栖身所,源五郎碰到有雪,被拉进房里,告知了新制造的麻烦,然後为了要如何圆谎而苦恼。
在另一边,四兄弟的前两人,也面对同样的苦恼。
“我知道耶路撒冷一向主张众生平等,但是为什麽我从来没听说骑士团里有收雪特人当团员呢?”
花若鸿提出的疑问,如果处理不好,就会导致整篇谎言的拆穿,两个素来不以急智见长的人,你望望我,我瞧瞧你,各自搔搔头,仍然是想不出解释来。
“那是因为……他并不是雪特人!”
在花若鸿的问题悬空一会儿後,俐落的语音有了回答,源五郎从房中走出,脸上表情几近严肃,但听着他的说话,兰斯洛和花次郎都努力地让表情行若无事。
“唉!事到如今,一切已经难以掩藏,非说实话不可了……”源五郎叹道:“既然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,我们就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!”
表情十分正经,但听着前半句,兰斯洛却有一种荒谬感,自己与这几个牛鬼蛇神相处之後,好像常常听到这种开头语。和他有相同感受的还有一人,花次郎听完後半句,立即脸色大变。
“若鸿兄弟,其实,你所知道的有雪,他并不是雪特人!”
“不是雪特人?那是什麽?”
“倭人!”源五郎笑道:“可能你也曾听过,在自由都市东北外海,有一个日本国,里头的人民身材矮小,被称为倭人。因为他与雪特人身高相仿,为了掩藏行踪,所以才化妆成雪特人的。”
“是这样吗?化妆得好像啊!”花若鸿道:“可是,我以前都没听说白夜四骑士里,有这种身材……我无意冒犯,我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我明白!就如同他对你说的,有雪的真实身份,就是四骑士中的「黑骑士」雾隐鬼藏。”源五郎道:“身为一个优秀的忍者,他必须长年累月处於黑暗中,绝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,所以为了保密,名头不响,外界对他所知也就不多,现在为了不让你有不必要的疑虑,鬼藏才露出真面目。”
说完,源五郎往旁边一让,露出了背後有雪的身影。穿着一袭黑色的夜行衣,这矮胖的东西却没有半分忍者气势,圆滚滚的模样瞧来只觉滑稽,挺着胸膛,迎向花若鸿的目光。
“这……恕小子有眼无珠,可是有雪鬼藏大侠的样子,实在不太像是……”
花若鸿嗫嚅着说不出话来,但谁也知道他疑窦难解。虽然不明白忍术奥秘,但看着有雪的那副可笑模样,任谁都难以相信他是高手。
“唉!这你就错了,忍者的第一要务,就是不引人注目,越是看起来窝囊无用,紧要时才能发挥一击必杀的效果。”源五郎笑道:“今天让你开开眼界,为了证明身份,鬼藏愿意表演忍术,说吧!你想看什麽功夫?”
当源五郎把话说完,有雪立即浑身打颤,想要转身逃跑,却给源五郎不着痕迹地扣住肩头,无法动弹。而花若鸿也认真思考。
“这个……我听说日本国的忍者,都会一种土遁奇术,不知道是不是能让小子开开眼界呢?”
“土……土遁……那是什麽东西?”
黑色面罩下,有雪早惊得脸色发青,只恨逃命无门。而源五郎则贴在他耳边悄声道:“土遁麽?把它当成变相的活埋就成了。”跟着朗声道:“没问题,鬼藏说这是小事一件,你瞪大眼睛仔细瞧吧!”
见着源五郎的恶魔微笑,兰斯洛、花次郎哪会不晓得他的主意,纷纷在心中为结拜义弟提前默哀。
“救……”
悲惨的雪特人还来不及哀求,源五郎微微一笑,举掌拍在有雪肩头,只闻“噗”的一声异响,空中尘土飞扬,地面裂开了一个圆洞,黑黝黝地深不见底,瞧下去甚是怕人,而有雪早已无影无踪。
“哇!太厉害了!这就是所谓一流忍者的实力吗?”目睹惊人神技,花若鸿无限赞叹。
“不错,凭着鬼藏的土遁术,这会儿功夫大概已经遁出暹罗城了。忍者最注重的就是隐藏身份,今天他为了救你脱险,不惜向你暴露身份,真可谓牺牲良多。”源五郎道:“这样,你愿意相信他了吗?”
“是的,小子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,我一定要加紧练剑。等会儿鬼藏前辈回来,请让我向他致谢。”念及前辈深恩,花若鸿感动得落下泪来,却看见兰斯洛、花次郎两人,盯着深黑地洞,满面惊惧。
“两位前辈,为何面色如此凝重啊?”
“没……没什麽……鬼藏的功夫精进得太厉害了。”兰斯洛望向微笑中的源五郎,颤声道:“我们担心他现在不晓得被人遁到哪里去了?”话说到一半,已经被源五郎轻拍肩头,止住说话。
疑惑既解,花若鸿决定不再浪费时间,到屋外练剑;兰斯洛也声称有事,离屋外出。
“这样真的没问题吗?”两人离去後,花次郎道:“你的谎话其实破绽百出,就不怕那小子想一想之後,发现你的谎言吗?”
“关於这点,二哥你绝对要相信一件事。”源五郎笑道:“如果一个人蠢,不管你说什麽,即使事实明白地摆在眼前,他仍会地盲目相信。”
“人如果蠢,即使事实已经摆在眼前……”花次郎咀嚼话意,低笑道:“这话很有趣,除了若鸿小子,你的兰斯洛老大也是活生生的实例吗?”说罢,大笑出门。
“人如果蠢,说什麽他都会相信。”好半晌,源五郎摇头轻笑道:“傻瓜,我就是在说你呀!”
带着几分惋惜,源五郎对目前的发展感到莞尔。只是,在他再次沈思之前,下方一声微弱的呻吟响起。
“抱……抱歉……三哥你要是有空的话……可不可以把我挖出来……我全身好像又被万马奔腾过去一样……”
“咦?不行吗?为什麽?”
离开众人栖身所,兰斯洛便匆忙赶往梅园。与石存忠的一战,令他信心大增,也更想获得比现在还强的功力,既然体内的真气只解封一成不到,那麽再多增加一点,效果一定会更好。
只是,这要求却遭到了主治大夫的拒绝。
“不成的,柳大哥,我不知道你的内力是怎生修来,但是以你体内功力之强,短短时间内解封一成已经是极限,如果再多几分,承受不了的肉体会先行崩坏,非常危险。”
就算风华没有这麽说,兰斯洛也心中有数。自己现在虽能使用内力,提气运劲时大感精神健旺,但每当催运太急,如沸水般翻涌的真气,就会令胸口好生郁闷,早先与石存忠比拼内力,逼催太尽时,失控的真气在各处经脉急速鼓荡,要不是源五郎立即出手相救,说不定当场就炸成一滩碎肉。
“至於说自保,就柳大哥现在的功夫,应该也自卫有馀了,不是吗?”
“这个……”
石存忠并非无能之辈,相反的,在近十年的江湖新生代中,他绝对排得上前五名,换言之,能与他拼得不相上下,自己的武功就足以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了,要自卫,绝对不是什麽大问题。
但是,自己想要的不只是自保无虞,而是比那还要多上许多。想要不负此生,想要在这辽阔的大陆上大闹一番,创一番能令自己满足的事业,所需要的能力,绝对不只是单单自保而已。
自己体内的深厚内力究竟从何而来,兰斯洛实在弄不清楚。然而,仅仅能运用其中一成,就能挫败在江湖上名头响亮的石存忠,那麽倘使有五成内力能自由运用,要在这次暹罗城的比武招亲中大干一场,傲视群雄,决计不成问题。
打从下山之後,始终有志难伸的抑郁、对未来的徬徨、感觉到自己与源五郎和花次郎间的差距,这些情绪的累积,转化成一股拼命想提升自己实力的欲望。兰斯洛知道这样急速增强是危险的,但是因为过长等待而消失的耐性,令他不得不漠视那份危险,不顾一切地去抓住这个机会。
兰斯洛道:“如果是一般状况当然够啦,可是我和我的兄弟们比较倒楣,惹上的人也比较麻烦,那些石家的人,个个心狠手辣……”
“石家?”风华惊道:“是艾尔铁诺的石字世家吗?”
“是啊!那天追着我们的玩蛇变态,就是石家十三太保之一。”兰斯洛奇道:“咦?你怎麽会知道石字世家的?像这种事,你一个大门不出、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,应该不晓得才对啊!”
说到这里,兰斯洛不禁有些赧然。与风华相处也有数日了,除了晓得她极通医道,对武术似乎也有几分研究,其馀的一切却毫无所知,别说家世背景,就连她到底是属於什麽年份的鬼魂都不得而知。话说回来,石字世家成立不过二十馀年,她既然晓得,看来变鬼的日子也不长,起码不是上千年的高龄厉鬼。
“那位玩蛇的先生,是十三太保之一?”风华喃喃道:“我不知道,那天柳大哥你动手太快,他未及两招就被你击败,我来不及辨认他的武功家数……嗯!他会用毒物,又缠蛇在身,那该是石家的七太保石存和了。”
比起刚才,这番话更叫兰斯洛诧异。像这麽三言两语,就从人物特徵、兵器、武功路数,判断出人物身份,这需要对当前江湖各方势力有相当了解,如果是源五郎或有雪,有这份见识不足为奇,但是风华……一个生长在封闭环境,连异性都未曾接触的纤弱少女……
另有一件奇事,风华双目早盲,与周围的接触只凭听觉与触觉,那日与石存和对战过程极短,她又怎麽知道其中经过?不只是这样,这几日与她相处,风华因为眼盲,平时习惯闭上眼眸,但对於自己的一举一动,却又清楚得如同亲见,丝毫不输给明眼人。难道这也是鬼物的神通?
风华,这个栖息在沈家梅园的一缕芳魂,可真是事事透着古怪!
“石字世家财雄势大,高手如云,在大陆各地都有偌大影响力,如果惹着了他们,这样的武功确实是不够的。”风华细声道:“柳大哥,你是为什麽会和石家人结怨呢?”
谈到正题,兰斯洛登时抛开其他疑惑,耸肩答道:“哪还需要什麽理由,你看那玩蛇变态的阴险模样,就晓得他是坏人,物以类聚,石家的大票坏人要追杀好人,好人要想办法活下去,哪还需要什麽理由?”
他这段话讲得避重就轻,似是而非。论及自己这行人与石家结下的恩怨,谁是谁非,实在难说得紧,但无论如何,梁子总是结下了,照情形推演下去,和解的可能也甚是低微,横竖是当定仇家,把他们全看做坏人也不算过份。
“坏人……和好人……就是这麽简单吗?”风华幽幽自语,似乎有什麽事想得出神,兰斯洛不敢打扰,保持沈默。
“柳大哥,请把你的宝刀再借我一观,好吗?”
夯由来地,风华开口借刀,兰斯洛虽觉奇怪,但也不疑有他,摘下无名神兵,倒转刀柄递去。
这个男人,在他目前所说的话里头,有几成的真实呢?
柳一刀之名,是当前大陆上排名第一的采花淫贼。但绝不可能是眼前这个男人,就一个采花贼来说,他身上的气味太乾净了,并没有长期接近女子的脂粉味。而一个采花贼必修的轻功,他完全不会,以这样的武功,是不可能成为柳一刀的。纵然是,也仅是同名同姓而已。
但是,他也不是个会仅仅满足於自保的人。早上分别至今,还不满几个时辰,当他再次回来,身上的血腥味又浓了。那不单单是血的气味,还有一种悲伤、怨恨、遗憾的感觉附着其中,这代表,在厮杀中不仅是见血,更有了人命伤亡。
亡灵们对人世的种种羁绊、对死亡的恐惧与愤恨,透过鲜血而附着,形成了一股常人肉眼难见的怨血。吸收了这份怨血,这男人腰间的无名神兵,几乎是雀跃着期待出鞘,要在下一场战斗中痛饮人血。
能让它兴奋若此,险些就要跃鞘而出,早先杀伤的人命,必然不只一两个,起码也是十几二十名。此刻,隔着刀鞘,那些被神兵囚禁其中的阴魂们,他们悲恸的呻吟与呐喊,清晰地在耳边响起。
难道……自己又做错了?
本着只要有缘相遇,能医一人便医一人的医者胸怀,帮这男人治伤,增长武功,这本是好事。但因为这好事,又造成了二十多条人命伤亡,未来或许更多。假使自己视而不见,那日任由这男人伤发而死,这些事都不会发生了。现在,这多出来的二十馀条人命,岂非有一半也是自己的责任?
唉……早晓得要救坏人并不容易,为何却连救一个好人也是那麽难?
夯由来地,风华长长叹了口气,兰斯洛正感奇怪,她已将宝刀抽出。梅林中本是幽暗森冷,隐约日光透过枝叶洒下,刀身荡漾出的,竟是一片血红色的凄艳厉虹,慑人心魄。
兰斯洛以为这是刚才血战後忘了擦拭,以致血迹凝留刀上,暗想等会儿要好好擦洗保养一番,却见风华将手掌平贴刀身,慢慢地抹过。
自知宝刀锋利无双,女儿家掌心柔嫩,这样摩擦过去,纵不见血也是好生疼痛,兰斯洛本想阻止,却又念及风华并非人类,这样的动作该於她无损,一时间也就住口不言。
“铮──”风华抚掌擦拭刀身,到尽头时弹指敲在刀尖上,进行着异样的洗涤,当这动作进行到第三次,刀身蓦地无风自鸣,声音尖锐急促,似乎对她的动作感到不满,同时,二十多点碧油油的惨绿萤光,彷佛脱出束缚,争先恐後地自刀身飞出,转眼间消逝无踪。
失去了战利品,神兵有灵,愤怒地尖鸣、震动,却给一双白玉无瑕的手掌镇住,不能有所表现。好半晌,当尖鸣声逐渐消失,风华还刀入鞘,递交给兰斯洛。
目睹了玄奇奥妙的一幕,兰斯洛隐约觉得有些不妥,却又说不出问题在哪里,当风华将刀递来,迳自收回腰间。
“柳大哥……”
“怎样?”
“我……风华想再闻闻你的味道,你可以再坐近一点吗?”
兰斯洛忆起,风华曾经说过,喜欢自己身上一种彷佛森林的气味,後来回去询问,什麽是“森林的味道”?花次郎大笑说就是乡巴佬的土气,教人好生摸不着头脑。
谈得正重要的时候,突然说要闻气味,女孩子真是奇怪的生物,生前死後皆然。
“呃……好啊!”
移坐到风华身边,甫一坐定,一具如雪花般轻柔、又似寒玉般冰冷的身躯,轻轻贴靠入怀里。
依旧还是那个气味,像是与山林同在的赤子之心,自然、真诚、不做作而充满活力,当初自己就是相信,有这样气味的人不是坏人,才设法助他增长功力,难道这个判断有错吗?
这个男人武功极糟,难以判断他的家数来历,但那一身内力却骇人之至,强横霸道的程度,实为生平仅见,若有天心意识加身,立刻便是天位级数的高手。
而且,那与自由都市在经历上次魔震後,许多人凭空暴增的内力不同,这男人身上的内力,明显是有人长期苦练之後,转注於他,照内力的浑厚判断,时间不少於数百年,甚至可能破千年。
是什麽人肯做这样大的牺牲,将千多年苦练的内力转赠於他呢?能有如此渊源,想必这男人也是大有来历的吧!
轻轻抚摸这男人的脸庞,风华在心中勾勒出他的相貌,脑里更是思潮如涌。
如果使用读心术,很快就可以透视他心中所思,知道他所隐瞒未说的一切,只是,从过往许多悲伤回忆所得到的经验,自己已决定不再随意使用这种窥探人心的优俩了……
夯有察觉怀中玉人正想得入神,兰斯洛仍在烦扰着自己的武功。忽然,一种奇异的感觉刺激着皮肤,留神一看,是风华的长长黑发,如绢、如瀑、如云,贴靠在自己胸口,痒痒的、香香的,甚是舒服。
想想真是奇怪,她是个虚无缥缈的鬼物,这些感觉其实根本都该是幻觉,可是,偏生就是这样美好。
觉得这想法有些愚蠢,兰斯洛笑了笑。老头子说的故事里,女鬼不都是最擅长迷惑男人,然後吸取他们的生气、精血吗?或许真是这样吧!
“我说,风华啊……”
“柳大哥?”
“你的头发……好美啊!”
第二章旁听学艺
夯法在风华这边得到帮助,兰斯洛唯有将注意力转向,以较辛苦,却较扎实的方式增长武功。最直接的路子,自然莫过於和花若鸿做同学,一齐接受花次郎的荼毒与操练。
当然,他用的理由是协助教学,不然要是让花若鸿晓得,自己这四骑士之一,在招数上强不了他多少,那谎话就拆穿了。
自从知道兰斯洛能有效学到自己传授的剑法,花次郎心里着实犯着嘀咕,一方面是不愿意白鹿洞剑法外传,一方面也是黯然於自己苦心整理的诀窍,要传授给这种粗鄙不文的莽夫。
然而,教到学习力强的学生,又是每个教师都心旷神怡的乐事,在源五郎的数次游说之後,也就当作没看见,任由他自观自学。
“不要小看我教你的东西,也不准质疑我的教法。像你这样的白痴脑袋,怎麽会理解天才的想法呢?”
在这一日的习剑之前,花次郎先向花若鸿做精神训话,而光是这个开头词,就令竭诚惶恐的花若鸿为之肃然起敬。
“武功这东西,除非用了些大损自身的诡道,不然是绝对没有捷径可言的,特别是你们这些庸才,更没有第二条路可言,死心给我好好苦练,不练到吐血不准停!”
不晓得他当年是否也如此练功,花次郎以极为严厉的态度,督导着学生练剑,而当花若鸿终於忍不住心中疑问,询问起所练剑法的奥妙道理时,这个从来也不以耐性见长的男子,不耐烦地解释着。
“你先天内力不足,根基又浅,就算突然灌给你百年功力,身体也没法在十日内消化,所以就只好从剑法上拿主意。配合我传你的剑诀发招,虽然剑法的威力不会增加,却会把你全身的精、气、神,凝聚在剑尖一点。遇着硬功高手,或是护体真气了得之人,你砍他百剑千剑也伤不了他,但当你把所有威力凝聚在一点,就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。”
听了解释,花若鸿眼前登时开了一个武学新境界,原来同样是内功、剑术,在运用上却有这麽大的奥妙。难怪前日自己心神专一时,出剑能破石家亲卫队的金刚身,後来闪神时却无此效。只是,这套剑诀似乎专门针对硬功高手而设,难道……
“王大侠……”
“不要叫错,在暹罗城里,我就是花次郎,你随随便便就喊我的真名,很容易被人识破身份的!”彷佛玩冒充游戏玩上了瘾,花次郎一本正经地纠正花若鸿言语错处。
“是的。那麽,花二哥,您传我的这套剑法好像是专破护身硬功,莫非您是把石家当作假想敌吗?”
“当然。石家这次连聘礼都出门了,娶亲不成,岂非颜面无光,他们怎肯甘休?比武招亲上一定高手齐出,不弄成交易……呃!不娶回新娘誓不罢休。”花次郎冷笑道:“总之,你也要有心理准备,要是没办法在比武招亲上击败石存忠,那麽所做的一切都没意义了。”
“击败石存忠?十三太保之首?小子哪有这份能力了?”花若鸿惊得呆了,论实力、论江湖地位,自己就是给人家提鞋也不配,要说凭武力正面击败此人,那真不知是笑话还是神话?
“我管你去死,没有这份能力就给我拼命练,练到有为止。”花次郎道:“你能不能赢回自己的女人,这事全不重要,重要的是面子、面子,我的面子啊!石存忠算是什麽东西?除了那狗屁金刚身之外,他有什麽了不起?你用我教的剑会败给他,那我就一剑劈了你!”
花次郎说得激动,大声嚷嚷,手上树枝挥动,彷佛石存忠正在眼前被他大卸八块。在远处旁观的源五郎、有雪都为之好笑。
“蠢二哥,把话说得那麽满。”源五郎微笑道:“这等豪语已经超过了花风流的应有能力啊!”
有雪奇道:“三哥!你和二哥一直在谈这句话,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啊?”
“呵!机密,现在还不是揭晓时候。”
发完指导者的排头,花次郎持续叮咛道:“配合剑诀出招时一定要小心,因为全部的威力集中在剑尖,相对的,面对来自侧面的攻击,防御效果就很差,所以假使这时使用劈、砍、斩之类的动作,就会产生极大的破绽,不信的话,你现在就试试看吧!”
顺着他的说话,专心聆听的花若鸿举手挥剑,朝身旁的细树干砍去,果然铁器脆响应声而落。
“你看,我说对了吧!剑折断了,这就证明了……”
话声未完,兰斯洛也挥刀砍向旁边一棵粗壮得多的大树,只闻轰然一声响,大树拦腰折断,倒在地上。
“呃!花老二,你教得不大对头啊,如果照你说的为什麽这棵树……”
“你这个白痴!为什麽你们这些废物如此低能,你们的爸爸都是猿猴吗?”彷佛遇到无药可救的学生,花次郎大吼道:“不要故意拿宝刀宝剑砍树,然後来颠覆一般的常识论!”
这样的情形,在兰斯洛成功偷学到花次郎剑术之後,反覆地上演。每当花次郎对某事举例佐证,兰斯洛立即也就成功地颠覆例子。虽然因为那种种“例外”的层出不穷,刺激了思考机会,却也让花次郎为此疲惫不堪。
“练!给我苦练!不练到喷鼻血不准停!”
相对於这边的紧绷,另一边的气氛就和缓得多,源五郎和有雪,几乎是用事不关己的态度,在旁观他们的修练。
源五郎微笑道:“很有趣喔!我听人说,以前有一个脾气很暴躁的剑客,也是在传授旁人剑术时,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嗜好与才能,最後投身教育事业了。你看花二哥教得多麽起劲,说不定也是个为人师表的长才呢!”
有雪哂道:“哪可能啊!花老二的臭脾气去为人师表,他伪人师婊才是真的……”话才说完,一根树枝夹带劲风飞来,重击在有雪头上,将可怜的雪特人击倒在地。
不远处则传来惊呼。
“哎呀!怎麽搞的?我的手为什麽突然滑了一下……你们两个,干什麽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啊?你们想与我为敌吗?不是,不是就给我继续练!”
源五郎蹲在地上,怜悯地笑道:“那边教人的和被教的都心情紧绷,要命的就别在这种时候去惹他们喔!”
“我……我不懂。花小子和二哥苦练也就算了,兰斯洛老大又在那边凑什麽热闹啊?”
“他没办法不练啊!因为到时候比武招亲上,为了减轻若鸿小弟的负担,他也必须参加,这样可以多帮忙撂倒一些敌人,对老大自己的武学修为也大有帮助。”
“哈!你们这些人都是笨蛋,有福不会享,还主动把危险往身上扛,我真替老大感到可怜。”
源五郎淡淡笑道:“你不必特别对老大表示悲悯,也不用笑得那麽开心,因为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呢!”
“你说什麽?”
对着雪特人瞪大的双眼,源五郎不急不徐地解释道:“会打算帮主力参加者减低负担的,怎可能只有我们?石家一定也会采取同样策略。所以为了分散重担,参加的人当然越多越好,阁下雾隐鬼藏乃是东瀛一流上忍,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,何足惧哉?”
“上忍?忍个鬼啊!让我上场和人武斗,不是摆明要我死?”有雪颤声道:“要减低负担,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,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,我不干啊!”
“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,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,会打破势力均衡,带来更大的动乱,这样反而不美。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,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,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?从现在起,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,我负责训练你,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!”
“前八强?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,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,三哥,饶命……饶命啊……”
“不可能吗?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,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,赢回美人,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!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?”
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,这次的笑意中,散发着罕有的锐气。
“花二哥能做到的,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?”
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,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,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。
时间转眼即逝,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,只剩一日。兰斯洛觅了个空闲,去梅园与风华见面。
多日以来的练武,花若鸿限於资质,虽然用功甚勤,却没什麽进展,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,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,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,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,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,自杀算了。
相较之下,自己就领悟良多,不,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,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、剑意,繁琐的剑招,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,更枉论理解。
但是,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,动手试演,甚至实际拆上两招,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,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,到後来,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,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,在旁沈思不语。
说来荒唐,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。因为,他就曾经亲眼见过,世上确实有个怪物,一切的武学“毋须领悟,已能使用”,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,险些吓掉自己下巴。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,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。
自上趟梅园之会,九日来,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。一来,是因为醉心於练武,想趁着有明师导引,好好锻炼自己;二来,那日会面时,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,理由充分,但自己却感觉得出,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,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,增加内力。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,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,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。
(唉!我怎麽这样小心眼,和人家大姑娘计较这个……)讲是这麽讲,但是在几次对谈後,兰斯洛吃惊地发现,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。
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,半点红尘不泄,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,这是早就知道的。
封闭的环境中,易於专心学习,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。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,并由此延伸,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但是,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,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。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、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,隐晦处精微剖析,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,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。
然而,再深听一层,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,见解也切合实际,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,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,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,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。
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,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,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,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,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,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,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。不过,从结果来看,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,导致全盘失败了。
最明显的证据,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,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,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、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,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,愉悦地嬉戏。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,对人体产生的神效,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,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。
“连这都不知道?我真怀疑,你长这麽大,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可是,我念的书里……我是说,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,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。柳大哥,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,再说给我听一次吗?”
据风华所说,因为自身眼盲,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,命她全数背下,自我默读,直至学会。
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,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,但从前在山上,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,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、英雄故事,就是讲述旅游经历、各地风土,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。
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,不敢想像,倘若两人易地而处,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,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,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。
“不是那种问题。知识这种东西,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,你念书念成这样,有什麽意义呢?那还不如像我一样,自由自在,多麽快活!”
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,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,却浑然忘了,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,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。
“真的是很对不起,我也知道这样不好。”不论学习精神,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,风华腼腆道:“都是念书,我就真的很笨,背了那麽多东西,除了医术,什麽也不会用,不过,我有个妹妹,她和我不一样,如果有她那麽机灵,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。”
“你还有妹妹?”兰斯洛大为惊叹,从姊姊的相貌推断,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,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?即使还活着,如果变成了老太婆,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。
“嗯!正确来说,是我义妹,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。”
风华回忆道:“她和我不一样,人非常的聪明,有主见,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,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,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,可是,她是个好人,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,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。”
说到这名妹妹,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,那表情,像是怀念、喜悦,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,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,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。
听着风华的叙述,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,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,一个聪慧到心坎里,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,呃!还是不想为妙。
不过,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!在自己眼中,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。
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、洋溢明艳的知性美;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,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。变幻无定的魅力,像是一道漩涡,兰斯洛觉得,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,正受着漩涡牵引,慢慢沈了下去。
(不是小恶魔就是女鬼,我的女性缘还真是奇怪啊!如果再把五郎那个人妖算上,这个桃花劫就劫得太凶了!)走在街上,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,这时,一声叫唤惊醒了他。
“大爷!那位大爷!”
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,夕阳西斜,路上行人不多,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。
由於露出真面目,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,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,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,多惹事端,所以换了打扮,变成左眼戴上眼罩,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,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,会在路上被人叫住,实在是蛮奇怪的。
“那位大爷!那位仪表不凡、英气勃勃的大爷!”
再次寻觅,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,一名蹲缩在墙下,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,对己招手叫唤。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,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。
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,像个乞丐似的,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,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,瞧不清本来面目,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,慧黠无瑕,让人为之一奇。
“这位大爷!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!”很稀奇地,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。
“你……”兰斯洛有点疑惑,某种直觉告诉他,这小贩有问题,难道是石家的刺客?没道理啊!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……
“大爷,来看一看吧!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!”小贩笑嘻嘻地说道,与其污黑肤色不同,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。
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,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,小镜子、发簪、剪刀、针线包、胭脂盒……等,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,没啥稀奇的东西。
“大爷,看您行色匆匆,又是柔情满面,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!”小贩笑道:“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!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,您送她个礼物,一定能讨她欢心的。”
小贩说得动听,兰斯洛想想也对,相识至今,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,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,她应该会挺高兴的。
看看摊上大小物件,没什麽特别的东西,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,委实难以选择。当反覆看到第三遍,才看上一柄梳子。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,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。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,这礼物既可梳理,又可充当装饰,应该很适当。
“哦?大爷,你真有眼光,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,您选了它,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。”
“少来!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,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,十五铜币,不要拉倒!”
“这……您还真是慷慨。”
“钱在这里……唔!等会儿只是聊天,太也没趣,喂!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,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?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,把那包给我!”
“哇!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,你是强盗啊?”
“说对了!我就是强盗头子,现在抢到你了。梳子给我,瓜子给我,铜币也还我,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,立刻叫你人头不保!”
结果,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,取走木梳,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,扬长而去。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,另一道充满压迫感、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,在小贩身旁浮现。
“唉!初见面时就是强盗,现在还是强盗。”不用再行遮掩,低语的是甜美嗓音,“不过,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,就这点来说,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。”
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,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,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。一国女王之尊,在地摊上兜售杂货,雷因斯就快要变成笑话王国了。
不久前,原来蹲在这里的杂货贩子,拿了三枚金币後,丢下摊子,欢天喜地下班去也,换了改装的冒牌小贩,在此兜售。
“东西没得卖,瓜子也没得啃了,喂!把这摊东西收一收,回去了。”
他扬扬眉,不解这摊失去伪装意义的垃圾,有什麽收拾的必要。
“好歹也是三枚金币买的,把这些东西带回雷因斯估价,就当是女王御用品,下次义卖,每件东西价位後头多加五个零,收入缴回国库。”
“……”
进了梅园,兰斯洛张口欲唤,但平常习惯会面的古井旁,并没有熟悉的倩影,侧目扫视,在不远处的池塘边,见到那抹白洁的幽魂。
缓步踱去,风华似乎为着某事而想得出神,一向听觉灵敏如她,竟没能发觉自己的到来。而当走到池畔,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错疑是天仙下凡。
本来风华就有着天仙般的姿容。虽然平生所见的美女不多,但无论是容貌、气质、神韵,风华都堪居首位。
绿草似荫,平波如镜,在一片潋潋水色中,倒映出美人绝色玉颜。风华侧着脸,乌瀑长发委地泄下,她沾着洁净池水,纤指为梳,静静梳理青丝,面上神情似惘还愁,柳眉微蹙,像是担忧着什麽。
这时,微风拂起,吹皱落梅如雪乱,千瓣梅云遍洒池面,激起阵阵涟漪,和风送香,竟辨不出是梅香馥郁,亦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。缤纷花雨里,脱俗天仙,绝艳风华,令兰斯洛看得痴了。
“……柳大哥,是你吗?”
惊觉有人到来,风华在辨明来者身份後,细声探问。那种由怯怜怜的神情,蓦地灿放出含羞笑靥的急速转变,刹那间,兰斯洛浑然忘却其他,只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,盈满全身。
并不是存心偷香窃玉,但是当兰斯洛回过神来,自己已踱到风华身旁,为她将木梳别在发上,之後,托起苍白樱唇,在彼此双方的惊愕中,悄然吻下。
濒临入夜时分,天色已黑,一道圆滚滚的黑影,以笨拙的姿势,翻墙入了沈家梅园。
举目四顾,确认兰斯洛已经离去,远距离跟踪到此的雪特人,疑惑地抱怨着。
“是这里没错,老大来这闹鬼的废园干什麽呢?这些天无故外出,一定都是到这里来了。看他两眼喷火,色眯眯的模样,绝对是和女人有关,妈的,老大真没义气,自己有消火管道也不通知兄弟一下。”
打自半个月前,兰斯洛就常常无故外出,一去便好长时间,以他在暹罗无亲无故,应该没有什麽地方可供他停留,有雪早便起了好奇心,只是这几天兰斯洛足不出门,没有跟踪机会,今天发现兰斯洛外出,便蹑手蹑脚地跟了上来。
当发现兰斯洛的目的地是那座闹鬼的废园,有雪着实吃惊,但最後好奇心终於压过恐惧,迫得他在兰斯洛离去後,翻墙进入。
左看看、右看看,荒凉废园入夜後,更是鬼气森森,有雪大着胆子绕了几圈,就是没发现什麽特殊东西,最後心头火起,决意在离去前撒尿留念。
怎知,裤带一解,刚刚蓄势待发,耳边忽然响起轻柔嗓音。
“这……这位先生,请您别在这里……”
请别做什麽,似乎因为太过羞赧而说不出口,但已给雪特人强烈震惊。
(好美的声音,是美人!一定有绝色佳人在此!)心急之下,有雪完全忘了身边无人,为何嗓音会传至耳边?原姿势不变,迳自回身,举目环视,大声嚷道:“什麽人?快点出来!”
这句话立即招致可怕的後果!
在眼前不远处,一个废弃的古井,蓦地喷起淡淡青霞,跟着一抹凄凉白影冉冉升起。
那是个明灭不定的女子倩影,长及小腿的浓密黑发,使人看不清面孔,看那窈窕身形,应该是个大美人,但夜色中萦绕全身的惨白淡芒,忽隐忽现的身影,却教人绝不会弄错她的身份。
她两手撑住井缘,似乎要从井中爬出,往这里过来。有雪惊得全身肌肉不住打颤,脑中更想起一个在东瀛流传甚广的女鬼传说,这麽一想,恍惚中,在那女鬼的长发下,彷佛有一只充满血丝的凸起瞪眼,朝己瞧来……
“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~~~~~~有鬼啊~~~~!”
距离兰斯洛初入梅园时近一月,相同的凄厉惨叫,再次回荡在沈家废宅上空。
源五郎独自在宅中审视各种资料。兰斯洛出门未归,跟踪的有雪也没回来,花若鸿在流民窟的隐密空地练剑,快要气到自废武功的花次郎买了壶酒,在笨蛋学生旁边喝了个烂醉。
“咦?怎麽只有你一个人在?其他人呢?”
出乎意料,是兰斯洛先行返屋,尽避他的人还在五丈外,自己便已发现,但仍好奇着为何不见跟踪者的身影。
“呃……老三,那天你露了一手,花老二说那是回复咒文,这麽说,你对所谓的玄学,也就是神鬼之事,十分通晓罗!”
看兰斯洛满面困惑、担忧,源五郎不禁莞尔。会花时间思考并且为之烦恼,并不是这个凡事直线条做事的男人的作风,究竟是怎麽了呢?
“不能说十分通晓,但多少也知道一些相关知识,大哥有什麽不解之事吗?”
兰斯洛似乎十分迟疑不决,以致态度看来有些罕见的扭捏,但最後仍是强自问道:“那个……以前故事里的人鬼相恋……呃!我是说,人类有可能与鬼物长期相处吗?”
“呃!这个……”
不理解这问题的用意,脑中急转,源五郎决定用常识论来回答。
“如果大哥询问的人鬼恋,是从坊间故事所得,那麽故事的结尾,一定没什麽好结局吧!”源五郎笑道:“人属阳,鬼物属阴,两者本不相容,更何况鬼物乃集灾、病、凶、危、苦、痛於一身,如果硬要相处在一起,时日久了,就会受到阴气侵蚀,从此厄运连连,终至丧身败亡。”
一番严词论述,源五郎说得是洋洋洒洒,兰斯洛却听得脸色发白,脑中乱成一团,趁着源五郎讲得高兴,转过头去,踉踉跄跄地踱进自己房里。
“所以呢?和鬼物相处一事……”转过身来,没看见兰斯洛,源五郎叹息一声,微笑低语:“真是的,一点耐性都没有,我还没来得及说化解之道呢!现在的人听话都只听一半的吗……咦?”
这边有人避进房去,另一边却有人狂奔跌进屋来,仔细一看,正是口中白沫狂喷的雪特人,而他的下半身……
“我的天啊!老四你真是有种,我晓得雪特人一向豪放,但你也不用一边口喷白沫,一面在暹罗城做下半身裸奔吧!”源五郎叹息不已,如果花次郎在此,说不定会立刻拔剑斩了如此丑物。
“有……有鬼……”
“什麽?”
“有……沈家梅园有鬼……老大被女鬼迷了!”
“哦?竟有此事!”
从有雪模糊不清的微弱呓语中,源五郎获得了宝贵的资讯,只见他眉头一扬,朝兰斯洛房间的方向,绽出了恶作剧般的微笑。
“原来是这麽一回事。好啊!那我们就让事情更有趣一点吧!”
第三章惊天一刀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
打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招亲的江湖人士,着实不少,为了有赶路的缓冲时间,比武日期订在四月一日,距离布告日期几乎二十天。而现在,距离比武大赛开始,已不到十二时辰了。
源五郎召集众人,宣布最新的企画方案。
如果只是志在参加,那当然怎麽出场都无所谓,但是这场比武,由於背景意义特殊,虽然表面上只是个人比武较劲,到後来却必然会演变成各大豪门比较财势的展示场,为了以後方便,就必须以一个体面的身份登场。
所以,源五郎的计画是,让花若鸿扮作一个来自艾尔铁诺的豪门公子,众人伪装成他的随从。
兰斯洛沈思道:“这样不行吧!东方家和石家都有人认识若鸿小弟,再怎麽冒充他们都认得,何况我们和石家多次冲突,一上场就被认出来了。”
“逼人成婚的事,传出去有伤东方家体面,他们是不会主动来认人的。至於石家,连续几次被我们弄得灰头土脸,说出去也不光彩,在东方家未主动有反应之前,也会保持沈默。”源五郎道:“目前在暹罗城里,各方势力都会致力维持一个均衡局面,以免太早翻脸动手,所以除了全力夺取壁军,其他事都可以放下。”
“我反对!”花次郎皱眉道:“为什麽他扮贵公子,我们却扮杂役?这小子算什麽东西,哪够格要我当他随从!”
“反对无效,成亲的是他不是你,你扮公子有什麽用?想开一点,伴郎不也是随从吗?”源五郎正色道:“而且,如果我们两个人一开始就站上台面,会立即破坏势力均衡,这点很不妥当。”
经过源五郎的协调,众人终於同意。可是,要扮演贵公子,就得洒下大笔金钱,除了衣着外表要换,连住的地方也要更改。
众人这些日子来,都是栖息在暹罗城内的游民窟,以前花次郎在这买了几间木屋,作为独自喝酒或暂时的藏身所,现在正好供众人落脚。但是,由於地方狭小,每次试演武功,不是打破屋顶,就是踢塌板壁,现在木屋也濒临土崩瓦解,正好是换住处的良机。
源五郎说,自己远亲在暹罗城有栋华宅,可供众人暂住。兰斯洛和有雪都感到讶异,只有花次郎不以为怪。以麦第奇家的财势,在暹罗城置产毫不稀奇,只是当初源五郎说自己在此地举目无亲,要往自由都市投靠亲戚,如今不但冒出个无名亲戚,还有豪宅,这谎话当然不攻自破。只是,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情形下,谎话拆穿与否已经不重要了。
“咦?这里是……”
当众人来到那所豪宅前,兰斯洛面上有着显然的吃惊,因为所谓的华屋,正是沈家大屋。
“整座暹罗城里唯一的汉式建筑,虽然旧了点,但还是很漂亮吧!”
源五郎微微一笑,拿黄铜钥匙打开大门重锁,拆去缠门炼条,两臂微一施力,厚重朱门应声而开。
“各位!忘记我们的旧身份,华丽地迈出我们光明的第一步吧!”
源五郎虽然是这麽宣示着,但门一推开,大量灰尘纷落洒下,呛得众人直打喷嚏,对望彼此,全都泄成一头白发。
“我咧呸……呸……”
“源五郎!你挑的是什麽狗屁屋子!”花次郎首先发难,揪住罪魁祸首严厉喝问。
“别那麽生气嘛!花二哥。”源五郎道:“这间屋子真的很棒喔!又大又宽敞,布置典雅,富丽堂皇,至於灰尘什麽的,两千年历史的老房子,您不能太苛责啊!”
“两千年历史?你让我们住在古迹里头?我直接宰了你埋进坟算了。”
“好处当然不只是那样。这是暹罗城有名的凶宅,听说还有女鬼呢!”源五郎瞥了脸色阵青阵白的兰斯洛一眼,笑道:“二哥你想想,放眼暹罗,去哪里找一栋附送幽灵警卫的屋子?就算屋里没人在,也不怕小偷进来,这多麽方便啊!”
这番设想显然没办法感动花次郎,因为他立即掐紧源五郎颈子,大力摇晃。
“什麽?不但是古迹,你还让我住在鬼屋里,我要把你的脖子掐得像筷子一样细,你直接变鬼去吧!”
察觉颈上双臂使了不只是开玩笑的力道,源五郎费了不少力气才挣脱,强笑道:“可是,这里也很适合花二哥啊,屋子後头有座梅园,终年梅花盛开,很漂亮唷!”
“漂亮有屁用!你是希望我宰了你,埋在里头吗?旁人看到你的魂魄,一定也说你是女鬼的。”
“呵呵!这座梅园可不比寻常喔。”源五郎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,缓缓道:“身为白鹿洞嫡传弟子,你不应该不晓得有关那座园子的浪漫传说吧!”
听着这麽说,花次郎认真检索起脑里记忆,而当可能的答案浮现脑际,他真的吃了一惊。
“等等,不可能吧……”花次郎喃喃道:“这里真的是那座园子?沈家的……”
“这栋华宅的旧主人是姓沈没错啊!”源五郎笑道:“而且,你现在应该也能感觉到,那个人的气息了吧。”
花次郎寂然不语,默认了源五郎的话。有雪则找花若鸿探听道:“喂!你也是白鹿洞的,能不能翻译一下,他们到底在扯什麽?”
花若鸿摇头道:“不行啊!可能是我等级太低,他们说的暗语我全听不懂。”
“好了,大家进去吧,後花园的梅林是禁地,屋主交代未得许可不准擅入,这点请各位遵守。”源五郎拍拍兰斯洛,微笑道:“不过,屋主也交代,希望有人每天帮梅林浇浇水,这个神圣又风雅的工作,就交给大哥了。我想,大哥您不会反对吧!”
木然地点点头,兰斯洛面对义弟的微笑,彷佛也看见一只恶魔的黑尾巴,在眼前嚣张地舞动着。
毋须多言什麽,五人的乔迁工作,就此完成。
沈宅因为久未有人居,所以有些脏乱,但整体建筑却保持得相当完整,看不出是两千年历史的古屋。花次郎到处瞥过一遍後,发现了有人定期来此整理的痕迹,但反正不是重点,也就不必多口。
要假扮名流,有了华屋,当然要配华服。源五郎把众人留在屋里,外出一趟,身上的金币银币流水一般花出去,一个时辰後,提着大包小包的衣物回来,件件金线滚边,丝绸为质,样式华美,旁人不懂也罢,花次郎看得暗暗点头,赞赏源五郎有审美眼光。
兰斯洛道:“一人一个包袱吗?花老二,你不穿吗?”
“上场的是你们,我在台下看,用不着搞那麽多花样。”
花次郎的穿着,和他有意无意间流露的生活考究不同,纯以舒适为主,材质样式只能算中等货色,虽然没有补钉,但有许多处早已洗白褪色,只是他执意不换,众人当然不会多管闲事。
当三人忙着更换新衣,花次郎则拉过源五郎,私下交谈。
“喂!这宅子是麦第奇家的吗?你们与石家关系恶劣,要是让他们知道麦第奇势力进了暹罗城,说不定今晚就来放火烧屋。”
“兵来将挡,人来我们有幽灵挡,何足惧哉?”源五郎低声道:“不用担心,这房子是登记在一个富商名下,背後则是青楼联盟的产业,石家人要查也查不到这里来。”
“是青楼的?”
花次郎点点头,不再言语。
众人住进沈宅,自然各有各的心事。兰斯洛擦拭着无名宝刀,对於明天的比武跃跃欲试,期待在擂台上大发神威,不久,似乎是坐不住,藉口去帮梅树浇水,往後院跑去。
丝毫不知酒精中毒为何物的花次郎,不知怎地心情低潮,倚着一大缸陈年佳酿,独自迷醉酒乡,浑然不晓身在何处。
有雪身在鬼屋,一时念及後院厉鬼,胆颤心惊;一时又念及明日被逼上擂台,性命堪虑,把头蒙进被子里,久久不能成眠,只希望明早睁开眼来,发现这一切都只是恶梦。
花若鸿则对自身处境、未来感到忧虑,睡不着觉,溜到前院凉亭,吹风沈思。
“清风柔云,芳草鲜花,夜景这麽美,若鸿小弟,你的表情为什麽这麽沈重呢?”出奇地,源五郎坐至对面,对烦扰中的他,温言探问。
“是米……源五郎前辈。”花若鸿道:“明天就要比试了,我有点紧张,睡不下去,所以出来吹风。”
“不用喊得那麽老,在暹罗城里,你直接叫我三哥就可以了。明天就要比武,事关重大,你会紧张那是当然。”源五郎道:“可是明天只是基础预赛,照理说不会碰到什麽真正高手,以你现今的武功,应付起来绰绰有馀,不用太过担心,早点睡,养好体力吧!”
“不,三哥,这十几天来我随着花二哥学剑,虽然他没有明说,但我还是感觉得出来,自己的程度太差,学剑的进度没能达成他的预期。”
“呵!你花二哥剑法高强,但是算数一向不及格,他的预期很少会实现,你达不成也没什麽大不了,毋须介怀啊!”
“还有兰斯洛先生,他陪我一起练剑,但每次花二哥教的东西,我练十次二十次都还掌握不到重点,他却立刻就能做得又快又好。就算花二哥不说,我也晓得,自己真的是很笨,很不成材。”
“这个……在运动反应上,人不能和猿猴相提并论啊!与其说兰斯洛身手敏捷,学习神速,不如说他因为尚未进化,所以保有了猴子的高度模仿能力。”
这话比喻得十分贴切,正斜倚房里酒缸旁的某人,闻言立即点点头,喃喃赞道:“说得好。”
“多谢三哥,谢谢你这样为我打气。不过,我自己事自己知,我晓得我是不行的。”
源五郎的打气,似乎没起什麽显着效果,反而更引起花若鸿感叹身世。
“我是花家的旁系子孙,虽然血统不算太远,但几代以来身份都很低微。我曾爷爷是帮花家少爷们牵马的马夫,我爷爷是,我爹也是,就连我小时候,也帮这一代的花家少爷牵马,而从我曾奶奶到我娘,都是花家的奴婢,由主人作主,许配给我们家成亲的……”
源五郎静静聆听,除了听见表面言词,更听见了花若鸿或许说不出口的弦外之音。花家世代富裕,过着王侯般的奢华生活,做主子的泄指身边奴婢,这是整个大陆随处可见的事,至於将婢女仆妇们玩大了肚子,坏心点的直接赶人出家门,好心一些的,就将这些女人赏赐给没钱成亲的仆佣为妻,又有谁敢说个不字。
这样的情形,如果发生在花若鸿身上,那是毫不为奇。纵然不是,连续几代马夫与婢女的血统,又有什麽地位可言了?
“也许我曾爷爷以前的祖先,也是马夫,这点我不确定,不过,从我曾爷爷开始,就一直期盼下一代子孙能翻身,别世世代代都帮人牵马,这想法一直到我爷爷、我爹都没改变,所以我爹才帮我龋蝴若鸿,希望我有朝一日,能像大鹏鸟一样飞上天,扬眉吐气。”
花若鸿缓缓道:“为了这个理想,我爹和我娘对我寄望甚深,他们一直拼命工作,打算存钱供我到白鹿洞去念书学武。可是,我实在很笨,在白鹿洞的地方学堂徒耗数年,文才武功都一事无成,後来我爹亡故,我娘也积劳成疾,不得不从学堂里回家。”
源五郎没有发言,因为他感觉得出,这名自述遭遇的少年,并非在向己乞怜,所以此刻专心聆听便已足够。
“今年初我娘走了,阿翠又出了事,当我赶来拦截花轿,被石家人擒入布袋时,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麽完了。”花若鸿道:“但是,遇着几位前辈,又蒙王大侠授我神剑,虽然我知道自己练得很差,不过,这些天来我也稍微有了一点自信,明天的比武,我定要好好干一番。”
“好啊!你有这样的志气,令尊令堂在九泉之下,想必也会很安慰的,明天的比武,加油吧!”
“嗯!其实我也不知道,自己能在这场比武中撑多久,但我会努力去闯闯看的。”
“天助自助者,初见面的时候,我就曾对你说过:神迹,只会发生在值得神明去帮助的人身上。”源五郎拍拍他肩头,微笑道:“好好撑下去,当时机成熟,神迹会出现在你身上的,这是我代替神明对你作的承诺。”
靶受到这不是随便说说,花若鸿慎重地点点头。而屋内已将一缸酒喝去大半的那名男子,迷蒙着双眼,以最适合他的冷冷笑容,发出哼声。
艾尔铁诺历的四月一日,东方家的比武招亲於暹罗城正式揭幕。凭着东方家名列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的地位、操控自由都市东面的势力,还有其独门神功的诱惑,吸引了各地青年俊杰匆匆赶来,截至昨日报名终止,参加者一共有八千四百二十七名。
这麽样庞大的人数,将暹罗城内的收容能力迫至饱和。像石存忠那样,一开始便在城内有产业的人毕竟不多,各个旅店、酒楼等住宿场所,早在比武招亲消息传开的首三日,便已爆满,令商家紧急搭盖临时建筑。
至於实在来得太慢的,只好向暹罗城内的民家或租或买,这让暹罗城内的百姓意外发了笔小财。最後还找不到住屋的,只有露宿街头。
大量人潮涌入,饮食居住都是问题,酒楼饭馆无疑可以大赚一票,但其中也有不少出乎意料的情形。由於旅客们多数长年行走江湖,难免结上一百几十个仇家,加上为了招亲的利益纠葛,任谁都怕自己未上擂台就已亡命异乡。
如“楠”一般後台强硬,声明有能力保护住客安全的客店,令参赛者趋之若骛。
剩馀的住店里,常常有钱的自行买菜做饭,没钱的啃乾粮度日,当大堆牛羊猪只被赶进客房,老板们对着住客们的横眉竖目,一把把雪亮刀枪,只有苦笑的份,如果再扯上每天都有的一两件意外失火,就不难发现许多店老板整天哭丧着脸。
而大量江湖人物汇集,自然增加了仇人会面的机率。有些平日在艾尔铁诺担任官职,或身为骑士,不好下手的人,若死在自由都市,则艾尔铁诺官方鞭长莫及,因此随着参赛者越来越多,暹罗城的火药气氛也越益浓厚,许多人都想找机会闹事开打,趁乱冷里一刀干掉新仇旧恨。为了这点,由东方家子弟组成的警备队,自赛前五日起,於城内全天巡逻。
会造成这麽大吸引力的理由,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招亲。像这样风云聚会,成为大陆目光焦点的比武赛事,成绩有着一定的公信力,更有绝佳宣传的效果,很适合打响名号。就算没法在招亲中夺魁,只要能表现突出,事後也会成为各地骑士团相争聘请的对象,这才使得成千近万想一夜成名的青年,蜂拥而来。
假如一战成名,那麽对以後的武林生涯将大有益处,不过,那是指一战之後还能存活的情形。
在擂台上遇到对头,或是因为别的理由性命相搏,最後残废身亡,这是任何比武都难以完全避免的,生死存亡只在一瞬的竞赛,难有侥幸可言。
本次比武招亲的赛程,除了种子选手,其馀者以预赛来审核。每场预赛一百人参加,初赛每场四人,能在初赛中胜出的,便以两两对战的方式,淘汰至最後一人。
在举办预赛的大广场,东方玄虎以代理当家主的身份致词,先是向各路人马问好,继而宣布比武规则。
和一般陈腐的教条相比,这场赛事的规则显得比较宽松。不严格禁止使用暗器、尽可能不要使用毒药、希望擂台上别弄出人命……因为招亲的意义,是选拔真正有实力的俊才,为了能发挥真正实力,所以不给予太多限制,一切规定改以劝导的形式,唯一的严格禁令,就是不准魔导师参加。
比赛进行时,无力再战者算输、倒地不动者算输、离开擂台范围者算输、自动弃权者算输,另外最当然的规则:死者算输!
“又放暗器又放毒,等会儿擂台上一定一团乱,死伤狼籍。”聆听着东方玄虎口述的规则,有雪喃喃道:“有没有搞错,你们这是选女婿还是杀女婿?好阴险啊!”
“喂!老四!”兰斯洛皱眉道:“种子选手是什麽意思?为什麽我们要一关一关打上去,他们却直接打前十强?”
有雪皱眉道:“这个……顾名思义,种子选手就是和男人种子有关的选手。既然是招亲,着重的就是繁殖下一代的能力,之所以会等我们上完,他们才上,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们品种不良的缘故吧!”
对这答案,兰斯洛大为惊奇,嗫嚅道:“是……是这样啊!那主办单位是怎麽判断参赛者那方面的品种是好是坏呢?”
有雪道:“这个就不得而知了,嗯!也许东方家有专门的神功,可以一眼就看穿那里的……呃!叫人好生难以索解啊!”
兰斯洛摇头道:“八千多个男人抢一个新娘,这桩婚事可真是艰辛。”
有雪眼珠子转了转,暧昧笑道:“是啊!这麽多男人一起上,如果把现象具体化,那我们岂不是构成了的罪名?”
“是这样的吗?”
“不过没关系,我们有花小子在,八千多人里头,只有他一个人有能力变成合奸,至於老大你和我,如果硬要上,那就会变成了!”
“呃!我忽然有种领悟,难道你们雪特人都是从怎麽奸的角度,来判断男女关系的吗?”
无视於四周一本正经听讲的其馀参赛者,两兄弟交换着教人喷饭的话题,却令旁边的源五郎捧腹忍笑,花次郎则拼命压抑着挥剑斩人的冲动。
“我现在正式宣布,比赛开始!请各参加者依照先前领到的编号,到所属擂台集合!”
东方玄虎高声宣告中,比武招亲正式开始。预赛共分八天举行,兰斯洛、花若鸿两人报名得早,都排在今天出赛,有雪则在隔天,幸运的是,三人没有彼此对上。这点,花次郎心中冷笑,源五郎既然敢让这三人一齐出赛,自然做好了不会一开始就对撞的准备。
花若鸿、兰斯洛先後离开,做出赛准备,有雪赶到前排去,找个清晰视野。花次郎掉头欲走,却被源五郎拉住。
“二哥!您上哪去啊?”
“上了擂台,一切各凭本事,我又没耐性在这里等,不回去喝酒,难道在这里无聊睡死?”
“别这样讲嘛!”源五郎微笑道:“难道,你不认为这是一个观察上次阿朗巴特山魔震,对大地影响的好机会吗?”
首先出赛的,是在本次招亲中最具正当名分的花若鸿,如果以正统名分来排,他应该成为种子选手才对的,不过,如果那种事发生,也就不会有这次的比武招亲了。
预赛的进行,一百人同挤在广场中央的巨型擂台,能挫败群雄的最终胜利者,就拥有参加下场赛事的资格。话虽如此,但由於钟声一响,场内便开始交错乱斗,因此也就没机会出现一人单挑数十人,或是相反过来的情形。
从没参与过江湖仇杀,首次碰上多人混战的花若鸿,显得有点不知所措,望着一张张陌生脸孔,愣然不知该如何抉择对手,直到旁边一剑刺来,这才出招格挡,与人斗在一起。
临敌经验不多,动作极为生涩,让远方遥望的花次郎直叹气。但这却意外成为花若鸿的优势。由於表现不突出,他得以免去被人眼红围攻的危险,只是单方面的对上一两个敌人,比剑决胜。也因为他的不起眼,所以甚至没有什麽人发现,这名青年的剑法,其实是颇具威力的。
尽避劲道不强、速度也欠佳,但是,似拙实巧的剑招,却有效地弥补不足,总能在交手数回合内,突破对手的防御。特别是,连花若鸿自己也不晓得的,当他的剑尖刺入敌人体内,一股微弱的奇异脉动,会在瞬间打乱气血,瘫痪掉敌人的行动力。
他所苦练的这套剑诀,是花次郎潜心编排,效果除了一点集中,也包含了内部破坏,碰上硬功好手,杀伤力当然极大,但对一般人也有相当威力,不然,以他这样的武功,光是预赛便给人踢下场,又有什麽本钱和人争强斗胜。
在众人不知不觉间,花若鸿慢慢累积了击倒人数,两刻钟过後,擂台上只剩他与另外一人。
那人看服色似是艾尔铁诺某个骑士团的骑士,手中光剑绽发蓝光,左右顾盼,相当得意,周围躺下了十馀具奄奄一息的人体,显然手底下功夫不错,对照起被砍了七八道刀伤,鲜血淋漓,力竭汗喘的花若鸿,胜负已经极为清楚了。
“小子,你运气真好,居然混得到现在,快点过来,我可以发发慈悲,一剑送你上路!”
这麽明显的威吓,似乎不合主办单位劝导少伤人命的原则,不过这时候当然没人理它。花若鸿举步冲过去,对方光剑圆弧形扬起,觑准他用的只是普通铁器,预备断其兵器後,斜削小肮。
“当!”的一声,那人眼中露出惊惶之色,光剑与铁刃交击,火花蹦射,却削之不断,而铁剑剑尖则趁势刺入他胸口。
难以理解为何会有这种违背常理的情形发生,那人两眼暴瞪,仰天便倒,场外裁判大声宣布花若鸿是预赛第一场的胜出者,青年的脸上,露出了疲惫却真心欢喜的笑容。
“废物!和一群杂碎动手,还弄得这麽狼狈,等会儿回去有他好受。”对这战绩不表认同,站在远处凝望的花次郎冷冷说着。
“呵,别这麽严厉嘛!我们的若鸿小弟也已经很努力了啊!”
“这话你留着对敌人说吧,看看他们在战胜的时候,会不会因为你已经努力过了就不杀你。”花次郎瞥向身边同伴,冷冷道:“你也是个多事的家伙啊!居然在兵器上动那种手脚!这是用剑者的耻辱。”
撇开兰斯洛用的那类神兵不谈,在正常情形下,光剑的锋利是凌驾寻常钢铁之上的,刚才之所以出现那种情形,唯一解释就是花若鸿的剑上被做了某些改变。
源五郎之前使用过回复咒文,这代表他在魔法咒术上有一定的了解,花次郎虽然不懂相关知识,却也晓得魔导师有一些可以让兵器硬度强化的咒语,从常理推论,应该便是这样了。
大凡光剑的使用者,都会有凭恃刚猛剑威致胜的习惯,在那种思考下,斩断敌人兵器顺势伤人的战术,是很一般性的打法,但遇上专门针对这点而施计的源五郎,则就如之前许多莫名其妙倒下的牺牲者一样,给反将一军。
“没办法啊,把荣辱先搁在一边,你我都不想看到若鸿小弟第一场就被踢出去吧!”源五郎淡淡笑道:“而且,倘使他第一场就出局了,那麽往後我们又要用什麽棋子来继续下呢?”
赛程激烈地进行,尽管有着少伤人命的呼吁,但每场赛事结束,扣除死者不算,场上总有近八十名无力再战的轻重伤者,辗转呻吟,多数还得用担架抬出去,直接送往医疗场所。
源五郎、花次郎站在群众後排遥观。在赛场敖近特别搭起的坚固看台上,东方玄虎与十馀名东方家好手,目光紧盯住擂台,面上却不自禁露出无聊的表情。对成名高手而言,旁观小辈们做三流殴斗实在是件无趣事,而以这次招亲的实在意义而言,假如胜出者不是七大宗门代表之一,那也毫无意义。
不过,本着求才的心理,他们仍在寻找参赛者中是否有什麽可造之才,倘使有所发现,即便是战败,大概今晚就会被东方家的使者悄悄拜访吧!
旁边有几座空的看台,目的是招待贵宾,或许未来几天会有什麽人应邀而来吧!
但目前暹罗城内,只有石字世家够份量,而花次郎也留意到,石家的看台上仅有十数名亲卫队,可以作主的首脑人物并没有出席。
花次郎沈吟道:“搞什麽鬼?虽然是种子选手,不过也太不给东方家面子了吧!”
“天晓得,说不定那石存忠被你打怕了,偷偷跑去闭关了也说不定。”源五郎耸肩道:“现在才只是开头,一开始把底牌掀光了,当暹罗城的斗争白热化,肯定第一个完蛋,石存忠要是够聪明,此刻就该低调一点。”
同样过程反覆进行,场上因而弥漫浓厚的血腥味,却没人会因此感到退缩。想着成名或成为东方家女婿後所得到的利益,多数人在锣声响起的同时,就已经杀红了眼。
转眼间,赛事到了第五场,踌躇满志的兰斯洛,在数对特别留意的凝视目光中,大步走上擂台。
自信满满,预备在比武中大显身手的兰斯洛,对目前的状况仍有一点不满,就是无法以真面目出现。毕竟,在雷因斯的通缉公告取消之前,只要他现出真面目,全场臂众可能就大嚷着“柳一刀”,一拥而上,将他砍成十七二十八段。
为了不引起石家注意,习惯的毡帽也不能再戴,最後,是源五郎出的意见,用黑布缠头、黑色眼罩,全身黑衣黑裤黑靴,外加一袭黑色披风,俐落帅气却嫌有些夸张的打扮,甫一上场,就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。
“你看那个人……这是什麽打扮啊?”
“鬼头鬼脑的,肯定绝非善类,他以为自己是来干什麽的?”
“光天化日下穿成这样,那个人是疯子吗?”
“等一下要避免和他交手,疯子乱砍乱斩的,靠近那种人好危险!”
罢出场就成为众人笑柄,当这些轻言细语传进兰斯洛耳里,只听得他怒火中烧,发誓回去要把源五郎解剖成二十八块。
(到了这种时候,能挽回颜面的方法只有一个了!)功力激增後对本身的自信,迫不及待想一试身手的急切,兰斯洛明知自己很是莽撞,却仍是将脑中构想付诸实施了。
“喂!你们这些废物!”学着花次郎的口吻,兰斯洛忽然大喝道:“像刚才那种无聊的混战,实在太没有意义了,本大爷不屑与你们这班废物缠斗太久,九十九个一次上吧!本大爷一次就解决你们!”
本该豪气万丈的言语,却没有发挥应有效果,而在众人听清楚之後,引得全场臂众哄然大笑,尤其以擂台上其馀的参赛者,笑得前仰後翻。
“哈哈!这家伙疯啦!你们听听看他说的是什麽!”
“要一个人对挑九十九人,这疯子以为自己是李煜吗?”
“不,他不是疯子,他是个白痴!看他那副自以为是的蠢样子,哈哈哈,笑死我啦!”
“回去要说给老婆儿子听,我比武的时候碰到一个白痴,哈哈哈!”
“咦?你是来招亲的,为什麽会有老婆孩子?”
“啊……我说了什麽吗?”
连串耻笑,终於令这本来就没多少耐心的男子,火喷三丈高。觑准一个人最少的方向,虎目一瞪,手中神兵高举过顶,大喝一声。
“要命的全部滚开!别枉死在本大爷刀下!”
喝声如霹雳骤响,参赛者连同全场臂众,耳中好一阵嗡嗡作响,但多数人只是笑得更大声,浑没将警告放在心上,只有远处花次郎眉头一皱,源五郎叹息道:“糟糕!又要改计画了!”
兰斯洛挥刀劈下,看似简单的一刀,却在下劈同时,爆发了沛然莫敌的冲击力,从刀尖延伸出去的平行线,恍若一柄无形巨刀,重重落在擂台上。
“轰!”
巨响声中,烟尘满空,整座木搭擂台残破不堪地断成两截,颓然坍落。擂台如此,人体更是不堪,幸好劈的方向人少,未酿成重大伤亡,饶是如此,仍有数十人给气劲激荡,受伤倒地,还有的直接被抛向了半空,鲜血狂喷,明显地已受重创。
失控的刚猛气劲势不可当,劈垮擂台後,笔直冲向观众看台。事发突然,气劲又是无形无影,那个方向的群众全楞在台上,眼看就要台毁人亡,忽然在烟尘间,一只手臂伸出,迎着直袭而来的气劲反向一拨,乓然脆响,就此将这股刚劲消於无形。
这个意外骚动令得全场哗然。东方家的看台上,东方玄虎都惊讶得站起身来,瞪着场中惊变,说不出半句话。
因擂台毁坏而扬起的尘雾渐渐消散,残破擂台上的景象重新清晰。只见兰斯洛单膝跪地,一手拄刀,嘴角一丝鲜血浅浅流过,目中绽发的,却是充满霸气的森寒目光,冷冷扫视过已经魂飞魄散的竞争者,端地是威风凛凛。
“嘿!哪个家伙敢上来当本大爷的第一个对手?”
如果早一刻,此言势必又引起一阵讪笑,但见识过兰斯洛威力绝伦的一刀後,没等这句话说完,擂台上其馀参赛者如潮水一般退下,纷纷拔腿逃命去。
在东方玄虎眼神示意下,呆愣住的裁判朗声宣布这场比赛的胜出者,并且宣告因为场地毁坏,亟需修理,原有的比赛延至一时辰後举行。
全场臂众议论纷纷,但懔於兰斯洛适才神威,谁也不敢高声大气,只是纳闷从何处跑来如此高手。
看台末端,花次郎对源五郎冷笑道:“低调一点?看来你所谓的低调需要换个定义啊!”
“失算!夯想到老大会在这里用这麽重的手,现在得要修正先前的计画了。”源五郎叹道:“老大在干什麽?比完了还一直不想下来吗?”
“何必明知故问,难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?那小子已经睁着眼晕过去啦!”花次郎冷笑道:“也不掂掂自己斤两,这麽猛的一刀,肯定把肉体逼到走火边缘,只吐吐血算是便宜他了。”
无比锋锐的眼力与感知力,即使距离隔得远,常烘混乱,仍清楚地捕捉到每一件发生的事。也因此,当众人为兰斯洛骇人一刀所震惊时,花次郎却环视搜寻那只拨开气刀的手,和不成熟的兰斯洛相比,能轻描淡写将气刀化去的那人,才是值得留意的对手。
与花次郎的评价不同,在场内的某个角落,一把蜜人心窝的甜美女声,低声赞叹道:“吐血都吐得那麽帅,爱死他了。”
在少女背後,刚悄然出手,解去气刀斩上观众台危险的男子,再次为主子的欣赏角度陷入长长的沈默。
第四章天位高手
惊天一刀,效果在不久之後震撼了整个自由都市。透过各处的情报网,七大宗门的首脑在几个时辰之内,也得知了事情始末。
他们的震惊绝对其来有自。世间高手未臻天位者,皆称为地界,而若将兰斯洛那一刀的修为换算,即是数百年苦练的地界功力。拥有这份功力的,在当前的风之大陆上,屈指可数,而且多半属於各大势力的长老、耆宿。如今,却在一名年轻小子的身上出现!
自从数月前,源於自由都市南部阿朗巴特山的大地震,人称“阿朗巴特的魔震”发生後,自由都市里很多人的身体就发生了异变,习武者功力大幅暴增,甚至有从未接触武道之人,一夜之间莫名拥有数十年内力的案例。
自由都市的权力结构,和有国家型态的其馀地方相较,显得松散许多,不隶属东方世家、青楼联盟两大宗门的闲散武者大有人在,这次魔震的後果,极有可能影响自由都市的势力分配,倘使有人将这批人吸纳、组织,凭着这份实力问鼎天下,後果就直接影响整块风之大陆。
东方家这次的招亲,实际上也存着招揽这批人的打算。自成立以来,东方家坚持血统纯正,绝不与外人做兵器交易以外的往来,但是,倘若今後也这麽坚持着,那麽这批人才必会全数为青楼联盟所吸收,届时相形之下,东方家就没法维持足以与之抗衡的地位了。
大陆各势力也对这场比武招亲密切注意,哪晓得,才不过第一天而已,就有这麽具震撼力的异事发生,往後的十数日里,还不晓得会有多少令人惊骇的事实出现。
近五百年内新一代人才,最为众人所推崇者分别是:“武霸”忽必烈、“天刀”王五以及“剑仙”李煜。忽必烈已在槿花之乱时,绝命於鹏奋坡。馀下两人的武功、事迹,则在江湖人口耳言谈中,成为近乎神话的存在。
槿花之乱距今四十四年,李煜独闯艾尔铁诺皇城距今四年,期待热闹动乱多於和平的江湖人,无不期待有新的神话诞生。
只是,在成为神话之前,即使是英雄人物也免不了被人斥责这种事。
“一……一群饭桶!”
沈家大宅之内,花次郎的愤声怒骂回响在屋内。表现出的盛怒,一半是事实,却也有一半属於习惯。
“真是丢脸丢到家了,看看你们两个废物,一个打得满身是血,像个踩烂的苦瓜;一个在擂台上昏过去,标准的呆瓜。人家老王卖瓜,会卖到自卖自夸,我今天卖你们两个苦瓜呆瓜,却卖到被人笑哈哈!”
这样的斥责,已不知在众人间发生多少回了,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花次郎的暴躁脾气,就连一向个性火爆的兰斯洛,都觉得和花次郎发脾气,是种没意义的行为,因而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冲突。
“话也不能这麽讲啊!”努力打圆场的,是可怜兮兮的雪特人,“老大以一敌百,气势不凡,那一刀威震全场,不战而屈人之兵,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!”
“不过吓着一批杂鱼般……不,简直是浮游生物般的废物,有什麽好得意的。”
花次郎道:“什麽以一敌百,我单只右手就可以干掉今天出席的所有人!”
“这麽嚣张?你乾脆说自己放个屁,笑死全暹罗城的人畜猫狗,这样不是更好!”
兰斯洛压根就不相信,花风流的名气虽大,但也不过与石存忠相仿,能以一敌数百就是极限,何况还有东方玄虎那类高手!
但说也奇怪,花老二若真是如江湖传闻,与石存忠武功相若,那麽能与石存忠并驾齐驱的自己,为什麽总觉得输这酷爱冷笑的怪物一大截呢?
源五郎不禁莞尔,在他看来,这时的兰斯洛与花次郎,就像顽童一样在争着肤浅的数目意义。
这样的争辩没多久就结束,兰斯洛站起身来,往外走去。
“干什麽?话还没说完,你想逃吗?”
“我去後院浇花!”
“去,才讲几句就跑了,真没成就感……喂!你也要跟去浇花吗?”
“呃!我去前院练剑……”
兰斯洛与花若鸿先後离去,源五郎瞥向雪特人,後者也识趣离开了。
“唉!不光是他们,你有空也该多练练字。”源五郎叹道:“人家王右军是当代书法大家,你这几天来笔杆都不碰一下,很容易穿帮的。”
“我管他去死,我只负责教剑,难道连书法也要我教吗?招亲难道也比书法?”
“考什麽才学什麽,这是不正确的思想。”源五郎道:“你们白鹿洞的教育真是失败,所以才让你一点识人的眼力都没有。”
“这话是什麽意思?”
“不要露出想宰掉我的眼神,这麽容易就受挑拨,你永远也没法再进一步。”源五郎道:“你我两人心里都明白,又何必嘴上不认。老大在武学上是很有天分的,虽然还不及你那般的天纵奇才,但未来也是很有发展性的,没必要否定他现在的成绩啊!”
这番话让花次郎些微沈默,当他再开口时,声音回复了沈着,并且没有了平时的狂躁。
“麦第奇家对这野小子有什麽企图吗?”花次郎沈声道:“他的学习力很强,领悟力也不错,但这些应该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兴趣。他的一身内力倒是非比寻常,而且是由绝顶高手转赠灌输,足见来历不凡,或者说,这才是你接近他的主因吗?”
准确的分析,源五郎不禁感叹,只要认真起来,眼前这男人也是颇富智计的,毕竟在一开始,这人也是一名堪称优秀的军将之才。平时许多事他不提不问,心中却仍是有在留意。
“是什麽人转赠的,那并不重要,不过来历不凡确是事实。”源五郎道:“大哥他自小生长在深山,与世隔绝,一副好身手源於整日与野兽的搏斗,与我们的学武途径是不同的。”
花次郎心中一凛,兰斯洛从未向众人提起自己出身,源五郎从何得知?不过,倘若麦第奇家真的对兰斯洛有所图谋,以青楼联盟的调查能力,世上还真没什麽东西查不到。
“那又怎样?你是想告诉我,一只雄狮会强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?这是没意义的比较法。”
“这比较是没意义。不过我要强调的,并非是大哥曾经猎杀过多少虎豹,而是他生长居於蛮荒深山,凶猛野兽环伺,每日经历着无数次的生死一瞬,从这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灵觉。”
源五郎道:“被世人公认做绝代天才的你,所精心编排的剑诀,大哥能立即吸收、学会,不是靠大脑的思考,而是依靠这种灵觉,一种能让人洞悉、驾驭世间武学的无上智慧,也正是天才如你尚未能拥有的东西。”
这段话对花次郎的冲击,效果显而易见,面色凝重的他,霍地站起身来,嘴唇微动,似是想问些什麽,却又说不出口。
“没错。我没法告诉你,那种智慧的真面目是什麽?要是我有这能耐,今天我就是天位高手了。二哥该不至於如此高估小弟吧!”看透了花次郎心思,源五郎摇头笑道:“即使我知道,也一样不能说。天位的铁则之一是,如果不是自身领悟,而是由旁人告知天位之秘,则终生无望晋级天位。倘若二哥希望在一年後的那场决斗中获胜,这个秘密就只能由您自己去领悟。”
“你、你怎知我一年後……”
或许是被说中隐密心事的刺激太大吧!向来倨傲的他,一时间什麽也说不了,直过了好半晌,才恢复冷静,淡淡道:“除了多出獠牙和尖尾巴,旭烈兀这厮还真出乎意料是个多嘴的黑心家伙!而他会把这麽多事告诉你,看来那个黑心鬼相当信任你的能力啊!”
“谬赞了。要面对您这等随时有能力拆台的赌客,庄家自然要先拿一手好牌。”
源五郎笑道:“我提供了这麽珍贵的资料,是不是也能相对要求一点报酬呢?”
“你又有什麽鬼主意?”
“鬼主意不敢当,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坏念头。”源五郎道:“大哥今日这刀太过惊人,我估计会让许多事提早摆上台面,这对尚未准备完全的我们很是不利,所以,从今日子时起,每晚子时後两个时辰,我想请二哥悄悄守在暹罗城外西面的出入要道,所有离城送讯的生物都先偷拦下来,肯定无害後放行,要是有什麽不该进城的生物,那就请他们在城外歇歇。很简单的工作吧!”
“……什麽叫做无害?什麽又叫做不该进?有没有明确一点的目标?”
“拦截对象以石家为主,至於怎样才算安全范围,我相信聪明的二哥有能力判别的。”源五郎道:“或者,您也可以和我换个更轻松的工作。小弟从今晚开始,每天在暹罗城里当偷窥魔,例如去东方家偷窥东方玄虎他老人家之类的……”
“不必了。刚好我这两天心情很闷,每晚出城找找靶子也不错。”
“是吗?那样的话,麻烦您戴上这副大胡子,代大哥假扮柳一刀,这样的话,靶子们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采花,而不会想到有没有丢什麽其他东西。”
“……”
独自踱步到後院,兰斯洛手提水桶、水杓,在池塘边盛满水,沿途洒水浇花。
“喂!出来,出来啊!你到底在躲什麽啊?这里只有我一个人,快点出来啊!”
彼虑到可能惊动远方屋里的人,叫唤的声音不是很大,但是前前後後连续唤了十来声,叫唤的目标依然芳魂杳然,没有在他面前现身。
搬进屋子是昨天下午的事。打从四人搬进沈家大屋後,自己便设法撇开众人,偷偷溜至屋後梅园,可是,不管自己怎麽叫唤,就是得不到半点回应,风华也没有再现身过。
“没道理啊……难道是屋里突然多了几个男人,阳刚气重了,所以鬼魅出不来?”
回想起来,这颇有可能。风华除了自己之外,从没与任何男性近距离接触,以她腼腆怕羞的个性,屋里忽然添了那麽多男人,说不定吓得缩在地底,怎也不肯出来了。
“呃!而且……上次分开时,又是那种状况!”
最後一次与风华见面时,自己本着送件小礼物讨她欢喜的心理,买了柄木梳给她;哪晓得甫入梅园,见着她在池畔缓缓沾水梳头的丽容,一时间心旌摇荡,给那绝世风姿惊艳得浑然大忘,待得清醒,已经捧着她的唇,鲁莽地吻了下去。
呃!平心而论,这辈子初次和幽灵接吻的经验,事後回想实在记忆不深,因为还来不及去品尝那滋味是苦是甜,一股骤起大力便蓦地将己推得老远,跟着依稀瞥见风华一张雪颜,红得像是要烧起来,脸上神情似悲似怨,又像是要哭了出来,最後缓缓消失在虚空中。
自己方自发愣,又是一股无形大力托起身子,硬生生将他给摔出墙外。就算是蠢蛋,也晓得这是主人在下逐客令,尽避遗憾,但也唯有摸摸鼻子走路。
想起昨日情境,兰斯洛一方面责怪自己莽撞,问也不问便吻了下去;一方面却也暗叹这女鬼心眼狭小,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,干什麽要发这麽大脾气,真是匪夷所思。
但是,要道歉或是要做什麽补过,也都得当面才能讲清楚,如果一直这样不现身,那又该怎麽办呢?这种要慢慢哄女孩子的手段,实在不合自己的急性子啊!
“快点出来啦……喂!这是本大爷最後警告,你再不出来的话,我就把这座烂井一脚踢垮,再一把火烧光这些臭花臭树!”
站在风华平素栖身的古井旁,耐心濒临破产的兰斯洛,高声威胁着,但周围仍静悄悄地没啥反应。自己毕竟是道歉一方,又不好意思真的照威胁去做,硬的不成,只好来软的。
“上次的事情,发生得很突然,是我太鲁莽了……不过,我不道歉,因为这是正常男女交往的一部份,看到那麽美丽的女人,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心动的。”
以坦荡荡的态度,兰斯洛简单表示自己的想法。姑且不论其他,听在一般人耳里,以一个对女性了解只停留在上妓院解放的野蛮人,居然能对正常男女交往侃侃而谈,这实在是件可笑的事。
不过,大概是因为说话对象非但不是一般人,甚至连人都算不上的关系吧!当他把话说完,从背後急遽升起的寒意,兰斯洛知道自己要找的目标已经现身了。
“你……你上次怎麽可以那样子……”轻柔细语从後方传来,“那……那种动作是不对的……”
豪丽倩影出现在井畔,苍白雪颜浮现灼热的绯红,像只害羞的天鹅,动作优雅地低垂着头。
悦目的景观,却因为风华的话而大打折扣,兰斯洛心中更凉了半截,尽避在男女相处上,他习惯照本能行动而多於听从理智,但起码他还晓得“尊重对方意愿”和“不把不要当作要”,既然对方已经表示态度,那自己也该识相一点。
呃!其实这样想来十分奇怪,会因为遭到拒绝而沮丧,那岂不是代表自己对风华动了追求之心?自己是人,风华是鬼,那日源五郎说得明明白白,人鬼长期相处,是违反自然,会让人倒大楣的,怎麽自己就这样超级劣根性,人也好,鬼也好,看到漂亮妞就动心,真是要不得。
为了往後相处,兰斯洛只得绞尽脑汁,解释那个吻的意思是单纯对美的赞叹,仅是种交往礼节,无涉其他。
风华感到纳闷,因为在她所学过的亲吻礼仪中,仅有手背与面颊,并没有直接吻在唇上的赞美礼仪,不过,讨论到最後,也只是证明了这各类知识极为渊博的聪慧女子,在世俗的男女交往上比兰斯洛还要单纯得厉害。
好不容易哄住女方,兰斯洛先为自己一行人贸然进住的打扰道歉,跟着,兴高采烈地叙述今日自己在比武擂台上,威慑全场的风光事迹。然而,风华的反应却和预期中不同。
“你劈裂了整座擂台?”秀雅的眉目间露出忧色,风华问道:“那……有没有伤到人?”
兰斯洛顿感莫名其妙。能在群雄面前镇慑八方,迫退所有同台竞争者,这是何等风光的壮举,她不详问那时的每个细节,反而关心起有没有人死伤的鸡毛蒜皮事,这是什麽道理?真是教人好生没趣。
看着风华十分担忧的模样,只得努力回想那时发生的种种。虽然自己对胜利的追求极为执着,但却不是喜好以大量死伤人数来夸耀胜利之人,发刀之时更是挑人少地方,伤者固然难免,但死者以及可能重伤致死者,应该都是不存在的吧!
这答案令风华略为心安,以兰斯洛的内力,如果是乱斩发刀,要在十馀刀内杀尽同台竞争者,应该是不难的,能有这样的结果,已经是很好了。
“那,你自己没事吧?没有受伤吧?”
这一句让兰斯洛好过不少,虽说是先关怀完旁人才轮到自己,这让他颇为不悦,但能让漂亮女孩子为自己担忧,总算也堪安慰。
“你要小心啊!切记内力不可催运过猛。”风华柔声道:“你原本的内力,如今有九成被封锁於各处大中,但针灸药石终是俗法,效应有限,倘使过分催逼内力,令那九成内力破封,全身位必然毁於一旦,就算能保住性命,也难免残废,这点一定要小心。”
想了想,风华又道:“其实,比武决胜,胜负不一定是最重要的。凡事欲速则不达,刚极则折,柳大哥还年轻,与人动手时,只要无伤性命,宁可这次输了,也别急着求胜,过分催动内力,得不偿失。”
风华谆谆告诫,兰斯洛随口答应,却立即抛诸脑後。他心中所求,绝非单单苟且保命,不求胜利的仗,打来有何意义?至於比武时些许牺牲、伤害,那本就是在所难免,大丈夫应该要看得开,横竖伤的是自己,与旁人无关,那便全无心理负担。至於风华婆婆妈妈的,这是妇人之见,不听也罢。
从敷衍的回应中,清楚察觉到兰斯洛的想法,风华为之沈默。有些事不是说说就罢,对这个卯足力气往前冲的男子,要劝阻些什麽是不可能的,自己是不是该为此做些什麽呢……
有些话不投机,双方的交谈陷入停顿。蓦地,不远处传来连串爆响声,兰斯洛一惊,先是以为有人正在动手,继而发现那不过是火药的爆炸声,从声音规模研判,只是爆竹烟花一类的东西。
听有雪提起,四月十三是暹罗城的一个大节日,届时所有百姓均会大肆庆祝,可能就是为了那日将施放的烟花,筹备人员在准备吧!
凝望远方天空剩馀彩光,兰斯洛忽然想起自己怀中,那只专用以传讯的烟花火箭。当初原本约好,自己进暹罗城探听消息,如果时机适当,那就发烟花传讯,手下就会攻进暹罗城,但入城後大小事不断,将此事忘个精光。
无妨!横竖现在事情进展的顺利,自己还想在比武大会上多闯闯,就由得他们在城外啃便当枯等好了。
“是烟花吗?”听出了端倪,风华幽幽叹道:“真想去瞧瞧烟花的光景。”
说这话时,风华凄清秀容上,露出寂然神情,看得兰斯洛心中一怜。
“要看烟花,这有何难,我现在就放给你看……”正要伸手去掏怀中的烟花火箭,兰斯洛想到风华眼盲,纵然自己施放,她也是看不着的。
“没关系的,柳大哥,能和你在这里说说话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这世上,总有些东西是人们不该妄想的……”
淡淡细语,兰斯洛心中直嚷狗屁。他才不相信有什麽是人们不该妄想的,意志是一切,只要能坚持、肯努力,就算老天挡在前面,自己连天也要翻过来,这样的想法,才算是充满朝气的人生啊!
想帮风华打破这种退缩的想法,又觉得她这麽长年孤伶伶呆在梅园里太过可怜,兰斯洛快速思考着。
就算不能看到烟花,起码也该离开这里,到外面去看看,活动一下。
这麽一想,兰斯洛登时忆起,初见时风华说的话。
“风华,有件事我要问问你。”
“什麽事呢?”
“我记得你曾经说过,你不能离开梅园,除非有人帮忙,是不是?”
“嗯……是这样的,不过……”
“我来帮你吧!把方法告诉我!”蹲近风华面前,兰斯洛热切道:“像你这麽好的女孩子,不该一直被臭老天关在这鬼地方,我不信天、更不信命,我发誓,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,得到自由!”
第五章蓝血神针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二日自由都市暹罗
比武招亲的第二天赛程,因为前一天的骚动,参赛者之间都有著异样的肃然感,谁也不知道,会不会在今天的比赛里,又跑出什么惊人高手。
但在源五郎的估计中,这是机率极低的,因为像兰斯洛那样不合级数的特例,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就会发生的。
兰斯洛、花若鸿都确定晋级,在四月四号之前,除了闭门苦练,应该没有别的事需要做,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亲临赛场。并非为著观察剩余对手,而是他们的同伴,被排进了今日的预赛。
假如是花次郎或源五郎,这比赛丝毫不足为惧,但此刻兰斯洛却忍不住纳闷,让一个武功几乎等于零的雪特人上台参赛,那不是只有等著收尸的份吗?
也许策划众人行动的人妖军师另有打算吧!十天前,当自己与花若鸿在花次郎的苛刻督促下学武,源五郎似乎也把有雪带到某处,进行秘密特训。内容为何不得而知,但从远处隐隐传来的杀猪惨叫、连串爆炸,总令听者不寒而栗,难以想像可怜的雪特人在承受何等恐怖的训练。
晚餐碰头时,只见源五郎面带微笑,自信满满,而雪特人则体无完肤,像是被狂奔兽群狠狠践踏过,不过在源五郎回复咒文强行催愈下,连逃避练习的理由都没有,饭后不久又被拖著衣领抓去特训。听著那一下下声嘶力竭的哀嚎,始终搞不清楚状况的花若鸿,衷心赞叹,忍者果然忍人所不能忍。
“喂!你这作老大的,不是要同甘共苦吗?兄弟叫成这样,你还吃得下饭啊!”
“你脑子有病!我当初说的是同乾共煮,所以老四有难,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在这里乾杯吃菜,这样才不违誓言,乾杯!”
“……我鄙视你这没道义的下流作为,但是这一次,我私下同意你的看法,再乾一杯!”
心中有数的兰斯洛与花次郎,偷偷交换著这样的对话,之后,他们默默举杯庆祝,所幸自己没有成为雪特人的同学,共受冷血教师的荼毒。
不管怎样,刻苦特训的验收时刻,便在此时。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,身为老大的兰斯洛一副黑衣打扮来到现场,凝视重新赶建好的擂台,注意大小动向,却意外发现自己也成了旁人注意的目标。
不是像昨日那样蔑笑的目光,当自身展示足够实力,怪异穿著就成了吸引人的独特风格。
敬畏、好奇、惊惧、妒忌……的眼神,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,成为注目焦点的兰斯洛,首次有种飘飘然的虚荣感。但当他察觉数道来自几方面贵宾看台的目光,也移至此方时,心中也生起警讯。
受人注目还不错,但成为目标就值得谨慎,这点警觉心兰斯洛并未疏忽,为此,他闷哼一声,低调走到观众看台一角坐下,与花若鸿也保持一段距离。
彷佛肯定特训的效果,源五郎并未出席,花次郎则像是一夜外出,凌晨甫一回屋便以补眠为由,呼呼大睡。
没多久就轮到今天的第三场,裁判敲响代表开赛的铜锣,第三场参赛的一百人各自寻觅适合的对手。兰斯洛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有雪。
依照毋须添上的必然规定,雪特人是不被允许参加的,所以源五郎帮他用特殊方法遮住眼瞳与耳朵,让外人看不出来。
“杀!”
“杀啊!”
一片喊杀声中,台上百人彼此兵刃相向,这经验兰斯洛与花若鸿俱不陌生,而他们也都看到,有雪左右张望后,朝一名使刀汉子奔去,似乎打算袭击他后背,但那汉子抢先一步发现,回刀反攻。
源五郎到底传授了些什么保命招数呢?兰斯洛十分好奇,想看看有雪用什么神奇手法扭转乾坤,但出乎意料的,只见大篷鲜血喷泉般洒出,雪特人身体摇摇晃晃,肩上裂了好长一道剧烈伤痕。
“你……你居然用先天刀气……杀我……”雪特人白眼一翻,急促道:“好刀法!”跟著就翻身倒地,四肢大张的倒在旁边尸首中。
“麦……前辈,前辈,鬼藏前辈被杀了,他怎么会被杀了呢?”惊惶失措的花若鸿,奔来揪著兰斯洛衣袖猛问。后者脑中亦是一片空白,但真正莫名其妙的,则是那名挥刀的行凶者。
(奇……奇怪!我的刀明明没碰著他啊!他为什么会死了,难……难道我是天才,武功突然大进,所以先天刀气不催而发吗?啊!!)这问题他是找不到答案了,因为激烈搏命的擂台上,是不容许人愣著思考的,傻瓜尤然。
那声“啊”是有人偷偷将他由后剐开的惨叫声,倒下的尸首,则压在吐舌惨死的雪特人身上,被偷偷睁开眼的有雪用手拨开。
兰斯洛目睹著这一切,心中转惊为笑,接著,他看见有雪在尸首堆的掩护中,像条不引人注意的蛆虫,缓缓蠕动,悄没声息地接近身边激战的比武者,偷偷在他们脚跟、腿上一碰,那些人立刻倒地,口吐白沫,失去意识。
有些人因为对手败得突然,刹时为之一惊,却被“蛆虫杀手”趁隙爬近,指中藏针在脚下一刺,同步决斗对手后尘。
有雪的动作隐密,身上穿的衣服更是大有玄机,发挥保护色的隐蔽作用,显然源五郎早已拟定出这样的战略。
就这样,倒地的人越来越多,速度之快,较之前几场厮杀多过数倍。
最后,当一名持光剑的骑士杀败对手,环顾左右,自己是唯一站立者,兴奋得要狂呼胜利时,腿上蓦地一麻,立刻伸腿瞪眼昏死过去。之后,成为当然胜利者的有雪,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。
“我赢了,我是这场比赛的胜利者!”
如此宣告,大概是想获得一些喝采吧!但是当观众们从急遽转变的惊愕中醒来,明白有雪的战术后,如雷喝骂立即在观众席上响起。
“卑鄙的矮鬼!”
“你好不要脸啊!用这下流步数!”
“武人之耻,这样也算比武招亲?你根本就是来骗婚的!”
在全场观众叫骂声中,果皮、纸屑、石块、泥尘……纷纷被愤怒群众掷起,扔往擂台,甚至有人气得扔出刀剑兵器,想把卑鄙的矮鬼砍成十八段。
“麦、麦前辈,鬼藏前辈这种行为,不是太卑劣了吗?为什么他要使用这种手段呢?”对雪特人卑鄙行径感到震惊的花若鸿,推著兰斯洛,焦急地追问著,纯以精神面而言,这少年可能是他们一行人中最有骑士精神的人。
兰斯洛则翻著白眼,满面茫然,答不出半句话。一个武功低微的雪特人,想夺取胜利,当然只能用不光明的手法,但是,自己又要怎么向花若鸿解释,品行高洁的白夜四骑士,会在比斗中做出这种下流行为呢?
“不,正好相反,鬼藏是我所认识最圣洁的圣殿骑士。”
就在两人错愕间,一把轻柔好听的嗓音响起,比世上任何美女更有优雅气质的源五郎,悄然驾临。他对著花若鸿,表情极为凝重、严肃地开口了。
“若鸿小弟,事物不能只看表象,你听我慢慢告诉你。”彷佛知道两人心中的疑问一般,源五郎脸上带著一副庄严的神情娓娓道来。
“在这个世上,最残酷的事物就是人和人之间的争斗。要阻止这些争斗,除了靠神的慈爱感化他们之外,有时候也必须以战止战,这就是圣殿骑士团存在的目的。然而即使目的是如此的正确,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仍然不免造成许许多多的死伤。对圣殿骑士们来说,这是何等残酷的考验啊!一方面心怀慈爱,一方面却要面对杀戮。明明战争是一两人引起的,为什么却要这么多无辜的士兵来牺牲。
因此,如果能在战争发生之前就除掉主谋者,不就可以避免更多的伤亡吗?这正是白夜四骑士需要忍者存在的原因,而鬼藏所执行的正是这样的任务。“
“所谓的忍者,就是力图以最少的牺牲,达成最大的目的。只要能拯救更多的人,不管有多辛苦,不管手段有多不光明,也不管别人如何唾骂他,鬼藏总是默默的容忍,把一切的对与错都加以舍弃,为了侍奉神明的理想而献身。拘泥个人一时的名誉,这是常人。纵然个人受到千夫所指,也能带著笑容忍受下来,这才是忍者的最高奥义,而鬼藏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。”
在这一瞬间,花若鸿突然了解了,原来鬼藏前辈是这么的了不起。看著他在台上被众人扔掷的垃圾打得满头满脸,脸上却仍然带著那朴拙的笑容。花若鸿突然一阵鼻酸,他深深发现自己的渺小,也为自己居然会怀疑鬼藏前辈而感到羞愧。
这时源五郎拍著他的肩膀,喟叹中,目光中竟是隐隐有泪,低声道:“让我们一起为鬼藏勇于牺牲奉献的伟大精神,衷心地赞美他,来,和我一起为他祈祷吧!”
这时兰斯洛早已张大了嘴,说不出话来。源五郎讲的是很伟大,可是这和比武招亲又有什么关系呢?看著陶醉在圣洁气氛中闭目祷告的两个人,兰斯洛不禁慨叹,做神棍说不定会比盗贼还好赚!
(不过……人类的愚蠢,真是一种罪恶啊!)不想成为众人注意的目标,兰斯洛没等比赛结果揭晓,便先行离开。走在街上,两旁行人投以奇特眼光,一身黑衣打扮的他,低头沈思,为几件烦心事困扰著。
石存忠成为种子选手,可是不知为了什么理由,石家的动作反而转为低调,最近都没有看到亲卫队在街上闲逛,如果是为了顾忌他们,那么现在大可除去伪装透透气,但念及露出真面目后,被疯狂群众当成江湖公敌柳一刀,追斩十条街,只好放弃这诱人想法。
烦人的事很多,其中最令他放心不下的,还是昨天晚上风华的反应。
「我不信天、更不信命,我发誓,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,得到自由!」
这是昨晚对风华开出的承诺,尽管有点冲动,但却是他衷心许下的诺言,只要能力所及,他会努力去将之实现。
但这话引来的反应却出乎意料,风华娇躯一颤,恍若难以置信般,喃喃复诵著自己的承诺。她双眸紧闭,肌肤又一向苍白,难以得知她的情绪,但从那瞬间陷入浑浑噩噩的迷蒙神情,仍是可以感受到她的心情激荡。
“柳……柳大哥……你说……要带我离开这里……”
“是啊!大丈夫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,你开心吗?”
这问题却得不到答案,风华突然像轻烟般淡化消失,任自己怎么叫唤都不再出来,可以想见,她又躲著自己了。
“奇怪……我有说错什么话吗?”百思不得其解,兰斯洛叹道:“女人真是种麻烦的生物啊!就算变了鬼也是一样。”
话说回来,也不能把全副心思放在风华身上,自己的武功也是一项值得烦心的事。
本来以为目前的武功已足堪应付,但稍一用力过猛身体就出问题的窘状,却令自己不胜其扰。旁人拥有浑厚内力,就能建功立业,自己身上的内力之强大,所有人见到都惊骇不已,但却成为自己苦恼的源头。
臭老天!既然让我有这样的本领,为何又不让我运用自如?掌管命运的神明,一定是个以捉弄人为乐的坏心恶魔。
出来闲逛只为了散心,但喜好热闹的个性,却令兰斯洛不知不觉地往暹罗城的花街一带走去,那些地方江湖人物混杂,易生纷争,自己这两天锋头太健,少接触为妙,当下便想离去,但路径不熟,东晃西晃竟尔迷路,最后来到花街的偏僻地段。
所谓的花街,勉为其难可以说是娱乐场所,简单说来,就是各类妓馆、娼院、酒楼的集中地,女子在其中以色艺服务,随价钱而有著品质的不同。
前几日,兰斯洛与有雪外出闲逛,两人走散,他也是来到此处,还发生了件恶心的插曲。
那时,兰斯洛茫然四顾,忽然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,夹著一阵浓郁香风,嘻笑著从身边奔过,脸上表情甚是欢愉,兰斯洛方自一愣,已经给人拦腰抱住。
偏头一看,是一名用红手绢蒙住眼睛的老头,瞧模样,正在和这些女子玩儿童不宜的捉迷藏。
“哈哈!美人儿,这下可抓到你了,还不乖乖脱件衣服。咦?怎么腰那么粗,奶又那么壮,你……你是厨房洗碗的阿肥!”
老者一面说,手也四处攀摸,令兰斯洛瞬间鸡皮疙瘩直窜头顶。
“肥?肥你老爸啦!”
怒气如火山爆发,兰斯洛一脚将这老淫虫踹倒,念在欺侮老人非大丈夫所为,忍住补上一刀的冲动,恰好此时有雪找来,两人相偕离开此地。
“头痛!怎么又走到这里来?回去的路在哪里啊?”
旧地重游,想起上趟的不愉快经历,兰斯洛皱起眉头。
现在处身的偏僻地带,无论房屋建筑、陪酒女郎都属于低消费的粗劣货色,甚至走在路上,还可以清楚听到两旁屋里,传来男女交合的激烈呻吟。
没有脸红,也不感心跳加速,兰斯洛出奇地竟有种怀念的感觉。打从有记忆开始,自己便独自生长在深山里,和己为伴、教导自己一切的,只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死老头子。
在成长的日子里,老头子虽然教会自己识字,但却从不教导任何知识。一切对山以外的了解,都是那死老头偶尔在夜晚,或回忆过去的武勇战迹、或讲述神话诗歌、英雄传奇中所得。
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英雄传说,他们个个武功不凡,凭著英勇与侠气,对抗强大的敌人,尽管过程艰辛,但最后仍能以智与勇克服一切难关,成就不朽事业。
对当时年方幼小、被困在山里的兰斯洛而言,这些瑰丽而奇幻的故事,从此深植在他心里,成为人生目标。不知有多少次,他期望自己能像故事中的英雄豪杰,在天下人之前威风凛凛,所要走向的道路,天下间无人敢挡,无人不畏!能有这样的气势,那才不枉了男子汉的一生。
混杂老头子漫长人生的经验谈,英雄的形象似乎有点偏差,但却鲜明、清晰许多。诸如“自古英雄本好色”、“能拥抱身边女人的男子汉,才能拥抱全大陆”这些大男人思维模式,潜移默化后,也一并灌输到兰斯洛脑里。所以,他总下意识地喜欢跑向花街柳巷,在尚未建立自己的武勋前,这么做似乎可以和诗歌中的英雄拉近点距离。
方自发愣,旁边响起人声喧哗,还有什么东西的坠地声,才想转头去看,已经给人紧紧地抱住大腿。
“咦?兄弟,你不是我那多年不见的兄弟吗?怎么到暹罗来也不找老哥哥聚聚,真是辜负我们当年共同出生入死的情谊啊!”
兰斯洛大吃一惊,目前的几个身份里,会被人这样误认的只有一个。但自己已经改扮,难道还会被人误认柳一刀?当下手按刀柄,做好准备,哪知,才一有动作,周围已经有十几名彪形大汉,将自己团团围住,个个横眉怒目,来意不善。
“别以为人多就管用,你们想要怎么样?”兰斯洛决定先发制人。
“不想怎么样,我们只想问问尊驾,这笔帐怎么算?”为首的一人挥动手中钢刀,疾声说道。
算帐?这一定是算柳一刀的风流帐,反正解释也没用,还是用实力摆平吧!
“哼!大陆上要算本大爷帐的多了,你们算是老几?”兰斯洛拔刀出鞘,傲然道:“要算帐的便上来,看看是谁先到阎罗王面前去算帐!”
虽然未提升到一流境界,但是当武学修为大有长进,强烈的压迫感就随著刀刃向四面逼去,让这十数人明白,被围著的一方不是普通角色,而露出惧意。
“好……好家伙!”众人退后数步,为首那人惊声道:“吃霸王饭、嫖霸王鸡,居然还胆敢这么恶形恶状,有种的留下名来!”
“霸王饭?霸王鸡?”兰斯洛一呆,隐隐明白自己搞错了一切,但这发愣的一瞬,却造成可趁之机,十几柄刀棍夹头打下。
“你们通通不想活啦!”
一声暴喝,宝刀圈状斩出,将攻来兵器全断为两截,再画一个刀圈,杀得众人抱头鼠窜,慌忙而逃。
赶跑众人,这才想起还有一个抱住自己大腿的恶心东西,低头一看,似乎就正是那是捉迷藏捉到自己身上的老人,怒从心起,便想一脚将他踢开。
“唉呀!少侠,真是多亏你了,今天没有你,我这把老骨头就惨了。”
双方正式打了个照面,兰斯洛脑里轰然一响,三魂七魄惊得全飞向天外,踉跄连退数步,擎刀直指身前。
“好啊!死老头!你他妈的终于追下山来了!”
另一方面,有雪的比试,在场内掀起轩然大波,裁判团为此议论纷纷。照结果来看,同场参赛的一百人,只剩他有作战能力,但就此判他获胜,似乎颇为奇怪。
原本,裁判们是以规则中“倒地不动者算输”,来判有雪自倒地那一刻起,失去比赛资格。但有雪却以“我没有倒地不动啊!我倒地以后仍然在努力爬动呢!”为由,反驳裁判们师出无名。当然,这是源五郎事先抓过的文字漏洞。
最后,裁判们只好宣判有雪获胜,理由是诡计也算实力之一,比武招亲所徵求的,是真正有实力屹立不倒的男人。这判决令许多人相顾愕然,但一个说法也在参赛者中传开,裁判们的判决,是接受东方玄虎指示后的结果。
事情的真相,除了东方玄虎之外,就属源五郎最清楚了,因为这一切都在他的预算中。
沈家大宅内,源五郎微微笑著,把玩手上的细针。有雪早上便凭此针,暗算了数十名激斗中的武者,而此时,细针在阳光下闪耀著独特的蓝光。
“蓝血神针!”旁边的花次郎有点讶异。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一脉的信物,这个专门培养杀手、令各方势力敬畏三分的组织,每名杀手甫接触毒物的第一课程,就是调配一根属于自己的蓝血神针。
虽说是自行调配,但其中却有数味草药,只生长于大雪山百里内,外地绝难采集,否则又何以充作杀手们之间的信物。
“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信物,非大雪山子弟持有,立刻就会被列为诛杀对象,这东西你从何得来?”
“青楼联盟和大雪山有一定的往来,十年前的一次联合行动,大雪山送了百枚特制的蓝血神针给青楼,这次为了行动方便,我持我家公子名帖,向青楼总部借了一根。”
源五郎口中的公子,是七大宗门麦第奇家的当家主,旭烈兀,以他的面子,是可以向青楼借来此物的。
“这也是东方玄虎让人晋级的理由。在正常的情形下,不会有任何人愿意与大雪山为敌。”源五郎微笑著,笑意中却包含著深刻的理由。
“二哥,在你眼中,这次东方家的动作有什么异常之处呢?”不是直接说出,而是用引导思考的方式,与身旁的人商讨,让旁人明白自己要说的东西,这就是源五郎一贯的作风。
“嗯!首先,很奇怪,七大宗门里,以武炼王家实力最强,麦第奇家、石家并居第二。要选择结盟对象,王家武力虽强,却远在武炼,当家主又是出了名的厌恶战争,不是理想对象。但石家与麦第奇家实力相若,互为世仇,东方家连考虑都不考虑,直接选择了石家,这是疑点一。”
花次郎沈吟道:“这种程度的军事同盟,缔结前就该有相当的心理准备,在事情进行中,没理由会因为其他几家闻讯阻拦的动作而停止,这是疑点二,让人弄不清楚他们的打算。”
“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啦!”
源五郎笑著向花次郎解释:归纳近日的窃听情报、东方家的所作所为,他估计出这样的答案。所谓的暹罗招亲,其实是东方家的一个三流把戏,先用与石家军事合作为名,挑起各方势力注意,将自身行情炒热,再将石家斥退,重新待价而沽。
比武招亲仅是表面,有意与东方家合作发展武器的派门,必须在这场招亲中展示实力,东方家最后则与胜出者联盟,这样的情形,比单纯找上石家要可靠多。
但是,这种作法也让源五郎看清东方家高层,或者该说东方玄虎的思维模式。
“东方玄虎的本身是有相当野心的,但他在作法上却显得举棋不定。东方家从创立开始,就一直以铸造兵器为业,宣告不参与大陆争霸,努力和各方势力维持良好往来,也是因此才得以屹立至今。”
源五郎道:“直至本代,东方玄虎不甘于此,想进一步拓展东方世家势力,因而蠢蠢欲动,但他又不愿意放弃数百年来和平之下的安全,所以尽可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形下,来实行自己计画,这点从他不愿开罪大雪山,而将老四放行的指示上,可以看出端倪。”
花次郎道:“这样看来,你们似乎对东方老鬼的评价不高啊!”
“呵!花二哥自己也是一样吧!东方玄虎的心态,正如一只贪婪的乌龟,有野心,动作却畏首畏尾,只想藏在安全的壳里行动,不但在关键时刻难以决断,视野也由于狭窄而易流于妄想。”源五郎摇头道:“昔日东方家六阳先祖开创世家的气魄,在其子孙身上已不复见,这样子的思维模式,是成不了大事的。”
假如闻得这番批论,知道自己被这般看不起,东方玄虎一定会怒不可抑吧!但说话的源五郎姑且不论,在旁鼓掌的冷笑男子,更从来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。
“啪!啪!了不起,黑心肠恶魔的手下,果然也有个出色的妖怪啊!”花次郎道:“话题很有趣,那么想请教一下,你认为什么样的人,才是成就大事的人呢?”
“这个……”
成就大事,叱吒风云,需得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还要很多条件配合,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,即便将目光投向七大宗门主事者,目前的大陆上也并不多见。
可是,未来呢……
不用太久,至多五年之后……
最后,源五郎没有回答,只是静静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蓝天。
第六章神秘老者
“小兄弟,你这样称呼长辈,不太好啊!”
“有什么不好,那老头是个浑帐,你是嫖妓不付帐,在我看来,你们都是该死的老东西!”
在花街的一座豪华酒楼里,兰斯洛与那名老人对面而坐,饮酒共酌。
这名自称“老爹把子”的老人,甫看清长相时,曾让兰斯洛大惊失色,错以为是抚养自己成人的死老头追下山来了。但定神一看,兰斯洛才发现自己看错了。
同样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,但死老头穿的是鲜红长袍,这人穿的是补丁短衫;面部的轮廓、皱纹,极为相似,可是看深一层,死老头在病容中藏著狂傲霸气,这人则伴随著一种市井俗人的风尘颜色,双方气质全然不同。
只是,震骇之余,自己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,给他强拖进酒楼,对坐喝酒。在二楼走来晃去,打扮极其暴露的侍女们,对这老人表现得极为亲昵,没两下就走来问好请安,唤他“老爹”。
“老爹,好一阵子没瞧见您了,您身体好吗?”
“呵呵,老爹,您这次又带了新的人来喝酒啊!”
“老爹,您又来啦!整条街的姊妹都牵挂著您呢!”
这老头也毫不客气,酒一面下肚,一面搂过姑娘们,香香这个脸蛋,抱抱那个小蛮腰,要有进一步举动时,姑娘们就咯咯娇笑,在他那橘皮似的老脸上一吻,飞快地跑走。没几下功夫,老头脸上已经有十多个不同的唇印,看得兰斯洛张口结舌,险些一头栽进酒瓮里。
只是,看那些姑娘们的表情,不像是在伺候恩客,倒像是真的把这老人当作父执辈一般亲近著,而老人的毛手毛脚里,也没有太多猥亵味道,这点,令兰斯洛啧啧称奇。
不想直称其名被讨便宜,兰斯洛如此称呼道:“老头!你说你叫什么鬼把子的,那是啥意思啊?”
“哈哈!男人生平有两好,老夫最爱的就是美酒和花姑娘,打年轻起,只要手上有几个钱,就一定要到这来喝他妈的两杯小酒,亲近亲近漂亮姑娘。”老爹叹道:“只是,日子久了,一个个小丫头变了大姑娘。自由都市许多花街里的姑娘都是我看著长大,所以才叫我声老爹。至于把子……”
老人贴近兰斯洛耳边,偷偷耳语:“把子的意思,就是那一根!”
“那……那一根?”
“不错!”老爹猛拍兰斯洛一把,大笑道:“这暹罗花街上,哪个姑娘不晓得,我那把子实在非同小可啊!哈哈哈……”
给他一拍,兰斯洛差没喷出嘴里烈酒。他不算一个斯文有礼的人,但也从未向人夸耀自己器官或是性能力表示光荣,这老头个头瘦瘦,讲话狂妄俗俚,听在耳里著实让人皱眉,现在居然在自己面前炫耀起那根烂把子来!
老人几杯黄汤下肚,胆气更壮,满嘴粗话,见兰斯洛有所怀疑,当场便要解裤带展示,这下可连兰斯洛都受不了,甘拜下风,连连劝酒将他稳住。
尽管满口粗话,却无半点侮辱,兰斯洛并没有感到不快。老人彷佛将他当作难得酒友,一面畅述人生观,一面连珠炮地叫酒上桌,与兰斯洛痛饮。
这个人,果然是和死老头不同的。从前在山上,老头子每次说话到一个段落,总会感叹大丈夫要有男子气概,顶天立地,这才是一等一的好汉子、真英雄。但这与他有相似面孔的老人,却……
“老弟!我告诉你,所谓的英雄啊!上阵是骑,上床还是骑,重要的不过是骑什么,和谁骑谁而已。”老爹醉态可掬,大笑道:“老弟你说,要是想爽的时候不能爽,能搞的时候不去搞,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,做为他娘的男子汉有个屁用,不如自杀死了算!”
这是享乐主义的想法吧!
果然是不同的两个人,记忆中的死老头,是不可能说这些自堕志气的话语的。
不过,能在此时此刻,遇见一名和死老头相似的人,也是种奇妙的机缘啊!
兰斯洛与抚养人的情分,远比他自身所体认的还要深。当初因为急著离开,趁老人身体不适,将他困住后偷跑,日后嘴上不讲,内心却颇为想念;特别是当闯荡江湖,诸事不顺时,心底隐隐希望能回山里,去看看那建立自己一切思想、信念的恩师。
这想法当然不可能付诸实施,好强的兰斯洛,甚至第一时间就把这念头驱出脑外,但此时,连续几坛烈酒强灌下肚,意识开始昏沈,又看著一张熟悉脸庞,一切情境彷佛回到旧日,不知不觉便敞开心胸,先是与这老人高谈阔论,继而互吐苦水。
“老头啊!外面的世界好难混,英雄真是不好当啊!”
“那就别当英雄啊!当英雄有什么好,又累又短命,还不如像我一样,自由自在,想吃就吃,想睡就睡,能抱女人就抱女人,这才叫人生啊!伙计!再开两坛二锅头!”
“但是……你以前说,男子汉大丈夫,生而于世,若不建功立业,则何以为志?活得这么窝囊,那不是好丢脸!”
“呃……我以前说过吗?呵呵,你喝醉啦,如果是我,那一定会说,就算再怎么有面子,如果内心痛苦,那还是没有意义的。丢脸有什么关系,只要自己开心就行了,作人不开心,那还不如做狗算了。干你娘的伙计!为什么酒送那么慢,罚你再多开两坛送来!”
你来我往,话题上颇不投机,但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有几分醉意,尽管说话时你推我一把,我踢你一下,彼此气氛却相当融洽。
兰斯洛身强体健,又正值少壮,酒到碗乾,毫不停顿;老人似是酒量不佳,两三碗之后就醉眼惺忪,但无论灌了多少黄汤下肚,却也没有醉倒,反而还不断呼斥伙计送酒。在一众莺莺燕燕惊讶眼神中,这一老一少脚边的酒坛数目,快速增加。
兰斯洛心怀大畅,酒意上涌,说话不免有几分大舌头,而双方的话题也慢慢扯到武功上头。
“老……老头,你……你平常总爱自夸了得,但照我看,你的三脚猫功……功夫也不怎么样嘛!”
“胡……胡说,你母亲的,就算我武功不行,眼光却一定是一流的,你把问题说来听听。”
“你以前……总说教我绝世武功,那为什么……我现在的功夫这么差劲,花老二整天笑我,好不容易劈个一刀,都会弄晕自己!”
如果在普通情形,这是应该打哈哈混过去的场面话。
但乘著酒意,加上对这豪朗青年的好感,老人说出了令他在清醒后懊悔不已的话。
“干他娘的混帐东西,你……你那种打法,当然不行。强横的内力,要配合一流的内功心法,才能发挥威力,你用那种九流的吐纳术,连内功的屁眼都算不上,哪能控驭住你的强大内力!”
老人再乾一碗,摇头道:“至于你在赛场出的一刀,更是差劲得不像话,不过只是把真气逼出刀外,连刀劲都没有成形,胡乱劈出去,逼出的气团在中途就开始溃散,简直笑歪了人嘴巴!”
“呃……那……那该怎么办?”
“练啊!想办法找套配得上你内力的内功心法,欲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。”打了个嗝,口里喷出的全是浓浓酒气,老人颓然喃道:“然后,你要修练自己的刀法,加强你对招数的控制力,做到收发自如,圆转如意的地步,总之呢!当你的兵器不再只是兵器,刀气就会在你身上出现,然后……”
老人似乎还说了些什么,说著说著,还唱起歌来,不过最后的事情实在没印象了,只记得,两个人好像是一起醉趴在桌上,不省人事。
当兰斯洛醒来,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的事,头疼欲裂,整个二楼只有自己一个客人,茫茫然几乎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。
不过,却有切实的证据,证明这一切并非幻梦!
“喂!客倌,付钱啊!一共是七十枚银币!”
“七十银币!这是什么钱?怎么会那么贵!”
“你父亲半个时辰前离开,还包了店里所有姑娘带出场,说他儿子会留下付帐,怎么!你不是想赖帐吧!”
“……”
后来的事,说来很糗。七十银币,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,但却也没有谁随手带著七十枚银币上街的,更何况付不出来的兰斯洛。最后,只好循用老方法,踢翻桌子跳窗走,像给人捉奸似的狼狈逃跑。
若是以往,事情当然好处理,但此时参加比武招亲,自己这副黑衣打扮在城中名气不小,倘若光荣凯旋时给人扯著衣领讨嫖妓钱,岂非当场身败名裂,成为一辈子的笑柄。没可奈何,只好找源五郎商量,在他摇头叹气中,命有雪取了金币去付帐。
不过,有雪带回的答案,令源五郎皱起眉头。在有雪赶往付帐的路上,就听说店家已经将此事上报官家,请求缉拿,但当有雪抵店预备付帐时,店老板却陪著笑脸,态度极为恭谨,说这笔帐已被结清,并且为伙计的无礼深切致歉,看模样还大有巴结之意。
听完有雪回报的源五郎,略微思考,排除几个可能后,笑著出门,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。
预赛通过后,三名参赛者在初赛的排程,是在第二天才轮到,所以众人得以享有两天空闲,练功补强。
花若鸿持续随花次郎学剑,不过,这两天的花次郎总是睡眼朦胧,直嚷著要补眠,放任花若鸿反覆演练教过的东西,自己则睡卧树下,但只要花若鸿一下出错,代表斥责的碎石子,立刻准确地砸在他头上。
“王大侠,这样练够吗?是不是该学点新的呢?”
“记住!和天才相比,大多数人都是废物,而我怀疑你这废物甚至废得特别厉害!教新的你来不及熟练,上场死得更快,好好把旧东西练熟吧!”
花次郎举目环顾,没看到兰斯洛,昨天练剑时他也没来旁听,这点颇为奇怪,虽说少个废物少碍眼些,但突然间少了他,还真是有些怪怪的。
闭上眼睛,可以感觉到兰斯洛正在后院梅林练刀。有明师在此,这傻小子独自躲在那边做什么?那座梅林里……
想起那座梅林里的东西,花次郎面色骤沈,闷哼一声,倒头就睡。
……等一下应该再多买几坛酒的……
对于闭门练功的兰斯洛、花次郎等人,有些事是他们所不晓得的。
就在兰斯洛自酒楼逃跑不久后,一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暹罗城。七大宗门里的麦第奇家,也推派代表参加此次比武招亲,成功通过预赛,而那武功惊人的黑衣人,则便是麦第奇家代表的护卫之一。
对于麦第奇家的死敌石字世家,这消息是沈重的一击,不过到目前为止,还没看到他们的反应,但对暹罗城中的武人,却都掀起不小的震荡。
伴随著消息的,还有两个治安上的消息。
一个是打从三月底开始,包括暹罗城在内的几个都市的外围道路,出现了一批马贼,人数约在四十左右,专门在黄昏时分,掠劫路上行人。整个盗贼团行动迅速,进退如风,领队之人武功甚高,已经成功作下多起案子,甚至包括往暹罗来的参赛者。
虽然这四十大盗迄今未伤人命,但也引起附近几个都市的高度重视,预备组成治安联团,或是请东方家派出高手协助缉拿。
另外的一个,则较为耸动。近几天,名扬全大陆的极恶淫贼,“无花不采”柳一刀,在暹罗城外出没。
一反过往的淫乱名声,这淫贼最近似乎生活落魄,连男人也成为目标,只是,当被害人猜想他的目的而大惊失色,这淫贼却只是要求被害人掏出身上所有物品,掠劫钱财而去。
不合以往的作风,让人怀疑这柳一刀是否仅是冒名,但一来此人武功极强,无人能接他一刀,轻功更是如传说般高明,倏来倏去,无人能追踪其后;二来,他所掠劫的财物,常常在几个时辰后,由暹罗百姓拿到当铺兑卖,说是有人扔在自家门口。
大淫贼为何忽然劫富济贫起来,这点十分耐人寻味,暹罗城因而谣言四起,甚至有人将两件消息连结一起,认为那盗贼团就是柳一刀所率领。尽管在知道事实的人眼中,这推论极为荒谬,但就某个角度而言,却出乎意料地接近事实呢!
众人只知道,柳一刀作案范围在暹罗城附近,换言之,这淫贼必然还躲在暹罗城内。对于举办招亲的东方家,此事不啻令他们面上无光,因为群雄之中也有好事者传闻这“柳一刀的目标就是招亲的新娘,让天下群雄穿旧鞋”。
最后,东方家组成搜索队,联合群雄,在暹罗城内大肆搜查,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,只是让兰斯洛再度为自己的倒楣运悲叹三声。
两天时间转眼即逝,兰斯洛、花若鸿预备前往赛场,参加四人选一的初赛。初赛会选出二十一名选手,加上种子选手,共二十四名,将于之后两两对决,直至选出最终胜利者。
在他们出发前,源五郎曾与一夜劳动的花次郎,进行过这样的对话。
“超时勤务,辛苦二哥了!”
“我现在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别有企图,什么拦截重要情报,这几天夜里出城入城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重要东西嘛!”
“别多疑嘛!人一多疑就会老得快。不过今晚真的是有重要东西喔!公子那边会送证明我们身份的文件过来,就麻烦二哥顺手帮忙收一下吧!”
“证明文件?要那种东西干什么?”
“没办法啊!大哥那一手太惹人注目了,既然已经曝光,那不如正式以麦第奇家使者的身份参赛,虽然会多点麻烦,但以目前东方家的心态,大家摆明车马,也可以多占点意外的便宜呢!”
“那为什么要我去收?他们又不认识我,怎么知道要把东西交给我!我不想在这里亮字号,你不会这种时候还要我扮淫贼吧!”
“是拿东西不是抢劫,当然不用扮贼。不过,你也知道,我们家的人都有点势利眼,今晚你看到使者的时候,您最好报个厉害点的字号,夸张些也无妨,再要他们把东西乖乖交出来,东西拿到后,把人赶回去,这样就可以了。”
“……我到底是去收东西还是抢东西?”
下午时段,赛场中,围观群众依然众多,尽管已有数千人被淘汰,但剩余下来的参赛者,皆有水准以上的武功,且多半颇有来头,带有仆从,而大多数被淘汰之人,也不肯放弃近距离目睹高手过招的好机会,留下观摩。看来在整个大会结束前,暹罗城人满为患的窘状是难以抒解了。
而打从前天起,大会规则就多了一条:倒地后十秒内不站起者,失去比赛资格!
这规则为何产生,众人心知肚明。
再次上场,花若鸿有些担心,但源五郎拍拍他肩膀,安慰道:“我刚去查过,你今天的三个对手不算难应付,只要避免以一敌三,胜算很高的。”
果然,花若鸿上场后,四名参赛者由裁判宣读姓名、门派,就两两对斗起来。之所以能避免被围攻的命运,主要也是因为花若鸿在武功、相貌上都没有什么惹人眼红之处,不至于被人产生“要抢先干掉这小子”的打算。
相形之下,应该当心“以一敌三”的是另外一人。
在花若鸿努力拆解敌人刀招时,不远处也有另一场比赛开始,兰斯洛一袭黑色披风,随风波浪般飘扬,黑衣劲装,风采慑人,昂首大步踏上台去。
由于这次起要宣读姓名,兰斯洛事前与源五郎商量,要用什么名字登场。兰斯洛,那会引起石家上台寻仇;麦当诺,白夜四骑士之一,怕立刻被人拆穿;柳一刀,这……跳过吧!
源五郎成竹在胸,选了一个配合他如今穿著打扮的假身份,还特别传授了他一个招牌动作。
结果,兰斯洛上台,二话不说,拔刀在台上连划三道,刻出一个“Z”字,裁判亦朗声道:“二一三号,自由都市的苏洛选手!”全场立即一片哗然。
数十年前,自由都市西南一带,曾有位身穿黑色劲装的蒙面侠客,行下许多义举,名字就叫做苏洛,“Z”字是他的招牌。这人已有近二十年未曾再出现,各类谣传不少,也逐渐为人所淡忘,想不到今日会出现此地,从前几天展示的内力看来,武功还远胜昔日。
先声夺人,加上日前展示的武功,三名参赛者互望一眼,同时飞身抢上。不先联手打败兰斯洛,他们根本毫无胜算可言。
对于英雄,人群总是有所偏好的。观众席上掀起阵阵欢呼,想看兰斯洛再现惊天一刀,震撼效果十足地一举夺胜,但是,令观众失望的,兰斯洛只是舞动钢刀,展开身形迎上。
甫一接触,兰斯洛就以非凡的压迫感,逼得中央那人往后连退,自己趁势追上,迅速与其余两人拉远距离,一举破了三人联手之势。
优秀的战术,却因为双方实力悬殊,根本没必要使用这种战术,而得不到观众认同,大喝倒采。
源五郎暗暗点头。比起日前的战斗,这位大哥又有进步,不再盲目以蛮力求胜,而是趁著自己还有能力掌握大局时,积极想磨练自己的能力。
(能有这样的上进心,那就没有问题了!)他将眼光环视全场,虽然如预料一般没有找到目标,却很肯定那人此刻也一定为兰斯洛的表现而深深欣喜。因为,兰斯洛连兵器都换了。
挂在腰间的神兵不停震动,似乎不满主人为何不使用自己,饮尽来犯者鲜血!
兰斯洛只有苦笑,如果一开始就用宝刀,敌人兵器稍碰即折,两三招就料理掉所有对手,那就失去了磨练意义。那天的老人说得极是,拥有强大内力,却不知如何将这内力发挥出最大威力,那只不过等于一头狂牛,就算力气在大,仍然无法成为虎,震慑他人。
让内力发挥的法门有二:优秀的内功心法、适合的招数。两样东西都不可能凭空出现,尤其是前者,自己更没有自创的本钱。既然源五郎、花老二都承认自己野性直觉惊人,自己也对此颇有信心,那么便该善用这样优势。
要求学,花老二和源五郎就是最好的名师,但前者冷僻孤妄,后者神秘兮兮,求助于他们,多半得不到什么好结果,还是靠自己最快。花老二常常说自己了不起,又骂花若鸿废物,连剑招三成威力都发挥不出,但是剑招就是剑招,难不成十成威力的剑招,会变成另外一招吗?
可能的解释,就是这些剑招另外有可以衍生的部份,当使用者有足够功力去发挥,就能使出应有威力。
当有了这个想法,兰斯洛便凝神去想、用心去感觉,起初非常地杂乱,但是当时间慢慢过去,有些模糊的轨迹好像清晰起来。那纯粹是种奇妙的感觉,兰斯洛不是知道某个招式的具体型态,而是彷佛身体里涌出了一股冲动,告诉他:去顺从这股冲动,让自己的身体跟著行动。
其实,不只是兰斯洛,全大陆的武者在一生中都曾有过这样的冲动,问题是,这些感觉非常地虚渺,静心想一想,有些部份甚至危险而荒唐,有什么人会傻子一样地去实行呢?
兰斯洛就会,因为他本来就是个重视肉体冲动多于理智的人。
与敌人光剑对撞时,一股感觉告诉他,含劲轻吐,撤刀后退,兰斯洛不明其理,因为这时后退,徒然造成招数上的破绽,却他仍是照做了。
敌人欣喜地想追击,哪知一股被送进手腕的暗劲突然爆开,令他疼得甩去光剑,跪地喊痛,这时若补上一刀,必可制敌死命,但兰斯洛本就打算拿这三人练功,立即撇下他,转身再选一名对象斗在一起。
花若鸿一方,表现较为黯淡,但小看已将所学剑法领悟渐多的他,绝对是种错误,一名对手正为此付出代价,几下重招逼得花若鸿露出破绽,以为可以一剑将他挫败,哪知眼前一花,花若鸿剑尖没理由地速度骤升,一晃眼便刺入他胸口。
当他倒下时,心里想必很不甘愿吧!如果不是对手变招太怪,自己是不会败的。
不过,和另外一边擂台上,累得全身大汗、喘如老牛的三名选手,他的不甘愿其实是种幸运。
旁观学习时,自己始终没有学到编排后的剑法心诀,仅是单纯观摩剑招,但这些源自白鹿洞,经历可说是当代剑术第一天才所改良的招数,尽弃浮华,似拙实巧,当有足够修为去领悟,就会发现其中委实奥妙无穷。
兰斯洛还不明白什么是剑意、剑心,但当他想著“要怎样这招才会更厉害”,许多变化就开始出现在他手下,杀得三名敌手力竭汗喘,满脑子只有投降念头。
场上观众本来不满于这么平淡的打法,但看兰斯洛妙著纷呈,在占尽优势之余,更有一股凛然豪气,顾盼生风,不由得纷纷叫好,为他增添气势。
又过一回合,兰斯洛对内劲运用领悟更多,虽然想再多打一会儿,但眼见对手即将累垮,只好止住兴致,最后再试一招来定胜负。
这一招是他研究花若鸿剑招,推测可能增强的变化,冒出几个想法中最荒谬的一个,内中有许多难处想不通,但刚刚战斗里,随著对内劲运用领悟渐多,他忽然觉得可以拿这招来玩玩看,反正成败无关乎胜负,试试何妨?
于是,当三人疲累地举剑攻来,兰斯洛巧妙地舞了圈刀花,将三剑全黏在一处,运劲鼓气。三名对手无不大惊,只觉得钢刀上有股怪异内劲传来,跟著便是手上一沉,好似有什么东西,让手臂变成千斤重物,拖的他们直往前跌,心下刚叫不好,给兰斯洛鼓劲一抛,将三人连剑分三个方向分别射出。
三人心中惊骇,但兰斯洛的诧异只有比他们更盛,当自己施劲做这一连串动作,瞬间,手腕上好似出现
